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7408,"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7408","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2b46758d58ca4f32ef15cffad844cb76e49f83b10b42174aabefd0083f334a444487b956cd7ee2d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林文瑞","委員發言時間":"10:35:52 - 10:45:05","影片長度":"00:09:13","會議時間":"2023-10-11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黃秀端、陳月端、蒙志成續任委員，吳容輝及游清鑫均為委員，請同意案。）","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8,"sessionTimes":1,"committees":[15,36],"id":"聯席會議-10-8-15,3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10-11","duration":553,"end_time":"2023-10-11T10:45:05+08:00","start_time":"2023-10-11T10:35:5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468,"blocks":[["林委員文瑞：（10時36分）謝謝主席。我要請吳政次和游清鑫兩位被提名人。"],["主席：有請吳容輝次長和游清鑫被提名人。"],["林委員文瑞：首先恭喜兩位被提名人，你們兩位算新提名的，我先請教一下選舉制度候選人保證金的問題，依據憲法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大家都清楚；有關人民的選舉與被選舉權利，我們國家雖然一定要有一個限制，但是也要符合公益原則、法律保留原則與比例原則，候選人須繳納保證金的問題，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三十二條與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都有明文規定，但是要繳多少？這個數額由選委會先期公告。至於選委會要如何決定各類公職人員候選人須繳納保證金的數額，也沒有任何規定，全由選委會自行裁量。去年11月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中選會將直轄市長候選人保證金自200萬降為150萬，目前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是150萬；縣（市）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是20萬元；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候選人保證金都是5萬元。在這裡要請教兩位被提名人，對於選罷法裡定有候選人參選必須繳交保證金制度是否有存在之必要性，你們的看法如何？"],["吳容輝被提名人：謝謝委員指教！我想參選繳納保證金，當然主要是要防止恣意參選、浮濫參選。"],["林委員文瑞：是。"],["吳容輝被提名人：至於繳納保證金，其實司法院曾經解釋這樣不違憲，當然繳多少要從參政與法定繳多少來做一個衡平的考量。"],["林委員文瑞：嗯。"],["吳容輝被提名人：以目前來講，剛剛委員有特別提過，比如村（里）長候選人保證金為5萬元；立法委員與縣（市）長候選人保證金20萬元；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12萬元等等。"],["林委員文瑞：對。"],["吳容輝被提名人：這個大概都有去考量到目前，雖然沒有法理的正式根據，但是大概都參酌現在譬如你的薪水一般是多少，大概都會做這樣的考量。我也覺得以目前的保證金其實它的數額並不是很高，在衡平上我覺得還算可以。"],["林委員文瑞：是，對於直轄市長候選人保證金自200萬元降為150萬，兩位被提名人對於150萬元認為有沒有再調降的空間？"],["吳容輝被提名人：因為這個經過委員會大家的意見，也不能說只有我一個人的意見，不過當然這個都可以去討論、都可以去討論。"],["林委員文瑞：保證金制度推行差不多40年了，這個保證金的金額從1994年訂定到現在，中選會只有召開兩次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訂定公聽會而已，這樣的檢討頻率確實比較少，隨著社會變遷跟政治發展的情形，是不是有再檢討、改善及調整的空間跟必要？"],["吳容輝被提名人：是。"],["林委員文瑞：剛才我之所以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目前選罷法也有所謂的連署制度，但最主要是用在罷免事項。請教兩位被提名人，你們認為連署制度是不是也可以適用於選舉事項，甚至取代我們剛才講的保證金制度？假如用連署更有代表性，不然5萬塊每個人都出得起，我可以拿5萬塊叫別人去登記參選，這樣會造成很多很混亂的現象。當然我也知道保證金制度目前來講很合理，只是如果能用連署達到最低限度就可以取代保證金，這樣我就不用保證金，有人連署就好，連署就代表人家同意、支持我出來選舉。連署是不是可以取代保證金制度，或者是並行都沒有關係，對於這樣的情形，兩位被提名人的看法怎麼樣？"],["吳容輝被提名人：以前就有簽署了，要用連署的話，實務上參選人勢必、一定會爆炸。在連署過程當中，比如選舉大概三個月期間，再加上連署的話，如果參選人有兩、三萬人，連署的成本搞不好都超過保證金，所以連署未必是一個好的方式，更何況連署要去查對也是個問題，也耗費時間。"],["林委員文瑞：好，因為時間的關係，選舉罷免法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但是公投從政策擬定到執行都是中選會，選舉罷免法有辦法跟公投法一樣，把選務跟選政的主管機關都歸中選會嗎？"],["吳容輝被提名人：委員提的大概就是選政跟選務合一。"],["林委員文瑞：是。"],["吳容輝被提名人：民國106年行政院政策決定選政跟選務分開，各司所職、各有職掌，我覺得至少目前運作上沒有衝突或扞格的地方，選政跟選務分開也未嘗不好。不過我個人的態度是，如果大家有共識的話，不必然一定非得要選政、選務分開，這當然可以聽聽大家的意見。"],["林委員文瑞：是，你們可以邀請各界，應該也有一些學術研究的看法，參考國外比較相同、類似、國情一致的經驗，讓大家參考，這樣可以積極針對選務跟選政研究，跟國人好好說明。不然之前不論我們跟中選會說什麼，尤其是選舉罷免法的部分，他們總是說主管機關不是他們，但執行單位是中選會，就是有這種情況，所以我才會請教兩位被提名人針對選政跟選務一元化的看法。未來你們可能也要面對這個問題，希望你們可以針對這個部分研究。"],["吳容輝被提名人：好，謝謝委員指教。"],["主席：謝謝林文瑞委員。","高嘉瑜、高嘉瑜，高嘉瑜委員不在。","陳琬惠委員交書面。","羅明才、羅明才，羅明才委員不在。","吳琪銘、吳琪銘，吳琪銘委員不在。","接下來有請湯蕙禎委員。"]],"agenda":{"page_end":120,"meet_id":"聯席會議-10-8-15,36-1","speakers":["羅美玲","王美惠","張宏陸","黃世杰","李德維","陳玉珍","林文瑞","湯蕙禎","賴品妤","莊瑞雄","陳椒華","鄭天財Sra Kacaw","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蔡易餘","江永昌","劉建國","陳琬惠"],"page_start":69,"meetingDate":["2023-10-11"],"gazette_id":"1126801","agenda_lcidc_ids":["1126801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黃秀端、陳月端、蒙志成續任委員，吳容輝及游\n清鑫均為委員，請同意案","agenda_id":"1126801_00002"}},"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