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1330,"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1330","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b3e866f97fc84e586cb4a0fa2207df2583d02e5e6759097b3a3a0c94f5af98ac13064af4447e5147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陳歐珀","委員發言時間":"09:15:09 - 09:27:31","影片長度":"00:12:22","會議時間":"2022-10-26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案。\n二、併案審查（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蔡易餘等23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四）委員王定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6,"sessionTimes":10,"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6-36-10","title":"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10-26","duration":742,"end_time":"2022-10-26T09:27:31+08:00","start_time":"2022-10-26T09:15:0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5,"blocks":[["陳委員歐珀：（9時15分）今天我們要共同思考解決政府用人的問題，也謝謝召委安排審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雖然我們都討論過，大方向也都同意應該要增加政府取用人才的管道，但要如何兼顧公家機關聘僱到的專技人員品質？我們希望能寧缺勿濫，不要因為有這個特殊的管道就影響到公務人員，兩邊的品質應該是要一致的。","有關這次修訂的方向，我們必須進行多面向的思考。首先我想請教，現在錄取不足額的情況最嚴峻的當屬技術類的對不對？技術類包括環境工程、建築工程、公職建築師、採礦工程、藥事、電力工程、機械工程、環保技術等8類，至於普通考試的部分則有建築工程、電信工程、航空器維修、環保技術等4類，以上12類大概是考試及格錄取不足額，需以專技人員進用的類科。","這些招聘不足的職缺，除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彌補相同品質的人才外，政府是否也該考慮提升專技人員的待遇？考試的頻率是不是能夠增加？我之所以這麼講，是因為專技人員執業9年轉任可以直接到8職等，但執業2年後轉任公務員6年亦可達到8職等，請問目前的規定是不是這樣？這些通過專技人員考試及格的人也具有相當程度的專門技術。"],["主席：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周部長志宏：有實務經驗。"],["陳委員歐珀：這些人在文官體系中，有關行政方面的公文、行政倫理或是在執行公務人員相關法令上可能較不熟練，但依我看還是可以提升。比如執業9年以後才以8職等任用，而一般公務人員高考及格後就以6職等任用，順利的話2年就可以升到7職等，再2年又可以升8職等，但我們卻要求專技人員執業9年以後才以8職等任用，因此是不是可以考量一下，讓專技人員執業6年就可以以8職等任用？至於執業2年轉任公務員的部分，因為才執業2年，瞭解也不算深入，這部分請你們再研究看看，是不是要3年考績合格，升了7職等後再3年考績合格才升8職等？或許你們也可能改成2年、2年，抑或2年、3年，這點就讓你們去考量。我的意思是，專技人員和公務人員程度相當，但進入公務體系以後升遷卻落差這麼大，像我是高考及格的，升遷都很順利，當我達到8職等的時候才4年而已，但林業技師也是經考試獲得資格的，其程度不會差到要等9年才升遷，你知道我的意思嗎？既然考慮到這個部分，你也要給專技人員一個升遷的管道，才能讓他們有意願投入，否則他們的升遷管道既受阻也不平等。而且在機關裡要升遷制度上也不是馬上就可以升遷，也要看所占職缺及其工作表現好不好，而這又是另外一個考核了。我希望提升相關職務的待遇，或增加特別科目考試的頻率，這個你們再考慮一下，因應未來我們這個條例通過之後。","第二點，過去很多委員關心律師考試必須有總分400分門檻的問題，這個引發很多爭議。過去也有過公職律師的考試制度，現在為什麼取消？是什麼時候取消的？"],["主席：請考試院劉秘書長說明。"],["劉秘書長建忻：從來沒有公職律師這個制度。"],["陳委員歐珀：沒有公職律師？"],["周部長志宏：對，沒有。"],["劉秘書長建忻：所以這次才去建立這個法源。"],["陳委員歐珀：你們要查清楚，因為我的資料裡面是有，民國93年的時候還有喔！沒關係，我是想瞭解這件事情，如果有公職律師這樣的制度，現在還有的話，我們當然要維持，應該是沒有了啦！現在已經看不到公職律師了。"],["劉秘書長建忻：現在沒有。"],["陳委員歐珀：以前有啊！資料上就有，衛生行政公職律師、經建行政公職律師，你們查一下，因為也有點時間了，部長可能不清楚，93年到現在已經二十幾年了嘛！好不好？"],["周部長志宏：好，我們再瞭解。"],["陳委員歐珀：另外一點，第五條規定「各機關進用專技人員，應由用人機關組成遴選委員會，審查專技人員之執業經歷及實績，辦理公開遴選相關事宜。」我請問一下，執業實績是主動調查還是書面提供？"],["周部長志宏：他要提供實績給遴選委員會審查。"],["陳委員歐珀：所以是書面提供嘛？"],["周部長志宏：對。但是因為我們遴選委員會有相關公會的代表，所以也可以實際審查他過去的實績……"],["陳委員歐珀：我覺得你們要注意這一點，我前一陣子在報紙上看到有些人當老師十幾年了，才知道他沒有資格，對不對？你只要求執業實績，沒有去主動調查，搞不好他過去有一些相關違規紀錄啊！對不對？他混不下去了，才要進到公務體系來，所以你們要主動調查執業實績，要有個機制，搞不好他有前科，甚至他資格不符，不能單憑他書面提供的資料，我們就准了啊！"],["周部長志宏：當然任用之前有沒有任用的消極資格……，但執業實績的部分，因為我們有外部的相關公會代表參與，所以應該會知道他在實務界的執業狀況。"],["陳委員歐珀：不要太相信公會，他們會有人情包袱啦！"],["周部長志宏：當然如果需要調查，我們會請他們要調查。"],["陳委員歐珀：公會審查沒有公信力啦！我們政府機關要負責考選的責任，秘書長你要承認這一點喔！"],["周部長志宏：機關代表也要審查。"],["陳委員歐珀：好不好？執業實績要主動調查，不要只有書面提供而已。","另外一點，我們是考試出來的，我們很清楚，很多的遴選委員本身自己就違規，銓敘部會不會定期篩檢、刪除？"],["周部長志宏：我們資料庫在蒐集人才的時候，會主動先篩選，有違規的……"],["陳委員歐珀：有些遴選委員本身就有問題啊！他在臺北市出問題，結果他跑去宜蘭縣當遴選委員。"],["周部長志宏：我們會審慎地把資料庫的人才……"],["陳委員歐珀：遴選委員如果違規，銓敘部的人才庫要刪除，好不好？"],["周部長志宏：好。"],["陳委員歐珀：我想銓敘部建置的專家學者人才庫是為國家舉才的單位，是很重要的單位，不要這些人有瑕疵我們都不曉得，好不好？"],["周部長志宏：好，我們會在施行細則把它明確訂定。"],["陳委員歐珀：我覺得這個部分你們要小心地查證，好不好？"],["周部長志宏：是。"],["陳委員歐珀：另外，公務人員任用法都有轉任簡、薦、委的晉升配套，但是專技人員沒有，所以我認為專技人員的晉升管道要打通，你們要想辦法打通，不要讓他們進來以後打不通，沒有晉升管道或窄化，好不好？他們進來這個體系也是有一定的品質，能不能升遷其實主管機關他們自己負責任，但是這個管道要暢通。部長，有沒有意見？"],["周部長志宏：第八條有放寬他轉任的限制，另外升簡任的部分，過去跟一般公務員升簡任的條件不同，我們現在讓它一致化，升簡任以後就跟一般公務人員的調任是一樣的，所以我們有考慮到他升遷。"],["陳委員歐珀：在機關的競爭應該是要平等的，不能窄化管道，害他進來以後升不上去，公務人員簡、薦、委的升等都有一定的程序，機關要不要給他去受訓的機會，也是機關在決定，那個我們不干涉，但是管道不要有差別待遇，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事情。"],["周部長志宏：因為專技人員轉任為公務人員後，他就是公務人員，基本上他就跟一般公務人員一樣，應該儘量讓他的升遷是一致的。"],["劉秘書長建忻：委員剛剛關心的幾個重點，其實這次法律條文都有納入，包含他的起點不要都是從六職等開始，依照他的經歷可以做七或八職等的設計。另外，他進來之後的升遷還有將來轉換職域的規定，都儘量比照公務人員，所以這個部分的確是要強化誘因來吸引人才。"],["陳委員歐珀：對，我們就是要完善專技人員轉公務人員的遴聘晉升制度，這個要把它完善、平等，不要讓人家覺得又是不同的進用管道和待遇。其實我剛當公務人員的時候，是六十幾種用人的費率，現在一直縮減，不曉得剩下多少，但是我們就是追求公平，社會就是要建立完善的制度，當然執行者，機關的首長或主管必須按相關的制度、法令來執行，我想這樣公務人員就會受到一定的尊重跟有尊嚴的對待，其實我們國家現在公務人員的水準都很高，因為考試不容易。","最後一點，我還是強調職務待遇跟考試的方式要再檢討，要把專技人員的職務待遇更合理化，好不好？我今天期待你們能夠做這樣的思考。以上，謝謝。"],["主席：我們現在先確定議事錄，請問各位委員，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議事錄確定。","接著請曾委員銘宗發言。"]],"agenda":{"page_end":422,"meet_id":"委員會-10-6-36-10","speakers":["林思銘","王定宇","陳歐珀","曾銘宗","陳玉珍","黃世杰","游毓蘭","江永昌","陳以信","劉建國","陳明文","周春米","鄭運鵬"],"page_start":385,"meetingDate":["2022-10-26"],"gazette_id":"1119701","agenda_lcidc_ids":["1119701_00005"],"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n(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蔡易餘等23人擬具\n「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增\n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四)委員王定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n草案」及(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19701_00004"}},"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