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39790,"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9790","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0d3f69384459caa8463d338a9daac876a99f729e491dba463a3a0c94f5af98ac0829107de0fecc65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陳椒華","委員發言時間":"11:51:09 - 11:57:31","影片長度":"00:06:22","會議時間":"2022-05-19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所得稅法」4案：(僅詢答)\n(一)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1人、委員吳怡玎等18人分別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委員吳玉琴等19人分別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第（二）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處理]\n二、繼續審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11案：\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委員曾銘宗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21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委員陳亭妃等21人分別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二)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16人分別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三)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1人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6,"committees":[20],"id":"委員會-10-5-20-16","title":"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5-19","duration":382,"end_time":"2022-05-19T11:57:31+08:00","start_time":"2022-05-19T11:51:0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805,"blocks":[["陳委員椒華：（11時51分）部長好，關於現在的房屋租金支出抵扣，今天我們要針對這個部分修法。依照行政資訊中心的統計，108年度每戶平均申報房屋租金支出金額是9.9萬元，一家四口在臺北市，能租到每個月低於1萬元的房子嗎？目前光是一個學生，在臺北租套房就要6,000元，所以不能光看財政資訊的資料來訂定租稅政策，這樣並不符合實際狀況。在訂定租金支出所得稅的時候，要對於現在租屋市場的價格進行瞭解，不是在辦公室看數據就可以。","本席請問有房貸的民眾，如果有租屋的實際需要，譬如小孩北上就學、房屋在整修期間必須到外面租屋等等，民眾卻只能在房貸利息扣抵與租金支出扣抵擇一，不能合併申報。能否也讓民眾對於因生活、求學、工作等需要，必須在房貸負擔外，還必須額外負擔租屋支出，能夠將房貸利息支出額度扣抵和租屋支出扣氐，從擇一改為合併申報扣抵，可以嗎？"],["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蘇部長建榮：委員第二點的意思是……"],["陳委員椒華：房貸利息支出額扣抵跟租屋支出從擇一改為合併申報。"],["蘇部長建榮：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一個是買房子，一個是租房子，兩者不是同一回事，基本上可能還是要有不同的處理。特別是房屋貸款利息支出，如果他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基本上要從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裡減除才可以。"],["陳委員椒華：從實務面來講，每個有房貸的家庭，本來存款就不多，而且這些存款很多都是家庭緊急所需。如果都是以存款方式作為準備，利息所得已經不多了，還必須再繳納房貸利息支出扣抵，這對於一般保守且中低收入的受薪家庭來講，猶如一種懲罰性條款，所以這部分要請財政部研議。","再來，部長也知道，本席對於公股行庫的管理，特別是逾放的部分，包括事前的預防、事後的檢討特別關注。理由無他，因為這些公股行庫所貸放的每一塊錢，都是全民的資產，但本席最近發現，之前向部長說明過的弊案參與者，在其回到擔任放款的主辦或主管之後，所經辦的分行逾放比又高於平均。雖然他們一直把弊案責任推說是受主管指示的行員，請問一個會受主管指示而無法堅守規定的人，他做的貸款能讓人放心嗎？","再講一個之前提過的恆怡能源，擔保品給彰銀貸款3年，讓彰銀吞了3億元的呆帳。現在那個擔保品還是借款人實際使用，而這個銀行主管也還在，直至本席追究之前，彰銀是連送人評會都不願意，只用一個小過交差，等風頭過了，現在又回去當放款主管，結果那家分行逾放比又高起來。像北高雄分行，逾放比已經超過0.3%，東臺北分行也超過0.55%。","本席要在此向部長說明，借款人是透過會計師向彰銀申貸，這個會計師跟銀行襄理是同學、好友，而這部分彰銀居然完全沒有進行瞭解。這當中有沒有裡應外合，也希望彰銀要自己去調查。還有這些弊案的參與者，本席強烈要求將其調離主管職，調離放款職務。因為現在這些人負責的放款業務已經出現高逾放比的問題，彰銀既然做不了事後的檢討，至少應做好事先的預防，請部長回應。"],["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這部分我們會進一步瞭解。另外關於逾放比的問題，我們除了會進一步瞭解以外，剛才委員提到的個案，我們會去瞭解他們公司治理上有沒有任何的……"],["陳委員椒華：本席也希望財政部國庫署，針對有高逾放比的所有公股行庫和分行，要做完整的調查並持續追蹤。"],["蘇部長建榮：我們每個月都有對公股行庫的逾放比進行調查。"],["陳委員椒華：對不適任的主管，不要再把他放到那個位置，讓他再度害全民納稅人買單，可以嗎？"],["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陳委員椒華：請一個月內再給本席一份書面報告，謝謝。"],["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請羅委員明才發言。"]],"agenda":{"page_end":540,"meet_id":"委員會-10-5-20-16","speakers":["沈發惠","陳椒華","吳玉琴","江永昌","吳怡玎","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林楚茵","鍾佳濱","高嘉瑜","李貴敏","曾銘宗","張其祿","羅明才","蔡易餘","費鴻泰"],"page_start":457,"meetingDate":["2022-05-19"],"gazette_id":"1118201","agenda_lcidc_ids":["1118201_00005"],"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所得稅法」4案：(一)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1人、委員吳怡玎等18人分別擬具「所得稅\n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 案。(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委員吳玉琴等19人分別擬具「所得\n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二、繼續審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11 案：(一) 行\n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委員曾銘宗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21人、\n委員謝衣鳯等16人、委員陳亭妃等21人分別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等7 案。(二)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16人分別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n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三)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n三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1人擬具「促進\n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9\n人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18201_00004"}},"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