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8724,"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8724","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6f023ba0289c8fc229973940383562f51555301ec702c699c986728e607a0322cef9fcc764197776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曾銘宗","委員發言時間":"09:11:01 - 09:20:39","影片長度":"00:09:38","會議時間":"2023-11-27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21人擬具「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勞動事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0人擬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併案審查（一）委員張宏陸等20人擬具「法官法第七十七條及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黃世杰等16人擬具「法官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及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itle":"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8,"sessionTimes":22,"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8-36-22"},"date":"2023-11-27","duration":578,"end_time":"2023-11-27T09:20:39+08:00","start_time":"2023-11-27T09:11:01+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48,"blocks":[["曾委員銘宗：（9時11分）謝謝召委。今天審查的相關法案基本上相對單純，本席予以支持。接著想請教司法院副秘書長，我們11月10日在這間會議室協調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有關毒駕的相關條文，因為這段期間發生許多不幸的個案，現在酒駕罰得很重，已經產生嚇阻的效果，毒駕的部分其實也非常普遍，近期又發生不少個案，所以11月10日當天經過協商之後，朝野一致都沒有意見，請問事後司法院是不是有不同意見？"],["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那天在委員會協調時其實大方向大家都是一致的，關於規範的方式當然當天會議裡面大家都有表示，我們原來的建議是因為擔心將來執行會有困難，怕原來的規定太過模糊，因為毒品的種類有七百多種，到底什麼情形很難確定，不是每一樣都有所謂的閾值，原來的規範甚至是由民間單位自己去規定閾值，將來可能會有是不是符合法律意旨的質疑。所以當天我們有表示這樣的意見，但是也會尊重大院的意見，當然這部分是大院的職掌，事後司法院也沒有再表示什麼，但是當時在會場的時候，我們確實也有想過，方向其實大家都認同，就是怎麼樣規範的技術會比較妥適，就是如此，以上跟委員報告。"],["曾委員銘宗：所以司法院對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有關毒駕的部分，你們事後又表達不同意見，對不對？"],["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我們一貫就是希望規範的方式能夠符合意旨，在會場上面也跟委員有做報告。當然，這是大院的職權，我們要尊重。但是我們一貫的想法是，將來這些法律都是法官要用的，如果比如規範授權的明確性不足，產生一些憲法上面爭議的話，我相信不是大家所願意見到的，因為法律是要讓它有效、真正能達到目的，我們相信委員們的意思也不只是要去宣示，將來送到法院、法官那邊去，希望法官去判的時候能夠很順利，而不會產生因為這些規範的密度不足，造成將來如何去適用的疑問。所以我們在大院委員會的時候也是表示一樣的意見，事後我們一貫基本上都是尊重委員會、大院的職權。"],["曾委員銘宗：我講一下國民黨黨團的意見。既然11月10日那天協商的時候沒有意見，朝野互相尊重，司法院事後又表達不同意見，副秘書長，從現在開始，對於所有司法院的法案，國民黨黨團都拉下來協商，比照辦理。你們都不重視毒駕啊！毒駕這麼重要！你剛剛講的問題已經吵了一個會期了，那一天也取得共識了，事後又反悔，民進黨也反悔，那為什麼要協商？所以我跟您說明，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毒駕的部分你們不重視，第一個，司法院的預算我全部保留！第二個，你們所有的法案全部保留！","再來，懲戒法院前院長叫什麼名字？"],["黃副秘書長麟倫：李伯道院長。"],["曾委員銘宗：對，他膽大包天耶！他膽敢性騷擾他的書記官長！副秘書長，書記官長是在懲戒法院裡面的第幾號人物？"],["黃副秘書長麟倫：書記官長當然位階非常地高，最高可以到13職等。"],["曾委員銘宗：對，懲戒法院的第二號人物。現在對於他的性騷擾個案，司法院處理的情況怎麼樣，可不可以具體說明？"],["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他的案子已經在評鑑委員會進行。評鑑委員會也開過一、兩次的會，我相信評鑑委員會也會感受到外界對他們的期待，只是它的法律程序還是會去進行。因為評鑑委員會絕大部分都是外部委員，甚至它的召集人是中正大學鄭瑞隆教授，說實話，他們自己在運作的時候，司法院基於法官法的意旨，是沒有辦法對它做任何行政指示的，這是當初法官法希望這個評鑑委員會走向外部監督，所以可以講不容許司法院去干涉，但是我相信他們的委員應該也會體會到外界對他們的期待。"],["曾委員銘宗：謝謝副秘書長。副秘書長講得冠冕堂皇，副秘書長，這麼久的期間他們有符合外界的期望嗎？"],["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我相信他們委員會應該也瞭解，因為就跟……"],["曾委員銘宗：你確定他們瞭解？"],["黃副秘書長麟倫：我相信因為現在外部對這個事件其實有很多的評論，他們委員會在正常情形下應該兼顧到社會的期待，但是對於案件當事人相關的法律程序，他們還是要去遵守。所以我們司法院對這部分當然也期待，但是我們不能對……當初立法時就是要求他們獨立運作，希望他們可以由外部的人去產生，不要由司法院去過度地介入，這也是法官法的意旨……"],["曾委員銘宗：沒有過度介入。副秘書長，你連懲戒法院書記官長、懲戒法院的第二號人物都沒有辦法保障他基本的做事空間，你還談得上要保護2,300萬民眾的司法權益，我不相信耶！你相不相信？我不相信！"],["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這樣的事情我們當然並不樂見它發生……"],["曾委員銘宗：發生就要處理啊！"],["黃副秘書長麟倫：是，我們送去評鑑……"],["曾委員銘宗：請教你，李前院長是誰任命的？他是誰的愛將？"],["黃副秘書長麟倫：任命當然是總統任命，我們……"],["曾委員銘宗：你推給蔡總統喔！"],["黃副秘書長麟倫：沒有，但是我們確實有建議這些人選。"],["曾委員銘宗：誰建議的？"],["黃副秘書長麟倫：當然是我們司法院建議的，所以……"],["曾委員銘宗：司法院的誰建議？"],["黃副秘書長麟倫：依照司法院……當然是我們院長建議的……"],["曾委員銘宗：對啊！"],["黃副秘書長麟倫：只是發生這種事情，我們也非常地遺憾，對於同仁因此而受到……不管是哪一個位階，我想即使是最基層的同仁發生，我們都非常地遺憾，事後我們除了積極地、非常儘速地把他送評鑑，在司法院可以處理的階段，我們並沒有任何拖延。但是送到評鑑委員會的時候，因為法律規定它是獨立運作的，我們如果去過度干涉，那就是違反法官法，我相信這個不是委員所樂見的。但是對於官長或者是其他同仁因此受到傷害，司法院事後去做非常多撫平的動作，因為畢竟都是我們的女性同仁，我們不願意任何人受到傷害，這一點的心，司法院絕對是跟各位委員、跟國民大家都是站在一起的，這部分請委員可以放心。"],["曾委員銘宗：副秘書長，基本上我很尊重你的專業，但是你剛剛講的一套，我一點都不放心，一點都不放心，一點都不放心。謝謝。"],["主席：謝謝曾銘宗委員。","由於議事錄之前已經宣讀完畢，尚未確定，現在先確定議事錄。請問各位委員，上次會議議事錄有沒有錯誤或遺漏？（無）好，沒有錯誤、遺漏，議事錄確定。","下一位我們請鄭運鵬委員發言。"]],"agenda":{"page_end":428,"meet_id":"委員會-10-8-36-22","speakers":["湯蕙禎","曾銘宗","鄭運鵬","謝衣鳯","林思銘","王鴻薇","江永昌","賴香伶","吳怡玎","陳椒華","林淑芬","劉建國","吳琪銘"],"page_start":377,"meetingDate":["2023-11-27"],"gazette_id":"1129201","agenda_lcidc_ids":["1129201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n吳琪銘等21人擬具「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n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7人\n擬具「勞動事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0人擬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n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併案審查(一)委員張宏陸等20人擬具「法官法第\n七十七條及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黃世杰等16人擬具「法官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n八條及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29201_00002"}},"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