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7491,"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7491","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43bda3a2891651929bf7d5e129b38616b4d30b5adf730c3baabefd0083f334a4a8298b5aff6b4671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吳怡玎","委員發言時間":"10:34:20 - 10:41:38","影片長度":"00:07:18","會議時間":"2023-10-12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民事訴訟法施行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及第四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8,"sessionTimes":7,"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8-36-7","title":"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10-12","duration":438,"end_time":"2023-10-12T10:41:38+08:00","start_time":"2023-10-12T10:34:2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53,"blocks":[["吳委員怡玎：（10時34分）謝謝主席。秘書長早。"],["吳秘書長三龍：委員早。"],["吳委員怡玎：我們今天修法關於第八十三條，其實我們最主要的立法理由、目的就是要減少訴訟，因為現在法院真的是非常擁擠、非常繁忙，原本的第八十三條是一審前撤回可以聲請退還裁判費的三分之二，我們現在新增如果在終局裁判生效前也都可以聲請退還裁判費三分之二。"],["吳秘書長三龍：是。"],["吳委員怡玎：其實我們的目的很簡單，就是要減少訴訟，讓我們法院的整個訴訟量可以減少，對吧？"],["吳秘書長三龍：是、是。"],["吳委員怡玎：好，我們也看到了第一百九十條，因為剛剛指的是撤回訴訟，其實我們在第一百九十條、第一百九十一條也有提到四種可以被視為撤回訴訟的情形，在這四種情形裡面我想請教一下秘書長，您認為視為撤回訴訟就是撤回訴訟，對不對？字義上來看。"],["吳秘書長三龍：對，是。"],["吳委員怡玎：可是民國97年最高法院有個見解是針對第一百九十條及第一百九十一條，它認為這四個視為撤回訴訟的情形不得聲請退還裁判費。因為這就是要鼓勵當事人撤回沒有必要的訴訟來減輕整個法院的負擔，秘書長你覺得這個見解到底有沒有修正的空間？畢竟如果這個見解可以修正的話，我們甚至可以釋放出更多的法院量能，對吧？"],["吳秘書長三龍：好，謝謝。我們請廳長。"],["周廳長玫芳：謝謝委員。針對這一次第八十三條的修法，主要是因為現行法的規定是在第一審的時候，原告撤回起訴可以退還三分之二，到上訴審的話，比如像到高院上訴審的時候，撤回上訴的時候也可以退還三分之二。可是如果上訴審不是原告上訴，而是被告上訴，原告在二審撤回第一審原來一開始的起訴，這時候其實沒有退費的規定，所以這個上訴人上訴到二審繳納費用，被告上訴到二審繳了裁判費，結果原告撤回第一審的訴訟，整個訴訟終結，可是費用繳了，法院卻沒有進行審理。所以這個程序費用我們在這次明定，假如有這樣的情形，因為沒有實質進行審理，繳的費用也可以退還三分之二，也就是上訴費，主要是鼓勵當事人在訴訟程序……"],["吳委員怡玎：可不可以針對第一百九十條、第一百九十一條？"],["周廳長玫芳：第一百九十條、第一百九十一條沒有這樣的問題，我們現在的退費規定是鼓勵當事人儘速在訴外解決紛爭，或在訴訟程序中儘快達成共識來解決訴訟程序、終結訴訟程序，以減省勞費，不但是雙方的勞費還有法院的司法資源。可是我們看第一百九十條的合意停止訴訟，不是比如雙方要合意停止訴訟，他只是要暫緩訴訟程序的進行，結果四個月過了以後，他可能忘了聲請續行，所以就被視為撤回，在這個過程裡面並沒有因為他的任何努力去減輕對方的勞費或者減少法院的勞費。"],["吳委員怡玎：應該是說，當然沒有當事人的任何努力……"],["周廳長玫芳：是。"],["吳委員怡玎：因為他就是什麼事都不做嘛！他就是放到過期，但是以法院的角度來說就是少了一件事。"],["周廳長玫芳：其實我……"],["吳委員怡玎：我先講一下，我們應該想想如何讓法院輕鬆也便民的方式，如果有些民眾說OK、放著就會過期，他就不用再去法院提出什麼了，他就放著，這樣等於法院少一件事、民眾也少一件事情。"],["周廳長玫芳：如果在這個過程有減少勞費的話，當然不是不能考慮是不是要適度的退費，但……"],["吳委員怡玎：因為他確實是減少勞費了，因為你就不用開庭嘛！"],["周廳長玫芳：這部分我們回去再研究看看在性質上適不適合，我們目前的退費規定都在鼓勵當事人儘速終結訴訟程序，第一百九十條的規定能不能適用在這樣的原則下……"],["吳委員怡玎：你要想想你的立法理由，你的立法理由就是減少法院的負擔，如果這也可以讓法院的負擔減少，你們可能也要考慮一下，好嗎？"],["周廳長玫芳：是，謝謝委員。"],["吳委員怡玎：最後是秘書長，其實我問了你們的資訊相關費用，這是我第三次問了，一次是你們到我辦公室拜訪的時候、一次是在財委會的時候，這個東西可不可以讓我們知道細節？因為這看起來真的是跟市價有點差別，比如你們光網站就要1,030萬元，我們其實也看了，你們現在的網站其實並沒有多麼地複雜，所以可能要讓我們知道一下，到底1,030萬元的網站長怎麼樣，有多麼地複雜？","再來，你們113年光編列主機的部分就超過1億的經費，這其實也是相當可觀，我們也看不到細項，你到底是買了什麼樣的主機、多少的量、怎麼樣的規格，這些也讓我們知道一下，不然以市價來看，買了上億的主機、上千萬的網站，其實是還滿不可思議的。再提供細節給我們辦公室，好不好？"],["吳秘書長三龍：是。"],["吳委員怡玎：謝謝。謝謝主席。"],["主席（湯委員蕙禎）：謝謝吳怡玎委員。","我們下一位請陳歐珀委員發言。"]],"agenda":{"page_end":260,"meet_id":"委員會-10-8-36-7","speakers":["湯蕙禎","曾銘宗","林思銘","王鴻薇","劉建國","賴香伶","吳怡玎","陳歐珀","江永昌","吳琪銘","林淑芬","謝衣鳯","鄭運鵬"],"page_start":189,"meetingDate":["2023-10-12"],"gazette_id":"1127001","agenda_lcidc_ids":["1127001_00009"],"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民事訴訟法施行法修正草案」\n案；二、 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及第四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n「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27001_00010"}},"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