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7218,"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7218","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b7ac0c2268256512556004e5bb095c072e4e27117240235faabefd0083f334a47a32154d30c6f478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莊競程","委員發言時間":"10:15:58 - 10:25:37","影片長度":"00:09:39","會議時間":"2023-10-04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環境部主管預算。(公務及基金預算)(僅詢答)\n【10月4日及5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8,"sessionTimes":3,"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8-26-3","title":"第10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10-04","duration":579,"end_time":"2023-10-04T10:25:37+08:00","start_time":"2023-10-04T10:15:58+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293,"blocks":[["莊委員競程：（10時16分）謝謝主席，我們請薛部長。"],["主席：薛部長請。"],["薛部長富盛：莊委員好。"],["莊委員競程：部長好。環境部在2021年開始啟用聲音照相的科技執法，到今年的8月全國總共有127套設備，開罰的件數大概是7,000件左右，預計在2026年全臺將合計設置306套設備，為了維護夜間安寧的環境，針對夜間時段或是特定的區域，包含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等等，這些汽機車噪音有違反公告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的行為時，首次開罰就是6,000元，再次開罰就是加倍，一直裁罰到上限3萬元；經攔查檢測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者，也將直接裁罰法定最高金額的3,600元。各縣市其實都有積極在進行噪音的管制，大多數的民眾也對這一些作為持正面的看法，但是要到2026年才可以購置306套噪音的科技執法設備，部長，這樣的期程是不是會有點太久？地方其實對於噪音管制的設備是有需求的，過去本席也特別爭取相關設備的預算能夠儘速到位，那麼環境部今年的預算中有沒有加強噪音管制相關設備的預算編列？預計2026年才能設置的設備有沒有可能加速來完成？"],["薛部長富盛：好，非常謝謝莊委員關心這個議題啦，也在莊委員的積極協助下，我們已經規劃原本是訂在116年才要完成設置306套，現在把它提早到114年，所以可以提前達標。"],["莊委員競程：提前1年？"],["薛部長富盛：兩年，提前兩年。"],["莊委員競程：就提前兩年？"],["薛部長富盛：對，我們希望有這個需求就趕快。"],["莊委員競程：OK。我想目前已有半數以上的縣市政府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的規定，公告於特定時段或地點，車輛如果使用未經認證的排氣管，屬於妨礙他人生活安寧的行為，另外有五個縣市是將任意變更經主管機關噪音檢驗合格排氣管之車輛行駛於道路公告為妨礙安寧的行為，違反者都可以處3,000元到3萬元的罰鍰。轄內改裝車噪音的情況嚴重的縣市，將任意改管的車輛公告為妨礙安寧的行為；認為轄內情況不嚴重的縣市則沒有公告。各縣市環保局取締汽機車排氣管製造噪音，主要就是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第四款的授權，公告變更或是使用未經檢驗排氣管車輛行駛於道路，即依噪音管制法第二十三條來做開罰，也就是只要改裝，不論排氣管產生的聲音大小，即使較一般正常的聲音低，也是要開單。","部長，法源是噪音管制，但是在執行的時候卻是只要改裝都要開罰，即便是聲音比原廠更小聲都不行，這樣會不會有適法性的問題？"],["薛部長富盛：是，現在我們的大氣司事實上已經有訂一個辦法，希望所有這些所謂非原裝的排氣管，它必須經過我們監理機構的認證，才可以使用，當那個法通過以後，我想這些我們就有法源可以來執行。"],["莊委員競程：是。我想環境部從2019年實施改裝排氣管噪音的認證制度，將排氣管編碼以及造冊，鼓勵排氣管改裝業者將其產品送驗嘛！"],["薛部長富盛：是。"],["莊委員競程：經檢驗合格後就會核發一個合格的編號，並且烙印在排氣管上面，到現在為止已經大概162組受到環境部這邊認證的排氣管，而且都公開在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車輛清冊的網頁上面。延續剛剛前面這個問題，環境部在管制這個項目的目的是在管制噪音，請問一下，這162組認證過的排氣管，如果上車行駛在路上，被民眾拍照檢舉噪音以及排氣管樣式跟原廠出廠樣式不符，這樣到底要不要到監理站以及環境部指定的地點做驗車？如果還是要驗車，那麼民眾去裝這個認證過的排氣管要幹嘛？"],["蔡司長孟裕：跟委員報告，剛剛委員提到的，這個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個，如果它是認證過的排氣管，那就不會受到不管是依照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公告的裁罰，或者是爾後到明年會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因為我們現在跟交通部在做一個合作，爾後認證過的要登記在車籍資料裡面，就辦理變更，所以第一個部分是，如果有認證過的就不會受到所謂違規行為這樣的裁罰，第二個部分是，其實聲音的大小，除了排氣管，還有引擎的聲音，有時候有些不當操駕也會有聲音比較大的問題，所以那個部分就要靠後面像聲音照相的設備超過分貝數來做一個管理，所以大概分成這兩個部分。"],["莊委員競程：是。我想依照現在的作法，民眾被檢舉，其實就算是原廠排氣管的樣式，還是會被開立驗車單，所以很多民眾常常覺得相當的擾民。部長，檢舉要求檢驗噪音的標準到底是什麼？管制改裝跟管制噪音其實根本上是兩件不同的事情，環境部希望達成的目的是噪音管制，那麼標準跟作法應該要一致，對於檢舉所造成行政擾民這樣的一個作法，這個部分環境部要如何確切的做調整跟改善？"],["薛部長富盛：我想就如同莊委員剛剛所提到的，事實上環境部負責的是噪音的管制，至於車輛的型式是不是符合原廠的樣式，我想這應該是交通部監理單位的責任，它的形式怎麼樣，我覺得環境部應該不會去涉獵到這部分。"],["莊委員競程：是，我剛剛講到只要被檢舉都會被開立驗車單這一塊，是不是可以做一些跨部會的整合？他就算有改裝，但是如果是環境部這邊已經認證的162組，理論上在執法單位，它能不能去做這樣的辨識？因為如果不管怎麼樣都會開立驗車單，對於民眾確實是一個很擾民的行為，只要被檢舉，我就要花時間去驗車，但是我明明就是合法的，但是一直要去驗車，這確實會有一些問題。"],["薛部長富盛：是，這一點我跟交通部一起來討論一下……"],["莊委員競程：另外，民眾他想要自主做噪音認證，但是環境部配合的實驗室其實一般都不接一般民眾的case，而且認證一次，其實一隻管大概要1萬8,000元左右，還必須附上這個排氣管的剖面圖、構造圖，所以一般民眾根本是無法去做驗證，民眾如果想要自主驗證，卻沒有辦法驗的問題，環境部有沒有辦法可以來幫助他們解決？"],["蔡司長孟裕：這個部分謝謝委員的提醒，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在跟地方環保局來進行一些協調，爾後地方環保局就會受理個別民眾要去做認證的這些工作，所以就是由公部門來進行服務，去做後面的檢測，檢測合格，就給它一個合格的編碼，就跟一般認證的情形是一樣的。"],["莊委員競程：好，謝謝。"],["主席：謝謝莊競程委員。"],["薛部長富盛：謝謝莊委員。"],["主席：謝謝部長。","接下來請張育美委員詢答。"]],"agenda":{"page_end":392,"meet_id":"委員會-10-8-26-3","speakers":["邱泰源","賴惠員","蘇巧慧","溫玉霞","徐志榮","莊競程","張育美","洪申翰","陳椒華","洪孟楷","林為洲","劉建國","黃秀芳","吳玉琴","楊曜","陳瑩","王婉諭","吳欣盈","楊瓊瓔"],"page_start":339,"meetingDate":["2023-10-04"],"gazette_id":"1126802","agenda_lcidc_ids":["11268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環境部主管預算。（公務及基金預算）（僅詢答）","agenda_id":"1126802_00002"}},"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