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2244,"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2244","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76b465af498f9bdd16c35aae8c266873094e9ecd9b7f3f8c75235315f758c7016bc792bfad1069a3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曾銘宗","委員發言時間":"09:14:59 - 09:25:52","影片長度":"00:10:53","會議時間":"2022-11-23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萬美玲等19人、（三）委員鄭麗文等17人、（四）台灣民眾黨黨團、（五）委員魯明哲等19人、（六）委員張廖萬堅等22人、（七）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20人、（八）委員羅致政等19人、（九）委員陳明文等18人、（十）委員溫玉霞等17人、（十一）委員萬美玲等22人、（十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十三）委員莊競程等22人及（十四）委員馬文君等16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僅進行詢答】）","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6,"sessionTimes":19,"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6-36-19","title":"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11-23","duration":653,"end_time":"2022-11-23T09:25:52+08:00","start_time":"2022-11-23T09:14:5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8,"blocks":[["曾委員銘宗：（9時15分）今天審查刑法部分，我支持條文大方向、基本原則，等逐條時再進一步討論。首先要請問蔡部長，不到72小時就要投票，這一波查緝賄選的基本原則是什麼？部長可否說明一下？"],["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蔡部長清祥：我們希望這一次能夠公平的選舉，嚴加防範賄選與暴力，同時也要嚴查假訊息，特別要注意是否有境外資金介入，這都是我們工作的重點。全國的檢警調廉都全力以赴，而且在最後這個階段都部署完畢，我們希望按照我們原來的目標全部嚴加查察。"],["曾委員銘宗：好，謝謝部長。我看法務部發布的新聞稿跟各地方檢察署發布的新聞稿，本席也強力肯定檢調查察的相關績效，我有看你們的相關新聞稿，查察賄選的基本原則，第一個是行政中立，第二個是有聞必查、有據必辦。我這樣理解，對不對？"],["蔡部長清祥：是，確實誠如委員講的，我們一定會保持行政中立，而且對於違法的賄選、暴力、假訊息及境外資金介入等等，我們都會嚴加查察。"],["曾委員銘宗：國民黨黨團開了幾次記者會，在這裡也問過你，關於新北市民進黨候選人林佳龍透過計程車司機發放現金，而且計程車司機在發放時，還講即使不貼這個廣告也可以發給200元或500元，請問這個個案目前的情況，有沒有在辦？有沒有跟你提到的行政中立，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原則相符合？"],["蔡部長清祥：跟委員說明，這個個案在有人提出告訴、告發之後，新北地檢署都已經分案再查了，我想他們也積極蒐證當中。"],["曾委員銘宗：會不會等選後再辦？或者選前會處理？"],["蔡部長清祥：這個就要看承辦個案的檢察官怎麼認定，他對於蒐集證據的狀況如何，如果證據很明確，確實有違法事實的話，當然會依法來處理，但時間點都要由承辦的檢察官來判斷。"],["曾委員銘宗：好，我希望真的能夠行政中立，有聞必查、有據必辦，不能辦藍不辦綠、辦小咖不辦大咖，我這樣的要求合不合理？"],["蔡部長清祥：我們確實也要求承辦的檢察官不能只就表面上的證據來認定，應該往上溯源，相關的共犯或關係人有涉及犯罪都一律要辦。"],["曾委員銘宗：部長，檢調敢不敢辦真的大咖？"],["蔡部長清祥：沒有所謂敢不敢的問題，只要證據齊全，證據認定是有犯罪嫌疑，就會依法辦理。"],["曾委員銘宗：好，謝謝。目前查察賄選情況，哪些地區比較嚴重？"],["蔡部長清祥：總長有做瞭解，包括高檢署張檢察長，他們也都有到各地去督導，有一些地方確實是比較嚴重，他們也加強人力部署，要求二審檢察官也下去協助，包括調查官也派駐到各地協助，他們都會針對地區的狀況做適當的人力分配，以強化查賄。"],["曾委員銘宗：就地區來講，是南部的情況比較嚴重？"],["蔡部長清祥：北、中、南他們都有一些重點地區，不是只有南部，或是只有中部，或是只有北部，甚至東部、離島，他們都有一些重點地區。"],["曾委員銘宗：再請教一個問題，距離選舉不到72小時了，萬一有發生暴力或者是影響選舉的重大事件，檢調會怎麼處理？"],["蔡部長清祥：我們會嚴加防範，當然事前一定要掌握訊息，如果真的發生了，一定會強力依法偵辦，事後一定要追究，所以我在這裡也要拜託全國民眾，大家一定要冷靜，平和的完成這次選舉。"],["曾委員銘宗：謝謝，基本上我支持你剛剛這些說明。最後我要請教你一個問題，現在指揮中心跟衛福部確認確診不能投票，因為法務部是所有行政機關的法律顧問，假設各部會有法律問題，都會請教法務部，你認為確診不能投票有沒有違法？有沒有違憲？"],["蔡部長清祥：確診這部分是屬於醫療的專業，法務部沒辦法從這方面來做判斷，但是如果他要來立法，到底要不要讓他投票？要怎麼投票？在法律上要如何訂定？我們會提供法律意見。"],["曾委員銘宗：你講得非常謹慎，衛福部薛部長你認識吧！"],["蔡部長清祥：是，我們都是在內閣。"],["曾委員銘宗：他講得就沒你那麼謹慎，他公開講「確診不准他投票」並不違憲，對於這樣的講法，你有沒有評論？"],["蔡部長清祥：有沒有違憲當然要由憲法法庭去認定，如果憲法法庭要徵詢法務部的意見，我們也會經過研議，然後提出法制上的意見。憲法法庭是司法院所負責的，所以對於這一項，當然薛部長有他的專業考量，那是從醫學上的專業，而法制上的專業，也許我們就可以提供意見。"],["曾委員銘宗：你對你的同僚，如同你講的，他的專業是在醫療，他當然還有考過律師，但是就他發表這個意見，部長你認為合不合適？"],["蔡部長清祥：我沒有看到他全部的說明內容，當然如果他有他的考量，我們予以尊重，如果將來要討論的時候，我們也可以來表達法務部的意見。"],["曾委員銘宗：他這樣做真的不合適，他怎麼可以評論確診不能投票沒有違憲？好，謝謝。","副秘書長，對於薛部長這樣的評論、這樣下結論，你的看法為何？"],["主席：請司法院黃副秘書長說明。"],["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現在看起來社會上對這個問題有一些爭議，站在司法行政的立場，如果將來會有憲法上的案件爭議的話，我想司法行政的立場是不適合在這個時機點去表示意見，我們的法官倫理有這個要求，將來可能案件會繫屬，現在如果表示意見的話，將來司法行政的公平性可能會受質疑，當然政務官表示的意見我們只能尊重，現在我們不適合就這個問題表示任何立場，以上。"],["曾委員銘宗：副秘書長，我也不為難你啦！確認有沒有違憲是誰的權責？"],["黃副秘書長麟倫：如果有案件的話，當然由憲法法庭去做裁判，除了憲法法庭以外，其他人沒有辦法替憲法法庭做裁判。"],["曾委員銘宗：對。薛部長瑞元是不是大法官？"],["黃副秘書長麟倫：如果說是他個人的看法，他去發表他的意見，我們也沒辦法去禁止、限制或是怎麼樣，這是他本於政務官的立場來發表意見。"],["曾委員銘宗：請問副秘書長，他是不是大法官？"],["黃副秘書長麟倫：他當然不是大法官。"],["曾委員銘宗：對，他不是，他可以發表這樣的意見嗎？"],["黃副秘書長麟倫：社會上對於各個公共議題表示意見，我想我們都尊重，將來如果有案件的話，終究還是要由大法官去做裁判。"],["曾委員銘宗：對。這個權責不在衛福部嘛！薛部長真的是撈過界，剛剛蔡部長也不敢表示意見，你也不敢表示意見，結果我們的薛部長就表示它沒有違憲的意見，非常奇怪，這並不是他的權責，撈過界了，他還下結論哦！我希望下次真的有繫屬案件，大法官不要聽薛部長的意見，會不會聽他的意見？"],["黃副秘書長麟倫：大法官就個別案件有他們自己的確信，我想不會受到任何外界的影響。"],["曾委員銘宗：好，謝謝部長、謝謝副秘書長。"],["主席：謝謝曾銘宗總召。針對這個議題，我們也覺得令人玩味，今天透過曾委員銘宗的詢答，我們看到法務部部長、司法院副秘書長，等於說最專業的權責單位都不敢去表示意見，結果衛福部撈過界來表示意見，我覺得這些分際都沒有遵守，很離譜，謝謝曾委員點出問題所在。","接下來請江委員永昌發言。"]],"agenda":{"page_end":216,"meet_id":"委員會-10-6-36-19","speakers":["林思銘","溫玉霞","鄭麗文","曾銘宗","江永昌","陳歐珀","邱顯智","陳椒華","張其祿","鄭天財Sra Kacaw","黃世杰","鄭運鵬","周春米","陳玉珍","陳以信","劉建國"],"page_start":185,"meetingDate":["2022-11-23"],"gazette_id":"11111002","agenda_lcidc_ids":["11111002_00007"],"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萬美玲等19人、(三)委員鄭麗文等17人、(四)\n台灣民眾黨黨團、(五)委員魯明哲等19人、(六)委員張廖萬堅等22人、(七)委員伍麗華 Saidhai\nTahovecahe 等20人、(八)委員羅致政等19人、(九)委員陳明文等18人、(十)委員溫玉霞等17\n人、(十一)委員萬美玲等22人、(十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十三)委員莊競程等22人及(十四)委\n員馬文君等16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111002_00007"}},"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