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39433,"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9433","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c7ed414e3ee123b290293a58acfea8bddb0dd64106c7c33e3a3a0c94f5af98acf952555c339954dd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黃世杰","委員發言時間":"10:31:59 - 10:44:36","影片長度":"00:12:37","會議時間":"2022-05-12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二）委員萬美玲等22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王婉諭等31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四）委員吳玉琴等22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五）委員劉世芳等23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及（七）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其中第（六）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第（七）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二、併案審查（一）委員范雲等20人、（二）時代力量黨團、（三）民眾黨黨團、（四）委員鄭麗文等17人及（五）委員林昶佐等16人分別擬具「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8,"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5-36-18","title":"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5-12","duration":757,"end_time":"2022-05-12T10:44:36+08:00","start_time":"2022-05-12T10:31:5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32,"blocks":[["黃委員世杰：（10時32分）我先確認一下，行懲廳的法官有來嗎？好，請先準備。","先請教次長，你剛剛有提到監察院這一次的彈劾案，檢協會有一個聲明，然後剛卸任的檢察總長江惠民也有發表過聲明，所以我們可以說檢察官群體，包含事情發生時的檢察總長，已經對於這個案件有表明過態度了。"],["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陳次長明堂：是。"],["黃委員世杰：我看檢協會的聲明，有兩個重點：第一，他們認為這一次的彈劾違反一事不再理。第二個意見是包含對前一次和這一次，應該都是一致性的，他們認為監察委員這樣的立案調查跟彈劾理由已經涉及侵害檢察權、檢察官辦案的核心事項。就是檢察官到底應該怎麼辦案？他的心證、他的調查方法等於被監察委員second-guess，就是我在第一線做事情，你在後面指導我應該要怎樣去辦，如果我沒有這樣辦，就是有違失。這個是他們聲明的內容，沒有錯吧？"],["陳次長明堂：聲明內容是有這樣的含意。"],["黃委員世杰：有這樣的含意嘛！我可以念給你聽。對同一案件重複彈劾，都是針對辦案程序缺失提起，與前案情節類同，且針對檢察官的調查方式及心證作指摘，觸及者仍屬檢察權的核心事項，明顯有侵越檢察官職權情事。認為這樣的監察權行使沒有謹守司法權與監察權的分際，有憲政的問題。對於這件事情，法務部的意見是怎麼樣？"],["陳次長明堂：基本上法務部是要捍衛司法獨立跟檢察官純淨的辦案空間，我們支持檢察官有獨立辦案空間。至於監察權的部分，當然我們基本上要尊重監察權的獨立職權，他們也是獨立行使職權，但是我們希望在分際上，對於機關跟機關之間的分際也應該予以尊重，尤其還有大法官釋字第325號、第585號解釋作為基礎，應該要各自行使自己的分際……"],["黃委員世杰：你沒有回答我最關鍵的問題，沒有錯！司法獨立，包含檢察官辦案要有純淨的空間，這我們都完全同意，但是檢察官辦案有沒有可能有缺失？"],["陳次長明堂：也有。"],["黃委員世杰：所以需要職務監督、需要懲戒法院、需要職務法庭嘛！"],["陳次長明堂：對。"],["黃委員世杰：所以這就變成到底有沒有一個界線可以劃得出來？也就是說，法官的辦案到底是否合理？其實如果你去看這一件，這一次的彈劾文裡面，它真正在爭執的事情是什麼？它真正在爭執的是，為什麼檢察官對於一個有貪瀆嫌疑、侵占公款部分的偵查沒有盡力？只有用朝向偽造文書，甚至偽造私文書的部分去辦理，然後用很輕的罪名去辦了之後，最後給他緩起訴。","這樣子辦案的實體判斷，容不容許有監察委員的監督機制？另外，依照法官法規定，檢察官跟法官群體內部已經有一個監督機制，所以不是只有監察權可以發動，對於司法權的行使、後面的監督機制，能不能針對辦案過程的實體上認定，當下有監督跟審查的可能性？法務部對此的看法如何？"],["陳次長明堂：基本上如果是針對辦案程序、過程、流程的話，那是整個作法，但對於法律見解跟事實認定，基本上是屬於偵查審判……"],["黃委員世杰：所以像我們剛才講的這種情形，因為我現在問的是一個很通案的例子，包含之前韓豫平少將的案子，我們都一再點出來，事實上，實務上經常發生同樣類似的案件，檢察官或法官具體的往哪個方向去，其實就是關鍵，他如果認定你貪污，那完了，七年以上，根本什麼都動不了；假設他願意說你這其實沒有貪污，是偽造文書，這樣就非常輕縱。而我們經常無法說服社會的是，在相關書類裡面，不管是這邊的緩起訴處分書也好，甚至是法院的判決也好，其實都沒有針對大家的疑慮去交代為什麼沒有往那個方向去判，為什麼沒有往那個方向去調查，舉證跟你的調查是否足夠達到大家認為案件應該怎麼辦的強度？你要認定他沒有貪污也沒有關係，但要經過合法詳細的調查，對於有沒有做這件事情，可不可以有事後檢視？到底可不可以？"],["陳次長明堂：如果是屬於……"],["黃委員世杰：你們認為不可以嗎？沒關係，給我答案就好。"],["陳次長明堂：反正這也沒辦法一刀兩切，譬如有的案件證據很明顯，該調查不調查，不去搜索而讓證據被銷毀，或是看到也不扣押起來，這都屬於過程中，所以……"],["黃委員世杰：而且檢察跟司法不一樣，司法是審級之間去糾正，檢察還有檢察一體，我現在就問你，以這個案件為例，其他類似的案件也一樣，雖然偽造文書的部分有調查起訴，最後你們可能認為那只有微小瑕疵，沒有很嚴重，那麼對於是否有犯貪污或侵占公款的這部分，是這個已經作成的效益所及的嗎？他可不可以再重啟調查？可不可以再去辦理？那我們檢察一體的部分，有沒有針對這些違失或錯誤自己去糾正？有沒有這樣的機制？"],["陳次長明堂：有啊！但不是針對法律見解，我講的不是法律見解喔！"],["黃委員世杰：有嘛！假設一個案件在某個檢察官手上，辦到最後他認為只有偽造文書，貪污的部分也沒有詳加調查就認為沒有，既然認為沒有，他就不會詳加調查，對不對？那你們內部有沒有可能去檢視這一件案子，其實依照事實應該是有，而往這方面去調查、去做起訴的動作？"],["陳次長明堂：如果是對於這個偵查決定所表示的見解，這部分大概不會作為違失的處罰，但如果……"],["黃委員世杰：我現在沒有在講對於特定檢察官到底有沒有違失，我不要講這個，我是說站在國家訴追犯罪、維護司法公信力的立場，這種內部自己的調整跟監督，我們到底有沒有在做？看起來是沒有，現在都是一句話說這是個案，個別司法官要有充分純淨的辦案空間，所以當他決定完後，後續包括輿論、社會公議檢視後，覺得這是很奇怪的案件，你們也都不會再重新調查，就是這個案子已經close、已經結掉了，反正分給誰辦，那個人辦完結束就結束了，簽結就簽結了，是這樣嗎？"],["陳次長明堂：我們是有做內部檢討，譬如貪瀆就有做個案探討及內部的處理，但不見得需要到議處的地步，因為他是法律見解的問題，但是我們最高檢有一個貪污分析報告，每個都有，有按季出來，像這個就屬於內部檢討的部分，譬如是不是當時應該可以做某種程度的調查而沒有調查，我們都曾經這樣做過，但不是做為議處的標的。"],["黃委員世杰：我也認同每個檢察官都有自己的判斷，有時候也不能說你的判斷跟其他人不一樣，就要被懲戒或怎麼樣，但要回歸到案件的事實，如果內部檢視之後認為有應調查而未調查之處，那我們檢察一體的體系當然要主動調查，檢察權可以主動，因為檢察權不像法院是被動的，不告不理，對不對？"],["陳次長明堂：對。"],["黃委員世杰：所以我是認為，因為這個案子正反意見很多，實務上也有很多都反映出不公平，就是看你的籤運，抽到哪個法官、哪個檢察官，就看他的態度。我覺得整體的一致性，檢察一體應該要盡力達成，這樣才不會讓司法的公信力好像抽籤一樣，靠的是運氣。"],["陳次長明堂：對，內部控制……"],["黃委員世杰：我是希望針對這一類的案件，你們內部可以好好檢視。其實我不是只有在今天提出這個案子，其他案子在討論時，我也一再提出這樣的要求，希望法務部針對這個部分，檢察體系要儘量達成一致性的公平，這樣可以嗎？"],["陳次長明堂：好，但我還是要強調，除了外控，內控機制也要做好，這點跟委員的看法是一樣的。"],["黃委員世杰：時間關係，最後我要請教行懲廳張法官，這個案件你也瞭解，就是職務法庭前面還有經過兩級的再審，跟監察院之間的意見爭執，請簡單說明。"],["主席：請司法院行懲廳張法官說明。"],["張法官銘晃：監察院這一次的彈劾，程序上，我想他的彈劾文都有，這個案子5月9日已經係屬我們的職務法庭來……"],["黃委員世杰：那你認為有沒有一事不再理的適用？"],["張法官銘晃：有沒有一事不再理的適用，我想我們尊重職務法庭合議庭的審理。"],["黃委員世杰：我直接跟你講那個論點好了，因為前面職務法庭跟再審都認為後來他們在職務法庭審理過程中，監察院所提出來新的違失事實部分不予併案，為什麼不予併案？因為認為前面沒有經過正式的彈劾程序就提出來，所以他們不認，現在監察院就說好，他把訴訟過程中認為新發現的、同樣屬於違失的事實部分，再經過正式彈劾程序，所以職務法庭自己可能就面臨一個矛盾，因為你前面說這個不是同一事實、同一案件，所以不予併案，那就沒有一事不再理啊！你用程序的理由去擋人家，現在人家把程序補足再送到你這裡，我是希望你們自己要提醒、注意一下，這是很嚴肅的法律問題。"],["張法官銘晃：謝謝委員。"],["黃委員世杰：好。以上。"],["主席：謝謝黃召委。接下來請林委員昶佐發言。"]],"agenda":{"page_end":122,"meet_id":"委員會-10-5-36-18","speakers":["黃世杰","陳椒華","范雲","賴香伶","曾銘宗","柯建銘","游毓蘭","江永昌","鄭運鵬","陳以信","林昶佐","林宜瑾","邱顯智","羅美玲","林思銘","劉建國","王定宇","陳玉珍","周春米","林楚茵","吳玉琴","王婉諭"],"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5-12"],"gazette_id":"1117701","agenda_lcidc_ids":["11177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繼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二)委員萬美玲等22人\n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王婉諭等31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n護法修正草案」、(四)委員吳玉琴等22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五)委員劉世芳\n等23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犯罪被害\n人保護法修正草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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