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6681,"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681","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9760c667f58ffd0c48177de9c5ddbf295a5d12ebad3356afbbb6e939db17136410f13b80feb9a04e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吳玉琴","委員發言時間":"10:22:34 - 10:24:53","影片長度":"00:02:19","會議時間":"2023-05-3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第10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委員吳琪銘等22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美玲等21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增訂第八條之五條文草案」、委員許智傑等25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之一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品妤等23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琪銘等19人、委員賴惠員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王美惠等20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分別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楊曜等20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等56案。\n二、5月26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meet":{"tmpMeeting":null,"id":"院會-10-7-13","type":"院會","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3,"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date":"2023-05-30","duration":139,"end_time":"2023-05-30T10:24:53+08:00","start_time":"2023-05-30T10:22:3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44,"blocks":[["吳委員玉琴：（10時22分）今天很高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本次法律修正真的是有很長足的推展及進步。本席關注的修法重點有四項，第一個，大陸配偶在臺離婚後與原對象再婚日起30日內，有重新核發給外僑居留證的權益，外籍配偶也應有這項權益，所以我們在第三十一條增修了這項權益。","第二個，針對母性保護的要求，放寬外籍配偶於離婚後持續允許在臺居留的規定，以保護失婚外籍配偶的親子團聚權，這也是修正於第三十一條。","第三個，限縮、藏匿、或隱避之不法行為構成要件，若沒有其他犯罪的事實而容留逾期停留外國人，法律不處罰，這是規定在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四條之一則是限縮法律處罰的範圍，以免傷及無辜者，這三項修正都如願通過。","可惜的是，其中一項本席主張在臺出生的外國籍未成年人，無論其父母是否為合法居留的外國人，皆核發給外僑居留證至離境日為止，以回應CRC國家普遍性保護兒童的規定，但此項倡議尚未成功，仍需繼續努力。","本席在此特別感謝內政委員會召委莊瑞雄委員排案，讓本法案可以持續且是進步的討論，而且本院委員在討論過程中都非常的用心，希望跨國婚姻能夠更加完善，並對不法行為審慎的行使處罰。謝謝。"],["主席：請邱委員臣遠發言。"]],"agenda":{"page_end":6,"meet_id":"院會-10-7-13","speakers":["蔡其昌","莊瑞雄","邱顯智","吳玉琴","邱臣遠","羅美玲","陳琬惠","賴品妤"],"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5-30"],"gazette_id":"1125611","agenda_lcidc_ids":["112561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content":"討論事項\n入出國及移民法增訂第七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七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n四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七章章名、第四十條至第四十六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並修正第三條、第\n五條、第六條、第八條至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n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六條、\n第三十八條、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三十八條之四、第三十八條之七至第三十八條之九、第四十七\n條至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五條至第五十七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八\n條、第七十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五條至第八十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五條至第八十七條、\n第八十八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 完成三讀─","agenda_id":"1125611_00001"}},"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