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6901,"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901","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bb4a7ae5dd17b6fa74a657569d1056a6ee3cca2d4367c01baabefd0083f334a497d2fcd342026e02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吳玉琴","委員發言時間":"11:21:55 - 11:24:04","影片長度":"00:02:09","會議時間":"2023-07-31T09:00:00+08:00","會議名稱":"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等5案。）","meet":{"tmpMeeting":2,"id":"臨時會院會-10-7-2-2","type":"院會","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2,"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date":"2023-07-31","duration":129,"end_time":"2023-07-31T11:24:04+08:00","start_time":"2023-07-31T11:21:55+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43,"blocks":[["吳委員玉琴：（11時22分）謝謝院長。這次性工法的修正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能夠解決過去職場性騷擾申訴不彰的問題，在現行的機制下，如果雇主對於性騷擾防治表現消極，或雇主本身就是性騷擾的行為人，基於對內部申訴管道的不信任，被害人往往是求助無門，而這次的修法就賦予了地方主管機關承擔的責任。當雇主本身是性騷擾行為人時，或雇主對性騷擾事件未為處理，或被害人對申訴結果不滿意時，依照新法第三十二條之一的規定，被害人是可以向主管機關來提出申訴，那地方主管機關在收到申訴之後，也可以請專業的人士或團體來協助調查，必要時，還可以請進警察機關來協助調查。除了強化我們申訴的管道外，這次的修法也明定了最高負責人經認定有性騷擾者可處罰1到100萬，而地方主管機關依被害人的申訴，認為雇主對行為人的懲戒結果不當者，還可以令雇主於一定的期限內採取必要的處置，如果雇主沒有執行，可罰2萬到100萬。","特別在被害人的保護方面，明定了雇主必須提供相關的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處理、社會福利資源等服務，那地方政府也應該要配合、規劃相關資源協助雇主，中央也要視需要來協助地方的財政。這個部分在未來新法通過之後，也希望勞動部與地方政府做好準備、溝通，也跟雇主做好溝通，希望在明年的3月8號新法全面實施後，成為被害人最強的依靠，謝謝。"],["主席：謝謝吳委員，接下來請吳委員思瑤發言。"]],"agenda":{"page_end":23,"meet_id":"臨時會院會-10-7-2-2","speakers":["游錫堃","陳椒華","游毓蘭","吳玉琴","范雲","陳琬惠","吳思瑤","賴品妤","林宜瑾","王婉諭","洪申翰","林為洲"],"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31"],"gazette_id":"1126104","agenda_lcidc_ids":["1126104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紀錄","content":"討論事項\n「性別工作平等法」名稱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第三十二條之一至第\n三十二條之三、第三十八條之二至第三十八條之四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二\n條、第五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三\n十八條之一及第四十條條文─ 完成三讀─","agenda_id":"1126104_00001"}},"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