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0709,"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0709","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80796bd8e738e8ea90517a65531ad40ee95df5871b8621933a3a0c94f5af98ac5ef64c7febdcaa43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吳思瑤","委員發言時間":"11:51:46 - 12:04:54","影片長度":"00:13:08","會議時間":"2022-10-12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中華電視公司列席就「近年委辦台語台節目招標問題和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列席就「國際影音串流平台TaiwanPlus 經營績效與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中華電視公司列席就「中華電視公司入主有線電視52台頻道經營績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10月12日及13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6,"sessionTimes":3,"committees":[22],"id":"委員會-10-6-22-3","title":"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10-12","duration":788,"end_time":"2022-10-12T12:04:54+08:00","start_time":"2022-10-12T11:51:4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963,"blocks":[["吳委員思瑤：（11時51分）部長請息怒。本席的問政一向專業，而且我們講體制，講體制讓我們的公媒國家隊更強大。現在看到一個無比的希望，就是文化發展基金在你的手上可望上路，我給予大大的肯定。","首先，臺灣公共媒體的預算比起國際上其他國家，我們當然很難彰顯競爭力，本席的這張圖表我多次提及，不管是質詢NCC或就教於文化部部長。我們看看國外，德國設有基金收入來源針對媒體課徵特別捐；法國也針對一般民眾課徵電影稅、對產業界課徵特別捐；義大利提撥影視服務產業的營業稅、所得稅一定比例挹注於他們的公媒；臺灣只有公視的9億元，我們當然比不起其他國家公共媒體的龐大資源，所以我們都在想解方，部長也是。","我也要提及這一份加拿大的研究報告，各國公廣總預算國民分配額，以這個數字來看，國際的平均值是每位國民享有2,622元的公媒預算；而臺灣，因為我們的公媒預算非常地低，國人每人只能分配43元。換言之，國外在發展公媒的文化產值平均額是臺灣的61倍，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我們當然希都能夠提升跟脫困。","所以看到希望跟機會，就是文化發展基金，這是文化部原提報的設置計畫書，第一大核心目標就是成立文化發展基金，除了是依文化基本法應設立，依法行政之外，壯大公共媒體是首要要務，活化公共藝術跟強化文化總體的發展，這是當初文化部提的計畫，預算需求大概是一年48億元。現在的文化發展基金，謝謝部長努力爭取，這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大躍進，行政院6月10日通過了，我們終於可以依法行政，文化發展基金可以上路。明年的預算我也看到了，但是先求有再求好，我們現有的財源就是自己的公共藝術部分，公共藝術獎助條例新的一年就是2.5億元。換言之，先求有再求好的狀況下，明年度的文化發展基金只能針對公共藝術計畫、購藏文物作品跟進行多元文化友善平權的專案，目前只能這樣。我沒有責怪的意思，我知道它很難，但是先上路就是一個體制被確立，我要給予肯定。","我今天要跟你討論的是，在文化發展基金的原始財源，希望一年有48億元是有一定試算基準的，其中新增財源很重要的兩筆，一個是5G溢價標售金，希望比照4G的經驗可以分到41.26億元；另外一個新增財源就是跟NCC商議OTT專法中課徵特別收入捐，這也是我剛剛說的，學習國際的經驗，所以加總起來，每年大概可以達到original希望的48億元，這是原始的。","但是我們遇到困難就要排解，我一路追蹤，我看到文化部公告了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的修正條文，換言之，我們就是入法明定未來文化發展基金的財源，但是剛剛OTT特別捐或是5G溢價金我們做了調整，文化基本法要在第二十四條新入法的是兩個新增財源，一個是政府頻譜拍賣標金10%的費用，另外一個是無線電頻率使用費的30%。","問我，我非常支持！為什麼我支持？因為它是非常可觀的規模。如果以5G頻譜10%的金額算，文化發展基金一波釋照可以拿到142億元；如果依文化部設想的文化發展基金另一個財源─無線電頻率使用費的30%，每年可以獲得8.9億元到11.35億元。對長期支持文化預算的吳思瑤來講，我真的是再歡迎也來不及了！我看到文化部在文化基本法試圖定出這樣的新增財源，現在法案在公告，我只是很擔心會不會讓大家空歡喜一場。與行政院溝通得如何？過去NCC的權責現在移到數位發展部了，跟唐鳳部長有共識了嗎？就這部分文化部已經研議出來的新增財源方法。請說明。"],["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李部長永得：謝謝吳委員。首先要非常感謝，文化發展基金能夠踏出關鍵的一步，雖然還不是很滿意，但是這是歷史性的一步，這是吳委員的臨門一腳，而且長期努力的推動。"],["吳委員思瑤：我們一起努力。"],["李部長永得：獲得蘇院長的支持，所以才得以成立。一開始我們財源還是不足……"],["吳委員思瑤：傷透腦筋。"],["李部長永得：所以我們也跟各方面去溝通，我們先提出文化基本法這樣的修法，至於現在公告期滿，各界都沒有什麼意見且相當支持。但是現在要進入行政院……"],["吳委員思瑤：就是數位發展部跟院裡的意見。"],["李部長永得：對，很多的相關單位我們必須努力去溝通，我們知道這是一個非常需要挑戰的部分，但是我認為還是要去試一試，要去推動，也要請各位委員支持。"],["吳委員思瑤：部長，我希望你可以彰顯這樣的立場，新增財源的爭取確實不易，爭取文化預算本來就是一條坎坷的道路，我支持你們，如果現在公告期滿各界都沒有反對意見的話，請即刻進行跟行政院溝通的程序。","我也要提醒，過去文化發展法跟財政紀律法的扞格，我也曾經多次協助調解，最後以文化優先的概念來突破，縱使突破了財政紀律法第八條，新增財源才能夠設基金，這一條也許在院長的拍板下可以突破，但是剛剛我們訂定一定比例的規定，也可能會跟財政紀律法第七條，不得增訂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保障的這個條文扞格，如果能夠，我們當然依舊以文化例外這樣的優先條款繼續爭取，我期許，文化好不容易看到生機，在這場戰役上，我們絕對要獲勝！","文化例外，我希望剛剛講的那兩個新增財源，立法院應當是不分黨派，大家都會支持，好嗎？這個給你無限的期待，文化基本法如果獲得行政院通過，我希望趕快送到立法院來，由立法院來協助這個立法的順利成功。","下一個議題，我想請教陳耀祥主委及李部長，其實OTT的專法，照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決議，是今年6月要送出，目前你們有訂出方向，但還在進行當中。同樣的，OTT是不是能夠課徵特別捐？即使現在文化發展基金的財源暫時放棄了這個機會，但是我認為於法理上、於整個產業的發展上，比照有線廣播電視法的精神，OTT課徵特別捐來回饋社會本來就非常應該，未來在你們研議中的OTT專法裡面，課徵特別捐到底有沒有進入法案的研議方向？"],["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有討論過，不過必須跟委員報告，OTT的業者最主要都是境外的業者，它在臺灣不一定有落地，當然如果要在法律上規定要課予它特別捐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未來在執行時操作可行性的問題，它跟有線電視不一樣，有線電視都是我們自己的業者，主要的問題是在這裡。"],["吳委員思瑤：主委，這個問題我曾經在今年5月就就教於你，那個時候我記得你說你的博士論文就是寫這個。"],["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的博士論文是寫公共電視的財務問題。"],["吳委員思瑤：好，如果OTT的特別捐可以成為原始文化部文化發展基金的一部分，它當然就成為我們重大公共媒體相當的財源，我希望在OTT課徵特別捐時，在方向上還是應當要想方設法入到我們專法裡頭。","下一頁，這一點當然很重要，保障本土文化傳播，歐盟是30%，最高40%，我聽了早上您的答詢，原則上，如果能夠借鏡國際來保障臺灣自己本土的內容產製，直接訂定比例是一種方式，或是用另外的合作方案也是一種方式，但就我認為，剛剛提到的課徵特別捐就是另外一種方式，因為它可以回饋臺灣社會的內容產製嘛，對不對？所以換言之，我希望在未來的OTT專法裡面，這些方向攸關著壯大公媒，讓它有更好的體質、更高的競爭力。另外再往後推，它也許還真的能夠繼續成為未來文化發展基金的可能財源之一。"],["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所謂的其他合作方案，除了這種所謂課徵特別捐的情況以外，最主要是說，希望國際業者跟臺灣業者有合作創作具體內容的方式，這對臺灣整個壯大我們的影音產業是非常有幫助的。"],["吳委員思瑤：當然，這也是一種經驗的學習，這當然也是一種方向。"],["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一下，所謂歐盟的30%，其實歐盟有二十幾個國家，它的產製能量跟我們單一國家相比，差距是很大的。"],["吳委員思瑤：當然，我瞭解，謝謝。未來關於OTT的專法我會再跟您做請教。","最後一題，也請胡董事長上臺，新任的公視董監事已經成立了，我要求你們必須提供資訊過來，因為我們在審議預算的時候會做討論，我覺得這一屆董事會最重要的任務有兩個，第一個，儘快地處理華視活化，我們那個珍貴的土地活化，我知道你們有委外研究，共有七個方案，到底哪一種活化方案是你們要採用的？第二個，民股買回，這是清楚定位華視目前很不明確定位的最終方法，試估可能需要十幾億元的預算去買回嘛，是不是？我相信文化部應當affordable，所以民股買回跟華視活化是兩個重要的任務，部長要回應嗎？"],["李部長永得：我記得過去曾經編列17億元，但後來因為民股不願意賣，所以我認為現在根本解決的方法，還是要等到資產重估以後，才能夠知道民股大概是多少錢才願意賣。"],["吳委員思瑤：這樣才能知道它的占比是多少，換言之，第一個，我們要審議預算了，我希望你們在一個月內把華視活化跟民股買回目前的規劃方案提交給委員會，好嗎？第二個，長程來講，華視園區的活化，除了可以平抑虧損，更是投資臺灣未來媒體的發展，它對於臺北的蛋黃之地，也具備一個促進臺北城市發展的重要指標，請把這個方案送過來，我們在審預算的時候會繼續來做討論，好嗎？也請部長繼續全力push華視新的團隊，希望他們能夠全力來推動，謝謝部長。"],["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的支持、鼓勵及鞭策，關於華視的部分，我們會跟華視一起來努力。"],["吳委員思瑤：好，謝謝，也謝謝董事長。"],["主席：請范委員雲發言。"]],"agenda":{"page_end":376,"meet_id":"委員會-10-6-22-3","speakers":["鄭正鈐","萬美玲","林奕華","張廖萬堅","黃國書","賴品妤","陳秀寳","王婉諭","林宜瑾","吳怡玎","吳思瑤","范雲","陳椒華","江啟臣","李貴敏","邱顯智","洪孟楷","游毓蘭","李德維","王美惠","楊瓊瓔","何欣純","邱臣遠"],"page_start":285,"meetingDate":["2022-10-12"],"gazette_id":"1119101","agenda_lcidc_ids":["1119101_00007"],"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中華電視公司列席就「近年委\n辦台語台節目招標問題和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財團法\n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列席就「國際影音串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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