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7415,"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7415","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2b46758d58ca4f30aca86331ad9c7076e49f83b10b42174aabefd0083f334a4adad4eabdacc8509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蔡易餘","委員發言時間":"12:02:21 - 12:10:46","影片長度":"00:08:25","會議時間":"2023-10-11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黃秀端、陳月端、蒙志成續任委員，吳容輝及游清鑫均為委員，請同意案。）","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8,"sessionTimes":1,"committees":[15,36],"id":"聯席會議-10-8-15,3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10-11","duration":505,"end_time":"2023-10-11T12:10:46+08:00","start_time":"2023-10-11T12:02:21+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73,"blocks":[["蔡委員易餘：（12時2分）好，謝謝主席，有請行政院秘書長和中選會主秘。"],["主席（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代）：請行政院李孟諺秘書長和中選會謝美玲主秘。"],["蔡委員易餘：好，我先請教主秘好了。因為現在中選會有公布「競選罷免廣告刊播及其留存紀錄辦法」，裡面規定「所謂的外國人及其中港澳人士不得在選舉期間刊播廣告，或者是透過其代理人來刊播廣告」。如果是平臺業者，也就是說，可能是網站或是YouTuber的經營者，他們也必須要留存紀錄4個月。我想要請教的就是，事實上，我剛才已經有講了，到底這個競選廣告託播辦法是不是只限於網路平臺？還是只限於傳統的媒體？"],["謝主任秘書美玲：剛才委員所提到的辦法，它是依照今年6月新修正的選罷法授權來訂定的，母法裡面規範的範圍應該也包含這些網路平臺業者。"],["蔡委員易餘：好，如果是網路平臺業者，那問題就來了，像網紅的直播，他的直播只要把檔案消除，那檔案就不見了，除非是中間有人去做側錄，如果沒有側錄的話，沒有一個網紅會配合中選會的規定，將每一次的直播紀錄都留存4個月，那是誰要來執行留存？"],["謝主任秘書美玲：跟委員報告，因為這一條所規範的是指競選跟罷免的廣告。"],["蔡委員易餘：廣告託播嘛！"],["謝主任秘書美玲：對。"],["蔡委員易餘：可是廣告託播的話，事實上，這就有好多爭議了，因為隨著時代的進步、科技的發展，現在的託播並不像傳統媒體會留下紀錄，如果是網路的話，第一個，它的紀錄是不明的；第二個，事實上，所謂的網路廣告託播，它可能只是在他的直播過程中，置入的把它秀出來，它也不像跑馬燈，它可能只是在直播的過程中播出競選廣告。我想這個很多平臺，尤其我們現在最擔心，像抖音這些我們根本管不到的平臺。像這樣的辦法，要怎麼樣有效的讓大家都可以做出實質、有效的規範？"],["謝主任秘書美玲：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我們才剛新修正過，而且相對其他國家來講，這個已經是更進步的立法了。"],["蔡委員易餘：對。"],["謝主任秘書美玲：目前我們是依照法律所規範的，包括委員剛才所提到的，因為現行法律就是要求這些廣告主必須要自己留存紀錄，所以現行我們還是會依照法律和辦法的規定來做這樣的要求。"],["蔡委員易餘：如果是條文的話，它指的應該不是廣告，而是指受理廣告者要留存紀錄吧？受理的？還是說？如果是託播的，如果我在境外透過代理人，我怎麼可能還會留存紀錄呢？他就不可以啊！他本來就不可以，他是違法的。"],["謝主任秘書美玲：對。"],["蔡委員易餘：而且你們還會處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當然，我認同這樣的方向是正確的，我只是要問執行面的問題，因為現在所有的規定只要遇到網路就會打結，包括NCC現在在處理的網路廣告也好，現在選舉當然就會有競選廣告，但是要怎麼實質有效？還是說只能等待檢舉？如果我們是被動的，有人檢舉，我們就會調查，就這樣？"],["謝主任秘書美玲：跟委員報告，確實，目前包括我們的法律、辦法和規定都很明確，我們也有在做相關的宣導，希望這些媒體業者，包括網際網路的業者都能夠瞭解這樣的規定。未來在執行面，我們也會依照現行的辦法、規定來辦理。"],["蔡委員易餘：好，我相信方向正確，但是面對這樣的網路，尤其是抖音當然是不會配合啦！不過我想就算是Google和FaceBook，我們連國家的力量也很難跟這種跨國的大企業調資料，你要跟它調資料，它也不見得肯配合，尤其像FaceBook和Google還有一個特性，連我們國稅局都拿他們沒有辦法，我們國稅局要跟它拿稅務資料也都拿不到，更不用說要跟它拿廣告提供者或代理人的資料，你要叫它要講，它也不會講。"],["謝主任秘書美玲：跟委員報告，在辦法研訂的過程中，我們也有跟媒體業者，包括委員剛才所提到的社群媒體業者，我們都有和他們做過相關的溝通，也有提醒他們要依照我們的辦法和規定來辦理。"],["蔡委員易餘：好，沒關係，我覺得這個要落實執行，但方向是正確的。","第二個我要問一下，因為選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選舉10天前就不得有評論或刊登等民調行為，但是現在多了一種新型態的民調方式，叫做「街訪民調」，就是一路上主持人、也就是直播主直接詢問每一個人「要投誰？」，這個算民調嗎？好，如果你們認為這個不算民調，所以它就不受10天所限制？還是說，你們認為這樣算民調，所以在選舉10天前，它就不能有類似這樣的行為？這個是不是可以講清楚？"],["謝主任秘書美玲：是不是民調？我們會從它的內容，包括它是針對選舉和選民所做的意見調查，然後把它彙計後公開？未來這個部分，我們會用個案來認定，看它是不是符合剛才所提到的。"],["蔡委員易餘：我這樣聽起來，字義的解釋就算民調了！就像我說的，他的街訪民調是在網路上詢問每一個人要投給誰？然後就把你寫起來。"],["謝主任秘書美玲：我們初步也認為，如果有做這樣的意見調查，還有彙計和公開的話，那它應該也屬於民調的一種。"],["蔡委員易餘：主秘，這個就很重要哦！因為選舉快要到了，剩下不到100天，我相信，因為現在網路上非常盛行類似這樣的方式，就是逐一的詢問網路上的人，可是它並不像傳統的民調，傳統的民調有抽樣的過程，但這可能是每個人都詢問，他可能是去市場詢問遇到的每一個人，然後再把它做總數上的公布。如果你們認為這是民調的話，那這件事情你們就必須要對外公布，不然到時候會有很多網路的經營者觸法。"],["謝主任秘書美玲：謝謝委員的提醒。"],["蔡委員易餘：我覺得既然是這樣的話，你們就要對外說清楚，好不好？謝謝。"],["謝主任秘書美玲：好，謝謝。"],["主席（羅委員美玲）：謝謝蔡易餘委員。","謝衣鳯委員、謝衣鳯委員、謝衣鳯委員不在。","現在請江永昌委員。"]],"agenda":{"page_end":120,"meet_id":"聯席會議-10-8-15,36-1","speakers":["羅美玲","王美惠","張宏陸","黃世杰","李德維","陳玉珍","林文瑞","湯蕙禎","賴品妤","莊瑞雄","陳椒華","鄭天財Sra Kacaw","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蔡易餘","江永昌","劉建國","陳琬惠"],"page_start":69,"meetingDate":["2023-10-11"],"gazette_id":"1126801","agenda_lcidc_ids":["1126801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黃秀端、陳月端、蒙志成續任委員，吳容輝及游\n清鑫均為委員，請同意案","agenda_id":"1126801_00002"}},"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