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2551,"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2551","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84f716a9fbf9349be70691aa51237503d5fec3aa55aece9d75235315f758c701e901f84a635eded8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鄭正鈐","委員發言時間":"12:03:08 - 12:17:49","影片長度":"00:14:41","會議時間":"2022-12-01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廖婉汝等22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及第八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何志偉等22人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八)委員陳秀寳等20人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九)委員林文瑞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僅進行詢答)\n二、處理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及學前教育」繼續凍結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n【11月30日及12月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6,"sessionTimes":12,"committees":[22],"id":"委員會-10-6-22-12","title":"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12-01","duration":881,"end_time":"2022-12-01T12:17:49+08:00","start_time":"2022-12-01T12:03:08+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68,"blocks":[["鄭委員正鈐：（12時3分）部長好。謝謝主席今天特別安排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的審查，國民教育法在我們教委會肯定是一個重中之重的法，所以事實上在今年上半年，林奕華委員當召委的時候也曾經排過國民教育法的審查，我記得當時朝野的委員都覺得應該要把5歲納入國民教育當中，教育部當時的回饋是說因為國民教育具有強迫性，不應該強迫5歲的兒童入學，因為現在公立幼兒園的量能不足，所以不應該用強迫的方式。本席這邊提出來的狀態，其實是個非強迫性的方式，將3到5歲的小朋友用學齡前基本國民教育的方式納入，希望能夠減輕家長的負擔，對於這樣的主張，部長你有沒有什麼看法？是不是可以支持？"],["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當然委員所提到的，一個是學制、一個是政府支持照顧，這兩個不同的概念，確實這幾年0到6歲國家一起養的整個政策對於學齡前學生的幫助，我想委員也都瞭解跟支持我們的相關方案，跟委員報告，現在5歲入園的比例已經高達百分之九十六點多，但是他們是進到各種不同的體系……"],["鄭委員正鈐：不一定是公幼嘛！有的是準公幼、有的是私幼。"],["潘部長文忠：有的是學校的附幼、有的是非營利、有的可能是平價幼兒園，當然有的是私幼，所以這個是政府從照顧面全力去做。但是如果要進一步，比較要認真考量的是學制，學制要不要往前走，這是一個非常大要討論的議題。"],["鄭委員正鈐：部長，我提的這個部分其實避開學制的部分，我想問，因為去年11月本席就提出這個案子，已經超過 一年了，我當時提到3到5歲這個部分，我想問一下部長，你們有沒有評估過3到5歲的兒童，如果納入目前在進行的免費教育計畫當中，一年要增加多少預算，你們有沒有評估過？"],["潘部長文忠：委員，剛才署長說一年大概是800億元。"],["鄭委員正鈐：3到5歲整個納入，一年要多800億元對不對？我要特別講的情況是，因為現在少子化的問題真的非常嚴重，今年1到10月，臺灣新生兒只剩下11萬4,460人，按照這個進度，今年全年的新生兒搞不好也不會超過14萬，比108年少了23%，將近少了四分之一，我覺得這其實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所以怎麼養小朋友，現在其實是一個跟生育有關的問題，這個問題當然不只是教育部，也跟很多部會有關，可是它肯定是一個國安問題，所以我們希望教育部在這個問題當中能夠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好不好？"],["潘部長文忠：好。"],["鄭委員正鈐：這個部分請回去……"],["潘部長文忠：在照顧面，我們一定全力做。我也跟委員報告一個數據，這幾年這樣推，包含增設3,000班公共化幼兒園，再加上準公幼，因為學生如果讀這些學校，家長一個月最高只要負擔3,000元，還有2,000元、1,000元的，這樣大概有七成的學生都可以讀到比較平價的幼兒園，如果從這個方面來看，確實大量減輕家長的負擔。"],["鄭委員正鈐：部長，因為我們希望能夠對年輕的家長有更大的鼓勵，讓他們能更放心地生孩子，不要能生卻養不起，這部分其實是我們能夠做的部分，這問題先到這邊。"],["潘部長文忠：委員，學前我們一定會持續努力，我們委員會的委員都很關心能夠再提升品質的1比12師生比，還有再擴增2歲專班，我想教育部都在做規劃，也會如委員剛才所提到的繼續努力。"],["鄭委員正鈐：部長，這個問題我想先告一段落，因為我們之後還有很多要審法案的部分。","我想問一下，在11月26日剛結束的選舉過程當中，論文變成一個非常關鍵的議題，我想請教部長，你覺得論文的文字相近度在百分之多少以下是可以被接受的？"],["潘部長文忠：我想對於審查標準的部分，其實量是一個問題，因為你都在大學，可能也知道博士論文，即使有相似，但重點是比如說有引用的註記等等很真實地去反映，不是相同就不行，因為寫論文也不是完全自己在寫作文……"],["鄭委員正鈐：理解，沒有附註的問題是另外一個事情……"],["潘部長文忠：委員，那個是一個關鍵喔！"],["鄭委員正鈐：對，那是另外一件事情，我理解……"],["潘部長文忠：那個是在學術上的誠實度，這很重要。"],["鄭委員正鈐：我理解。"],["潘部長文忠：抄襲是用了別人的東西，然後又不願意去呈現，據為己有，這叫抄襲喔！"],["鄭委員正鈐：可是因為目前大家在講這個東西總是要有個客觀的標準，所以文字相近度的百分比其實變成一個很重要的指標，我直接提出來，因為在今年的選舉過程當中，比方說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的論文相近度，臺大也是用這個當作一個指標，40%，這是臺大公布的數字，中華大學是87.8%，這是媒體公布的數字。前委員蔡壁如的16%，是媒體公布的數字，也是他自己提供出來的，他也提出德明科大教務長的論文相似度是51%，數字都不一樣，結果也不一樣。事實上我再找了很多的媒體，坦白說這一次各黨各派很多人都被牽連進來，包括潘孟安縣長，包括徐國勇部長，包括蔡其昌副院長等等，很多人都被點進來，而且數字不等，從百分之二十幾到百分之四十幾都有，一般來說，我碰到很多學界的人，他們認為如果按照文字相似度，25%、30%可能是勉強可以接受的標準，部長，你覺得這樣的數字合理嗎？"],["潘部長文忠：委員，數據應該還是一個參考，因為論文還有一個審查制度，審查過程或指導教授的審查過程不容易去察覺的會是什麼？完全不做任何附註，比如有用到別人的論文卻沒有附註，說實在如果沒有做過比對是不容易知道所謂的相似是什麼意思，但是量本身不是唯一，我們現在發展比對系統，未來也都是做參考，不是說……"],["鄭委員正鈐：部長，你提到量不是唯一的標準，我只是想知道，因為目前我們有個很客觀的數字，你覺得我們應不應該在學位授予法當中訂立一個客觀標準來做衡量？"],["潘部長文忠：委員，這部分……"],["鄭委員正鈐：包括整個論文審查的機制，是不是應該訂定一個客觀的標準？我們看到這個數字，如果連蔡壁如委員的論文相似度16%也被撤銷學位，這個其實是很重的。蔡壁如委員因為這件事就直接辭掉立委，顯然她覺得自己的人格嚴重受損。所以論文對一個人的影響會有多大，我覺得教育部一定要有一個看法，而不是放任，就推出去讓每個學校去做決定。學位授予法是不是應該有一個客觀的標準？請部長回答。"],["潘部長文忠：跟召委報告，對於最近相關論文的議題，我有請業務單位高教司就這方面開始做相關的整理。但是是不是要這麼硬性、唯一的以學位授予法去處理，其實在我們整理的過程，各界也有不同的看法。"],["鄭委員正鈐：理解。這件事情以客觀上來看，我覺得有幾個問題。例如學位授予法第十七條提到，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撤銷學位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所以我會特別關注到德明財經科技大學這個案子，因為她的論文相似度不高，大部分的教授也都認為16%的狀態其實是可被接受的情況。如果因為16%就被撤銷學位，那是不是還有其他不當的地方？因為我是從媒體當中看到了這個情況，而在學位授予法第十七條也有提到「學校依第一項規定撤銷學位後，應通知當事人繳還該學位證書，並將撤銷及註銷事項，通知其他專科學校、大學及相關機關（構）。」請問媒體算不算是所謂的相關機關？"],["潘部長文忠：應該不是。相關機關所指的都是學術單位或國家教育研究院等。"],["鄭委員正鈐：所以媒體不是，對嗎？因為我們發現這個案子……"],["潘部長文忠：因為機關、機構指的是確實有這個單位。"],["鄭委員正鈐：是。我發現這個案子很特殊，是因為在蔡壁如委員的案子當中，其實是媒體先公告出來之後，有人去追問蔡委員，蔡委員才表示她還不知道自己的學位被撤銷。所以教育部應該要去追查這當中是不是有一些有瑕疵、不合規定的地方？教育部是否應該針對這個事情，提出一個具體的態度及明確的調查報告？據當事人本身的說法，並沒有收到審定書，所以她也不知道到底情況如何，然後就被撤銷學位了。","所以本席希望教育部針對這個個案，能夠很清楚去查，因為這次論文的抄襲事件，我覺得嚴重影響了選舉的結果。16%是很多學者都覺得可接受的數字，可是她卻直接被撤銷學位。在過程當中，是媒體先知道且先公布了，比當事人還要早知道。學校在整個審定和處置過程當中，是不是有一些不恰當的地方？我希望教育部能夠提出一份很清楚的調查報告。對於整個論文抄襲的部分，教育部也許能夠對學位授予法有更詳細、具體的標準，至少有一個範圍和框架出來，而不是像現在每個學校各行其事。"],["潘部長文忠：報告委員，原來我們也有相關的規範。有關近期、即期論文抄襲的事件，以及所顯現出來的問題，我也請業務司做一個整理。至於學校公布訊息的流程，我們會再做一個瞭解。因為這幾個學校也都關係到幾個比較關鍵的重要人物，所以學校在處理的過程中，也希望讓外界瞭解，可能就造成剛才委員所提到的情形，我們會再去瞭解。","但是我要跟召委報告的是，在學術審查等等部分，大概不是用唯一、硬性的方式。委員等幾位也在高教單位服務過，對於在學術上從質性等各方面來把關的要求，應該也瞭解到不可能完全去剝奪。這個論文所要涉及的面向不單單只是那樣的情況，每一位曾經寫過論文的人也一定被系所和指導教授要求。如果按照這些基本的格式，都應該要註解、引用，那都是基本原則，委員寫過也都知道。它要求的規格，以及要求了什麼，其實這是很清楚的。"],["鄭委員正鈐：理解。部長，你講的我們完全理解……"],["潘部長文忠：是啊！"],["鄭委員正鈐：怎麼樣去寫一篇適合、合規的論文，有一個客觀的標準在……"],["潘部長文忠：對，像APA的格式幾乎是每個研究過程當中……"],["鄭委員正鈐：但現在在撤銷學位和論文的過程當中，是不是也應該要建立一個客觀標準？例如前立法委員蔡壁如的個案，我們會不理解、會不知道標準到底在哪裡，以及學校這樣做到底適不適合、是否會侵犯到學生。因為蔡委員直接辭掉立委，表示她覺得人格受損，所以論文對一個人的影響有多大，部長一定很清楚。因此在追求學術品質標準的時候，我們也不能忽略學生的權益。如果她都還沒有收到審定書，媒體就先報導了，她後來才知道，那整個過程顯然就有瑕疵。我覺得教育部應該適當地介入，因為學位授予法第十七條也有很明確的規定，教育部其實是有介入關心的空間，好嗎？"],["潘部長文忠：好，這部分我們後續會做一個研處，謝謝。"],["鄭委員正鈐：謝謝部長。後續怎麼樣，再請給本席一個很清楚的說明。"],["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召委。"],["鄭委員正鈐：謝謝。"],["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agenda":{"page_end":352,"meet_id":"委員會-10-6-22-12","speakers":["陳秀寳","萬美玲","黃國書","林奕華","王婉諭","林宜瑾","何欣純","邱志偉","高金素梅","吳思瑤","范雲","賴品妤","林德福","張廖萬堅","陳椒華","鄭正鈐","張其祿","游毓蘭","楊瓊瓔","羅美玲","吳怡玎"],"page_start":297,"meetingDate":["2022-12-01"],"gazette_id":"11111402","agenda_lcidc_ids":["111114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國民\n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廖婉汝等22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n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n及第八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n正草案」案、(六)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n案、(七)委員何志偉等22人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八)委員陳秀寳等20人擬具「國民\n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九)委員林文瑞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國民教\n育法第八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條\n文修正草案」案；二、處理教育部函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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