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6812,"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12","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28609c3a97123ff8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172f596e3a450817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莊競程","委員發言時間":"10:25:32 - 10:35:55","影片長度":"00:10:23","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623,"end_time":"2023-07-20T10:35:55+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25:3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84,"blocks":[["莊委員競程：（10時25分）謝謝主席。部長好！先問勞動部，勞動部統計每年大概有1%的男性勞工、3%的女性勞工遭遇職場性騷擾，用這樣的數據回推到勞工人口數，預估每年大概有25萬人遭受職場性騷擾。統計也告訴我們有八成選擇不申訴，剛剛張委員也有講，這些黑數變成我們應該要積極去處理的問題，這一次修正性平三法，就勞動部主管的性別工作平等法而言，這一次的修正能不能改善這樣的情況，讓這些原本不願意申訴的事件可以得到妥善的處理，勞動部針對這部分有做哪些精進的作為？"],["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跟委員報告，我們這次修法主要就是以被害人保護為中心，就是要建立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機制，所以我們這次新的修法透過建立外部公權力的申訴調查機制，還有包括增訂處罰規定、簡化申訴流程、提供相關協助資源，一方面遏阻這些職場性騷擾的事件發生；另外一方面也讓真正發生的時候，被害人能夠勇於站出來尋求救濟，政府這邊不管是法律諮詢或者心理、醫療各方面的社會資源部分都會給予支持。"],["莊委員競程：所以這個法如果修正過後，勞動部認為申訴人會比較勇敢出來申訴嗎？"],["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黑數要降低一定要有一個友善的機制讓他……"],["莊委員競程：敢出來嘛！"],["許部長銘春：容易、敢出來！第二個就是我們也會要求雇主接獲申訴的時候一定要通報，調查的結果也要通報，調查之後確實有性騷擾情事的時候一定要通報，我想這樣的話，建立一個通報系統也會讓我們的黑數降低。"],["莊委員競程：勞動部統計去年受理職場性騷擾申訴案件大概是163件，依現行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及相關的法令，勞工遇到職場性騷擾可以向公司申訴，公司也有義務要調查、要懲戒；但是如果當這個性騷擾行為人是老闆本人的時候，這樣的調查就會有球員兼裁判的嫌疑，也會讓人家害怕！這樣的情況應該依照性騷擾防治法還是性別工作平等法？衛福部跟勞動部過去常在這個議題上面要去做互相釐清的歸屬，那麼這次的性平三法修正過後，這樣的情況該如何處理？"],["許部長銘春：關於雇主、最高負責人就是性騷擾行為人的時候，就是直接由地方勞政機關來進行這些調查、處理程序。"],["莊委員競程：現在如果是企業雇主或是負責人在職場對員工性騷擾的時候，應該依現在正在修法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主責單位是勞動部，因為企業雇主發生性騷擾案件的時候不是只有罰錢的問題，而是由主管機關要負起監督的責任！","我另外想請教衛福部，依照新修正的性騷擾防治法來看，如果性騷擾的案件由性騷擾防治法處理，通常會由各縣市政府的社會局處理，過去衛福部也對外表示，因為社會局無法對企業負責人有所約束，如果相關涉案牽涉到雇主或是負責人的時候則應該由勞動部來介入、要求企業對於雇主權力的調整，並且持續監督、要求改善。","如果是這樣的情況的話，性騷擾防治法可以處理的樣態是什麼？以某政黨的性騷擾調查報告表示，因為政黨不是雇主而且發生在公共場所，但是他們認定是職場的延伸所以發函給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來處理，就這樣的一個案例，臺北市政府應該是勞動局來介入還是社會局來介入處理？"],["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薛部長瑞元：以目前來看的話，它是用勞動局介入，原因可能是因為這個被害人是跟他自己的雇主先做申訴，然後再投向行為人那邊去了，現在行為人這邊認為他非有勞雇關係，所以就移給勞動局，看起來現在這個案子是這樣子。","但是我想有一個原則，如果它是屬於執行職務的部分、執行職務發生的性騷擾，原則上還是用性工法，即性別工作平等法來做處理，就是由事業單位的負責人先去做調查以及釐清；但是如果行為人就是老闆本人、也就是雇主的話，那就直接跟勞動局處去處理；如果不是這個、也不是學校的關係的話，剩下的通通都是性騷法。"],["莊委員競程：性騷法。"],["薛部長瑞元：對，性騷法。也就是說，這個對象不是那麼確定，或是對象如果確定是某些機關（構）、部隊、學校等已經知道的，但它是在這個場域之外發生的性騷擾，這個被害人還是可以直接跟這一些部隊、學校、機關（構）的主管申訴。但如果是行為人不知的，這個就通通跟警察機關報警處理就對了，那就會通通落到性騷法的管轄範圍。"],["莊委員競程：我想行政院這次的修法其實都有特別加重權勢性騷的罰則，但是在相關部會其實都很難釐清歸屬的情況下，我們怎麼確定未來可以讓類似的事件不再發生？"],["薛部長瑞元：這一次的規定加倍裁罰，包括行政罰、民事處罰還有刑事處罰，對於權勢性騷都有加重，也把申訴的時間拉長，這個部分應該會對所謂的雇主或者是最高負責人有嚇阻的作用；尤其是他如果屬於行為人的話，那就直接跟主管機關去做申訴、跳入第二軌，不是由他本身的企業去做事實的調查跟認定，所以這對於權勢性騷一定會有部分的嚇阻作用。","我覺得現在這個性騷當然有一些是「靠勢」，但是有一些其實他未必知道他的行為就是構成性騷擾，所以在教育的部分，包括民眾教育、包括對於這些企業與職場員工等等的教育還是非常重要！"],["莊委員競程：是，我想這一次的性騷風波其實可以提供我們很多面向的思考，例如議員也都會遭受到性騷，而且如今加害者可以若無其事、連影音平臺都準備重啟，另外還有更多這種事件的加害人其實都若無其事，反而是勇敢的受害人要遭受到威脅恐嚇。政府應該建置性騷被害人保護的資源網絡，我們也有提出諮詢保護專線、有提供協助被害人的資源，但是目前看起來顯然不夠。","性騷擾案件的被害人因為性騷擾也需要醫療或是心理諮商，職場也應該要有相關的教育課程訓練安排，有團體在倡議這類的安排應給予有薪假，並且針對加害人報復的禁止規定應該要加倍裁罰，請問兩位部長是不是同意這樣的倡議？"],["許部長銘春：因為有薪假的部分牽涉到勞雇雙方的權益，所以我覺得這個恐怕還要再凝聚各界的共識，我知道有這個倡議，但我覺得這部分可能要再一些討論，再來是報復的部分，其實現在已經有在第三十六條明定雇主不可以為不利的處分，違反的話可以處罰，所以現行法對禁止報復就有相關規定，這個部分我覺得沒有問題。"],["主席：是不是在逐條的時候再來討論？因為這個需要時間。"],["莊委員競程：好，OK，謝謝部長。"],["主席：謝謝莊委員，因為時間的關係都沒有辦法讓大家暢所欲言，謝謝薛部長跟許部長。","接下來請蘇委員巧慧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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