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39452,"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9452","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c7ed414e3ee123b22d7b598e1994cf37bda27aef7a6d396d3a3a0c94f5af98ac64b1975a5b57293c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湯蕙禎","委員發言時間":"09:31:14 - 09:41:15","影片長度":"00:10:01","會議時間":"2022-05-12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劉櫂豪等18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第25985號關係文書）。四、審查委員曾銘宗等18人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第28060號關係文書）。六、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吳怡玎等23人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8人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第七案如經復議，則不予處理】【第八、九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處理。】【5/11(三)、5/12(四)兩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7,"committees":[15],"id":"委員會-10-5-15-17","title":"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5-12","duration":601,"end_time":"2022-05-12T09:41:15+08:00","start_time":"2022-05-12T09:31:1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59,"blocks":[["湯委員蕙禎：（9時31分）謝謝主席。大家早！請教司長，只要是不動產，不管是不動產的買賣、繼承或是不動產的租賃都是由地政司負責，因為每一個人都要有房子住，所以量真的非常大。就出租人跟承租人，當然就是有房子的人就提供房子，沒有房子的人就承租，這個本來講好的就沒事，在過去都很單純，過去被壓榨也是逆來順受，但是現在一切都希望公平、正義。房東讓人感覺有很多可以壓榨的地方，比如房子壞了不願意修繕、不願意花錢、隨意調漲租金、要求承租人不可以遷入戶籍、不可以申報租賃的費用支出，這都是房東這邊的想法，能夠減少支出、增加收入，房東的心裡本來就是這樣的想法。而就承租人來講，有的不照規定繳交租金，或不繳租金、也不願意搬離，我們也看到有這樣的承租人。我們幼年的時候，把房子前面的文具店租給人家經營，結果承租人第一個月給租金，第二個月以後就不給了，之後長年不給租金就占著房子，打官司打很久還打不贏，最後才把他趕走。","當然有可憐的承租客，也有可憐的房東，所以現在已經有很多租賃調解爭議的管道，有透過各鄉鎮區的調解委員會，這應該都沒有問題，現在也有提到消保爭議的調解。因為這兩個單位過去本席都有服務過，也都知道消保官很積極，對於調解爭議都會有一個有時效的程序在走，調解的成功率也很高，此外有很多鄉鎮市的調解成效也不錯，調解成功率也非常高。只有臺北市的民事調解的成績可能沒有那麼好，是不是可以請司長去調查一下，全國包括六都以及各縣市的鄉鎮市區的調解，對於租賃爭議案件調解成功及失敗的比例有多少？另外，消保官針對各縣市租賃爭議的調解件數是多少？請提供這個數據；另外，出租人及承租人提出申請的案件各為多少？也把這部分的角色定位讓我們看得出來。"],["主席：請內政部地政司王司長說明。"],["王司長成機：謝謝委員的關切。有關租賃消費糾紛的處理，剛才我們也有說明，鄉鎮市區的調解是有的，但是大部分是走消費調解的機制，也就是走消保官這部分。我們是有做一些統計，從104年到現在，大概有1,640件租賃消費糾紛，我們是請各縣市報上來，平均每年大概三百多件，這是經由消保體系報過來的。另外，我剛剛提到的，到法院調解的也有，透過鄉鎮市區調解的也有，當然消保調解的案件是比較多一點。","針對消費的糾紛，除了以上這些機制以外，事實上內政部地政司從108年到現在，每一年我們委託崔媽媽基金會，針對租賃的一些法律諮詢、糾紛諮詢或是糾紛處理，我們每一年都委託他們來處理，到目前為止，崔媽媽基金會收到的件數有五千多件。至於剛剛委員提到希望請縣市政府透過鄉鎮、透過消保，甚至透過法院的調解機制，或者是透過縣市的調處機制，我們會再統計這個數字。至於承租人及出租人各提出多少案件比例，這個部分我們再來做相關的統計，謝謝委員。"],["湯委員蕙禎：消保這一塊，他們有時候認為房東是企業經營者，比如是第二次出租，認為他們是企業經營者，其實也未必每一位房東都是完全站在很優勢的位置，有的人是把老房子拿來出租，真的不是所謂的有錢人；有的人是貸款買了房子，再拿來分租，這也是有貸款壓力的房東；有的是空出部分房子來跟承租人一起住，也是想要得到一些收入，也不是有錢人。所以其實不必把房東當作是不平等的優勢者，有時候在消保其實不用特別去分，只要能真正解決問題、減少訟源，這都是很好的方法，所以還是建議調解這一塊請消保官不要分，一方面調查這樣的數據，一方面試著去思考，我們最主要是要做到公平，讓大家能夠衡平地去面對出租跟承租的問題。","另外談到要不要登錄的問題，因為現在承租社會住宅跟包租代管，及透過房仲成立的租賃契約這部分已經有登錄了，我們是希望讓租屋市場透明化、正常化、合理化，透過這樣的登錄，其實我們還沒有正式讓它登錄，試試看讓大多數的出租人也朝著登錄的方向。現在政府一年會有好幾次的抽查，我想抽查就可以了，不必全面查，否則會花太多的人力、物力，是可以去抽查，不過你們真的有去查嗎？怎麼查？當然這可以發現一些問題，比如出租人會希望承租人不要報稅，以免增加他的支出，我想這部分要慢慢讓整個社會公民學習公平繳稅，不要去想一些偷雞摸狗的事，一切還是朝著正面來看待，所以我想登錄的作法可以試試看。"],["王司長成機：謝謝委員，感謝委員的指教。"],["主席：請羅委員美玲發言。"]],"agenda":{"page_end":266,"meet_id":"委員會-10-5-15-17","speakers":["鄭天財Sra Kacaw","曾銘宗","吳怡玎","張其祿","吳玉琴","邱顯智","游毓蘭","湯蕙禎","羅美玲","張宏陸","王美惠","莊瑞雄","賴香伶","林文瑞","管碧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王婉諭","江永昌","李德維","廖國棟Sufin‧Siluko","孔文吉"],"page_start":179,"meetingDate":["2022-05-12"],"gazette_id":"1117701","agenda_lcidc_ids":["1117701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繼續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劉櫂豪等18 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第 25985號關\n係文書）；四、審查委員曾銘宗等18人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五、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第 28060\n號關係文書）；六、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七、審查委員吳怡玎等23人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n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8人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n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17701_00003"}},"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