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5065,"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5065","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35c5fa33282bfc9f5dc465a4d3cc4ad27b4a9522e5231a6649d76ef7dfdf5e43386a9177d870d5df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張廖萬堅","委員發言時間":"10:05:39 - 10:18:37","影片長度":"00:12:58","會議時間":"2023-04-1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就「針對校園霸凌事件應如何落實防範及處置，並建立公正機制及淘汰不適任人員之相關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8,"committees":[22],"id":"委員會-10-7-22-8","title":"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4-10","duration":778,"end_time":"2023-04-10T10:18:37+08:00","start_time":"2023-04-10T10:05:3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97,"blocks":[["張廖委員萬堅：（10時5分）部長好。自從上個月我們針對不幸的高中生疑似霸凌的自殺案件召開記者會，引起很多討論，剛好韓國也有一部「黑暗榮耀」的影集上映，所以對於校園霸凌其實大家都非常重視。我很感謝教育部針對校園霸凌不只是生對生的部分，也把師對生的部分特別列出來，所以我們看的統計數字從109年開始有通報件數。","我們看到最近這5年有關霸凌的通報，現在霸凌的規定非常清楚，就是只要有疑似霸凌就要通報，所以霸凌的通報件數確實在增加，可是也許是因為這樣的通報門檻、一直宣導要通報，所以件數越來越多。生對生的通報件數從107年的562件增加到111年的1,601件，短短5年通報數增加了3倍；可是確認率卻在下降，從30%變成12%，確認件數差不多停留在169件到201件，沒什麼增加。","我們再看師對生的部分，從109年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增加師對生的部分開始，109年有58件通報，確認件數是0件；110年的通報件數是250件，確認件數是14件；去年的通報件數是341件，確認件數有21件。很顯然如果看生對生的通報數與確認數的比率，確認率大概12%多，但是師對生的確認率只有6%多。從110年看，生對生的確認率為18%多，師對生的部分只有5%多，大概差二、三倍，可見從校園霸凌準則來看，師對生很容易被歸類為不當管教或查無實據，所以師對生的部分確實不好做。","我們來看一下韓國。因為「黑暗榮耀」那部影集，韓國國內也對校園霸凌在做調查。韓國教育部在去年9月公布了2021年有5.4萬名的小三到高中生曾經遭霸凌，如果按照人口比率來算，大概跟臺灣差100倍，不過我們是通報數、主動有通報的，他們是調查。回頭看我們衛福部2021年的調查結果，國中生過去在30天內曾遭受霸凌的比率也高達5.8%；科技部在2017年也調查，國小、國中、高中分別月四成、三成、一成五的學生曾遭霸凌。所以如果用不具名的方式調查有無霸凌的經驗，比率好像滿高的，可是通報的件數每年就是200件，部長認為這個有沒有黑數？怎麼樣改善通報的制度，讓黑數減少？"],["主席（張委員其祿）：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除了剛才委員提供這些數據以外，其實教育部也還在做生活問卷調查。"],["張廖委員萬堅：這個調查什麼時候做的？"],["潘部長文忠：已經持續幾年了。"],["張廖委員萬堅：有沒有公布這個數字？是不是也是差不多類似的？就是調查的結果顯示是有的，但是為什麼不通報？比率為什麼差那麼多？"],["潘部長文忠：我們一直在鼓勵通報，也就是希望能夠做通報後的後續處理，同時也希望他是具名的，不然通報完以後根本沒辦法接著往下做什麼。"],["張廖委員萬堅：我想不管是小學、國中、高中，其實我們都曾經有那個經驗，要教他們主動去通報，尤其是對老師。其實生對生的霸凌有時候就難以啟齒，又怕通報無效後被加重霸凌，生對師的部分更是在尊師重道的文化影響下，即使跟家長講，家長也不太相信，豐年高中那個案例就是這樣子，家長相信學校。所以對於類似的案件，我覺得這個黑數是造成悲劇很重要的因素，假如我們的通報機制能夠更完善或者有其他的管道，真的讓孩子在遭受不對等待遇時，他在認知上知道這是不對的，他會去通報，我想這才是有效的防制方式。我覺得滿遺憾的，你們也提到這三個月有很多委員提供建議，有一些要檢討，我也希望像這樣的通報機制或確認的機制以及我等一下要講的後續處置作為都應該一併檢討。我們當然知道教育部包括國教署有在努力，但這個黑數還是會讓我們擔心，如果這個黑數不去除，悲劇就會再發生，悲劇再發生，我們又要忍著去看到底問題發生在哪裡。"],["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這部分我們會持續加強，謝謝委員提醒，你看那個通報數真的是有在增加。"],["張廖委員萬堅：有在增加，但確認數……"],["潘部長文忠：這部分我們會在這個基礎上再來做一些檢視。"],["張廖委員萬堅：我們相信，以我知道的這件高中案件，其實在教育現場也有很多老師對學校的處置包括學務主任和主任教官不以為然，但他們在學校裡的溝通機制是什麼？後來校長被調職了，他們認為校長的處置可能也有不對、不是那麼正確。我們就來看，根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我所知道這個個案的主任教官其實之前就被學生投訴過，可是投訴到哪裡去？投訴學校沒有用，因為學校不處理，後來到教育局，教育局處理的是誰？也是一個負責的教官。"],["潘部長文忠：軍訓室。"],["張廖委員萬堅：對，他們彼此過去在軍中都有軍階學長、學弟的關係，他們又如何去做調查？所以這個制度本身也有矛盾。我們再看這位主任教官，更扯的是其實他104年在軍中服役時曾經卡到一個違反性平的案件，是有關士官長性侵士兵，結果跟上面反映，沒有處理，後來政戰處長跟他反映，他也沒處理，他後來被監察院糾正，他被糾正時，當然只是被輕輕放下，弄了一個申誡，他沒有調查就掩蓋掉了。我講的這個東西當然不是說他到底夠不夠格去學校當教官，因為他被糾正時已經是數年後、若干年後在高中校園當主任教官。對於這些校園裡的問題，我們也修了條文，有不適任老師的處理，但不適任教官的處理是怎樣？我們現在全國有1,800位教官，還有900位校安人員是由教官轉任的，我們整個處理和淘汰的機制是如何？我們看看過去十年，我們淘汰了17個，比率高或不高其實見仁見智，我們相信多數教官也願意到校園去發揮他的功能，讓學生能夠變好或讓校園整個情況變好，可是我們看到對於淘汰都只是一個或兩個，如同我剛才講的，如果他們的投訴機制是被學生投訴，學校不理，送到教育局，教育局又是軍訓室管，這個不適任教官或校安人員真的會被揪出來嗎？多數遵守職場上專業的教官和校安人員情何以堪？部長認為呢？"],["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教官體系包含學安人員確實不適用教師法，但是如果現職的教官當然就適用陸海空軍懲罰法的規範，執行是由教育部相關的人評單位。"],["張廖委員萬堅：因為時間的關係，部長，我問的問題很清楚，這個主任教官被學生投訴，在學校裡面，學校沒有處理，後來到教育局去，教育局是軍事處的教官處理，教官查無實據，後來又陸續投訴，所以就是不調查，請問這樣對嗎？這就是官官相護。我其實在3月23日那一次記者會就有提到，如果我們整個霸凌處理的後續機制有這樣狀況，請問要不要檢討？"],["潘部長文忠：這部分應該要一併處理，因為現在確實有幾類人員在處理的機制管道上，我們來整理。"],["張廖委員萬堅：如果我是高中生，我疑似被教官霸凌，我去跟學校講，學校不理我，我又去跟教育局講，教育局又找一個教官處理，你覺得我的投訴會有用嗎？這就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所以我真的希望教育部能夠一併檢討如何處理，包括這個案件發生之後，校長被調職，借調去教育局，對不對？我們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十條規定，受調查人為校長時，學校所屬主管機關應組成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小組，由機關首長或副首長為召集人，其成員應該包括校長代表、輔導人員、家長代表、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負責處理校長對學生霸凌事件之調查及審議事項。在新聞上看到這個校長是被教育局調去學校支援，外界質疑說是不是又請他去負責這件事或者他在旁邊可以指指點點？還有，第二點，為什麼這個審議小組還是由學校在處理？為什麼不是教育局在處理？"],["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這分兩部分，對這個案子我跟彭署長很深入要求，第一、就原來的規範，如果校長是直接涉及被投訴的對象……"],["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意思是行政責任。"],["潘部長文忠：如果他是被投訴的霸凌對象，這個案子的調查小組就是上一層主管機關。"],["張廖委員萬堅：就是上面。"],["潘部長文忠：當時在釐清的時候，校長是因為統籌行政應該要負相關責任，不是直接被投訴的對象，所以是改由教育局對這個校長來做行政責任調查。這個調查小組因為多數都是外聘，是來調查相關人員的疏失，所以為了要取信於社會，知道這是一個更公開、公正的調查，所以在這上面有這樣的釐清。我也請國教署要有專案小組專門在督導這個案子，所有的過程必須要據實釐清，這部分我也跟委員報告……"],["張廖委員萬堅：希望不要高高舉起，又輕輕放下，這是第一點。"],["潘部長文忠：委員當時質詢時，我已經表達一定是確確實實查清楚，然後屬實一定重懲。"],["張廖委員萬堅：最後一點，我們知道不適任教師被淘汰之後，我們現在修教師法，它有分輕重緩急，教官或校安人員從軍職退休的，他的最終處分如果是不適任，而且違反嚴重、重大情節，他最多的處分是什麼？去職而已嗎？"],["潘部長文忠：如果學安當然就是解約，因為那是依照勞基法聘任最重的處分，今天委員所關心的，如果經過我們查證調查後是已經不適任在校園服務，因為我們本來就有一個不適任人員的人才庫，這部分我會請人事單位……"],["張廖委員萬堅：老師是會被剝奪退休的，校長也會，但是教官在校園裡面如果不適任而且情節重大，只是去職而已，這個會有嚇阻作用嗎？"],["潘部長文忠：委員是指學安還是教官？"],["張廖委員萬堅：都一樣，有些人員，比如是教官轉校安人員，對不對？這個部分我想讓你們一併去思考，三個月後提出檢討報告，好不好？"],["潘部長文忠：這個會涉及到國防部三軍懲處法的相關規定，這可能要跨部會。"],["張廖委員萬堅：是，你們應該去好好檢討，我相信多數是好的，但不能因為少數的表現主導學校整個管理作為，謝謝。"],["潘部長文忠：好。"],["主席：請萬委員美玲發言。"]],"agenda":{"page_end":438,"meet_id":"委員會-10-7-22-8","speakers":["張其祿","陳培瑜","黃國書","陳秀寳","張廖萬堅","萬美玲","鄭麗文","林宜瑾","吳思瑤","鄭正鈐","高金素梅","陳靜敏","范雲","游毓蘭","王婉諭","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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