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6009,"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009","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3ed4e5f911bb9e409e98ab809cc0430bdd4508654e597998c9039fc4cc127ded6a0518872308de28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湯蕙禎","委員發言時間":"09:38:34 - 09:53:46","影片長度":"00:15:12","會議時間":"2023-05-1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7案。\n二、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十六條文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5,"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7-36-15","title":"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5-10","duration":912,"end_time":"2023-05-10T09:53:46+08:00","start_time":"2023-05-10T09:38:3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228,"blocks":[["湯委員蕙禎：（9時38分）本席過去也在板橋或桃園地院工作過，總覺得案件進來，每個案子都是實實在在地分案，分給誰，誰就辦理。但現在我看好像都有先分案，比如可能要認罪協商，就做第一關的分案，等到認罪協商無望就繼續往下走，就是第二次的案件了，所以我們看起來案件會越來越多。其實有時候只要很負責任地去面對每一件案子，案子進來也許就有認罪協商的機會，在這一庭就馬上處理掉，就很單純，至少我還可以在案件中有機會碰到很單純、一次就可以解決的案子，未來這個案子再往後走，如果認罪協商無望就繼續審理就好了。現在就變成一直會分案、分案，分了好多次案，難怪案件太多了。奇怪，現在是人心不古嗎？怎麼案子會多到我們無法想像的地步？原來是分案分成這樣。我不曉得你們是否有重新回頭檢討的機會？這是我的第一個想法。","第二個想法是，在上個月有一件案子，是在110年8月27日發生車禍死亡的案件，這件案子第一次分案給審查庭，審查庭就在11月23日開庭，開完庭之後已經送給專庭去處理了，專庭處理好像一直沒有開庭。這個案子從110年8月一直到現在都沒有開過庭，這件案子的委任律師就具狀及電話去詢問專庭，專庭回復說還在送鑑定中，其實這個案子在肇事鑑定委員會已經有鑑定出來了，我不曉得還需要送什麼鑑定？這個案子一直拖，拖到現在其委任律師第二次再送聲請狀進去問，其實到現在都還沒有結果，這事我一直覺得很奇怪。","另外還有一個案子，這個案子從疫情開始的時候，按照特別條例好像有被徵列為特別衛生醫療的一些物品，所以當時政府有派員去查封、查扣，查扣以後把人家的整個帳簿查扣了很多年，一直到去年我們去詢問，因為你們把人家的財產及帳簿都查扣了，錢也不能支用，整間工廠都停頓了，老闆詢問能不能夠快一點開庭？我們只是做這樣子的詢問，之後檢察官竟然馬上召開記者會說這個案子要求處重刑。有必要這樣子處理嗎？我覺得好像要給我們難看，那一次我是覺得很不舒服。一個案子拖延了兩、三年以後都沒有在動，我們只希望這個案子可不可以動一下？還他清白或者調查清楚把他定罪都沒有問題，為什麼會把案子擺那麼久？查扣階段在地檢署就停下來，完全沒有在動。當然這件案子是屬於法務部地檢署的，我在想檢察官怎麼會很嚴厲面對這個問題，突然開記者會說要求處重刑？但是這個案子到了法院，還好法官明察秋毫，認為這個時間點沒有算清楚，要還他清白，不能這樣一概統統算在內。從法官的態度，我們當然認為大多數的法官都不錯，但是有些法官是很奇怪的心態，不容詢問這個案子處理時間可以快一點嗎？連這個都不能問，不容挑戰這部分。","過去我們一直針對法官獨立審判、不容挑戰，這是很多人錯誤的想法，現在法官法都已經有寫「法官獨立審判不受影響限度內」，所以他審判案件沒有關係，但是對於違失行為，還是需要施以必要的監督，當然院長應該行使首長的職務監督權啦！譬如我們剛剛講的那種案子，法官自律實施辦法裡面有針對說，尤其像我剛剛提到的那件案子，就是「無正當理由遲延案件之進行、宣示裁判或交付裁判原本顯有不當之稽延」。其實這個案子是我自己親人的同學，很明顯是一件過失致死的案子，父母騎摩托車騎在鄉間道路上的路肩，被開自小客車的駕駛突然右轉撞擊，結果夫妻倆同時車禍死亡，這個案子拖太久，對於子女來講痛苦很久，還發現沒有辦法讓被告繩之以法，何況賠償的問題都不用談了，因為法官完全都沒有動靜耶！打電話給書記官，書記官說這件案子在送鑑定中，而鑑定結果早就有了，為什麼還要再送鑑定，我不太懂還有什麼理由？詢問過到現在還沒有答案，已經過了半個月還是沒有答案，我不曉得這個案子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先問問秘書長。"],["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林秘書長輝煌：委員好。委員所講有關衛生醫療查扣物品那個案子是地檢署的案件，我們不方便回答。"],["湯委員蕙禎：已經到院方了。"],["林秘書長輝煌：已經到院方了？"],["湯委員蕙禎：對，還好。"],["林秘書長輝煌：委員關心的是在檢方階段的事情嗎？"],["湯委員蕙禎：對。"],["林秘書長輝煌：那個我們不方便回答啦！"],["湯委員蕙禎：沒有關係，那件案子已經講過了。檢察官及法官應該都適用法官法吧？是不是都適用？所以我請法務部也聽一下，檢察官、法官都同時訓練出來的，都是人中之人啦！"],["林秘書長輝煌：是，關於委員剛剛提到有一件車禍的案件，當然法官獨立審判沒有錯，不過有關於辦案積極的程度，院長還是可以去過問的。"],["湯委員蕙禎：對，應該去瞭解。"],["林秘書長輝煌：也就是說，我們應該妥速去進行訴訟的程序，這個部分我們會再來宣導。另外，回到最前面那件委員關心的，就是有一些比較大型的法院，刑事庭裡面設有審查庭與普通庭，在審查庭方面，根據我們到目前的經驗來看，這個部分是成功的。也就是說，審查庭很積極地對於爭議比較小的案件快速把它審理掉，也就是對於認罪的案件或是協商成立的案件，我們就改協商判決來結束，或是改簡易或是簡式很快速地處理掉；在這個程序沒有辦法結案的，我們才移給普通庭，讓普通庭專心去辦理非常複雜的案子，我們大概是這樣子規劃。"],["湯委員蕙禎：好，我跟秘書長說明一下，以前我們也很喜歡簡單的案子，案件量很大，案子進來以後我們自己就會先分案了，內部法官就會先分哪一些案子可以先處理，第一庭就把它先處理掉了，至少他在處理時延宕的案子就會變少，這樣也減輕法官的壓力。所以有沒有必要這樣層層分案？我是覺得一次案子分到誰的就認分一點，不必要再去分類給誰、給誰，不夠專業嗎？刑事案件不是我們所謂智慧法庭的案子那麼專業的東西，一般民事、刑事都是普通案件，怎麼還要再分類？我就不太懂，愈分類愈辛苦，大家案件量都積壓到這種程度，外面好同情，但是我覺得案件分到誰，誰就應該處理不是嗎？讓他也有簡單的案子可以消化掉，他的帳面上也好看啊！以前我們都是這樣子處理，現在有必要這樣分類嗎？我不曉得是大家太聰明還是怎麼樣？"],["林秘書長輝煌：是，委員的意見也非常寶貴啦！我們也會這樣子跟法院端轉達，確實目前也有相當數量的法院是採委員的想法，它沒有設審查庭，不管重或輕，就直接分給法官。"],["湯委員蕙禎：按照進來的順序。"],["林秘書長輝煌：法官自己就會安排，大概在第一程序如果被告認罪了，通常很快地就讓它結案，比較難、複雜的案子會留到後面再妥適地處理。"],["湯委員蕙禎：案件量少的就不用再分了。"],["林秘書長輝煌：是。"],["湯委員蕙禎：對，像我是當書記官，能夠到立法院來的大概是絕無僅有了，依照過去的工作經驗，我覺得怎麼會愈來愈複雜，難怪案件量多到非要一直增加人力。尤其現在有些事務官可以協助，因為事務官不用開庭，他可以針對所有卷證靜下來整理，我相信這樣整理可以幫法官減輕很多工作量。大家都在思考怎麼樣讓司法院的工作量能降低，結果我發現我們愈想降低，案件量卻愈來愈多，這是不可思議的事情，所以還要不要再重新檢討？"],["林秘書長輝煌：是的，我們也一直積極在檢討中。委員所提到的，司法事務官和法官助理確實對法官有相當程度的幫忙，我們這些年才能這樣子度過。"],["湯委員蕙禎：對，其實法務部也一樣，檢察事務官可以協助檢察官很多事情。我們希望起訴、審判的案件，每一件的判決品質都要高，都已經有很多重要的事務官協助，我覺得對於減緩大家的壓力，應該有達到這個目的，只是外界的感覺是你們的工作量仍然多到不行，所以大家很緊張，那你要怎麼樣讓品質提高？真的好像有愈來愈遠的感覺。","最後，今天有關於修法的問題，我講一下，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條的這個條文愈修愈複雜了，可能要先跟大家溝通一下，因為本來很單純的事情，處三年以下，刑法第六十一條的輕微案件，照道理講不要讓它到三審，這個是通論、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但是現在一直有愈來愈大的範圍，結果搞到司法院和法務部意見不一。為什麼意見不一，是不是雙方應該要先協調好再送上來？幸虧我也讀一點法律，不然請我們這邊來公決實在太辛苦了，我想這個還是要討論一下，好不好？"],["主席：他們經常有意見不相同的時候，很正常。","委員會宣告，我們原本都是在十點半左右休息5分鐘，今天會提早於10時10分，也就是江委員詢答結束之後，我們先休息5分鐘，這是基於人道考量的應變，以上報告。","請王委員鴻薇發言。"]],"agenda":{"page_end":134,"meet_id":"委員會-10-7-36-15","speakers":["劉建國","謝衣鳯","曾銘宗","吳怡玎","湯蕙禎","王鴻薇","江永昌","林思銘","林淑芬","鄭運鵬","吳琪銘","賴香伶"],"page_start":93,"meetingDate":["2023-05-10"],"gazette_id":"1125304","agenda_lcidc_ids":["1125304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7案；二、審查司法院、\n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n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十六條文草案」案","agenda_id":"1125304_00003"}},"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