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4788,"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4788","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1cce2c6d7bc0b0678f2f7108be7e4885ef7344a1b0f1e12c49d76ef7dfdf5e43d5801bde4e9c7480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鄭運鵬","委員發言時間":"10:18:51 - 10:27:43","影片長度":"00:08:52","會議時間":"2023-03-29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二）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草案」、（三）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n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許智傑等20人、（三）委員何欣純等17人、（四）委員陳歐珀等17人、（五）委員陳明文等17人、（六）委員洪孟楷等18人、（七）委員李昆澤等17人、（八）台灣民眾黨黨團、（九）委員林俊憲等19人、（十）委員陳玉珍等18人、（十一）委員賴品妤等18人及（十二）委員陳素月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案。\n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李昆澤等17人及（三）委員洪孟楷等17人分別擬具「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組織法草案」案。\n四、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7人、（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四）委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草案」案。\n五、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四）委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草案」案。\n八、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孟楷等16人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草案」案。\n九、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法草案」案。\n【僅進行詢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36,23],"id":"聯席會議-10-7-36,23-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3-29","duration":532,"end_time":"2023-03-29T10:27:43+08:00","start_time":"2023-03-29T10:18:51+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519,"blocks":[["鄭委員運鵬：（10時18分）主席、各位列席首長、各位同仁大家好。部長好，這一次組改交通部算很幸運，雖然經過好幾年，終於走到快最後一步了，不過在組改之前，交通部是很少數有幾個三級機關先跑的，有公路總局、高公局、鐵道局跟民用航空局，其中鐵道局是因為時代不同了，所以去整併高鐵局；民用航空局部分，在立法院裡面朝野不同政黨也講了2、3年，因為航班的確有需求，所以也改過去了，這也要謝謝國民黨那時候願意協助。整個組改現在看起來就剩下氣象局跟觀光局變成署，我請教一下，觀光局變觀光署後，為什麼署長需要是政務官？"],["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國材：當時在整部的組改中就兩個有可能用到政務官，一個是觀光署，當時的想法是民間有對於觀光非常專業的人士，如此可以更多元，因為觀光是多元的；第二個是運研所，運研所是可以從學校去調，大概是這兩個。當時也就觀光署署長做過很多討論，所有的組改裡面哪些可以用政務人員，因為覺得有些民間的或一些公協會的人士也很優秀，所以就留下這個空間。"],["鄭委員運鵬：所以你要避免觀光署讓外界認為變成政治性格高，但是我看了一下其他機關的署長或局長也用政務職的，其實是因為太專業，像毒化局的局長就用政務職，我也認為這比較特殊，因為毒化可能太專業了，大概在他們的領域裡面用文官不容易；空勤總隊總隊長也用政務官，因為可能要對應機師，所以觀光署長用政務官如果修改得過的話，你們就好好考慮，要可以服眾。"],["王部長國材：是，我們是覺得現在觀光立國，有一些民間或在學校的人士很優，所以這部分也留下一個空間。"],["鄭委員運鵬：其他細節我就不談，接下來跟你討論交通問題。我7年前在交通委員會時，你應該是次長，我就有在講臺灣是治安優等生、交通留級生，很遺憾，過好幾年之後，因為一些新聞事件，我們被國際媒體說是行人地獄，那個污名我覺得臺灣人可能自己也認同，幾個月下來，大家也在想辦法。針對行人地獄，數據的確就是不好看，一年平均大概一萬三千多件交通事故，其中往生的是高齡多、受傷的學生多，因為學生騎機車不戴安全帽，所以受傷的多，在市區造成比較嚴重、死亡意外的事故不多，但的確以數字來看是滿高的。","如果以交通的管理規則跟我們的道路設計來說，說落後其他國家太多也不是，主要是如果我們在都會區設置號誌、規則的標線，我們自己不守規矩比較多。因為臺灣常常都將馬路、道路的設計以機車跟汽車為本而不是以人為本，以人為本開車、騎車會變慢，但是開車、騎車變慢，地方及中央政府就被罵。用路人都是多重身分，是行人、也是騎士、也是汽車駕駛人，每當他是駕駛人身分時就忘了自己是行人時也不喜歡被人家按喇叭、不喜歡被人家逼車，我覺得教育也有問題。","我現在看起來除了教育大家不要違規之外，這幾年臺灣提高交通罰則受到媒體新聞單一事件影響太大，酒駕一直調高，眾人皆曰可殺，我覺得就算了，但是如果部長你去注意交通事故的統計，事故數不是只有死亡的A1、A2事件才叫事故，最多的占比是什麼？部長看到了嗎？是轉彎不當，沒有按照號誌或急著轉而沒有看後方的車輛所造成的事故、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則是速度的關係、違反號誌等，這些都排在前面，酒駕的1.15%反而排在後面。","所以部長，我要跟你講的重點在於，如果你真的要解決行人地獄這件事情，很有效率地解決交通事故、降低交通事故的話，處理這種違規行為才是真的。一直抓酒駕，當罰到一個極致時，以前因為繳不起罰款去關的比吸毒還多，現在因為臨檢都有效果，但是已經降到極致了，現在監獄裡面酒駕的比毒販還多，所以1.15的母數要再降低，比例有限。酒駕還可以辯稱喝醉了，我不知道，那還不一定是故意喔，但是這些刻意違規的危險駕駛一定是故意的，這其實才應該要加重，如果你教育不來，我就只好玩重的嘛！尤其是對職業駕駛人，開貨車、大卡車逼車、違規、超速造成的傷亡更大，重量就帶能量，速度就帶能量，所以在這種行為上我們反而沒有動。當初在交通委員會你們給我的理由都是說怕跟刑事犯罪會失衡，可是酒駕罰則都已經提高到那個地步了，如果你還以刑法第八十六條來看，其他的惡意違規不跟著列進去罰，老實說我覺得沒道理。當然不可能像很多委員或輿論講的要到死刑，但是部長你要注意，我希望你們真的認真去研究，處理個交通專章出來，將惡意違規行為、會造成大量事故的行為提高罰則，不然我們在新聞上看到的常常都是那種富少酒駕、富少開快車，開快車一定是故意的嘛！大家只看到有錢人開好車撞死孝子，但是我們卻沒有對這種超速的行為做全面性的檢討，包括逼車的行為、闖紅燈的行為，所以我要跟部長講，以比例來看，惡意的交通行為跟故意的違規行為才是肇事的主要來源，這是大宗，所以要提高就一起提高，不然你只有針對酒駕提高到這樣，如果所造成事故的傷亡結果一樣，法院就會判不下去，你提到太高，我超速撞到人害他受傷，也只是判1年，那酒駕也是導致受傷而已，為什麼反而要被判到5年或7年？這樣沒有道理啦！你要讓法院真的願意判，就是對於相同的結果，甚至是更惡劣的故意駕駛這種惡意行為，要讓法院覺得這個是衡平的。","所以我真的要請你們認真的研究，行人地獄有時候是自己的問題，但是如果真的教育不來，那就要靠處罰，在臺灣就是採處罰主義嘛！所以就要對於這些惡意的行為，像無照駕駛一定是故意的，逼車一定是故意的，超速一定是故意的，闖紅燈一定是故意的，像這些故意的行為不管好不好抓、好不好認定，至少法院可以判，你要讓這些東西都調高到相當程度之後才會有效，才有辦法降低這種大宗事故的件數，好不好？部長，以上提供給你們參考，我不請你回答，但是你們不要再關在辦公室裡面去想說只處理新聞事件，因為現在這整個都失衡了，而且依照我的判斷，酒駕要降的數字也不高了，所以要從大宗的做起，然後也從處罰做起，好不好？謝謝。"],["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10時27分）","繼續開會（10時37分）"],["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吳委員怡玎發言。"]],"agenda":{"page_end":66,"meet_id":"聯席會議-10-7-36,23-1","speakers":["劉建國","邱臣遠","李昆澤","陳椒華","邱顯智","蔡培慧","林淑芬","林思銘","鄭運鵬","吳怡玎","湯蕙禎","賴香伶","陳素月","林俊憲","江永昌","許智傑","王鴻薇","吳琪銘","鍾佳濱","楊瓊瓔","游毓蘭","洪孟楷","曾銘宗","謝衣鳯","魯明哲"],"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3-29"],"gazette_id":"1123701","agenda_lcidc_ids":["11237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二）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n「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草案」、（三）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n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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