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0232,"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0232","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fd6ffd0c44440b455e57caa75e3d4f3a9fe7fa2678b8fed53a3a0c94f5af98ac9f832486cc9db8e6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曾銘宗","委員發言時間":"09:35:06 - 09:46:26","影片長度":"00:11:20","會議時間":"2022-10-03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法務部廉政署署長、內政部警政署列席就「貪瀆與賄選案件之犯行認定及各縣市查察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6,"sessionTimes":3,"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6-36-3","title":"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10-03","duration":680,"end_time":"2022-10-03T09:46:26+08:00","start_time":"2022-10-03T09:35:0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210,"blocks":[["曾委員銘宗：（9時35分）先請教司法院副秘書長，近期因為有關鏡電視的錄音帶曝光，錄音帶裡面特別提到誰是說鏡電視在申請NCC核准執照的過程當中，包括蔡總統、包括蘇院長、包括民進黨的高層有介入。這兩天蘇院長說這個案子不用查了，反正錄音帶有爭議。請問副秘書長，你覺得蘇院長這樣的講法合不合適？"],["主席：請司法院黃副秘書長說明。"],["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司法院對於政治這個部分恐怕不宜置評，但是我們會看後續司法偵查單位對這個案子有沒有做進一步處置，站在審判獨立的立場，我們會做後續的處理，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恐怕不宜發表意見。"],["曾委員銘宗：我請教你是希望你不是從政治問題來看，你從司法運作的實務上來看，蘇院長的講法合不合適？"],["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因為案件並沒有到司法體系過來，站在我們的法官倫理，如果將來有可能案件繫屬的話，我們在案子沒有進來之前也不適合發表意見，因為怕會影響將來的獨立審判，這是我們法官倫理規範的要求。"],["曾委員銘宗：請教部長，您認為您的長官這樣的講法合不合適？"],["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蔡部長清祥：這個案子一切都是在權責機關的處理當中，包括行政的相關事項，NCC已經在處理，對於是不是有涉及到刑責，上個禮拜蔡委員也把一些資料送到法務部，法務部也轉給執法單位處理，所以法務部也是站在不干預、不指導個案處理情形這樣的態度，我們尊重司法機關的判斷。"],["曾委員銘宗：請教部長，檢調是查還是不查？"],["蔡部長清祥：向來檢察機關、調查機關和廉政機關是本於職權，都會按照他們的權限來處理，並不會受到外界一些輿論的影響，他們是依法來行使。"],["曾委員銘宗：部長，所以會查，對不對？"],["蔡部長清祥：我尊重他們自己的判斷，他們接到相關的資料，他們如何做證據的蒐集，然後嚴謹地做相關的處理跟判斷。"],["曾委員銘宗：結論是會查，對不對？我這樣理解，對不對？"],["蔡部長清祥：一般老百姓有任何的檢舉，或是提供任何的資料，我們都會審慎的處理。"],["曾委員銘宗：繼續請教王局長，調查局會不會查？還是蘇院長講不要查啦，你們就不要查了？"],["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俊力：報告委員，如同上一次您的詢問，我的回答還是一樣，只要是涉及違法，在調查局的權責範圍內，我們就會依照證據來進行相關的調查。本案如果是有相關的地檢署已經受理的話，那當然我們在檢察官的指揮之下，我們會進行相關的作為。"],["曾委員銘宗：再請教部長，林秉樞這個案子現在一審已經判兩年十個月，但是外界很在意，裡面有關洗錢的部分為什麼不查？因為報章雜誌登得沸沸揚揚，有某民進黨的派系大老固定給他上千萬元的資金，那為什麼當時檢調對這部分不查而把它切掉了？這個涉及到洗錢，部長或是局長能不能答復我，為什麼這一塊就不查？假設你們想辦就辦，想不辦就不辦，社會哪有法治正義、哪有司法正義？部長能不能說明一下？"],["蔡部長清祥：我說明一下。跟委員報告，刑事的責任有時候是相當廣泛，包括刑責的，或是包括資金的清查等等，尤其剛剛委員提到的洗錢部分，這是要涉及到清查他的金流，這要花相當多的時間，我想檢察官也好，或調查官也好，他們本於職權，如果這部分還繼續在清查當中的話，我們就靜待他們查證的結果，等到有結果自然而然就會對外面說明。"],["曾委員銘宗：好，我尊重部長，我是希望就如同你講的，有繼續在查。","另外，請教部長，因為你長期在政府機關服務，本席也長期在政府機關服務，請教政府機關會把一個不法的案件移送到檢調去，是不是有一定的合理性、懷疑性才會這樣做？"],["蔡部長清祥：這也不一定啦，有時候行政機關是基於人民的陳情，或是有一些資料非常的龐雜，需要檢調再進一步查證的時候，他會把全部的資料都送給我們，這一點我覺得我們跟行政機關要有所溝通，如果屬於行政責任，本於職權，行政機關本身就應該要先查完了，有涉及到刑事責任再移送給檢調，而不是把所有的資料全部送給檢調，因為政府是一體的，我們不希望做切割，也可以共同來查證。像現在很多的經濟犯罪也好、環保犯罪也好，都是透過一個平臺，這個平臺包括行政機關，包括司法機關，大家一起來檢視這個案件的責任，如果屬於行政責任，拜託我們行政機關積極的處理；如果屬於刑事責任，我們的檢調還有相關的單位一起來投入，這樣可以加速偵辦的速度。這是我目前在推的，不管任何一個事件，都是希望從行政跟刑事方面，大家一起來努力。"],["曾委員銘宗：我贊成，因為移送一個案件，尤其涉及到刑事不法要非常慎重，就我的理解，行政機關各部會移送都非常慎重。請教部長，現在法務部還有沒有派駐會檢察官在金管會嗎？"],["蔡部長清祥：有啊！"],["曾委員銘宗：好，我要請教的是，金管會移送到各地方檢察署的案件都是經過駐會檢察官看過才會移，這跟一般部會不一樣，所以顯示他在移之前要洽駐會檢察官討論，討論之後有合理性才會移嘛，我這樣的理解有沒有錯？"],["蔡部長清祥：跟委員說明，確實他會參與討論。"],["曾委員銘宗：對。"],["蔡部長清祥：但是最後移不移是由行政機關來做決定，我們之所以會派駐檢察官到金管會，就是希望他能夠在事先參與討論，從他們偵辦經驗的立場來表達一些意見，最後決定權還是在行政機關。"],["曾委員銘宗：對，但是我跟部長說明，我當過金管會檢查局的局長，也當過金管會的主委，駐會檢察官說移了，沒有任何人敢不移。我今天要跟你報告的是有關高端的事情，你知道金管會移了幾次嗎？移了9次！移了9次給地檢署，地檢署到現在連動都不動，部長，這有沒有異常？"],["蔡部長清祥：我跟委員說明一下，所謂移9次，並不是他有刑事責任而移9次，應該說是送了9次的資料給地檢署，地檢署本身就有案子，所以也在處理當中，那你陸陸續續再送資料來，我們當然會併案處理，不可能是每一次一個資料就移送一個案。總共移了9次，據我瞭解並不是所謂的移送了9次，也許是送了9次的資料，但是我想地檢署應該就這個資料還會很審慎、很仔細的去查證。"],["曾委員銘宗：好，部長，你似乎有點瞭解，那你曉不曉得這9次裡面是涉及到幾次的內線交易？"],["蔡部長清祥：詳細內容我不曉得，因為我們也不參與個案的偵查。"],["曾委員銘宗：對，這是非常的特殊。過去任何上市上櫃公司移送一次、兩次就非常地正常，卻移了9次，這個案子非常特殊，兩年多了也沒有動靜，檢調是不想辦還是不要辦？因為這個東西，老實講，我做一個國會議員也不要在這裡談個案，但這種個案太特殊了！我相信金管會的專業，我也相信檢調駐會檢察官的專業，移出去卻無聲無息，部長恐怕要給社會一個交代。"],["蔡部長清祥：我會轉達委員的意見給高檢署，它是地檢署的上級機關，要協助而且要督導。"],["曾委員銘宗：假設沒有內線交易或怎麼樣，你就還高端一個清白，至少不要pending在那裡，動都不動。據我的理解，到現在還是他字案。假如到現在還是他字案，你根本就不相信駐會檢察官，也不相信金管會的專業！我問個問題，假設這樣我們能排秘密會議來討論嗎？不好嘛，對不對？真的不好，真的不合適！我們不想針對單一個案，但這個案子實在太特殊。"],["主席（黃委員世杰代）：請陳委員歐珀發言。"]],"agenda":{"page_end":396,"meet_id":"委員會-10-6-36-3","speakers":["陳歐珀","游毓蘭","曾銘宗","黃世杰","林思銘","江永昌","陳以信","李貴敏","楊瓊瓔","張其祿","林奕華","賴士葆","洪孟楷","孔文吉","陳玉珍","周春米","劉建國","鄭運鵬"],"page_start":349,"meetingDate":["2022-10-03"],"gazette_id":"1118801","agenda_lcidc_ids":["1118801_00010"],"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法務部廉政署署長、內政部警政署列席\n就「貪瀆與賄選案件之犯行認定及各縣市查察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8801_00009"}},"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