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5650,"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5650","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38ef5a3c40f2687546d9b56a9c831c489c48198c6398a0c4c9039fc4cc127dedec6d484a9071cdc9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吳琪銘","委員發言時間":"11:54:54 - 12:04:47","影片長度":"00:09:53","會議時間":"2023-04-27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洗錢防制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n（三）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n二、併案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許智傑等29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21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溫玉霞等16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張育美等20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湯蕙禎等16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0,"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7-36-10","title":"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4-27","duration":593,"end_time":"2023-04-27T12:04:47+08:00","start_time":"2023-04-27T11:54:5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32,"blocks":[["吳委員琪銘：（11時55分）部長，今天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一、之二修改法條有其必要性，因為現在國內詐騙集團真的非常猖狂，在外面大家都在講，詐騙集團要怎樣來嚇阻，今天能看到修訂打詐的法條，本席感覺我們的政府真的有在做事。詐騙集團收集民眾的人頭帳戶，導致被害人匯款到這些帳號，詐騙集團再派出車手直接領取這些款項，藉此隱藏資金流向，達到個人人頭帳戶洗錢的目的，法務部為了要杜絕詐騙集團，修法打詐，本席非常肯定。","有關洗錢防制法的規範，針對院版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一、之二，今天很多委員都提出來，詐騙集團收集的人頭很多是弱勢、街友，而第十五條之二就是針對人頭的部分，針對詐騙集團的部分畢竟過去在沒有制定相關條款之下，變成整個政府、整個法律的漏洞，這部分的修法本席還是很肯定。至於這一些弱勢，我們未來要怎樣來做宣導，不管在各媒體還是網路，應該由法務部來做宣導，只要當人頭就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樣才不會有人頭帳戶氾濫的情形，這點請部長來作說明。"],["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蔡部長清祥：謝謝委員的關心跟指教。確實是因為詐騙情形非常氾濫，所以我們才擬出洗錢防制法的修正，對於這種收簿集團應該要予以嚴懲，對於一些弱勢交付帳戶供人家使用，不要馬上就用刑法，我們先用行政上的告誡，表示這是不可這樣做的，告誡以後，你還要繼續做的話，我們才動用到刑法，所以我們也照顧到這些確實有困難或是對法律知識不足的人，先有一個對法律的了解以後，予以告誡，下一次再犯就是很明確了，就不應該了，所以我們才會動用到刑法。至於宣導或是加強跟民眾的溝通，我們會積極地來做。"],["吳委員琪銘：對，我希望法務部在宣導上一定要很落實，讓民眾都瞭解這會有徒刑的問題，因為以前上法院，大部分的法官或檢察官還是會同情這些弱勢，對於弱勢的話，還是要向他們宣導這是一個違法的事件，包含徒刑，包含現在政府要打詐騙集團，應該在網路上或電視媒體上，法務部還是要多多宣導，讓民眾了解，這樣才會降低人頭的氾濫，這一點法務部應該要有積極的作為。"],["蔡部長清祥：謝謝。"],["吳委員琪銘：再來，大家都關心最近外役監脫逃事件，本席這邊的統計資料總共有42個，今年又有事情，每一個外役監要是有犯人脫逃的話，變成整個社會都會有點恐慌，因為過去有外役監的脫逃變成殺警案，在殺警案發生之後，只要有外役監的報導說有犯人脫逃，民眾都會恐慌，是不是外役監的管理鬆散還是怎樣，法務部應該要去做研究，跟矯正署要擬具一套防範措施，未來不能讓它一直再發生，造成民眾百姓恐慌，這一點請部長來作說明。"],["蔡部長清祥：謝謝委員指教，外役監的制度本來就是要鼓勵這些收容人，它採用比較寬鬆的管理，在收容人即將要復歸到社會之前做一個中間處遇，並培養他自主管理的能力，使他出去以後不會再犯。本來這個政策是好的，但也許是法治教育的不足，或者是我們管理上沒有做好教化的工作，以致於給他的這種寬鬆的管理，反而造成他有漏洞逃亡，尤其是返家探視，讓他有機會回去看家人，獲得家人的支持，但是他又違反相關的規定，這個都是很不應該的，我們要加強防範，尤其在遴選的時候，一定要做好務實的遴選。在管理上，如果在他返家探視的時候，要做比較嚴格的監管，譬如要他隨時回報行蹤，時間到了要準時回來，這個都要透過教育、更加強的一些監控的措施，我們有深切檢討了。"],["吳委員琪銘：未來在遴選的部分，你們還是應該要比較嚴格地管控，休假之前應該還是要做一個宣導，不然你沒有辦法遏止這個問題的存在，收容人再脫逃的話百姓都會有點恐慌，這一點法務部還是要去研究。","再來就是這一次新店的調查局大火，造成很多人在網路上講一些謠言，網路上一些抹黑的事件又冒出來，講什麼「外來的力量」，這一點我也希望法務部來做說明，因為火災的專業單位很明確就是消防。而在調查局的管控裡面，從資料上來看應該也沒有像網路上所說的，是不是有外界的力量介入，這一點你們應該也要對外做統一的說明會比較好。"],["蔡部長清祥：謝謝委員指教，確實調查局有很快速地對外做說明，我會請他們多跟外界溝通，謝謝。"],["吳委員琪銘：對，不然網路的流傳對你們的打擊很大，說真的調查局這幾年對毒品的掃蕩有很大的成效。本席在這邊也要建議部長，針對二級毒品─大麻，全國的大麻統一都到調查局來保管。第一，數量大；第二，查獲的大麻都是一些種植的植株，而種植的大麻要先曬乾，再來要保管，你們的毒品保管室根本也沒那麼大，所以這一點也給調查局帶來很大的困擾，是不是由法務部這邊來研議，過去我就有提過，要是查獲種植的植株，假如有100公斤，你們就留2公斤作樣本，其他的就由當地的檢察署統一銷燬，因為全國的焚化爐很多，直接銷燬就不用讓調查局這邊保管那麼大的數量，造成人力及運送上的問題，這是不是請法務部來研究？"],["蔡部長清祥：好，謝謝委員關心，這部分我們現在有採取一些措施可以解決了，也就是說不用等到判決確定以後再銷燬這些毒品，只要認為罪證明確或是保管一部分，其他大部分都可以優先銷燬了，只要向法院聲請裁定准予銷燬，我們就可以在判決確定前先行銷燬，就不會保存這麼大量的毒品。"],["吳委員琪銘：好，這樣才能減輕你們運送的風險、整個儲藏庫裡的數量，還有你們要去曬、要去弄乾，再來做包裝等問題，這對調查局來說在業務上增加很多的困擾，這一點你們再研究，謝謝。"],["蔡部長清祥：好，謝謝。"],["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agenda":{"page_end":320,"meet_id":"委員會-10-7-36-10","speakers":["劉建國","溫玉霞","湯蕙禎","曾銘宗","鄭運鵬","王鴻薇","謝衣鳯","吳怡玎","賴香伶","江永昌","陳椒華","張其祿","游毓蘭","林楚茵","邱顯智","吳琪銘","林淑芬","林德福","楊瓊瓔","林思銘","柯建銘"],"page_start":209,"meetingDate":["2023-04-27"],"gazette_id":"1124801","agenda_lcidc_ids":["1124801_00005"],"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六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二)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洗錢防制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台\n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n審議「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許智傑等29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n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四)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伍麗華\nSaidhai Tahovecahe 等21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洪孟楷\n等16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溫玉霞等16人擬具「組織犯\n罪防制條例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n案、(十)委員張育美等20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蔡易餘\n等19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湯蕙禎等16人擬具「組織犯\n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24801_00004"}},"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