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0276,"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0276","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fd6ffd0c44440b451cb9e97527bd3c659fe7fa2678b8fed53a3a0c94f5af98ac83d3e8d5e5065760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洪孟楷","委員發言時間":"11:45:43 - 11:54:02","影片長度":"00:08:19","會議時間":"2022-10-03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法務部廉政署署長、內政部警政署列席就「貪瀆與賄選案件之犯行認定及各縣市查察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6,"sessionTimes":3,"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6-36-3","title":"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10-03","duration":499,"end_time":"2022-10-03T11:54:02+08:00","start_time":"2022-10-03T11:45:43+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19,"blocks":[["洪委員孟楷：（11時45分）蔡部長，上午很多委員都關心這一次張善政市長候選人被特定媒體報導，用頭版頭，我先請教張善政市長候選人這樣的狀況，是桃檢主動調查還是有人檢舉？"],["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蔡部長清祥：他們沒有跟我報告是怎麼樣的來源。"],["洪委員孟楷：你不清楚？你不知道今天要來報告的賄選認定和各縣市查辦的狀況，到目前為止各縣市查辦最大的案件不就是這一件嗎？你不清楚是檢調主動調查。"],["蔡部長清祥：因為他們不會就個案的每一個細節跟我報告。"],["洪委員孟楷：所以我們還沒有掌握？因為外界都很質疑，這個活動是25日晚上，28日媒體大幅報導，並且桃檢直接出來說已經分案處理，我們就好奇怎麼動作會那麼快，那是桃檢看到這個是藍營的，所以就主動辦案，還是說有人檢舉？檢舉也沒有那麼快啊！"],["蔡部長清祥：只要告訴、告發或其他……"],["洪委員孟楷：所以這樣會讓國人覺得說這是一條龍，甚至媒體要採訪的時候，桃檢已經有回應了，就說會主動分案，甚至桃檢還說最高已構成相關的要件，如果假借活動名義發放物品、獎品、獎金就會構成賄選，這不是配合演戲什麼是配合演戲？"],["蔡部長清祥：檢察官不會是配合誰，他只是依照他的職權來處理。"],["洪委員孟楷：對，但是外界都看得出來嘛！","再來，部長，所謂「下列情形尚不構成賄選行為」，這也是我們頒布的條例，其中第一條「參與民俗節慶、廟會、婚喪喜慶贈送禮金、禮品，顯與社會禮儀相當者」，換言之，之前有講社會禮儀相當的部分，我記得之前也有候選人被指控過，如果現場有三百個、超出常理很多的參與人數，即便候選人只提供一、二份摸彩品，沒有人人有獎，不特定對象，而且抽出來的人我不知道是誰，這樣有沒有構成賄選？"],["蔡部長清祥：具體個案就由當地的執法機關來認定。"],["洪委員孟楷：我現在就講個案，我形容給你聽，現場超過三百人參與，但是候選人提供一個到二個的摸彩品，抽出不特定人，甚至我抽出的得獎人，我不知道是不是住在選區、有沒有投票資格，這樣算不算賄選？"],["蔡部長清祥：我尊重檢察官的判斷。"],["洪委員孟楷：部長，你是我們中華民國法務最高首長，你當然要有一個標準，2001年，當時的部長陳定南就有頒布一個標準，讓各個檢調單位可以一體適用，有一個標準可循，所以有所謂的30元，贈品超過30元算賄選，30元以下不算，那是2001年。現在想請教，時空背景過了20年，大家也都認為賄選沒有人支持，我們更支持，現在國民黨都沒有黨產了，有資源的是民進黨比較多，要查就用一樣的標準去查，我絕對舉雙手支持，但是標準是什麼？不要只辦藍不辦綠。所以，蔡部長，有沒有要訂一個蔡清祥條款？"],["蔡部長清祥：我尊重大家的意見，而且這是最高檢訂定的一個執法標準，我也予以尊重。30元只是一個參考的標準，不是絕對的標準。"],["洪委員孟楷：這是法務部2001年的函示，當時陳定南認為賄選的選風大家認定不一，可能會影響最後選舉的結果，所以法務部函示提出30元的標準。現在是2022年，法務部不能有函釋嗎？"],["蔡部長清祥：我們可以隨著……"],["洪委員孟楷：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你就是要立一個確認的標準，讓大家一體適用。"],["蔡部長清祥：當時的標準是蒐集法院判決、認定的狀況，讓執法單位作參考。現在時空改變，我也很願意再把它補充……"],["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可以補充出來，1個禮拜？"],["蔡部長清祥：1個禮拜，我會請最高檢，因為現在是選舉期間，大家也都很積極在進行查賄，一定要讓執法機關有個一致的標準。"],["洪委員孟楷：部長剛剛也講了，他在1個禮拜內會有標準出來，讓所有檢察同仁都能夠一體適用，也讓候選人不要違反這些，法先定在前面，醜話說在前，不要違法，是不是？","再來，蘇院長這兩天有講檢調不必查，很多人就開始質疑這是不是隔空在下指導棋？如果針對NCC的錄音檔，他也算是利害關係人。上禮拜您這邊有講到已經立案調查了，對不對？"],["蔡部長清祥：那是把蔡委員所說的相關資料……"],["洪委員孟楷：你已經接到檢舉……"],["蔡部長清祥：我們轉給權責機關處理，我是把這個資料轉出去。"],["洪委員孟楷：所以還沒有立案？"],["蔡部長清祥：它立案，那是由他們作決定。應該是有立案，既然資料給他們了，他們就會處理，但那是限於蔡委員所提供的資料。"],["洪委員孟楷：但是立案了，後面處理與否還不清楚。那我請教，以您的法學素養及瞭解，像這樣子指證歷歷，而且講到院長、總統都有找主委來下指導棋說已經OK了，這樣要不要分別詢問？怕他們會不會串供，可能檢調會不會要調蘇院長還是陳耀祥主委，叫大家來問問看？"],["蔡部長清祥：我們尊重執法人員的專業判斷，他認為該怎麼查……"],["洪委員孟楷：應不應該？"],["蔡部長清祥：那是由他們決定，不是由我法務部長作決定。"],["洪委員孟楷：針對這個，如果真的要查，是不是應該也要就相關的當事人進行釐清和瞭解，避免有串供或一些不法行為？"],["蔡部長清祥：我們偵辦的案件，也不一定告什麼人就一定要傳，因為顯然跟事實不符或是不需要再傳喚，要不然委員也會常常被傳喚，人家告的時候……"],["洪委員孟楷：會跟事實不符嗎？沒有，跟事實滿符合的啊！"],["蔡部長清祥：如果委員被濫訴，我們難道每一案都要傳委員嗎？不需要嘛！"],["洪委員孟楷：我們現在看到的就是，新設新聞台突然間一年裡面就拿到執照，所以與事實是相符的，只是怎麼拿到執照的過程引人遐想，而這個錄音檔裡面指證歷歷，感覺就是院長和總統下指導棋，所以主委才會放水，所以與事實是相符的，並非與事實不符。今天你說與事實不符，如果是總統、院長下指導棋，但到最後他一直拿不到執照，那才是與事實不符。但如果是總統和院長有下指導棋，確實這個新聞台就拿到執照了，這是照劇本演出啊！"],["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的發言，礙於時間，我們已經宣告不再延長了。"],["洪委員孟楷：部長剛剛已經講到，那就請於1個禮拜內訂出相關標準，讓九合一選舉的全體候選人都要瞭解，也讓所有檢調依照相關的規定辦事。"],["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agenda":{"page_end":396,"meet_id":"委員會-10-6-36-3","speakers":["陳歐珀","游毓蘭","曾銘宗","黃世杰","林思銘","江永昌","陳以信","李貴敏","楊瓊瓔","張其祿","林奕華","賴士葆","洪孟楷","孔文吉","陳玉珍","周春米","劉建國","鄭運鵬"],"page_start":349,"meetingDate":["2022-10-03"],"gazette_id":"1118801","agenda_lcidc_ids":["1118801_00010"],"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法務部廉政署署長、內政部警政署列席\n就「貪瀆與賄選案件之犯行認定及各縣市查察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8801_00009"}},"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