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6539,"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539","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66f95fe3868bfabff2242a1cb7e13d79c41f27b36e92195b548d9fc0940cb5b67928a3d90b696a42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魯明哲","委員發言時間":"12:20:17 - 12:28:48","影片長度":"00:08:31","會議時間":"2023-05-24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審查委員高嘉瑜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19人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李貴敏等28人擬具「公路法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李昆澤等33人擬具「公路法第五十八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羅致政等21人擬具「公路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及逐條審查) （5月22日、24日及25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1,"committees":[23],"id":"委員會-10-7-23-11","title":"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5-24","duration":511,"end_time":"2023-05-24T12:28:48+08:00","start_time":"2023-05-24T12:20:17+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43,"blocks":[["魯委員明哲：（12時20分）陳局長，幾天前本席有打電話給你，現在本席要延續那個問題，不知道你們釐清了沒有。去年公路法第六十五條第三項修正通過公告一年之後正式實施，也就是大概20天之後就要正式實施，包括計程車業者都要投保旅客的……"],["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陳局長文瑞：旅客的責任險。"],["魯委員明哲：所以那天本席接到很多計程車駕駛傳來的訊息。之前你和本席說過，本席也有去了解當時修正的公路法，關於計程車業者這一塊，因為有些大型車隊投保的金額非常高，遠超過這個標準，如果真的有人發生不幸事件，有些車隊可以理賠到250萬元或350萬元，一台車最高可以理賠到2,500萬元，這是臺灣大車隊的部分。如果現在按照你們這個標準投保，搞不好只理賠150萬元，也就是說，之後拿到的理賠金額會越來越少。","那天你也告訴本席，其實這個投保要求，最主要是針對個人車行等零星車輛的部分，甚至是合作社，因為過去他們沒有財力幫忙做這類的大型團保，你們是要彌補這個部分。請問是這樣嗎？"],["陳局長文瑞：因為後來法令是路政司在處理……"],["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說明。"],["林司長福山：這部分由我向委員報告，上次修法之後，6月15日會開始執行，所有計程車客運業的車輛都要投保旅客責任保險。在公路法還沒有修正之前，以前只有加入車隊才會要求保險，因為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辦法中規定，加入車隊的計程車要投保責任險，這部分也是150萬元的保額。剛才委員有提到，6月15日之後，不管有沒有加入車隊，所有計程車都要投保最基本的旅客責任保險，至少要150萬元。如果有加入車隊，原則上不用重複投保，但是因為車隊有服務特定對象，如果加入車隊之後要提高保額，原則上都……"],["魯委員明哲：以臺灣大車隊為例，他們的保額就是350萬元，請問這個團隊的司機是否還要個別投保？"],["林司長福山：不需要。"],["魯委員明哲：但是現在臺灣大車隊三番兩次告訴他們的駕駛，請他們自己去投保，所以他們才會來問本席。本席之前問過你們，而且今天兩位都回答了，假設發生不幸的事情，這麼做可以拿到更高的理賠金額。交通委員會和交通部這麼努力修法，結果卻是把他們的保障越修越少，這讓本席覺得好奇怪，因為這不可能嘛！所以你們今天也說了，如果這個車隊現在的團保額度遠超過150萬元以上的話，其實就已經適用，加入車隊的個別駕駛是不是不必再另外保險？"],["林司長福山：依照即將實施的法律規定，每一輛計程車的基本投保額度一定是150萬元以上，加入……"],["魯委員明哲：對，但如果團隊幫你投保，也算是幫這輛車投保，對不對？"],["林司長福山：對。之前我們有找車隊、工會一起開會討論，當時有提出一個基本原則，原則上可以不重複投保，例如自己有投保150萬元，但是加入車隊後，因為車隊的保額比較高，他們也可以再額外加保，因為他們需要給顧客更多、更高的保障。"],["魯委員明哲：簡單來說，如果雙邊都有投保責任險，例如個人投保150萬元，如果發生車禍時有人不幸往生，他申請第一個責任險150萬元，還有辦法再申請第二個責任險嗎？例如350萬元或250萬元？就是150萬元加350萬元，也就是說他可以拿到500萬元。還是申請一個責任險就結束了？是不是可以重複申請？如果你投保的都是責任險。","當然，如果車隊投保的是其他險種，那就沒有問題，但是因為過去還沒有實施這個制度，是6月15日才會正式上路，所以截至今天為止，他們投保的性質是完全一樣的，和6月15日上路的險種一模一樣。因為是一模一樣的性質，本席不太相信會因為兩邊都有投保，所以就可以拿到500萬元。如果只能申請第一個150萬元，第二個怎麼會有人投保呢？","好啦！本席就直接說了，今天本來不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早上又有司機打給本席，而且已經催問第三次。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憑什麼要他們投保？因為車隊財大氣粗嗎？本席告訴你，現在有一個更惡劣的狀況，司機加入車隊時，他們特別用文字告訴每個人，我們幫你投保個人350萬元，每輛車最高2,500萬元，但是每個月要交200元。現在這些駕駛說：「既然你要我們自行投保，反正一樣是1,500元或是2,000元的保險費，那麼請你們把這筆錢還給我們。」請問這樣有沒有道理？你們不幫我們投保，為什麼這200元卻照收？結果車隊回答：「抱歉，這是繳給車隊的行政費，你們當時有點誤會了。」這是白紙黑字的規定，而且他們是經年累月的收一個人200元，以團隊的方式投保。因為本席對這方面不了解，所以你們現在一定要解釋清楚，本席不希望向司機傳達不正確的訊息。","到今天為止，這個保險還是存在。其實不光是他們，以臺灣大車隊為例，他們幫每一輛車投保，如果個人發生不幸可以拿到350萬元，因為整輛車最多載4個人，所以可以拿到2,500萬元。請問一下，在這麼優惠的條件之下，因為個人司機投保只有150萬元，如果他已經有這樣的保險，有沒有必要依照第六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再投保？如果他不投保，而公司又有這樣的規定，他會不會受罰？"],["林司長福山：不需要重複投保，也不會受罰。"],["魯委員明哲：天啊！誰可以和這些實力很強的車隊溝通？"],["林司長福山：相關車隊如果有不依規定收費的狀況，之前我們已經請六都的交通局配合這個保險的實施去做查核。"],["魯委員明哲：部長，你今天都沒有回答，本席就拜託一件事，因為現在不知道多少大車隊有這樣的情況，第一個，如果6月15日之後要把這個責任丟還所有駕駛，那麼請車隊把這筆錢還給他們，要有良心一點啦！事情就是這麼簡單。請司長還是局長負責？"],["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國材：司長。"],["魯委員明哲：簡單的說，臺灣大車隊就是把這個問題推給別人，要他們自己去投保，他們也沒意見，但不能那麼過份啦！而且車隊還告訴駕駛：「抱歉，現在這筆費用移到別的地方使用，請你自己投保。」本席今天要質詢的主題都沒說，主要先幫忙反映計程車駕駛的心聲，希望你們深入了解，好不好？謝謝。"],["王部長國材：好的。"],["主席：謝謝魯明哲委員。請陳委員琬惠發言。"]],"agenda":{"page_end":336,"meet_id":"委員會-10-7-23-11","speakers":["陳雪生","李昆澤","游毓蘭","陳椒華","洪孟楷","趙正宇","蔡培慧","何欣純","林俊憲","邱顯智","傅崐萁","劉櫂豪","高嘉瑜","魯明哲","陳琬惠","江永昌","鄭天財Sra Kacaw","許智傑","楊瓊瓔"],"page_start":265,"meetingDate":["2023-05-24"],"gazette_id":"1125902","agenda_lcidc_ids":["1125902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繼續審查委員高嘉瑜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林俊\n憲等19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19人擬具「公路法\n第三十三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李貴敏等28人擬具「公路法增訂第三\n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李昆澤等33人擬具「公路法第五十八條及第八十一條條\n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羅致政等21人擬具「公路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25902_00005"}},"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