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39229,"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9229","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9dbfbc18863e03780edbd4213c4a47bb384a8ff2ef73c7c13a3a0c94f5af98ac91295010ed49b34a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林岱樺","委員發言時間":"09:26:27 - 09:42:40","影片長度":"00:16:13","會議時間":"2022-05-09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20,"committees":[19],"id":"委員會-10-5-19-20","title":"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5-09","duration":973,"end_time":"2022-05-09T09:42:40+08:00","start_time":"2022-05-09T09:26:27+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28,"blocks":[["林委員岱樺：（9時26分）主委好，本席針對多層次傳銷再跟您做個討論，您到底為380萬的直銷商做了什麼事？完全都沒有，這叫做尸位素餐，光是在這個職位上卻不做事，本席這樣的抨擊你、指責你，這是有原因的。我再次的說明清楚，我們現在的報備制叫什麼？我國管制性的行業大概都採「準則許可制」，少數採「特別許可制」，經查大約有186個行業，本席可以提供給你，完完整整，全國186個納入許可或特許的行業都在這邊。可是目前多層次傳銷業卻是與眾不同，你們採的是什麼？就是「強制報備制」，也是國內唯一採報備制的管制性行業，業者必須檢附複雜的資料報備後，主管機關卻又有頗嚴格的審查機制，往往需要再修正及補正資料，以致業者譏稱這是「假報備、真許可」，其實是一個「非報備、非許可」的怪制度。","好，我也讓你知道這整個資料的內容，我非常感謝提供這個資料的臻誠會計事務所，他們把整個資料都整理出來了。我特別要講服務業，它分了好幾個，包括專業科技、技術服務業，有好多行業的類別，總共有186個，我講服務業就好了。你知道嗎？在服務業的部分，被你們視為毒蛇猛獸的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業、居家次服務業、日間照顧服務業，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業、團體家屋服務業、殯葬業等，這些都是許可制。你說你們很厲害，什麼都可以在們的掌握之下，這根本是掩耳盜鈴嘛！本席初步統計，在最近兩年期間，根據媒體報導，在這兩年以老鼠會、直銷、傳銷進行詐騙的新聞累計有30件，也就是平均1個月1件，而且詐騙金額少則數億、多則百億，除了已知的部分，尚有未被報導而且正在傷害社會大眾的非法傳銷，可見現行法規的規範有所不足。","你們在去年4月14日報告的時候說你們堅持報備制的理由有三個，第一，你們說傳銷事業多為零售業，而非金融、保險或航空業，似無高度監理的必要；第二，你們說本席所提的許可事項不夠完善；第三，你們認為多層次傳銷法第十八條、刑法、公司法等現行法規已足資規範變質多層次傳銷。第一個，我就要打臉你了，這186個行業，有些我們都認為是非常平常的行業，已經都列管，都是許可制的。","你們說：傳銷事業多為「零售業」，而非金融、保險或航空業，似無高度監理之必要。本席要全部反駁，第一個，多層次傳銷本來就應該加強管理的強度，你看看人家韓國怎麼做、你看看日本怎麼做，韓國做到中央的硬碟系統將每一筆都列管，他們還強制賺的錢要保障傳銷商喔！還有一定的額度，假設你賺了一千萬，每個月要提撥一定的額度，他還發給你證明；然後一年後如果沒出事，如果出事就從你這一筆錢去處理，所以我們那個團保費根本就是廢物，你看人家是怎麼監理、監管。結果他執行了兩、三年後營業額暴增，整個國家藏富於民。這本來就應該加強管制，因為亂象太多，我們現在傳銷產品是什麼？百分之九十都是食品、美容、保健食品，這對人民的健康跟財富沒有重大影響嗎？要不然哪需要你管，就直接歸經濟部了。","第二個，您認為本席提案不妥，沒問題！公平會可以提更為嚴謹但不擾民的條文，我強調不擾民！你看看你們怎麼做民意調查的，簡直是可惡到極點！你列出了九項許可的項目，那九項都必備嗎？不是耶，你只有在公聽會中說明這九項不是全部的，可是你們在一一詢問、直接用紙本問的時候有這樣寫嗎？沒有耶，可惡至極！對於報備、許可，根本完全不知道在幹什麼、連定義都不清楚。好，你知道我還有個支持者，他就是剛開始要做、他是新創業者，他才剛要做就問我說：委員，我不太清楚您推這個法，但是你知道嘛，我光是要報備，就要請一個律師耶。那種小公司要請一個律師來處理你的報備，而且是新的，所以你們現在的制度就是這麼擾民。你就嚇人家說：哇！許可會更嚴謹，連報備都這麼繁瑣了，那許可更糟糕。錯！本席的許可絕對不擾民，事前管制、源頭管理，所以你們是拒絕、抵制修法，你們可以就本席的法案做評估、做修正，沒有問題。","你們現在有什麼法？你們說現有的法規足資規範，那為什麼平均一個月還會發生一起這種直銷違法吸金案件？你們都是怎麼處理？能夠罰就罰、不罰就送檢調，當然你好做事啊，所以你們的追懲制已經造成國家與國人難以彌補的嚴重損失，你們的司法及行政處罰僅為事後手段，本席為什麼要推這個許可制？就是要預先於前端防止弊端。","本席的重點是，「許可制」和「業必歸會」兩個制度相輔相成，我都不曉得你對本國的多層次傳銷有什麼願景，你有白皮書嗎？沒有！只知道抵制，所以本席就告訴你本席很清楚的邏輯，我要怎麼藏富於民、政府要收得到稅、我要帶動全臺灣的傳銷業，本土的傳銷業立足臺灣、放眼全球，讓我們380萬的傳銷商能夠倍增，而且是在一個透明的機制之下，有辦法能夠藏富於民。今天本席不是為傳銷業者講話，而是為我們380萬的直銷業者講話，","我的許可制是怎麼樣？先由管制機關審查合格，表示你是符合資格的，我先許可你之後才可以辦理公司登記、去國稅局辦理營登，才能開始營業；現況的報備制是什麼？我先辦理公司登記、再到國稅局辦理營登、之後才跟你報備。所以現在現況是什麼？業者已經拿到營登、都可以營業了，營業了再跟你報備、邊營業邊報備，假設我真要吸金的話，我在市場上做相關的宣傳，你知道嗎？你不知道！你管得了嗎？你管不了！這就是你事先許可跟事後報備的差別，這部分都說得很清楚，而且要「業必歸會」，光是這點，我就可以提供全臺灣「業必歸會」的行業有哪些。","你們堅持反對這個報備，根本就犯了法制程序上的錯誤，現行主管機關規定業者於「報備」後，須等到管制機關「收悉」通知後方得營業，也就是必須等到你們通知，你們跟業者說要報備，但報備是什麼？那根本就不用准駁！但現況不是這樣，你們私下告訴業者一定要收到公平會的收悉通知才可以營業，不但違法而且相互矛盾，如果每個業者都需要取得管制機關的收悉通知後始得營業，這已經是許可制的精神了。後面這句話你看好，報備制的生效日是以報備日期為準；許可制的生效日期是以核准許可日期為準，所以你能夠做什麼？你還叫人家在收悉通知後才可以營業，你不是犯了法制程序的錯誤嘛。我告訴你，你們抵制的根本是自己的多層次傳銷相關作法，這要是真的檢討起來，有好多是違憲的，那只是你們自己不說而已，所以你們堅持反對。","有關傳銷業的修法，個人建議必須將「許可制」和「業必歸會」兩個制度綁在一起，因為兩個制度皆為同業「自治自律」，什麼叫做同業自治自律？就是讓我們目前380萬的傳銷商得到保障，藉由「許可制」落實「業必歸會」，再藉由「業必歸會」落實同業的「自治自律」，這是管制性商業環環相扣的制度設計。","主委，以下兩個問題，如果公平會堅持採報備制，那針對現行的直銷亂象，公平會有何對策呢？以現在兩年就30起的狀況，這30起還是我自己的同仁去網路上搜尋、網路上搜尋而已喔！你要怎麼杜絕？","第二個問題，從現在開始的半年或一年以後，如果無法改善現行的狀態，只要有一起事件發生，主委願不願意負政治責任下台？你沒有辦法做嘛、你做不了嘛、你管不了嘛！請回應。"],["主席：請公平會李主任委員說明。"],["李主任委員鎂：謝謝委員的關切，現行的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雖然是採報備制，但是其中還是有一些管理的規定，所以本會向來，包括我個人在內也非常注重，對於這些違反管理法規定的要查處……"],["林委員岱樺：你上來幾年了？你上來多久了？"],["李主任委員鎂：一年多一點。"],["林委員岱樺：一年多啦，已經30起了！你管什麼？你再繼續講。"],["李主任委員鎂：報告委員，這些……"],["林委員岱樺：所以你們的管制行為就是放縱亂象，這就是你現在所謂的說法跟實況，你再繼續講。"],["李主任委員鎂：跟委員說明，我們有去看目前這30起違法案件，基本上，有的是違反刑法或者是銀行法的相關規定，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中，如果違背一些行政義務，我們都有處罰，那如果涉及到第十八條，就是委員最關切的吸金、找人頭，這個在第十八條也有刑事規範、在刑法也有規範，所以剛才講的那個30起案件……"],["林委員岱樺：可是這個業者已經讓傳銷商受害了、錢也都不見了呀，那你能夠對這樣的業者做什麼處理？他換了公司的名字繼續跟你申請報備！"],["李主任委員鎂：我們一定要去……"],["林委員岱樺：你怎麼杜絕這30家？你既然說你們有查，你要怎麼讓這30家無法再起死回生？"],["李主任委員鎂：這30家大部分都是沒有來報備的。"],["林委員岱樺：喔！"],["李主任委員鎂：即便採許可制，他也不一定會來報備，所以我們認為現行的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現行法其實就已經可以處理委員要解決的這些問題。"],["林委員岱樺：可是亂象還那麼多啊，那這30家的狀況你就都耙梳出來。"],["李主任委員鎂：我想亂象那麼多，我們必須要在……"],["林委員岱樺：欸，你現在講的東西都不能杜絕啦，你說你能夠高度地處理，你要是能夠處理就不會有這30個，這兩年根本就不會有這30起產生！"],["李主任委員鎂：委員，各種許可……"],["林委員岱樺：那如果再產生的話，你要不要下台負責？"],["李主任委員鎂：各種許可……"],["林委員岱樺：從現在開始到年底的這半年內，如果有任何一件發生，你要不要下台負責，你敢不敢？你說你現在管得了嘛，你敢不敢講？"],["李主任委員鎂：現在要處理的是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那在任何的許可事業中，他一開始有許可，不等於他以後的行為都會合法。"],["林委員岱樺：對，你講到重點了！你讓業者，你讓380萬的直銷商落入沒有合法的業者在市場做商業行為，你能對得起你的良心嗎？主委！你還講這句話，著實認定報備不等於合法！所以公平會放任不合法業者的市場上做商業行為，等事情發生了之後，行政罰能夠罰的罰，其他的移送法辦，這就是你公平會在做的！所以本席要推許可，是不擾民的，不擾民的許可！你看看韓國怎麼做，日本怎麼做？人家是怎麼在帶動經濟發展？你連防弊都防弊不了！你真的是可惡至極，你知道嗎？本來你上位時我還寄予厚望，結果你是如何的怠惰？你個人是信用破產，除了下台一途，你怎麼有臉在這邊領高薪？惡劣至極！怎麼可以這樣罔顧人民的權益！","主席，對不起。","主委你還沒回應我，如果再發生一起的話你要怎麼處理？下台以示負責啊！當然你們處長跟副處長今年6月就要退休了，安然下莊！那你呢？一樣繼續嗎？繼續放任違法的業者在市場上騙這380萬的業者嗎？再繼續擴大嗎？去傷害人民嗎？在我多次的質詢中，現在已經不是商品為主，都是用制度包裝成投資！你不敢回答？不敢負起政治責任？"],["李主任委員鎂：跟委員說明，只要是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我們本來就……"],["林委員岱樺：對啊！所以表示你現在的法規足資輔導、足資調查！所以呢？反正亂了就罰就好了，你還是要維持這種非常有漏洞、非報備、非許可的這種制度，放任違法業者在市場上擴充它的吸金行為嗎？你既然這麼保證了，如果有一起，只要有一起，你要負什麼政治責任？你的政治責任都沒有guts！你還當什麼主委啊！以上，謝謝。"],["主席：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現在請邱委員顯智發言。"]],"agenda":{"page_end":196,"meet_id":"委員會-10-5-19-20","speakers":["謝衣鳯","洪孟楷","高虹安","林岱樺","邱顯智","孔文吉","陳明文","蘇震清","蘇治芬","呂玉玲","楊瓊瓔","賴瑞隆","邱志偉","陳亭妃","高嘉瑜","陳椒華","陳超明","邱議瑩","李貴敏","王美惠"],"page_start":139,"meetingDate":["2022-05-09"],"gazette_id":"1117401","agenda_lcidc_ids":["1117401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洪孟\n楷等19人擬具「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平\n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二條\n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17401_00003"}},"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