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6818,"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18","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a8e5f4c730d316d9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b8d54088b54cead6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徐志榮","委員發言時間":"10:45:21 - 10:53:49","影片長度":"00:08:28","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08,"end_time":"2023-07-20T10:53:49+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45:21+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35,"blocks":[["徐委員志榮：（10時45分）部長好。部長，我們本次的修法，我相信所有的委員大家都是很支持的，在這邊我想請問一下，我們做這個修法有沒有做法案的評估？"],["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徐委員好。有，其實……"],["徐委員志榮：有？是我們自己……"],["許部長銘春：對，我們其實這一次……"],["徐委員志榮：勞動部做，還是有關的部會？"],["許部長銘春：各部會、三個部會，其實這三個法……"],["徐委員志榮：銓敘部的是……"],["許部長銘春：修法期間是一起討論的，所以……"],["徐委員志榮：銓敘部、人事總處那些都有？"],["許部長銘春：銓敘部……"],["徐委員志榮：不見得有啦！"],["許部長銘春：他們有共同參與啦！"],["徐委員志榮：沒關係，我們不要把時間浪費在這邊，我之所以會這樣問，是有關下面的部分，像第三十二條之三的第四項，我覺得是我們這次修法有點爭議的一款，但是我的看法對不對，也不見得可以確定。就是第三十二條之三的第四項，依照條文內容，它是寫「案件調查結果未經認定為性騷擾」，當然，未經認定為性騷擾那是沒事，OK、沒事，但是它後面有寫到「或經認定為性騷擾」，或經認定為性騷擾就是有認定他性騷擾囉！「但未依公務人員、教育人員或其他相關法律予以停職、免職、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者，得依該法律規定申請復職，及補發停薪期間之本俸（薪）、年功俸（薪）或相當之給與」。部長，都已經認定，前面那一段寫「未經認定為性騷擾」，那是沒事；「或經認定為」，又認定他為，但是他又可以申請復職、申請所有領的錢，你也知道公務人員有一定的保障，公務人員停職、免職、解聘都是屬於重大的處分，或者是有嚴重的被法院判決，不然根本就很難有那些處分。我的意思是說，前面有寫到「認定」，有認定他性騷擾，但他又可以申請所有的復職，薪水也可以請回去，什麼都可以請回去，那認定他性騷擾對他有什麼影響？"],["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就是說如果他有被認定，但是他可能情節不是那麼重大，可能只是被記過或處分，那當然他是可以申請復職啊！除非把他停職或免職。"],["徐委員志榮：所以這會不會有點那個……"],["許部長銘春：應該是……"],["徐委員志榮：區別性騷的程度，到底是要怎麼樣去界定？會不會有點模糊？"],["許部長銘春：因為他們應該有另外的人事法規去對他的行為態樣做一些區別。"],["徐委員志榮：我們是覺得又被認定，我再一次重複說，前面是寫「未認定」，那就沒事，但若認定他性騷，但是沒有被免職，所有的權益又可以恢復，我覺得好像有點衝突、有點矛盾的味道在那邊。所以你說很輕微，很輕微說沒有什麼處分就記過啦！還是那些……"],["主席：徐委員，有需要銓敘部退撫司來幫忙嗎？"],["徐委員志榮：沒關係啦！那我們在討論的時候再來啦！不然等一下……"],["許部長銘春：討論的時候再請人事說明，因為法在修的時候人事也都在，人事還有我們法規會都在。"],["徐委員志榮：若再請銓敘部的人員上來，等一下主席又要站起來了，會不好意思啦！好啦！我只是提這個意見啦！然後還有關我們現行的性工法條文的第三條裡面，對於雇主，我們有明確的定義，但是這次行政院性工法的版本裡面有好幾條，如第十二條第三項第三款、第二十七條第六項、第三十二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好幾個地方都有寫到「僱用人」，僱用人是什麼？僱用人跟雇主是一樣還是不一樣？"],["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跟原來的僱用受僱之人的意思是一樣，現在改成僱用人，就是僱用受僱之人。"],["徐委員志榮：僱用人不是雇主的意思？"],["許部長銘春：雇主啊！僱用人也是雇主啦！"],["徐委員志榮：但沒有僱用人的定義啊！雇主有雇主的定義啊！雇主有定義，僱用人又是雇主，那你們就寫雇主就好了啊！還寫僱用人，這不知道是要做什麼，你們要寫僱用人也要有僱用人的定義啊！難道不是這樣嗎？"],["許部長銘春：對，其實原來的條文是雇主啦！"],["徐委員志榮：是啊！"],["許部長銘春：現在把它改成僱用人，其實這兩個意思是一樣的，只是當初討論的……"],["徐委員志榮：意思是一樣？"],["許部長銘春：對，是一樣。"],["徐委員志榮：我也覺得是意思一樣，但是你們有寫僱用人的話，是不是在法裡面用一個新的名詞也要有定義？是不是這樣？我是提出來給你們參考啦！"],["許部長銘春：僱用人也是雇主，其實在這邊可能要區別法人的雇主跟自然人的雇主。"],["徐委員志榮：意義是知道啦！是以法來講的話，雇主有雇主的定義，僱用人沒有特別列出僱用人的定義，這樣在法的裡面有一點瑕疵的意思。"],["許部長銘春：委員，是不是我們現場的時候再來看看，我再斟酌看看。"],["徐委員志榮：好啦！我也是提一個建議而已啦！"],["許部長銘春：好。"],["徐委員志榮：另外，在第十三條第三項的後段，你們有寫「其內部依規定應設有申訴處理單位者，其人員應有具備性別意識之專業人士」。我現在想請問，「其內部依規定」是依什麼規定？第一個問題是依什麼規定；「性別意識之專業人士」是誰？是有什麼證照嗎？你要怎樣認定他是性別意識的專業人士？什麼人是性別意識的專業人士？"],["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你剛剛講的規定，未來我們還會訂準則啦！然後有關於具有性別意識的部分，那個是指外部專家學者，未來我們也會有人才庫。"],["徐委員志榮：好啦！我主要是說要務實啦！不然這個訂下去，到時候是不是每一家中小企業都會照著這樣子來做？可能實務上做不到也不一定，你要什麼性別意識的專業人士，這個界定是要證照嗎？是要考證照？以後我是性別意識的專業人士，我有資格就被公司請去當這個。"],["許部長銘春：不需要證照啦！應該是說他有這方面的專業，是學者專家……"],["徐委員志榮：誰認定他有這個專業呢？"],["許部長銘春：或者他曾經處理過相當案件的經驗，我們會考慮企業的規模來要求，不會訂得讓它沒有辦法去做……"],["徐委員志榮：對啦！有一些模糊的把它確定好。"],["許部長銘春：一定要在務實中推進啦！"],["徐委員志榮：OK、OK，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許部長銘春：謝謝。"],["主席：感謝徐委員在8分鐘內，謝謝。","接下來請陳委員瑩發言，陳委員質詢之後我們休息10分鐘。"]],"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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