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2799,"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2799","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0228894f197f4610ea25f1d1ca151b8a2ea074a26027cb0675235315f758c701e1707ee27fc0a283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楊瓊瓔","委員發言時間":"10:27:23 - 10:36:24","影片長度":"00:09:01","會議時間":"2022-12-12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萬美玲等23人擬具「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三）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具「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六）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17人擬具「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黃世杰等19人擬具「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四）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16人擬具「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具「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併案審查（一）委員黃世杰等22人及（二）委員林宜瑾等18人分別擬具「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併案審查（一）委員黃世杰等20人及（二）委員林宜瑾等18人分別擬具「鄉鎮市調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具「戒治處分執行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黃世杰等21人擬具「公設辯護人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6,"sessionTimes":26,"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6-36-26","title":"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12-12","duration":541,"end_time":"2022-12-12T10:36:24+08:00","start_time":"2022-12-12T10:27:23+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73,"blocks":[["楊委員瓊瓔：（10時27分）謝謝主席。我們延續九合一選舉到現在，初步一個階段，在三千多件的賄選案裡頭，布雷的部分占了所提出情資的一半，但是也有坊間說，政府當特定人的劊子手，會不會有如此現象？請做說明。"],["主席：請法務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錦村：委員所擔心的這種情況應該不會發生。"],["楊委員瓊瓔：應該是不會發生，我們願意相信，因為這個有錄音、錄影，我們願意再繼續討論，賄選案的查辦有沒有分色彩？請做說明。"],["林次長錦村：不會，一切按照有沒有事證來依法辦理。"],["楊委員瓊瓔：好。這是正面的回答，我們希望落實的方向也是如此。我們知道目的、手段都必須合法，因為依照憲法的規定，信賴保護原則是人民的權益，這一點非常重要，所以這些賄選案是不是應該速審、速決、速定？"],["林次長錦村：對於構成賄選的案件，如果起訴或是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我們都希望這種案件能夠速審速結。"],["楊委員瓊瓔：在未起訴以前，是不是也應當要速審、速定？Yes或No？"],["林次長錦村：偵辦中的案件當然就是因為有些個案的情節不一定都一樣，但如果說個案的情節，檢察官在蒐集犯罪事證完備之後，就應該依法加以偵結。"],["楊委員瓊瓔：這個非常重要，所以要盤點，我們希望一個選舉之後，民眾能夠恢復正常的生活，還所有人一個合理、公正與公道，這是機關單位最重要的職責。","接下來我們來討論社會面向，過去這兩個月當中，我們發現有很多詐騙、囚禁、虐待、毒打等令人髮指的犯罪行為，這不只是單純的詐騙，還衍生許多暴力犯罪，造成多起死亡案例，這是民主國家非常不容許的。現在在詐騙跟犯罪組織猖獗當中，本席要請教法務部次長，我們到底要怎麼做？如果只有因應目前的方案，它所呈現的就是如此，讓民眾覺得很恐怖、很緊張，也很害怕，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政府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全面掃蕩？對於犯罪人這樣的行為，你們應該更精進地去改進跟檢討，讓這些事件可以消失。"],["林次長錦村：近期國人和媒體報導很關切有關詐騙集團的案件，行政院也特別重視，所以在今年7、8月份核定新世代打詐策略行動綱領。這個部分有委員所提到的，是不是要針對一些族群加強宣導，裡面有一個就是宣導的部分，也涉及其他各部會，包括通傳會、內政部、交通部……"],["楊委員瓊瓔：跨部會？"],["林次長錦村：對，跨部會。最主要有四個面向，其中懲詐、打擊犯罪的部分由法務部來主責，我們按照行動綱領的規定，高檢署跟本部都召開數次跨部會協調會議，希望第一個，有犯罪就依法偵辦；第二個，要溯源；第三個，有犯罪所得就積極查扣。委員應該知道很多都是跨境的，而跨境的部分怎麼克服，我們執法部門一定會透過各種管道來加強跨境合作。"],["楊委員瓊瓔：7月份成立，現在是12月份，但最猖獗的就在10月份跟11月份，這怎麼解釋呢？是因為你們有動作，所以他們更猖獗嗎？"],["林次長錦村：應該不是這樣。"],["楊委員瓊瓔：那是怎麼回事呢？"],["林次長錦村：誠如委員所知道的……"],["楊委員瓊瓔：還是你們的方案有誤？"],["林次長錦村：我們的行動綱領是在7、8月份由行政院核定，很多犯罪手法是在7、8月份之前都已經有犯罪行為。"],["楊委員瓊瓔：所以你認為它是累計的？"],["林次長錦村：也有可能是累計的。"],["楊委員瓊瓔：不要找理由！既然7、8月份已經有行動綱領，你們要加油，而不是找理由，民眾要知道的是目前的狀態到底如何。剛剛你講到要多宣導，這個非常重要，我在這邊已經第三次提出這樣的方案。因為國內失智人口超過30萬人，這一些都是潛在的被害者，這是非常嚴肅的議題，他們也很容易被這些集團還盯上，所以在這個防範措施當中，針對潛在的被害者、超過30萬的失智人口，請說明你們做怎麼樣的宣導？"],["林次長錦村：行政院核定的打詐策略行動綱領，有關宣導的部分最主要是在其他部會，我一定轉達委員的寶貴意見給其他負責宣傳的部會。"],["楊委員瓊瓔：連最嚴重的潛在被害者、容易被詐騙集團盯上的，都沒有在你們的項目之內，本席非常訝異！"],["林次長錦村：我們現在做的包括一些年紀比較大的、比較偏遠、比較弱勢……"],["楊委員瓊瓔：本席跟你實質討論問題，請你要清楚國內失智症的人口已經超過30萬人，這一些是潛在的被害者，也是詐騙集團最容易盯上的，你們要往這個區塊好好宣導，好不好？"],["林次長錦村：是，法務部在各地如果有法治教育宣導的話，這個部分也會照委員的意見加進來。"],["楊委員瓊瓔：一定要加入，趕快去專案研擬。"],["林次長錦村：一定要，這個當然要。"],["楊委員瓊瓔：這非常嚴重，你要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林次長錦村：當然。"],["楊委員瓊瓔：這麼嚴肅的潛在被害者，你們都還不知道這些族群在哪裡，難怪社會事件不斷，趕快加油！請提供書面詳細資料給本席，說明你們有什麼宣導方案。"],["林次長錦村：好。"],["主席：楊委員要掌握時間，因為今天要把所有法案處理完畢。"],["楊委員瓊瓔：我知道，再1分鐘就好。詐騙事件頻傳，現在律師事務所發生了很多這類案件，至少已經有二十間碰到，是否因為判決書網站造成這樣的情況？請教法務部跟司法院，判決書的內容是不是成為詐騙的工具？因為已經有二十間以上的案例，由於判決書的內容是公開的，是不是會也變成詐騙集團有所本的工具？這一點請你們也務必加強宣導，好不好？"],["林次長錦村：好。"],["楊委員瓊瓔：最後一個議題，法官法修正到現在兩年了，目前沒有一件評鑑是人民提出的，到底是法官都很好還是人民根本不清楚？請說明。"],["主席：請司法院黃副秘書長說明。"],["黃副秘書長麟倫：法官法修正之後，增加人民直接請求評鑑，實際上外界認為好像沒有發生淘汰不良法官的狀況，事實上很多情形是司法院或者主管機關發現的時候，我們自己就移送監察院，所以是有淘汰法官的。"],["楊委員瓊瓔：本席完全沒辦法接受副秘書長這樣的說法，本席跟你討論的是兩年來沒有人民請求的案件，所以本席也給你一個理由，就是我們的法官真的很好，結果你回答我是你們自行舉發。"],["主席：針對這個議題，我同意楊委員的說法……"],["楊委員瓊瓔：請你們好好檢討，看要怎麼宣傳，好不好？因為已經兩年了，沒有一個人民提出，好不好？"],["主席：有提出，但沒有處理，有申請。"],["楊委員瓊瓔：怎麼可以如此呢？你還說你們自行舉發，那就不用這個制度了，對不對？"],["主席：今天的關鍵就是人民的感受，跟本院或是委員的發言都一致，從科學的數據上你們沒有辦法解釋，也沒辦法說服人家，不要說你們做得多好，人民不相信！現在是民主政治，人民才是主人，不要把自己關在自己黑色的象牙塔裡面。"],["楊委員瓊瓔：謝謝，那把這個資料也給本席。"],["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10時36分）","繼續開會（10時42分）"],["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椒華、邱委員顯智、李委員貴敏及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均不在場。","請黃委員世杰發言。"]],"agenda":{"page_end":394,"meet_id":"委員會-10-6-36-26","speakers":["陳歐珀","曾銘宗","鄭運鵬","江永昌","陳以信","楊瓊瓔","黃世杰","劉建國","陳玉珍","林思銘"],"page_start":325,"meetingDate":["2022-12-12"],"gazette_id":"1120502","agenda_lcidc_ids":["1120502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n(二)委員萬美玲等23人擬具「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三)時\n代力量黨團擬具「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具\n「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法務部法醫研究\n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 ( 六 ) 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7 人擬具\n「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n議「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黃世杰等19人擬具「法\n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n織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四)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擬具「法務\n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具「少年\n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併案審查(一)委員黃世杰等22\n人及( 二) 委員林宜瑾等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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