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6592,"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592","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38232ea4efcabe4690b4832358d9880ef23acfc12b96dd3b0b3632aae589bc98f2bb30dce88cf1a7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吳玉琴","委員發言時間":"11:17:35 - 11:25:19","影片長度":"00:07:44","會議時間":"2023-05-25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法務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外交部、數位發展部、大陸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列席就「有關我國各機關、風景區等不斷收到『詐』彈信恐嚇，政府相關機關如何因應境外資訊恐攻，保障我國政經秩序、遏制此類犯罪」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n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高嘉瑜等18人、（三）委員郭國文等17人、（四）委員洪申翰等18人、（五）委員林楚茵等17人、（六）台灣民眾黨黨團、（七）台灣民眾黨黨團、（八）委員吳玉琴等17人及（九）委員蘇治芬等17人分別擬具「信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20,"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7-36-20","title":"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5-25","duration":464,"end_time":"2023-05-25T11:25:19+08:00","start_time":"2023-05-25T11:17:35+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544,"blocks":[["吳委員玉琴：（11時17分）謝謝主席。針對信託法的部分，我想要請教法務部及衛福部。因為公益信託算是這次修法的重點，對於信託支出到底是要占年度收入的60%或是占總財產的百分之幾，我想只要合理思考其永續性，其實大家都可以討論，這是規範在第七十一條之六當中，我想等到討論法條的時候，大家可以進行理性的討論。其實我要與法務部及衛福部討論的是第七十一條之八，這是本席所提出的條文。因為行政院版對於公益信託對個別團體、法人或個人之捐助或捐款有不得超過10%的規定，其中有三款是例外規定：第一是獎助或捐贈的特定對象是原來就要捐贈的對象；第二是一定金額以下；第三是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之情形。因為過去並沒有這些規定，所以現在要強化管理我們能理解，但我覺得在實務運作當中，我還是要向主管機關提一些建議。我想主管機關可能是衛福部，因為社會福利系統大概都是由衛福部主管，有關特定對象或是不能捐助單一團體或個別團體的部分，就我們的經驗而言，過去我在老人福利聯盟當秘書長的時候曾經推動一個案例，當時我們接受了公益信託的計畫，這個計畫是委託給單一團體，而這個單一團體所服務的是獨居長者的住宅修繕，變成是不特定的對象群，一年可以服務100戶至150戶的房屋修繕，這部分可能會超過金額的10%，那是不是每次都要向主管機關（衛福部）提出計畫申請？是這樣嗎？"],["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杜組長說明。"],["杜組長慈容：目前10%這個規定的立法意旨是希望能夠擴大公益信託的普及性，這個10%的部分就是如果他是委託單一的團體，到最後他的服務對象還是屬於特定不多數人，這個部分我們在實務上的認定目前還是採他最終達到的目的，除了直接捐贈之外，其實在目前現有法規信託法第二十五條，如果有需要的話，這個公益信託受託人還是可以委託第三人代辦。"],["吳委員玉琴：所以是代辦的概念？"],["杜組長慈容：現行的法規有可能是受託人也可以直接視他的需要來執行，找第三方來代辦，當然也有用捐贈的方式捐贈給單一的團體，有可能會超過10%，但是透過這個10%，他去服務，達到最終的目的是服務不特定多數人，目前在實務上我們會去瞭解中間的過程，如果他的最終目的是達到特定多數人，在實務上目前我們也是許可，但希望他還是能夠去擴大他的服務對象。"],["吳委員玉琴：所以還是要跟你申請，經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我的想法是覺得，如果要排除，我的版本是希望能夠新增一款，讓你的服務對象是廣的，而且是確實在執行的，我想這個部分在討論的時候我們可以再來溝通。另外，我覺得院版少了一個「捐贈予各級政府機關，不受第二條之限制」，雖然法務部有相關的行政函釋，但我覺得這次應該在修法的時候一併放進去，這個是建議。","第二個是有關環境信託的規劃，目前我們已經有環境信託的案例，是自然谷環境信託基地，這個已經交付給環保團體來做信託，如果是保育山林，他是沒有錢，也不能賣，所以沒有現金的概念，所以在第七十一條之六規定支出的比例下限，對環境的信託來說，這個是很難用的，所以我的條文裡面有一些除外條款，保留它的彈性。我今天要問賦稅署的問題是，像這樣的環保團體，它接受了生態棲地或保育地的委託，那它可不可以免納所得稅跟土地增值稅？"],["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李副署長說明。"],["李副署長雅晶：目前這一部信託稅法的修正主要是強化公益信託制度的監督管理，至於相關的課稅規範，我們其實同步送了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吳委員玉琴：一併要修對不對？"],["李副署長雅晶：對。"],["吳委員玉琴：剛剛有很多委員也在關心避稅或逃漏稅，其實我們公益信託應該是讓大家來做公益信託，但是稅法的部分才是管制的手段，你的這些作為可不可以免稅其實是規定在稅法，所以所得稅法對公益信託的部分，受託人是所謂的信託業才有免稅，而我們要問的是，環保團體或是社團法人可不可以免稅？還有土增稅的問題，土增稅也是一樣都要配套，如果信託法修法之後，是不是相關的稅法應該一併修正？"],["李副署長雅晶：因為所得稅法跟遺產及贈與稅法裡面也同步修正了受託人，因為之前是限定信託業，但是這一次有放寬，包括政府還有符合特定條件的公益法人。"],["吳委員玉琴：好，謝謝，我想我們就一起配套修法。","因為公益信託非常多元，我們要保留它的一定彈性，要鼓勵更多人投入公益信託，管理監督一定要做，但是怎麼保留彈性，特別在稅法那邊，我覺得是用稅法作為管控的機制，可以讓我們鼓勵更多人來做公益信託，但是不是逃漏稅的一個管道，我想這是我們應該共同努力的修法，謝謝。"],["主席：請郭委員國文發言。"]],"agenda":{"page_end":366,"meet_id":"委員會-10-7-36-20","speakers":["劉建國","吳玉琴","洪申翰","高嘉瑜","曾銘宗","謝衣鳯","湯蕙禎","吳怡玎","游毓蘭","江永昌","李貴敏","賴士葆","陳椒華","郭國文","王鴻薇","林淑芬","鄭運鵬","林思銘","楊瓊瓔","吳琪銘","賴香伶"],"page_start":315,"meetingDate":["2023-05-25"],"gazette_id":"1125901","agenda_lcidc_ids":["1125901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法務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外交部、數位發展部、大陸委員會、國家\n通訊傳播委員會等列席就「有關我國各機關、風景區等不斷收到『詐』彈信恐嚇，政府相關機關\n如何因應境外資訊恐攻，保障我國政經秩序、遏制此類犯罪」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併\n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高嘉瑜等18人、(三)委員郭國文等17人、(四)委員洪申翰\n等18人、(五)委員林楚茵等17人、(六)台灣民眾黨黨團、(七)台灣民眾黨黨團、(八)委員吳玉琴\n等17人及(九)委員蘇治芬等17人分別擬具「信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25901_00005"}},"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