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8714,"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8714","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5687d767c9fa783a1c49ee666e9451ca47a80d30ff8b28c9c986728e607a0322b28a51474f1c8f3f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陳椒華","委員發言時間":"11:04:46 - 11:15:23","影片長度":"00:10:37","會議時間":"2023-11-23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併案審查（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刑事補償法刪除第三十六條條文草案」案。\n二、繼續併案審查（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二）時代力量黨團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meet":{"tmpMeeting":null,"title":"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8,"sessionTimes":21,"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8-36-21"},"date":"2023-11-23","duration":637,"end_time":"2023-11-23T11:15:23+08:00","start_time":"2023-11-23T11:04:4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47,"blocks":[["陳委員椒華：（11時4分）好，謝謝召委。首先，要跟秘書長說明，之前有質詢一個個案，這個個案因為新證據的取得有一些困難，這個困難就是地政這邊不配合，本人也曾經發文索取這個新證據，但是也一直要不到，今天又再次緊急發函請他們提供，這個新證據是什麼？這個新證據就是在竹北的一個個案經過合法申請鑑界，花了4,000元去申請土地鑑界才蓋的房子，蓋完之後再申請複丈又花了4,000元，這個是收據，他又花了4,000元去申請合法建物鑑定的相關事宜。在建房子前，他是在91年11月18號申請鑑界，然後竹北地政的人員是92年1月15號去的，一位姓洪的女士針對這個地號去做現況的鑑定，也蓋章了，然後建物就蓋在這個鑑界範圍內。這個個案在1月29號蓋房子，5月蓋好房子之後，再去申請這個合法建物的建物測量成果圖，也就是我手上拿的這一張。但是因為101年二河局跟竹北地政利用圖解數值化，把這個地界改了，然後就說他的房子要被拆，因為這個地界移了5公尺。他也去地檢署按鈴控告這個地界是不法的，因為他以前申請鑑界，這個建物是在原來92年的地界裡面，這個是鑑界的地籍圖。","我先請問蔡次長，他有去法院提告為什麼他的地界被移，結果就是不起訴。我現在在協助這個個案，因為他明明就是有鑑界。我剛剛有提到一個日期──91年11月18日，這個是在監察院的閱卷，110年司法院讓他閱卷，他才看到，但是竹北地政一直不給，我現在發文請竹北地政給這個資料，他才能夠聲請再議，因為他的房子要被拆了，說最後聲請再議要月底，因為前面的原因很複雜，為什麼竹北地政不給？竹北地政不給，就是因為司法院在104年判決的時候，他們給了一個公文，這個公文說他沒有鑑界，因為這個螢幕沒有辦法看清楚，我手上拿的就是這一張公文，法院是根據這張公文，就是竹北地政說他建房子沒有鑑界，竹北地政在監察院的筆錄裡面說他沒有鑑界，但是明明他有鑑界啊！他去告竹北地政的人，後來監察院又出了一本報告調查，這個調查報告就在我手上，好幾個地方都說他沒有鑑界。我現在在協助他，希望他的拆屋訴訟能夠……因為他敗訴，申請再議需要竹北地政提供鑑界的資料，就是他的確是有鑑界的，他之前92年去申請合法……就是建物的什麼登記，我不是這個專長，他這個收據還在；但是他蓋房子那時候申請鑑界的收據找不到，不過的確有這個東西啊！竹北地政就是不給啊！我曾經也發文去要，竹北地政還是不給，那我再要一次，我今天發文再要一次。","我是請法務部跟司法院能夠知道，類似這種土地鑑界爭議的訴訟，地政如果沒有拿出證據，通常都是敗訴，九成九九都是敗訴，這個個案因為面臨十幾年的訴訟、面臨房子被拆嘛！所以再審的期限能夠讓竹北地政提供新證據，能夠讓這個陳情人有機會申請再審，讓他有機會再跟地檢署去告發偽證。次長，先講一下。"],["蔡次長碧仲：委員，如果說他有新事實、新證據，雖然之前不起訴處分，他還是可以再向地檢署提出告訴，這部分就是檢察官還會再審核。"],["陳委員椒華：好，謝謝。","秘書長。"],["吳秘書長三龍：因為這個有時候講起來是涉及到事實的一些認定的問題……"],["陳委員椒華：我們認為它是合法的建物嘛！如果我們法院因為沒有去針對專業得到正確的判斷，造成錯誤的判決，我們司法院應該讓當事人有機會再取得新證據、再翻案。現在新證據是要1個月內取得，目前再審的期限應該是……","拆屋的訴訟還在5年，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新竹地方法院竟然說什麼只能到月底前，我目前還沒有釐清為什麼他們這樣講，但是我今天為什麼還是要再質詢、再針對個案？因為我接到非常多的土地鑑界爭議的訴訟，有拆房子的、有自殺的，真的案子很多，所以希望司法院能夠重視這個問題的嚴重性，然後能夠妥適的讓人民對司法有信心，從這個開始。","秘書長。"],["吳秘書長三龍：因為這個有時候涉及到個案的認定，畢竟……"],["陳委員椒華：你再瞭解嗎？是嗎？"],["吳秘書長三龍：我回去會請我們刑事廳來向委員瞭解……"],["陳委員椒華：好，那麻煩民事廳這邊再跟本席做一個回復，好嗎？因為這個真的滿嚴重的。"],["吳秘書長三龍：向委員辦公室瞭解一些……"],["陳委員椒華：我也不懂為什麼我們跟竹北地政要……","這個也涉及監察院，我之前質詢已經講過了……"],["主席：請刑事廳去瞭解，瞭解之後再跟陳委員報告。"],["陳委員椒華：30秒，我跟秘書長說明一下這個嚴重性。"],["主席：好，請說。"],["陳委員椒華：因為錯誤的證據也給監察院，監察院報告也寫錯，我也在協助翻案，不只司法判決，因為司法判決是引用監察院的報告，我覺得這個是非常嚴重的，連監察院的報告都被誤導。好，謝謝，謝謝主席。"],["主席：謝謝陳椒華委員。","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委員曾銘宗、謝衣鳯、吳琪銘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agenda":{"page_end":66,"meet_id":"委員會-10-8-36-21","speakers":["林思銘","賴香伶","鄭運鵬","湯蕙禎","江永昌","王鴻薇","邱顯智","林淑芬","劉建國","陳椒華","曾銘宗","謝衣鳯","吳琪銘"],"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11-23"],"gazette_id":"1129105","agenda_lcidc_ids":["1129105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繼續併案審查(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台灣民\n眾黨黨團擬具「刑事補償法刪除第三十六條條文草案」案；二、繼續併案審查(一)司法院、行政\n院函請審議、(二)時代力量黨團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29105_00001"}},"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