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3647,"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3647","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69f4abc9b6affcc16c425cd5c341c978400e4f2667acf4ac75235315f758c7011ebfeb97457f9b41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孔文吉","委員發言時間":"13:30:58 - 13:36:37","影片長度":"00:05:39","會議時間":"2023-03-01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t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t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t審查委員羅致政等3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t審查委員林靜儀等2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t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t審查委員蘇治芬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t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t審查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九、\t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t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t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t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t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t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條之一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t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t審查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t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t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t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t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t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t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t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t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條之一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t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t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2,"committees":[15],"id":"委員會-10-7-15-2","title":"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3-01","duration":339,"end_time":"2023-03-01T13:36:37+08:00","start_time":"2023-03-01T13:30:58+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813,"blocks":[["孔委員文吉：（13時31分）謝謝主席。請教新任的內政部長，首先恭喜你擔任內政部長的職務。內政部是天下第一部，要主管的很多，包括民政司、戶政司。過去我也在民政司待過，跟你們現在民政司長是同事，我在民政司待過5年，原住民族的也在裡面。","今天討論選罷法修正案，我想請教部長，現在參選資格只要是牽涉到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還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相關之罪，判決有罪確定者就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對不對？這點我敬表支持，但是對於國家安全法跟反滲透法，你們要怎麼做明確的規範？好比我到大陸去訪問，見到國臺辦的什麼人，你們要怎麼認定什麼態樣是違反反滲透法而不能參選，這個茲事體大。過去國安法跟反滲透法沒有規定在裡面，你現在定了，是不是應該要很明確？你可不可以舉一個態樣，什麼樣子算違反？到大陸訪問，或是去哪裡、跟某某人見面，或是什麼將軍去開什麼什麼會議，參加他們的會議等等，是要怎麼認定不能參選？"],["主席：請內政部林部長說明。"],["林部長右昌：好的，謝謝委員的垂詢。第一個當然不是去觀光旅遊或是見了什麼人就會觸犯法律，而且他必須要經判決確定，是這樣的一個過程。","我可以跟委員報告，剛剛提到曾犯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或反滲透法相關之罪的不法行為樣態，大概有以下幾點：第一個是國家安全法的部分，為外陸港澳或者境外敵對勢力發展組織刺探、蒐集、洩露、交付或傳遞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等資料，或者是竊取、侵占、洩露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行為等，這是國家安全法的部分。"],["孔委員文吉：部長，我可能沒那麼多時間。如果是這樣規定的話，是很明確。好比我們召委為了金門酒的促銷，見了國臺辦的主任，有沒有違反規定？"],["林部長右昌：剛剛其實已經講得很清楚，到大陸訪問或者是觀光旅遊、參訪或是交流，當然就不是剛剛以上提到的幾點法律所律定的樣態。"],["孔委員文吉：對！還有民間的文化交流，應該也是很單純的啦！"],["林部長右昌：是。"],["孔委員文吉：民間的文化交流，因為現在兩岸還是要有來往嘛！","另外，現在原住民比較關心的是原住民自製獵槍也納入，但是我們原住民自製獵槍跟漁槍是打獵用的、文化傳承用的，而不是你們所想的那種黑道擁槍犯罪的，我們不是，我們是為了去打獵而已。本席有提案把它除外，對於原住民有不在此限的規定。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提修正案，我也敬表贊同，但是我定得更周延一點，我提出修正動議，「原住民未經許可製造、轉讓、運輸、出借或持有自製獵槍，經判決確定者，不在此限」，比鄭委員的可能還要再多一點，就比較周延。這點我希望也能夠來討論。"],["林部長右昌：好，謝謝委員。"],["孔委員文吉：最後，本席比較在乎學位的問題，如果違反學位授予法第十七條，經撤銷學位確定者。因為候選人的學位要登在選舉公報，你的學歷是到碩士、博士，這是一個誠信的問題，但是在選舉公報的學位被撤銷，這是人格的瑕疵、道德的瑕疵，而且這是我們要送給中央選舉委員會必備的學位證明文件，要刊登在選舉公報，牽涉到一個候選人的誠信問題，我是比較建議違反學位授予法第十七條也應該要納入。部長，你有什麼看法？"],["林部長右昌：我想尊重委員的意見，到時候在審理法條時，大家可以討論。"],["孔委員文吉：到時候我們再討論，謝謝。"],["林部長右昌：謝謝。"],["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agenda":{"page_end":336,"meet_id":"委員會-10-7-15-2","speakers":["陳玉珍","何欣純","李德維","洪孟楷","林靜儀","羅致政","陳琬惠","莊瑞雄","邱顯智","游毓蘭","張宏陸","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王美惠","羅美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賴品妤","賴士葆","賴香伶","孔文吉","邱臣遠","黃世杰","林文瑞","林為洲"],"page_start":271,"meetingDate":["2023-03-01"],"gazette_id":"1122201","agenda_lcidc_ids":["1122201_0001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n1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羅致政等33人擬具\n「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林靜儀等28人擬具「公職人\n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n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蘇治芬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n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n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n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n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十一、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二、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n林為洲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n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條之一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五、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n案；十六、審查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七、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n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洪\n孟楷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行政院函請審\n議「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總統\n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n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n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n第五條之一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總統副總統\n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n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22201_00019"}},"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