{"id":138667,"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667","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78feba232752f2a39bdb4a8ec2a821d405d66b57b73dda4e413030b6a5b13eb611b57a280f0214d7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吳琪銘","委員發言時間":"11:15:33 - 11:24:51","影片長度":"00:09:18","會議時間":"2022-04-27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趙正宇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翁重鈞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溫玉霞等19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陳超明等25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趙天麟等18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2,"committees":[15],"id":"委員會-10-5-15-12","title":"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27","duration":558,"end_time":"2022-04-27T11:24:51+08:00","start_time":"2022-04-27T11:15:33+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56,"blocks":[["吳委員琪銘：（11時15分）次長好。今天審查戶籍法第十六條及第七十九條，這不是在次長業管的範圍裡面，所以我要請教戶政司司長，今天所討論的戶籍法第十六條修正草案，就是出國超過兩年沒有回來臺灣的，應為遷出登記，我早上也看了一些資料，過去以來我們就是將其一直放寬、放寬到兩年，其實兩年之後才回來，也沒有因此喪失他的相關權益，所以本席還是比較站在內政部的角度來看這件事。的確，不能因為疫情而來做改變，畢竟有一天疫情過去了，是不是要再改回來？老實說，那也是很麻煩。對此，請司長來做說明好了。"],["主席：請內政部戶政司林司長說明。"],["林司長清淇：謝謝委員。基本上戶籍法兩年遷出的規定當然是為了戶籍的穩定，我們要確定這個人是在這個戶籍當中，其實兩年時間已經是滿長的，因為戶籍牽涉到包括各級政府在整個施政政策上一個滿重要的依據，講個最實際的例子，就是救災的時候、災害發生的時候，這個戶籍有多少人住這裡，其實從戶籍登記制度就可以來做；如果一個人長期沒有住在這個戶籍，但卻永遠留在這個戶籍，可能後續會產生很多爭議問題。","就整個制度來講，其實戶籍它只是一個登記的概念，讓它註記在上面，當然他出國之後，如果超過兩年他就會被遷出，但回國之後，他可以馬上辦理遷入，然後相對權利的部分，他當然就可以享有，所以在戶籍法這樣一個制度下，我們覺得規定出國兩年的時間算是滿長的。事實上，以前大家都是來來回回，有時候出國一年多才回來，所以他的戶籍從來不會被遷出，若他考慮暫時不要回來，等以後再回來，這時可能就會超過兩年，所以這個事情是當事人的一個選擇，但是我一直覺得我們的戶籍制度還是要在一個穩定的狀況下，然後去明確這樣一個制度，避免時間再拉長會產生失真的問題，就是實際上沒有人住，但是這個人的戶籍還是在這裡，如此一來，不管是動員或是所有災害的救援；不管是我們所有的政策的施政都會有所謂的失真問題，所以我們在這裡特別堅持，戶籍法這個部分不宜因為短暫的疫情而去做一個放寬。"],["吳委員琪銘：好的，本席瞭解，因為最主要的是他兩年後回來，他的權利不要因此喪失了，而且相關申請的手續一定要簡便，最主要就是便利性的考量，所以他的勞健保也是回來後就可以馬上恢復，重點是手續上一定要簡便，這應該是他們比較注重的。"],["林司長清淇：是。"],["吳委員琪銘：好，司長請回。","因為今天陳宗彥次長請假，改由花次長列席，所以我要請教關於花次負責督導的業務，針對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方案，對一些租屋族來講，這是一大利多，但這一大利多也可能會變成租屋黑市，變成房東不願意提供租賃契約或是有種種刁難，所以會造成那些租房子的，他們還是會碰到這樣的困境。本席要請教的是，關於租屋補貼的金額以及條件，我們要怎樣來做會更有便利性，就是要便利民眾來申請，然後又不會遇到房東的刁難，不要讓房東認為可能會有稅額的增加，即內政部整套的措施提出後，是沒有稅額的增加，反而還有減免，所以你是不是要讓社會大眾知道，若有房子就拿來出租；只要有租賃契約的，也讓他們可以拿到政府的補貼，這都可以創造雙贏，對此，請花次長說明。"],["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花次長敬群：謝謝委員給我們這樣的機會。我想300億元、50萬戶擴大租金補貼的專案，當然是希望讓更多的租屋家庭能夠得到保護，原則上，現在這個50萬戶就是占國內一半的租屋人口，未來就是由政府直接來照顧，當然大家一直在擔憂房東的問題，其實我要這樣講，第一個，房客他自己來申請就好，不需要有房東的同意書，只要有租賃契約就可以來申請租金補貼；反過來講，房客一旦申請了租金補貼，房東就自動得到所謂公益出租人的資格，房東也不用來申請減稅，房客一申請完，房東馬上就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公益出租人的好處，就是他出租的房子，其房屋稅、地價稅都比照自用住宅，像地價稅的稅率就會從百分之一降到百分之零點二，少了八成的地價稅；房屋稅從百分之二點四降到百分之一點二，少了一半的房屋稅；他的租金所得部分，每個房子每個月有1萬5,000元的免稅額，也就是說，這個房子房租在1萬5,000元以下的，完全不用繳所得稅；超過的部分，它還是有成本的扣抵，假設每個月租金兩萬元的房子，1萬5,000元免稅，剩下的5,000元，裡面的百分之四十三當作它的成本，換言之，實際上每個月收兩萬元，但是計算所得稅的時候，他只收了2,700元而已，然後再用2,700元去乘以他的稅率，進而算出他要繳的所得稅，但他房屋稅、地價稅減少繳納的部分可能就超過他要繳納的所得稅，所以到最後其實租稅反而是更輕的。過去大家都在講黑市、房東不願意等等，很多是因為房東不瞭解現在政府的政策，但其實對房東來說還是有很多友善的稅優，所以現在這也是我們的責任，應該很積極地宣傳這樣一個優惠措施，讓房東願意參加。"],["吳委員琪銘：次長，這些所有相關資訊一定要將其傳播出去，讓房東瞭解，讓房客也瞭解，這樣大家都會清楚這300億元的美意，是真正要來照顧這些租屋族的。此外，最主要的就是手續上一定要很簡便，愈複雜的話可能會變成有所謂的代辦單位，他們當然都要抽佣金的，我們一定要遏止這種代辦單位的出現，然後將優惠直接落實到租屋族身上。"],["花次長敬群：現在的申請程序很簡單，填一張很簡單的申請表，把你的租賃契約跟你的帳戶，就是將存摺封面上傳過來，這樣就好了。"],["吳委員琪銘：愈簡單愈好，畢竟租屋族有時不一定有時間去瞭解，所以愈簡便愈好，大家的肯定度也會愈高。"],["花次長敬群：是。"],["吳委員琪銘：最後，針對現在社會住宅在新北市推動的情形，請次長簡單說明一下，尤其是土城的部分。"],["花次長敬群：我現在手邊沒有細部的數字，原則上中央在新北市預計要推大概2萬5,000戶到3萬戶左右的社會住宅，目前土城頂福安居是一個比較大且非常棒的基地；此外，我記得土城好像還有兩、三處。"],["吳委員琪銘：有5處。沒關係，因為現在你手邊沒有細部資料。"],["花次長敬群：是的，我今天沒有把資料帶來。"],["吳委員琪銘：屆時請負責的單位再向本席報告相關的狀況。"],["花次長敬群：現在有的已經招標出去，準備發包、動工了；有些則還在招標中。總之，這些資料我們會再提供給委員。謝謝。"],["吳委員琪銘：好的。謝謝。"],["主席：李德維委員質詢之後，我們就休息。","請林委員文瑞發言。"]],"agenda":{"page_end":68,"meet_id":"委員會-10-5-15-12","speakers":["鄭天財Sra Kacaw","賴香伶","鄭麗文","游毓蘭","羅美玲","湯蕙禎","王美惠","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管碧玲","莊瑞雄","吳琪銘","林文瑞","李德維","張其祿","溫玉霞","李貴敏","翁重鈞"],"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27"],"gazette_id":"1116701","agenda_lcidc_ids":["11167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委員趙正宇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n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n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翁重鈞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n案；五、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萬美玲\n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n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溫玉霞等19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7\n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陳超明等25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n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趙天麟等18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羅致政\n等19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戶籍法第\n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16701_00001"}},"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