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6821,"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21","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4a84b740545004892ef3c60828831522aabefd0083f334a4641dcf140a8ea5f4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王婉諭","委員發言時間":"11:00:06 - 11:06:44","影片長度":"00:06:38","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398,"end_time":"2023-07-20T11:06:44+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00:0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67,"blocks":[["王委員婉諭：（11時）部長好。我想當性平事件發生在校園當中的時候，更需要很多細緻的措施來協助，除了在調查程序當中，我們也認為後續心理資源的部分，其實也應該要一起來努力。我們看到在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現在是規定校園性平事件的行為人，應該要接受心理輔導的處置，但是心理輔導的範圍非常的廣泛，包括是否為專業人員等等，其實有一個滿大的空間做處理。可是我們認為在收到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後，應該依照當事人的需求來給予不同程度的協助，但我們現在看到的以實務上的經驗來說，性騷擾屬實的案件，每年的情況基本上都是百分之百協助到心理輔導而已。如果要更進一步的協助，比如說心理諮商等等這些部分，目前其實並沒有這樣子的條文在裡面，實際也沒有辦法讓他們接受像是治療或者諮商更高程度的協助。","在第二十五條的部分，我們看到院版仍然是維持「命行為人接受心理輔導」的情況之下，我們希望範圍能夠涵蓋比較多不同程度，包括心理治療或諮商又或者是輔導，是不是能夠在條文當中，有這樣子層次的差異？想請教部長您的意見。"],["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謝謝委員，當時我們可能是以比較原則性、概括的方面考量，但是這一次修法的重心，是從保護、支持受害者為中心。當然委員在條文審查的時候，如果覺得在哪一部分可以更具體，譬如像剛才講諮商等等的，或許在條文審查的時候我們來考量。"],["王委員婉諭：所以我想請教，這個方向是不是教育部也覺得可以持續來努力，且應該要朝這個方向來處理？雖然現在並沒有只限定在心理輔導，但實務上卻只寫了心理輔導，所以我剛剛提到，案件數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基本上全部都是心理輔導，並沒有諮商或者就診等等這樣的可能性。所以想請教部長的意見，以你的角度，是不是能夠是能夠支持涵蓋更多的內容以及提供不同層次，視其需要協助的部分及內容有所調整，並且能夠依照實際需求和狀況，從心理輔導、心理諮商到心理治療，都能夠給予相對應的處理。"],["潘部長文忠：確實在大方向，就跟委員所提的這個是一致的，至於當時在討論條文的時候，也許沒有寫到這麼的細緻，因為母法總不適合寫得太繁複，但是委員剛才具體的提出諮商等等的，確實這也是受害者在過程當中所需要的協助之一。所以如果在委員會條文審查、交換意見的時候，認為有必要……"],["王委員婉諭：教育部不會反對，就依照大院，我們大家討論的結果？"],["潘部長文忠：對，教育部會支持。"],["王委員婉諭：好，瞭解。接下來看到的同樣也是類似的狀況，就是我們希望能夠周全校園性平事件被害人的保護措施、給予適切的協助，所以我們在第二十四條的部分，除了剛才提到的心理輔導之外，應該要涵蓋不同層次和不同方式的協助，也希望實際上應該要依照被害人身心狀況以及需求，來給他適當心理協助的方案或計畫，不是依照我們可以提供資源，而是依照當事人所需要協助的程度及輔導的部分，來給他適切的專業協助。是不是第二十四條的部分，也能夠朝著這個方向來做努力？"],["潘部長文忠：我剛才跟委員回報原則就是這個方向，如果條文的整理能更適切、更具象的去呈現，只要不要過於繁瑣的話，我想教育部的態度應該跟委員目前建議的方向是一致。"],["王委員婉諭：都是朝著支持並往這個部分來做推進。"],["潘部長文忠：是。"],["王委員婉諭：好。接下來也是一樣，就一個比較細緻的部分來請教，我們看到在這部分請求心理諮商的時候，假設我們未來有朝這方向來努力，其實這個心理諮商很重要的是當事人，也就是受害者跟諮商師之間的適配的程度，需要有一些默契及共同想法，才有辦法繼續的往前。所以學校如果沒有辦法適切提供資源，讓被害人得到協助的情況之下，當事人是不是能夠依照他的需求，然後申請之後給予相對應的、一定程度的補助，這是我們希望能夠推動的。原因在於我們剛剛提到的，學校雖然有三級的制度，但是可以提供的資源可能有限，或者並沒有辦法跟當事人產生一個適切的配合，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他能不能依照自己的需求，提出申請並給予相對應的協助，包括輔導的費用等等的部分？"],["潘部長文忠：如果就剛才委員前面所提的這幾個面向，都是擴大來因應當事者的需求，我覺得這個方向、這個概念比較能夠去處理及因應受害者的協助跟保障。但是委員提到，如果他自行去尋求幫忙然後再補助他，這個我們可能還要……"],["王委員婉諭：當然要先提出申請啦！"],["潘部長文忠：還要再審酌，我覺得應該是強化前面那一段，但是如果變成自行去處理然後再申請經費，這個執行的方式可能要再斟酌。"],["王委員婉諭：跟部長報告一下，原因就在於我們看到在教育體系當中的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的部分，其實並沒有這麼多的專業人員，或者是有這麼多的可能性來做……"],["潘部長文忠：我跟您補充報告，以現行的學校不是因為這個性平事件受害的……其實我們也都瞭解學校不可能把所有的專業人員都……"],["王委員婉諭：都涵蓋進來，是，沒錯。"],["潘部長文忠：都涵蓋進來，但是學校會媒介相關的，包含剛才講到的一些專業人員，甚至跟一些醫院合作，現行的輔導的機制是以這個為基準，因為不可能聘心理師或將各種人員都專聘到學校來，所以剛才談到的是透過學校來協助，但是他未必是學校現有的人。剛才委員提到前兩個方式，我覺得這個方式應該是更可以來擴展，但還是透過學校來媒介專業協助當事人的這個方法，在整個執行各方面會比較可行。"],["王委員婉諭：好，同時我們希望，假設本來他可能有相對比較信任的或是比較適配的專業人員，是不是也可能透過申請的方式，繼續由他來協助，然後我們來思考可能補助的方向？"],["潘部長文忠：我覺得這種媒介會比較OK啦！"],["王委員婉諭：好，我們一起來思考這個方向，謝謝部長。"],["潘部長文忠：謝謝。"],["主席：好，謝謝王委員，我們下午修法時一起思考。","請林委員宜瑾發言。"]],"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n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n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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