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value":127,"relation":"eq"},"page":1,"limit":100,"date":["2022-04-18"],"total_page":2,"ivods":[{"id":"138312","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312","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2697815b0ec9a0a7344d847347bd0540413030b6a5b13eb61334812ddcf640b8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游毓蘭","委員發言時間":"14:10:21 - 14:16:40","影片長度":"00:06:19","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379,"end_time":"2022-04-18T14:16:40+08:00","start_time":"2022-04-18T14:10:21+08:00","features":[],"type":"Clip"},{"id":"138305","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305","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9025660348adc2f07c7a70d4812158ab413030b6a5b13eb6a9812fb3964d63ac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游毓蘭","委員發言時間":"13:19:42 - 13:30:17","影片長度":"00:10:35","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35,"end_time":"2022-04-18T13:30:17+08:00","start_time":"2022-04-18T13:19:42+08:00","features":[],"type":"Clip"},{"id":"138276","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76","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cc48f5bc2c044e90f84ba7799d188018413030b6a5b13eb635932578338c4f7e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游毓蘭","委員發言時間":"11:2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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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40","影片長度":"00:07:51","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471,"end_time":"2022-04-18T14:24:40+08:00","start_time":"2022-04-18T14:16:4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902,"blocks":[["洪委員孟楷：（14時16分）潘部長，本席接續剛剛幾位委員的討論，昨天衛福部有說，現在6歲到11歲可以打半劑的莫德納。"],["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是。"],["洪委員孟楷：剛剛質詢時也說預計在4月底或5月初的時候開始施打，我想請教相關的造冊已經開始在做了嗎？"],["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如果從12歲到17歲學生施打時，跨部會跟地方合作的方式，基本上，學校會是集中施打的主要地點，這個也是配套，但是前置作業是很重要的，因為相關的注意事項，還有身體可能會出現的反應等等，我們會先完成這部分的準備。"],["洪委員孟楷：我是說現在啟動了沒？"],["潘部長文忠：那個部分昨天才剛決定，他們禮拜三還會把相關的細節再做一個討論。早上在行政院跨部會的擴大防疫會議中，也特別請我們幾個部會……"],["洪委員孟楷：是，沒有錯。部長，禮拜三有說什麼時候開始打嗎？但是，昨天……"],["潘部長文忠：不是，專家對於這些細節還要再詳細地評估，因為施打疫苗這件事情是要很審慎的。"],["洪委員孟楷：對，但是昨天衛福部部長已經召開記者會跟大家講了嘛！不太可能禮拜三突然打臉陳時中說不打嘛！所以我現在講的就是超前部署，不就是這個概念嗎？"],["潘部長文忠：所以我們現在跟衛福部在整理相關的資訊，因為年齡層不同……"],["洪委員孟楷：第一，未來打的方式應該也都是在校園，請醫護人員進校園，對不對？"],["潘部長文忠：目前是這樣的方式。"],["洪委員孟楷：那第二次會有造冊以及會有家長同意書，讓學生帶回去給家長簽名確認，對不對？"],["潘部長文忠：會先有家長的同意書啦！"],["洪委員孟楷：對，就家長同意書嘛！"],["潘部長文忠：委員，照我們之前的作法，這樣的程序才穩當。"],["洪委員孟楷：是。"],["潘部長文忠：這一次專家小組已經審核通過可以施打半劑的莫德納疫苗。"],["洪委員孟楷：施打。"],["潘部長文忠：對，接下來，因為現在這個部分我們跟指揮中心正在就這些注意事項，還有可能引起的反應，整理出一個很清楚的注意事項，都要如實地呈現出來。"],["洪委員孟楷：副作用、後遺症等等可能都要如實……"],["潘部長文忠：之後才會讓學生帶回去讓家長詳細地瞭解跟評估。"],["洪委員孟楷：好，部長，本席只是提醒……"],["潘部長文忠：家長同意後才會打。"],["洪委員孟楷：對，相關的作業都要趕快加緊腳步。"],["潘部長文忠：是。"],["洪委員孟楷：因為這些是行政流程嘛！對不對？再來……"],["潘部長文忠：而且我們希望給家長有更充足的時間、詳細地討論。"],["洪委員孟楷：是，沒有錯。"],["潘部長文忠：因為他們搞不好還希望有專業的醫師去評估，較審慎的家長還會有這樣的要求。"],["洪委員孟楷：沒錯，有一些個案，家長可能也要去詢問他們自己的家庭醫師。"],["潘部長文忠：對，就上一次的經驗，我們都希望給家長時間，一定要充分地考量跟諮詢。"],["洪委員孟楷：所以上一次的經驗有考慮過，譬如說給幾天的時間嗎？給家長……"],["潘部長文忠：委員，其實……"],["洪委員孟楷：假設現在衛福部規劃是4月底、5月初開始打，那你們預計預留多久時間給家長看這份同意書？"],["潘部長文忠：委員，我想我們可能會比上一次的時間再給得更充足一點。"],["洪委員孟楷：上一次有幾天？"],["潘部長文忠：上一次我印象中好像有到1週。"],["洪委員孟楷：有到1週？"],["潘部長文忠：對，詳細的數字……"],["洪委員孟楷：所以至少要給家長1週的時間來瞭解，好不好？"],["潘部長文忠：這一定要啦！委員，爸爸媽媽關心孩子的健康，有時候也不是他們可以判斷的。"],["洪委員孟楷：我覺得部長這樣的思考點非常好！我們買東西還有7天的鑑賞期，而你們有1週的時間讓學生帶家長同意書回去，也許有一些個案他們可以去請教他們的家庭醫師，再做確認，不要說急就章，好像說推著就一定要學生打或不打，我覺得疫苗、醫學，都是非常科學的。"],["潘部長文忠：是。"],["洪委員孟楷：我們可以這樣做，所以會有1週的時間給家長來謹慎……"],["潘部長文忠：是，一定會讓家長充分地瞭解跟來作……"],["洪委員孟楷：好，謝謝部長。","另外，部長，剛剛也有提到快篩試劑，現在因為放寬停班課的標準，我說實在話，很多家長憂心忡忡，尤其是國小生因為沒有疫苗可以打嘛！現在有講到一個折衷方案，本席也提出來，就是如果比照之前全校2人以上確診就停課的標準，不可能改變了，對不對？那是不是能夠比照只要學校2人以上確診，就讓全體師生做一次快篩？追查還有沒有其他可能的隱形傳播鏈，藉此安家長的心。部長您覺得這個想法怎麼樣？"],["潘部長文忠：快篩的處理方式，還是需要跟指揮中心的專家做討論。委員也知道小孩子的感受，因為委員也試過快篩，那個其實……"],["洪委員孟楷：要伸入比較深一點點。"],["潘部長文忠：那個真的不是非常舒服，因為當時之前就有一些討論，教育部就這部分一定是要跟指揮中心做一個……"],["洪委員孟楷：另外，也有不同的快篩，有所謂的鼻腔快篩，也有唾液的快篩，當然現在國外有唾液的快篩，而國內目前還沒有引進，但是本席強調的是學生家長會擔心，在國小生還沒有集體保護力的情況下，如果有2名以上確診，可能會有其他的傳播，所以這部分，是不是也請部長能夠指示同仁跟疫情指揮中心開會的時候提出相關的討論？"],["潘部長文忠：我想這部分，我們都會密切地跟指揮中心做這方面的會商。"],["洪委員孟楷：好，謝謝。"],["潘部長文忠：包含如果有一些需求反映，過去教育部也都是如此的態度。"],["洪委員孟楷：好，部長，在上禮拜五本席有召開一場記者會，關於學習歷程的部分，本席有接獲很多的陳情，當天您沒有到現場，本席提醒部長，學習歷程有很多家長反映，居然在拍賣網站上面就可以買得到，只要打「學習歷程」4個字，就會跳出琳瑯滿目的項目，有平價代寫、有什麼規劃代寫等等。當天教育部的代表也說會再加強宣導，我想學習歷程的初衷跟重點就是要讓學生適才適所，發揮他們的才能，而不是變成經濟競賽、軍備競賽，部長可以同意嗎？"],["潘部長文忠：完全同意，而且我也向委員報告，我們第一屆考招新制的部分，馬上就要整理。"],["洪委員孟楷：108課綱。"],["潘部長文忠：因為這部分我們持續地向大學還有高中的學生宣導，因為學習歷程檔案只是學生備審時的參考，一般學校還會針對學生提供的資料，還會有面試等等的過程評斷。學生能夠充分地透過這樣的資訊去呈現自己真正學習的重點跟他具備了什麼樣的優勢，如果是屬於別人幫忙，或是委員剛剛談到的商品，這個其實在考試的過程當中……"],["洪委員孟楷：也有從6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當然，我知道也有委員在這邊質詢過您，以前有補習班開這個課程，但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是有拍賣網站直接販賣，幫忙代寫，幫忙什麼，我想這都是升學過程中不必要的一個亂象。"],["潘部長文忠：是。"],["洪委員孟楷：也請教育部再進行重點的加強，好不好？"],["潘部長文忠：好，會再做宣導，而且我們也會請大學務必依照之前跟學校、學生說明的，他們會詳審，來考量這方面。"],["主席：因為時間的關係，是不是請教育部再跟洪委員辦公室討論這個問題？"],["洪委員孟楷：謝謝部長。"],["潘部長文忠：謝謝。"],["主席：請高委員嘉瑜發言。"]],"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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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人擬具\n「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n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n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n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n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n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n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n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n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n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n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n等17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 人擬具\n「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n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n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n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n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n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n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n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n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n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n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條文條文修正草案」\n案；三十四、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來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16202_00001"}}},{"id":"138311","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311","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8027a9d4dc7b57d47c7a70d4812158ab413030b6a5b13eb69241ffbcb2007b95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賴香伶","委員發言時間":"14:11:40 - 14:20:51","影片長度":"00:09:11","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51,"end_time":"2022-04-18T14:20:51+08:00","start_time":"2022-04-18T14:11:4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329,"blocks":[["賴委員香伶：（14時11分）次長，我們看一下第1頁的資料，今天中午電視也撥得很大，桃園有一所小學昨天召回了一千多人進行學童到校篩檢，每個家長都很不滿，有很多人就在網路上罵。如果照今天公布的數據，很多的學校，不管是國小、高中還是大學，其實小學可能是大家比較擔憂的，接下來這個狀況還是可能會出現。所以次長，您看到這個狀況，有沒有什麼看法？到底該怎麼樣處理人的聚集，還有同時間召回一千多人的狀況？"],["主席：請教育部劉次長說明。"],["劉次長孟奇：委員好。跟委員報告，這個案件我們再瞭解，但是依我們現在公布的標準，並沒有要求要這樣子，其實學校只要先根據疫調，針對它認為是確診者週邊的密切接觸者去進行篩檢就好了。"],["賴委員香伶：為什麼昨天桃園教育局和學校的做法會是這樣子？它直接發出通知書，然後大家就同個時間在學校的空間裡面處理，這看起來就是一個不太對的做法。"],["劉次長孟奇：衛生單位跟學校在匡列接觸者的時候，可能匡得太寬了一點，這部分我們會再去瞭解。"],["賴委員香伶：您曉得現在停課的標準嗎？班上有2位還是1位就要停課？"],["劉次長孟奇：我們現在基本上是以班級來看，所以停課的標準是如果是班有確診者，高中以下的話，這一班就應該進行居家隔離。"],["賴委員香伶：停課嘛？"],["劉次長孟奇：對，至於其他的人會不會需要停課，要匡出密切接觸者以後，看密切接觸者的篩檢結果，如果密切接觸者的篩檢結果是陰性就不用。"],["賴委員香伶：現在你要再去調查瞭解的話，我覺得時間上是有一點晚了，今天是不是已經公布有一千三百多位的感染症？輕症或重症我不瞭解，請薛次長說明一下。"],["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對，今天已經超過1,300位確診。"],["賴委員香伶：我想跟劉次長還有薛次長談的是，如果我們按比例來看，過去1年以來，其實在學校裡面感染的總數已經到兩千七百五十多例，大專院校跟國小會是比較多病例所在的學區。現在很多大學都會用遠距教學，大學生可能自己照顧自己還OK，可是國小、國中的話，在輕症或者是家長要照顧孩子的狀況下，我覺得非常令人質疑，到底在學校跟指揮中心定的規則之間，有沒有辦法做到您剛剛講的照疫調的需求？不是整個群聚，希望不要再發生這個狀況，好不好？劉次長。"],["劉次長孟奇：好，我們會再瞭解。"],["賴委員香伶：要馬上去處理。","我們現在看到在孩子們暴量的情況之下，很多的家長必須要去做照顧的工作，所以有關於防疫照顧假的部分，我已經在這裡講過非常多次了。","接下來請問勞動部，形式上我們當然知道，一個感染的個案，大概就是年齡或身體上面需要被照顧，所以在去年勞動部自己的就業平等的調查，好像是用問卷的方式，就提到有一些雇主還是不願意給防疫照顧假，次長您瞭解這個狀況嗎？"],["主席：請勞動部王次長說明。"],["王次長尚志：就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要求雇主，如果依照我們疫情中心跟衛福部還有教育部的規定來請防疫照顧假的話，雇主不能夠拒絕，也不能夠做曠職或其他扣全勤獎金等其他不利的處分，這個都不行……"],["賴委員香伶：或替代假別來做調整。"],["王次長尚志：如果有的話，我們就會依法來處理。"],["賴委員香伶：你們的報告調查出來之後，請問你們後續做了什麼樣的處理？因為緊接著馬上就來到現在一次暴量一千、兩千的狀況，如果裡面有一半是學生或是大學以下的學生，基本上在照顧上面可能會需要勞工的家長來協助，所以這個部分，目前後續怎麼處理？"],["王次長尚志：原則上來講，如果有反映這種情形的話，我們一定會直接發函各地方政府也好，或者是勞檢單位也好，就直接依照規定來開罰。"],["賴委員香伶：所以從上次調查完到現在，沒有去做後續的追蹤嗎？"],["王次長尚志：這個部分來講的話……"],["賴委員香伶：有沒有做處理？因為你們自己的問卷說有15.9%，這個就涉及到可能是不給假，其他的不給薪或給薪，我們當然都可以理解他們在成本上的問題，但是不給假這件事情，基本上是違法的，同時你們可以裁罰，所以目前到底有沒有因為這樣而懲處裁罰的個案？"],["王次長尚志：我們除了發新聞稿以外，也都有跟地方政府的相關單位聯繫，目前來講……"],["賴委員香伶：所以到現在還是只有聯繫，我希望如果……"],["王次長尚志：還有宣導，宣導的部分也都一直在做。"],["賴委員香伶：接下來的狀況，如果一千、一千的個案這樣飆升上去，現在12歲以下的孩童要不要打疫苗、有沒有辦法打疫苗，都還在一個過渡階段，必須要用防疫照顧來處理家人、小孩子狀況的勞工會變多，所以這個部分，勞動部未雨綢繆準備怎麼做？"],["王次長尚志：第一個，我們還是一樣會一再地宣導，讓雇主能夠瞭解。第二個，地方政府也好，或我們勞檢單位也好，就依法來執行。"],["賴委員香伶：依法執行，預防性地來處理。","我們往下看，最後還是回歸到薛次長這裡，為什麼防疫照顧假推動起來這麼困難？一個當然是企業的成本問題，第二個就是防疫本身，如果連勞工自己也都染疫，基本上他的工作跟照顧上是兩頭燒，所以當時也期待我們能不能把防疫照顧假或者是相關的津貼入法，現在你們已經送到立法院來的就是要延長整個紓困防疫條例到明年的6月30日，內容上面有可能考慮我剛剛提的政策方向嗎？防疫照顧津貼怎麼樣處理？"],["薛次長瑞元：因為這一次我們是透由行政院報到立法院，請立法院同意，這是根據特別條例裡面的最後一條，只要報經立法院同意就可以，所以我們並沒有去修正……"],["賴委員香伶：所以只有日期延後，第二條還是第幾條的處理，是不是？"],["薛次長瑞元：如果說要修法的話，可能就茲事體大，要更從長計議。"],["賴委員香伶：我相信你們在整個的防疫作業裡面，當然除了辛勞之外，你們也期待能夠面面俱到，把社會的成本跟壓力下降，這件事情是一個社會性成本的問題，我們不可能要求雇主無限期以其他方式來補貼員工薪資，他們也不可能限制勞工不准去，因為孩子已經染疫，他們不可能不去照顧，在這三者之間，國家的角色就在這裡，而且它是公益性的，所以我覺得你們可以把提案送進來，如果只是延長到明年6月30日，基本上你們應該不需要面對許多問題，甚至只是讓它繼續存在社會當中的擠壓。本席好幾次都提出這個問題，衛環委員會的委員和召委都很關切這項議題，真的應該適時把這樣的社會壓力回歸公正性，用公益的方式入法，這才是大家能夠一起渡過疫情最關鍵的決策，請次長特別再向陳部長反映，我覺得這個方向應該要納入考慮好不好？"],["薛次長瑞元：瞭解。"],["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江委員永昌、高委員嘉瑜、李委員貴敏、傅委員崐萁、高委員虹安、楊委員瓊瓔、邱委員顯智、劉委員建國、何委員欣純均不在場。","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楊委員瓊瓔、李委員貴敏、劉委員建國、江委員永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楊瓊瓔書面質詢：","—、本席邀請衛福部及教育部。上週疫情確診數突破千例大關，可以說現在防疫目標不再是清零了，而是應該要多花時間推動防疫政策。教育部上週一宣布放寬停課標準，就引發部分家長反彈．教育部的臉書被留言灌爆，甚至沒辦法與各縣市達成共識，許多縣市表態不跟進中央新規或採取折衷作法．在在顯示防疫政策上就是各自一套標準，我們已經看不到超前部署的戰略，請教教育部，停課標準一國多制，讓校方與師生家長都無所適從，有研擬其他因應方案？「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應變小組」的作用是什麼？請教衛福部，因為之前12歲以下學童未施打疫苗，所以才會讓人更擔心感染風險，目前6到11歲學童的半劑疫苗何時可以開打？是否也有必要加速12歲至17歲學生施打第3劑疫苗？","二、本席邀請勞動部。現在全球都受到疫情影響，外籍移工引進台灣的速度變慢，之前還曾延緩移工入台，勞動部雖然已開放移工專案引進，但現在又遇到台灣疫情快速擴散，而疫情升溫可能導致防疫旅館量能縮減，請教勞動部，移工有進不來的情形嗎？全世界都朝向與病毒共存的方向走，鄰近的日本、韓國也已經開始逐漸鬆綁防疫措施，共存是不是也是目前勞動部的防疫方向？台灣的防疫應變及勞動力缺口要如何達到平衡？","三、本席邀請衛福部。因應眾多的居家隔離與篩檢需求，行政院上週宣布徵用快篩試劑4,000萬劑，並成立「快篩國家隊」，疫情初期投入口罩國家隊的國防部也將再度進駐快篩試劑製造工廠，部長掛保證，未來快篩試劑會越來越便宜，呼籲大家不要囤貨，這讓本席恍然大悟，號稱防疫超前部署的指揮中心連快篩試劑和藥品都還沒有準備好，就已經決定大幅放鬆防疫規範，好像戰爭沒有足夠的武器就要推上戰場，是不是在拿人民的生命開玩笑？這些醫療物資早就該生產或進口，耽擱到現在的原因是什麼？不管疫情情形如何，全台灣同島一命，沒有人置身事外，請政府要好好地將防疫戰略交代清楚。"],["委員李貴敏書面質詢："],["委員劉建國書面質詢：","國小校園防疫","1.指揮中心公布，健身房及旅行團必需打滿三劑才能進入或跟團，然而健身房基本上都是會員制，旅行團也都是實名參加，這兩個相對封閉的場域要求需三劑後才能去。但未施打疫苗的11歲以下國小學童及其所在的校園呢？卻不見相關防疫措施。","2.小學校園放寬標準這件事，本席在上週司法委員會質詢時也表示，充分尊重指揮中心與教育部的專業判斷，相信必然是有綜合考量過的結果，但11歲以下沒有施打疫苗是事實，因此不論國小校園是否要放寬停課標準，都一定要有相對應的配套措施！","3.雖然食藥署公布，要讓6歲-11歲兒童施打疫苗，但很多家長其實仍然是有疑慮的，因此不論國小學生究竟有無要施打疫苗，校園內的防疫措施仍然需要有一定的強化及警戒，針對國小校園防疫精進，請指揮中心一週內提交相關報告。","快篩及PCR價格","1.快策國家隊目前進度如何？請以書面簡單說明。並說明相關期程。","2.同時本席於總質詢時，亦針對PCR價格要求，也請衛福部提供相關期程說明及規劃報告，讓PCR價格相對一致且不會造成民眾負擔。"],["委員江永昌書面質詢：","題組一：快篩劑數據推估請問題","小問一：","部長，上週五（4/15）你跟蘇院長都說，快篩國家隊成立後，目標是每個月能供應4000萬組。本席想請問，這個每個月4000萬組的需求量，是怎麼算出來的？","小問二：","部長，你評估，快篩國家隊要花多久時間才能達到預期的每個月4000萬組產能？","說明：","請部長具體回答大概多久會達到預計的月產4,000萬產能。","根據衛福部提供之書面報告，目前對於產能增加的規劃如下：","截至111年4月14日止，經衛福部核准因應 COVID-19申請醫療器材專案製造之廠商為「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凌越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及安特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廠商，目前每月最大產能計約490萬劑。為因應目前國內 COVID-19疫情升溫之緊急防疫需求，本部與經濟部共同協助廠商取得新廠專案製造許可，以及行政院協調國防部派遣國軍人力支援國內廠商生產家用快篩試劑，預計每月最大產能於5月將可提升至1,280萬劑，後續新購置設備陸續到位後，每月產能可再提升至1,580萬劑。","目前規劃僅能達到每個月1,580萬劑，院長喊出每個月4,000萬劑是生產目標還是需求預估？還是二者皆是？數據是如何估算的？","當年口罩國家隊的增產速度如下：","在宣布徵用口罩時（2020年2月中），臺灣的口罩整體產量為日產188萬片，在新的生產線陸續投入生產工作後，在3月中旬達到平日日產1,000萬片，假日日產920萬片。之後產能不斷提升，3月底達日產1,300萬片，4月上旬達到每日1,500萬片，4月底成長至日產1,700萬片，並下令徵用22條民間口罩產線，5月27日，臺灣口罩日產量達到2,000萬片，庫存也超過2億片，11月時達每日3,000萬片。","題組二：社交距離APP相關政策請問題","小問一：","部長，上週日（4/10）你說希望推動社交距離APP要到1,200萬人以上使用，之後本席詢問疾管署，疾管署說目標是1,300萬次下載後考慮實聯制來退場。本席想請問，這個數字是怎麼算出來的？為何是1,300萬？","小問二：","部長，所以我們現在是實聯制跟社交距離APP雙軌制嗎？進出公共場所只要擇一就好？等到實聯制退場後，才會變成只要出示社交距離APP就好？","小問三：","部長，我覺得雙軌制有一個隱藏的小風險是兩個系統間彼此沒有聯繫，可能造成一些狀況。例如我使用社交距離APP進出某場所，因為沒跟確診者離太近或確診者是用實聯制，所以我根本不會收到消息我曾經跟確診者出入同一個公共場所。除了當事人無法自知外，即使他知道，他也出現症狀，沒有實聯制簡訊或社交距離APP通知的他，去醫院篩檢要自費。部長，雙軌制進行時的這種問題，應該怎麼解決？","說明：","收到足跡重疊簡訊後：","至社區篩檢站[無論有無症狀]皆是公費（免費）篩檢","至醫院篩檢[有症狀]是公費（免費）","至醫院篩檢[無症狀]是自費","未收到足跡重疊簡訊：","皆自費。","小問四：","部長，其實這個問題在未來社交距離APP單軌使用時也會出現，除了空間上不相鄰外，時間上沒同時也會產生一個問題。例如假設本席的助理是染疫者，有開社交距離APP，在本席的辦公室待了一個早上，他即使都戴口罩，環境也都是他的病毒氣溶膠。結果他下午請假不在辦公室，然後下午有一個訪客來本席辦公室拜訪，這個訪客也有開社交距離APP，但由於他跟那個染疫助理沒有同時出現，若助理日後確診，社交距離APP並不會提醒訪客。但訪客的染疫風險，難道不低嗎？而且這個訪客如果之後自己有症狀，也知道可能是在本席辦公室染疫，他想去醫院篩檢，他既沒被匡列，也沒被APP提醒，他是不是就要自費篩檢？","小問五：","部長，其實無論是實聯制還是社交距離APP，目的都是要能找出跟確診者密切接觸的人，並實施處置。兩者各有優缺點，也都各有漏洞。本席只是指出無論是雙軌制或社交距離APP單軌制，都可能有的狀況，希望部長你們來深思，怎麼做對防疫最好！","題組三：兒童疫苗施打相關","小問一：","部長，昨天食藥署有召開專家會議，審議莫德納用於兒童的相關安全性問題，最後可以說是好消息，莫德納通過審議。本席想請教，現在離兒童疫苗施打，是不是只差疾管署的ACIP（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會議，等ACIP也通過之後，就可以來為孩童施打莫德納疫苗？","小問二：","部長，請問這個ACIP會議是這週三會開嗎？會中是不是也會一併討論第四劑疫苗施打的相關政策跟可能？部長認為最快可以在何時讓兒童打到疫苗？","說明：","請部長具體說出最快何時能打到疫苗。","小問三：","部長，本席目前掌握到的資料是說，莫德納的兒童用疫苗是單純降低施打劑量，也就是兒童用是成人用的一半，因此我們現有採購的莫德納疫苗可以直接拿來給兒童使用。","而BNT疫苗的兒童用疫苗的內容物跟成人有點差距，因此現在尚在技術審查階段。請問本席這樣說正確嗎？","小問四：","部長，所以目前我國的兒童用疫苗，就是規劃以莫德納跟BNT為主嗎？因為也有家長認為，mrna疫苗屬新技術，次單位蛋白疫苗則已使用數十年，若要打在孩童身上，還是以舊技術為當。之前高端的連加恩醫師有說，他讓他的孩子參加了高端的疫苗試驗。本席想請問，我國目前有打算讓孩童施打國產疫苗如高端、聯亞嗎？有任何國產疫苗廠商提出相關申請嗎？部長，你怎麼看？","說明：","請部長說明兒童是否可能在未來開放施打國產疫苗之相關資訊。","題組四：孩童優先使用快篩","小問一：","部長，請問在目前指揮中心的規劃中，孩童會被優先配發快篩嗎？","說明：","目前指揮中心並未宣布優先配發快篩劑的族群有哪些，目前優先配發快篩劑的區別是以區域為主。","小問二：","部長，要等到孩子們開始打疫苗，打完兩劑又要等14天產生抗體，還要至少2個月以上。但莊人祥發言人也說，4月底破萬例也不是不可能。在快篩劑的分配上，除了醫護等防疫必要人員，是不是要讓孩子也可以優先配發？他們沒打疫苗，如果出現症狀，需要盡快知道是不是染疫，甚至如果是染疫高風險如密切接觸者等，甚至要在症狀出來前就確認其是否染疫，以利後續醫療相關處置。","小問三：","部長，你知道在韓國，0~9歲的孩童有多少比例的人感染過COVID19嗎？是50%。有一半以上的孩子感染COVID19，如果台灣也有一半的孩子感染COVID19，部長，即使死亡率是萬分之一，也是會有100位孩童過世。本席認為，在現在少子化的狀況下，每個孩子都是我們的寶貝，我們都不希望孩子生病，如果生病，也希望能盡快獲得診治。所以希望部長可以在這裡承諾，快篩國家隊會把孩童用的快篩需求優先納入考量，而且要把提供給孩童的快篩列為前段順位。","題組五：如何降低家長恐慌？","小問一：","請問部長，你認為兒童疫苗加上兒童優先使用快篩，就能解除家長的恐懼跟焦慮嗎？","小問二：","部長，本席認為當在其他負面事物的時候，我們看到比例極低都會想賭一把。但遇到孩子相關的時候，都不願意孩子是那一個負面情況。因此即使日本有91萬兒童跟幼兒染疫，僅有4位死亡，這種資訊在家長心中只代表著：我不要我孩子成為那4位。請問部長，有甚麼良方解除學生家長心中的恐懼嗎？"],["委員高虹安書面質詢：","教育部上週二(12)公布新的停課標準，放寬原本相當嚴格的校園染疫停課標準，造成部分地方政府的反彈，各縣市停課標準不一，讓師生家長無所適從。例如台南市大橋國小原應停課至18日，但依照新標準，14日即可復課，校方因此於13日上午同步通知家長恢復上課，不料同天下午又接獲教育局通知，取消復課、維持舊標準停課至18日。","鬆綁停課標準後，許多師生家長擔心的是校園染疫的問題。全台灣目前12至17歲的青年學子大約有118萬人，截至4月6日，12至17歲的第一、二劑覆蓋率分別為88.3%和80.2%，絕大多數都沒有施打第三劑疫苗，之前的新聞說衛福部在三月底有一場會議討論，最快四月初施打，但後來又變成要等新證據，但都沒有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會開始啟動校園第三劑疫苗的接種。衛福部一方面頒布第三劑禁令，一方面又不安排青年施打第三劑，青年何辜？","此外，根據衛福部在3月8號的公文，政府用59元單價購買170萬劑的快篩試劑，反觀目前市面上的快篩試劑在各大通路都是在200至300元不等，雖然在新聞出現之後，已經有龍頭廠商表示會逐步降價，目前政府已經表示要每個月開始徵收4,000萬劑，加上國軍弟兄的幫忙來加速產能。","根據上述背景，請衛福部針對下述問題，提出說明，並回覆本席。","一、針對地方試辦輕症居家照護，疫情指揮官陳時中上週稱「準備好了就開始」，請問所謂「準備好」之內容為何？其指涉對象為中央或地方？另，衛福部尚未頒布輕症居家照護指引，亦未劃設條件和盤點資源需求，地方如何準備？","二、疫情已經兩年多，當年口罩國家隊係因未曾經歷而採「且戰且走」模式。現在快篩國家隊雖然較複雜，但不應該還是手忙腳亂，請問快篩國家隊目前進度？市場上之價格與量能足以應付目前國內民眾所需嗎（請就目前市場上價格與量能狀況及需求實際數目回覆）？","三、疫情指揮中心在公布各地確認案例還有本土境外案例時的呈現方式，有無特別放大或淡化？例如為何今年疫情初爆發時記者會圖卡未公布各縣市詳細確診人數，待雙北開始有確診數後卻又於圖卡中強調各縣市詳細確診人數？又例如，疫情指揮官曾於記者會上公布新北群聚感染之社區地址，但桃園、高雄等執政黨執政縣市卻都未曾有過如此待遇，衛福部如何解釋？","四、教育部片面宣布鬆綁停課標準，引發民怨，衛福部事前知情嗎？請提供衛福部與教育部相關溝通紀錄。另，若鬆綁後出現校園群聚感染，衛福部因應措施為何？","五、全台灣目前12至17歲的青年學子大約有118萬人，截至4月6日，12至17歲的第一、二劑覆蓋率分別為88.3%和80.2%，絕大多數都沒有施打第三劑疫苗。據悉，衛福部於三月底有一場會議討論，稱「12至17歲疫苗最快四月初施打」，但後來又改口說要等新證據。衛福部一方面頒布第三劑禁令，一方面又不安排青年施打第三劑，其決策之科學根據為何？所謂「新證據」為何？何時開始安排校園第三劑施打？"],["主席：現作以下決議：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現在徵求各位委員的意見，今天先宣讀條文，不進行逐條討論，如果大家沒有意見的話，現在就先宣讀條文。","現在處理討論事項「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請宣讀提案條文內容。","第十五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一、變質或腐敗。","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四、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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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35","影片長度":"00:09:55","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95,"end_time":"2022-04-18T14:11:35+08:00","start_time":"2022-04-18T14:01:4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262,"blocks":[["林委員奕華：（14時1分）兩位政次，我先詢問一個問題，最近全中運因為花蓮的關係而停辦，但是我們現在有兩個比賽在進行，包含全國學生創意戲劇及鄉土歌謠，鄉土歌謠的部分，今天新聞報導有學生確診及換場地。","可是我今天要問的是，在我們教育部公布的規定裡面，竟然一人匡列就取消全部參賽資格，我舉一個個案，因為兩個都有跟我們陳情，可能剛好他跟確診者同時在一個場合出現過，而有一個學生被匡列，這幾天目前還在居隔中，但都是陰性，可是就因為一個人被居隔了，變成整隊都不能比賽。請問一下兩位政次覺得合理嗎？居隔的人當然不能比賽，當然是這樣，居隔就被居隔，可是因為一個人居隔，變成整隊都不能去比賽，這樣到底合不合理啊？"],["主席：請教育部劉次長說明。"],["劉次長孟奇：委員好。跟委員報告……"],["林委員奕華：這樣的話，陳時中部長應該就不能出來了才對啊！"],["劉次長孟奇：我可能還要再瞭解一下，因為這部分不是我在督導的，我去瞭解一下。"],["林委員奕華：你們現在的狀況就是這樣子，我講的不是確診，是他被匡列居隔，現在都是陰性，但是就因為一個學生居隔，變成全部都不能去比賽。"],["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我還是跟委員報告這部分的原則，確診者一定是要隔離，他的密切接觸者要居家隔離，密切接觸者的接觸者先等個1天或2天，等到他所接觸的密切接觸者，也就是被居隔的那個人，看是陽性還是陰性，如果是陽性，當然這個接觸者……"],["林委員奕華：我知道，當然就都變密切接觸者了嘛！"],["薛次長瑞元：如果陰性的話，就沒他的事了。"],["林委員奕華：是啊！現在就是陰性，但是全部都不能去比賽。"],["薛次長瑞元：可能就要再瞭解一下……"],["林委員奕華：這部分請教育部趕快瞭解，一個是在進行中，一個還沒有開始，麻煩把標準確定一下。","再來，請問今天陳部長提到BNT的部分碰到一點問題，所以現在沒有進來，是碰到什麼問題？可以讓我們瞭解一下嗎？還記得當初我們一樣有委員在關心，BNT是不是還要再由民間來捐贈的時候，部長非常霸氣地說不需要，現在都政府自己來買就好，而且也需要買1,000萬劑。但現在想請問一下，到底買的狀況怎麼樣？因為其實BNT我們3月就全部用完了，能不能讓我們瞭解一下進度？"],["薛次長瑞元：BNT的部分正在談，本來已經差不多了，現在有問題的是輝瑞的幼兒疫苗，也就是5到11歲要打的疫苗，那個疫苗不是BNT公司的，是輝瑞開發出來的，它的劑型……"],["林委員奕華：所以你是說12歲以上的1,000萬劑已經OK了？"],["薛次長瑞元：那個部分還在談，也談得差不多了。"],["林委員奕華：我必須說，其實12到17歲也有很多人在等，因為現在一樣都沒有進來，有的人還在等BNT。"],["薛次長瑞元：那個部分在積極處理當中，應該是快要有結果了。"],["林委員奕華：大概是什麼樣的狀況？"],["薛次長瑞元：現在是卡在輝瑞的5到11歲的部分，因為那個是輝瑞公司的，所以上海復興仍然要跟輝瑞談條件。"],["林委員奕華：所以等於會是兩筆不同的採購嗎？5到11歲的部分目前還沒有開始採購嗎？"],["薛次長瑞元：不是，是在同一筆。"],["林委員奕華：1,000萬劑裡面包括幼兒的？還是更多？以整個BNT來講，你們現在打算要買多少劑？"],["薛次長瑞元：可能會到委員講的數字，但是還沒有確定。"],["林委員奕華：但是我們看到的不是都說打三分之一劑而已嗎？所以我不知道……"],["薛次長瑞元：沒有，不能用成人的去抽三分之一。"],["林委員奕華：不行喔？"],["薛次長瑞元：對。"],["林委員奕華：好，所以是另外的。那個部分大概談的狀況怎麼樣？我們為什麼會關心？其實次長應該也很清楚，到現在為止，12歲以下的大概只有英國是只有莫德納？"],["薛次長瑞元：澳洲、加拿大都是用莫德納。"],["林委員奕華：我現在講的是單獨只有莫德納的就只有英國，澳洲跟加拿大是開放BNT跟莫德納，其他的全部都只有BNT，沒有錯啊！包括美國在內，就單獨只有BNT嘛！"],["薛次長瑞元：因為BNT開發得比較早。"],["林委員奕華：你不能說比較早，因為疫苗都在所謂EUA的過程之中，所以以現在的狀況來講，我們在質詢中一直提到，衛福部也承諾要給大家選擇權。還有一個，因為莫德納是6到11歲，可是BNT是5到12歲……"],["薛次長瑞元：有差一個年齡層。"],["林委員奕華：差一歲大概就是十幾萬的孩子……"],["薛次長瑞元：差不多。"],["林委員奕華：大概16萬到18萬左右，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會打，可是對家長來講，他如果有意願選擇要打，起碼也多了一個年齡層嘛！所以請問一下，有關於幼兒BNT的部分，你們現在碰到什麼難處？或有沒有辦法突破？是不是也可以讓我們知道一下？"],["薛次長瑞元：就是我剛剛提到的那個問題，因為幼兒疫苗的話是輝瑞，所以BNT本身要跟它來調貨，然後轉給上海復興，上海復興再提供給我們，這中間多方的合約裡面，目前還沒有談妥。"],["林委員奕華：請問一下，需要民間出手嗎？"],["薛次長瑞元：民間出手的結果也一樣，因為現在是公司跟公司之間談不妥，並不是政府……"],["林委員奕華：你們預估會不會順利？"],["薛次長瑞元：我想最後一定會順利。"],["林委員奕華：最後是多久？你不能說要等兩年。"],["薛次長瑞元：時間的部分我們沒有辦法掌握，非可操之在我。"],["林委員奕華：所以應該就代表說可能沒有那麼快？"],["薛次長瑞元：不一定，也許很快，因為我們所有應該要備的文件都已經送過去了，只是他們兩造之間還沒談好，講難聽一點，如果價錢談好的話，就解決了……"],["林委員奕華：好，拜託一下，我們希望政府現在的效率可以再加快一點……"],["薛次長瑞元：我們會儘量催啦！"],["林委員奕華：我們尊重家長的選擇，讓想要打的人可以選擇，因為很多家長在說，看起來很多國家都是只有給打BNT，當然莫德納也有，但是少……"],["薛次長瑞元：也不要有這種觀念啦！"],["林委員奕華：但是家長們真的都會有這樣的想法。"],["薛次長瑞元：EUA通過的，如果ACIP的委員會也決定可以打的話，大家就放心去打……"],["林委員奕華：好。"],["薛次長瑞元：不要說這樣子……"],["林委員奕華：召委抱歉，最後再問一個問題，有關於現在健身房的部分，我能不能請問一下教育部次長，你們也是看新聞才知道嗎？是不是跟交通部部長一樣？健身房要打滿3劑才能夠進去這件事，你們是不是也是看新聞才知道？"],["劉次長孟奇：我可能要再跟體育署瞭解一下。"],["林委員奕華：你們也不知道，我覺得你們有可能是，但是我能不能請問一下次長，有關於這個部分，第一個，有沒有替代方法？因為終究有的人是因為打了疫苗而不舒服，但他都有在健身，這樣變成影響到他的權益，有沒有替代的方法？看是要每個禮拜做快篩還是怎麼樣？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大家也都覺得為什麼去健身房要打3劑？運動中心也在運動、也在打球啊！都是屬於很激烈的運動，為什麼只挑健身房？能不能跟我們說一下邏輯是什麼？"],["薛次長瑞元：健身房其實是一個比較封閉的空間。"],["林委員奕華：運動中心也是啊！請問運動中心的健身房要不要打3劑？我進到運動中心之後，是不是要打3劑才能進健身房？但是我跳有氧舞蹈或打籃球的話，2劑就好了，是這樣嗎？可以跟我們說明一下嗎？因為現在很多運動中心啊！多角化的也很多嘛！所以是到健身房才要3劑，其他都2劑就好了，是這樣嗎？"],["薛次長瑞元：有關於這個部分，剛剛委員提到是不是有其他替代方案，我們可以研究看看是不是用快篩來取代。"],["林委員奕華：我覺得你們還是要顧慮一下大家健身的權益，你說要打3劑，總是要有一些替代方案嘛！要不然好像變成犧牲了大家的權益，還有大家會覺得你的標準「霧煞煞」！就像我剛剛講的，你如果說它是因為激烈運動或是密閉的場合，但是運動很多都是這樣，為什麼就只有健身房？麻煩對外說明得清楚一點，謝謝。"],["薛次長瑞元：好，謝謝。"],["主席：請賴委員香伶發言。"]],"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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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11","影片長度":"00:11:12","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72,"end_time":"2022-04-18T14:01:11+08:00","start_time":"2022-04-18T13:49:5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222,"blocks":[["楊委員曜：（13時50分）次長好。次長辛苦了，我先詢問現在國內航空器假如搭乘者其中有一人確診，是不是還是前兩排、後兩排、同一排都必須要隔離？"],["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委員好。現在沒有。"],["楊委員曜：現在沒有？"],["薛次長瑞元：對，現在沒有。"],["楊委員曜：剛剛改，對不對？"],["薛次長瑞元：對。"],["楊委員曜：這個不改還真的不行，其實我思考過，在飛機上的風險比高鐵還少一點，因為飛機上頂多就是喝水，現在高鐵是開放飲食的，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對於離島來講，我想三個離島現在大概也差不多，以澎湖來講，檢疫所總共有86床，假如真的是五排，一次就要隔離30個人，三次澎湖就爆掉了，所以這個修正的好，謝謝次長，也謝謝指揮中心的體諒。","確診人數屢創新高，我們還是談一下病床跟醫療人力怎麼應變的問題。假如我們參考國際的經驗換算成臺灣的狀況，疫情最高的時候，臺灣有可能每天要多增加五千多床的急性病床，那這樣子的話，萬一病床跟醫療人力不足，衛福部有沒有因應計畫？比如輕重症分流。"],["薛次長瑞元：這部分的話，本來就已經開始輕重症分流了，以目前來看，我們所有的專責病床、負壓隔離病房加起來，空床率還在50%以上。"],["楊委員曜：城鄉差距可能還是存在。"],["薛次長瑞元：對啦！但是病床因為只照顧重症，現在重症的比例沒那麼高。"],["楊委員曜：因為本島可能可以統籌的比較快速啦！而離島的部分，其實我們現在很怕萬一，因為現在澎湖縣政府辦的花火節下個禮拜就要開幕，每天兩班飛機班班客滿。我們來講一下澎湖，澎湖現在是這樣子，到今天早上大概已經有三個確診案例，大概都收治在三總澎湖分院，原本澎湖縣就存在著護理人員人力不足的問題，現在假如又住進負壓病床，又會排擠到原本可以運用的護理師人力。這部分早上軍醫局和衛福部參事有來辦公室，我有麻煩他們儘速研擬要如何去把這個人力補齊，因為負壓隔離病床有住患者，就必須要抽護理人力過去，那會造成一般病床的護病比不足，一般病床假如住不了，變成必須要後送本島，這跟在臺灣本島之間用救護車轉送的難度跟經濟、時間上的損耗都很大，所以是不是請次長回去也跟軍醫局雙方溝通看看，看要如何調派一定的護理人力？"],["薛次長瑞元：對，這我們可以來處理，我們再來規劃一下。"],["楊委員曜：因為很多東西要在事情還沒有發生之前就規劃好，就好像剛剛在講的輕重症分流部分，我有一件事情還是要請次長跟指揮中心向廣大的國人做個清楚的解說，就是到底在什麼情況下，我接觸確診者，或是有足跡重疊，可能會受到怎麼樣的防疫規範？這部分我在基層服務時有很多人問，可是其實我也不是很清楚。"],["薛次長瑞元：跟委員報告，大概有分幾點，第一個，確診者一定要隔離，可能選擇是居家隔離。第二個，確診者……"],["楊委員曜：確診者選擇居家隔離就是輕症的。"],["薛次長瑞元：對，輕症的，重症的當然就是去醫療院所。第二層次就是他的同住家人，這一定要居家隔離。接下來，這些居家隔離的所有密切接觸者，他的接觸者這部分先自主健康監測，等到……"],["楊委員曜：自主健康監測跟自主健康管理的差別是什麼？"],["薛次長瑞元：自主健康管理等於是比較法律的用語，它後面會有開單等等；自主健康監測就是你等一下，等到你所接觸到的那個密切接觸者，看有跟你接觸到的人檢測出來是陰性還是陽性，如果他是陰性，那你就沒事，如果他是陽性，你就變成密切接觸者，就要居家隔離。下一個層次是一般的民眾，如果說有所謂的足跡重疊或是社交距離App簡訊的話，你可以選擇自己去做篩檢，或是自己先行做快篩，如果陽性的話再做進一步的處理。"],["楊委員曜：這部分其實指揮中心應該可以在記者會的時候做個說明……"],["薛次長瑞元：我們會再做宣導。"],["楊委員曜：因為這部分確實很多人都在講。我剛剛講澎湖縣的檢疫所床數真的太少，也一直在找，然後因為現在是觀光旺季，所以絕對沒有旅館願意變成防疫旅館，是否請衛福部跟澎湖縣政府做個協調？也協助他們找找看有沒有……"],["薛次長瑞元：這部分是不是請軍醫局陳處長來回答。"],["楊委員曜：好。"],["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衛勤保健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元皓：委員好。包括像國軍英雄館的部分是屬於軍人之友社在經營……"],["楊委員曜：沒有，我知道國軍英雄館跟中華電信會館，我現在是說再找找看有沒有其他地方。"],["陳處長元皓：是。"],["薛次長瑞元：好。"],["楊委員曜：這問題請次長還是帶回去。","最後一個問題，指揮中心昨天發放了40萬劑的家用快篩試劑給新北等四個縣市，就是我們一般所謂的重災區，因為澎湖已經有醫療院所向我反映快篩試劑不足，是不是可以……"],["薛次長瑞元：我們跟衛生局再來聯繫看看。"],["楊委員曜：好，趕快發配出去，可能量也不用很大。"],["薛次長瑞元：對。"],["楊委員曜：所以離島偏鄉也一樣，我剛聽孔文吉委員提到離島偏鄉總是必須要準備一些戰備物資嘛！好不好？"],["薛次長瑞元：好。"],["楊委員曜：薛次長，我剛剛聽蔡易餘委員在質詢時有提到雪茄管不能抽雪茄，我就想起整個菸害防制法的院版修法版本前後不一致，而且我發現衛福部到國建署署長，當然他今天不在，我發現他在答詢的時候毫無立場，對於自己提出的修法版本，一點捍衛的能力跟決心都沒有，好像委員講什麼，他就說尊重委員的意見，這個在我執政黨的委員來看，就是吃定了執政黨多數，所以一定會照你們的版本過。召委排禮拜三就要逐條，之前我在質詢的時候，召委說要排3場專報，也還沒排，應該要排一下，整個修法的一致性全部不在，說細支的香菸比較會吸引年輕人，所以禁，加熱式菸品更吸引，卻是開放；公民權的行使降到18歲、成年降到18歲，可是買菸的年齡提高到20歲，整個修法版本全部都亂七八糟，毫無一貫性可言。這部分跟次長做個說明，當然也跟召委做個報告，應該排個專報，要不然說真的我們進入逐條以後，會一團亂啦！好不好？謝謝召委、謝謝次長。"],["薛次長瑞元：謝謝委員。"],["主席：現在楊曜是在質詢召委，要排專報，我答應，就再排個專報。","接著請邱委員志偉發言。（不在場）邱委員志偉不在場。","請林委員奕華發言。"]],"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n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n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n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 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n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n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16201_00001"}}},{"id":"138308","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308","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9faa1f1b5a59e7047c7a70d4812158ab413030b6a5b13eb6608f955c00cc0db0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孔文吉","委員發言時間":"13:43:40 - 13:49:55","影片長度":"00:06:15","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375,"end_time":"2022-04-18T13:49:55+08:00","start_time":"2022-04-18T13:43:4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185,"blocks":[["孔委員文吉：（13時43分）次長，你到便利商店買兩劑1組的快篩劑是多少錢？"],["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委員好。差不多要五、六百元。"],["孔委員文吉：我上次買大概是五百八十幾元，等於1劑快篩劑要兩、三百元。偏遠地區，像山地鄉最近也有一些確診，在花蓮、宜蘭縣，針對快篩劑部分，原住民買2劑快篩劑就要五、六百元，請問政府有沒有考慮規劃要給予補助？"],["薛次長瑞元：分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像花蓮，目前算是比較嚴重的地區，所以中央政府會配發一些給他們使用。第二個，我們會推出快篩實名制，價格大概會落在150元以下。"],["孔委員文吉：你現在要原住民買個快篩劑要花將近300元，那真的沒辦法。"],["薛次長瑞元：是比較貴。"],["孔委員文吉：我建議如果特別預算能延期的話，現在幾乎是全國性快篩，目前宜蘭縣南澳鄉、大同鄉及花蓮縣也有很多，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也就停辦延期啦！所以政府是不是可以先針對那些經濟比較弱勢的人補助一個快篩劑？"],["薛次長瑞元：目前我們還是看疫情的嚴重程度，比較高風險的地區我們會先發下去，其他的量會比較少一點……"],["孔委員文吉：沒有，都已經散布在全國了，現在沒有高風險地區，全部都是高風險啦！"],["薛次長瑞元：是散布在全國，但程度不一。"],["孔委員文吉：對啊！其次，今天報紙報導說，針對6歲到11歲的孩童可施打莫德納半劑。針對幼兒園呢？幼兒園3到5歲的孩童怎麼辦？"],["薛次長瑞元：這部分目前還是沒有疫苗可以施打，在國外也是一樣，目前5歲以下的孩童還是沒有疫苗可以施打。"],["孔委員文吉：5歲以下的孩童沒有疫苗？那現在幼兒園大班、中班年齡層的幼童會不會染疫？應該有很大的風險吧！"],["薛次長瑞元：重點是週邊的人要先施打完全，因為事實上這些5歲以下孩童到目前為止國際間還沒有任何報告說可以施打疫苗，我們也不敢冒這種險。"],["孔委員文吉：今天有一個主題就是針對學校的部分，你們公布全校有三分之一以上班級，但是南投縣跟花蓮縣不跟進中央規定，他們自己決定嘛！上次統計全國是一百三十多所學校，現在有幾所停課？"],["薛次長瑞元：這部分可能教育部會比較清楚。"],["孔委員文吉：我聽說今天案例已經破1,300例左右，可不可以說明現在有幾例？"],["薛次長瑞元：今天應該是1,390例。"],["孔委員文吉：一千三百多例？"],["薛次長瑞元：對。"],["孔委員文吉：節節高升嘛！針對教育部的停課標準，有的縣市不跟進，請問目前中央的停課標準為何？"],["薛次長瑞元：是不是我請教育部次長來回答？"],["孔委員文吉：希望能夠統一好不好？不要每個縣市都不一樣。"],["主席：請教育部劉次長說明。"],["劉次長孟奇：基本上，現在各縣市在國中以上應該都是一致的，大概有幾個縣市是在國小跟幼兒園有比較不一樣的作法，但這部分也都會經過跟教育部的應變小組會商以後才決定。"],["孔委員文吉：標準是什麼？是全校的三分之一，還是一個班級有兩位？"],["劉次長孟奇：目前高中以下，如果要到全校停課的話，是三分之一以上的班級，或是10班以上。"],["孔委員文吉：因為案例已經越來越高，今天可以說是超前的高，明天、後天也有可能，所以針對全國學校，特別是還沒施打疫苗的幼兒、學童，我們的標準應該更嚴格一點，現在南投縣跟花蓮縣不跟進中央，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再做調整檢討？特別針對沒有施打過疫苗的這些學童，還有國小、國中的部分。"],["薛次長瑞元：這部分我們會隨時滾動檢討，不過也請委員瞭解，其實大部分的縣市是跟進我們的標準。"],["孔委員文吉：我知道啊！少數幾個縣，像南投縣、花蓮縣跟……"],["薛次長瑞元：對，也許縣裡面的學生人數比較少，所以放假的話家裡還可以來照顧，比較鄉村型的學校大概是這樣子，但是在都會區的話就很難。"],["孔委員文吉：因為目前的疫苗，偏遠地區像原住民幾乎是買不起，要花個五百多元只能買兩劑疫苗……"],["薛次長瑞元：是快篩啦！"],["孔委員文吉：所以針對這部分，可能現在就必須要適時的先去幫忙、協助，好不好？"],["薛次長瑞元：好。"],["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n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n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n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 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n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n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16201_00001"}}},{"id":"138307","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307","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c837cd60efbcde067c7a70d4812158ab413030b6a5b13eb637ae2d7d588d67db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張其祿","委員發言時間":"13:37:13 - 13:43:36","影片長度":"00:06:23","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383,"end_time":"2022-04-18T13:43:36+08:00","start_time":"2022-04-18T13:37:13+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171,"blocks":[["張委員其祿：（13時37分）次長，今天要跟您討論的是關於最近的防疫，因為現在情況比較緊張，特別要討論的是預算部分的問題。次長也很清楚，這次新冠肺炎的防疫、紓困及振興的預算又要再延，總共預算編列是8,393億元，目前已經使用了7,074億元，大概占了84%，也就是現在剩的經費大概是一千多億元左右，包括還沒執行所剩的餘額。那我們就要問了，到底這些錢有沒有都花在刀口上？是否真的有達到超前部署的目標？","接下來看到從這兩年半的疫情來看，我們都知道過去真的已經發生一些問題，包括2020年疫情剛開始時，有發生口罩荒、酒精荒等；後來到2021年時是疫苗荒；到現在又是一個新的情勢，坦白講過去一直都是比較以親民為主，但這次可能沒辦法了，變成是快篩荒。我很坦白講，我們自己也是小老百姓，我們要的只是一個安全，剛才我為什麼要先說已經花了這麼多經費？因為大家會質疑、詬病為什麼現在又很急著在找快篩劑，這就是現在的問題。這件事也不用我多說，就是快篩劑真的非常、非常貴，現在還有將近1,000億元未執行的經費，或是說編列滿的話，大概還有一千多億元，所以我們還是前瞻性一點來談，未來是不是要將錢更花在刀口上？當然我後面還有一個題目，其實早上已經有記者在詢問我們政府要不要繼續發幾倍券。坦白講，我還是希望錢趕快先落實在快篩劑上，因為現在真的太貴了，未來有些工作行業別可能一週要篩檢好幾次，所以試劑不能這麼貴，目前真的太貴，剩的錢已經沒有很多，是否能配合現在政府所提的新臺灣模式進行預算分配？請問次長怎麼看這部分？"],["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有，衛福部主要是處理防疫的部分，整個預算八千多億的話，我們大概處理的是防疫部分，不涉及到振興跟紓困部分。針對防疫部分，的確如同委員所講的，快篩是未來重要的武器，我們當然會多買，包括進口及國內徵用，這兩個都同時進行。"],["張委員其祿：次長，快篩也是為了後面的公共利益，因為大家快篩不只是保護自己，也在保護別人，政府用公帑來執行這件事，其實並沒有不對，因為是在保障公益，所以不應該太貴，價格應該要降下來，甚至是由政府拿公帑來貼補，或者就由政府支應，其實我都覺得合理。","本席要跟次長再溝通一個問題，就是我們要留意會不會有人發國難財？我就直接講，因為快篩劑現在那麼貴，會不會又有人在囤積？甚至劣質產品出現？因為過去真的有這種經驗，口罩就曾發生過，可是快篩不可以發生，為什麼？因為如果有得的篩成沒有，或者沒有得的篩成有，這樣就不對了，刑法和傳染病防治法都有條文可以制裁這部分，請問你們如何去防治？"],["薛次長瑞元：品質部分我們還是會把關，不管是上市前的檢驗或是上市後的抽檢，我們會繼續執行。"],["張委員其祿：因為真的有前車之鑑，當時口罩就曾發生過，所以請衛福部在快篩部分一定要處理好。","最後，我用30秒結論一下。疫情已經進入下一個階段，所以預算也要用在刀口上，像過去的五倍券、三倍券等等，其實都很有使用效率，當然我知道剛才次長也講了，這個不關你們的預算，但是這部分真的就是錢沒有花在刀口上，所以現在很緊急，因為現在新型態的擴散，疫情跟之前真的不太一樣，因此我們希望要很審慎地把錢都用在刀口上，請衛福部加油！"],["薛次長瑞元：是，以目前我們所知道的，未來如果預算延長執行時間的話，也沒有考慮要放在振興或紓困部分。"],["張委員其祿：是，我們真的覺得過去大撒幣的問題並不好。謝謝次長，謝謝主席。"],["薛次長瑞元：好，謝謝。"],["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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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03","影片長度":"00:06:42","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402,"end_time":"2022-04-18T13:37:03+08:00","start_time":"2022-04-18T13:30:21+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150,"blocks":[["蔡委員易餘：（13時30分）次長好。我想跟次長聊一下菸害防制法的修法，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有提到，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但於該場所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等，不在此限。即過去在這些場所有設立獨立空間、獨立空調，或是半戶外的開放空間、雪茄館就不在此限，因為過去有這樣的規定，所以衛福部對於雪茄館就有一個明確的定義，97年有一個0970700856號函文，其中提到雪茄館本質上就是一個合法產業，必須要符合要件，即雪茄館的雪茄必須占整體營業額50%；必須要有恆溫、恆濕的單獨儲存室；還要有冷氣之外的單獨抽排風系統。","部長，這些都要花很多錢，如果以你們現在推動的修法來說，是將雪茄館拿掉，這樣的話，以後雪茄館就不是雪茄館了，外表還是雪茄館，但他還是要在裡面設一個獨立空間。所以之前在雪茄館消費時，因為是在雪茄館裡所以可以使用雪茄，倘修法過後，在雪茄館裡還要設一個獨立空間。次長，這樣修法的結果只會有一個，就是目前合法且市面上有多家的雪茄館，修法砍掉後，他們以後都無法生存，因此這樣的修法是否有欠周延？沒有站在產業面來思考。當然站在我們的立場，都認為抽菸真的不好，很多人也都說少抽菸是正確的，但問題是不能透過修法把現在明明存在的既成事實抹滅，而且目前雪茄館也有限制18歲以下不能進入，要進去的話也要在某些很明顯的條件之下，才可以進去使用雪茄。現在要修菸害防制法是很好，大家都接受，也沒有人敢在這個議題上多著墨，大家不說，結果你就要把這個產業消滅，次長，你覺得這樣的修法是對的嗎？"],["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委員好。據我所知，當初修正條文為什麼會改這樣？因為80%以上的雪茄館有提供餐飲服務，大概是怕有一些主要是提供餐飲服務的業者，會藉由雪茄館的名義來脫法的心態。"],["蔡委員易餘：我瞭解你的意思，所以次長的意思是說，業者經營雪茄館會有送餐服務，但我認為你們想太多，因為你們有規定雪茄必須要占整體營業額的50%，所以基本上其他的餐飲服務不可以超過50%，就是對於雪茄館本身已經有限縮條件了。另外，要抽雪茄的人通常不會在那邊用餐飲，雪茄很貴，像我就抽不起，如果要在那邊抽雪茄，還要吃飯、吃麵，這樣有意義嗎？頂多也只叫一杯咖啡，或點其他的飲品放在旁邊，主要是抽雪茄，實務面是這樣嘛。那你說他可能會有一些餐飲的服務，說不可以一邊用餐、一邊抽雪茄，所以就修正砍掉雪茄館，次長，這樣不好啦！"],["薛次長瑞元：這個法的草案應該是已經到立法院了……"],["蔡委員易餘：對，已經在立法院了。"],["薛次長瑞元：所以這個部分可以來討論。"],["蔡委員易餘：我聽到一些相關業者陳情，我真的有點嚇到，照這樣修法通過之後，就變成會讓這些合法存在的……","而且剛才我講的那三項要件，他們都投資不少成本哦！要做到整個雪茄館有獨立空調、獨立抽排系統，整個成本都已經付出，結果你們這次修法就讓他們以後都不能經營了，我認為……"],["薛次長瑞元：也許不至於啦！這些都可以討論。"],["蔡委員易餘：可以討論我知道，我現在將這些狀況講給你聽，希望未來在修法時可以更審酌不同產業，這些產業確實存在，我們可以更加嚴格，可是不能用修法的方式直接讓他消滅，這樣好不好？"],["薛次長瑞元：也許可以考慮50%提高，也就是認定雪茄館的話……"],["蔡委員易餘：沒關係，這些都可以來討論。"],["薛次長瑞元：大家都可以來討論。"],["蔡委員易餘：可是你現在的修法是要雪茄館裡有另外一個獨立空間，那就不叫雪茄館了。"],["薛次長瑞元：是。"],["蔡委員易餘：那我就經營一間餐廳，裡面有一個獨立空間可以抽菸也可以抽雪茄，那為什麼還要用雪茄館？乾脆就開一間餐廳，裡面設一個獨立空間作為抽菸室，這樣就好了，以後也不用經營雪茄館，也沒有笨蛋會經營雪茄館了。"],["薛次長瑞元：好，這個我們再討論。"],["蔡委員易餘：好，謝謝次長。"],["主席：禮拜三、禮拜四的時候，如果精神衛生法審查之後有時間，我們就會處理菸害防制法，再來討論。","請張委員其祿發言。"]],"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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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28","影片長度":"00:09:55","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95,"end_time":"2022-04-18T13:19:28+08:00","start_time":"2022-04-18T13:09:33+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023,"blocks":[["洪委員孟楷：（13時9分）次長，我想很多位委員都關心，最主要還是看到疫情緊張的狀況，但是上個禮拜衛福部就直接講要打3劑才能去旅遊，讓旅行社炸鍋。今天早上交通部王國材部長就說他是看新聞、看報紙才知道，他現在也趕快做緊急處理。我只問一件事情，現在部會間互相的聯繫、協調，有那麼困難嗎？"],["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這部分部長也已經致歉過了，因為當時要下達這個命令的時候，沒有針對旅行業者特別去做思考。"],["洪委員孟楷：沒有針對旅行業者做思考，也沒有找交通部來開會，你們就自己討論自己算？"],["薛次長瑞元：因為當時認為打完3劑才可以進行的活動，事實上有好多種，所以沒有特別為旅行業者這一塊做思考。"],["洪委員孟楷：未來還會不會發生類似的事情？"],["薛次長瑞元：我們應該不會了。"],["洪委員孟楷：應該不會？"],["薛次長瑞元：對。"],["洪委員孟楷：因為相關的業務不是都會有各部會開會進行討論，最基本的要找各部會來溝通，都沒有辦法？疫情嚴峻，國人都瞭解，但是在快速政策反應的時候，如果要讓業者炸鍋、讓民眾無所適從，到最後才一而再再而三改口，我說實在話，部長的道歉不要那麼廉價好不好？"],["薛次長瑞元：這也不是廉價的道歉。"],["洪委員孟楷：不是廉價的道歉，但你們讓交通部在開會時不瞭解，又讓交通部部長看報紙、看新聞才知道，你說陳時中部長有道歉，但是說實在話，業者在這個六、日人仰馬翻，大家抱怨連連，我相信你也有瞭解跟聽到吧？"],["薛次長瑞元：對，這部分其實一定會有思慮不周的地方，我們一定會檢討改進。"],["洪委員孟楷：所以未來會不會發生這樣的狀況？"],["薛次長瑞元：我們會儘量避免。"],["洪委員孟楷：你們不要再發生這樣的狀況了吧！"],["薛次長瑞元：對。"],["洪委員孟楷：再來，很多的民眾在講昨天有公布6到11歲可以施打半劑莫德納疫苗，什麼時候會開始實施？"],["薛次長瑞元：這還需要等禮拜三ACIP的委員通過，昨天是食藥署通過它的EUA。"],["洪委員孟楷：所以禮拜三有可能不通過嗎？"],["薛次長瑞元：目前我們其實也沒有辦法去影響委員的決定。"],["洪委員孟楷：是啊！你昨天告訴大家可以打了，結果現在說禮拜三還有專家學者會議？"],["薛次長瑞元：不是！這個藥可以打。"],["洪委員孟楷：禮拜三有可能會不通過嗎？有可能在禮拜三的會議「逆時中」、打臉衛福部？所以這不就是先斬後奏了嘛？"],["薛次長瑞元：沒有，ACIP是要決定什麼時候開始打。"],["洪委員孟楷：那最快什麼時候？你們應該要有規劃，還有你們現在要掌握醫療量能嘛！你們也要先準備開始要怎麼打，例如醫護人員進入國小校園，還是國小校園開始要造冊，請問開始造冊了沒？"],["薛次長瑞元：我們目前是有跟教育部在協調，因為這牽涉到國小的學童要施打需要家長的同意，所以必須要先做……"],["洪委員孟楷：是，就跟國中的學童一樣，只要18歲以內都需要家長同意啊！"],["薛次長瑞元：對，所以要發意願書去做調查，等調查回來之後，我們會再做分析，看看哪一個學校有多少人要施打，再規劃疫苗的配送，這樣加起來可能差不多是7到10天。"],["洪委員孟楷：以現在來算的話，最快也許下個禮拜五以前就可以開放施打？"],["薛次長瑞元：等禮拜三過了之後，這份調查發下去，我想大概差不多再十幾天的時間做準備。"],["洪委員孟楷：十幾天的時間做準備？"],["薛次長瑞元：差不多兩個禮拜。"],["洪委員孟楷：看起來到4月底，也許就可以開放施打，是不是？"],["薛次長瑞元：差不多是4月底或5月初。"],["洪委員孟楷：很多的民眾在昨天一看到這則新聞，跟本席一樣的焦慮及擔心，當然我相信一定有通過醫學上的證明報告，但很多人在說為什麼我們不是開放BNT，而是開莫德納？BNT是美國、日本、韓國都開放6到11歲施打。今天有位議員在臉書上就講，他直指盲點、突破盲點，就是因為我們沒有BNT啦！不是不開放BNT，而是我們沒有BNT，所以無法施打BNT。我想請教，像剛剛次長講的，也許4月底開始讓6到11歲的兒童開始施打，家長也知道了，但BNT有沒有預計進來的時間？"],["薛次長瑞元：這個不是BNT，而是輝瑞，也就是BNT系列下出來的疫苗，兒童專用的疫苗是輝瑞公司的。"],["洪委員孟楷：就一樣好不好？對於名詞部分，反正大家都知道。"],["薛次長瑞元：不是，這個會有影響。"],["洪委員孟楷：好，兒童的是輝瑞，是不是？"],["薛次長瑞元：因為我們這一區域的代理商是上海復星，他們沒有辦法直接拿到輝瑞的疫苗，他們內部跟輝瑞還要再協調，才能夠拿得到。"],["洪委員孟楷：所以這跟上午陳時中部長講得有點不一樣喔！"],["薛次長瑞元：一樣。"],["洪委員孟楷：不！陳時中部長講的，我相信我不是第一個質詢跟關心這個議題的，大家也都講去年台積電、鴻海及慈濟有辦法在一個月內買到1,500萬劑，並讓合約簽訂。"],["薛次長瑞元：那個是BNT，輝瑞是另外在進行的，這不一樣。"],["洪委員孟楷：現在講的是輝瑞，但他們是不是同一家公司？"],["薛次長瑞元：不一樣。"],["洪委員孟楷：也不一樣？"],["薛次長瑞元：對，輝瑞公司就是輝瑞公司，BNT公司是BNT公司，BNT的授權是給上海復星，沒有錯，但是上海復星要拿到輝瑞的兒童專用疫苗，他們內部還有一些事情要做。我們的合約草案都已經送過去了，但他們內部還需要協調。"],["洪委員孟楷：是，我們不管他們怎麼協調，過去你們也說要超前部署，今天部長的講法是一直有小問題，四方也有對話，包括疾管署、上海復星及輝瑞都在討論，但是一直有小問題。可是民眾想要瞭解到底什麼時候可以施打？因為美國有辦法、日本有辦法、韓國有辦法，我們現在只是說到了4月底，假設莫德納開始施打了，有一些國家也通過使用莫德納，沒有錯，但是民眾會用自己的親身經驗，莫德納打了真的很不舒服，而美國、日本、韓國的兒童有輝瑞可以打，相對來講，好像是比較穩定的疫苗，也因此會想去做選擇。你們現在是不是能夠確認在什麼時候有辦法？還是你就告訴家長說沒辦法，兒童輝瑞確實進不來，我們有莫德納就先打，不然會有風險？"],["薛次長瑞元：目前有莫德納，當然就是先打。對於輝瑞的兒童疫苗，我們沒有辦法去掌握那個時間會在什麼時候。"],["洪委員孟楷：沒有辦法掌握？"],["薛次長瑞元：對。"],["洪委員孟楷：我在想去年也是一樣，當然我知道在第一線的公部門同仁都很辛苦，但是去年也一樣，在購買BNT的時候，你們也一直說沒辦法、溝通不良，到最後鴻海、台積電及慈濟出來，一個月內馬上就可以買到？"],["薛次長瑞元：情況不太一樣。"],["洪委員孟楷：情況不一樣，沒有錯嘛！但方法是人想出來的，我們要的是拿到足夠的疫苗，讓民眾及兒童能夠趕快施打、趕快形成集體保護力，這也是過去這段時間，兩年多來各國的防疫經驗不是就告訴我們，用這樣的方式是有辦法對抗病毒的？"],["薛次長瑞元：是。"],["洪委員孟楷：現在你雙手一攤跟我們講沒辦法，民眾當然會質疑……"],["薛次長瑞元：我們是在努力當中，這沒有錯啊！"],["洪委員孟楷：但什麼時候可以到貨啊？"],["薛次長瑞元：這個時間我們沒有辦法掌握。"],["洪委員孟楷：次長，還是一樣，本席在這兩個禮拜一而再，再而三跟您強調，現在疫情確診的人數會讓很多家長擔憂，怎麼樣能夠降低家長的擔憂？我覺得最好的情況就是把所有的資訊開誠布公，讓所有家長知道，這樣才會讓大家確實可以放心。"],["薛次長瑞元：是，對於輝瑞兒童疫苗的部分，事實上我們已經努力了兩個月，跟相關的廠商在談，我們會持續再努力。"],["洪委員孟楷：好，我的時間到了。召委，最後讓我再提出一個小問題？"],["主席：好。"],["洪委員孟楷：現在的問題點到底卡在哪？"],["薛次長瑞元：就是我剛剛講的。"],["洪委員孟楷：不是，我是問問題點啊？"],["薛次長瑞元：他們之間在合約上面是沒有……"],["洪委員孟楷：是他們的問題？不是我們這一方的問題？"],["薛次長瑞元：對，我們該做的都做了，已經把合約草案送給他們。"],["洪委員孟楷：日本跟韓國怎麼做？"],["薛次長瑞元：他們沒有大中華代理權在上海復星的問題，他們直接就跟輝瑞購買。"],["洪委員孟楷：所以其實還是大中華代理權的問題，是不是？"],["薛次長瑞元：是，有關啦！"],["洪委員孟楷：好。"],["主席：是不是請郭董他們去協助好了，之前也是有大中華代理權的問題，郭董跟台積電就買得到啊！我們就委託郭董跟台積電去買就好了。"],["薛次長瑞元：因為這牽扯到輝瑞。"],["主席：你們如果沒辦法做到，就請別人代勞。"],["薛次長瑞元：謝謝。"],["主席：請葉委員毓蘭發言。"]],"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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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29","影片長度":"00:09:13","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53,"end_time":"2022-04-18T13:09:29+08:00","start_time":"2022-04-18T13:00:1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966,"blocks":[["陳委員椒華：（13時）次長好。我們知道現在像新北市幼兒的這件案例，凸顯Omicron在小孩子確診後的住院率會增加，像新加坡有14%左右、美國3歲以下的幼兒住院率也有一半的情況。次長，我要請問現在在家康復訂的年紀是多少？"],["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委員好。是未滿65歲的年紀。"],["陳委員椒華：請問次長知不知道新加坡在家康復他們訂的規定是怎樣，你知道嗎？"],["薛次長瑞元：這我不清楚。"],["陳委員椒華：你不清楚？"],["薛次長瑞元：對。"],["陳委員椒華：我請問次長，如果65歲以下確診者都在家康復，家裡如果有幼兒，對於幼兒的危險性會不會增加？"],["薛次長瑞元：幼兒的風險性是指被傳染的風險性？這一樣啊！"],["陳委員椒華：對，被確診者在家康復時所傳染的可能性會增加，我們知道新加坡的在家康復是訂12歲到65歲，也就是如果家中有沒有打疫苗者或幼兒的話，確診者是不可以在家的喔！"],["薛次長瑞元：主要是在家康復者仍然需要隔離，而隔離是否能落實，這會影響到在家的其他非確診者的風險程度。"],["陳委員椒華：我要跟次長說，麻煩疫情中心一定要考量這個，新加坡為什麼要訂12歲到65歲，一定有他們的理由對不對？","再來，居家照護或者是在家康復，我們有看到衛福部之前提出的一份報告，如我手上的圖片，在2020年8月18日的疫情報導，即「臺灣COVID-19醫療照護體系整備與應變措施」，次長也有列名，當醫院量能超過負荷的時候，這些確診患者先在集中檢疫所；如果再超過負荷時，就使用組合式的臨時收治場所，請問次長，組合式臨時收治場所的設備及功能大概為何？可不可以請你說明？"],["薛次長瑞元：2020年那個時候主要還是Alpha病毒株，2021年才是Delta，事實上這兩株變異株的病情都是比較嚴重的，但現在的Omicron不太一樣，所以目前在疫情開始快速發展的時候，我們會朝向以居家照護為主，而不去採用組合式的……"],["陳委員椒華：所以現在的政策就是不會再用組合式的臨時收治場所囉？"],["薛次長瑞元：對，原則上目前不會。"],["陳委員椒華：好，假如現在醫院的病床數不夠，還有集中檢疫場所不夠，要如何來規劃呢？"],["薛次長瑞元：居家照護為主。"],["陳委員椒華：他們如果是需要治療的，居家照護由誰來治療？"],["薛次長瑞元：如果是需要治療，它分為兩種，一種是預防性的治療，比方說他是比較高危險的病人，需要用口服抗病毒藥，這部分還可以用……"],["陳委員椒華：次長，你再聽一次我的問題，我的問題是確診者是需要治療的，但現在病床數不足……"],["薛次長瑞元：現在病床數沒有不足。"],["陳委員椒華：現在檢疫場所已經沒有量能了，對於需要治療者你要怎麼去規劃？我的問題是這樣。"],["薛次長瑞元：跟委員報告，目前病房並沒有不足。"],["陳委員椒華：我知道目前是有，但如果現在每天有1萬人以上確診的話，未來需要治療的確診者增加，你要怎麼規劃？"],["薛次長瑞元：還是依照他的嚴重程度送到醫院做治療。"],["陳委員椒華：對啊！我就跟你說，現在醫院如果量能不夠的話，你要怎麼辦呢？"],["薛次長瑞元：就還沒有不夠啊！"],["陳委員椒華：現在沒有不夠，那是因為現在沒有萬人確診啊？"],["薛次長瑞元：萬人確診也不一定就會不夠啊！"],["陳委員椒華：如果哪天萬人確診、醫院病床不夠，你要怎麼處理？"],["薛次長瑞元：以Omicron的重症率來看，目前大概還不用擔心到這個問題，就算確診者達1萬人也不用擔心這個問題。"],["陳委員椒華：部長也說未來會有300萬、450萬的人會確診？"],["薛次長瑞元：這要看多久的時間之內達到300萬、450萬人，並不是一下子就達到300萬人。"],["陳委員椒華：次長，現在的問題是假如真的不夠時，你們要如何來規劃？我是問你如果不夠嘛！300萬人……"],["薛次長瑞元：這都是會往下走的。"],["陳委員椒華：月底如果有300萬人確診，你的病床不夠要怎麼辦？"],["薛次長瑞元：這個月月底不會有300萬人確診。"],["陳委員椒華：好，100萬人確診，病房不夠……"],["薛次長瑞元：原則上也不太可能會有100萬人確診，不過如果有需要治療，當然重症就往醫院送；醫院如果不足的話，就會暫時留在集中檢疫所；集中檢疫所如果不夠的話，還是會往下走。"],["陳委員椒華：哪裡？就在家裡？"],["薛次長瑞元：對，就是在家裡，我們使用遠距。"],["陳委員椒華：那家裡12歲以下的幼兒容易被確診者傳染，你要怎麼辦？我剛剛在前面已經有請教過你，如果在家時有幼兒……"],["薛次長瑞元：對啊！我就說在家隔離者要遵守隔離的標準，這樣在家裡的幼兒或其他人就比較不容易被傳染。"],["陳委員椒華：你怎麼知道他們會遵守防護的辦法？"],["薛次長瑞元：這個時候已經沒有辦法用公權力強制他去遵守，而是自己要做好防護。"],["陳委員椒華：很好，你告訴我，你們要如何執行公權力，要求確診者在家康復會乖乖的照著做，家裡如果有幼兒，你們要怎麼辦？"],["薛次長瑞元：因為這是自我防護，你自己有家人，如果你不管自己的家人，隨意進出故意和他們接觸，我們也沒有辦法。"],["陳委員椒華：所以我剛剛有跟你說，新加坡的作法就是他們認為沒辦法去規範確診者有12歲以下的家人，所以他們是不准這類的人在家康復。次長，這提供給你們參考，因為你剛剛說你不知道嘛！你不知道剛剛我……"],["薛次長瑞元：委員，這個有矛盾嘛！這個小孩也沒有確診，只是因為他家裡有人確診，就要統統把他移有醫院去，當然醫院馬上就會爆了。"],["陳委員椒華：我沒有要移到醫院，我是要讓次長知道新加坡是這樣做，我沒有要你怎麼做，我是告訴你有這樣的情形。"],["薛次長瑞元：當然我們可以學習新加坡好的地方，但是不一定要照他那樣做。"],["陳委員椒華：我沒有要你怎麼做，我只是詢問你要怎麼做，新加坡如果確診者的家人是12歲以下，他是不能在家的，讓你知道就好，以後如果確診者人數增加，衛福部及疫情中心要怎麼做，請你們好好地規劃，這樣知道嗎？好，謝謝。"],["薛次長瑞元：是！我們會做準備。謝謝委員。"],["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n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n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n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 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n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n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16201_00001"}}},{"id":"138302","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302","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909fd23802db6a76344d847347bd0540413030b6a5b13eb6b1bcf6602cd8e9da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蘇治芬","委員發言時間":"12:53:41 - 13:02:31","影片長度":"00:08:50","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30,"end_time":"2022-04-18T13:02:31+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53:41+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93,"blocks":[["蘇委員治芬：（12時53分）部長辛苦了。部長，我現在想跟你談一個概念，就是進修專班，我知道農委會現在跟教育部合作，在農業的部分也有進修部專班，我想談的就是1+3+4木工專班，所謂「1」指的是國三；「3」指的是高中或是高職的3年；「4」指的就是4年。之所以會提到木工，目前傳統匠師總共有841位，有投入古蹟修復現場者共計213位，社會上尚有237位的需求。此外，高中、高職銜接科大方式，因為我最近有進行一些工作，所以也讓部長知道，比如從國中、高職，再銜接某一間大學，就是我剛剛提的1+3+4的概念，但這中間如果有些可以合作的企業再加進來的話，當然就更加圓滿。","另外，高工或高中學校與傳統木工技藝相關科別，我們大概稍微做了一些調查，工業類別有土木與建築群，設計類有設計群，此外未分類的群別也包括設計群，基本上跟木工都有關，也有相關的類別。我具體建議1+3產學合作的方式，最近我走訪北港農工學校，也到嘉義大學、雲林科技大學等，當然有些學校校長對這方面沒有意願，覺得自學、他們的方針不見得在這個部分。在接觸的過程中，我覺得1+3產學合作方式的建議，國中校長的反映比較好，他們覺得有些學生的分流，可能在國三，可能國一、國二……"],["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有些可能成立技藝專班。"],["蘇委員治芬：對，就開始做探索，國三是個探索的階段，進入到高中就可開始分流，當然未來高中3年進入到大學的階段，就可以看未來有沒有需要。所以第一階段，我邀集產業與國中共同研商學生木工職涯規劃，結果在我的選區雲林縣，反應還相當不錯。第二階段，輔導雲林農工學校在113學年度開設相關群科。","在此我向部長為地方請命，木工學校到底有沒有需要？木工的未來在全臺灣來講，我們需不需要這樣的人才？有關1+3+4推動步驟的具體建議，我接洽了幾所國中均表達有興趣，但需要處理校內師資、課程、設備等問題。我也洽詢「科大端」及「事業單位」辦理意願及相關合作事宜，並預計於113年度開設傳統藝術相關科系。以1+3+4銜接嘉義大學木質材料與設計系專班，並由「嘉大端」預計113年提出產學攜手計畫申請。","最近一直在處理這樣的問題，1+3+4時程規劃也列出來，部長看一下，給部裡面做參考，在推動時程上，這方面我們共同來推動，好不好？"],["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把過去產學攜手計畫提升為產攜2.0，以委員服務的雲林為例，其精神相當接近，我們一直比較希望，除了原來的3+4，如果有機會針對國三，因為國三有很多都有技藝專班的規劃，孩子可能慢慢地已經很清楚自己要往哪個方向……"],["蘇委員治芬：像是性向探索。"],["潘部長文忠：是。委員很瞭解，所以就幾個可能合作的學校，委員有進一步瞭解，這個方案我們非常樂見，也會來一起協助。如果有相關企業，以木工而言，未來企業還是關鍵。"],["蘇委員治芬：還是要進入職場。"],["潘部長文忠：我們最終目標，產攜就是學校一貫的，甚至往下再加1，如果能連結起來，產業也能夠共同參與，跟委員報告，未來對於參加產攜合作的學生，萬一他沒有時間去，我們還特別提出了每個月有5,000元的協助以鼓勵他，讓他生活更無憂慮，不像以前只在於有建教合作的時候，沒有的時候又發生問題，所以現在的制度更完備。"],["蘇委員治芬：好，部長，我們可以具體一點，剛剛我提到的一些建議的案子，請教育部1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關於進修專班，成立木工學系，好不好？"],["潘部長文忠：委員，這樣好不好？我請國教署與技職司再跟委員辦公室的窗口共同會商？"],["蘇委員治芬：好。"],["潘部長文忠：因為有具體的學校，我們來連結就更快。"],["蘇委員治芬：部長，今天我們會討論到幼教法，再請問一下，大概有設定全國3,000班的目標值，是不是？"],["潘部長文忠：公立的……"],["蘇委員治芬：公立的，是不是？"],["潘部長文忠：公立跟非營利。"],["蘇委員治芬：再請教一下，我們知道幼教產業在臺灣維持很久了，幼教有它的優點，當然也有它的缺點，但畢竟還是優點大於缺點，這個產業我們還是希望能夠維持住。每個縣市的先決情況、情事不太一樣，所以假設我們設定一個目標值，但是它的準公共化，還有包括目前的公托、公幼，在市場上已經飽和了，這樣公幼還有必要繼續推嗎？我是就區域來講。"],["潘部長文忠：我了解，現在這幾個管道都是同步進行中，對於縣市能不能再往前籌設，也要看縣市本身籌設的空間及量體。"],["蘇委員治芬：對，我是提醒部長，區域目標值該調整就要調整，不要太硬性的去推目標。還有，雲林縣的私幼已經準公共化，那新風換氣的系統部長能不能考慮給予補助？因為它已經準公共化了，先決條件就是因為那邊的大環境有必要設一個新風換氣的系統，但是我們現在的補助只到公共系統，沒有到準公共化。事實上我們都知道幼教這個產業其實很難經營下去，為了學童的健康安全問題，是不是可以考慮這個部分？"],["潘部長文忠：過去我們大概比較沒有針對私部門。"],["蘇委員治芬：我知道，但是畢竟它已經準公共化了。"],["潘部長文忠：那我們做一個研議，因為費用大概不是大問題。"],["蘇委員治芬：其實費用也不多啦！"],["潘部長文忠：只是過去我們在補助的原則……"],["蘇委員治芬：我要提醒部長，所有各個部會的業務，包括農委會，還是會循這樣的一個途徑，所以為了學童的安全問題，為了學童的健康問題，既然已經準公共化了，這部分我覺得應該納入考量。"],["潘部長文忠：這個請委員允許我們研議一下。"],["蘇委員治芬：是，當然。"],["潘部長文忠：我了解委員的想法，因為孩子在這個區域，過去雲林為了維護他們的健康，防止空污……"],["蘇委員治芬：揚塵的問題。"],["潘部長文忠：防止揚塵，政府各部門都花了時間努力，委員提的這部分讓我們研議一下。"],["蘇委員治芬：好，謝謝潘部長。"],["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今天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共計3案。請宣讀。","1、","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行政院提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條文著墨損及幼兒權益情節重大的違規情形提高罰則、幼教機構人員消極資格規範及處理機制等，立意良善。惟未見相關配套，且部分條文涉及中央與地方自治權限範圍之認定，為免倉促修法，無助改善當前困境。爰此，為確實健全幼教整體環境，提供家長優質教保服務，保障幼兒受教權益，建請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本案逐條審查之前，先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以期立法完善周延。","提案人：林奕華","連署人：鄭正鈐　　萬美玲"],["主席：請問提案委員有無補充說明？請林委員奕華補充說明。"],["林委員奕華：謝謝召委。我補充說明一下，這次其實對幼照法來說算是大修，因為想知道到底他們跟各方開會的狀況，剛才教育部有提供一個資料。提供的資料顯示跟幼照法修正有關的會議，最後一場是在2019年12月20日，也就是在上一屆了，距離現在已經兩年多的時間。我相信那時的法條跟現在應該有滿大的落差，也就是沒有針對現在的法條開會，尤其我們都知道立法院是跨屆不連續，所以看起來等於是教育部對這次法條的部分沒有再開過公聽會。","我們都知道在一個法的修正過程中，不管是在行政部門或是立法院，公聽會是很重要的蒐集民意的程序。因為我不知道教育部瞭不瞭解我們從2019年5月29日同意開始，老師、教保人員可以用代理的方式進用，大家知道現在代理的狀況已經到多嚴重了嗎？為什麼會這樣？我也問了很多老師為什麼從學校畢業之後不走這條路？他說因為現在這是高風險產業。所以變成我們在學校裡培養出來的幼教老師跟教保人員不願意進入相關領域，公立學校大概都沒有問題，但我們都知道公立所提供的是不夠的，所以變成在支持整個幼兒教育的部分，他們一直找不到人。感覺好像培養了足夠的人，但事實上很多人不願意進到這個職場，變成代理的狀況越來越多。我要先說這個代理跟小學以上的代理不一樣，小學以上的代理是例如今天老師因為懷孕生小孩或有狀況所以代理，但這裡的代理是叫找不到老師的代理，所以我認為這些都很需要再舉行公聽會，看到底問題出在什麼地方？","我不知道教育部知不知道，現在我們的私幼大部分真的是為了教育在辦的，包括一些幼兒園以及老師的部分。當然有部分是有一些狀況，可是當我們整體把打擊面變全面之後，我不知道部長知不知道現在私幼有很有名的兩個併購集團？你知道這樣的狀況嗎？這是因為他們都是小本經營，在變成這樣的情況之下，他們覺得做不下去，所以現在私幼變成有兩大家併購集團。原來我們辦私幼是為了教育出發，部長待過地方，署長也待過地方，我也在地方，其實我們都知道，包括我們在分區，很多的幼稚教育，包括政策規劃、課程設計，很多都是靠私幼幫忙。可是當我們今天把打擊面全部打開時，我比較擔心最後我們的幼稚教育如果沒有辦法全部公共化，會變得很扭曲。","所以我覺得這些都有必要透過公聽會釐清現在到底政府，尤其是教育部，你的幼教政策到底是什麼？我們可以把它講得很清楚，再回過頭來看這個法到底應該怎麼修，這也是為什麼我主張要辦公聽會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尤其召委也非常的英明，相信也願意多聽各方意見，大家在修法上有一個比較好的依據，讓我們在修法時更能將各方意見融合，在修訂之後能夠出立法院。這是我為什麼主張還是希望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能夠開公聽會的原因，以上。謝謝。"],["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張廖委員萬堅：開公聽會是召委的權利，要不要排，我覺得由你們兩個召委協調。去年我在當召委時，我記得我跟林奕華委員為了太空法的問題，當時林奕華委員也是召委，那時候你們認為審查法案之前要開公聽會，後來我們協調好了，因為本來就是我的權利，我排了，但你們有意見，為了息事寧人、和諧我就說好，我跟你換一天，我一天辦公聽會，你一天讓我們把太空法審查完。","反正你也是召委，我覺得提案是在約束行政部門，但是我們的提案好像是在講我們自己的事情，有點奇怪。我看早上你也有問，教育部也說其實因為這部法大修，所以他們開了很多場協調會或類似會議。我也覺得這個很重要，幼照法這兩年來大家有很多意見，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版本，我建議等一下看是要繼續修，還是先等公聽會，兩位召委先講一下，或者是召委、主席有什麼看法，若認為不需要，我覺得彼此尊重會比較好。"],["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吳委員思瑤：我的看法是這樣，就我所知，也謝謝教育部提供，有非常清楚的幼兒教育照顧法修正草案前前後後七次跟地方政府的協議，三次相關的會議都有召開，不管是縣市政府或幼教、幼保團體、家長團體研商的會議。所以看起來，這個法律的制定在過程中都努力試圖跟各方進行意見磋商，程序上應該都非常的有注意到各方意見、多元意見的整合。","回到立法院，我們今天審法案，我很認真的在聽早上兩個聯席委員會委員的發言，其實都滿聚焦的，在法律的重要條文上其實都很聚焦，所以我覺得共識性應當滿高的，尤其社會非常期待。對於一些加重罰則、虐童等事情要釐清，確保孩子的權益，這些方向都應當是足夠的、具體的、有共識的趕快處理法案，所以我覺得這個法案不管是在程序上也好，實質上也好，立法院委員會提的版本都很聚焦，應當可以直接進行法案研議。因為召委也排案了，所以我建議依召委的處置，這是我個人的看法，謝謝。"],["主席：請吳委員怡玎發言。"],["吳委員怡玎：其實我是小小朋友的家長，我一開始的傾向也是，大家可以看我的版本，其實加重罰則是加很重的，但是我跟幼教團體接觸之後發現，就像剛剛我們其實也看到，取得資格之後任教的比例非常低，我跟幾個幼保的學生也接觸過，他們說他們都想辦法去托嬰，不敢去幼兒園，因為工作壓力太大了，因為師生比的問題。其實有很多原因，師生比的問題也好，現在家長的情況也好，或是媒體、民代的情況也好，但是這已經變成他們認為是一個很高風險的工作。","我絕對贊成修法，但是我覺得溝通，讓這些現場的老師安心。這個修法是為了要懲罰非常極少數，真的不該犯錯、真的有為害到小小朋友身心靈的這些人，但是對於絕大部分有愛心在幼教付出的從業人員，我們要讓他們安心。我剛剛看了一下，確實之前你們有召開過一些討論，但是就像林奕華委員講的，我們這一屆以來，我沒有看到針對幼照法修法跟這些團體的開會，我看到的是這一屆以來，針對幼照法的開會是跟其他機關，或者是跟幼教團體的開會，其實是不跟幼照法相關的。我並沒有希望這個法延太久，我們也希望可以趕快審，但是可能還是要有一場公聽會，真的是讓現場的從業人員安心，也就是說，通過這個法，不是要讓他們每天戰戰兢兢的，而是讓他們更安心的照顧小朋友。謝謝。"],["主席：在場還有沒有其他委員要發言？","我想不只是我，在場很多委員一定也都接待過幼教團體的陳情，其實就像剛才思瑤委員講的，我覺得目前這個修法上的問題其實都還滿聚焦的。我還有一個進一步的感覺就是幼教業者在跟我們陳情的時候，其實他們想要進一步釐清的基本上都是針對條文的內容，希望教育部更清楚的說明，所以如果是把一些有疑義的或是還模糊不清的部分清楚說明，這在逐條上面也是可以做到的。還有，如果現在要暫停審查，待公聽會後再進行逐條，會有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就是我們法案的進度可能又會延宕，我相信在場的每一位委員都非常希望幼照法可以儘快修法通過，沒有人會反對這件事情。今天我們坐在這裡，大家都有自己的版本，沒有人會反對這件事情，如果延宕，我們也不樂見。","其實還有一個修法是社會非常關注、爸爸、媽媽非常關注的，就是罰則的部分。針對不肖業者的處罰其實大家都希望儘快通過，會不會在延宕的期間可能又發生不肖業者逃過處罰的情事等，這都是大家會擔憂的，所以我希望各位委員可以支持本週還是進行逐條審查，但是因為奕華委員剛剛有提出一些疑慮，我建議我們還是逐條，可是如果有爭議的就保留協商處理。因為奕華委員也是召委，也可以安排公聽會，有沒有一個方法是說在下週，如果奕華委員願意，就安排公聽會，我們可以把保留協商處理的部分等到公聽會之後，在協商時能夠更聚焦的討論。","請林委員奕華發言。"],["林委員奕華：主席，如果法案審查完保留，就送出委員會了啊！送出委員會就不能再開公聽會了，因為程序上只要送出委員會，就算下禮拜要開公聽會也沒辦法再開了，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程序上的問題。而且就像剛剛講的看召委怎麼決定，因為張廖委員說這是召委的權責。可是有一點比較抱歉，我沒辦法完全同意的就是我們開公聽會叫做議事延宕，我認為不是這樣，我們只是要多聽意見，再來就可以立刻審查。就像吳怡玎委員說的，沒有人要延宕這個法，重點只是希望再多聽一下，然後可以知道到時候要怎麼修，儘量凝聚各方意見來修法，只是這樣而已，我不認為開公聽會就是叫延宕議事。事實上行政院送進來，召委也立刻就排了，我覺得立法院這邊完全沒有失職、也沒有怠惰，而且我覺得要求公聽會應該是一個在修法過程中更積極可以做的事情。當然就看召委怎麼決定，但是就像剛才說的，送出委員會之後是沒有辦法再開公聽會的，謝謝。"],["主席：建議先休息3分鐘，我想跟奕華委員討論一下。"],["張廖委員萬堅：其實沒有那麼困難，有共識的先過，因為幼照法常常在修，兩年就修一次，上次才修過而已，其實沒有共識的可以開公聽會。"],["主席：先休息3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林委員奕華發言。"],["林委員奕華：我想我還是要表達一下，剛剛教育部有發來一個有關幼照法原訂程序的一覽表，有提到跟各個團體的部分，其中110年1月20日的部分只針對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收費備查作業，並不是針對幼照法，所以針對幼照法的就是在108年9月3日跟108年12月20日，也就是剛剛講的這兩年多，而且針對這樣一個最近才修擬的版本，看起來就是完全沒有找各方來表達意見，這也是為什麼我會在質詢的時候問部長說他到底認為是對立關係或是夥伴關係？如果都不找大家來談，那我當然就覺得不是夥伴關係。再來，如果你說找地方縣市政府，事實上在幼教法的部分有兩場是跟前面重複的，另外一場有找縣市政府的是在它之前，是108年的7月17日，然後後面是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有關幼教法，在109年8月18日只有針對跨部會協調，所以找的是中央單位，也不是找縣市政府。也就是說，找縣市政政府來談的這件事，一樣在108年12月20日之後，就沒有再找過了。所以我還是要說，今天對於這麼一個重大的修法，我們新的條文擬出來，沒找縣市政府開過會、沒找各團體來開過會，我覺得匪夷所思啊！這是行政部門要修訂一個法案所應該有的民主態度嗎？所以我要先譴責一下教育部，對於這麼一個重大的法案要送到立法院來，在這兩年多來沒找過縣市政府開會討論、沒找過各團體出來討論，然後就送到立法院來。當然到了立法院，這是屬於召委的權責，所以我只是提出說，若立法院也沒有開公聽會，我覺得現在到立法院來，權力便在我們身上，我當然希望我們要開公聽會，但是這又是召委的權責，所以就讓召委去決定。我只是要反映出或凸顯出這麼一個重大的修法，修了那麼多條文，可是這兩年多來連地方政府都沒有一起開過會，我覺得在這樣的過程中是非常非常草率的，我還是要表達我的意見，謝謝。"],["主席：謝謝林奕華委員的發言。在場還有其他委員要發言嗎？因為剛才討論的時候，在場有很多委員覺得……因為這個修法其實很多委員都有提出版本，基本上相關的譬如家長團體、幼教團體，其實都有找委員陳情，所以在逐條的部分或者是送協商的部分，也可以再加入意見加入。這個部分是不是先請部會回應一下？"],["彭署長富源：跟召委及各位委員報告，簡單說明，自108年7月開始，我們大概開了7次會議，其中跟地方政府開會，就幼教法的部分有3次，就教保人員條例的部分有1次，因為其中有關的條文很多，跟兩法有關的條文很多，尤其是罰則跟教師法有關的部分，這兩部分幾乎快要占了一半的條文，所以跟地方政府簡要的說明大概就有4次。另外跟團體的部分有3次以上，其中有2次有教師團體、家長團體等，至於幼教團體的部分，我們一定都會將六大教保團體邀來，最近一次是在今年的1月20日，也是這個樣子，所以我們跟地方政府、幼教團體、家長團體、教師團體都有開過會議。最近兩個月，每一位委員有接到一些相關的陳情或是要做條文說明的，包含我、副署長或組長都親自參與每一場的協調跟說明溝通。以上補充，謝謝。"],["主席：因為現在這一案的提案委員都不在，請問在場的吳委員怡玎或張委員育美有沒有要連署來協助處理？"],["吳委員怡玎：其實這還是兩位召委的權力啦！但我只是要提醒教育部，其實講話還是要公正一點，因為你們今年確實是有找六大團體來開會，就是在1月的那個會，但你自己看一下會議的主題，並不是幼教法。"],["主席：謝謝吳怡玎委員。兩位委員都沒有要連署？因為沒有連署，而3位委員都不在的話，這個提案會不處理喔！沒有連署的話，那就不予處理。","現在請宣讀第2案。（參閱附錄）","2、","疫情持續升溫，但教育部放寬各級學校停課標準，引起全國師生與家長緊張，面對校園疫情恐因群聚擴散均謹慎面對。然大專校院因師生移動較為頻繁，停課標準、遠距教學規定與防疫作為由各校因地制宜，然部分學校防疫會議未納入學生代表，致使諸多學生抱怨校內資訊不透明，決策亦無採納學生建議。爰提案要求教育部即刻函文各大專校院，校內防疫會議及是否採納遠距教學措施等均應納入學生代表，聆聽學生意見，確保校園師生健康安全。","提案人：林奕華","連署人：萬美玲　　鄭正鈐"],["主席：因為吳怡玎委員補簽第2案，請問吳委員怡玎有無補充說明？"],["吳委員怡玎：這個教育部OK嗎？"],["潘部長文忠：這部分我們配合辦理。"],["主席：OK，沒有意見的話就照案通過。","現在請宣讀第3案。","3、","鑑於衛福部已施行「公共化及準公共托嬰中心照顧比優化獎助」計畫，就托嬰中心每增聘1名工作人員，每人每年獎助50萬元之獎助辦法，例如托嬰中心實際收托40名幼兒，依照原本師生比1：5應該聘8名托育人員，然經營者若願意主動調整師生比到1：4，增聘2名托育人員即聘請10名托育人員，則衛福部可以獎助該托嬰中心每年100萬元。另一方面，衛福部刻正研擬「兒童托育服務專法」草案中，待數量充足的公共與私人托嬰中心，均依照獎助辦法調降師生比後，再將0-2歲師生比明文立法，全面下修為1：4。","衛福部的獎助制度，實質上近乎全面獎助，已涵蓋百分之九十的公共與私立托嬰中心，值教育部管轄之公私立幼兒園參採。應先讓符合條件的優質公共與私立幼兒園接受政府資源，調整師生比，再立法訂定日出條款，落實調降未來全國幼兒園師生比。爰要求教育部應於三個月內研議幼兒園師生比優化獎勵辦法，以提升幼兒園自主調降師生比誘因。","提案人：吳怡玎","鄭正鈐　　林奕華"],["主席：請問提案的吳委員怡玎有沒有補充說明？"],["吳委員怡玎：教育部OK嗎？"],["主席：部長有無補充說明？"],["潘部長文忠：我們配合辦理。"],["主席：OK，無意見就照案通過。","臨時提案均處理完畢，現在先休息3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繼續開會。","請葉委員毓蘭發言。"]],"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2","agenda_lcidc_ids":["11162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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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8:36","影片長度":"00:13:15","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2,"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5-36-12","title":"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795,"end_time":"2022-04-18T12:58:36+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45:21+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48,"blocks":[["劉委員建國：（12時45分）大家辛苦了！接續剛才局長回應周委員的警示帳戶問題，因為他是不分區委員，所以接到兩件陳情案，我是區域立委，我應該會接收到更多案件。局長特別回應周委員，表示會協助、幫忙，那你能不能簡單講一個實例讓我們知道要怎麼協助？在協助之前，要怎麼認定他是被害人？還是已經被懷疑為詐騙集團的共犯？又是在什麼情況之下，你們會協助他？"],["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黃局長說明。"],["黃局長嘉祿：假設被我們清查的帳戶，因為有很多筆金錢進來，就像剛剛談到的狀況，可能有一些是不小心，或是被設計的，因為並不是所有的錢都是詐騙的錢，只是其中一筆有問題，大部分是沒有問題的，那麼我們會先把這一筆扣起來，其他的則想辦法讓他可以使用，如果正常的話，我們是想從這個角度來協助他。"],["劉委員建國：如果案件已經移送地檢署偵查中，基本上，警察可以綜合判斷後決定？還是要再請示檢察官？"],["黃局長嘉祿：如果案子已經移到檢察官那邊，就必須由檢察官處理。"],["劉委員建國：對嘛！基本上就是要請示檢察官，應該是這樣子，對不對？"],["黃局長嘉祿：是。"],["劉委員建國：因為詐騙的樣態跟行為已經跟過往不太一樣，不曉得局長這邊有沒有掌握到？過去的詐騙是以騙錢為主，現在時代、科技一直在演變，當然還是以騙錢為主，但是詐騙集團也會進步到儘量在詐騙時不要被抓到，而在不被抓到的情況下，一定要抓替死鬼出來，我這邊有一個案例，就是另外衍生出來的一種詐騙方式，不騙錢，而是騙人去幫他取款，變成非自願人頭帳戶兼車手。"],["黃局長嘉祿：沒有錯。"],["劉委員建國：贓款從你的帳戶進，再從你的帳戶出，從頭到尾都沒有拿到一毛錢，然後還要被誆什麼一起投資等等，講了一大堆，被害人也信以為真，再把自己的錢又搭進去，然後就被列為警示帳戶，這是其一。另外一個是高雄的案例，當事人剛升格當父親，從臉書上購買寶寶座椅，付了訂金，但還沒有收到貨，賣方卻聲稱出貨過程有差錯，導致商品損壞，願意退錢。退款時又假意多退了400元，然後再請當事人把多退的錢匯到其他的帳戶，當然老實人就乖乖照做，然後就不小心踏入了陷阱，這個非自願人頭帳戶兼車手就已經成形，直到他發現自己的帳戶成為警示帳戶，才知道事態嚴重，然後去報警；雖然是他自己去報警，但還是必須等到整個偵查程序完結後，被列為警示帳戶的帳戶才有可能取消。一個剛當上爸爸的人，要花很多錢買奶粉、買寶寶用品，結果他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可能到他的小朋友已經一歲、兩歲了，他的警示帳戶還沒有取消。我們經常會接收到這樣的訊息，接收到人民的請託，說真的，我也沒有辦法直接了當判斷他陳情的內容是真是假，但警方或檢察官針對這樣的案子，有沒有辦法在偵查的速度上有一些相關作為？明知道他有可能真的是被害人，就如同我剛才講的，是非自願人頭帳戶兼車手，有沒有辦法解決？我是不曉得，但次長或局長認為可以怎麼處理？"],["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蔡次長碧仲：謝謝委員，委員這樣一講出來，三方詐騙的類型就呈現出來了，我相信這種行為很可能是被誣陷，或是被利用，現在詐騙手法就是千奇百怪，所以檢方或司法警察機關要把這些類型都詳細研究，而且要把它做成大家辦案的參考規範。像這個初為人父的男子的類型，很顯然是被害人，應該在最快時間，用最積極的手段來幫他解困。"],["劉委員建國：是。"],["蔡次長碧仲：除非他的涉嫌在短時間內很難幫他……"],["劉委員建國：對！對！次長，我要說的是，如果這個案子已經在檢方偵查中，基本上，警察絕對不敢自作主張決定他是無辜的，一定要再請示檢察官，有的檢察官很OK……"],["蔡次長碧仲：委員講的很對，針對這樣的案子，檢察官就是要積極，因為檢方、檢察官的法律專業遠比警察周延，所以這時候不能叫警察自己去處理，不行，這時候就是檢察官要積極偵查，如果警察可以協助，就儘量協助，也就是檢警合作，趕快把這個困境解脫掉，這是我們應該要做的，否則這種事會造成很大的民怨。"],["劉委員建國：對啊！沒有錯，所以我要特別請次長、局長協助，針對新型態的犯罪樣態，造成無辜第三者被列為警示帳戶的過程中，檢警在這方面是不是可以有更快速的認定，可以解除警示帳戶，免於人民陷入這樣的窘境，甚至造成他們經濟上的困難？"],["蔡次長碧仲：我想檢察官一定會徵詢警察的意見，就像剛才局長提到的，他們現在對這些案件也很專業了，所以檢察官一定會諮詢他們類似這種情形，有沒有可能是被騙或被害等等。"],["劉委員建國：好，也請局長在165詐騙宣導上，針對這一塊加強宣導，好不好？"],["黃局長嘉祿：這個我們一定會做，另外還有一種是被押著去當人頭帳戶，甚至去提款的也有。"],["劉委員建國：對啊！謝謝。","今天召委安排的議程是「提升檢警打擊犯罪能力」，所謂打擊犯罪能力，我個人是認為從預防跟嚇阻的角度去思考會更好，今天4個機關的首長都有列席，今年剛好又是選舉年，各政黨的初選如火如荼在進行，剛才我提到詐騙有新型態，我想賄選應該也有新的型態，針對賄選部分，如果4個機關用心查緝，經過相關的盤點調查，發現新的型態，然後事前又有積極作為，甚至嚇阻，我想臺灣的政治會更清明，不管是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對臺灣而言，都是一個正面的發展。不知道哪一個單位可以先針對這部分說明？"],["蔡次長碧仲：選舉是民主法治的基石，我們從現在開始就已經針對檢察官將來要如何查緝，訂有政策、訂有方針、訂有針對新型態的賄選查處，尤其我是從基層過來的，做過檢察官、律師，也參與過選務，知道賄選會有哪些管道，以及賄選的時間、賄選的方式及賄選的類型，我認為賄選如果不積極查緝，而是被動查察，那根本就抓不到，尤其今年年底的選舉，我們一定會積極的查緝。"],["劉委員建國：謝謝次長的回應。還有沒有其他相關單位要說明？只有法務部？那就危險嘍！"],["黃局長嘉祿：賄選的部分，我們跟調查局、檢察官都配合得不錯，我們都會積極偵辦，包括最近有一些新式式的金流處理，我們也都列為今年訓練的一個很重要部分。"],["劉委員建國：好，謝謝局長。調查局有要補充嗎？"],["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俊力：謝謝委員給我們機會說明，針對賄選的查察，法務部向來是非常積極，除了在檢察官指揮之下，我們也請各地外勤處站能夠積極進行蒐報，除此之外，今年我們也會跟警方密切合作，針對地方上有可能賄選的部分，我們都會提早注意，希望達到事先嚇阻的效果，我們把嚇阻放在前面，然後查緝放在其次。另外，我們也會特別注意境外勢力的介入，這是我們特別關注的，從資金的清查，或者是可能透過在臺一些社團或協力者等協助等等，我們都會積極瞭解，另外也會注意避免假訊息干擾選舉。以上說明。"],["劉委員建國：好，謝謝，就是要有效嚇阻，以積極的偵查來面對新型態賄選，誠如剛才局長講的，境外勢力的介入，或是特定扶植某個政黨候選人，導致選舉不公，我想這些都希望相關單位可以積極應處，因為我們希望臺灣可以朝向更自由、更民主、更清明的政治環境走，這個是必然的。其實我自己的選區十多年前就發生過全國最大的賄選案，很感謝當時的檢察官、檢察長，甚至很多警察積極配合，抓到了全國最大賄選案，當時都上了各大報的二版頭條、頭版頭條，但某個角度我也會思考，為什麼會抓到全國最大賄選案？為什麼每天都抓到？明天抓到、後天抓到、大後天又抓到，連續十多天，同一個候選人可以積極買票到如此，視司法如無物，然後在檢調積極偵辦賄選過程中，他還敢如此囂張的買票到那樣的情況，十年前而已啊！各位應該都還有一些印象，因為前幾天剛好有一個檢察總長人事案的詢答，我才會回想到那件事情，但如果在十年後的五合一選舉又有這種事情發生，雖然我知道你們是勤於查察，也知道要如何抓、如何遏止，但如果還是有很多地方如火如荼的在賄選，我覺得臺灣民主在某種程度上是倒退的。"],["蔡次長碧仲：我們一定不負委員的期待，本來賄選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但長期以來針對各種類型，我想只要有心，要抓就抓得到，就像那時候我當檢察官時，幾乎每一次選舉都有抓到賄選，這是看你要或不要的問題而已，所以就誠如委員講的，這個國家要不要往前走，我們要有一個核心目標，有一些重點工作，這些我們都有分類。剛剛為什麼警政署跟調查局他們沒有講話，那是因為我講太多了，我把他們的部分也都講了，其實我們都是互相支援，甚至我們會調動高雄的調查人員到雲林查緝，就是針對他們可能在地方上有一些不便，類似這樣一個比較積極的作法，我們都會做。另外，我們還有一個六大具體作為，都已經逐一宣示，要求我們檢察官要針對賄選加以查察，因為這對國家民主法治的發展是非常重要的。"],["劉委員建國：好，謝謝次長、秘書長、局長，也謝謝主席。"],["主席：謝謝劉委員的質詢。","所有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委員如果還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散會（12時58分）"]],"agenda":{"page_end":270,"meet_id":"委員會-10-5-36-12","speakers":["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鄭運鵬","黃世杰","費鴻泰","林德福","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高嘉瑜","洪孟楷","周春米","劉建國"],"page_start":219,"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103","agenda_lcidc_ids":["1116103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n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6103_00017"}}},{"id":"138300","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300","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cf1cef5fb5972633344d847347bd0540413030b6a5b13eb614172108e7eb4e21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黃秀芳","委員發言時間":"12:44:20 - 12:53:34","影片長度":"00:09:14","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54,"end_time":"2022-04-18T12:53:34+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44:2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69,"blocks":[["黃委員秀芳：（12時44分）去年臺中市豐原的男童在學習柔道的時候，遭到沒有教練證的教練摔傷，搶救70天之後不治，這個引起很大的討論。監察院在今年也提出一個調查報告，想請教部長，有關「技擊運動訓練館設置及輔導要點」，就我們收集的資料，到今年2月納入輔導的訓練館總共有485家，完成備查者128家，還有357家未辦理，為什麼會這樣子？"],["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這部分是不是請副署長跟委員報告？"],["黃委員秀芳：好。"],["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洪副署長說明。"],["洪副署長志昌：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們透過跟各縣市政府的討論，訂定技擊類管理要點，請各個縣市政府依照管理要點去做調查，調查結果的數量並不是這麼理想。剛好上次在立法院委員有特別質詢，各縣市新的調查狀況，我們已經彙整了，明天要分別再跟所有縣市政府一一討論，包括委員所提公告專區的部分，也要再跟各縣市政府辦理。因為場館有的涉及各縣市消防法規的部分。再來就是類似技擊類場館的部分，明天我們一併把相關問題跟各縣市做縝密的討論。另外跟委員特別報告，針對這個部分，明天討論完之後，未來我們會針對這些縣市政府的調查結果，如果完成調查者，當然比較好；如果沒有完成者，我們預定每個月開會追蹤一次，督促所有縣市政府對於這個案子的注意，以上報告。"],["黃委員秀芳：好，當然地方政府沒辦法做，或者做不足的部分，中央就要來協助。我想請教，剛剛特別提到，技擊運動訓練館設置及輔導要點的規定是「得」設置專區，也不一定要設置，縣市政府如果不一定要設，中央是不是要統籌？讓民眾方便，如果要帶小朋友去訓練館或是其他場館做訓練或學習的話，總是要有蒐集資訊的來源，如果地方政府不願意做，或者是透過你們明天的溝通，如果願意當然最好，是不是可以強制？就是體育署一定要要求他們這麼做，如果沒有的話，是不是由體育署統籌？"],["洪副署長志昌：我們會要求各縣市政府來配合這樣的考核、公告，我們署裡面也會依照各縣市政府的資料來評估設立專區，供民眾查詢參考。"],["黃委員秀芳：好。部長，剛剛特別提到，彙整結果有485家，其實我認為應該沒有那麼少，還有一些黑數，也許有的是無證照的教練，我覺得這也是你們要去重視的。"],["潘部長文忠：是，剛才副署長也跟委員報告，因為之前有做了一點整理，明天會召開縣市會議，我想委員所提醒的部分，希望縣市還是能夠完整地盤整，我們已經特別確立設置及輔導要點，也讓地方政府確實知道，如果要經營，就必須要完全符合相關規定，包含取證等，避免像臺中的事情再發生，所以謝謝委員的提醒。明天這個會議，就之前大家所看到的現象做一個比較制度性的檢討，後續委員所提到的，除了公告專區，如果有一些未依規定的部分，也會要求地方政府要確實察查。"],["黃委員秀芳：部長，這次臺中案件的教練其實是沒有證照的，未來如果是要教導兒童的話，是不是至少要有兒童教練證照？我們看其他國家，像瑞士柔道協會就針對教兒童的教練有講習課程，就兒童的身心狀況或是孩子的情緒總是要上幾堂課吧！如果這個孩子都已經摔得在旁邊一直哭了，然後身體承受不住了，教練還繼續這樣摔，所以我認為未來應該像柔道或者是跆拳道，甚至其他技擊訓練，應該要有兒童教練證照。"],["潘部長文忠：這部分是不是有區分，我再請體育署研議。但是剛才委員特別提醒的，如果要進行屬於比較幼小學童的訓練，在過程當中，要怎麼樣去規範或專業課程，我想應該一併納進來，藉由這個事件，讓我們澈底做檢討，也會跟地方政府就這方面確實依循辦理。"],["黃委員秀芳：好，部長，我是不是可以要求提出針對無證照教練的規範或是進修輔導計畫，對於要教導兒童的教練，總是要予以輔導、他們要上課，這部分你們有什麼計畫，可不可以在兩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給我？"],["潘部長文忠：好，詳細的部分，我再請體育署整理後，讓委員參考指導。"],["黃委員秀芳：好。接下來，有關國民教育幼兒班教保訪視與巡迴輔導計畫，我看到巡輔員人數也不是那麼多，都是在離島、偏鄉或是原住民地區執行巡輔計畫。巡輔員在這些地區可能會發現一些問題，發現問題之後，第一時間或是把問題帶回來之後，要怎麼跟地方政府溝通？是跟地方政府承辦人員或是有專責人員做溝通？"],["潘部長文忠：細節的部分，是不是請署長跟委員報告？"],["黃委員秀芳：好。"],["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彭署長說明。"],["彭署長富源：跟委員報告兩點，訪視完會有訪視報告，這個訪視報告的內容，就容我們部裡面跟地方政府一起會商予以解決，補充完畢。"],["黃委員秀芳：好，我們聽到巡輔員有一些建議，他們巡迴之後發現一些問題，也許是跟承辦人員反映，但反映完之後，可能經過好久都沒有什麼改善，類似這樣的狀況，其實我也認為國教署針對這部分可能要做一些改進，要不然巡輔員從離島到山區，這麼辛苦去巡迴輔導，如果教保品質沒有改善的話，我覺得這整個就是浪費資源，這樣的巡迴輔導有一些缺失就要立即改善，對不對？如果巡輔員一直反映卻都沒有改善的話，就是浪費資源。"],["潘部長文忠：委員說的很有道理，我會請國教署就這些輔導員反映的意見，除了給地方政府，同步也讓國教署也能掌握。他們很辛苦，發現一些問題，但最後可能反映出來，沒有被任何處理，這對他們來講也很不公平。"],["黃委員秀芳：好，謝謝。"],["潘部長文忠：謝謝。"],["主席（賴委員品妤）：請蘇委員治芬發言。"]],"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2","agenda_lcidc_ids":["11162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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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12","影片長度":"00:10:35","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35,"end_time":"2022-04-18T12:44:12+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33:37+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48,"blocks":[["賴委員品妤：（12時33分）部長好。一開始我要先關心全中運倉促決定停辦的事情，事實上我想部長也非常清楚，全中運停辦延期的事情已經造成非常多選手跟家長的反彈，而且當天宣布停辦真的是非常突然，宣布之後本席收到非常多陳情，那天是假日，基本上我們整個信箱及訊息版面全部都被塞爆了。我能夠理解因為疫情因素而延期，可是我必須要很直接的說，我認為這整個決策過程是非常不周全的，甚至過於倉促草率，這一點我認為做為主管機關的教育部體育署真的是責無旁貸，因為這個決策的過程，當時真的是很晚才宣布這件事情，我就馬上向教育部瞭解，也有跟林次長通電話，但我想這件事情真的是處理得很差。","因為疫情早就開始大幅增溫，這陣子我們每天都有很多的訊息可以確認這件事情，所以針對要不要停辦這件事情，理論上體育署跟花蓮縣政府可以先針對賽事如果要停辦、要延期提前做出更詳盡的規劃，可是目前看起來的狀況是臨時停辦後，看不到體育署立即提出相關保障選手參賽權的配套措施，目前所看到的，只有之前針對受疫情影響隔離或檢疫的近百名學生所提出的參賽資格或其他全國性賽事成績的補救措施，你們自己都在防疫計畫當中提到，如果疫情升高或發生群聚現象，提高防疫措施並事前研訂處理方案或評估延期停辦賽會或活動。可是以全中運這個case來說，老實說，我真的看不到教育部體育署哪裡有事前研訂處遇方案？今年已經2022年了，我們都還有去年和前年的經驗可以參考，這個部分是不是先請部長說明一下？"],["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跟召委報告，這個事情確實是非常突然，也是因為花蓮地區在決定停辦的前一天，包含指揮中心指揮官這邊也特別提到這是一個非常突兀的狀況，連醫療體系都有比較大量的確診狀態，也擔心整個醫療體系沒辦法快速支撐後續的狀況，因為全中運總共有1萬多名選手，確實不像一般區域。","跟委員報告，我們對大型的活動到目前為止並沒有說要緩辦，包含入學考試等等，但當天決定的都是因為區域因素，所以指揮中心特別把花蓮地區列為高風險地區，我自己接到花蓮縣政府的訊息說決定要這樣做，花蓮縣政府也跟指揮中心把疫情做報告，然後我跟指揮官討論，認為所出現的狀況跟我們之前衡量全國的部分有些不太一樣。"],["賴委員品妤：部長，這次的狀況，我也都很清楚，也都有先通過電話，我要講的是，其實我們應該要有一些事前的標準程序，比如您剛剛有提到因為防疫的關係，可是事實是什麼？事實是我們若是在前一天喊停，你也很清楚參加全中運的家長、學生很多都是在前一天到當地入住，所以如果我們在前一天那麼晚才喊停辦，事實上早就有很多人都跑到花蓮了。所以我覺得就算我們用防疫的角度看這件事情，這都是一個很倉促、很不好的決定，就是應該要早一點去決定，況且這些學生選手都是經過經年累月的練習、調整以達到比賽期間的巔峰狀態，所以基本上只要一停賽或延期，對運動選手來說，除了生理狀況需要再調整外，對心理的壓力也是很大的考驗。我想這是面對疫情的非常手段，但是有幾個要求，希望教育部和體育署可以儘快處理，首先，我剛剛提到，目前還沒有提到對這些選手提出停辦延期的配套措施跟補償辦法，我希望的是，第一，能夠儘早公布延期賽事何時續辦，讓選手、教練、家長有充分的準備時間，重新規劃訓練模式，調整比賽狀態；第二，回到一個問題，直接看現行的「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其實並沒有明確的規定賽事延期需要於多少工作日前宣布，我認為這就是這次的問題所在，是不是也請教育部回去就相關的法規準則再進行研議？"],["潘部長文忠：對於選手因為花蓮地區的疫情是區域性大過於整體性的防疫，我真的要特別跟委員補充……"],["賴委員品妤：沒有人反對防疫，只是就像我講的，你前一天喊停，其實人已經全部都跑到花蓮去了。"],["潘部長文忠：所以花蓮縣也用最快的速度，應該說16日後要比賽的項目才停止，之前辦的或當天要辦的都是續辦，這個也都考量過，所以這個情況下，總共有十幾個類型……"],["賴委員品妤：不好意思，部長，因為時間的關係，這部分是不是於1週內提出相關的報告？","我們直接進入第二題，回到今天的主題，我在這禮拜排審這兩部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找不到解方者，我覺得這個問題很重要，其實前面也有其他委員有提到，也希望能夠在這次審查中提出解決方案。針對托育空窗期的問題，現行托育單位分為托嬰中心及幼兒園，托育中心收托的孩子以實際年齡計算是0歲到滿3歲，滿3歲之後就必須要離開托嬰中心；幼兒園大都是招收3到5歲的孩童。111學年度登記學齡及出生日期，也就是今年暑假後可以入學的小朋友年齡分級，在滿3足歲的部分，必須是在107年9月2日到108年9月1日間出生的孩童，不然依照學齡計算方法，會將他列入2歲的學齡，現在的狀況變成是，今年暑假後，這些被歸為2歲學齡的孩子，9月1日到了，符合學齡規定的孩子可以開開心心上學去，但108年9月1日後出生的孩子就必須要離開托嬰中心，因為就算他實際年齡已經滿3歲，但因為他被劃分在2歲學齡，就沒有辦法加入小班，要去2歲專班，可是現行的2歲專班真的是數量非常少，而且因為編班人數、師資及教保人員人數的考量，能夠搶到2歲專班名額的孩童真的少之又少，有家庭支援者多半是請阿公、阿嬤協助，沒有家庭支援的雙薪家庭就由父母其中一方要被迫留職停薪，其實一直都有家長團體、幼教團體陸陸續續向我陳情，希望可以在這次審查的時候一併解決這個問題。部長，你是不是能夠儘快研議讓這個機制能夠在今年上路？"],["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現在應該是供應量的問題，所以這幾年為什麼我們大量推動兩歲專班，也獎勵私幼設立將近四千多班，可以容納2到3歲之間的孩子，目前也把就學率提高到將近四成，但就如召委所說，還是不夠。現在倒不是法制面的問題，像目前持續在擴充當中，也在研議能否讓低年齡層的孩子混齡，如果招收還有名額看能不能混齡，我們給予行政上的協助，可能再擴充一些，提供給有託孩需求的家長，應該是朝這方面努力。"],["賴委員品妤：量能當然是一個問題，但剛好在規定上也是一個真空的狀態，希望教育部能夠儘快解決相關問題，在半個月內提供給我報告，可以嗎？"],["潘部長文忠：委員，擴充的部分，說實在的話不是立刻要他們多出幾個班就能多幾個班的。"],["賴委員品妤：當然。"],["潘部長文忠：至於規劃，剛才談到混齡的部分，本來在偏鄉、原住民地區就有混齡，在一般地區，委員所指的應該是指這部分。"],["賴委員品妤：是，因為時間的關係，會後我們儘快討論這個問題要怎麼處理。"],["潘部長文忠：是。"],["賴委員品妤：今天先這樣子，剛才我報告的需要也趕快提供，還有體育署全中運的事情也要儘快解決，趕快處理這個問題。"],["潘部長文忠：好。"],["主席：請黃委員秀芳發言。"]],"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2","agenda_lcidc_ids":["11162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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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03","影片長度":"00:12:43","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2,"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5-36-12","title":"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763,"end_time":"2022-04-18T12:45:03+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32:2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01,"blocks":[["周委員春米：（12時32分）針對今天委員會排審的議題，我看到邀請的單位都是有關於刑事犯罪的部分，司法院是秘書長，今天民事廳的代表沒有來，但是我還是要藉這個寶貴的時間跟秘書長請教二審上訴的修正。去年10月18日委員會排審第四百四十七條條文，當天詢答、下午逐條審查，該案審查完竣，現在是送黨團協商，請教秘書長，你瞭解後續的協商情況嗎？"],["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我們積極地在拜訪委員，並跟委員說明。"],["周委員春米：現在還沒有正式進行委員會的協商，是不是？"],["林秘書長輝煌：是。"],["周委員春米：請教秘書長，民間團體也非常關心，我們直接來瞭解一下，現在司法院送來的現行條文的修正，原則上是當事人不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現行條文就是這樣的明確規範，只是把第三款和第六款刪掉。我看到歷年來的數字，二審上訴的案件數越來越多，從2011年八千多件到2020年是一萬件出頭，也不是因為上訴的條文有變更，或我們有做任何的改變，主要是現在的案件訴訟越來越多，所以我可以理解這樣的數字。只是現在司法院要通過這樣的條文，大家當然是希望案件能夠速審速結，趕快還給人民所謂的正義，但是還是希望是一個正確的裁判。所以大家認為你們在二審限縮了一些相關的攻擊或防禦方法，大家會不放心，最主要是民間團體也提出了一個數字，這部分我們也要去重視，在二審上訴的這些案件裡面，包括全部廢棄原判、部分廢棄原判的比率大概是27%，這個數字會讓我們不放心是不是有堅實的第一審，或有正確無虞的第一審審判？這會讓我們擔心。","事實上，我們再來討論，我要請司法院給我一個資料，在現行的條文裡面，在一審或二審用不符合上訴理由，沒有符合第四百四十七條這幾款條件去上訴的，在形式上駁回的案件到底有多少？我希望司法院民事廳給我一個明確的數字。因為條文再修正，但是事實上人民的需求還是在，如果今天立法院透過這個條文，給大家這樣的武器，但事實上大家在用的部分也並沒有很明確，第一個可能考量到人民的訴訟權，第二個可能是要去解釋他沒有符合這幾款，法官花這麼多時間去論述沒有符合這幾款，倒不如實際來聽審，倒不如實際調查看看一審裁判到底有沒有錯誤，我想法官的審判心態可能是這樣。請司法院就現行條文第四百四十七條從上次修正後到現在，提供一審用第四百四十七條，還有二審用第四百四十七條駁回當事人二審上訴的案件數及比率，可以嗎？"],["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我們到底有沒有這樣的統計數字，我們要回去看看。"],["周委員春米：我給你時間。"],["林秘書長輝煌：我們儘量做出來。"],["周委員春米：你把數字給我，因為現行條文第四百四十七條也是經過修正，現在再把這兩款拿掉，當然大家會擔心是不是上訴的空間變少，但事實上，我比較懷疑，因為這部分沒有明確的資料，二審的法官或是上訴審用第四百四十七條很實際地在審酌，然後直接在程序上就駁回的，還是這個條文將來縱使有形式上做一些修正，但實質上的運作還是沒有太大的變化。因為數字會說話，到現在上訴的案件還是越來越多，訴訟糾紛越來越多是可以預見的，但是上訴的案件有一定的數量，超過四分之一、27%是二審法院去廢棄或是撤銷部分而改判，這樣的裁判品質大家也會不放心。","我們再回過頭來看一下，大家真的有用第四百四十七條駁回的實際數字，將來這些數字出來之後，才能夠供我們在委員會協商，或者朝野協商的時候，讓委員可以做一個比較妥適的決定，這部分請司法院配合，好不好？"],["林秘書長輝煌：好的。"],["周委員春米：我再來提一個案子，大家都是刑事犯罪部分的相關代表，如刑事警察局和調查局。請教黃局長，如果我認為有所謂的詐欺或洗錢而去報案，我報了一個帳戶，警察單位會做一些相關的調查，你們會直接發函給銀行說這是警示帳戶，要把帳戶全部的錢先扣起來嗎？警察局這邊就會做這樣的查扣通知，還是要到地檢署才能夠做這樣的查扣通知？"],["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黃局長說明。"],["黃局長嘉祿：我們先由當事人報案以後，透過165的機制，我們會把這個資料傳給金融機構，請它先圈存，也就是先把帳戶警示。"],["周委員春米：警示之後就不能做任何的提領了嗎？"],["黃局長嘉祿：如果以後有問題的話，有錯誤的話，我們還是可以解除。"],["周委員春米：我要問你警示的含義，警示的效力是不能提領了嗎？"],["黃局長嘉祿：對，不能提領。"],["周委員春米：所以一個人的帳戶有可能因為警示，結果他全部都沒有辦法提領，請教局長，司法警察在辦案的時候，有沒有比例原則的考量？一個案子報案了，可能受害人受損2,000元，當然你們會擔心是不是還有其他被害人沒有報案，所以你們把這個所謂的關係人或犯罪嫌疑人所有的帳戶全部查扣。我比較擔心的是，當然警察的勤務很重，但他的犯罪偵查能力，有沒有辦法像檢察官一樣思考所謂的比例原則？他們就是一個初步的審查，所以就先扣下來，因為他們也擔心萬一沒有先查扣，到時候人跑了，會被罵或被檢討，所以我想這有他角色上的一個問題，但真的也不能大砲打小鳥，像我這邊就收到兩個陳情案，有可能已經變成一個報復工具。可能我們兩人之間有一些糾紛、紛爭，然後我透過網路上賣假商品，提供你的帳號讓人家匯款，那你這個帳戶就變成有犯罪嫌疑的帳戶，帳戶所有人就變成犯罪嫌疑人，然後他的所有帳戶就會被查扣，要等到整個司法程序走完才能解封，雖然中間有檢察官、法院的審查，但可能損害已經造成。請教局長，針對這部分，你們有沒有相關作業規範？"],["黃局長嘉祿：有，我們有一個補救的方式，如果發生類似剛剛委員提到的狀況，事實上我們還是可以幫他解套。"],["周委員春米：還是以個案處理？所以你們還是希望有一些個案陳情嗎？"],["黃局長嘉祿：是。"],["周委員春米：我覺得這部分應該要有一個機制，我不是質疑警察的專業能力及偵查犯罪的義務、企圖心，可是真的還是要精準，不要傷及無辜。本來可能是一個假的糾紛，甚至他的損害也不到一萬元，但你們卻把整個帳戶封起來，這不只是擾民，簡直已經到侵害人家的權益。請局長把你們的作業要點提供給我，我來檢視一下，看看我們可以再做什麼樣的要求。"],["黃局長嘉祿：可以。"],["周委員春米：主席，再給我1分鐘。請教秘書長，在國民法官部分，現在法庭上誰坐在哪邊是不是已經都確定了？還是都一樣，統一的版本？"],["林秘書長輝煌：最主要是被害人要坐哪裡的問題……"],["周委員春米：對！對！"],["林秘書長輝煌：本來去年11月19日公布的法庭席位布置規則已經訂定了，但法務部有意見……"],["周委員春米：就是被害人不要坐在檢察官後面？"],["林秘書長輝煌：是的，法務部……"],["周委員春米：爭點是這個，就是被害人不要坐在檢察官後面。那我請教蔡次長，你們的想法是怎樣？"],["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蔡次長碧仲：我們的想法有很多理由，因為時間有限，這個部分我們在書面上都有寫明，就是我們有提供意見給司法院，司法院也召開過會議，包括民間一些相關人士，這部分……"],["周委員春米：所以還在討論中？"],["蔡次長碧仲：討論之後，現在連被害人也有意見，他們也不要坐那麼後面，他們要自己坐一個獨立的位子，所以這個部分可能司法院秘書長要再開會酌裁，所以不只檢察官的意見，還有被害人的意見。"],["周委員春米：當然這個是大家關注的議題，請教秘書長，現在一般普通法庭，被害人是坐在哪裡？我記得好像是隨便坐，有的坐後面，有的坐在前面第一排證人的位子，有的時候又跟證人一樣坐在後面，點呼時才坐到前面，並沒有一個固定的席位。"],["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目前一般刑事法庭就如同法庭席位布置規則的附圖二，被害人的席位要置桌，因為告訴代理人或告訴人要閱卷，需要有桌子，目前的設計是在檢察官的左後方，單獨置桌。"],["周委員春米：這個問題要一次解決，我是覺得大家可以好好討論，不管是在一般的法庭，或者是將來國民法官的法庭，都要做一個一致性的決定，要不然有時候告訴代理人穿著律師袍，也不知道要坐在哪裡，這樣是非常尷尬的。"],["林秘書長輝煌：是的，我們確實是考慮到告訴代理人，還有訴訟參與代理人，通常他們的身分是律師……"],["周委員春米：穿著律師袍，然後檢察官不理他，法官也不理他……"],["林秘書長輝煌：他需要有一張桌子可以閱卷，或是有一個螢幕可以看展示中的書證。"],["周委員春米：好，大家再來周延的討論。謝謝主席。"],["林秘書長輝煌：謝謝委員。"],["主席：謝謝周委員的質詢。","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張委員其祿、張委員育美、楊委員瓊瓔、蔡委員易餘及羅委員美玲均不在場。","請劉委員建國發言。"]],"agenda":{"page_end":270,"meet_id":"委員會-10-5-36-12","speakers":["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鄭運鵬","黃世杰","費鴻泰","林德福","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高嘉瑜","洪孟楷","周春米","劉建國"],"page_start":219,"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103","agenda_lcidc_ids":["1116103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n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6103_00017"}}},{"id":"138297","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97","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d79d6db3c669ec3a344d847347bd0540413030b6a5b13eb6c7f22cfed140dbaf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張其祿","委員發言時間":"1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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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1","影片長度":"00:05:06","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306,"end_time":"2022-04-18T12:33:31+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28:25+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36,"blocks":[["張委員其祿：（12時28分）部長好。因為時間非常有限，我就直接切入問題，今天是有關幼教法修法，這個方向，我們也是很認同，原則上就是要增加一些津貼，還有鼓勵各種單位去增設這些幼稚園等等，這是沒有問題的，不過我倒想先請問部長，您知道有些私立幼稚園的學費，一般平均來說，大概是多少？"],["主席（范委員雲代）：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應該這樣說，目前我們大量和私幼合作變成準公共幼兒園，因為合作總是要定出一些指標，這個部分雖然是私立，但它的收費是穩定的，但我知道委員所提的，還有部分的收費可能相對比較高。"],["張委員其祿：對，某些私立幼稚園的學費講難聽點比唸大學還貴，這也是個事實，其實我現在要談的是，像某些讀私幼的家長也不是很在乎這些，他可能屬於高收入、高社經地位的家庭，但是也有某一些人是真的要幫助他們，說實話，他們真的是養不起，其實今天我的題目不是針對這部分，比較是針對少子化真實碰到的問題，坦白說，教育部能做的這些事，我當然予以肯定，因為確實要往這邊做，不過也是碰到實際的問題。做這些事情，包括給予幼兒津貼、廣設幼稚園確實是沒有錯，但這個誘因是不是大到能夠解決少子化問題？我必須說實話，未必能夠完全達成，因為就像我剛剛的舉例，對於一些有錢的、社經地位高的人可能也覺得還好，連私幼都可以唸，所以跟他的關連不甚大。另外一批人可能比較辛苦，因為他們真的是養不起，政府這800億的少子女化對策，我想請部長評估一下，您覺得這些對策全部都到位，包括教育部今天要做的事，就真的可以解決少子女化的問題嗎？"],["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現在要做的這些政府應該都全力支持，因為還是要把環境穩定建置起來，但確實影響到現在的年輕人是否要結婚、要生小孩的因素還有其他不同的原因，包含價值觀。"],["張委員其祿：部長，我就直接往下問，其實這才是我真正的重點，這是青平台基金會做的調查，年輕人直接就說白了，他們沒辦法結婚、沒辦法生小孩的原因包括收入太低、房價太高，還有工時太長，這才是真實的問題，我不是說今天教育部不應該做這些事，今天提的這些事情都該做，可是根本的原因還是出在這個地方，少子女化對我們教育的衝擊很大，我想部長很清楚，虎年這種大限對於高教的衝擊真是不得了，所以對於未來，其實應該這樣講，今天這些問題沒辦法由部長解決，這裡面講的工時、房價、低薪也不是教育部主管，我當然知道，我們希望能夠促進解決少子女化，但我也覺得這部分應該才是關鍵，我們剛剛講的其實是標，但是它的本還是在這個地方，到底要怎麼有效解決這邊提的收入太低、房價太高的問題才是重點，如果這個地方不能解決，說白一點，廣設幼稚園雖然也是立意良善，可是誘因夠不夠、能不能真的解決這個問題？另外，當然，這件事本身最終一定會衝擊到教育，而且非常嚴重，所以我會覺得在這個點上，我們瞭解雖然不是部長業管，但是高房價、低薪這些事，我覺得這是政府跑不了要負的責任，部長認同嗎？"],["潘部長文忠：應該說不管是總統或院長其實都有在注意，當然這也需要跨部會大家一起持續努力，至於委員提到影響年輕人是否要結婚、生小孩的確實因素是房價等等問題，我想社會都有充分反映並且討論。"],["張委員其祿：除了要治標之外，也要治本，根本的問題是這樣子。"],["潘部長文忠：現在行政院等跨部會確實都各自在努力當中，但是過往來說，學前的環境事實上應該要再更完整化，這是必須要努力的。"],["張委員其祿：當然，我很肯定部長今天做這些事，同時這些根本性的問題可能更是這件事的原因所在，謝謝部長。"],["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主席：請賴委員品妤發言。"]],"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2","agenda_lcidc_ids":["11162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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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18","影片長度":"00:08:13","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n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案。\n【4月18日及20日兩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20],"id":"委員會-10-5-20-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493,"end_time":"2022-04-18T12:40:18+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32:05+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943,"blocks":[["邱委員顯智：（12時32分）主委好。針對是否適用電支條例，除了涉及監管機關是低度管理的經濟部還是高度管理的金管會之外，更核心的是它涉及消費者的權益和消費安全的確保，裡面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是交易安全的部分。不管主管機關是高度監理的金管會或低度管理的經濟部，他就是放牛吃草，說這是一個公正客觀的第三方，如果不適用的話，他就是球員兼裁判。不論消費者權益、消費者的債權確保、款項的交付信託、專款專用、凍結帳戶機制及交易安全保障等等，差異都很大，所以大家才會一直關切這個部分是不是應該納管。","去年11月18日，我就針對相關的問題，比如蝦皮左手換右手，這個法律的漏洞應該要怎麼補救；比如這一家已經都被禁止了，禁止之後換一個名字、換一個關係企業，是不是又可以重新開始做？我上次質詢完之後，第一個，相關規範好像沒有進行要如何調整，第二個，沒有來說明到底有沒有相關計畫，明明是漏洞這麼大的狀況。我再講一遍，第三方支付業者如果是關係企業的時候，這是第一個核心的問題，我覺得主委非常清楚就是左手換右手，代理收付實質交易的款項是否應該金額併計？應該說大家發現他有可能是關係企業，既然有這樣的漏洞是不是應該思考要金額併計？這是其中一個辦法。第二個，如果委託人委託第三方支付總金額達到一定規模時，因為有時候它的規模很大，交易金規模達到非常驚人程度的時候，電商平臺要用一種方法同時委託給許多不同的第三方支付業者來辦理。舉例來講，蝦皮可不可以找十間公司，每間公司都委託幾億元的金額，讓大家都不要超標？這樣也是一個漏洞，如果委託人委託第三方支付總金額達到一定規模時，就像剛剛講的，從金融的控制、消費者的保護或避免脫法行為的角度來看，似乎應該要規定委託電子支付業者辦理，而不是隨時可以找幾間公司代理收付實質交易的款項。主委，我上次也就教過你，這是實質存在的漏洞！"],["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這個從104年我們就是按照分級管理，業務範圍單純、金額少就第三方支付，反之就是由金管會來管，沒有因人設事的問題。"],["邱委員顯智：主委，你提到這個，我看到這個辦法，你們的說法是自本辦法104年訂定實施迄今，它的作法都是按照一年日平均餘額等等去計算。這樣的回答文不對題，我們的要求是有一個漏洞，我們來討論應該要怎麼做，結果你的回答是從104年到現在都是這樣做，你覺得這樣有回應到問題嗎？"],["黃主任委員天牧：您說的漏洞也許每個人有不同想法，對不起！"],["邱委員顯智：剛剛你要回答的時候應該說，你覺得左手換右手不是一個問題，這不是漏洞，但你的回答顯然是從過去到現在都這樣做，而從過去到現在都這樣做怎麼可以正當化現在要怎麼做呢？這是兩個層次的問題，如果規範不完美就應該持續檢討改進，不是以前怎麼做就怎麼做，不然規範已經在這邊，民法、刑法及行政法都已經規定在這邊了，就不需要再進行修法，每天在這邊忙了。我再講一個日平均餘額的問題，這個問題非常大，大家都有指出這樣的問題。前半年每天餘額39.9億元，後半年還沒到來，能不能算一天的日平均餘額到底是到達20億元，還是沒有到達20億元？意思是用一年的日平均餘額當作標準，這是合理的嗎？而且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是總餘額，總餘額是不是可以解釋為日平均餘額？有沒有超越母法條文的文意射程範圍？可以這樣解釋嗎？"],["黃主任委員天牧：當初是因為這些支付會有淡旺季，所以旺季可能會超過，淡季可能就很低，所以才用日平均來計算。"],["邱委員顯智：對，所以我要問你的是，到底這是不是符合法規範圍的標準？難道是電子支付機構有一天忽然收到很多的錢，超過資本額好幾十倍、幾百倍也沒有關係，接下來的日子就關門不收單，讓平均數下降就可以了嗎？"],["黃主任委員天牧：如果是電支機構沒有餘額的問題，只有第三方支付才有。"],["邱委員顯智：我現在就是要問你的就是，你用一年的日平均餘額作為單一標準，就足夠考量到金融秩序跟消費者權益的保障嗎？這是一個問號，應該要針對這個部分，大家再來實質討論。比如一日最高額或是短期平均金額到一定水準應該也有提高管制的必要，或者可以設置一日最高額或每月、每季、每半年之類的。也有許多專家學者提出建議，以一定的人數跟人次，譬如每一次交易都非常多人，這個是不是也應該納入規範？但現在就只是單一的標準，你說從10億元修正到20億元，你們的回答是10億元到20億元，就是只有那一家。這當然讓大家覺得你是不是在……"],["黃主任委員天牧：10億元到20億元有三家，不是只有一家。"],["邱委員顯智：難道這樣的規範就已經足夠了嗎？主委，因為上次已經質詢過就不再多說，請於一個月內針對質詢事項向本院財政委員會及本席辦公室提出書面報告。謝謝主委。"],["黃主任委員天牧：遵照辦理，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何委員欣純、莊委員競程、楊委員瓊瓔及邱委員志偉均不在場。","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我們現在休息5分鐘，等一下再進行討論事項及臨時提案。","休息","繼續開會"]],"agenda":{"page_end":66,"meet_id":"委員會-10-5-20-11","speakers":["沈發惠","林德福","郭國文","吳秉叡","賴士葆","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費鴻泰","羅明才","高嘉瑜","張其祿","游毓蘭","曾銘宗","陳椒華","洪孟楷","江永昌","蔡易餘","邱顯智","余天","邱志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n告，並備質詢；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n定事項辦法」案","agenda_id":"1116002_00001"}}},{"id":"138295","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95","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d54876f79b7a17318e452d52ef4c0f04413030b6a5b13eb6dfcc1bc1b1caef4a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洪孟楷","委員發言時間":"12: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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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06","影片長度":"00:06:08","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2,"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5-36-12","title":"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368,"end_time":"2022-04-18T12:32:06+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25:58+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63,"blocks":[["洪委員孟楷：（12時26分）針對今天法務部相關的報告，我先請教次長，在報告第12頁提到「提升虛擬資產金流分析專業能力及科技化查緝犯罪」，最近媒體報導很夯的BTM，你們有沒有掌握？"],["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蔡次長碧仲：有，之前委員也有指教過BTM，我們在總統府裡面討論國安的相關議題也把這個列入考量，將來BTM除了有一些申報機制，是不是要像洗錢防制一樣建立一個主管機關，朝這個方向來進行洗錢防制，當作一個議題。"],["洪委員孟楷：本席剛剛在財政委員會質詢金管會黃主委，他也有提到，你們現在有掌握在全臺灣有多少業者在做BTM這樣的金流？"],["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我有會議的資料，是不是會後再跟委員報告？"],["洪委員孟楷：現在全臺灣有4家業者、25台BTM，BTM就是比特幣的匯款，一般ATM只能匯10萬元、20萬元，要匯超過20萬元就很困難了，因為一天有相關的限額。但是BTM不同，BTM一次可以匯220萬元，當然人家就會認為有可能衍生金流和洗錢的問題。"],["蔡次長碧仲：沒有錯。"],["洪委員孟楷：請教過去到現在這段時間，臺灣有沒有首例的BTM詐騙或是洗錢的案例？"],["蔡次長碧仲：關於BTM詐騙，剛剛也有委員指教過，就是周杰倫被騙了200萬元，這個案件我們會後會去酌處，請相關單位來酌處這個案件。"],["洪委員孟楷：BTM洗錢目前還沒有案例？"],["蔡次長碧仲：因為它還沒有這部分的跡證，我們還沒有查到。"],["洪委員孟楷：最主要是那麼多委員關心，這一、兩個禮拜其實媒體都開始有重視的報導，而且BTM出沒在臺北車站附近、出沒在西門町，這都是很多青少年朋友或甚至很多外籍朋友比較群聚的地方，難免會讓大家覺得青少年朋友有可能不懂，利用BTM這樣的新科技，甚至變成被當人頭、車手，我認為這部分法務部應該要有比較超前部署的規劃。"],["蔡次長碧仲：這部分我們跟委員報告過，這個已經列為一個議案，我們在研議當中。"],["洪委員孟楷：金管會說四月底以前會把這四家業者納管。"],["蔡次長碧仲：對，這也是我們當時建議的，甚至我們認為這個要朝洗錢防制去研議是不是要有一個主管機關。"],["洪委員孟楷：未來如果還有其他業者，BTM的案例其實是業者在沒有任何的主管機關之下就自己去成立了。"],["蔡次長碧仲：沒有錯。"],["洪委員孟楷：然後就去設置了，所以它現在是一個三不管地帶。"],["蔡次長碧仲：沒有主管機關就設立是有這樣的問題，現在只能靠目前彈性的作法，就是督促它去申報，將來還是要朝……"],["洪委員孟楷：假設將來依洗錢防制來納管，主管機關是不是金管會？法務部扮演什麼角色？"],["蔡次長碧仲：剛剛委員也指教過，也有可能是金管會、央行或是其他單位，我們在部會裡面只能做建議。"],["洪委員孟楷：再來請教次長，報告中還有提到通訊保障監察法的修法及科技偵查法的法制化，這兩個草案其實都是之前就提出來了，目前進度是什麼樣？"],["蔡次長碧仲：通訊監察法最近這兩天行政院羅政委要再召集相關部會來研議。有關科技偵查法的部分，在109年9月一提出來以後，很多人有意見，所以本部有再繼續蒐集各界專家學者的意見以及外國的立法例，提研究計畫來深入研議，朝加強……"],["洪委員孟楷：這些書面報告都有，次長，本席有兩個問題請教，第一，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但是很多民眾其實也會懷疑或擔心，國家是不是會無限上綱變成監控的狀況，尤其像之前，光是疫情期間的簡訊實聯制，就讓很多民眾覺得他的行縱會被掌握，關於通訊保障監察法和科技偵查法，你們目前到底有沒有打算要持續推動？"],["蔡次長碧仲：有持續推動，但是會斟酌委員剛剛所提到的那個後遺症或是弊端，我們要儘量能夠去防堵，所以這部分上一次提出來以後，各界有很多的意見。"],["洪委員孟楷：有沒有時間表？什麼時候會出行政院？"],["蔡次長碧仲：通訊監察法已經在行政院列入研議，這個有一個急迫性。"],["洪委員孟楷：這個會期有可能會出來？"],["蔡次長碧仲：恐怕我們要瞭解看看。"],["洪委員孟楷：要確認一下？"],["蔡次長碧仲：對。"],["洪委員孟楷：本席還是提醒，尤其是科技偵查法當初推出來之後，各界的疑慮確實非常高，所以還是再蒐集和彙整相關意見……"],["蔡次長碧仲：還是要周延。"],["洪委員孟楷：才能夠進一步提出，不要讓國人有這種被監控或是被監察的疑慮，謝謝。"],["蔡次長碧仲：沒問題，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管委員碧玲、何委員欣純及莊委員競程均不在場。","請周委員春米發言。"]],"agenda":{"page_end":270,"meet_id":"委員會-10-5-36-12","speakers":["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鄭運鵬","黃世杰","費鴻泰","林德福","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高嘉瑜","洪孟楷","周春米","劉建國"],"page_start":219,"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103","agenda_lcidc_ids":["1116103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n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6103_00017"}}},{"id":"138294","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94","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12f6bccc977fea60366c50efe3cead09413030b6a5b13eb60226e946d5867dbe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蔡易餘","委員發言時間":"1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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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9","影片長度":"00:07:30","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n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案。\n【4月18日及20日兩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20],"id":"委員會-10-5-20-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450,"end_time":"2022-04-18T12:31:59+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24:2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919,"blocks":[["蔡委員易餘：（12時24分）主委好。現在很多外資的報告常常都會有所謂看多作空或看空作多，也就是現在外資報告好多，然後每一個對於國內股票都會發表他們的意見，發表意見之後，就一手罵、一手批判公司，另一手就把公司的股票放掉，罵的時候他們可能就去買，如果看壞的時候就賣掉，所以就是把臺灣的這些散戶當作韭菜來割。這是中國的用語，我就不多說了。這麼多外商公司不斷地做這樣的報告，金管會這十年來針對這種報告有缺失的，只有進行九次處分，處分有糾正、注意改善，也有警告，實際上，外資沒有真的被處罰到。請教主委，對於這樣狀況，你認為屬於健康的證券市場嗎？"],["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這個議題是因為某一位立委關心，我們也只是在財委會承諾會去瞭解，至於實際上是不是如此，可能過兩天就會知道。我們是3月23日承諾，4月23日交易所會交出這個報告。"],["蔡委員易餘：我不知道你說的這個報告。"],["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有一位委員在財委會質詢，他希望我們瞭解，我們才去瞭解。"],["蔡委員易餘：好，沒關係。既然會去瞭解的話，報告順便給我的辦公室。"],["黃主任委員天牧：好，我們可以把結論跟您報告。"],["蔡委員易餘：沒關係。我直接跟主委討論條文，證交所有一個「證券商推介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經紀部門推介客戶買賣有價證券所出具之研究報告發布後，證券商及其人員不得於市場交易時間開始二小時內進行該研究報告建議標的之買賣，如該研究報告係於市場交易時間內發布，應於次一營業日市場交易時間開始二小時後方得進行買賣」。對於外資出具研究報告後兩個小時後就可以買賣，你覺得這樣的時間夠嗎？"],["黃主任委員天牧：這是交易所的規定，我對這個時間在這個時點，不太有足夠的資訊可以跟您報告。看蔡副局長有沒有意見？"],["蔡委員易餘：交易所可不可以說明一下？這兩個小時怎麼來的？"],["黃主任委員天牧：今天交易所沒有來。"],["蔡委員易餘：這是他們的規定？"],["黃主任委員天牧：對，是他們的規定。"],["蔡委員易餘：主委站在身為監理機關的角度，你覺得兩個小時夠嗎？"],["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沒有資訊，真的沒辦法回答。"],["蔡委員易餘：我們就來研究一下這個條文推展的過程。事實上，我剛剛講的條文是105年5月26號修法，你看85年當時的條文，「證券商自營部門於推介計畫開始執行後十五個營業日內，對經紀部門所推介之有價證券不得為相反方向之買賣」，所以它的規定是十五個營業日，而92年則規定成五個營業日。我們從這裡就可以看到，金管會的規定原本是十五個營業日，後來變成五個營業日，到現在只剩下兩個小時。越規定越輕，所以等於有一點是用法令在鼓勵這樣的狀況，反正不管是外資報告或怎樣的報告，只要是對於股票的一些研究報告，發布後兩個小時後就可以買賣了，這樣真的是好的嗎？會不會變成很多的研究報告是刻意在操作，也是刻意去影響股價的研究報告，卻在兩個小時後就可以買賣了？為什麼修法會越來越輕，從十五日變成五日，又變成兩個小時？這到底是怎麼來的？"],["黃主任委員天牧：非常感謝委員提供這個沿革，可不可以允許我們研究後跟您報告？因為我現在沒有資料可以跟您報告。"],["蔡委員易餘：好，沒關係。我就告訴主委這樣的沿革，因為這樣的沿革主要是在103年金管會出了一個函令，這個函令規範證券商公布研究報告的話，兩個小時後就可以買賣了，也就是我放大的第七點。因為金管證券字第1030038568號函這樣的公函，促成105年我剛剛講的那個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的修法，先有函令再有修法。當時的主委是我的同事曾銘宗主委，明明當時規定應該還在五日，結果出了這樣的函令就把它改成兩個小時，後來105年又配合修法。到底中間是出於怎樣的目的，要把它越管越寬鬆？發布這樣的研究報告兩個小時後，就可以在市場上買賣了？這個真的是你們期待的健康嗎？重訊應該是由公司自己來發布，結果都是由所謂的外資或者是怎樣的投資報告發布訊息，讓市場上訊息滿天飛，這樣的證券市場是好的嗎？是健康的嗎？"],["黃主任委員天牧：我非常感謝委員的垂詢，我們會去瞭解這個背景。"],["蔡委員易餘：好，我希望我下次再來這裡問同樣問題的時候，你們可以把相關的背景掌握好……"],["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瞭解後立刻跟您報告。"],["蔡委員易餘：好，謝謝。"],["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agenda":{"page_end":66,"meet_id":"委員會-10-5-20-11","speakers":["沈發惠","林德福","郭國文","吳秉叡","賴士葆","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費鴻泰","羅明才","高嘉瑜","張其祿","游毓蘭","曾銘宗","陳椒華","洪孟楷","江永昌","蔡易餘","邱顯智","余天","邱志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n告，並備質詢；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n定事項辦法」案","agenda_id":"1116002_00001"}}},{"id":"138293","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93","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9e4fa5531fbd730a344d847347bd0540413030b6a5b13eb6a8368258a6bc0b11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范雲","委員發言時間":"12:18:19 - 12:28:13","影片長度":"00:09:54","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94,"end_time":"2022-04-18T12:28:13+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18:1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17,"blocks":[["范委員雲：（12時18分）部長午安。今天大家都肯定這次教育部提出的版本是強化幼兒保護，但是在不足的地方，我早上在提案說明時有跟部長提到，今天希望比較仔細地來分享。這次最重要的除了資格的問題之外，就是你們提高了虐童的罰則，從原本最輕可以罰6,000元，就是不當管教的部分，變成統一比照兒少權法罰鍰6萬到60萬元，這部分應該多數人都不會反對，甚至肯定這個部分能夠遏止目前頻頻出現的虐童事件。","但我還是要提到，今天早上我已經講到了，在我的版本當中，對於申訴機制有比較完善的設計和處理的標準，這部分希望可以爭取部長的支持。關於過去虐童事件的調查和裁罰，部長應該知道全臺灣不同縣市缺乏統一的規範，地方政府各行其是，像我就曾經在臉書上講過，光臺北市──我們的首善之都來講，地方政府就會發生沒有詢問家長也沒有提供調查報告，就認定查無不法。當家長覺得不服的時候，其實兒童，尤其是幼兒很難自我表達意見，這部分教育部在今天的回應當中覺得針對地方政府的範圍，我認為還是不好，至少你可以授權地方政府訂定更仔細的辦法，可是最重要的部分應該要統一標準，包含接到申訴之後一週內召開結果說明會，這個時間需要非常快速，另外不只是口頭說明需要佐證資料，當然主管機關的調查權限也應該要法制化，必須給幼兒園提供資料的義務，還有我們剛剛講的案件效率等等。另外，家長、行為人、機構在結果出來之後，都必須確實瞭解裁罰的事實和源由，當然為了處理案件的效率，我的版本相對應也增加了二十四小時的通報義務跟罰則，相關的條文，我就不仔細講，我想這個部分才能夠完善這一次我們對虐童和幼兒保護的修法目的。","我想再進一步請問部長的意見，在你們的版本當中針對申訴機制這邊，即我簡報上的第一點，只有明定申訴委員會的組成和運作，我剛剛所講的二、三、四點包括分級分類，園方有提供調查資料的義務，還有說明結果會必須提供佐證資料，但教育部都沒有提供，你們今天的報告說這是地方自治範圍，我認為地方自治範圍其實跟中央統一建立規範，由地方來執行並不衝突，不知道部長是不是能夠認同並接受這個更細緻的修法方向呢？"],["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是，跟委員報告，因為這一次在修法前，去年5月我們曾經公布一個注意事項，但位階比較低，因為那時候確實陸陸續續發生這些不當管教，甚至造成傷害等等，所以我們頒了一個注意事項。"],["范委員雲：我知道這部分有講到二十四小時的部分。"],["潘部長文忠：那個部分等於是處理的過程，當然如果這個母法通過，我們這次也會依照第三十三條第二項，現在還在草擬，就是委員關心在處理的過程中參與的人、程序等等會更加完備，因為原來那部分是為了比較快速有個依循，現在委員提的是第二個，有關處理的結果不見得家長能接受且還有疑義，這是另外一層申訴的部分。所以我認為第一層一定要更加嚴謹，也就會減少大家認為處理後不是那麼透明、公開的結果，要多代表性的參與，所以應該是這兩個層次。"],["范委員雲：因為部長剛剛講的注意事項，我今天準備跟你講，既然你們的注意事項已經有二十四小時的限制，為什麼不乾脆就放法規當中？因為畢竟注意事項的層級比較低。第二個是有關申訴機制，因為申訴這部分還是經常會發生的，你完全丟給地方政府的話，其實現實中我們就知道地方政府會發生很多問題，這部分還是應該把最重要的原則列入這一次修法當中。"],["潘部長文忠：對，我跟委員說，這兩個層次有些是不當事件的調查處理，那是第一層，這個草案的第三十三條有一個授權，我們會去訂定更嚴謹的辦法去強化原來的部分，大家覺得這只是一個注意事項，這是第一層。第二層，委員覺得對於申訴的機制，如果還是希望中央訂出一個相關的規範，我想可以在條文討論裡面還是可以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出申訴的細節，類似前面不當事件處理的精神是一樣的。"],["范委員雲：我認為細節我們可以授權，但是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地方政府常常做不出來的東西，我們在修法時還是希望教育部可以考慮。"],["潘部長文忠：對，母法層次大概會先訂出授權的概念，因為詳細的這部分，如果要定出一個……"],["范委員雲：可以授權，但是我認為重要的原則還是要定出來，我們把各地方政府一定要做到的原則定出來，然後要怎麼做到的一些細節就是交由你們再去用什麼辦法……"],["潘部長文忠：委員，在條文審理的時候，我們再討論。"],["范委員雲：修法的時候再討論。","再來，我還有點時間，包括林宜瑾委員、還有我和一些不同的委員都有提到的調降師生比這部分，部長也知道臺灣在這部分已經非常非常多年，有40年沒有調整了。當時我們的出生率跟現在非常不同，如果現在師生比是1比15的話，我們看亞洲的國家包括亞太的新加坡跟澳洲是1比10，瑞典、丹麥是1比6，當然這其實也跟兒童的安全有關，因為當一個教保員照顧這麼多幼兒的時候，就容易出現勞動條件及身心健康的問題，教育部認為現在應該先擴張採公共托育化，但我認為這應該同步進行，所以像我跟林宜瑾委員都有提到要先以調整公立幼兒園為主，私立的比較慢，而且教育部自己估計出來這個預算每年要多花21.26億，約21億好了，這個部分你們覺得錢太多，可是跟我們八百多億的少子化預算相比，只占裡面的25%，所以我還是希望部長可以嚴肅考慮，我們難得修幼教法，是否在這一次就能夠納入修法，一起提升整體幼教的品質？"],["潘部長文忠：是，跟委員報告，因為早上有多位委員都關心這個議題，我也說明從蔡總統上任後，其實更體恤到這些年輕夫妻養兒育女的辛苦，所以這個階段，我們真的是全力擴大公共幼兒園，包含非營利幼兒園的招生名額。我剛才有說，這部分馬上遭遇到的問題就是很多家長一定會說抽不到這些員額，根本入不了園，所以這部分是政府第一階段要先努力的，但是如果馬上調降班級人數，這個作法可能就會直接把原來增加的名額又快速降下來，但是委員剛才提醒可不可以先從公立幼兒園增加人力去減輕教保同仁的負擔，這部分我們來做規劃，這兩者之間要細膩一點，可能不是直接馬上調降班級人數的概念，這個概念也會讓這幾年好不容易才增加的這些公共幼兒園名額，恐怕又會被快速抵銷掉，所以人力的部分讓我們來做一個比較細緻的規劃。"],["范委員雲：如果虐兒頻傳，很多家長就不敢送到幼兒園，反而實質上增加女性留在家庭照顧幼兒的可能性，所以整體上我們怎麼平衡，當然要考慮，還是希望部長可以認真地考慮看看是不是能夠在這次修法中，至少要能夠降低，好嗎？因為時間到了，我就先講到這裡，謝謝。"],["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發言時間4分鐘。"]],"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2","agenda_lcidc_ids":["11162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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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15","影片長度":"00:08:50","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30,"end_time":"2022-04-18T12:18:15+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09:25+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88,"blocks":[["張委員育美：（12時9分）部長好。首先要請教目前家長最憂心的停課問題，原先規定班上有一人染疫就全班停課，全校兩人染疫就全校停課……"],["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後來3月3日時修正為兩班。"],["張委員育美：好。但4月12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停課標準是以班級為原則，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以及補習班全校三分之一以上班級或全校達10班以上停課，才需要全校停課，對不對？"],["潘部長文忠：這個是指揮中心特別提醒，應該要以更精準、合宜的方式來進行後續的停課規範。"],["張委員育美：對，但本席辦公室就接到許多家長陳情，指揮中心說已經通過6歲到11歲兒童施打莫德納疫苗的EUA，但是開打時程還沒有確定，本週三衛福部才要進行討論，所以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完成兩劑的接種。依照現行規定是施打疫苗須滿12歲，絕大多數的國小學生因未滿12歲而無法施打疫苗，但是卻要和國高中生一起適用放寬後的停課標準，等於增加國小學生到學校群聚的機會，也增加感染的風險。在教育部公告新版停課標準之後，許多家長湧入教育部的臉書留言表達抗議，而媒體的即時民調到昨天為止有高達73%的網友反對教育部放寬停課標準。面對家長們群起反彈、抗議放寬停課的標準，指揮官陳部長表示，有需要反映的意見會反映給教育部潘部長，後續會再討論。所以本席要請教潘部長，針對國小學生目前無法施打疫苗，卻要與國高中生適用同一套停課標準，教育部目前是否考慮另外明定國小的停課標準呢？"],["潘部長文忠：剛才有跟委員特別提到，指揮中心考慮目前疫情和防疫的處理，為什麼會特別提醒用精準和合宜的方式做考量？事實上這個標準是沒有所謂寬或鬆的問題，這個班上是他們接觸最密切的單位，一旦有確診者，這個班級就會立即停課。而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是，因為過去在執行上也都認為大型規模的停課，我就以一個數據來說，現在很多學校都是6班以下，而三分之一就是兩班，其實和原來的標準並沒有什麼差異，而且多數都是發生在都會地區非常大型的學校，其實學生接觸，這個接觸指的是密切接觸，說實在他們根本沒什麼相關，但過去因為那兩班，全校3,000、5,000名學生就要跟著停課，所以指揮中心認為如果能夠以精準的方式，反而不會讓那些沒有什麼特別接觸的學生也要跟著停課，因為一停就是10天，所以這個應該是更精準，並不是把它變寬了。"],["張委員育美：部長，因為時間有限，你剛剛講是精準，但為什麼還有73%的網友反對呢？還有你說要精實，相對於中央也就是你現在的做法，已經有些縣市覺得這不是精準而提出與中央不同的作法，表格內有本席整理的資訊，目前包括雲林縣、南投縣、金門縣都直接宣布12歲以下不跟進中央政策放寬停課標準，臺中市、新北市、彰化縣則採用彈性的作法。所以我要提醒部長，雖然你回應了這些問題，但如果縣市學校可以提出，他覺得更精準啊！你剛剛講你精準，但我覺得這些縣市提出的更精準，包括新北、臺中、彰化、雲林、南投、金門，他們覺得更精準，而且更合宜、更符合實務的方式，除了精準，你還要務實啊！對不對？要兼顧師生健康與受教權，教育部都要尊重嘛！我先問你，既然你說精準，為什麼那些縣市覺得還要提出更精準、更合宜、更務實的呢？"],["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中央所訂的標準是一個指引，從過去中央到地方，我們其實都有一個原則，如果它要比這個再更寬鬆，我想大家都不太能接受，但是過去防疫也都會因為區域的……"],["張委員育美：現在是更寬鬆啊！"],["潘部長文忠：不，我要講的是，地方政府如果因為疫情有做其他更加嚴的措施……"],["張委員育美：他是加嚴喔！"],["潘部長文忠：委員，這一部分過去我們在討論後，也不會去說他不能這樣子做。"],["張委員育美：好，所以你也同意有些縣市採用嚴格的學校停課標準。我還有一個問題要問部長，就是家長是否能請防疫照顧假？所以我們還是回歸到中央，而不是只有各縣市。"],["潘部長文忠：委員，如果家長因疫情有需要請假的話，到現在還是一樣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張委員育美：所以現在是教育部和勞動部同意是嗎？"],["潘部長文忠：如果學生是因為防疫的問題，家長要照顧，他可以請防疫照護假。"],["張委員育美：OK，我知道了。因為臺灣的幅員不大，有些父母一個在臺北上班，一個在新北或桃園上班，所以各縣市目前停課未採取一致的標準，將不利於防疫。因為我是衛環委員會的委員，如果防疫的標準不一，我覺得對於防疫不但沒有加分，還會讓家長無所適從，請教育部部長要聽取各方意見，所以我才會來這邊質詢、告訴你。"],["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教育部就是因為一直都和地方政府有密切地合作，像這次的停課，說實在地，非常多地方首長也有提出來，包含新北市侯市長也是多次提到中央應該重新檢討原來的停課規範，我們也蒐集很多的意見，包含在發布新的停課規範前，還和22個縣市的局處長做了討論，也請他們一定要瞭解地方的狀態之後，我們才把它提出來。但即使公布了之後，還是一樣，如果像委員所提的雲林等縣市有特別的考量，而且他也有相關的準備……"],["張委員育美：他們是12歲以下不跟進中央作法，就像你講的，新北市是在新的標準內可以彈性的應變，對不對？所以我覺得他們提出的是更合時宜的。"],["潘部長文忠：因為疫情本來就有區域性的差別，從兩年前到現在皆是如此，事實上現在中央所訂的規範也蒐集了地方的意見，但地方上如果有特別區域性的考量，這部分跟我們討論後，我們也會尊重。"],["張委員育美：所以部長，你們要傾聽各方的意見，要研擬、調整現行的停課標準，你說這樣對嗎？應該這樣做吧？"],["潘部長文忠：這部分我想還是要持續地調整，因為疫情一直在變化當中。"],["張委員育美：對，就是滾動式、彈性的調整嘛！各個縣市也做出調整，所以我建議你還是要聽聽各方的意見。"],["潘部長文忠：我們會持續蒐集地方的意見，也做必要的滾動修正。"],["張委員育美：這樣才精準、合地、合時宜啊！對不對？好，謝謝。"],["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主席：請范委員雲發言。"]],"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2","agenda_lcidc_ids":["11162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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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18","影片長度":"00:11:17","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77,"end_time":"2022-04-18T12:09:18+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58:01+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46,"blocks":[["王委員婉諭：（11時57分）部長，我相信你一定也有注意到在幼兒園內不斷持續發生的不當對待，甚至虐待到身心受創或致死的案件，這也是我進入立法院以來，一直持續關注並且協助的部分，我們也終於等到幼教法即將進行修法，但我們看到裡面仍有非常多的部分，需要進行比較密切地討論。首先我們看到的是，以當時何嘉仁發生的案件來看，在現行法的比較上，如果幼兒園涉案的老師，他會違反兒少權法第四十九條，被裁處6萬到60萬元，但園所的負責人卻沒有相對應的處分，只能依照幼教法第五十一條的第二款以違反衛生保健之強制規定或教保活動課程之禁止規定，希望他能夠限期改善。在幼兒園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難道幼兒園的園長沒有督導的責任嗎？沒有監督及管理的責任嗎？"],["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跟委員報告，當然負責人或教保服務人員，其實就是幼兒園中重要的執行者，尤其是負責人，本身當然對於園所應該負最大的責任。委員所指教在負責人的部分，在這次的草案中也有對這方面課責。"],["王委員婉諭：可以說明清楚嗎？因為我們其實沒有看到有相對應的修法。"],["潘部長文忠：我請署長跟您報告一下細節的內容。"],["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彭署長說明。"],["彭署長富源：委員所提的這一塊，因為涉及到負責人的部分，剛才部長有談到，廣義上他有經營園所的責任，委員看到實際的條文，可能希望我們更具體地把他的責任落實出來。"],["王委員婉諭：是，沒有錯。"],["彭署長富源：是不是在下午我們修法的時候，相關的文字我們再請委員指教，好不好？"],["王委員婉諭：我們現在給你們做個參考，如果我們以幼兒園和托嬰中心來比較，下面兩列是托嬰中心的部分，不論是對涉案人員或負責人其實都有明確的規範，但我們不能理解的是，既然托嬰中心有這樣的規範，為什麼幼兒園不用比照辦理？"],["潘部長文忠：委員，如果有些條文文字有疑慮，可再斟酌。"],["王委員婉諭：所以部長認同應該要有相對應的處置態度嗎？幼兒園和托嬰中心應該是相對等的，因為都是學齡前的幼兒，其實都是非常脆弱的。"],["潘部長文忠：委員，關於文字的部分，因為這一次整個目標、方向都一致……"],["王委員婉諭：好，我們希望能夠朝這個方向。"],["潘部長文忠：所以在落實方面，不論是文字或法條上該怎麼做整理，我想在審議條文時再請委員指教。"],["王委員婉諭：好，這部分我們希望能夠一起來討論，原因在於我們沒有辦法理解為什麼幼兒園和托嬰中心有這樣的差異，以及幼兒園內老師和負責人的差異？","其次，在這些兒虐受傷的案件當中，我們持續看到調查程序有幾大缺失：第一個是家長的陳述權不足，很多情況是在調查的過程當中，其實學生本人或家長完全沒有被約談，即使有被約談，有的甚至限他5分鐘、3分鐘內要發表完他的意見及其遇到的狀況，我們覺得這非常不重視當事學生及家長的聲音。第二個是調查委員中沒有具有兒童權利專業的專家學者，所以往往在認定上，覺得他是不是對學生來說是一個不正常的管教問題或是凌虐或是體罰的情況下，其實都有失偏頗。第三個是這些備案的家長們，當他調查結束之後，當事孩童及家長也沒有辦法收到調查決議的報告內容。其實這部分我們過去曾向部長請教過，當時您承諾至少調查報告的內容應該要讓家長知道調查過程，但因為當時還沒進行修法，所以先用了教保服務機構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注意事項來進行提點，但畢竟這只是一個行政措施，並沒有強制的性質，當初是因為還沒有修法，所以先用這部分來補足，因為我也認同應該即刻來進行，不需要等到修法。而現在我們要來修法了，但是在這次的修法版本中卻仍然沒有看到。"],["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原來委員在關切，我們也覺得雖然當時還沒修法，但是不太可能完完全全等到修法才執行，所以我們在去年5月有公布委員所提到的注意事項。"],["王委員婉諭：是，但它只是內部規範。"],["潘部長文忠：我也跟委員報告，現在法還有兩個層次，一個當然就是母法的部分，另外一個會在施行細則，一般施行細則是會再更細，但這樣的方向是不會變，這一次包含樣態還有我們在講的……"],["王委員婉諭：我們想要請教的是，如果不是在法條裡面給予明確規範的情況下，家長還是拿不到報告的話，我們能怎麼做？其實那強度是有差異的。"],["潘部長文忠：因為原來這個注意事項的位階一定是最低，那時候是緊急制訂，希望至少讓縣市在執行或受理這些案件時能夠有個依據。以目前來講，現在這兩個條例已經送到大院，即將進入審查，其中粗略的部分會在母法規範，細的部分會在後面的施行細則規範。"],["王委員婉諭：我們目前在母法中也沒有看到，所以我們很希望能夠具體來做討論。"],["潘部長文忠：因為母法比較沒有辦法鉅細靡遺地類似授權辦法裡寫得這麼細，所以在條文審查時，因為大家對這個目標、精神是一致的，只是繁細的程度到底要落在……"],["王委員婉諭：瞭解，所以這部分也請部長能夠考慮時代力量的版本，我們已經把它列進去，其實我覺得很明確，既然大家的方向都相同，就應該讓它有一些強制力，而不是只有勸導，或是希望能夠透過行政的部分讓它朝這個方向努力而已，我覺得這是一個最基本、最起碼的要求，因為這些事件都已經是發生且進行調查了，我們只是要個調查報告，卻都是難上加難，這其實讓大家非常沒有辦法接受。","其次，我們覺得調查成員當中，其實都沒有辦法進行完善的調查程序，對於受傷遭受到身心暴力事件的部分，我們一直認為應該要有更細緻的規範、調查程序，讓受害者及學生們能夠獲得當事人的地位，得以陳述事件的發生，並且獲得一個完整的報告，如果對於處理結果不滿意，也應該要有救濟的程序。其實性別平等教育法中是有相對完善調查這些案件的部分，所以我們也認為在幼照法中也應該要有類似機制，也就是說，在這個調查結果當中，調查小組應該負有保密的義務，也應該要賦予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充分表達的權利，以及明定調查報告要給申訴人，還有救濟的管道，同時調查委員應該要具備幼兒心理知能或是相關的專業人才，原因就在於，我們在調查結果當中看到，過去有太多案件甚至是再次讓這些孩子及家長們受到二次、三次的傷害，我覺得這部分的專業知能非常重要，這與當初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概念其實是一樣的。"],["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委員上次質詢時有特別再提醒關於性平法適用的部分，我在部內討論時也有特別提出這個議題。我們大的方向應該會參考性平的處理原則，但是幼兒園本身比較沒有辦法像學校那種規模和組成，所以我們也會依照性平法的精神再研訂有關幼兒園可適用的方式。"],["王委員婉諭：但是我們在這次的修正草案中也沒有看到相關的……"],["潘部長文忠：因為上次母法已經送出，它是有的，只是在斟酌這方面，因為要完完全全比照性平法所適用的各級學校，幼兒園在組成上沒有辦法完全參照，但是對於性平的調查等相關重點，我們會參照性平法的作法。"],["王委員婉諭：好，瞭解，這方面必須要持續來做努力。","最後一個部分，像這些事件發生的時候，其實家長們一定會選擇讓受到傷害的小孩離開園所，又或者是其他園所一旦因重大違規事件而必須要停辦或停止招生的情況下，也應該要來比照辦理。而我們看到非常奇怪的現象是，如果幼兒園超收，依照現行法，幼兒園收取的費用應該返還給父母和監護人；但如果幼兒園發生重大兒虐案件，或是因重大違規而受到停辦或廢止，這其實已經是很嚴重的樣態，卻沒有相關的退費機制，通常必須要依照契約的方式來依循一般收退費標準，而超過入學8個星期以上者就不給予退費。部長可以想像，如果這個幼兒園發生很嚴重的違規事件、兒虐事件而導致停辦、停招，孩童要轉學，但卻沒有辦法退回相關的費用，您認為這樣合理嗎？"],["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特殊事件是否適用一般退費定下來的相關規則，對於這種類似事項，我們可以來做討論。但我也跟委員報告，現在園所收費的方式比較不是按月收費，對於人事費用等部分，他們也是長期地去支應，而委員特別關心的是，如果他發生類似這種特殊的事項……"],["王委員婉諭：就是重大案件以及嚴重違規的情況下。"],["潘部長文忠：這方面要怎麼設計？也許在條文審查時我們可以做討論，但是一般性的還是要考量到園所運作的常態。"],["王委員婉諭：同意，所以我們只針對因重大兒虐案件而導致停辦或廢止設置的部分，這其實已經非常嚴重才會到停辦或廢止的情況。"],["潘部長文忠：這個部分要怎麼設計，也許在條文審查時可以再做討論。"],["王委員婉諭：好。最後，這些案件發生之後，過去的情況甚至會來抹黑當事人的家長，以我們之前曾經處理過的竹東幼兒園為例，這是發生在一個單親家庭和他的小孩身上，其對應到的老師是一名外籍老師，當時的情況是，學校的說法變成好像是這名單親媽媽要來威脅學校，讓其他家長都有這樣錯誤的認知。當然社會處相關的懲處案件和調查結果都已經出來了，但我們也可以理解到，其他家長其實很難會自己去上社會處或社會局的網站查詢，所以我們認為在法規上應該要明定，當教保服務機構發生重大違規事項，且調查完畢也進行懲處之後，應該要辦一個說明會跟該園其他師生做清楚地說明，而不是讓受害的家長們再次遭到抹黑，也讓其他家長沒有知的權利。"],["潘部長文忠：我知道委員有提到要周知等等的問題，對於這部分，形式上可能要再做討論，因為本來是好意，我也很擔心我們原來蒐集的相關資訊，因為這裡面也涉及到幼兒園被允許蒐集個別家長的相關個人資料等的問題，所以在處理上，確實……"],["王委員婉諭：我認為這沒有違反到個資的問題，我有看到你們的回覆提到可能會有個資的疑慮。"],["潘部長文忠：在分際上，我們再來做拿捏。"],["王委員婉諭：但其實現在相關調查的案件都會公布在社會局或社會處的網站上，只是沒有讓該園的家長們知道而已，就像我說的，其他家長很難時不時地上社會局處的網站去查詢，所以我覺得把這樣的資訊再次公開讓家長知道是有必要的，也請部長一起納入考量。"],["主席：因為時間的關係，謝謝王婉諭委員的質詢，相關資料也請教育部要再和王委員辦公室好好、充分地討論。","請張委員育美發言。"]],"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2","agenda_lcidc_ids":["11162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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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56","影片長度":"00:08:54","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34,"end_time":"2022-04-18T11:57:56+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49:0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26,"blocks":[["莊委員競程：（11時49分）部長好。教育部上週二宣布放寬停課標準，全校三分之一或十班以上的班級有確診者才要全校停課，外界好奇上述的這些標準怎麼來的，部長也有說明，是因為中大型學校占全國高中以下學校總數三分之一嘛！如果以一校平均三十班計算，三分之一就是十班嘛！在經過與指揮中心討論，並徵詢專家的意見，最後與各縣市溝通後才訂定上述的標準。家長反應當然會比較激動一點，我覺得這是人之常情，請部長一定要多做溝通，並且儘量將這些防疫的規定及要件說明清楚。","防疫其實最怕多頭馬車，我們一定要盡全力讓大家可以釋疑，有幾個問題要就教部長。教育部經過跟指揮中心及各縣市溝通並宣布標準之後，仍有許多縣市表示不願跟進，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問題？因為12歲以下的學童尚未施打任何一劑疫苗，所以會引發國小家長的恐慌及不滿，批評新的停課標準太寬鬆，教育部的臉書也遭到留言洗版，批評部長這樣的作法是不管孩子的死活。部長，能不能針對12歲以下的兒童在相關評估、考量及審核之後，說明教育部為何做這樣決定的理由？"],["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這並不是寬跟鬆的概念，而是整體以比較精準及合宜的方式，意思是在班上如果有一個確診的案例，以目前防疫來講，緊密接觸者是一個非常重大的關鍵，按照這樣的方式來看，都是比較希望能夠以精準的方式，例如一個大型學校有60班，只因為兩個班級有案例，在過去是全校都要停課，其實也影響到非常多家長，可能隨時都要等著回家去照顧小孩。"],["莊委員競程：當然過去嚴格的標準，家長也覺得太嚴，隨時都要停課，但現在他們又說太鬆。當然這樣的考量教育部要說明清楚其理由，我想小朋友在學校的互動跟大人的社交互動是不太一樣，小朋友是不是會在下課之後，到操場亂跑、到其他班這樣接觸，對小朋友做疫調，像以一年級、二年級來說，你很難疫調出他真正的接觸者是誰，考量以班級為單位的理由，我想教育部必須要充分跟家長說明清楚，他們才比較不會恐慌。"],["潘部長文忠：是，我也跟委員補充報告，像這次我們的指引，尤其應該說高中以下，因為各縣市其實對國中以上的規範大家都是一致的，只有對小學以下或幼兒園的部分比較希望他們將標準能加嚴等等。這次在幾個縣市中，多數都是規模比較小的農業縣市，當然他們有自己的考量，後來教育部也跟他們說明，他們很多都是6班以下的學校，事實上6班以下的小學占的比例也相當高，尤其像雲林等等縣市，僅6班，事實上三分之一就是2班，跟原來的規定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差異。我們有解釋給他們聽，只有告訴他們當有都會型的學校，像斗六有些學校規模比較大的，你們可能要斟酌一下，這個也是另外一個問題。","這部分教育部也持續跟縣市溝通，當然也會尊重縣市，如果他們覺得小學以下有需要比較嚴格的規定，但必須要有配套的部分，教育部其實也尊重，因為大家的目標都是一樣，同時考量學生防疫健康的問題，也考量到家長相關照顧等等的問題，我想在這一次的停課指引公布後，教育部也會密切跟縣市持續討論，如果他們有一些特別的考量，教育部是會支持的。"],["莊委員競程：是，我們有很多的統計跟計算，其實都很不容易讓家長可以釋懷，特別是在孩子相關的事情上，家長不會在意說萬分之一或百萬分之一的染疫機率，或是怎麼樣的重症機率，家長會在意的是自己的孩子有沒有風險，還有他的孩子是不是就是那個「之一」，他們會擔心的是這個。","昨天食藥署也核准了Moderna的EUA，開放6到11歲的兒童施打疫苗，也就是國小學齡兒童可以施打，這也是許多家長之前最關心的部分，但是參酌其他國家的作法跟資料的結果，多半都是施打與否意見各半，最終的結果是交由家長去做決定。舉例來說，美國中部的愛荷華州雖然開放施打，但是家長擔憂疫苗的副作用，5到11歲兒童疫苗的施打率只有25%，小朋友施打疫苗與否的問題與政策開放與否其實沒有太大關係，而是家長的意願及相關資訊宣導的問題。最後這些衛教宣導的相關作業，一樣都會落在校園，教育部是否有與指揮中心討論過相關的作業問題，因為如果施打意願比例不高的話，例如像美國愛荷華州這樣子，對我們的群體防疫沒有太大的效果，所以教育部跟指揮中心是不是會滾動式的進行政策性討論？"],["潘部長文忠：尤其是對小小朋友，父母真的都很關心也很擔心，在這方面我們會參照過去12到17歲青少年施打BNT的模式，製作非常清楚的疫苗施打應注意事項及可能出現的身體反應等，如實地讓家長充分瞭解，一定要在家長同意之後，才開始會到學校去做集體施打的動作。"],["莊委員競程：我剛剛在樓上也質詢過衛福部，我有請衛福部把所有兒童打疫苗父母親的反映……"],["潘部長文忠：這一定，我們對家長不應該有任何的隱瞞。"],["莊委員競程：一定要跟教育部進行橫向溝通，所有資訊要讓家長非常、非常地清楚。以色列有做過一份家戶研究，從2021年1月到9月間評估父母接種BNT疫苗對於家庭內兒童保護的效果，結果顯示針對Alpha跟Delta病毒，直接效益分別是94.4%點及86.3%；如果父母其中一位施打疫苗的間接效益是26%及20.8%；如果雙親都接種疫苗的間接效益是71.7%及58.1%。所以顯示出父母打疫苗可以有效降低孩童染疫的風險。請問教育部有沒有做過類似的家戶統計？在放寬校園停課標準之前，你們是不是應該作出更多學童染疫的風險研究？如果沒有，其實現在國際上的研究相對也比較少，在沒有太多研究可以佐證的情況之下，教育部如何準確地修正相關的停課標準跟防疫措施的變更？另外，除了孩童疫苗施打的宣導之外，也要跟家長宣導家長施打疫苗，其實對孩童就有保護的作用，我想應該同步地把這些資訊進行整合。"],["潘部長文忠：這部分謝謝委員的指教，我想教育部跟衛福部在這方面都會一直不斷地讓家長更加瞭解，除了擔心小朋友之外，自己本身能夠達到好的防護力，也是保護小小孩的重要作法之一。"],["莊委員競程：是啊！"],["潘部長文忠：所以我們也希望再提高成人的施打率，我想這對小朋友的保護還是有非常大的效益。"],["莊委員競程：是啦！最後還是要苦口婆心說，疫情期間大家還是要提高警覺，希望大家都可以平安度過，謝謝部長。"],["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2","agenda_lcidc_ids":["11162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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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33","影片長度":"00:09:47","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2,"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5-36-12","title":"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87,"end_time":"2022-04-18T12:25:33+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15:4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33,"blocks":[["高委員嘉瑜：（12時15分）謝謝主席。請教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次長，有關書記官權益的問題。其實之前蔡清祥部長曾經說，為了要減輕檢察官的工作負擔，將修法讓書記官擔任檢察官的助理，此話一出當然就引起書記官的反彈及譁然。我想在座都知道，書記官目前的工作量非常的繁重，而且已經出現大量離退，甚至新人也放棄報到。在網路上也有新聞，就是錄取率超高，但是考上書記官就後悔了，一堆人都被騙進去，其中以北北桃的出缺率最高，幾乎有調出、無調入啦！大家都紛紛出逃，為什麼呢？書記官的工作量沉重，大量離退，而且工作沒有得到尊重，這是最基本的。也就是說，不管是書記官或檢察官不斷出走，當時蔡清祥部長說，人生不是用金錢來衡量，但是問題就在實際上，這些工作負擔造成書記官變成檢察官的私人助理。如果檢察官的工作真的繁重，那也造成出走潮的話，應該針對人力不足部分去研議擴編檢察事務官，或是檢察長職涯的6年年限應該要確實來加速優秀人員的晉升及流動。","在網路上，大家都知道有這個「靠北書記官」，裡面特別提到部分法官、檢察官公私不分，把書記官當成是私人助理，甚至還要幫忙接送小孩。有書記官就問長官，我這樣的工作內容是可以的嗎？算不算是職場霸凌等！確實也是如此，就是書記官要做的工作非常繁重，其中很重要的一個是保管卷宗，但是也曾經發生因為法官要這個書記官調閱私人的自律卷宗，結果還將這個卷宗遺失，變成書記官的長官要求書記官自己要負責揹黑鍋。就因種種這些對書記官不公平的霸凌案件，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反正有功都是上面的，但是有過是書記官要來承擔，所以我們就要問到底書記官的工作內容是什麼？幫忙接送小孩、調卷宗、保管等，這些都由書記官來承擔。我們也有去瞭解，相關規定提到書記官辦理長官交辦事項，容有彈性處理以因應各種狀況之必要，而長官交辦事項這種模糊概括授權的一個名詞，就變成書記官要概括處理所有的事情，這樣對書記官公平嗎？也難怪書記官要紛紛出逃。這部分的現象先請教司法院秘書長，對於書記官現在所接受到的，不管是霸凌或是完全沒有申訴機制及工作內容包羅萬象等，並變相成為法官助理的狀況，我們有什麼樣的措施去改進呢？"],["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六條就規定公務人員的長官或主管，對於公務人員不得做違法的工作指示，也不得以強暴、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公務人員為非法之行為。因此法官交辦書記官的事項，如果以普通法院的地方法院為例，這是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第七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四款所定，即其他依法令應由書記官辦理及長官交辦事項的……"],["高委員嘉瑜：所以長官交辦事項的內容和範圍到底是什麼？"],["林秘書長輝煌：是要依法令執行職務的事項為限，如果書記官認為法官交辦的事務不是依法令的事項，可以依公務人員服務法第二項但書的規定隨時提出意見，而且如果他認為法官的命令有違反情事、法律或命令，也沒有服從的義務。"],["高委員嘉瑜：我們瞭解他可以依照公服法提出申訴，但是因為檢舉期間他和被檢舉者還是有上下從屬的關係，其實這對書記官來講也是不公平的，你的長官隨時都在監控你，如果你對他提出檢舉，只是更加速被霸凌，所以我們要求要建立法官、檢察官藉勢霸凌的防堵機制，其中包括要有申訴機制，一經申訴應該立刻調查，並且要求在期限內完成。如果與法官或檢察官之間有指揮監督關係者，也應該先暫停指揮監督關係，直到調查釐清，應在期限內趕快釐清。調查小組的成員應由非主管職的書記官占半數以上，否則官官相護，調查報告也應該要讓雙方都知道，此外，處置情形應該陳報司法院和法務部，以避免書記長官漠視現在霸凌的現象，卻甩鍋給基層書記官的狀況。這也是應該要去改進的部分，為什麼現在大家覺得考上書記官就好像選錯了一樣，這其實非常重要。","關於剛剛所說的卷宗保管檢核機制，所有收到的卷宗都應該當場清點簽收，簽收者要負保管責任，否則其實卷宗都是法官帶回家，結果最後卻是書記官要負責，對於書記官也非常的不公平，就這部分有沒有辦法檢討改進呢？請司法院秘書長回答一下。"],["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委員剛剛指示的，我們會帶回去研議。"],["高委員嘉瑜：法務部呢？"],["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蔡次長碧仲：謝謝委員給我們機會，我藉這個機會特別跟委員報告，當時部長是在禮拜三下午的記者聯誼會，他只是建議我們除了檢察官以外，還要有一個助理檢察官，檢察官、助理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再來是書記官。但是部長認為我們的書記官很辛苦，如果能夠強化書記官的工作職能，將來可以提升他的職位，並不是加重工作負擔，也就是讓……"],["高委員嘉瑜：提升他的職位和新資待遇，並不是加重他的工作內容，是這樣嗎？"],["蔡次長碧仲：對，不是這樣，那是誤解了，所以特別藉這個機會說明。"],["高委員嘉瑜：現在因為人力的關係，書記官的工作確實非常繁重，如果檢察官確實有檢察事務官之需求，需要能夠增加人力、預算等等，也希望法務部能夠提出。"],["蔡次長碧仲：對，就是這樣。"],["高委員嘉瑜：如果認為書記官現在的工作內容與薪資顯不相符，要提升他們的待遇，當然也很好，但是也應該要提出來。"],["蔡次長碧仲：書記官的工作屬於記錄性的，這是比較繁瑣的，書記官也有分三等、四等，如果他有這個機會能夠進階，檢察官助理並不一定要再去記錄，那不一樣，檢察官助理形同類似助理檢察官的位階，但這只是部長的研議。"],["高委員嘉瑜：同時薪資也會上升？"],["蔡次長碧仲：薪資當然一定會提高。這是當時部長的好意，為什麼要去增設一個助理檢察官，為什麼不從內部……"],["高委員嘉瑜：對於書記官的工作內容，或是現在往往成為法官或檢察官的助理，甚至監督、申訴的機制不全的部分，也希望法務部和司法院都應該要去做整體的考量。"],["蔡次長碧仲：好。"],["高委員嘉瑜：我有接到一個陳情……"],["主席：提醒高委員質詢的時間。"],["高委員嘉瑜：屏東地院家事庭書記官所接受的平均案量，非訟事件平均是1.13股，非訟案量大概是72件，但是有一位書記官接手的股數是2股，而且經手的案件高達561件，案量超過平均8倍，非常多，甚至在去年一整年經手了2,812件。像這樣勞逸不均，而且工作量負擔非常大的情況，司法院是不是有去瞭解呢？這個陳情你們知道嗎？"],["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這個我們在處理中。"],["高委員嘉瑜：我們也瞭解，陳情人提到你們處理中就是把他調到另外一個地方，對於這個書記官來講，他變成要搬新家，還要找地方等等，書記官也覺得這樣的分派方式其實造成很大的負擔，可是你們的處理方式卻是把他調到別的地方法院，對他來講也不公平，好像要把他調到屏東潮州地院，他認為對他來講並沒有解決問題。我希望司法院能夠正視書記官現在所面臨的案量負擔過重，但是你們卻沒有一個處理方式的現狀，好不好？謝謝主席，不好意思！"],["主席：有關書記官負擔過重的狀況，我們在上次輪班公務員的公聽會當中，也有代表來這邊作出說明，請司法單位加強重視。","請孔委員文吉發言。（不在場）孔委員不在場。","請洪委員孟楷發言。"]],"agenda":{"page_end":270,"meet_id":"委員會-10-5-36-12","speakers":["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鄭運鵬","黃世杰","費鴻泰","林德福","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高嘉瑜","洪孟楷","周春米","劉建國"],"page_start":219,"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103","agenda_lcidc_ids":["1116103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n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6103_00017"}}},{"id":"138288","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88","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5ab1b066a5333d9d366c50efe3cead09413030b6a5b13eb64a3685e9cc37c4ee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江永昌","委員發言時間":"12: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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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s跟Fractional.art上面所賣的這些都不一樣。你用智慧合約ERC-721、或是智慧合約ERC-20或ERC-1155的碎片化，都會有不同的樣態。美國證監會被報導，今年3月3日會對非法的加密代幣進行檢討，加密資產媒體CoinDesk也說碎片化會是一個探詢的重點，所以我一再地提醒。行政院院長在總質詢的時候被人家問到，NFT的主管單位一個月之內要訂出來，事實上NFT有不同的樣態，我只是再三地提醒，因為不知道你們功課做得怎麼樣。不是說NFT的主管單位是哪一個機關，因為到時候你們就要說出來了，其實它的智慧合約不同，並不是很簡單地分給一個主管機關就好。"],["黃主任委員天牧：它的確不是一個主管機關的問題，而是這個東西到底是一個可能發展的產業，還是一個泡沫，可能都要討論。"],["江委員永昌：所以前者洗錢防制、後者監理，我們要更細緻地把它區分。"],["黃主任委員天牧：我瞭解，謝謝委員。"],["江委員永昌：然後研究我們的作法。"],["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謝謝委員提醒。"],["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不在場）孔委員不在場。","請蔡委員易餘發言。"]],"agenda":{"page_end":66,"meet_id":"委員會-10-5-20-11","speakers":["沈發惠","林德福","郭國文","吳秉叡","賴士葆","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費鴻泰","羅明才","高嘉瑜","張其祿","游毓蘭","曾銘宗","陳椒華","洪孟楷","江永昌","蔡易餘","邱顯智","余天","邱志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n告，並備質詢；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n定事項辦法」案","agenda_id":"1116002_00001"}}},{"id":"138287","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87","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a0828b4ba2e839fe366c50efe3cead09413030b6a5b13eb6d6989c2027b9690b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洪孟楷","委員發言時間":"1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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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27","影片長度":"00:07:56","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n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案。\n【4月18日及20日兩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20],"id":"委員會-10-5-20-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476,"end_time":"2022-04-18T12:15:27+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07:31+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841,"blocks":[["洪委員孟楷：（12時7分）主委好。之前也有委員關心過現在BTM氾濫的狀況，而最近媒體也有報導BTM，它的標題是「一次匯200萬元免認證！BTM金流難查，恐成詐騙溫床」，之前您答復相關委員質詢時也有講到，詐騙沒有分哪一個主管機關，大家都要去做管制。請教主委，針對BTM你們有說要去確認，要在4月底以前登記，目前你們有沒有掌握全臺到底有多少業者？"],["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有，大概有二十幾家業者。"],["洪委員孟楷：二十幾家業者？"],["黃主任委員天牧：不是，二十幾台。"],["洪委員孟楷：25台。"],["黃主任委員天牧：對，25台。"],["洪委員孟楷：但是有幾個業者？"],["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請局長跟您說明。"],["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莊局長說明。"],["莊局長琇媛：報告委員，我們目前掌握有4個業者，已經發函給他們，其他的部分我們有跨部會合作，請其他部會提供給我們。"],["洪委員孟楷：如果這個業者覺得現在沒有相關明文法令規定，在4月底以前他沒有來登記、沒有來配合，你們有什麼樣的處置措施？"],["莊局長琇媛：如果他沒有來登記的話，我們會視他為違反規定，所以我們……"],["洪委員孟楷：違反哪個規定？"],["莊局長琇媛：違反洗防法的規定，可處50萬元到1,000萬元的罰金。"],["洪委員孟楷：現在洗防法有明文規定，而且銀行業者都是要先登記，可是BTM的狀況比較不一樣，業者其實已經在進行業務了，但之前都沒有做登記，現在是趕快亡羊補牢的概念。如果登記之後，你們會限制相關的金流嗎？譬如像洗防法就有50萬元的上限，那針對BTM的部分，您的目標跟預期的管理想法會是怎麼樣？"],["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先瞭解這些業者的經營模式，然後再做一個規範，這個跨部會都有在做討論。"],["洪委員孟楷：目前你們有沒有接獲利用BTM詐騙的案例？"],["黃主任委員天牧：我這邊沒有接收到。"],["洪委員孟楷：金管會沒有接收到？"],["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沒有接到。"],["洪委員孟楷：局長，請問現在有哪些跨部會在做討論？"],["莊局長琇媛：跨部會的話應該還包括警政署。"],["洪委員孟楷：主責機關會是誰？"],["莊局長琇媛：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也都有，詐騙的部分主要應該還是屬於這兩個單位。"],["洪委員孟楷：詐騙是他們負責，但是業者的管理呢？"],["莊局長琇媛：有關業者的管理，洗錢防制的部分是金管會的權責。"],["洪委員孟楷：所以如果業者配合的話，原則上是金管會會把現有的這4家業者納入管理、輔導合法，是不是？"],["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的。"],["洪委員孟楷：好。主委預計什麼時候可以做確認？4月底以前可以完成嗎？"],["黃主任委員天牧：4月底可以。"],["洪委員孟楷：另外，一樣是有關於國人也很關心的詐騙，我們一直有聽說一個詐騙的手法，本席在上個禮拜又接到陳情，他在網路上購買東西之後，不知道為何個資洩漏出去，就接到詐騙的釣魚信件，讓他按回覆，結果他輸入信用卡的相關資料並按下回覆，他的戶頭就被轉出四萬多元。這個民眾是這樣講，他說他第一時間按回覆完之後才想到這是詐騙，所以馬上打電話給銀行，但銀行告訴他不能終止這個付款。因為他已經回覆，已經同意了，所以不能終止把這四萬多塊匯出去，要等到他確認這個是詐騙、要去報警等等，才能要銀行終止，有沒有這樣的現象？"],["黃主任委員天牧：是不是請局長說明？"],["莊局長琇媛：這個要分他到底是屬於帳戶匯錢出去還是用信用卡。"],["洪委員孟楷：信用卡。"],["莊局長琇媛：如果是信用卡的話，他跟發卡銀行主張這筆不是他刷的，所以他不用付這筆款項。"],["洪委員孟楷：對，但是發卡銀行的客服回覆他，因為他已經按確認了，他同意了，所以沒有辦法終止這一筆費用，他要去報警、要去報案，要把相關的資料全部走完，所以發卡銀行就不理他。為什麼我會提出來？因為現在詐騙很猖獗，尤其是疫情期間，大家都用網路購物，購物完之後個資洩漏，接到釣魚信件，我相信大家都時有所聞。","本席現在要討論的是，當一個消費者發覺這種狀況，即便是他當下缺乏警覺按下回覆，因為現在的信件都做得很精美，但是當他按下去之後馬上想到這個是詐騙。他有警覺了，主動告知發卡銀行這筆費用不是他同意的，這個是屬於詐騙，這樣有沒有相關機制可以啟動？而不是銀行講說：抱歉，你要去報案。走了一圈，結果銀行好像一推二五六一樣。金管會或是相關單位有沒有針對這類的情況進行處理？我相信這絕對不是個案。"],["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應該就是爭議款處理，我想這個應該有現有機制可以處理，請局長再補充一下。"],["莊局長琇媛：報告委員，刷卡的民眾第一個可以先跟銀行主張這個是爭議款，後續如果銀行需要一些資料的話，也可以請民眾趕快去報警。我覺得雙方……"],["洪委員孟楷：還是要報警，他沒有辦法直接止付。局長、主委，我相信這不是一個完美的世界，詐騙還是存在，但是我們能夠做的是墊高詐騙的成本，讓詐騙集團很難騙到，他要用很多方法才有可能騙到，無形當中詐騙就不會那麼猖獗。一樣的道理，針對臺灣的民眾、針對銀行端的部分是不是能夠去輔導？或是像剛剛您講的，有爭議款的機制，你們能夠更明確地告訴國人，如果未來遇到這樣狀況，在多久時間內可以主張這是爭議款、能夠有什麼樣的流程可以走，而不是發卡銀行的客服一推二五六，還是要民眾去報警，然後就繞了一大圈。其實他在一秒鐘後，就已經想到這個是詐騙。主委，能夠做什麼樣的處理？"],["黃主任委員天牧：我也承認有的時候客服回答的答案不見得一定是完全合適的，既然委員那麼關心，我們會強化這方面對發卡機構的宣導。"],["洪委員孟楷：是不是發函到各發卡銀行的客服，告訴他們這個部分的處理機制，展現金管會的態度？"],["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找公會瞭解這些態樣，統一給持卡人一些警訊。"],["洪委員孟楷：好，我們更努力一起來防制詐騙，謝謝主委。"],["主席：請江委員永昌發言。"]],"agenda":{"page_end":66,"meet_id":"委員會-10-5-20-11","speakers":["沈發惠","林德福","郭國文","吳秉叡","賴士葆","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費鴻泰","羅明才","高嘉瑜","張其祿","游毓蘭","曾銘宗","陳椒華","洪孟楷","江永昌","蔡易餘","邱顯智","余天","邱志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n告，並備質詢；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n定事項辦法」案","agenda_id":"1116002_00001"}}},{"id":"138286","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86","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532ceaf28d7ce5538e452d52ef4c0f04413030b6a5b13eb68974e5e652c6c4c9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邱顯智","委員發言時間":"1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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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15","影片長度":"00:10:13","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2,"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5-36-12","title":"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13,"end_time":"2022-04-18T12:15:15+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05:0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05,"blocks":[["邱委員顯智：（12時5分）主席，首先請蔡次長。次長好。如何提升犯罪偵查的能力，這一點大家都非常重視，今天在場的有調查局王局長、刑事局黃局長，因為犯罪集團的犯罪手法日新月異，我之前也參訪過刑事局，比如像毒品就有五花八門，甚至隨著科技在進展。犯罪集團不管是詐欺、毒品，或是各類走私等等之類，在這個情況之下，大家都非常擔心，到底如何提升我們的犯罪偵查能力。不管是法務部、不管是調查局、不管是刑事局，其實說來說去，應該沒有什麼「撇步」。第一個，就是能量有限，你們不是無窮盡的，所以應該減輕這些無益案件的負擔，不要讓我們的檢察官、我們的調查員、我們的警察累得半死，然後辦一些無意義、無益負擔的案件，而使他們一整天從早忙到晚。第二個部分，當然就是科偵的部分，因為犯罪手法日新月異，所以偵查的手段也必須隨著科技發展，不能人家在開跑車，我們還在拉馬車，那會永遠都跟不上啦！","我的第一個問題想請教次長，就是科技偵查法的立法進度？有關科偵法的部分，之前法務部曾經提出來，現在到底要繼續推，還有立法的狀況又是怎麼樣？有一些像是GPS，如果沒有立法的話，大家都很清楚，事實上還是持續在做嘛！有一些應該是法官要保留的就應該要法官保留，因為上次推出來的結果，許多專家學者、非政府NGO等等，大家都有相關的疑慮，到底法務部現在的態度是什麼？"],["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蔡次長碧仲：謝謝委員，本部在109年9月就提出草案，誠如委員所說，當時外界提供很多的修正建議，我們都持續蒐集各界專家學者的意見與外國的立法例，並擬提研究計畫深入研議，朝加強法官保留的密度，還有提高發動科技偵查相關作為的門檻，以使人民的隱私權及秘密通訊權之保障更周全。"],["邱委員顯智：次長，所以要繼續推嗎？"],["蔡次長碧仲：要繼續推。"],["邱委員顯智：王局長，這有需要繼續推，調查局的立場呢？"],["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俊力：跟委員報告，科技偵查法對我們辦案上來講，現在已經到刻不容緩的程度，我們會大力支持法務部向大院來陳報……"],["邱委員顯智：刻不容緩，有需要嘛！刑事局黃局長呢？"],["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黃局長說明。"],["黃局長嘉祿：一樣，一定要推。"],["邱委員顯智：次長，我再請教，現在應該可以將它列為優先法案，並儘速研擬修法嗎？"],["蔡次長碧仲：我們一定朝這個方向來努力。"],["邱委員顯智：因為上一次的經驗就如同剛剛講的，我們建議在研擬及草擬的階段就應該要讓專家學者，即刑事訴訟法的專家、各式國際人權公約的專家與非政府組織參與，然後能夠容納不同的意見，而且事先就應該去溝通協調。"],["蔡次長碧仲：本來就應該要這樣，否則到時候大家又有一些意見。"],["邱委員顯智：第二個，就是不必要負擔的部分，因為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就有提到，妨害名譽基於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保障，避免以刑逼民，所以希望能夠朝向除罪化的方向去努力嘛！但是在2019年9月27日法務部刑法研修會的修正小組卻決議妨害名譽罪不進行除罪，就這部分的話，我們主張如果涉及到毀謗，或者是強暴、公然侮辱的部分，也許還有討論的空間。但是一般的公然侮辱，我說的是一般的公然侮辱應該是沒有以刑法相繩的必要，時力黨團也提出針對普通公然侮辱、侮辱公務員、侮辱國旗、侮辱國徽及國父遺像的修正草案，就這部分的話，次長是不是可以支持一般的公然侮辱除罪化，以減輕檢警憲調大家的負擔呢？"],["蔡次長碧仲：謝謝委員，讓一些所謂的不需要、不必要，或是所謂的除罪類型，因為我們的刑法修正有一個叫刑法研修小組，也涉及到學者、各界先進，這一部分，我們一定會把委員的意見帶到，這是在2019年9月27日……"],["邱委員顯智：現在是2022年了。"],["蔡次長碧仲：再有開會的話，我們是不是把委員的寶貴意見提供給這個研修小組去參考，這部分我們一定會……"],["邱委員顯智：次長，也應該去盤點相關的部分，是不是有必要將我們檢調的偵查量能浪擲在這個地方呢？最後，就是檢警協調改善績效制度，因為績效制度涉及到一個問題，即檢警越來越繁重的案件壓力，在這上面就是一個基層檢察官決定離職之後，將他所見的問題投書到此出版的內容。你可以看到警察因為專案績效的壓力，而浮濫移送的案件，除了消耗警察自己的偵查動能之外，實質上也癱瘓了地檢署，那更不用講精緻偵查了！","如果偵查主體像上面寫的，檢察官發函到警局要求補正證據，然後要求精緻調查，得出來結果是檢察官乖一點喔！不要破壞檢警的關係。這樣就不對了，基本上，這些案件在經過辦案階段之後，如果沒有檢察官去做合法性審查只能照單全收的話，這種濫行案件的問題就會越來越嚴重。你還可以會看到，像他講的個案被草率移送到檢察官，結果變成大量的不起訴。你看2017年的數目，黃局長也看一下，2017年的青春專案，新北的警方說，好像獲得很好的績效，總共移給新北地檢署一千多件，結果一千多件裡面，幾乎九成以上到最後都是不起訴，而不起訴的理由，除了行為不構成犯罪之外，就是證據不足，所以真的非常糟糕。最後的結果是警察跟檢察官都浪擲、消耗在這樣的偵查能量上，完全都沒有實際上的意義。"],["主席：請邱委員注意時間，還有兩位委員在等。"],["邱委員顯智：基隆地院直接就講，這個績效考評制度導致基隆市警局3名員警，為了要追查績效，原本我們是說這樣的績效很好，結果變成跟線民一起假借辦案名義去侵占毒品及贓款，搞到最後連警察自己都有事，而變成這樣的績效文化，最後就墮落到甚至跟線民合作的狀況嗎？其實次長也非常清楚，整個檢察體系內部，包括檢改等改革性組織都有提出具體的改革建議。","最後一分鐘，我希望繼續推動科技偵查法的立法，但是務必在這一次應該要廣納學者專家、NGO的意見，而能夠提升犯罪偵查的動能，又能夠保障基本的人權。第二個，就是檢討必要的除罪化，不必要的不要再讓我們的檢察官浪費在這上面。第三個，希望法務部、警政署、調查局也能夠共同檢討績效制度的問題，然後要實質上提升我們的偵查效能。"],["蔡次長碧仲：謝謝委員。"],["主席：邱委員不能因為周春米委員贏得初選，就讓她在這邊等。","剛才你講的除罪化，我要提醒司法院這邊來思考，因為訴訟金字塔化，即可以思考有些輕罪的部分，在程序上給其比較嚴格，像我們剛剛講的民事簡易訴訟是輕罪以下，如果用這個方式就可以有效來處理，希望你們一併思考。","請高委員嘉瑜發言。"]],"agenda":{"page_end":270,"meet_id":"委員會-10-5-36-12","speakers":["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鄭運鵬","黃世杰","費鴻泰","林德福","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高嘉瑜","洪孟楷","周春米","劉建國"],"page_start":219,"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103","agenda_lcidc_ids":["1116103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n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6103_00017"}}},{"id":"138285","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85","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f26bf812b2fead4b7c7a70d4812158ab413030b6a5b13eb6f8f891d2cf65ac86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陳瑩","委員發言時間":"12:00:57 - 12:14:31","影片長度":"00:13:34","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814,"end_time":"2022-04-18T12:14:31+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00:57+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897,"blocks":[["陳委員瑩：（12時1分）實施酒測的狀況確實在每個地方都不一樣，像我沒有喝酒，他們不僅不讓我用儀器檢測，還把我叫下車走直線給他們看，那也是很故意，請次長再去瞭解一下彰化縣的情況。"],["主席：有可能嗎？他們看到你還會叫你酒測，這有可能嗎？"],["陳委員瑩：就是啊！","部長好，現在疫情越來越嚴峻，花東原本是最後的淨土，最近也都淪陷了，上周五中醫師全聯會理事長柯富揚在記者會上特別說明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使用公費清冠一號的狀況，在中醫師全聯會所公布的中醫醫療院所當中，花蓮和臺東總共有35家，其中花蓮有14家，臺東有21家，他們也表示願意送藥。本席的質疑是花東地形狹長，我之前已經講過很多次，從市區開車到豐濱、長濱、金峰、大武、延平等地往往要花一、兩個小時的時間，如果確診民眾想要採取中西合併治療，即便他們透過視訊的方式看過中醫，但中醫有沒有足夠的量能和人力可以送藥到偏鄉或部落，這是我比較擔心的地方，不知部長對這個部分有沒有掌握？"],["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關於這兩個部分，我想中醫必須要和藥師公會雙方一起來合作，因為路途確實很遠，如果只單由一個單位來負責，恐怕很難把這項任務做得很好。"],["陳委員瑩：因為他們沒有像我這樣跑過很多部落，他們可能不知道實際執行起來真的會很累，所以我替他們擔心。"],["陳部長時中：我會協調中醫和藥師公會雙方一起合作把這件事情做好。"],["陳委員瑩：本席希望偏鄉確診者都可以得到妥善的照顧，以臺東為例，目前縣府多位主管、議會議員、調查站及許多民眾都已經被隔離，因為過去臺東比較沒有發生這樣的狀況，所以大家都非常緊張。縣政府表示，針對新冠肺炎希望可以推動民眾普及接受中西合併診治的專案，是不是可以請衛福部全力配合臺東縣政府來推動專案？"],["陳部長時中：不能說是由我們來配合他們……"],["陳委員瑩：應該說是支持啦！"],["陳部長時中：我們全力支持臺東縣政府中西合併診治的作為。"],["陳委員瑩：不好意思，剛才是我用詞不當。","另外，有一個問題可能要請部長注意一下，目前疫情嚴峻，確診數可能會越來越多，是否確診的判定一定需要靠醫檢人員的檢驗。從疫情發生以來，一直存在一個問題，我們已經講了很久，但是到現在都還沒有解決，主要是醫檢費1,000元該怎麼分給檢驗相關人員的問題，這項爭議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解決，我想部長應該都有耳聞吧！"],["陳部長時中：但是大家都跟我說沒有問題。"],["陳委員瑩：那你就是被騙了啊！"],["陳部長時中：醫檢師公會也跟我說沒有問題，他們會處理好。"],["陳委員瑩：你被騙了！其實當中的問題很多，所以一定要留你下來聽完這項議題，你聽完這項議題之後就可以先行離開，其他的問題我問別人就好。依照新冠肺炎特別條例所訂定的補助獎勵要點，明定公費核酸檢驗費用每件至少應有1,000元分配給檢驗相關人員，有的醫院把1,000元分成七比三，其中700元給醫檢師，300元給其他檢驗人員，比如送檢體的工作人員。雖然這種問題看起來沒什麼問題，但是有些醫院卻是把1,000元全部都給醫檢師，1,000元給醫檢師之後，其他檢驗人員就提出抗議，於是醫院對其他檢驗人員說要從健保點數挪給他們。針對這種亂象，我從去年12月就接到陳情，衛福部也開了很多次會議却都沒有結果，結果你還被人家騙說都沒有問題，現在檢驗量那麼高，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之後他們罷工的話，那該怎麼辦？"],["陳部長時中：其實我每次都有詢問相關的公會領導人士，他們都說很好，他們很高興……"],["陳委員瑩：那你要回去看看是誰跟你講的，我聽到的都不一樣。"],["陳部長時中：我會再去瞭解一下相關問題。"],["陳委員瑩：現在連公立醫院的分配方式都不一樣，1,000元全部給醫檢師之後，醫院也不可能把它追回來，值班傳送檢體的檢驗人員確實是在感染風險之下工作，照理說，他們也應該得到補助才對，我們不能完全不理他們。"],["陳部長時中：對啊！基本的精神就是要補助醫檢及相關人員，有貢獻的人都應該根據專業、能力和時間來進行適當分配才對，這是我們當初……"],["陳委員瑩：沒錯，雖然要點上是這樣寫，但執行卻有問題，這和剛剛所討論的酒駕問題是一樣的，講歸講，執行狀況卻不一樣。"],["陳部長時中：這方面我會再來清楚瞭解，確實有人提到過這個問題，而我有機會碰到相關人員時都會詢問他們，但他們都說沒有問題。沒關係，我再來調查一下。"],["陳委員瑩：我也很想知道是誰告訴你的。關於用健保點數來補貼，究竟這樣合不合規定我並不是很確定，我想要講的是這個問題真的要馬上解決，總不能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或者是你們有給他們草但人家沒有拿給他們吃，請問部長可以在多久時間內解決這個問題？"],["陳部長時中：如果是個別醫院的話，我們會個別處理好。"],["陳委員瑩：是個別的醫院嗎？"],["陳部長時中：對，如果是個別醫院的問題，我們會儘快在一個禮拜之內先去處理，然後再向委員報告，至於整體的部分，請再給我們一點時間。"],["陳委員瑩：我怕人家不敢講，所以請部長要注意這個問題。","現在部長可以先行離席，剩下的問題我來請教醫管會。花蓮豐濱鄉實施科技與醫療結合計畫，不知李副執行長對這個案子有沒有印象？"],["主席：請衛福部醫管會李副執行長說明。"],["李副執行長新民：有。"],["陳委員瑩：針對這個問題，上次本席也曾提出質詢與要求，這項計畫主要是推動部落健康營造、預防及延緩老人失能，本席也有在協助推動，由於這項計畫的成果非常好，所以本席協助爭取到1,400萬元的第二期計畫經費。去年12月本席曾在此提出質詢，除了希望你們支持第二期計畫之外，還要你們評估臺灣還有哪些地方適合作為試辦點，這些事情你應該知道吧！"],["李副執行長新民：是的。"],["陳委員瑩：我想醫事司應該也知道這件事情，現在畫面上所顯示的圖表是我因應當時質詢所做的，衛福部回給我的公文主頁上寫得很清楚，我當時質詢所要求的內容是希望你們評估臺灣還有哪些地方可以作為試辦點，結果你們回給我的內容是什麼？請問醫事司劉副司長你要不要來唸一下？"],["主席：衛福部醫事司劉副司長說明。"],["劉副司長玉菁：跟委員報告，當時我們應該也有提到這項執行當中的計畫看起來是滿有成效的，但是它的基礎值所蒐集到的資料是不是可能還需要更多一點，然後我們再來擴大辦理，我記得當時我們應該有這樣的評估。"],["陳委員瑩：寫在哪裡？"],["劉副司長玉菁：我記得那時候有提到要穿戴智慧裝置，然後有一些區域內的高齡者……"],["陳委員瑩：你記得嗎？我現在把公文攤在這裡給你看，這是你們寫的公文，但就是答非所問啊！你們寫的有哪一句是針對我的要求和我的問題來回答？而且我還特別告訴醫事司這份公文這樣寫根本沒有回答我的問題，結果你們還是置之不理啊！"],["劉副司長玉菁：不好意思，我們再檢討改進，印象當中過去這個案子我們大概……"],["陳委員瑩：你不要憑印象，現在我把公文都攤在這裡，你不能只憑印象，這都是白紙黑字啊！我不知道你們回給我這份公文到底是什麼東西，竟然還擷取我質詢的資訊，請問你們除了說不好意思之外，還能做什麼？"],["劉副司長玉菁：不好意思，我必須跟委員報告，這份公文發出已經有一段時間，如果要很精準去回想內容……"],["陳委員瑩：我就是怕你們時間不夠，所以我去年12月就已經提出質詢，希望能夠給你們充分的時間，結果你們竟然回給我這樣的公文。"],["劉副司長玉菁：我記得當時大家有在討論基礎值可能要等到蒐整更多資訊的時候再來推展……"],["陳委員瑩：我不想瞭解你的印象是什麼，我只想提醒你們，花東基金6月份可能就要再送案了，距離現在只剩一個多月的時間，請問你們打算怎麼做？"],["劉副司長玉菁：針對這部分，醫福會本來就有一項計畫在推動，屆時這項計畫會在花東基金當中延續提案再繼續推動，應該是這個樣子。"],["陳委員瑩：所以是怎麼樣？"],["劉副司長玉菁：應該是醫福會會有進一步的……"],["陳委員瑩：所以你把皮球踢給他們？"],["劉副司長玉菁：不是的，這項計畫目前就是由醫福會來提案。"],["陳委員瑩：我知道是由醫福會提案，但我要求你們必須進行評估，請問你們的評估在哪裡？"],["劉副司長玉菁：針對這部分，我們回去之後再……"],["陳委員瑩：剩下一個多月的時間你們能評估出來嗎？你還說你印象中需要多一點的時間、如何又如何，然後你現在講的又是什麼？"],["劉副司長玉菁：針對這部分，我們回去之後再將進一步的評估補充提供給委員。"],["陳委員瑩：只剩一個多月的時間，你們要評估，然後要告訴我哪些……"],["劉副司長玉菁：我們會儘速把評估資料補充……"],["陳委員瑩：難道這些工作要我幫你們做好嗎？"],["劉副司長玉菁：我們回去之後會把相關資料再重新……"],["陳委員瑩：次長，你應該知道這個問題出在哪裡，麻煩你注意一下。上來備詢的官員竟然這樣回答，我也不曉得該說什麼，請你們把握最後的時間，提出試辦點的評估，請問有沒有問題？"],["劉副司長玉菁：好的。"],["陳委員瑩：謝謝。"],["主席：現在休息。","休息（13時14分）","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羅委員明才發言。（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請陳委員椒華發言。"]],"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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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28","影片長度":"00:05:17","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n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案。\n【4月18日及20日兩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20],"id":"委員會-10-5-20-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317,"end_time":"2022-04-18T12:07:28+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02:11+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822,"blocks":[["陳委員椒華：（12時2分）主委好。金管會為了防堵理專弊案，理專十誡在2019年上路，不過至今仍然陸續發生18起弊案，在今年年初理專十誡2.0上路。請問主委，對於未來再發生弊案的機率或可能性是不是有把握可以控制，還是未來我們會有理專十誡3.0或4.0呢？"],["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理專十誡只是處理資金挪用的問題，但是理專問題還有不當行銷的問題，我覺得治根之道還是在於塑造誠信文化、問責制度，還有良好的誘因機制，包括KPI、獎懲機制，這些都要一起去努力。"],["陳委員椒華：所以滾動式的檢討，未來還是可能有3.0、4.0？"],["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各公司會更警惕，但是應該還是會在制度上滾動檢討。"],["陳委員椒華：本席之所以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從實務面來看，不管是第幾誡，倒不如從制度面去定義。客戶到銀行進行理專活動，無非有三個層面，分別是業務、法務、財務。簡單的說，客戶跟理專的互動就是投資前的業務承攬，投資時的合約簽約、投資資金的交付，還有投資後的報告說明及投資獲利的發放。這些部分要更嚴謹的分工，讓整個制度面可以更嚴謹，主委同意嗎？"],["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指教的很重要，對。"],["陳委員椒華：總結就是，理財的三個獨立線，包括獨立且專責向客戶分別負責的產品業務、合約法律以及資金財務，分別設立窗口給客戶，縱然銀行可能因此必須花費更多人力成本，但可以讓客戶更安心地去跟銀行進行理財活動。本席之前也曾質詢過，甚至整個財務報告沒有蓋章、拿不出正本，這個都是業務承攬員自己包辦所有的文件所發生的問題。所以在這裡本席提出這三個獨立線，金管會是不是可以進行研究，在一個月內跟銀行業者討論，並將討論後的報告跟可行性以書面告知本席，可以嗎？"],["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提出的建議，我們會跟公會去討論，但可不可以給我們多一點時間，比方說兩個月或三個月，我們比較能夠深入去研究，可以嗎？"],["陳委員椒華：那就三個月。"],["黃主任委員天牧：好，謝謝委員。"],["陳委員椒華：有關新光金大股東、前董事長吳東進停職後仍然干涉公司事務。公司董事是扮演維持企業長久經營的角色，也代表企業對民眾的社會責任。時代力量有提出公司法的修法版本，關於如何改善公司影子董事的問題，是不是請金管會也要加緊修法的腳步？"],["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年底之前請公會訂出一個以自律規範的形式規劃的合理模式，讓大股東跟公司的負責人能夠做合理的交流，也會儘快去研究銀行法修法。"],["陳委員椒華：好，謝謝。","最後還是要請主委針對之前的TRF或是一些爭議的陳情，請金管會能夠協助，讓受害人能夠得到與銀行間合理地協調及補償。"],["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我們會在個案上儘量去瞭解。"],["陳委員椒華：好，謝謝。"],["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agenda":{"page_end":66,"meet_id":"委員會-10-5-20-11","speakers":["沈發惠","林德福","郭國文","吳秉叡","賴士葆","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費鴻泰","羅明才","高嘉瑜","張其祿","游毓蘭","曾銘宗","陳椒華","洪孟楷","江永昌","蔡易餘","邱顯智","余天","邱志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n告，並備質詢；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n定事項辦法」案","agenda_id":"1116002_00001"}}},{"id":"138283","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83","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0d2954103c9b96828e452d52ef4c0f04413030b6a5b13eb6a637cdb474afce8b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李貴敏","委員發言時間":"11:57:06 - 12:04:44","影片長度":"00:07:38","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2,"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5-36-12","title":"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458,"end_time":"2022-04-18T12:04:44+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57:0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558,"blocks":[["李委員貴敏：（11時57分）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直接切入主題，今天稍早我聽到警政署的回答，警政署認為警方協助快篩送件沒問題，因為是CDC的決定。這讓我覺得很奇怪，我記得跟騷法從第9屆到第10屆在民團的聲聲催喚之下通過，但還是有殘缺，民間團體也講得很清楚，你在上面硬加一個要件，當時之所以加入這個要件就是因為警力不足，正因為警力不足的關係，後來才說先求有再求好，可是今天警力突然又足夠了嗎？"],["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黃局長說明。"],["黃局長嘉祿：我們是有增加一些人力。"],["李委員貴敏：所以你認為跟騷法牽涉的性命可以不管，但快篩牽涉到疫情，所以可以管？我再請問一下，前幾天農委會陳吉仲主委提到動保的部分，因為民間團體說應該成立動保警察，他覺得沒有必要，由警政署的警方支援就好，所以我們現在的警方人力處理快遞、動保統統都行有餘力，是不是這樣子？"],["黃局長嘉祿：沒有。"],["李委員貴敏：不行嗎？"],["黃局長嘉祿：是。"],["李委員貴敏：好，謝謝。","回到今天的主題，等一下請相關的部會回答。請問兩位知道BTM嗎？都知道嘛！我們去銀行匯款50萬元的時候，銀行會問東問西、填這個填那個，可是你在BTM匯款的時候，它可以吃掉你的200萬元，可是都沒有人管，請問法務部管不管？調查局管不管？"],["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只要發生這種詐騙的事情，無論是調查局或法務部都應該管。"],["李委員貴敏：對，到目前為止管了沒有？"],["蔡次長碧仲：有，對於BTM的詐騙，我們也在總統府開過國安會議……"],["李委員貴敏：只有討論嗎？還是有實際處理？"],["蔡次長碧仲：我們有針對這樣的犯罪類型要如何因應……"],["李委員貴敏：所以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採取實際上的行動？"],["蔡次長碧仲：將來這些BTM業者必須要做一些所謂的申報。"],["李委員貴敏：但是我告訴你，現在按照金管會講的只有一家申報而已，其他統統沒有申報。"],["蔡次長碧仲：剛剛委員也有指教過，說有一些沒有申報，也有一些問題……"],["李委員貴敏：都沒有申報，只有一家申報。"],["蔡次長碧仲：將來是不是要更積極列管，或是……"],["李委員貴敏：這是不是你洗錢防制的一個缺口？現在先不去說詐騙的部分，單純從洗錢防制而言，它就是一個很大的缺口，對不對？"],["蔡次長碧仲：對，沒錯。"],["李委員貴敏：其實它也牽涉到另外的問題，我在總質詢問過院長，院長講他會去召集你們各部會討論，也就是我們的政治獻金裡面，比特幣等這些虛擬貨幣算不算是政治獻金法裡所管的一個範圍，你們認為呢？政治獻金法裡有一個經濟利益，它算不算呢？今天如果我用比特幣的方式去做政治獻金，算不算呢？"],["蔡次長碧仲：如果是經濟利益就等同是現金，如果可以核算的應該都算……"],["李委員貴敏：我請教司法院秘書長，你認為是，還是不是呢？"],["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林秘書長輝煌：這個部分，我們平常……"],["李委員貴敏：不要拖時間，是或不是？"],["林秘書長輝煌：我們沒有做這樣的研究。"],["李委員貴敏：你沒有研究，所以你今天回答不出來，拜託回去研究一下，因為我們已經看到一個實務上的破口，即洗錢防制上的。你對於守法的老百姓規定得很嚴，就是要遵守這個、遵守那個，也要做這個、做那個，結果今天出來的法律規定，對於違法的人什麼東西都統統可以做，然後你拿他沒有辦法，這是不對的，也不應該是一個民主制度體制之下的狀況。你應該鼓勵好人，而不是好人的部分，你給他更嚴重的一個處罰，比如你天天處罰好人，我們的行政單位不需要這麼多人去處罰好人啊！","另外，我要請教法務部或調查局也好，周杰倫的NFT被偷的這件事情，你們有管嗎？偷竊！你們有管嗎？何況新聞這麼大，然後轉手賣了1,400萬，你們不管嗎？"],["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俊力：跟委員報告，本局並沒有接到報案，所以我們並沒有受理這個案件。"],["李委員貴敏：報紙上面已經這麼大了，也跟你講了這麼一個東西，你還要被動等到接到報案嗎？"],["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今天這一部分委員有特別來提醒我們，我們會後會來……"],["李委員貴敏：因為你們要知道，也應該很清楚嘛！對不對？有些東西不需要被動等人家報案，如有些公訴罪應該要處的，尤其像現在年輕人的NFT，在網路上來講，其實是非常、非常的常見，我覺得可能包括警政署也一樣，對於新型的，不管是要把它當成藝術品也好，或者商標也好，一旦實際上發生問題，當你在媒體上面看到時，你就應該要主動啦！哪裡要等到人家來跟你報案，然後你才處理，我覺得這種態度就不對啦！","其次，我要請教2021年投資詐騙案大增到4,904件，到目前為止，次長您剛剛的回答，即對於你要怎樣防制的部分，現在總統府是將此當成國安議題在討論，是不是？大概在什麼樣的時間點會有什麼樣的一個結論出來呢？"],["蔡次長碧仲：因為我們開過會，有彙整相關機關的回覆，然後還會再做一些結論。"],["李委員貴敏：大概多久的時間會出來？"],["蔡次長碧仲：會隨時跟委員報告。"],["李委員貴敏：大概多久會出來，知道嗎？"],["蔡次長碧仲：有具體……"],["李委員貴敏：沒關係，次長，跟您報告一下，我關心的原因是什麼？的確是一個國安問題，因為當你的金融體制被破壞的情況之下，它造成的影響就是一個很重大的國安事件。至於，你怎樣因應，民眾有權利知道政府的態度，因為民眾才知道要怎麼樣去採取保護措施，然後才不會受到損害嘛！好不好？再特別拜託大家，謝謝。"],["蔡次長碧仲：謝謝委員。"],["主席：謝謝李委員的質詢。在下一位質詢之前，因為我們的會議會到結束，如果行政官員有要上洗手間，就請自行前往。","請邱委員顯智發言。"]],"agenda":{"page_end":270,"meet_id":"委員會-10-5-36-12","speakers":["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鄭運鵬","黃世杰","費鴻泰","林德福","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高嘉瑜","洪孟楷","周春米","劉建國"],"page_start":219,"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103","agenda_lcidc_ids":["1116103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n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6103_00017"}}},{"id":"138282","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82","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84138e4184fb592a366c50efe3cead09413030b6a5b13eb6083d1f73e27fc150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曾銘宗","委員發言時間":"11: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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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6","影片長度":"00:07:14","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n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案。\n【4月18日及20日兩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20],"id":"委員會-10-5-20-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434,"end_time":"2022-04-18T12:02:06+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54:5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82,"blocks":[["曾委員銘宗：（11時54分）謝謝召委。請主委、保險局局長及證期局局長，謝謝。"],["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證期局張局長家裡有其他事，他請假，由蔡副局長代表列席。"],["曾委員銘宗：好，沒問題。","主委，最近有連結南非幣的投資型保單在南部大賣，請問金管會或保險局有沒有統計這樣的保單？你也知道南非幣波動度非常高，金管會或者是保險局有沒有接到相關陳情，或者知不知道到底賣了多少連結南非幣的投資型保單？"],["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我可不可以請局長說明？"],["曾委員銘宗：好，請局長說明。"],["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施局長瓊華：報告委員，目前我們沒有接到這樣的爭議案件，至於統計的部分，我們目前應該還沒有……"],["曾委員銘宗：有沒有統計資料？"],["施局長瓊華：因為那個幣別比較少，我們可以查一下，主要現在大部分都是美元，南非幣很少。"],["曾委員銘宗：對，因為近期在南部連結南非幣的投資型保單大賣，現場有數字嗎？"],["施局長瓊華：我們來瞭解一下。"],["曾委員銘宗：好，因為你也知道南非幣波動度很高，怕一般投資大眾不知道，到時候會不會衍生很多投資糾紛不知道，麻煩金管會儘快給我資料好不好？"],["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提醒，我們立刻去查，謝謝。"],["曾委員銘宗：另外要請教證期局，依照現行制度，新股抽籤要預繳股款對不對？股款可能要擺個3天到5天，動輒可能50萬元、70萬元，有這麼多人在參與新股抽籤，變成3-5天資金會凍在那邊，這會影響股市的動能，依照相關報導，比如2020年凍結資金高達1兆2,600億元，2021年凍結了1兆5,000億元，今年到3月已經凍結將近8,000億元，請問副局長有沒有注意到這種情況？"],["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蔡副局長說明。"],["蔡副局長麗玲：委員好。針對股款繳納，基本上必須有一段時間讓投資人繳納，針對適當的時間及資金凍結期間的問題，其實我們之前一直在跟公會討論，以現行制度來說，我們也是儘量縮短投資人把錢擺在那裡的時間，但是不是還有更大的空間，後續我們會再跟券商公會討論。"],["曾委員銘宗：副局長，國外也是要先預繳股款，而且是百分之百股款嗎？國外有沒有這個制度？"],["蔡副局長麗玲：目前國外也是有這種情況，只是在申購過程中，國內外實務是有一點點小小的差異，不過要先有股款才能夠認購股票這件事，國內外都是一樣的。"],["曾委員銘宗：對，但有些只是保證金的性質，比如繳個幾成，但全額繳的，其實在世界各國股市並不多見，我贊成請金管會要求券商公會進行相關研議。從2020、2021到今年3月就凍結了三兆五千多億元，這樣變成會影響股市動能，請問金管會多久可以請券商公會進行研究？"],["蔡副局長麗玲：是不是我們先和券商公會溝通，同時也請交易所相關單位大家一起討論，是不是3個月內讓我們就規劃內容提出研議的結論？"],["曾委員銘宗：好，我沒有特別要求一定要做什麼樣的改變，只要第一個能夠跟國外接軌，第二個能夠兼顧投資人權益，也兼顧券商權益的前提之下去做，看看能不能有一個適當的解決方式。"],["蔡副局長麗玲：是。"],["曾委員銘宗：3個月，好，謝謝。","另外請教主委，第一季上市上櫃有19家進行減資，金額高達580億元，為什麼第一季就有這麼多的減資潮？"],["黃主任委員天牧：這些公司大概帳上的現金比較多，他們有一些不同的策略，當然這都是股東會要通過的。"],["曾委員銘宗：除了這個原因，還有沒有其他原因？因為對照於去年全年，這個情況沒有這麼普遍，為什麼今年第一季減資的情況會這麼普遍，而且金額這麼大？"],["黃主任委員天牧：外界或媒體或雜誌上有針對某些特別的公司講了一些事情，當然實際上還是要真正審查時才看得出來。"],["曾委員銘宗：另外，中國大陸上海、廣州的疫情嚴重，對上市、上櫃公司的營收影響到底嚴不嚴重，情況怎麼樣？"],["黃主任委員天牧：在他們停工期間，上次交易所統計有161家公司受到影響，這幾天有些可以復工，這會有影響，但因為這是動態的，我們會請交易所再去評估。"],["曾委員銘宗：主委，現在上市、上櫃公司大概幾成在中國大陸有投資？"],["黃主任委員天牧：應該有六、七成。"],["曾委員銘宗：我沒記錯的話是七成二，有沒有更高？"],["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馬上找出來，應該有超過七成的公司對大陸有投資。"],["曾委員銘宗：對。"],["黃主任委員天牧：1,700家中有1,208家，差不多七成以上。"],["曾委員銘宗：好，所以我也希望金管會對中國大陸的疫情可能對上市、上櫃公司造成的影響要密切注意，謝謝。"],["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agenda":{"page_end":66,"meet_id":"委員會-10-5-20-11","speakers":["沈發惠","林德福","郭國文","吳秉叡","賴士葆","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費鴻泰","羅明才","高嘉瑜","張其祿","游毓蘭","曾銘宗","陳椒華","洪孟楷","江永昌","蔡易餘","邱顯智","余天","邱志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n告，並備質詢；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n定事項辦法」案","agenda_id":"1116002_00001"}}},{"id":"138281","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81","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1d589a2dba9476e87d25bad0aa97e045413030b6a5b13eb6dab1372d823571c4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許智傑","委員發言時間":"11: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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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34","影片長度":"00:09:42","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111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進行詢答））","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8,"committees":[23],"id":"委員會-10-5-23-8","title":"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82,"end_time":"2022-04-18T12:00:34+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50:5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91,"blocks":[["許委員智傑：（11時50分）部長好。其實部長應該知道，現在外交跟交通都有相當直接的關係，事實上我們跟歐洲也一直都保持非常密切的關係，且越來越密切的交流，所以我們也曾經成立V4，就是東歐的幾個國家，另外，我們也跟斯洛伐克有一些踢足球的聯誼活動，甚至我們也有去接待捷克代表團，歐洲議會也通過歐洲跟臺灣政治關係合作等等的案子，有很多我們必須再努力。除了歐洲之外，我們還有很多其他的活動，包括瑞典也剛來我們國家，我們也提到說有沒有機會讓臺灣可以直飛斯德哥爾摩，這個我相信部長也相當重視。臺灣跟歐洲直航的地點少，包括華航跟長榮所走的一些點，所以要怎麼樣去規劃將來我們增加中東歐的直航航班，部長是不是也有在做這方面的考量？"],["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國材：許委員好。除了這個以外，事實上最近有一些歐洲的在臺辦事處也有來找我談，基本上第一個，兩邊的通航協定我們是支持趕快簽，現在我們大概跟歐洲的16國都有簽這種協定，這個協定簽了以後，就是表示這個航權互相就可以動，所以我們是支持的。第二個，航空公司在歐洲的航線，因為現在這幾個都是歐洲的hub，到當地以後再轉local到各個國家，如果有市場的話，事實上航空公司也會有意願。"],["許委員智傑：所以現在是有進展嗎？有哪一些比較具體的進展？"],["王部長國材：我請司長來說明，最近有幾個有來談，但是還沒有……"],["許委員智傑：就是已經在談的，或是已經有成果的，有好的結果出來的，有沒有？"],["主席：請交通部航政司何司長說明。"],["何司長淑華：報告委員，因為推動航權的洽簽涉及到兩國，以歐洲來講就誠如部長剛剛說的，已經有16國在洽簽，還沒洽簽的國家我們都還在積極推動中。基本上大家都秉持比較低調的方式進行，等到有具體成果就會對外公布。"],["許委員智傑：目前你們洽談中的，我不宜多問，但是現在有沒有具體成果？"],["王部長國材：我們都在洽談中。現在來拜訪的每個國家都先談航空服務協定，事實上德國也有在談。"],["許委員智傑：我有研究一些航權談判，包括政府對政府、民航局對民航局，其實比較容易突破的方式是機場對機場。"],["王部長國材：是，比較沒問題。"],["許委員智傑：像德國的法蘭克福跟慕尼黑，以及義大利的羅馬和米蘭，這都是機場對機場的關係，中國或許會給我們很多打壓，臺灣的確很辛苦，在夾縫中求生存，但是我們要增加航點的時候，是不是可以多考慮用機場對機場的方式？這樣可以避開很多中國打壓的政治敏感問題，請問有沒有往這方面洽談？"],["王部長國材：這是我們的方案之一，如果是外交問題就會以機場對機場，這也是我們現在的方向。"],["許委員智傑：跟臺灣有外交關係的國家的確不多，這是現實問題，但我們要在現實問題中尋求突破，我想這是一個滿好的方向，我在此提出具體建議，希望交通部在這部分特別努力。另外是華航改名的問題，請問交通部還有沒有在思考這件事？"],["王部長國材：有，依照立法院的決議，短期內就是不要產生混淆，尤其是整個意象不要讓人誤解，現在也是朝這方面進行。"],["許委員智傑：我們遇到這些問題，就是當時用「Taiwan Can Help」的名義送口罩幫助世界各地國家的時候，因為他們看到梅花跟China Airlines，所以很多國家以為是中國送的。我們為了避免誤解，所以右圖中的「CARGO」把臺灣意象寫上去，這是進步的地方，我們要鼓勵一下，但這樣的作法引起飛往中國的問題，所以我們又改成左圖中的「CARGO」原字，我們知道臺灣在這過程中很辛苦，遇到這種野蠻人家實在很令我們傷腦筋，但我們還是要尋求更多的突破，在華航正名過程中遇到中國就會有一些衝突或困難，請問交通部現在的立場跟想法為何？"],["王部長國材：事實上整個塗裝已經有一些進步，您看剛才那張圖，其實China Airlines的字都縮小了。依我的看法，飛機在飛的時候會經過各國的FIR（飛航情報區），所以讓華航能飛出去很重要，也不要混淆成中國的飛機，現在是以這兩個方向取得平衡。China Airlines的改名會牽涉到成立新公司，意思是拿掉China Airlines的品牌後要到IATA或ICAO等地重新申請，這是很困難的工作，所以我們短期就是先在塗裝做一些識別。"],["許委員智傑：短期OK，長期呢？"],["王部長國材：長期部分，以後再看整個狀況……"],["許委員智傑：交通部可以思考一下我的建議，你看圖上的機身有很多珍珠奶茶，這是臺灣的特色，或者臺灣的茄芷袋配色也曾在國慶用過。我們知道中國一定會打壓改名，是否能以顧客取向分成不同的名稱？比如陳水扁時代有提到華航改為福爾摩沙，當然也要考慮到兩岸關係及中國會不會接受等等，這都要思考。另外也可以針對虎航母公司跟子公司作出市場區隔，也就是可以改名的就改名，比較模糊的部分就用第三個方案，我還是用臺灣的名稱在世界各國讓人知道，可是遇到中國比較敏感的地方，也許可以改用虎航，或者是第三選擇。就是名稱該改的還是要改；該走向世界的還是要走向世界；該遇到有一些糾葛的，當然要找第三方案，我是覺得長期來講，交通部還是必須做一個比較長期的考量……"],["王部長國材：對，長期我們就繼續……"],["許委員智傑：這樣我們才會有方向可循。謝謝。"],["主席：謝謝，非常感謝許智傑委員。","接下來請陳委員雪生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部長，你可以先行離席。以下的詢答由陳次長彥伯代理。","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德福、孔委員文吉、林委員思銘、何委員欣純、莊委員競程、羅委員明才、王委員美惠、高委員嘉瑜、張委員其祿、張委員育美、鍾委員佳濱、楊委員瓊瓔、羅委員美玲及陳委員歐珀均不在場。","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劉世芳及楊瓊瓔所提書面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agenda":{"page_end":112,"meet_id":"委員會-10-5-23-8","speakers":["林俊憲","洪孟楷","陳椒華","李昆澤","趙正宇","陳素月","劉世芳","魯明哲","游毓蘭","許淑華","傅崐萁","劉櫂豪","蔡易餘","林楚茵","李貴敏","許智傑","楊瓊瓔"],"page_start":67,"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n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n111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agenda_id":"1116002_00002"}}},{"id":"138280","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80","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5f0d1ab95cc746e57c7a70d4812158ab413030b6a5b13eb6d1d510c8f51747fa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黃秀芳","委員發言時間":"11:47:07 - 11:59:56","影片長度":"00:12:49","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769,"end_time":"2022-04-18T11:59:56+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47:07+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816,"blocks":[["黃委員秀芳：（11時47分）部長，最近新冠病毒傳染力非常強，基層有一個聲音，目前12歲以下的小朋友都沒有施打疫苗，地方政府或一些團體陸陸續續都會辦一些親子活動或是兒童劇，就有家長反映，針對12歲以下小朋友的活動，是不是可以由疫情指揮中心宣導儘量少舉辦，避免群聚感染，部長會不會有這樣的想法？"],["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目前來講，我們還沒有進入這樣的生活管制，但個別家長還是要注意，出席時口罩要戴好等，應該要自己防衛。"],["黃委員秀芳：所以目前……"],["陳部長時中：我們目前並沒有計畫要做這樣的生活管制。"],["黃委員秀芳：好，所以家長本身要帶小朋友出去的話，風險要自負。"],["陳部長時中：不是，是自己要注意相關的風險，自己要小心。"],["黃委員秀芳：就是要自己小心啦！"],["陳部長時中：對。"],["黃委員秀芳：我想請教部長，現在高齡染疫的風險還算是比較高，接種疫苗第1劑、第2劑、第3劑追加劑的比率，65歲以上施打第2劑是84%左右，追加劑是69%，其實都還有落差第3劑還有一些人不太想施打，是因為之前疫情控制得滿好的而不想施打，或者是他們覺得兩劑就夠了？部長，是否針對這部分要再加強？最近Omicron的疫情每天都有1,000多例，其實地方出現一種聲音，就是民眾覺得要趕快再去施打追加第3劑。"],["陳部長時中：對，現在施打第3劑的意願增高。"],["黃委員秀芳：對，施打第3劑的意願有增高，我在地方上也聽到，診所或是快打站其實陸陸續續都有開設。還有一些可能原本是到宅施打疫苗的部分是否也要加強，到底他們有沒有再施打第3劑追加劑，是不是要做統計？"],["陳部長時中：地方在這方面應該是滿積極的，只要有願意、有需求的，地方都會去做，也非常謝謝地方的努力。近來的情況其實也不像大家所想像的落差有那麼大，65歲以上可以施打第3劑的人，有施打第3劑的其實有88%，將近89%，比例不算低。第3劑跟第2劑，我看大部分國家的施打情形，包括第1、2劑施打得很接近的，但第3劑的部分還沒有跟第2劑施打的那種遵從度相符，都差一成以上。"],["黃委員秀芳：好，其實還是有一些人連第1劑都不太想施打。"],["陳部長時中：對，現在有15%的人還沒有施打。"],["黃委員秀芳：對，所以……"],["陳部長時中：我們也不能講15%的人還沒有施打，應該說差不多有5%的人沒有施打。"],["黃委員秀芳：是，就是連1劑都不想去施打的。"],["陳部長時中：對。"],["黃委員秀芳：應該也要去鼓勵這些人，是不是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再鼓勵他們出來施打？如果都不想出來施打的話，要達到未來大家可以非常自由生活的目標，我覺得可能還有一段距離。"],["陳部長時中：對，像這些都沒有施打的，其實也要明白他不但沒有善盡社會責任，將來自己的風險也會增高，因為將來不再會有這種所謂的隔離等相關方式，可能會是開放的情況，所以個人的保護變得很重要。"],["黃委員秀芳：是，最近這一陣子幾乎每天都1,000多例，其實地方上有一些警覺，可是跟去年比起來，大家的緊張程度不像去年，去年真的是整個馬路上幾乎沒人，現在進香的進香、遶境的遶境，大家好像都還滿正常地在生活，但還是請衛福部或指揮中心真的要呼籲，針對一些人比較多的地方，大家的衛生習慣等真的要再加強。"],["陳部長時中：對，衛生習慣的提升，這個本來就要去做，不單是COVID-19，對其他流行病都還是有一些預防效果，所以維持衛生習慣或相關的NPI是一直要持續的，至於施打疫苗，站在保護自己的立場上也應該要去施打。不過我再強調，現在65歲以上可施打且有施打的已達88%，將近89%，我們要持續推動。"],["黃委員秀芳：傳染力這麼強，看起來真的是會有越來越多人，其實大家還滿擔心的，長照機構的這些長輩，未來如果真的大量傳染的話，長照機構整個人力的調配或人員的疏散，這部分要如何管理？"],["陳部長時中：將來長照機構也會走向就地分流管理，以前是要再把長照機構的人全部移出來，現在沒有辦法這樣做，而且那樣移出來的社會成本很高，因為還要有人照顧，如果把全部都移出來，在照顧上面若有疏漏，所造成的危害可能比疾病本身還更嚴重。長照機構裡面都是高齡者，染疫者我們大概會考慮儘快使用藥物。"],["黃委員秀芳：所以就會就地照顧，不會把人員移出來？"],["陳部長時中：對，如果沒辦法就地做一個區隔，確診的我們會移出來，不會像以前一、兩圈的接觸者全部都移出，現在這是做不到的事情。"],["黃委員秀芳：部長，接下來我想請教，上禮拜我問到，你們說未來輕症要做居家照護，現在已經開始這樣做了嗎？有幾個縣市已經開始這樣做？"],["陳部長時中：開始了，昨天的話就有9個，今天應該加了1個，應該有10個縣市已經……"],["黃委員秀芳：其他縣市我也認為應該要再加強，如果本土確診人數這樣成長下去的話，我認為可能輕症居家照護的部分，各縣市應該都要啟動。"],["陳部長時中：當然，我想未來疫情比較廣泛的時候，中央在協調調度上應該做的事情，當然我們要盡力可是未來縣市政府的自主準備，這部分也應該要做好。居家照護方面，上禮拜五開會，大家也都同意，對於指引大家也都願意遵從，大方向是好的。但對於加強型的防疫旅社，地方就比較抗拒，因為確實有些地方的旅社比較少，但我覺得應該要做的也應該要做，不能只能靠中央調度，因為別的地方已經準備好，我們硬要把這邊的病人調到那邊去，坦白講對另外一個地方政府也不公平，本來大家就要合作，不能說都不準備。"],["黃委員秀芳：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再請教部長一個問題。現在住院陪病的人，第一次是公費做PCR，一個病人如果住院，可能花在PCR的費用至少都要1萬元左右，所以……"],["陳部長時中：我一直在強調，可以用快篩取代PCR，指引上面很清楚。"],["黃委員秀芳：可是現在應該很多醫院還是用PCR。"],["陳部長時中：我知道，我們要加強宣導。"],["黃委員秀芳：滿多家屬跟我反映，如果像剛剛部長所講的，可以用快篩取代PCR的話，是否可以請衛福部或指揮中心很明確地告知地方醫院，可以用快篩來取代PCR？"],["陳部長時中：好，其實指引上有，我們也公布很多次。"],["黃委員秀芳：要不然一個病人住院，光是PCR的花費都要1萬多元。"],["陳部長時中：好，我們要加強要求，因為指引就是這樣子寫，那是很清楚的事情。"],["黃委員秀芳：好，謝謝。","次長，最近有一些警員跟我反映，目前執行的路邊酒測，駕駛人還是要脫口罩做酒測，現在病毒傳染力那麼強，請問警政署針對警察臨檢執行酒測方面，到底有什麼樣的方式以維護警察的安全？"],["主席：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陳次長宗彥：跟委員說明，COVID-19疫情到現在已經兩年多，我們從第一年開始，所有員警依照不同等級的執勤，會有不同裝備的防護，在實施酒測時也一樣，所以我們都有一套標準讓基層的員警依循。"],["黃委員秀芳：可是我本身有碰到，我看警察也沒有什麼防備啊！他們就直接拿一根酒測器請駕駛人吹氣，然後口罩脫下來，我覺得這樣對警察來講，萬一這個人是確診的話……"],["陳次長宗彥：重點在於員警執勤完之後，個人的清消還是要落實。"],["黃委員秀芳：你怎麼知道他到底……"],["陳次長宗彥：所以這件事情是每一個人必須要落實及做到的。"],["黃委員秀芳：那吹氣的那一根……"],["陳次長宗彥：那個不會重複使用啊！吹嘴會替換掉……"],["黃委員秀芳：沒有，那個根本沒有吹嘴啊！"],["陳次長宗彥：不只是在疫情期間，平常實施時基於個人健康，就會去……"],["黃委員秀芳：次長，那天因為我是駕駛人，所以我本身有碰到，我認為這樣子對警員來講其實不好啦！因為脫口罩就直接……"],["陳次長宗彥：那委員的意思是，這段時間不要實施酒測嗎？"],["黃委員秀芳：不是，我覺得你們應該有一些防護措施。"],["陳次長宗彥：當然有，這是從第一年到現在都有的啊！"],["黃委員秀芳：那就是地方要去……"],["陳次長宗彥：這不是今天才發生，委員，這是從第一年開始就一直都有的。"],["黃委員秀芳：那有沒有確實去落實？"],["陳次長宗彥：這部分我們會問彰化縣警察局是不是沒有落實，讓委員發現並且擔心。"],["黃委員秀芳：就是要去落實，一方面就是要保護警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安全嘛！"],["陳次長宗彥：我們就要看彰化縣警察局是不是沒有落實。"],["黃委員秀芳：所以我請次長……"],["陳次長宗彥：好，這部分我們會後馬上去瞭解一下。"],["黃委員秀芳：好啦！你就去瞭解，我今天的意思是希望……"],["陳次長宗彥：跟委員說明，這不是第一年，也不是現在才開始，這個是已經兩年多的事，好不好？"],["黃委員秀芳：好啦！次長講得這麼激動，我希望能予以落實。"],["陳部長時中：戴著口罩吹啊！"],["主席：戴著口罩，那有沒有面罩？"],["陳次長宗彥：有，都有。"],["黃委員秀芳：沒有啦！就沒有啊！"],["主席：有嗎？有面罩嗎？基本的透明面罩有沒有？"],["陳次長宗彥：所有的防護裝備都會依照……"],["主席：你說有，但委員說沒有啊！"],["陳次長宗彥：可能是這個個案，我們要去瞭解他到底是出什麼樣的勤務……"],["主席：你們有給這種配備嗎？透明面罩……"],["陳次長宗彥：這些裝備都有撥發，同時也會依照他們值勤的內容去做防護。"],["主席：但委員就說沒有啊！"],["陳次長宗彥：關於委員所講的那個個案的狀況，我們要實際去瞭解彰化縣警察局是不是沒有落實。"],["主席：你們有給人家經費去買透明面罩嗎？"],["陳次長宗彥：報告主席，從第一年開始，指揮中心就已經依照各項任務的需求，將這些裝備、配備落實分配到各個警政單位去。"],["主席：那你們先去瞭解之後再來說明好了。","本席在此宣告，陳瑩委員發言完畢之後休息40分鐘用餐。","現在請陳委員瑩發言，我們特別把陳時中部長留下來，等陳委員質詢完畢之後他才能離開。"]],"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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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40","影片長度":"00:07:21","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2,"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5-36-12","title":"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441,"end_time":"2022-04-18T11:56:40+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49:1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534,"blocks":[["陳委員椒華：（11時49分）首先我要請問內政部警政署，4月30日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限縮檢舉這個部分就要上路，如果未來有車輛在人行道違停的話，是不是經民眾檢舉，警察就可以迅速到場來檢舉？"],["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黃局長說明。"],["黃局長嘉祿：報告委員，這部分還是一樣，民眾打電話，我們警方也會去處理。"],["陳委員椒華：會需要多久的時間？因為有民眾表示，可能都等不到警察朋友，可能等好幾個小時都不來。因為之前有用照相檢舉的方式，未來如果免除照相檢舉，到時候如果通知警方，警方都沒人來，整個壓力也是會到內政部警政署。"],["黃局長嘉祿：一般來講，如果我們三、五分鐘沒有到，可能有時候是因為有其他勤務……"],["陳委員椒華：希望不要再因為警察沒有到，然後再度發生行人沒有人行道可以走，走到馬路上又被機車撞到，然後機車又被汽車壓到的這種情形。"],["黃局長嘉祿：是。"],["陳委員椒華：再來我要請教林秘書長和法務部有關廢土傾倒的問題，最近本席有到桃園，有大約4個足球場大的優良農地被違法傾倒廢土，環保局竟然是叫地主去報案。台61線沿線現在有好幾個縣市都發生這種廢土傾倒在農地，環保單位不處理的情形。再來就是剛剛提到學甲，之前本席也有檢舉魚塭違法傾倒爐渣。這些廢棄物的違法傾倒，透過地檢署、法務部及司法院的法院判決，有很多的緩起訴金和認罪協商金，經過多次的追究，現在的緩起訴金跟認罪協商金是依據司法院所訂的相關辦法去做處理，像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是司法院所訂的，依據相關的法規，在補助民間團體的部分，目前沒有跟環境檢舉、環境調查的團體有關，是不是可以請你們研議，透過更多環保犯罪的緩起訴金去補助？因為目前很多緩起訴金的來源是廢棄物相關的犯罪收入。"],["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林秘書長輝煌：剛剛委員提到的那個要點應該是行政院會同司法院訂的。"],["陳委員椒華：所以所訂的主管機關是司法院？"],["林秘書長輝煌：應該是行政院會同我們司法院訂的。"],["陳委員椒華：關於這個部分經費的使用，本席也有質詢主計單位，因為很多是地方檢察署所編列的緩起訴金歲入、歲出，是不是可以請法務部在緩起訴金與認罪協商金的歲出部分編列一些環境調查的費用？看是放在業務費，或者是放在哪裡，要增加，而且要明定。"],["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蔡次長碧仲：謝謝委員，這部分我們會再研議之後，會同司法院來擬訂。"],["陳委員椒華：好，也請地檢署這邊能夠要求。我們也不希望很多的不法透過緩起訴輕判，可能他們的獲利跟緩起訴金額是不成比例的，希望這部分能好好追究一下緩起訴金。另外是剛剛提到的廢土部分，現在是由警察單位去查看是否有廢土，但我要請教真正在調查的法務部，如果環保單位沒有依法處置，就讓地檢署承接調查有無不法，請問法務部要如何承接這麼多環保單位不處理的案件？"],["蔡次長碧仲：公務員、公務機關依法該處理而不處理所涉及的行政責任，甚至是瀆職，這部分我們也會一併調查，所以沒有他們想調查就調查、不想調查就不調查的可能性。"],["陳委員椒華：這部分很嚴重，連桃園市長都認為廢土傾倒到魚塭就交給檢調處理，他們的環保單位竟然不去處理。"],["蔡次長碧仲：檢察官有很多偵查手段，包括促請環保機關依法行政，若濫倒的人涉及刑責，我們一定依法嚴辦，這部分我們……"],["陳委員椒華：本席的意思是要請法務部跟地方政府溝通。"],["蔡次長碧仲：一定的。"],["陳委員椒華：不要什麼案件都請檢察官調查，好像他們不用做事一樣。謝謝。"],["蔡次長碧仲：我們也必須配合地方的行政機關才能處理。謝謝。"],["主席（陳委員以信）：剛才陳委員所要求的書面報告，請司法院跟法務部儘快提供，而且要交本委員會讓委員都能收到。上午的會議將進行到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都詢答結束為止。","請李委員貴敏發言。"]],"agenda":{"page_end":270,"meet_id":"委員會-10-5-36-12","speakers":["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鄭運鵬","黃世杰","費鴻泰","林德福","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高嘉瑜","洪孟楷","周春米","劉建國"],"page_start":219,"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103","agenda_lcidc_ids":["1116103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n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6103_00017"}}},{"id":"138278","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78","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bb24722a295ddd32f84ba7799d188018413030b6a5b13eb606c82363fbb52920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孔文吉","委員發言時間":"11:48:05 - 11:55:22","影片長度":"00:07:17","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開會事由第二至四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4月18、20及21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15],"id":"委員會-10-5-15-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437,"end_time":"2022-04-18T11:55:22+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48:05+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815,"blocks":[["孔委員文吉：（11時48分）謝謝主席，麻煩請徐部長上臺備詢。部長好，今天內政委員會要審查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這是為了要減少宗教團體購買或受贈不動產，藉自然人名義辦理所有權登記的問題，對此，本席是有點疑問，因為這個法案的名稱是寫暫行，請問它有訂定法律落日的期限嗎？"],["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徐部長國勇：10年。"],["孔委員文吉：10年？如果超過了該期限，往後又遭遇類似這樣的情況，怎麼處理？"],["徐部長國勇：跟委員報告，我們只處理之前的部分，之後如果是違法的，那就是違法了，我們不能說在法律出來以後，你又繼續那些違法的狀態，然後一直在做，這個我們沒辦法處理，那部分我們是按照違法的程序處理。我們要處理的是在這之前，我們已經告訴你以後不能再這麼做了，之前我們看怎麼處理，因為有一些是歷史因素造成的，譬如說當初我們在日治時代的時候，我們的土地所有權是採意思主義，也就是說，我將土地賣給你，不一定要以登記為主義，所以沒有登記，但土地交給你，那就是完成交付了。可是後來在民國34年民法施行以後，民法是在民國8年施行的，到了這裡，我們就改採登記主義，所以這裡會產生民眾對於土地所有權登記究竟是採意思主義，還是登記主義的誤解，所以有一些是歷史因素造成的，我們就應該來處理。關於這個法律我也要跟委員報告，它並不完美，它沒有辦法解決所有的問題，但是我們至少把這個問題做解決，以前我買的，但是沒有登記，對方也沒有意見，可是現在如果要移轉給我，政府就要課以移轉的稅金、贈與稅等等這些，我們這個法就可以去做處理，處理以後，我們更名登記都沒有這些問題，就可以解決這一部分的問題。至於地目等等，有時候還需要一段時間讓大家形成共識，所以那個部分就沒那麼快。所以我必須跟委員報告，這個法並不完美，但是至少是踏出我們解決宗教不動產裡面的第一步，我們大家一起來努力。"],["孔委員文吉：過去沒有立案的，沒有申請法人登記的宗教團體，他們購置或受贈不動產是藉自然人名義辦理所有權登記，這個會衍生許多私權的糾紛嘛！"],["徐部長國勇：對，如果有私權糾紛的話，因為有的是沒有私權糾紛，只不過沒有登記而已，我們就來做限制登記，不要讓登記名義人產生被強制執行，或者是在他往生以後，他的子女不承認，然後造成這一些糾紛，趁著現在沒有糾紛的時候，我們來做限制登記，這樣就會排除善意受讓的問題，所以民法第九百四十八條善意受讓的問題，就可以因此而解決。另外一部分就是剛剛委員所提到的，有一些如果的確是涉及到地目等等的問題，那個可能就要另外處理，現在我們將第一步踏出去以後，我們再用各種方式來讓大家形成共識，然後再慢慢來解決。"],["孔委員文吉：現在經濟部有制定一個工廠管理輔導法，內政部為什麼不比照工廠管理輔導法，直接把宗教團體法草案送過來就好了？"],["徐部長國勇：這個其實是有它的歷史因素，也有不太一樣的性質，因為一個是商業，一個則是屬於形而上的宗教問題，所以狀況不太一樣。宗教在很多地方是免稅的，可是那一邊會有稅的問題等等，宗教也不會有什麼大污染，宗教團體不會有排放污水的行為，它幾乎是不會有的。反觀這一邊的工廠，它卻會有這個問題，所以基本上這兩個的定性是不太一樣的，那邊是經濟部在處理，這邊則是由我們來處理，因為兩邊的性質不太一樣。我們希望不動產的部分先從這一步做起，因為它已經有這個問題了，我們先從更名、限制來處理相關的問題，雖然不是能夠處理全部的問題，但至少把一部分的問題先處理掉。"],["孔委員文吉：謝謝部長，原住民地區大部分都信奉基督教、天主教比較多啦！關於教會的部分，我上次處理過一個問題，他們想要重建教堂，可是關於重建教堂這件事，教會又沒有一個主體，就是可以向銀行貸款的權利義務主體，這個也造成我們很大的困擾，必須要由自然人，也就是牧師用他的名義來申請貸款。"],["徐部長國勇：這就是借自然人名義登記所產生的問題。"],["孔委員文吉：那個是泰雅中會，我上一次還處理過南澳教會的問題，泰雅中會管理一百多間泰雅的教會，但是那些教會沒有辦法向銀行申請貸款，因為泰雅中會管一百多個教會，只要它不同意，就必須由南澳教會自己的牧師向農業金庫申請貸款，而且必須要6個人連保，搞了很多啦！類似這樣的問題。請問這個法案的修正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嗎？"],["徐部長國勇：現階段無法解決，所以我必須跟委員報告，它其實是不完美的，但是它至少可以解決一部分的問題，就好像考試一樣，我們先求60分，至於70分、80分的目標，我們大家一步、一步來努力，因為這裡面原保地的問題也是……"],["孔委員文吉：部長，最後一個問題，現在原住民地區有很多人在山上租地，然後去種植蔬菜、水果，這些人也有他們的信仰，特別在我們仁愛鄉、和平鄉，他們有蓋一些寺廟、佛堂，如果在山地鄉要去做宮廟，有沒有相關的規定？"],["徐部長國勇：現在如果牽涉到原住民保留地的話，那個就比較麻煩，因為在地目等各方面是要靠原民會的協助，甚至也與原住民的部落有關。"],["孔委員文吉：這個要不要經過原住民部落會議同意？"],["徐部長國勇：關於這個部分，因為他們在蓋寺廟的時候也沒有向我們這邊申請，所以我們回去以後針對這個問題以書面來跟委員報告，這樣比較完整，因為我現在這樣講也不夠完整，我再以書面完整的跟委員說明，好不好？"],["孔委員文吉：好。"],["徐部長國勇：謝謝委員。"],["主席：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林委員文瑞、李委員德維、翁委員重鈞、湯委員蕙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與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agenda":{"page_end":240,"meet_id":"委員會-10-5-15-11","speakers":["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羅美玲","湯蕙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美惠","賴香伶","莊瑞雄","管碧玲","吳琪銘","張宏陸","楊瓊瓔","陳椒華","鄭麗文","游毓蘭","陳秀寳","孔文吉","林文瑞","李德維","翁重鈞"],"page_start":163,"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二、審查\n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三、審查委\n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agenda_id":"1116201_00003"}}},{"id":"138277","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77","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815fe36f5c002c75f84ba7799d188018413030b6a5b13eb6693249bd99c552a5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陳秀寳","委員發言時間":"11:39:03 - 11:47:31","影片長度":"00:08:28","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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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caw","賴士葆","羅美玲","湯蕙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美惠","賴香伶","莊瑞雄","管碧玲","吳琪銘","張宏陸","楊瓊瓔","陳椒華","鄭麗文","游毓蘭","陳秀寳","孔文吉","林文瑞","李德維","翁重鈞"],"page_start":163,"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二、審查\n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三、審查委\n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agenda_id":"1116201_00003"}}},{"id":"138275","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75","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5bdf79c9c7d592daf84ba7799d188018413030b6a5b13eb6604f80897a2691b0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鄭麗文","委員發言時間":"11:20:10 - 11:29:38","影片長度":"00:09:28","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開會事由第二至四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4月18、20及21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15],"id":"委員會-10-5-15-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68,"end_time":"2022-04-18T11:29:38+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20:1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99,"blocks":[["鄭委員麗文：（11時20分）部長好，我們都知道中華白海豚是非常稀有的動物，也是臺灣海峽的本土原生種。部長是否知道中華白海豚已經瀕臨絕種，目前剩下幾隻？"],["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徐部長國勇：委員好，好像是60隻。"],["鄭委員麗文：只剩下32隻了，60隻已經是舊的資料。2016年的時候是65隻，從2016年到2020年只剩下32隻，可見復育中華白海豚是非常高難度的工作，事實上牠們正在不斷地快速消失中。","然而營建署為何會在此時提出，將中華白海豚的棲息地從一級海岸保護區降為二級？此舉令所有生態保育跟愛護海洋生態的朋友都無法接受！我也不在此繞圈子，我就直接提問，是不是因為在三接之後，政府還要在基隆蓋四接，在臺中蓋五接？在此考量下便企圖將重要的一級海岸保護區降級為二級，為什麼？"],["徐部長國勇：我是沒有收到四接或五接的訊息，在媒體報導之後，因為這是由營建署處理，所以我有問了營建署，我也檢視過一級和二級的相關法律。其實並不是一級一定比二級保護得更周全，一級和二級可能只是當時立法用詞上的定義，「級」的意思應該是指分類，是「這類」和「那類」的問題。事實上一級這類的只有相關部會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審查，不必經過內政部，我們將其改為二級也不是降一級的意思，而是我們就可以參與。"],["鄭委員麗文：部長，我來跟你逐項討論大家無法接受的原因，您剛剛說二級的保護更高，所以今天營建署是主動要保護中華白海豚，保護基隆的海岸，營建署是突然夢到還是想到？營建署為何要在此時參與？營建署參與後會比原來的主管保護機關做得更好？營建署對於海洋生態的保育，會做得比原主管機關更好嗎？這讓大家難以理解，營建署為何會在此時提出來呢？","若是照您所說，營建署是為了強化對生態的保護而不是降級，為何營建署會忽然對此處的生態保護很有使命感？我們實在無法理解，這是行政院的政策，剛剛聽部長說這不是你的指示，那為何營建署會突然想到？"],["徐部長國勇：這是因為專家會議、審議委員會建議營建署如此處理的。"],["鄭委員麗文：請問是什麼專家委員會？"],["徐部長國勇：有開過多次的座談會，保護我們所謂的保護區管理上的缺口，所以有一個專家學者的諮詢會議，這個會議裡面……"],["鄭委員麗文：這是誰召開的專家學者諮詢會議？是環保署，還是海洋署或漁業署？"],["徐部長國勇：這是內政部召開的，他們建議如果這個「級」會造成整體概念上的誤解，事實上這個應該要分類，這樣子的話……"],["鄭委員麗文：因為有很多環保團體認為，如果是當年舊的法律寫得不夠清楚、不夠好，要做的應該是修法。環保團體和大家的認知是，一級海岸保護區對於海洋生態以及相關生物的保護，還是比較嚴謹和明確。除了我剛剛講的中華白海豚之外，其實還有32處，基隆的外木山就是其中之日，剛好基隆、臺中這兩個地方就是政府要蓋四接、五接的地方，這也太剛好了吧？"],["徐部長國勇：一級的審議制度只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以基本上就是……"],["鄭委員麗文：所以我的問題就是，為什麼營建署會忽然開天闢地來個突發奇想，認為要開始介入保育海洋生態？我們無法把營建署跟海洋保育生態連結在一起啊！"],["徐部長國勇：我知道大家對生態保育都非常用心與注重。"],["鄭委員麗文：營建署並不是注重這方面的業務，也沒有這方面的專家，這些都不是營建署負責的啊！"],["徐部長國勇：這是因為當初的一級、二級應該是屬於審議的分類，而不是屬於強度的分級，他們沒有講清楚，這部分我會要他們檢討。"],["鄭委員麗文：但是也有環團的律師直接提出質疑，他們研究之後認為，今天一級和二級最大的差別，還是在降級以後才有辦法鬆綁這些海岸開發的限制。如果沒有降為二級的話，根據我們的海岸管理法，在基隆的外木山蓋四接或在臺中蓋五接，基本上都是違法的，連蓋都不能蓋，所以現在是要未雨綢繆來幫忙鬆綁。"],["徐部長國勇：其實現在的一級，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基於國防或公共安全等因素還是可以允許的，所以並不會因此就降級。"],["鄭委員麗文：這樣很好，如果剛剛部長所言非虛，部長是否有辦法……"],["徐部長國勇：這個我們再來研討，因為報紙登出來我也嚇一跳，坦白說……"],["鄭委員麗文：是，因為我們現在要聽到政府部門的聲音，不能夠……"],["徐部長國勇：這部分我會請他們再研議。"],["鄭委員麗文：我想懇請部長，除了要求他們之外，重點是要針對大家的疑慮，不然營建署突然說要來管這個，大家想要聽到政府的保證是，不會因為這個降級，所以就在基隆蓋四接、在臺中蓋五接。其實現在已經有數萬名基隆市民在連署反對在基隆蓋四接，最起碼不能用已經降級作為可以蓋四接的理由，否則你們可能會瓜田李下，很難講得清楚。"],["徐部長國勇：所以我之前有和委員說明，我沒有接到什麼四接、五接的訊息，與此無關。我先說明我的態度，因為有報紙刊登與委員指教，我會再請花次長和營建署針對委員和民間的意見，大家再做交流溝通。"],["鄭委員麗文：既然花次長要負責協調此事，為了排除民間團體和大家對於環保的疑慮，因為只剩下32隻白海豚，這不是開玩笑的，可能一瞬間就完全絕種而救不回來了。所以是否能考慮不要降級，如果你們覺得一級不夠嚴謹，譬如有營建署可以參與管理維護的部分，可以做一個修法的調整，往這個方向來研議，排除所有人的疑慮，我是怕你們在幫他人作嫁。"],["徐部長國勇：有一句話最重要，其實無論是一級或二級，我們說的降成二級只是在審議而已，事實上有關一級處理的相關法律，譬如說動植物的相關保育法這些都沒有改。所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審議讓他們可以使用的這些法律並沒有改，他只是在審議。所以那個「級」當時在立法上應該是「類」，但是因為大家對於「級」跟「類」的概念不一樣，所以才產生了後續的問題。"],["鄭委員麗文：問題是大家沒有信心嘛！所以就各自解讀、各自解釋。"],["徐部長國勇：是大家誤解，不要說沒信心啦！"],["鄭委員麗文：我的意思就是要正本清源，透過修法釐清名詞和用字，這樣才不會有這些疑慮，不然大家真的很緊張，只剩32隻而己，這不是開玩笑的。"],["徐部長國勇：會緊張是應該的，因為之前……"],["鄭委員麗文：對部長的反應我並不意外，因為這不是你主管的嘛！所以你當然沒有這麼熟悉。"],["徐部長國勇：不是，這是分層負責，所以沒有到我這裡來。"],["鄭委員麗文：這不是你在負責的，所以為什麼現在是內政部營建署跳出來，大家也嚇一跳，都覺得很奇怪。"],["徐部長國勇：好，我們來研議。"],["鄭委員麗文：謝謝。"],["徐部長國勇：謝謝。"],["主席：接下來請葉委員毓蘭發言。"]],"agenda":{"page_end":240,"meet_id":"委員會-10-5-15-11","speakers":["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羅美玲","湯蕙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美惠","賴香伶","莊瑞雄","管碧玲","吳琪銘","張宏陸","楊瓊瓔","陳椒華","鄭麗文","游毓蘭","陳秀寳","孔文吉","林文瑞","李德維","翁重鈞"],"page_start":163,"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二、審查\n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三、審查委\n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agenda_id":"1116201_00003"}}},{"id":"138274","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74","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b976c045d1aa8c6cf84ba7799d188018413030b6a5b13eb6686bf1ce6383841d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陳椒華","委員發言時間":"11:12:21 - 11:19:50","影片長度":"00:07:29","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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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請問國防部在做這個手冊的時候，是不是也有跟交通部溝通過？"],["王部長國材：有，在整個動員的準備上，國防部跟我們有一直在合作。"],["李委員貴敏：OK，所以你認為這個國防手冊是很務實的，也就是在戰爭發生或者是空襲的時候，網路有可能還繼續暢通無阻，它是完全不會受影響的，是不是？"],["王部長國材：沒有，通訊跟運輸基礎設施應該是攻擊的對象。"],["李委員貴敏：對，那這樣的一個手冊，你也跟他溝通過，是你對他的建議，還是說溝通完之後，國防部還是這樣做？"],["王部長國材：細節的部分我真的是還沒有看，但是的確在過去的時候，我們在動員的合作上非常密切。最近我們對於……"],["李委員貴敏：所以交通部的成員是去開會，但是沒有建議，只是坐在那邊聽是嗎？"],["王部長國材：沒有，他對於我們關鍵基礎設施的防護，最近我們在做全國的……"],["李委員貴敏：不是，我現在要問的是，我為什麼會從CDC跳到國防手冊來？因為在CDC那邊，你的回答是你不知道嘛！如果你不知道的話，因為部長您記得上一次我們在問機場防疫的SOP是怎麼樣子的情形，那一次CDC跟交通部其實也是沒有溝通。我以為國防手冊會鬧這樣的笑話，是因為沒有跟交通部溝通，如果他有跟交通部溝通的話，那就是另外一回事情。","我們再跳回去原來CDC的部分，疫情指揮中心的三劑令沒有跟你溝通，然後他直接宣布一定要打三劑疫苗才可以，請問部長您打過三劑了嗎？"],["王部長國材：是，我打過。"],["李委員貴敏：所以你知道每一劑中間是要有間隔的，對不對？"],["王部長國材：是。"],["李委員貴敏：你不能說我現在要打三劑，就同時打了三劑，CDC做這樣的規定是不是有點不太務實？他現在臨時通知人家要打三劑才能夠參加，所以現在就有很多退團的情形發生，包括旅費部分所有的衝擊也出來，可能對我們的旅行業或飯店業造成影響，交通部有沒有在知道這個訊息之後跟CDC溝通過？或者是因為CDC已經講了、宣布了，就是這樣子，就算錯也要讓它錯到底？還是交通部現在有怎麼樣的配套措施？"],["王部長國材：目前CDC基於疫情做這樣的決定，的確沒跟我們溝通過，所以旅遊業……"],["李委員貴敏：那現在已經發生了，你的配套會怎麼做？"],["王部長國材：旅遊業的部分，我們這幾天都在處理，交通部包括民航局、觀光局都……"],["李委員貴敏：怎麼處理？"],["王部長國材：第一個，所謂的傷害就是退團費的部分……"],["李委員貴敏：交通部要去負擔？"],["王部長國材：沒有，我們現在請航空公司全額退費給沒有打三劑不能去的每一個人，但是現在我們還在……"],["李委員貴敏：那這些損失是誰負擔？簡單來講又是交通部負擔是嗎？"],["王部長國材：沒有……"],["李委員貴敏：誰負擔？"],["王部長國材：現在是航空他自己吸收，這個沒問題，唯一就是旅宿業的部分，包括旅館跟民宿，這個部分現在觀光局還在協調，看怎麼樣用一個雙方都可以同意的方式處理，的確這個部分到現在還是有問題在，我們還在處理中，但我們會盡力處理。"],["李委員貴敏：好，謝謝部長。我要提醒部長一件事情，剛剛你也認同所有的問題不能夠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疫情指揮中心在宣布任何政策的時候，他必須要很務實地考慮到影響的層面，顯然疫情指揮中心並沒有做這個事情。至於國防的部分，我要拜託交通部以後去開會的成員，他應該不是只有去開會而已，而是在相關部會的溝通過程當中一定要提出建議，好不好？"],["王部長國材：好。"],["李委員貴敏：另外，我還有書面質詢的部分，因為問題很多，再拜託用書面回復，可以嗎？"],["王部長國材：好，有給我們的話，我們會回復。"],["李委員貴敏：好，謝謝。"],["主席：請交通部用書面回復李貴敏委員的質詢，謝謝。","部長，我們還有兩位本委員會的委員，包括許委員智傑跟陳委員雪生，你是不是可以等到……"],["王部長國材：可以。"],["主席：我們還剩兩位本委員會的委員，等他們詢答後，部長再先行離席。","現在請許委員智傑發言。"]],"agenda":{"page_end":112,"meet_id":"委員會-10-5-23-8","speakers":["林俊憲","洪孟楷","陳椒華","李昆澤","趙正宇","陳素月","劉世芳","魯明哲","游毓蘭","許淑華","傅崐萁","劉櫂豪","蔡易餘","林楚茵","李貴敏","許智傑","楊瓊瓔"],"page_start":67,"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n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n111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agenda_id":"1116002_00002"}}},{"id":"138271","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71","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4e78965f762835e48e452d52ef4c0f04413030b6a5b13eb6efa4b89b7a34049c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陳以信","委員發言時間":"11: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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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51","影片長度":"00:09:40","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80,"end_time":"2022-04-18T11:48:51+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39:11+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571,"blocks":[["何委員欣純：（11時39分）部長剛剛回答邱委員的問題，確實現在又到了年輕家庭焦慮的季節，因為公幼、非營利幼兒園名額不足，除了抽籤以外還要擔心候補能不能補得上，所以我們在政策上當然還要再更邁進一步。"],["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是。"],["何委員欣純：3,000班是一個目標，但是我想也有地方政府該合作的，包括尋找場地等等，找出適合場所改建、興建，我覺得這都是中央、地方要合作的，這是第一點要拜託的。第二點，剛剛很多委員提到，我們在基層、民間也同樣碰到幼幼班的問題、2歲專班的問題，比剛剛的那個焦慮更焦慮，因為這個嚴重不足。這個部分政府還是有責任，看是適度的釋放資源或是扶植、輔導公托、私托等等，所有的機構要盡全力解決家長的問題。這個事情如果沒有解決，我跟你講，很多年輕人會擔心生孩子托嬰有問題，像臺中出現虐嬰事件的時候，他們就很擔心，還要擔心2到3歲連擠都擠不進兩歲專班，這又是一個焦慮，所以我們常常碰到很多年輕人告訴我們，就是因為整個托嬰、托育的設施、設備、環境讓他們不安心，所以寧願不生孩子。我覺得這個是雞生蛋，蛋生雞的關係，也是現在年輕家庭的年輕人最擔心，考量要不要生養孩子的主要因素之一。部長，我覺得我們要多傾聽年輕人的聲音……"],["潘部長文忠：是。"],["何委員欣純：這個一定要建置，好不好？現在又有另外一個焦慮是什麼？剛剛很多委員也提到，家長擔心疫情，今天聽說本土個案好像又要破一千多例。現在已經啟動徵用快篩試劑，行政院已經拍板定案，剛剛黃委員也在問你，地方政府還有校園如果自己的存量不足，我們如何有效的因應？遵循防疫指揮中心專業的意見之下，我們怎麼去做？剛剛黃委員問你，你不太能答出來，是不是再請你明確的講一次，到底有沒有跟防疫指揮中心談到這個問題？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如果還沒有談，什麼時候要談？要用最快的速度談。第三點，你們有什麼樣的備案，希望可以怎麼幫助地方政府的教育行政單位跟學校共同防疫？"],["潘部長文忠：委員提到12歲以下孩童的問題，因為指揮中心、專家小組應該是昨天有正式對……"],["何委員欣純：疫苗施打。"],["潘部長文忠：施打莫德納疫苗這部分……"],["何委員欣純：莫德納的部分。"],["潘部長文忠：他們有討論6到11歲可以以莫德納半劑的方式……"],["何委員欣純：大人的半劑嘛！對不對？"],["潘部長文忠：這個是他們的決定，當然施行的細節他們禮拜三還會再進一步討論。"],["何委員欣純：禮拜三要進一步討論。"],["潘部長文忠：對，院這邊也非常……。我們會跨部會防疫，早上來這邊之前也參加會議，在這上面我們會跟指揮中心及衛福部處理完這一些細節，因為……"],["何委員欣純：這禮拜三？"],["潘部長文忠：禮拜三他們會討論施打的相關細節。我跟委員報告的意思是，這些會比照過去12到17歲的狀況，因為這一些孩子都在學校。在充分告知，讓家長充分注意及了解施打疫苗的注意事項，還有可能產生的一些反應等等之後，還是要徵得家長的同意。"],["何委員欣純：這個還是要……"],["潘部長文忠：一定要……"],["何委員欣純：一定要，這個是第一個。第二個，防疫指揮中心的專家學者或醫療上的專業意見，要能夠用明確的白話文讓家長清楚知道，對12歲以下的孩子有什麼樣的副作用。這些注意事項除了要明白地告知有什麼樣的副作用之外，要怎麼處理跟因應？學校端包括校園裡面的護理師，他們的能量足不足夠應付或是因應學生打疫苗之後可能出現不良反應或者嚴重副作用的狀況？整個因應措施要做好SOP啊！"],["潘部長文忠：一定要。之前12歲到17歲孩童施打主要是國高中的部分，我們採取跟衛福部還有地方教育跟衛生單位合作的方式，之前有很重要的經驗。"],["何委員欣純：我知道啦！部長……"],["潘部長文忠：但是因為這一次年齡更小……"],["何委員欣純：你知道12歲以下的孩子更小。"],["潘部長文忠：更小。"],["何委員欣純：更小，所以家長的擔憂更大。"],["潘部長文忠：完全可以理解……"],["何委員欣純：這個可以理解啦！"],["潘部長文忠：所以我們一定會充分整理專業的意見，讓家長了解，然後……"],["何委員欣純：我再請教一下，根據防疫指揮中心提供的專業意見，除了莫德納之外，還有沒有針對其他疫苗做過試驗？"],["潘部長文忠：專家小組可能會逐步討論，這部分我比較……"],["何委員欣純：對，目前只有針對莫德納。"],["潘部長文忠：對，專家小組審議的就是莫德納疫苗。"],["何委員欣純：好，我再請教剛剛講的，現在已經宣布徵用快篩試劑了，在整體的考量之下，剛剛部長看起來好像還沒有備案。防疫指揮中心已經決定徵用快篩試劑，你們未來要怎麼討論，需要多久的時間討論？"],["潘部長文忠：從開始徵用到目前相關的數量規劃，指揮中心還在統整，因為……"],["何委員欣純：所以教育部要提出你們的需求啊！"],["潘部長文忠：我們會，因為我們的數量……"],["何委員欣純：你要趕快盤點啊！"],["潘部長文忠：是，在跨部會的討論裡面，教育部會反映學校端的需求，就像以前的疫苗，我想委員都知道……"],["何委員欣純：我知道。"],["潘部長文忠：之前我們都是搭配指揮中心，在整個統籌下看後續怎麼進行，因為這裡面除了專業……"],["何委員欣純：部長，我當然知道你們要配合防疫指揮中心統籌調度，但是我建議教育部要有態度，這個態度在於幫地方的教育行政單位跟各級學校，我們怎麼樣爭取快篩試劑，因為你的態度決定校園安不安心，包括家長，包括師長，包括學生。我的意思是，即使現在沒有備案，即使現在還沒有跟防疫指揮中心討論，還沒有定案，但是你總是要宣示態度出來嘛！不然現在學校裡面大家載浮載沉，不知道該怎麼辦，只能各自用私下的關係，如果需要的話趕快去調試劑，趕快去找試劑，趕快去買，買得到就買，買不到用人情拜託。我現在的意思是，在防疫指揮中心跟教育部還沒有定案之前，教育部的態度是什麼嘛！"],["潘部長文忠：是，從之前的口罩到相關的疫苗跟防疫物資，我們其實都是一致的態度啦！這個方法我想地方政府也都瞭解，我們在整個互動上……"],["何委員欣純：趕快宣示啦！"],["潘部長文忠：是啊！"],["何委員欣純：因為從防疫指揮中心宣布徵用全國的快篩試劑之後，很多地方的各級學校有時候搞不清楚狀況，家長也搞不清楚狀況，我怕像之前的疫苗跟口罩事件再起，所以還是建議教育部要用最快的速度啦！好不好？"],["潘部長文忠：是。"],["何委員欣純：要趕快明白的宣示。","最後，這一次幼教法修法，我當然支持加重懲處，但是我跟剛剛的吳委員一樣關心，我們依法必須建立通報查詢資料庫，藉此防範這些不適任的人員，而且校園裡面跟學生接觸到的不適任人員，我們本來就要依法公開嘛！但是現在的這個整合系統是有問題的。不同的法源有不同的對待，公布人員名單有不同的依據，當然幼教法是教育單位，兒少權法則是社政單位，我最後只是拜託你們要整套做好，因為你們現在公布這些名單供查詢都只做一半，雖然有關鍵字查詢，但是只有違規的園所跟負責人名稱，就這樣子而已，其他的第一個他違反什麼、他到底是什麼樣態，不當對待兒童、虐童到底多嚴重，我查不出來，家長看不到；真正該負責的教保人員、不當的教保人員或是不適任的人，我也看不到是誰。這個是我的提醒，要在這個系統裡面做得更清楚、更透明，而且更簡單，讓家長可以上網查詢，可以安心，好不好？拜託。"],["潘部長文忠：目前這個資料我們都會嫁接，只是剛剛委員提醒的，怎麼樣讓家長更容易瞭解，這個我們再把它做得更明確、更簡化。"],["何委員欣純：把它做得更完善、更明確，好不好？"],["潘部長文忠：好。"],["何委員欣純：謝謝！"],["潘部長文忠：謝謝！"],["主席：本席現在宣告，稍後蘇治芬委員質詢完畢後處理臨時提案，處理完臨時提案後休息30分鐘。","請莊委員競程發言。"]],"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2","agenda_lcidc_ids":["11162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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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00","影片長度":"00:10:47","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47,"end_time":"2022-04-18T11:47:00+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36:13+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47,"blocks":[["張委員育美：（11時36分）部長好。在討論快篩國家隊之前，為了避免發生院內感染，以及使入院病人或陪病者採檢方式更貼近醫療實務，我在這個月的4月7日曾與您討論，除了緊急住院者之外，現行規定要求入院病人與陪病者要採取pooling，即10支檢體的檢驗，而不能選擇之前的PCR模式，其實已經造成醫病關係緊張，因為要等到10支，有些中小型醫院……"],["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還是可以做快篩。"],["張委員育美：快篩比較有可能偽陽性，比較會有問題、沒那麼準確，我上一次有提到。"],["陳部長時中：對。"],["張委員育美：檢驗標準要10支，當時你有承諾會針對檢體的畸零數，比如說剩2、3支就不用等到10支，因為醫病關係很緊張，醫療人員又要防疫，在醫院裡又面臨要等到10支檢體，病人才可以住院等問題。因此我希望部長研擬合理配套，符合醫院需求，我也在委員會提出相關的臨時提案，請問目前研議的進度如何？當時你有答應可以用畸零數、尾數的方式，現在進行得如何？"],["陳部長時中：現在是規定需要10支，但我們要求大概5支就可以做檢驗了；至於畸零數的部分，我們正在研究如何管理。"],["張委員育美：那2、3支呢？因為有些是小醫院，如果他要住院的話，還要繼續等，其實造成醫病關係非常緊張。部長，你應該知道醫院除了防疫之外，還要花這個時間，其實很辛苦，會影響到醫療量能。"],["陳部長時中：緊急的不用……"],["張委員育美：緊急當然不用，我知道。"],["陳部長時中：第二個，我也建議朝這個方向來改；另外也建議大家多使用快篩。"],["張委員育美：快篩沒那麼準啦！真的，我那次有提到。","部長，事實上指揮中心在4月11日直接跟醫院團體表示依然維持pooling要10支的規定，絲毫沒有針對你4月7日所講的檢體尾數放寬等進行處理，過程中你有承諾，但業務單位似乎不當作一回事，是不是部長太忙了，沒有交代到？對於醫療臨床所碰到的困難，難道在我們質詢過後，你們就不當一回事嗎？"],["陳部長時中：不會，委員的意見我們絕對尊重。"],["張委員育美：那要怎麼做？"],["陳部長時中：其實在質詢時，各單位都有記錄委員相關要求且我們有同意的事項，因此相關討論是一定會進行的。"],["張委員育美：剛才提到快篩可能比較不準，會有偽陽性的情況，所以住院是採用PCR，PCR要10支一起做，那12個人的話怎麼辦，剩下2個要等多久才可以住院？"],["陳部長時中：還是一樣，請大家儘量使用快篩；另外，我們一定會檢討這件事，尾數要如何計算確實是一個困難。"],["張委員育美：部長，我覺得還是要考慮PCR，不然如果快篩出來是偽陽性，他去住院的話不是有危險嗎？"],["陳部長時中：委員，你也很瞭解醫院……"],["張委員育美：很瞭解啊！"],["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不是來一個病人就做一次檢驗，而是上機的時間才會檢驗，做的時候就是10個一組……"],["張委員育美：如果有13個呢？"],["陳部長時中：如果有多出來的，就可以個案做……"],["張委員育美：對啦！"],["陳部長時中：但並不是每個病人一進來就馬上做，因為還是要符合原本的上機數目，多出來的畸零數當然可以放寬。"],["張委員育美：對，部長在4月7日提出尾數、畸零數可以放寬檢驗，我認為這是對的，不僅照顧到住院病人及家屬，更兼顧到醫療量能。因為不這樣做的話，我之前有經驗，我們是行政方面的，整天都跟病人、家屬產生紛爭，這樣會影響到醫療量能，所以要請部長重視這個議題。"],["陳部長時中：好，這是算法的問題，我們再研議要怎麼計算。"],["張委員育美：好，你要跟業務單位講好，你在4月7日回答的都有紀錄，就請業務單位這樣去做，好不好？"],["陳部長時中：好。"],["張委員育美：接下來，目前的防疫政策採取的是重症求清零，有效管理輕症。但在輕重症分流之前，更重要的是要發現確診者，畢竟Omicron的傳染性很強，有高突破性傳染、多數是輕症甚至是無症狀等特性，倘若未能及時發現確診者並加以管控的話，疫情就會一直擴散。所以專家便指出，找出感染者是防疫的第一步，只要一個人知道自己被感染，他就會有警覺心，因為臺灣人水準很高，只要覺得被感染就會有警覺，並且避免病毒擴散，進而進行隔離及治療。而目前是希望藉由熱區普篩而找出社區病例，請問部長，對於每個月規劃4,000萬劑的快篩試劑，預期將投入多少數量用於社區快篩？我知道快篩有四種用途，一種是針對高風險社區，另外還有藥局、企業及居隔者，那麼有多少會用在社區的熱區？"],["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是希望能夠達到1,000多萬劑的準備。"],["張委員育美：1,000多萬劑？"],["陳部長時中：對。"],["張委員育美：就按照剛才所提的四種用途除以四，所以是1,000多萬劑。","另外，以基隆的愛心篩檢數據來看，在4月5日至9日間發出近20萬劑的快篩，共發現38例潛在感染者，但在近幾天基隆依然出現確診者，我們當然不會天真地認為進行熱區普篩後就能夠根絕社區的疫情。"],["陳部長時中：當然。"],["張委員育美：對。這意味著熱區普篩之後，倘該地區疫情仍然持續，經過一定週期之後就要再次進行普篩，對不對？請問部長，所謂的監測指標是指單日確診量等，那麼衛福部的監測指標是如何規劃？並且預期會以如何的頻率執行？比如一週幾天等等。"],["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是以高風險、中風險及低風險的方式進行疫情監測，被列入高風險的區域就會做這樣的考慮，讓他們提出相關計畫，我們就會核發快篩劑給他們。"],["張委員育美：因為是指標，所以當日確診量也算是指標，你們是以高風險作為指標就是了。那頻率的部分呢？"],["陳部長時中：大概有6、7個指標。"],["張委員育美：頻率是多久？"],["陳部長時中：至少隔半個月以上。"],["張委員育美：多少？"],["陳部長時中：至少都要隔半個月以上。"],["張委員育美：OK，隔半個月以上。","最後請教部長，上週表示近期的本土疫情陽性維持率大概是0.5%……"],["陳部長時中：我剛才是講半週還是半個月？半個月。"],["張委員育美：你是講半週還是半個月？"],["陳部長時中：半個月。"],["張委員育美：一般來講是一週，你說半個月？"],["主席：你剛才講半個月。"],["陳部長時中：半個月那沒錯，我怕有講錯。"],["張委員育美：你要講半個月？"],["陳部長時中：對。"],["張委員育美：好，紀錄寫半個月。"],["陳部長時中：好，謝謝。"],["張委員育美：部長上週表示近期的本土疫情陽性率維持在0.5%，相較於大量採檢的其他國家來說，算是相當低，以韓國為例，陽性率曾經超過60%；日本是50%；英國是10%左右；美國是從30%降到5%。請問部長，以目前疫情的趨勢，有沒有設定陽性率的預警值？也就是說原本是0.5%，如果到5%或10%的話，我們的醫療量能有沒有充分準備，就是有多少陽性，醫院就要有所準備，這跟防疫的量能有關，請問有沒有一個陽性率預警值？"],["陳部長時中：這應該是一個落後指標，就是已發生的陽性率……"],["張委員育美：這是0.5%啊！"],["陳部長時中：這是已發生的，近來比較高，現在已經超過1%。"],["張委員育美：現在超過1%，那部長有沒有預測？因為有預測的話，對於醫院的醫療量能而言，他們就知道要如何準備。現在是1%，以後有沒有可能到2%或3%，有沒有這樣的預警值？"],["陳部長時中：陽性率升高的話就需要增加檢測的量能，現在還沒有到這個臨界點。"],["張委員育美：好，部長還是有回答，也就是說愈高的話……"],["陳部長時中：委員問的我都有回答。"],["張委員育美：好，在目前陽性數量愈來愈多的疫情之下，我們一起共同來努力。謝謝。"],["陳部長時中：好，謝謝委員。"],["主席：請黃委員秀芳發言。"]],"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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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08","影片長度":"00:08:02","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482,"end_time":"2022-04-18T11:39:08+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31:0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552,"blocks":[["邱委員泰源：（11時31分）部長辛苦了。積極維護兒少的相關權益，長期重視兒少的健康照護是政府一直在努力的。"],["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是。"],["邱委員泰源：潘部長也非常積極努力，我們知道針對少子化，今年3月行政院特別提出：第一，教育部方面是零到六歲由國家一起養等相關的一些事情。第二，衛福部方面則是安心懷孕、友善生養。所以我想今天和衛環委員會聯席審查這個法案是非常有意義的，看怎麼樣把它做得更周全。我們都知道除了政府以外，其實很多民間團體也非常用心，而這些民間團體很多都是來自於醫療、社福相關專家一起努力。臺灣民間組織中華民國兒童健康聯盟提出，照顧兒童健康福祉要從物質、健康及安全、教育、家庭及環境、行為及風險，主觀及幸福感一起努力。","請教部長，本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修正，對於六大方向的健康福祉權益，你覺得有什麼可以幫助？"],["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長期在衛福、醫療方面都很關注，也很瞭解。跟委員報告，這次幼照法的修訂，行政院版本主要有幾個面向，第一個，能夠擴大設立更多可以照顧孩子的機構，包含很多機關（構）能夠設置，幫忙照顧員工子女，甚至孫子女，這方面其實是一個大的基礎，因為臺灣長期在這方面確實需要不斷再努力，這是第一個在修法裡面的重點。第二個也是外界很關注的，這些小小朋友可能在就讀過程當中陸陸續續遭遇一些不當處置，但我想這些面向主要也要確立健康及安全，然後有一個好的適切教育方式，當然這個也更能夠讓家庭得到更多政府的著力去支撐，這些是這次幼照法幾個主要大面向修法重點。"],["邱委員泰源：好，謝謝部長的回答，非常周全，所提到的幾個修正重點方向，都是現在面臨、必須要緊急處理的，而且整個處理很合乎專業，尤其在健康照護方面會有一個更好的環境，也符合六大健康福祉的方向。","關於修正重點，部長已經寫得非常清楚，請問公共化幼兒園增設3,000班的目標會提前達成嗎？"],["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總統之前對這個議題很關注，他本來預計在兩任任期8年內能夠再擴大公共幼兒園的數量，所以當時他就提出3,000班，但發現家長的期待更高，就讓行政部門加速，所以我們在今年8月1日就會達成3,000班，總共會提供9萬個名額。很多家長一直說想讀公共幼兒園或是非營利幼兒園，可是名額有限，就是抽不到，現在這個季節可能又要來了，所以總統也認為非加速不可，於是我們就在今年8月把這3,000班達成。跟委員報告，同步我們也知道需求量不止這些，所以在這幾年我們也增加邀請私幼加入準公共幼兒園，負擔也相對的低，到今年8月最低可以降到3,000元/1個月，這部分增加的量大概也有20萬個名額，我想這都是總統提出零到六歲國家養具體落實在照顧的數量上，而這方面確實也達成數量，我想教育部未來也會持續再努力。"],["邱委員泰源：好，謝謝。所以我們有許多兒少政策即將上路，本次修法將有加成效果保障家庭、家長及幼兒的權利，值得支持。","最後一個問題要請教部長，醫界有很多兒科醫師長期照顧兒童及家長，所以在大家努力之下，醫師公會成立專案小組結合很多基層醫療院所、醫師全聯會以及全國其他縣市公會，大家一起配合政府政策共同建築一個全國兒少安全守護網。今天為什麼要聯席審查？要怎麼樣把健康照顧和醫療諮詢加進來，我想請問一個幼兒園要怎麼樣加強對兒童的健康照顧？假設有一個醫療問題，要怎麼樣在早期評估，讓他有個管道，我想這部分是我們一直擔心的。我的小孩也念過幼兒園，因為有家長是醫療方面專家，所以幼兒園有任何問題都會問，所以我覺得如果所有幼兒園都有這樣一個管道，在醫療上應該會比較安心，而且社區有很多很多醫療院所都願意幫忙這件事情。部長在這個部分可不可以做個結合，希望從幼兒園的立場請教育部評估他們有哪些健康諮詢的管道？是不是在一個月時間內評估看看現在都是用什麼管道在照顧幼兒的健康？同時有什麼期許？好不好？"],["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委員擔任全國醫師公會理事長，對這方面更加瞭解，我跟委員報告，像這次的防疫，兒科醫師也是經常協助我們，不過委員更關心的是長期，不只是防疫時期，但這次的防疫，我們請兒科醫師幫忙宣導，因為他們講起來最專業，也比較讓家長可以理解及聽得懂，但是長期兒少方面，我們來做點整理……"],["邱委員泰源：希望有一個制度。"],["潘部長文忠：是，我瞭解委員的意思，我們做一點整理，再請委員指導。"],["邱委員泰源：整理整理再給我，後續我們再看怎麼樣設立，我相信對於實際上照顧兒少健康應該有很大幫助。"],["潘部長文忠：是。"],["邱委員泰源：再拜託部長。"],["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2","agenda_lcidc_ids":["11162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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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1","影片長度":"00:10:09","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09,"end_time":"2022-04-18T11:31:01+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20:5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530,"blocks":[["吳委員怡玎：（11時20分）部長早。接著剛才吳思瑤委員的問題，為什麼我們的就職率這麼低？其實你也回答了，簡單扼要講就是錢少事多。我知道你們在準公的補助上面，其實把錢少這件事情慢慢地解決了，可是事多呢？今天許多委員提出的修正就是要調師生比，我覺得這是解決事多的方法之一。","我們來看一下，我提的版本與其他委員的版本不大一樣，因為我深刻地感受到2歲到5歲的小朋友每一年的發展很不一樣，2歲與3歲、3歲與4歲、4歲與5歲可以差很多，一個可能還不會自己拿湯匙吃飯，一個可能還沒有辦法畫一個完整的圈圈，一個可能沒有辦法自己脫尿布上廁所，其實他的差異是很大的，所以我的版本除了師生比要調降之外，也希望能夠有分齡的差別。","但是重點就是錢少事多，事多這件事情剛剛你也講了，如果調整師生比，公幼先行，其實是會造成某些部分的不公平，這我同意，但是我建議你們可以比照衛福部的作法，衛福部在托嬰的部分，從1比5要降到1比4的時候，它是先做獎勵再立法，或是說我們先立法沒關係，我們可以晚一點日出，但是你獎勵要先行。他們的作法很簡單，就是現在的規定雖然是1比5，但是你的托嬰如果願意增加人手，把照顧的比例變成1比4的話，它是每一個員額的老師每一年補助50萬元，我覺得這是非常好的獎勵，他們因為有這個措施，已經有將近九成的托嬰去做這件事情，教育部是不是也可以朝這個方向來進行？"],["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因為早上也有很多委員在關心幼兒園生師比的議題，當然大家也有不同的建議方向，那我有向委員們報告，包含向吳委員報告，現在學前，確實啦！我們剛剛才用最大的力量把公共與準公共的數量儘量能夠讓更多的家長有機會來參與入園，這幾年少子化確實是一個非常大的衝擊，家長或年輕人要不要結婚、想不想生小孩……"],["吳委員怡玎：部長，對不起，你只要直接回應，因為我知道……"],["潘部長文忠：沒有，我要向委員報告的是，因為幼兒園是從2到5歲的長度，與托嬰中心的……"],["吳委員怡玎：當然，你的壓力會比較大，有4年……"],["潘部長文忠：規模差異很大啦！現在臺灣整體，我要很坦白地說，政府過去對於學前的態度，認為那是家庭的責任，但是在蔡總統上任之後，投入了將近1,000億元的費用，我覺得在這個階段我們先把數量擴大，讓家長的負擔降到最低，這是我們在這個階段的努力。對於教保同仁的辛苦，我們除了提高薪資之外，我想教育部後續應該規劃的是怎麼樣增加人力來降低教保同仁的負擔，我覺得這樣能夠同時兼顧這個社會裡面，還有那麼多的家長想要擠進公幼、非營利幼兒園都沒有機會，如果……"],["吳委員怡玎：部長，我剛剛講的那種獎勵方法並不會壓縮到公幼與非營利的情況，它的作法是去獎勵私幼，因為你不可能獎勵公幼嘛！它是獎勵私幼去增加員額，我們剛剛也看到了，其實畢業的學生是夠的，取得資格的教保人員及老師是夠的，這是在獎勵業者去聘更多人員來照顧我們的小朋友，完全沒有擠壓到你現在增加的員額，我覺得你可以再仔細想想。","另外，我們今天的修法很多是關於不當管教，還有一些不當的行為，我們身為家長，如果老師有不當的行為當然要處罰，但是其實老師在現場也很擔心，因為你知道一個事件如果被舉發，它可以拖延很久，從教育局來關心到最後整個case解決，它可以拖延一段時間。","再來，你公立與私立的處理方法不大一樣，因為我們看到公立如果有違反幼教法的時候，類似的情形，他們會有一個教師評審委員會，裡面有學校代表、家長代表、政府代表及外部代表，外部代表可能是幼兒園老師相關經驗的人，或者是法律相關經驗的人。可是如果是私立幼兒園出現爭議的時候，幾乎就是由教育局承辦人員來做，所以當你要修這個法的時候，剛剛林奕華委員也有問你，你覺得這樣是不是讓教育局現場的承辦人員與私立幼兒園產生更大的衝突，讓他們更對立了？","我覺得根本的解決方法其實很簡單，就是在私立的教保人員有爭議的時候，我們希望透過一個委員會來處理，而不是由教育局的承辦人員來處理，因為我們知道教育局承辦人員也有來自各方的壓力，就像剛剛有委員提到的，最常去找的就是民代，找媒體，那教育局的承辦人員就會有很大的壓力，當然就是從重來處罰。甚至我們聽到有幼兒園表示，他們有一個案子被家長檢舉，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在司法程序還沒有判決的時候，教育局就先處罰了，最後司法判決幼兒園沒有問題，但是教育局對他們的處罰已經造成傷害，所以我覺得根本的解決方法很簡單，我們就比照公立，讓一個委員會來處理這樣的事情，可不可以？"],["潘部長文忠：在去年5月25日，我們有訂定「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處理教保服務機構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注意事項」，當然這個位階沒有那麼高，但是目前頒行這個是讓它有一個比較好的作業程序。"],["吳委員怡玎：只有直轄市？"],["潘部長文忠：縣市及直轄市，就是它的主管機關啦！因為幼兒園通常都是縣市主管機關會直接處理，在這裡面也有設一個認定委員會，這個名詞與委員說的也許不一樣，不過它不是單一承辦人去做處理，目前這個機制是在去年建立的，我想在法制面，因為後續我們對於樣態希望有一些規範，這也是他們長期在反映說……"],["吳委員怡玎：對，我希望這個機制建立後能夠更落實，因為我們聽到現場基層的反映，他們覺得等於是承辦人員說了算，給他們很大的壓力。對不起，因為時間有限，我最後講一個東西，當幼兒園確實違反幼教法某些規定的時候，我們在網路上查，我舉一個例子，它會顯示違反之規定是第幾條第幾項，其實一般家長看到這個，他會發現這家幼兒園有違法，但是他看不大到實際的原因，它有可能是設備的老舊汰換或是一些比較輕微的行政問題，但是家長從你這樣子的公告其實不大能分辨，到底是不是對他的小朋友會有不當的情況？我覺得這個可以改進一下，你是不是可以更細的列出來？"],["潘部長文忠：委員，這樣好不好？我想這次大家都有共識，而且也覺得幼兒園機構或教保同仁、服務人員對小小朋友的不當處置，在作業上，原來教育部有這個基礎，後續說不定在施行細則能夠更加具體明確。"],["吳委員怡玎：這個東西不能無限期一直放在上面，所有東西都有一個期限，如果是某些比較輕微的疏失，可能可以只放個5年、3年之類的，但不能讓它永遠在上面，不然現在幼兒園已經夠少了，又再讓一些幼兒園可能因為一些小小的行政疏失而無法翻身的話，供給就會越來越少，好不好？"],["潘部長文忠：好，這個我們瞭解。，謝謝！"],["吳委員怡玎：謝謝！"],["主席：請邱委員泰源發言。"]],"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2","agenda_lcidc_ids":["11162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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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31","影片長度":"00:11:36","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n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案。\n【4月18日及20日兩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20],"id":"委員會-10-5-20-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96,"end_time":"2022-04-18T11:47:31+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35:55+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34,"blocks":[["張委員其祿：（11時35分）主委好。主委，今天很多委員關切跟電支條例相關的事情，當然我也要談一下，不過我可能更著重在制度面。根據電支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每日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超過20億元之業者為電支機構，依法應向金管會申請電支機構業務許可，前面委員所垂詢關切的問題也都一樣，就是本來的蝦皮支付變成樂購蝦皮等等問題。當然我們不只是在談這個個案，這裡面還是能看出所謂第三方支付跟電子支付之間法制上的問題。","我還是想要強調，等一下我們討論的重點可能還是擺在整體的法制層面。現在國內對第三方支付的管理是以每日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為依據，達一定金額者就變成電子支付機構，換言之，前半段代理收付款項金額沒有那麼高的就歸經濟部主管，後面代理收付款項金額比較高、金流較大的，就規定必須申請電支機構的業務許可。","從制度面來看，主委可以看到像經濟部在契約事項規定中所講的第三方支付，跟金管會這邊所談的第三方支付，其實在概念上還是略有不同，換言之，光政府自己對這件事，比如說金管會認為支付方溢額支付不符當次交易之款項也要屬於這個部分，大概也是基於這個理由，所以我們才認為整體就電子支付這部分可能要更嚴格的納管，應該是這樣嘛！就是在定義上出現差別應該是這個原因嘛？"],["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差別的部分可否請局長說明一下。"],["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莊局長說明。"],["莊局長琇媛：報告委員，其實電子支付機構不是只有單純的做代理收付而已……"],["張委員其祿：對，當然。"],["莊局長琇媛：它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業務，這也是我們要納管的原因，就是它會做儲值……"],["張委員其祿：對，等於代理收付的金額高了之後，然後甚至它可以主動溢額支付等等，這部分就屬於電支了。"],["莊局長琇媛：對。"],["張委員其祿：在前面一點點，如果只是做中轉交易而已，這樣就有一點歸屬經濟部的味道了。一開始從定義面來看，有學者指出廣義第三方支付所提供的代收價金服務，性質上是商業交易，由經濟部主管，契約及消費相關爭議適用民法及消保法；目前以代理收付的款項總額為切分標準，一定金額以上屬於電子支付，可能就透過評議中心等等，就是現在規範比較嚴格這部分。","其實一開始在制定電子支付條例時，總的來說，當時談的都是第三方支付到底該歸誰來管，現行國內法制就用金額的大小來切割，坦白說外界要理解這件事也不是那麼容易，因為兩者的業務性質都差不多。就國外的法例來看，這件事講白一點大概整個都應該歸屬金融主管機關，比如在中國是由他們的人行在管；比如在新加坡則是由金融局主管；然後在日本也是歸金融廳主管。","就制度面來看，現在我們將第三方支付跟電子支付進行切割，這件事是否該乾脆回歸到一個更統一的架構？等一下我們會講到20億元這個爭議，很多委員垂詢這件事，如果這件事全部都歸由金融主管機關監理，是否根本就沒有20億元這個問題了，是不是這樣？"],["黃主任委員天牧：當初區分是依照它的業務範圍跟交易量的大小，做重要性跟差異化的管理。至於其他國家對支付業者的規管，像德國的Wirecard，以前也都沒有人管，所以您的高見，可能要再從制度上想想看。"],["張委員其祿：是。對，其實今天我們的爭議也在於20億元這個門檻定的好不好，剛剛也有委員問說，那比如19億元、18億元這種很接近的金額，或者甚至像剛才高委員的意思是，可能每次業者都要試圖規避，蝦皮轉身變成樂購蝦皮，到時候樂購蝦皮又轉個身逃脫監管，所以這真的可能反而是一個爭點。我覺得這件事值得認真的想一下，剛好藉著這個案例，金管會是否應會同經濟部重新檢視並修正現行電子支付與第三方支付的定義與範疇？","在實務上我們也會看到這一類的問題，比如以LINE Pay為例，LINE Pay在同一個卡上可以綁定一卡通及信用卡支付，如果使用LINE Pay Money（一卡通）就屬於電子支付；若是使用信用卡則又屬於第三方支付，同一系統卻就綁定的支付工具不同而分屬不同的支付性質及主管機關，一邊要找金管會，另一邊要找經濟部，行政上一分為二。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不論電子支付或第三方支付使用體驗上完全相同，根本無法分辨兩者的差異，民眾若遇有爭議，是否就會出現部會之間踢皮球的狀況？在同一張卡片上兩者都有，像這種問題，請問主委怎麼看？"],["黃主任委員天牧：信用卡也是我們管的，所以基本上就LINE Pay這個case來講應該還好，不會有什麼部會之間的差異。當然就委員您的高度，要做更制度化的規範，我們當然也可以再做一些思考。"],["張委員其祿：主委，我們還是要把幾個問題再釐清一下，這件事我們更關切的是，以「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門檻」來切割電子支付與第三方支付，這樣的制度對國內電子支付產業的環境及消費者權益來說，究竟是促進還是弱化？這件事大家還是很關切，就這個個案來說，大家會發現原來蝦皮這麼厲害，有時單日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甚至可高達30億元以上，所以這部分就出了問題，制度上的種種改變到底對產業的發展有何影響？","當然蝦皮本身還涉及中資的問題，這個我們也知道。以蝦皮一案來看，當時它採取手續費貼補等措施，坦白說，它打趴了我們國內很多業者，比如像PChome後來就因為它幾乎快不行了，所以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整體而言，今天我們在制度面上設定了20億元這樣的門檻，以後這個規範比較少，或者更多業者也許根本不用到這個部分，那對於我們本土電子支付業者的影響會是什麼，不知道這點金管會評估過沒有？"],["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來講，就算是本土電支，也不是每一家都做得那麼積極。"],["張委員其祿：是。"],["黃主任天牧：所謂的產業競爭問題，目前來講，我覺得還算可以接受，因為大家喜歡的就是那幾家電支品牌。蝦皮的問題重點是大家懷疑它是中資，既然懷疑，那就確認它是不是中資，這樣就好了。"],["張委員其祿：以這個實際的案例來看，因為它當初進來的時候是用手續費大量的貼補，等於說反而擠壓了我們國內的電子支付。現在我們如果把這個門檻放寬了，當然它也有可能可以更方便地來做這些事情，甚至沒有受到金管會的監理，這樣是不是也就等於是間接在幫忙，不一定是蝦皮，也等於是幫忙海外有更多資金湧入臺灣？在這樣的狀況下，因為我們從過去的經驗已經看到本土電支業者慢慢越走越弱，甚至就是拚不過這些業者。我們從制度面長期來看，我們不是要管個案或是不是中資，但是整個從更長期來看，我們要怎麼樣讓本土的電支業者更健全，有時候這可能是我們更要關心的。"],["黃主任委員天牧：所以我們通過電支條例，給電支業者更多的業務範圍，就是因為我們希望幫助我們的電支業者，讓他們能夠做其中好幾個功能，如果不做電支，就沒有這些業務項目。"],["張委員其祿：好，主委，我們在審查條文的時候再來討論，不管是門檻、範疇跟監理強度，我們真的要做一個通盤性檢討，對於這件事情，你們不要切成一部分是經濟部的、一部分是你們的，我覺得當初在電支條例立法的時候應該是要整體的才對，而不是現在好像金額小的就不是。另外，我們對本土的業者是不是也更要有一個想像？在制度變革的時候，不要反而變成一個讓本土業者發展不起來的問題。"],["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那個WTO國民待遇是不分本土跟外國，要不然外商銀行就會抗議。"],["張委員其祿：這個我當然瞭解，但是其實在我們政府的概念上還是要有一點幫忙。"],["黃主任委員天牧：產業發展是另外一個層次的事情，因為我們不能對本土跟外資有不同的待遇。"],["張委員其祿：是，但是我覺得我們政府還是有一個責任或是要來導引。"],["黃主任委員天牧：是。"],["張委員其祿：好，謝謝。"],["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主席：請余委員天發言。（不在場）余委員不在場。","請葉委員毓蘭發言。"]],"agenda":{"page_end":66,"meet_id":"委員會-10-5-20-11","speakers":["沈發惠","林德福","郭國文","吳秉叡","賴士葆","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費鴻泰","羅明才","高嘉瑜","張其祿","游毓蘭","曾銘宗","陳椒華","洪孟楷","江永昌","蔡易餘","邱顯智","余天","邱志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n告，並備質詢；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n定事項辦法」案","agenda_id":"1116002_00001"}}},{"id":"138265","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65","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5a5f5b8bdc2d66767d25bad0aa97e045413030b6a5b13eb66aa26ffaefb95c7f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林楚茵","委員發言時間":"11: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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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p的時候，到底臺灣能不能被看到？本席特別想要詢問，不知道你當時有沒有看到聯合報的這篇報導，有位業內人士私下透露說真的不好，不要改回用Taiwan，不然大中華區的飛行派遣就會有麻煩。我簡單問部長，這位業內人士有沒有可能是內部希望不要改相關的塗裝而給出的一個說法？本席來自於媒體，像這樣的事情，我不清楚對於這位所謂的業內人士為什麼要姑隱其名，如果今天是一位航空學者，你告訴我說這個路線已經劃定了，之前華航也來報告過，因為塗裝是國際航班的規定，不能說改就改，那好，這部分我不內行，但我知道的是，何以一篇報導需要透過一位所謂的業內人士放話？","4月份發生這個事情之後，我特別跟交通部要了這份報告，報告提及CARGO字樣的C當中增加了臺灣島的圖像，所以受到了阻撓，確實有部分航線受到限制。而且我當時是問，C字樣有臺灣圖像者，中國航線不能飛，那其他航線可不可以飛？有這麼多的CARGO，你有沒有辦法調度，不要特地找一個中國看了很刺眼的，而你要故意飛過去，然後就搭配一位所謂的國際航空市場業內人士，姑隱其名地說最好不要改，這是做什麼？透過媒體打臉委員說為了要正名臺灣嗎？臺灣民眾募集了物資想被全世界看到，是要辜負這些愛心嗎？而你們說現在航班、塗裝仍須以正常派運為原則，所以這是不是自家人透過媒體放話來打臉立委，然後就可以不用增加臺灣的意象？","許多國家都有突發奇想，甚至於所謂業外的配合，其實塗裝放上去之後還可以賺錢，我想您也知道，對不對？部長，增加臺灣意象之外，我們有沒有可能多一點想像的空間，不要說彩妝圖版就真的是鐵板一塊。剛才我詢問的問題是，你有沒有瞭解到底這位所謂的業內人士是哪裡來的？華航內部是不是有人其實就認為多一事不如省一事，不要改最好？"],["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國材：林委員好。CARGO的C字裡面包含臺灣圖像，在國內也引起很多反彈，就是CHINA裡面有臺灣，所以這次把C字裡面的臺灣圖像弄掉。如果委員注意看，事實上這次CARGO機已經有一個重大的改變，就是「China Airlines」稍微不要造成混淆。你前一張的投影片，注意看左邊跟右邊有什麼不同。"],["林委員楚茵：C字就不一樣了，對不對？"],["王部長國材：不只C，你注意看最醒目的China Airlines，有沒有看到？所以基本上有進步。但重點是，初步而言，第一個，要改名是長期計畫。第二個，跟中國大陸分離，現在已經在進行，所以我想……"],["林委員楚茵：所以內部有沒有阻力？"],["王部長國材：現在就往這邊走……"],["林委員楚茵：華航內部有沒有阻力？"],["王部長國材：當然有，他們有的老員工會覺得不要動，但是如果我們在送口罩的時候，尤其是發生右邊這張圖的狀況，我們必須做一些改變，現在就是在不改名的狀況，立法院的決議是我們在塗裝上做一些區別，現在大概是這樣。"],["林委員楚茵：部長，本席要強調的重點就是這個跟意識型態不相關，這是臺灣民眾的愛心，或者是代表臺灣這片土地必須被看到，如果有阻力，我希望真的是就事論事，而不是出現這種好像套好招，然後就來討論這個，順便打臉過去曾經希望讓臺灣被看見的委員。"],["王部長國材：是，瞭解。"],["林委員楚茵：謝謝。"],["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agenda":{"page_end":112,"meet_id":"委員會-10-5-23-8","speakers":["林俊憲","洪孟楷","陳椒華","李昆澤","趙正宇","陳素月","劉世芳","魯明哲","游毓蘭","許淑華","傅崐萁","劉櫂豪","蔡易餘","林楚茵","李貴敏","許智傑","楊瓊瓔"],"page_start":67,"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n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n111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agenda_id":"1116002_00002"}}},{"id":"138264","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64","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744edf22b2fe2f7e7d25bad0aa97e045413030b6a5b13eb6c90d5052a8f6ed9e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蔡易餘","委員發言時間":"11: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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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54","影片長度":"00:08:50","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111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進行詢答））","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8,"committees":[23],"id":"委員會-10-5-23-8","title":"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30,"end_time":"2022-04-18T11:38:54+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30:0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85,"blocks":[["蔡委員易餘：（11時30分）謝謝主席，部長好。本席想要請教一下，我們現在對郵政物流中心的整體規劃是什麼？"],["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國材：蔡委員好。目前這幾棟建築都在進行中，像郵政資訊處理中心今年就可以完工，全部完工應該是113年，就是……"],["蔡委員易餘：這是目標嘛！就是資料中寫的，預計物流中心110年底完工，資訊中心是111年8月，北郵件作業中心和訓練中心是113年6月，所以全部完工就是在113年年底。"],["王部長國材：對，113年完工。"],["蔡委員易餘：你們希望未來的郵政物流中心提供什麼樣的服務？如何發揮物流中心的功能，讓郵局有更好的功效？"],["主席：請郵政協會蔡董事長說明。"],["蔡董事長文慶：我們第一棟建築物，也就是物流中心今年就會啟用，其他的會陸陸續續完工，最慢會在113年全部啟用。原則上我們是鎖定以電商的物件為主，讓電商的所有商品經過郵局的通路發送到全國各地，或是世界一百一十幾國的萬國郵盟。我們相信以郵局的通路和服務，包括金流和物流，將能夠發揮配送的安全性，並提升效率，而且具備穩定性，能夠達到最好的服務效能。"],["蔡委員易餘：所以郵局主要是做通路，也就是配送，包括金流、物流。"],["蔡董事長文慶：是的。"],["蔡委員易餘：金流是指什麼？"],["蔡董事長文慶：我們本身就有儲匯業務，他們可以透過我們的金流，例如交易方面我們也可以協助處理。"],["蔡委員易餘：如果你們只是做配送，所謂的金流是什麼？這一點本席不太懂，還是你們要經營自己的電商？"],["蔡董事長文慶：我們本身就有經營電商，原則上我們的電商也會進入這個物流系統，我們協助所有電商產業，儘量……"],["蔡委員易餘：所有電商都可以進你們的物流中心嗎？"],["蔡董事長文慶：對，沒錯。"],["蔡委員易餘：還是要經過承租或什麼程序？本席的意思是說，它是有很多獨立的空間？還是只有郵局一個空間，他們只是把東西放在你們這個空間配送？"],["蔡董事長文慶：我們的物流中心已經有電商進駐，這部分已經招租出去。未來不一定只有進入物流園區的電商，其實周遭所有的電商我們都……"],["蔡委員易餘：已經有電商進駐？只有一家電商嗎？"],["蔡董事長文慶：對，有一家電商。"],["蔡委員易餘：其他電商呢？還在觀望？"],["蔡董事長文慶：目前還沒有。我們另外一個作業中心的6樓、7樓現在也在招租，原則上我們希望其他電商可以進駐。"],["蔡委員易餘：所以你們期待未來物流中心有好多家電商同時進駐？"],["蔡董事長文慶：對，沒錯。"],["王部長國材：委員，請你看這張圖，這個物流中心就是做倉儲處理，旁邊的郵件作業中心就是從倉儲拿貨出來配送的地點。另外，這裡有郵政資訊和營運中心，等於未來買賣媒合也會在這個地方進行，像工商服務中心，電商的產品也可以在這裡展示，等於是國家很重要的郵政公司把過去做的物流轉向智慧物流，像物流中心或郵件中心處理機具的智慧化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該中心本身又有跨境、國內這兩個部分，等於是把智慧物流以園區的方式就近發揮其功效。"],["蔡委員易餘：既然要成立，花了不少預算成立物流中心，我覺得就郵局的角色，不要自我設限於只是在幫民間電商處理貨品運送，郵局沒辦法經營自己的電商嗎？"],["王部長國材：現在他們有自己的電商。"],["蔡委員易餘：營運狀況如何？"],["蔡董事長文慶：目前我們的i郵購，亦即郵購商城一年的營業額大概5億元至6億元左右……"],["蔡委員易餘：以電商而言，你們認為這樣是及格的嗎？"],["王部長國材：還不是很成功。"],["蔡董事長文慶：其中一個……"],["蔡委員易餘：很不成功嘛！在市面上，像現場有這麼多人，有沒有人曾透過郵局的電商買過東西？真的很少聽說。是宣傳的力道不夠，或者我們的電商跟商家媒合的力道不足，所以沒辦法提供更廉價的產品或更好的服務，有這樣的問題嗎？或者我們網路的設計不像人家的那麼好，所以比較不親民，是由於這樣的原因嗎？"],["蔡董事長文慶：當然我們還有很多要努力的地方，目前商城的重點部分，在地的小農和農產品的運銷，變成我們商城的重要協助……"],["蔡委員易餘：我知道，你們跟一些農民在提供……"],["王部長國材：我跟委員報告，的確，過去郵局扮演的角色還是在配送部分，但比如小農，可能一般物流公司比較少接觸的部分就由他們配送。"],["蔡委員易餘：對，郵局在服務基層這一塊，我相信是沒話講。"],["王部長國材：是，所以當時物流中心的成立……"],["蔡委員易餘：郵局的點是最多的，全國要找出像郵局這樣的單位太難了，如果我們把電商這一塊做好的話，你可以想像是商機無限。"],["王部長國材：但他們現在還是以郵務、配送這部分為主力。"],["蔡委員易餘：我想沒問題，這一塊郵局很得心應手。現在已經成立物流中心了，甚至我也很感謝董事長，未來是不是在嘉義也投資10億元，就是太保貨轉中心，要再成立物流中心？"],["王部長國材：可以再加強，電商的部分還在加強。"],["蔡委員易餘：我很感謝，確實這樣的投資可以創造地方倉儲業的商機。但現今的世代已經不一樣，郵務是郵局的本業，但也可以跨入電商領域，而且不會有任何的民間企業比你們更具優勢，那為什麼郵局不放手去做好電商的這一塊？"],["蔡董事長文慶：嘉義這塊地感謝委員協助，我們取得了1,800多坪，投入10億元，現在開始規劃設計，到時候也會讓整個嘉義、中部地區電商的物流等進到郵局通路，讓郵局配送，分送至全省各地，這一塊我們會加速進行。"],["蔡委員易餘：就這一塊我很感謝，再次感謝你們。"],["蔡董事長文慶：謝謝。"],["蔡委員易餘：當然我們希望有更多的電商進駐。但還是要強調，我期待郵局事實上可以運用力量把電商服務這一塊做好，因為你要去想像，疫情發生的前後兩年相較，你們電商的業績有成長嗎？"],["蔡董事長文慶：差不多，沒有什麼特別。"],["蔡委員易餘：對，我知道差不多，所以就產生問題了，照理講這兩年是電商蓬勃發展的時候，但郵局經營電商業務的績效是「差不多」，表示你們投入這一塊的力道不足，是由於提供的產品、服務出了問題嗎？配送是郵局的強項，你們一定沒問題，那為什麼你們在電商服務的這一塊跑不出績效？我覺得這個要檢討一下，好不好？"],["蔡董事長文慶：好。"],["主席：跟大家報告，王國材部長向委員會請假，時間上他可以待到中午12點，12點以後由陳彥伯次長代理。","請林委員楚茵發言。"]],"agenda":{"page_end":112,"meet_id":"委員會-10-5-23-8","speakers":["林俊憲","洪孟楷","陳椒華","李昆澤","趙正宇","陳素月","劉世芳","魯明哲","游毓蘭","許淑華","傅崐萁","劉櫂豪","蔡易餘","林楚茵","李貴敏","許智傑","楊瓊瓔"],"page_start":67,"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n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n111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agenda_id":"1116002_00002"}}},{"id":"138263","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63","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eb4eec04e5a703f17c7a70d4812158ab413030b6a5b13eb6f1a37fe8ce1080c6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洪申翰","委員發言時間":"11: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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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02","影片長度":"00:10:59","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59,"end_time":"2022-04-18T11:36:02+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25:03+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07,"blocks":[["洪委員申翰：（11時25分）本席想先談談在醫院裡面，尤其是國軍醫院裡面的照服員和清潔工的勞動權益問題。疫情期間除了醫護人員外，我們看到扛下第一線的醫療照護和清潔、消毒人員其實也非常辛苦地付出。先請教陳次長、陳處長和鄒署長3位，對於清潔工的辛苦工作，你們認不認為應該給予肯定和應有的法律保障？"],["主席：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陳次長宗彥：這是必要的，也是當然的。"],["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衛勤保健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元皓：是。"],["洪委員申翰：其他兩位也認為是應該的嘛！最近我的辦公室接到滿多照服員和清潔工的陳情，他們都在國軍的桃園總醫院工作，為什麼跟內政部有關？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們同時也是有限責任台灣禾意照護服務勞動合作社的社員，請幾位看一下投影片，這位坐在輪椅上的陳女士，他在上個月13日為病患洗澡時，在浴室裡面失滑意外跌倒在地，撞擊地面造成雙踝骨折，當天住院開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當工作場所發生職災，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知勞檢機構。署長，有這樣的規定嘛！"],["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有。"],["洪委員申翰：但陳女士卻告訴我，他們透過電話向合作社理事主席和督導詢問補償事宜，合作社那邊說他們是合作社的合夥關係，所以陳女士應該自己小心，連督導都跟她說其實根本沒有幫她投保任何保險，包括勞工保險或相關意外險。國軍總醫院的標案裡面已經明定他們要遵守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這是在標案裡面就詳細明定的事情。","陳女士的案例並不是單一個案，另一位社員林先生拿到的薪資也低於基本工資，我們還看到一個狀況，合作社向桃園國軍醫院請領的每一位工作人員薪資，到了社員，也就是工作人員手上，出現了短差，中間少了幾千塊。甚至打卡紀錄顯示，連續30天，天天24小時都住在醫院做門診、開刀房和急診的工作，這是嚴重過勞的狀況。請教陳次長和軍醫局陳處長，這個事件在上個禮拜已經有週刊報導了，兩位了解這個狀況嗎？"],["陳次長宗彥：有，我有看到這個狀況，我們合團司也有做一些討論。"],["洪委員申翰：處長有看到嗎？"],["陳處長元皓：有，有看到。"],["洪委員申翰：在軍醫局的標案裡面已經明明白白寫得很清楚，就算沒有任何僱傭關係的合作社社員，都應該要有最基本的勞動權益之保障。我們在內政部官網查到，就勞動合作社的特性和功能，勞動合作社的精神在於減少中間的剝削、增加收益，每一位社員是合作社的主人，必須共同參與決策，依據合作的原則和民主管理，每一位社員都具有均等的管理權。此外是增加社員就業機會，減少社員問題。請問次長，內政部是合作社的主管機關，這樣的合作社符合你們法律及規範所定義的合作社精神和原則嗎？"],["陳次長宗彥：就剛剛委員所提供的相關資料來看，其實是遠遠違背合作社重要的精神，因為合作社的重要精神就是要讓社員共享，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精神。"],["洪委員申翰：問題在於，我們現在看到的這個事情並不是單一個案，其實是一再發生的事情。根據我們辦公室的統計，這幾年這些狀況重複發生，每一年勞動合作社勞動爭議，每一次當這些當事人、申訴人要求地方勞動局介入時，都會被告知這是社員關係、是合作社，不是勞僱關係而拒絕勞動單位的調查和勞檢，都是用同樣的理由。本質上是要減少剝削，可是可以看到裡面明明白白的就有剝削的狀況。"],["陳次長宗彥：我覺得這是一個觀念，屬於勞動型的合作社，是因為大家一起付出勞動力而結合，所以基本上在勞動條件上還是必須去督導和查核。"],["洪委員申翰：對，但上述爭議案件，每每地方勞動單位要下去查時，都會說他們是合作社，不是勞僱關係，所以不能查他們，都用這個方式拒絕。次長可以接受嗎？"],["陳次長宗彥：我很難接受。"],["洪委員申翰：我這邊有幾個比較建設性的建議，現有的方案裡面，勞動部訂有「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和「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提供適用勞基法的一般勞工參考，據以認定勞動關係的屬性。我認為內政部應該參考勞動部的檢核表和指導原則，也要訂定勞動合作社與社員關係的認定指導原則，或者是勞動從屬性判斷檢核表。到底是不是勞僱關係，其實是有一些明確的參考依據可資判斷，如果是的話，照理說就應該從勞僱關係的角度去處理，而不是讓合作社變成一塊遮羞布，遇到什麼事情都想用合作社的名義把它擋在外面，我覺得這是內政部可以做的。次長，可以嗎？"],["陳次長宗彥：委員，我覺得不一定用勞僱之間的關係，而是用勞動的條件來看待。"],["洪委員申翰：但今天的問題是因為它是勞動合作社。"],["陳次長宗彥：基本上的勞動條件是不是有問題，我覺得應該從這個面向來看待。"],["洪委員申翰：我都同意，我是希望內政部能找勞動部討論一下。"],["陳次長宗彥：是，我覺得要往這個方向走。"],["洪委員申翰：針對勞動合作社內的社員關係是不是屬於勞僱關係，如果屬於勞僱關係，照理來說，相關的勞動法令就應該有進場的空間，相關的機制就可以進場，而不是像過去都被擋在門外。這件事請內政部找勞動部討論一下。"],["陳次長宗彥：是，我們會往那個方向，讓勞動型合作社符合社會的期許。"],["洪委員申翰：處長，剛剛這些有爭議的案例都發生在國軍醫院，而且重複發生，我們明明就有規定合作社、承攬的廠商違法時的責任，但是現在卻都由照服員和清潔工來承擔。因此，軍醫局能否承諾在1個月內，全面稽查目前得標、執行中的標案到底有沒有違反你們自己標案的內容，包括採購契約、刑法偽造文書、詐取價金的情形？而且應該建立機制，不應該讓社員在辛苦工作之餘還要承擔檢舉的責任，照理來說，軍醫局就應該建立機制，全面清查所有委外合約、查明這些事情。處長1個月內可以嗎？"],["陳處長元皓：是，報告委員，我們會積極清查，另外也跟採購處積極聯繫，對這部分做詳細的調查。"],["洪委員申翰：我是說，對於國軍醫院裡面的相關委外合約、標案，查清楚到底有沒有違法的狀況，1個月內可以嗎？"],["陳處長元皓：我們儘量。"],["洪委員申翰：1個月內可以嗎？"],["陳處長元皓：我們儘量。"],["洪委員申翰：我希望勞動部研議，將勞動合作社納入專案勞檢的範圍。"],["鄒署長子廉：沒問題，我們今年就有盤點110家次社會服務業，這種關係到底是承攬或合作社關係，我們在專案檢查時會實質認定。"],["洪委員申翰：勞僱關係的認定是你們的專業，我建議你們應該建立一個針對勞動合作社的專案勞檢機制，該進場就要進場，不然我們看到太多這樣的案例，很多人加入勞動型合作社時，根本完全不知道會是這樣的狀況，原來這麼沒有保障，合作社的大傘、大旗最後變成是拿來規避僱傭關係的責任，變成一塊遮羞布，這是大家沒有辦法接受的事情。"],["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我們會處理，包括專案檢查，我們會做先行的勤前教育，讓同仁的持的標準是按照我們法令規定來展開。"],["洪委員申翰：你們建立專業勞檢的機制，這部分請署長1個月內提出報告給我們。"],["鄒署長子廉：規劃情形會跟委員報告。"],["主席：本席宣告，中午會有休息時間，約40分鐘用餐。","請張委員育美發言。"]],"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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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50","影片長度":"00:12:34","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n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案。\n【4月18日及20日兩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20],"id":"委員會-10-5-20-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754,"end_time":"2022-04-18T11:35:50+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23:1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68,"blocks":[["高委員嘉瑜：（11時23分）主委好。關於俄債違約，目前據我們瞭解，國內的壽險業已經有6家4月沒有收到債息，其他2家是因為還沒有到期，所以幾乎是全部違約的狀況，在這種情況之下壽險業的風險也更高。以現在的曝險1,382億元來看，我們2月份提列的信用損失高達361億元，如果加上3月、4月可能到的違約風險，壽險業所遭遇的風險是不是更高呢？它應該提列的損失金額是不是應該更高？"],["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謝謝委員關心，壽險業該怎麼提列要根據第9號公報去處理。"],["高委員嘉瑜：對，依會計制度。但問題是現在國內很多壽險業者在2月提列損失之後，並沒有增加提列損失，壽險業號稱第1季獲利近千億元，淨值卻減少了近6,000億元，以現在壽險業的狀況來講，又要接軌IFRS 17，其實壽險業本身的資產並不如預期，現在還想要發現金股利，金管會的態度到底是什麼？"],["黃主任委員天牧：剛才說的提列信用損失是1年期的。至於接軌，它是一個長程的規劃，但是現金股利是反映去年的獲利，我們也不是讓它所有獲利都能夠發放，還是有一個管理在審酌。"],["高委員嘉瑜：對，你所謂反映去年的獲利，但是主委，它告訴我們今年第1季獲利是千億元哦！但是淨值的損失是高達6,000億元，在第1季同期來講，所以它所謂的獲利是真正的獲利嗎？它所謂的淨值又是如何？壽險業的會計制度因為過去沒有接軌國際會計制度，導致我們在資產的估算有很多問題，這也是我們所擔心的壽險業的風險。如果在這種狀況之下，它還要拿這些假的獲利來發現金股利，其實對於保戶的權益也會造成影響，這也是我們所質疑的，未來在接軌IFRS 17會計制度的時候，它有沒有這樣的資產準備？其實現金流對壽險公司非常重要，它有這樣的實力可以發現金嗎？"],["黃主任委員天牧：第一點，發的現金股利都是真正的，不是那種賣債券所創造出來的。至於說今年的六千多億元，我請局長報告一下，那個其實只是評價上的問題。"],["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施局長瓊華：它的淨值下降，除了俄債評價損失一點之外，其他其實是升息的關係，還有國際股市的波動。"],["高委員嘉瑜：所以這代表壽險業的資產是浮動性，它的不確定性非常大。本席現在要問的是，未來如果這些壽險業評估要發現金股利，標準到底在哪裡？它的淨值損失或是匯率所導致的影響要不要也估算在內？"],["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我們已經有前瞻性的把您垂詢的這些意見放在裡面去審查。"],["高委員嘉瑜：所以你們會用一個比較高的標準去要求，那這個標準到底是如何去界定？目前有出來了？"],["黃主任委員天牧：是不是可以請局長跟您報告？"],["施局長瓊華：我們在衡量的時候會考慮到它未來整個接軌的因應，然後去衡量今年的股息發放，一次性獲利的部分也會分年去談，所以不會讓它全部發，會去考慮實際的狀況。"],["高委員嘉瑜：例如說它的淨值好了，某些壽險業的淨值可能減少的幅度比較大，這個會不會列入發現金的考慮裡面？"],["施局長瓊華：我們會納入衡量，但是因為淨值波動跟負債沒有用公允價值衡量是有關係的，所以如果把它平衡的話，不見得會那麼差。"],["高委員嘉瑜：好，我們希望金管會能夠去瞭解，以壽險業目前現金流的狀況，到底能不能真的發放現金股利，還是打腫臉充胖子。","另外，今天大家所關心的電支與第三方支付，其實大家要問的是，目前有28家電支業者，實際上他們的交易款項每個月大概是66億元、74億元，大概是這樣的金額，主委，是不是這樣？"],["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垂詢的是？"],["高委員嘉瑜：28家電支業者的代理收付款項，根據統計，從110年8月到111年2月，每個月大概就是66億元、70億元左右。"],["黃主任委員天牧：您的資訊應該是正確的。"],["高委員嘉瑜：在這個狀況之下，大家現在所質疑的就是當初蝦皮每天平均代收付款項高達31億元，遠高於28家電支業者1個月的金額，以蝦皮這麼大的收付金額來講，當初金管會要求它必須轉為電支，但是因為中資疑雲所以在投審會沒有辦法通過的情況之下，它就掛羊頭賣狗肉用樂購蝦皮來規避主管機關的監督，這是在去年8月的時候開始。金管會當時也說不樂見這樣子的情況，不樂見！所以會高度監管樂購蝦皮在2021年全年度的代收款項是否有超過日均新臺幣20億元的情況，如果有超過要依法申請，這是金管會在去年告訴我們的。請問一下金管會，目前樂購蝦皮的代收付款項日均有沒有超過新臺幣20億元？"],["黃主任委員天牧：第一點，樂購蝦皮是第三方支付。第二點，它在去年8月承接以前是沒有什麼營業的，所以依365天做分母去算，目前它的金額沒有超過20億元，因為它還沒有到365天。"],["高委員嘉瑜：對，那你是用365天去算的啊！問題是樂購蝦皮的前身─蝦皮的日均是超過30億元嘛！它現在轉為樂購蝦皮之後，你們用全年度來算就是幫助蝦皮跳脫法律的規定。以目前來講的話，樂購蝦皮從去年到現在還沒有滿一年，但是它的金額大概是多少？你們有資料嗎？"],["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先跟委員報告，並不是所有在蝦皮購物平台買東西都要透過樂購蝦皮，它也有其他的支付管道。"],["高委員嘉瑜：對，但是以樂購蝦皮來看的話，它現在是第三方支付，你們現在平均下來，它的日均金額大概是多少？到目前為止，從去年8月到現在的日均金額是多少？"],["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莊局長說明。"],["莊局長琇媛：依照它報的資料是十幾億元，沒有超過20億元。"],["高委員嘉瑜：十幾億元，已經超過10億元了嘛！所以今天大家就質疑當它超過10億元的時候，第三方支付這個條例今天要提高到20億元，是不是就是因為樂購蝦皮的關係？"],["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委員，我們在報告中都已經說時間點不一樣，我們是在去年6月開這個會，7月1日變成20億元，蝦皮支付我們不給它執照是在8月份，這兩個沒有在一起去考慮。"],["高委員嘉瑜：樂購蝦皮的年度計算是到2022年8月12日滿一年，在滿一年的時候，金管會是不是會計算它的日均？如果超過20億元要開始申請電支，是這樣嘛？你們的目標是什麼？"],["黃主任委員天牧：規定是達標之後半年之內要申請。"],["高委員嘉瑜：所以達標就是20億元，對不對？"],["黃主任委員天牧：對。"],["高委員嘉瑜：你們現在的達標是20億元，所以到8月12日如果日均超過20億元，它必須要轉為電支，又要來申請，對不對？"],["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是達標後半年之內向金管會……"],["高委員嘉瑜：半年之內必須申請嘛！"],["黃主任委員天牧：對。"],["高委員嘉瑜：如果它又重複用一樣的手法，又轉為第三家公司，像樂購蝦皮這樣子不斷的轉生、不斷的寄生，不斷的用子公司來逃避主管機關監督，那金管會的作為到底是什麼？"],["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管的只是它的金額大小，如果用這個邏輯，就算你設10億元，它也可以到10億元之後就轉另外一家第三方支付啊！"],["高委員嘉瑜：對啊！它現在就是用這種方式來規避你們的監督嘛！"],["黃主任委員天牧：重點是你要確定它是不是你所謂的中資。"],["高委員嘉瑜：這個是投審會要去審啊！"],["黃主任委員天牧：是啊！"],["高委員嘉瑜：但是它不敢去面對投審會啊！現在的問題就是當這家公司擺明了掛羊頭賣狗肉，大家都質疑它有中資背景的時候，它掌握了臺灣這麼龐大的金流，遠超過28家電支公司每個月的金額的情況之下，它還不用經過投審會，然後金管會對它也無法可管。去年金管會還告訴我們說不允許也不樂見這樣子的做法，會用高度監理的方式在今年第1季檢視它的代收付款項，如果有超過要依法申請嘛！問題是現在擺明了蝦皮對於主管機關這樣子的監理方式有很多管道可以去逃避、規避，主管機關好像也無法可管。"],["黃主任委員天牧：應該不會是無法可管啦！因為當初設定20億元，的確不是像大家想的是為蝦皮量身訂做，那個時間點在去年6月就決定了，蝦皮被我們否決給執照是在去年8月，所以這兩個是沒有關係的。"],["高委員嘉瑜：如果以我們剛剛講的，比較被高度監理，而且金流必須要公開的電支機構代收付金額都還沒有這麼高的情況之下，光是一個蝦皮或是樂購蝦皮的日均就超過10億元，它的金流的流動遠高於電支業者，難道它不應該受到更高度的監理與監控嗎？"],["黃主任委員天牧：不會啊！依照委員剛才的那張表，電支機構不是都70億元、80億元嗎？"],["高委員嘉瑜：那是28家的電支機構，而且是1個月的金額，我們今天講的蝦皮是日均耶！"],["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有的電支機構規模很小啦！"],["高委員嘉瑜：對啊！所以光是一個蝦皮的規模就遠大於一般電支機構，但是在法令上卻是用一個比較寬鬆的管理方式，這就是大家所質疑的，今天如果蝦皮掌握這麼大的金流，難道不需要要求它經過投審會、經過電支業者的申請嗎？"],["黃主任委員天牧：樂購蝦皮是經濟部在管第三方支付，這個要……"],["高委員嘉瑜：所以大家就問了啊！經濟部在管第三方支付，但是對於金流、關於這些問題，還是要由金管會來處理不是嗎？"],["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啊！第三方支付的金流是經濟部，但是我們可以與經濟部一起合作去瞭解它的金流，而且這個……"],["主席：好，時間……"],["黃主任委員天牧：如果不實在可以用第五條第四項處理，是有刑責的。"],["高委員嘉瑜：那想請問一下，如果在8月到期之前，樂購蝦皮又迴避監督，又轉另外一家子公司，然後繼續用第三方支付經營，永遠逃避這個20億元門檻的監督，你們到底有什麼辦法去處理？"],["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我剛才也向其他委員報告過，它目前在接洽一家國內的銀行，想把這些支付業務轉到這家銀行去。"],["高委員嘉瑜：你的意思是在8月到期之前，要不它就是跟其他銀行合作，要不它就會選擇另外自己再開一家公司來迴避監督嘛？"],["黃主任委員天牧：時間我不知道，但是它的確是要找一家銀行來做它的支付平台。"],["高委員嘉瑜：好，那問題就是如果它沒有找到一家銀行，問題就是如果它自己又另外開一家子公司，然後繼續用同樣的手法逃避監督的時候，我們到底有沒有什麼去處理？"],["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沒有什麼……"],["主席：高委員，等一下我們討論條文的時候，可以再繼續討論。"],["高委員嘉瑜：好。謝謝主席。謝謝。"],["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agenda":{"page_end":66,"meet_id":"委員會-10-5-20-11","speakers":["沈發惠","林德福","郭國文","吳秉叡","賴士葆","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費鴻泰","羅明才","高嘉瑜","張其祿","游毓蘭","曾銘宗","陳椒華","洪孟楷","江永昌","蔡易餘","邱顯智","余天","邱志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n告，並備質詢；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n定事項辦法」案","agenda_id":"1116002_00001"}}},{"id":"138261","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61","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70c99b91e23e6be08e452d52ef4c0f04413030b6a5b13eb6cb827e0de0bb2527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曾銘宗","委員發言時間":"11: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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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53","影片長度":"00:11:59","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2,"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5-36-12","title":"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719,"end_time":"2022-04-18T11:33:53+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21:5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438,"blocks":[["曾委員銘宗：（11時22分）在今天的報告裡面，我很樂見法務部調查局提到有關提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第一個就是虛擬資產風險，虛擬資產的名稱很多啦！每個國家或者國內的定義可能都不一樣，我有個數字跟大家報告，5年前美國的數位資產金額是140億美元，到去年11月，各位可能不知道多少，它成長到3兆美元哦！從本來的140億美元，5年內成長為3兆美元。那數位資產也好、虛擬資產風險也好，一樣。本席的意思是說，這個會成為以後犯罪的主要管道，但國內現在主要是作為洗錢防制，我要請教局長，你在第3頁、第4頁的建議有提到，為有效打擊犯罪，爰建議納管個人幣商等等，要把它納管。","第二個是VASP許可或登記，那現在問題來啦！我先問局長，誰來當主管機關？你認為誰合適當主管機關？你先回答，等一下再請蔡次長。這個數位資產現在國內找不到主管機關耶！現在只有防制洗錢嘛！局長，我看你對這個事情有相當研究，你認為國內該由誰來做主管機關？數位資產或者是NFT（非同質化代幣），從調查局的角度來看，您認為誰該是主管機關？"],["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俊力：謝謝委員垂詢這個問題，確實這個虛擬資產未來會是我們在偵辦犯罪或者是防制洗錢方面非常困擾的一件事情，所以我們現在開始就應該要重視。當然在前提上面，我們現在能夠做的就是先從洗錢的規範來處理，也就是說，對於這些業者，我們要求他們能夠做到法遵的申報，金管會對這一點也都有要求。","另外，在不足的部分，就是說沒有申報的，反而我們現在好像沒有辦法處理，所以對於申報的部分會去要求，它會做得很好，如果沒有做到，當然是有沒有做到可以規範的部分。可是對於這些沒有申報的，在從事這方面的，反而我們沒有工具可以去做一些規範，所以如果只是把它當作金融商品的話，那當然是經濟部，但是如果把它當作是一種交易，類似貨幣這樣的，那可能就是主管貨幣的部門，當然就調查局來講，我們是不便置喙啦！我們只能說這個部分可能要由政策來決定。以上說明。"],["曾委員銘宗：局長，你答得很好，但是你沒回答我的問題。以調查局的看法，你認為是經濟部、金管會還是央行？你建議一個。沒關係，你建議嘛！反正這裡可以提供給各界討論，但是尊重你的專業，依你的看法，哪一個比較合適？"],["王局長俊力：因為根據我們的洗錢防制中心這裡，FIU給我的報告是說它往虛擬貨幣的走向看起來是比較多一點啦！"],["曾委員銘宗：那我問你，國外呢？國外誰在當主管機關？因為我看你寫這個報告，表示調查局對這個問題有相當研究啊！我不問別的，我就問您，因為我看你們有相當研究。"],["王局長俊力：國外的部分，我想我們藍處長更專業，我請藍處長來說明。"],["曾委員銘宗：來，處長，國外現在是哪些在當主管機關？沒關係，這個東西是專業討論，沒關係啦！你說。"],["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藍處長說明。"],["藍處長家瑞：國外其實有些是有管，有些根本就放任不管。"],["曾委員銘宗：沒關係，你講有管的。"],["藍處長家瑞：那有管的，像美國，他們的金融情報中心就是FinCEN，其實他們有相當的權力可以做金檢之類的，所以事實上在美國是有特別的一個……"],["曾委員銘宗：那美國誰管？"],["藍處長家瑞：美國基本上，據我知道，目前應該是在他們財政部底下的FinCEN，它對個人幣商是有一些規範。"],["曾委員銘宗：那歐盟呢？歐盟誰管？"],["藍處長家瑞：歐盟的部分，我可能要回去查一查。"],["曾委員銘宗：好，謝謝。局長，你認為該誰管？你還是要答，你建議啦！沒關係，反正行政還沒做成決策，你可以建議，你認為呢？"],["王局長俊力：我覺得如果以調查局的職掌，從避免犯罪的角度來看，應該是要參考美國的制度，作為我們將來決策的一個方向。"],["曾委員銘宗：好，沒關係，你也沒答案。次長，你認為呢？"],["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蔡次長碧仲：因為行政院成立洗錢防制辦公室的時候，我是首任的主任，那時候對於哪一個該誰管、哪一個該誰管，大家都有個人的看法，但是就這部分，以美國來講是財政部管嘛！剛剛委員的灼見是說經濟部也可能，金管會也可能，央行也可能，但是絕對不是法務部管啦！以我的經驗，這裡面都可以，因為都各有特色嘛！那找一個主管機關是必要的，但是法務部在這個部分裡面，包括洗防辦，那個也是我們去兼任的。"],["曾委員銘宗：對。次長，你跟我講故事，我是講未來，你的看法是什麼？"],["蔡次長碧仲：未來就是這幾個都可以，在大家討論以後，看誰的成分多一點就歸它管，其他人就協助。"],["曾委員銘宗：那你認為還是像美國……"],["蔡次長碧仲：我認為不是法務部管就對了。"],["曾委員銘宗：當然。那美國是可以參考的？"],["蔡次長碧仲：它是財政部。"],["曾委員銘宗：對，是可以參考的？"],["蔡次長碧仲：這些都可以，美國就是財政部，那我們這邊有金管會，這些都很……"],["曾委員銘宗：都很恰當？"],["蔡次長碧仲：這不是我說的啦！因為委員當過金管會主委……"],["曾委員銘宗：次長，我也不為難你啦！美國的財政部最近有發布一些guideline，正在研議，但是美國的財政部管很多，美國的財政部跟臺灣的財政部是不一樣的哦！其實美國的財政部也管一部分的金融，現在臺灣的財政部是不管金融。好，不為難你們兩位啦！其實很奇怪，到現在還找不到主管機關，我不曉得到明年能不能找得到，金管會與央行是說要等資產大量出來以後才要管，也就是說要等問題大的時候才要管，其實詐騙也常常發生啦！","另外，局長您提到要建置查調金融資產線上平台，請問這裡面要查哪些資料？"],["王局長俊力：我們最主要的問題有兩個，第一個就是目前我們在查金融資料的格式，回覆的格式目前尚不一致，不只是調查局碰到這個問題，還包含檢察官，包含刑事局，我們都同樣面臨這個問題，所以這是我們首先必須要解決的。","第二個就是剛才很多委員在垂詢的時候都有提到的，現在比如說我們面臨詐欺犯罪的時候，那個金流轉得非常快，等到我們受理民眾的報案要來追的時候，很可能它的資金流向又被轉走了。因為我們現在是用紙本去向金融機構做查詢，等到它回覆我們的時候，至少都兩個禮拜以後了，然後再碰上我剛才講的，格式又不一樣，我們的承辦人要非常辛苦的去交叉比對，甚至有的時候還要用手工再去key入格式，所以我們現在是面臨這兩大問題。","我們希望除了調取的格式能夠統一之外，還能夠像通訊監察這樣，建立一個電子投單的系統，用線上投單的方式向金融機構來進行查詢。"],["曾委員銘宗：好，目前的進度怎麼樣？"],["王局長俊力：有關於統一的電子格式，這個部分主要是由臺高檢來召集，與金管會做研析、研議，目前已經達成共識，所以建立這個CSV的檔案應該沒有什麼問題。至於說要建立金融資料線上的查緝平台、調取平台，這個部分目前仍由臺高檢、法務部檢察司、銀行公會及內政部警政署共同在研議當中。"],["曾委員銘宗：什麼時候可以開始實施這個機制？"],["王局長俊力：這個部分可能要請檢察司來說明比較清楚。"],["曾委員銘宗：好，其實我也樂見這個平台趕快運作，就由法務部出面，找金管會大家談一談，建立一個平台應該很容易。"],["蔡次長碧仲：正如委員剛剛的指示，如果委員當時還是現任的主委就非常容易啦！但是這個我們已經談了一、兩年，後來真的是有很多問題。"],["曾委員銘宗：我等一下找主委，我等一下會去財委會。"],["蔡次長碧仲：但是現在我們已經談好了，現在就是我們和警政署，剛剛局長也講過了，應該不日之內就會有一套運作的機制，謝謝委員的關心。"],["曾委員銘宗：好，謝謝，我等一下去財委會問。"],["主席（林委員思銘代）：謝謝曾銘宗委員很有建樹的建議。","請陳委員以信發言。"]],"agenda":{"page_end":270,"meet_id":"委員會-10-5-36-12","speakers":["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鄭運鵬","黃世杰","費鴻泰","林德福","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高嘉瑜","洪孟楷","周春米","劉建國"],"page_start":219,"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103","agenda_lcidc_ids":["1116103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n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6103_00017"}}},{"id":"138260","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60","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b6d0bf46ab5bfcce7d25bad0aa97e045413030b6a5b13eb6d5bbab985b2c2553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劉櫂豪","委員發言時間":"1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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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52","影片長度":"00:08:30","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111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進行詢答））","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8,"committees":[23],"id":"委員會-10-5-23-8","title":"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10,"end_time":"2022-04-18T11:29:52+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21:2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41,"blocks":[["劉委員櫂豪：（11時21分）謝謝主席、部長好。我們這個禮拜四就要審查臺鐵公司化的相關條文，這部分還要和臺鐵所有同仁協商，但是目前看起來協商不太順利。據我們現在得知的消息，5月1日臺鐵員工要透過集體休假的方式抗議，可能會對5月1日的運輸造成很大的衝擊。部長，這部分交通部有沒有做什麼樣的因應或努力？"],["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國材：劉委員好。現在西部的部分就是高鐵、國道客運和公路客運，這部分已經召開會議，確定……"],["劉委員櫂豪：本席要請問一件事情，部長，你認為他們5月1日集體休假造成交通衝擊的機率有多少？當然本席知道你們有在努力，但你們認為這個可能性如何？還是你們認為一定會發生？"],["王部長國材：沒有，我們現在繼續在溝通啦！目前主要是火聯會有意見，司機員的部分大概有九成以上都不加班，所以影響很大，因為火車開不出去。我們也請機務副局長在做一些溝通，現在都在進行中。"],["劉委員櫂豪：那一天會造成全部的火車都停擺，還是班表會調整？例如原本要開10班，可能只剩下2班、3班是正常的，還是全部都會停擺？部長，休假是員工行使權利，而交通部現在要推動的臺鐵公司化也是我們既定的政策。對於5月1日員工休假，本席知道你們現在一定會盡全力協調，我們也希望集體休假這件事情不要發生。萬一這是沒有辦法避免的，本席認為你們應該也要面對這個現實，提早讓有相關行程規劃的人知道，讓他們能及早做準備，不要等到那天才措手不及。其實你們5月1日的預售票現在已經沒有在賣了，副局長，應該沒有在賣了吧？因為我們有鄉親要買5月1日的預售票，但是已經沒在賣了。"],["主席：請交通部臺鐵局朱副局長說明。"],["朱副局長來順：17日的時候已經預訂1萬6,000張，今天最新的訊息是剩下1萬1,000張，等於是退了5,000張票。"],["劉委員櫂豪：4月17日？"],["朱副局長來順：5月1日的票，本來是……"],["劉委員櫂豪：部長、副局長，我們希望5月1日有一個比較圓滿的結局，就是一切正常，如果不行的話，你們現在有沒有心理準備，那一天的火車到底是全部開不出去還是會部分開？如果部分開，票要怎麼賣？還是你們現在可以預測最壞的狀況？例如哪些班次的火車是開的，所以其實可以賣票？你們有沒有規劃？"],["朱副局長來順：有的，我們有準備。"],["劉委員櫂豪：5月1日的售票狀況如何？你們是什麼時候停止預售？"],["朱副局長來順：不用停止預售，現在民眾還是可以訂。"],["劉委員櫂豪：沒有，你們去查一下，臺東的部分是不能訂的。"],["朱副局長來順：其實我們一直在努力，剛才部長也向委員報告過，我們還是在溝通。"],["劉委員櫂豪：努力是一定要的，但本席的意思是，我們總要有所準備，如果不行呢？因為大家都要規劃行程，你們總要給人家準備的時間。"],["王部長國材：大家慢慢退票，現在剩下1萬1,000張。的確，他們5月1日當天的訂票系統已經關起來，現在不能訂。"],["劉委員櫂豪：現在不能預售，至少昨天就開始了。"],["王部長國材：是訂位的，但還有一部分的人是使用電子票證，所以我們這個現在整個輸運……"],["劉委員櫂豪：部長、副局長，本席要求第一個，溝通要持續努力進行，我們希望有一個比較圓滿的結果，這是第一志願啦！"],["王部長國材：好的。"],["劉委員櫂豪：如果真的沒有辦法避免，本席認為你們要很明確的說明，那一天到底有哪些班次開得出去，你們要有把握，讓大家有辦法安排行程。現在對那一天要搭車的人來說，最不方便的就是沒有辦法預測，他可能是買預售票，之前就買好的，如果到了車站才發現那一天根本不開，或者原本要搭的那一班車開不出去，這樣會讓民怨擴大。今天是18日，剩下不到二個星期的時間。"],["王部長國材：我們星期五會召開記者會，說明、報告整個輸運……"],["劉委員櫂豪：你們要確定清楚整個輸運計畫，但是我們希望這個輸運計畫只是備用，最後用不到。"],["王部長國材：是備而不用。"],["劉委員櫂豪：最後我們努力會有成果，這是本席的強烈要求。","請中華郵政公司代表。"],["王部長國材：是郵政協會。"],["劉委員櫂豪：今天是審查基金的嘛！"],["王部長國材：不過他也是中華郵政的主管。"],["劉委員櫂豪：剛才我們在討論臨時提案的時候，有關運送的部分，本席看到今年過年前國人採購臺東的鳳梨釋迦非常踴躍，如果只靠民間的宅配公司，其實人力是負荷不來的，當時中華郵政就發揮很大的功效，大家很辛苦。","但是我們剛才也談到，其實現在民間的宅配公司都是兩箱一起寄就會給優惠，簡單的說，如果是一般的宅配公司，從臺東運送到北部，一箱的運費可能是130元、120元，兩箱一起運送的話，就不是130元乘以二，可能是收150元，以一次寄兩箱來說，運費就會相對降低很多。","你們剛才回答會持續和農民溝通，其實也不用溝通啊！你們要給優惠為什麼要和農民溝通？維持之前的方案就不用溝通了，你聽得懂本席的意思嗎？你們是維持原案，所以不用溝通。現在農民擔心的是你們把原本的優惠取消嘛！如果你們現在就是一箱、一箱寄，兩箱綁在一起寄就不再提供優惠的話，對農民來說當然會有衝擊。如果你們是延續過去的政策就不用再溝通了。"],["主席：請郵政協會蔡董事長說明。"],["蔡董事長文慶：資費都是和農民協商的結果，每年都是這樣。去年是這樣，今年還是會繼續協商，原則上，我們會維持去年的……"],["劉委員櫂豪：為什麼要協商？你們是給優惠，農民一定會同意啊！"],["蔡董事長文慶：有時候還是會看量的大小，我們雙方面有溝通過，原則上，農民的權益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劉委員櫂豪：為什麼一般民間的宅配公司可以這樣做？你們一樣是在做宅配嘛！問題出在哪裡？你們有沒有去比較一下？"],["蔡董事長文慶：還是量和點的問題。郵政公司有一個資費表，這個資費表的價格比較死，但是我們跟農民就資費協商，還是有打折……"],["劉委員櫂豪：本席在這裡要求的是，兩箱綁在一起從同一個地址寄送，對農民來說運費有優惠，本席強烈要求你們持續維持對農民的優惠，好不好？"],["蔡董事長文慶：是，我們原則上遵照辦理。"],["劉委員櫂豪：好的，謝謝。"],["主席：謝謝劉櫂豪委員。請蔡委員易餘發言。"]],"agenda":{"page_end":112,"meet_id":"委員會-10-5-23-8","speakers":["林俊憲","洪孟楷","陳椒華","李昆澤","趙正宇","陳素月","劉世芳","魯明哲","游毓蘭","許淑華","傅崐萁","劉櫂豪","蔡易餘","林楚茵","李貴敏","許智傑","楊瓊瓔"],"page_start":67,"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n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n111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agenda_id":"1116002_00002"}}},{"id":"138259","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59","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2c23c282c4e55ab47c7a70d4812158ab413030b6a5b13eb6719ddab71d650e0a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莊競程","委員發言時間":"11:14:08 - 11:24:58","影片長度":"00:10:50","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50,"end_time":"2022-04-18T11:24:58+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14:08+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86,"blocks":[["莊委員競程：（11時14分）部長，16日新增的10個中重度個案當中，包含1名未滿5歲尚未施打疫苗的兒童，讓許多家長擔心，就病毒毒性更強的Delta株，甚至更早的病毒株時期，歐美就有大量感染，但是臺灣沒有，我們防疫在過去有相當成效，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都是我們國家最引以為傲的成績。美、英、義、德、西、法、韓7國的統計數據顯示，合計兒童罹病後死亡率僅有「百萬分之1.7」，且因肺炎死亡僅占同時期兒童所有死亡原因的0.48%。現在局勢不同，疫情變化快速，思維隨著應變也是很正常的，關於兒童施打疫苗的政策，有幾個問題請教部長。有家長質疑這樣的政策是否研究得太慢，你的看法為何？家長的擔心是來自於指揮中心14日的記者會上有專家說病例一多自然會有死亡的病例，未來臺灣可能有幾十位兒童死亡，我想這就是恐慌的來源。所有的家長不會去管統計數字是多少，家長只擔心他的孩子會不會成為案例。我們不能說專家的說法有問題，但是只用美國的統計數據來換算我國的統計數據，就直接斷言並對大眾宣稱有十數名到數十名不等的兒童可能致死，部長認為這樣的說法妥適嗎？"],["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他們是根據國外的資料去反推疫情的規模，提出相關的警訊，我想這並沒有故意要引起恐慌，只是專家被詢及所推估的情形。臺灣並沒有所謂研究得太晚的問題，因為臺灣沒有這樣的母數，當然就沒有辦法進行這樣的研究，不過相關的統計我們是有的，從1月1日到4月13日，我們有1,600多名，到昨天大概2,200多名，其中有1位中症、1位重症，目前是這樣的情形。"],["莊委員競程：致死率和Long COVID是兒童必須接種新冠疫苗的一個理由，Long COVID指的是兒童和大人一樣，得到COVID痊癒之後，會有長時間疲倦、精神不集中、心悸等等的症狀，發生率很高，所以必須打疫苗。但是對照國外兒童的Long COVID研究，顯示有無感染的情況，基本上數據很相近。"],["陳部長時中：等於有些人講「有」，大家就講得很嚴重，事實上是有，但在統計上並沒有特別有意義的差異性。"],["莊委員競程：有發生，但是沒有顯著差異，我想這是統計的數據、專有名詞，美國各州對於兒童要不要施打疫苗的意見也不一致，最後開放注射，但是讓家長自行決定是否施打，所以美國的注射比率其實不高，例如中部的愛荷華州因為家長擔憂疫苗副作用，施打率大概只有25%。","食藥署昨天通過莫德納6到11歲施打的EUA，最主要的原因和理由是什麼？本週的專家會議就會針對我國兒童施打新冠疫苗政策進行討論，目前我們可以參酌的資料、數據有哪些？除了各國的施打政策及相關數據之外，對於施打疫苗後可能發生的嚴重過敏性反應，我們有沒有自己的研究數據可以參考？例如mRNA的疫苗，如BNT、莫德納，可能含有聚乙二醇（PEG-2000）成分，腺病毒疫苗可能含有山梨醇脂（PS-80）成分，這些成分都可能造成人體的立即免疫性反應，可能與免疫球E反應有關，針對這些物質，有沒有我國的兒童過敏性研究？未來政策開放與否的決定，是否可以連帶將風險一併告訴社會大眾，讓所有的民眾、家長了解相關資訊，他們才有辦法判斷。"],["陳部長時中：對，因為在這裡是採取自由選擇，如果ACIP做過選擇之後，建議施打的時候，我們要讓家長能夠幫他的小孩、在心理上知道他的小孩做了一個比較相對正確的決定，所以相關的資訊應該更公開，讓小朋友的家長能夠更了解，因為國外的資料不是大家都打，但是家長要替小朋友做決定，其實替自己做決定相對容易，要為小朋友做決定，那真的是困難。"],["莊委員競程：所以這個要有充分的資訊。"],["陳部長時中：充分的訊息給他們，讓他們明白現在世界的情況是怎麼樣，相對於本土的狀況，但是在審查過程我們可以知道，第一，以國外的資料，小孩子打疫苗的不良反應並沒有比成人多。第二，有效性大概也有七成多，可以讓他不染疫的可能性增加。相對上跟其他的比較，打了疫苗之後，重症比率也都往下降，國家也相對的多，雖然現在打的還不多，但是通過的已經不少了，歐盟大概20幾國，英國、澳洲、加拿大、越南等等，很多國家陸續通過中。"],["莊委員競程：其實國內所有的兒童疫苗施打除了強制施打之外，都要家長的同意，況且小孩要不要打疫苗，考慮的事情當然會比成人自己考慮的更多、更謹慎，因此，資訊的充分提供，明確、清楚地讓作為決策者的家長了解，這是相當重要的。以目前的研究來看，其實兒童重症的比率和死亡率還是很低，Omicron的傷害性目前看起來更小，都是輕症居多，在民眾討論兒童要不要施打之前，其實大人也可以先做，例如大人先將疫苗打好打滿，能做到保護家人，我國成人疫苗接種第2劑的覆蓋率達到八成，但是第3劑覆蓋率則有待加強，這幾天可能因為疫情升溫，各地又出現疫苗不夠的情況。部長，目前各地疫苗施打的情況如何？疫苗數量分配上有沒有出現短缺的情況？"],["陳部長時中：可能原先分配的疫苗數量，有些如果打得比較快，比我們原本預期的分配量高，趕快來向我們申請，這幾天確實打得比較多，像禮拜六打到15萬多，以前禮拜六要拚個7、8萬就很困難，前兩個禮拜的平常日最低還有到4、5萬的，當然現在疫情起來，施打的需求又變高，地方如果有缺的話，可以趕快跟我們報。"],["莊委員競程：很多家長憂心，我想這都很正常，但防疫工作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讓大眾混亂，一旦大眾混亂，就會讓防疫工作的落實變得很困難，進而在防疫工作上失去成效，我想部長也同意。","指揮中心日前宣布接下來的輕症居家照顧，可服用常備藥物以緩解症狀，例如流鼻水可以吃治療過敏的抗組織胺類藥物，但是如果出現呼吸困難、胸悶、意識不清或皮膚發青、抽搐，就要立刻打119或1922、衛生局的電話就醫。如果家中小朋友不幸染疫，雖然大多是輕症，但很難符合一人一室的情況，小朋友要家長照顧嘛！家長要如何去照顧確診的小朋友？另外，看到小孩從確診到中重症發展快速的案例之後，我想絕大多數的家長都會覺得先送醫再說，因為對任何一個家長來說，都會把小孩染疫的問題看得比自己染疫還要嚴重，指揮中心是否應該會同小兒專科專家，將相關流程做出清楚的指引，並進行宣導，或是放在指揮中心或網頁上面、製作宣導品，以供校園及家長做詳細的衛教宣導？"],["陳部長時中：會，我們這個禮拜三也預定跟兒科醫學會專家討論，把相關的指引做得更明確。"],["莊委員競程：指揮中心和教育部也要做橫向的討論，提供家長明確的指引，讓這些小朋友、家長都安心，好不好？"],["陳部長時中：好，以自主應變而言，我覺得教育部和學校其實做得滿好的，我們雙方隨時保持高度聯繫。"],["莊委員競程：資訊要再更清楚，因為現在很多家長還是不清楚。"],["陳部長時中：好，謝謝委員。"],["主席：請洪委員申翰發言。"]],"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n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n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n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 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n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n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16201_00001"}}},{"id":"138258","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58","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60a58c000d54b671366c50efe3cead09413030b6a5b13eb6de18489586e08314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羅明才","委員發言時間":"11:1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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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d、Angel Fund等等，是不是可以用同理心，在他們需要幫助的時候，幫他們撐一下或者是輔導一下？"],["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我懂您的意思，其實下市的原因不一而足，我剛剛講的是那些經營不錯的，它因為有其他策略要變成私募化，所以它就下市。那您關心的是那些經營上比較不好的，它要被迫下市，經營不好的當然就是市場決定，但其他當然相關單位也會輔導啦！我想您的意思可能是這個部分，就是那些經營上或是獲利上不是很好，達不到上市標準的，是不是能夠怎麼幫助它。"],["羅委員明才：是。剛才有幾個委員提到，臺灣有很多好的公司本夢比也好，或者是未來性也很好，可是沒有辦法在臺灣上市，或者是只能在臺灣上興櫃，興櫃的門檻很低，有時候稍微輔導一下或者調整一下心態，這些公司未來可能會變成下一個鴻海、變成下一個台積電也說不定。"],["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像創新板、戰略新板都不以獲利為前提，所以這都已經放寬了我們的觀念了。"],["羅委員明才：創新板現在每天的成交量怎麼樣？"],["黃主任委員天牧：坦白說，因為他是專業投資人，所以創新板目前是1家，還算有限，戰略新板可能多一點，但創新板還沒有真正上市，只有1家正在準備上市，戰略新板有7家。"],["羅委員明才：證券交易所或櫃買中心這兩、三年來可以說是獲利非常亮眼，因為整個交易量變多了嘛！比如說臺灣證券交易所去年的EPS是多少？"],["黃主任委員天牧：大概有……"],["羅委員明才：賺很多啊！還有櫃買中心的獲利、條件也都是很好，集保也是表現得不錯，不過集保已經做很久了，過去的基礎做得還算一步一腳印，做得還滿扎實的。但是我們看到臺灣證券交易所其實是以逸待勞啦！輕輕鬆鬆的，去年的EPS是多少？"],["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待會兒提供，您可以先垂詢其他的問題。"],["羅委員明才：應該有到十幾塊啦！它是因為外在環境的幫助，讓它賺了這麼多錢，所以更應該要多花一點心思、多一點輔導，甚至多一點宣導給一些小白啊！我看現在有很多小白都投入，目前新開戶的戶數有多少？"],["黃主任委員天牧：先跟您報告，交易所去年的EPS是12元。"],["羅委員明才：12元，對不對？就是十幾塊嘛！"],["黃主任委員天牧：對，然後新開戶的部分，我記得這兩年有128萬，還是127萬的20歲到30歲年輕人，現在股市的結構是有調整。"],["羅委員明才：既然證券交易所賺那麼多錢，更應該好好輔導，或者是有一些教育宣導，讓這些新進的小白不要海中迷航。"],["黃主任委員天牧：有，其實在去年、前年我們都有強化對於年輕人的教育，花了很多資源在上面。"],["羅委員明才：希望整個大環境在制度面更健全、更開放、更同理心，臺灣的股市才更有發展，有不斷發揮的空間。","另外，我想請教一下，關於電子支付機構，針對這個問題，去年就已經通過從10億元調高到20億元了。"],["黃主任委員天牧：對，去年7月1日公布的。"],["羅委員明才：今天我們還要再修法嗎？"],["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這是財委會的職責，我們尊重委員的職責。"],["羅委員明才：金管會的主張是怎麼樣？"],["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當時會提高，其實是經過與經濟部及相關處理第三方支付業者溝通過的，他們認為業務量的成長需要適度調高，所以我們才調高到20億元。"],["羅委員明才：其實我們可以看看整個時代的變化，電商支付如雨後春筍，這個市場剛剛開始，新興事業不斷地蓬勃發展，我們舉例子好了，請問局長，國外的監管門檻有那麼低嗎？其實20億元好像也不高，你可不可以舉幾個例子？美國大概是怎麼樣的情況？"],["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莊局長說明。"],["莊局長琇媛：每一個國家都認為代理收付業務是屬於比較低度監管的，所以會訂一個重要性原則。以美國為例，它的PayPal主要在做代理收付，PayPal其實在很多州都是低度監管，只要登記就好。去年PayPal在第4季的營收狀況是3,400億美金，在很多州都是低度登記就可以了。"],["羅委員明才：三千多億元，對啦！舉個例子，像美國、日本、新加坡、香港在電商代收代付這一塊目前好像都是低度的管理，主委，是這樣嗎？"],["黃主任委員天牧：它的性質只是代收代付，不牽涉到儲值匯兌，所以是有差別化的管理，當然臺灣有臺灣的情況啦！"],["羅委員明才：我們希望對這個新興的行業可以來輔導，可以大力的提升，畢竟生活一直在改變嘛！代收代付，電商電子交易方面越來越蓬勃發展，希望能多多給予協助。"],["黃主任委員天牧：好，謝謝委員。"],["主席：請高委員嘉瑜發言。"]],"agenda":{"page_end":66,"meet_id":"委員會-10-5-20-11","speakers":["沈發惠","林德福","郭國文","吳秉叡","賴士葆","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費鴻泰","羅明才","高嘉瑜","張其祿","游毓蘭","曾銘宗","陳椒華","洪孟楷","江永昌","蔡易餘","邱顯智","余天","邱志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n告，並備質詢；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n定事項辦法」案","agenda_id":"1116002_00001"}}},{"id":"138257","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57","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0c3593aff91623028e452d52ef4c0f04413030b6a5b13eb6396dcc70422ddb96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林思銘","委員發言時間":"11:10:28 - 11:21:49","影片長度":"00:11:21","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2,"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5-36-12","title":"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81,"end_time":"2022-04-18T11:21:49+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10:28+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80,"blocks":[["林委員思銘：（11時10分）秘書長好。明年國民法官法就要上路，司法院為了提升審檢辯三方及社會各界對新制運作的熟悉度，在全國也舉辦了非常多場的模擬法庭活動。所以我首先請問秘書長，到目前為止，關於全國各法院總共加起來舉辦了多少場的實務模擬法庭，司法院有統計過嗎？"],["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林秘書長輝煌：委員好。跟委員報告，我們第一個年度辦了55場……"],["林委員思銘：到現在為止全部辦了幾場？"],["林秘書長輝煌：到現在為止，應該加起來是在70場左右。"],["林委員思銘：未來還會陸續舉辦嗎？"],["林秘書長輝煌：當然，我們還會陸續舉辦，但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有一些調整。"],["林委員思銘：反正已經超過70場了？"],["林秘書長輝煌：是。"],["林委員思銘：我是期盼繼續再辦。但是我有看了一下模擬法庭的紀錄，當然絕大多數的案子都是針對致死和殺人的案件來做模擬。我們知道現在國民法官法的一個要件就是要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才會有國民法官法的一個使用。但是現在模擬下來，根據很多參與的國民法官的意見，都反映現在檢辯雙方當事人辯論結束後的終局評議過程中，幾乎每一場都有職業法官引導國民法官的情形。","秘書長，我要跟你討論的是，因為國民法官在法律知識上，或者在實務經驗上絕對沒有職業法官多，所以很多國民法官常常會在職業法官表達想法之後，就改變他們自己的意見；或者在事證一出現的時候，職業法官只要說一句話，國民法官的態度就會有所轉變。所以只要職業法官說他們過去依照自己的經驗怎麼判，或者是這個案子應該怎麼判，很多國民法官只要聽到法院過去怎麼判的意見，也就跟著去判了。","原本實施國民法官的用意，就是希望在刑事審判過程中，因為我們關注的對象是人，所以審判應該由多方的立場去想。外界雖然希望多幾位國民法官參與，用更多全知的觀點來作出判決，但實際上我想法官的視野都是有限的，因為大家都有著不同的背景，生活經驗也不一樣。那國民法官加入審判，本來的設計或許能夠彌補這樣的不足，但是我們現在來看這個價值，因為職業法官的權威帶領，所以很多國民法官的看法就被牽著走，就會改變。","所以我想就教秘書長，現在距離法條正式施行還有8個多月，在這樣的一個評議過程中，職業法官的權威領導問題，我們有沒有什麼樣的改善方法？這是一個大問題。"],["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在制度的先天設計上，我們就是讓國民法官有6位、6票，職業法官才只有3位。那在評議的過程也讓國民法官，就是我們的素人法官先發言，至於評議的時候，國民法官的意見會不會受到法官的左右，基本上我們是認為不無可能，因為關於法律概念的解釋，他們可能會在法官的說明後有一些調整，比如說什麼叫做不確定的殺人故意……"],["林委員思銘：這樣啦！秘書長，我知道……"],["林秘書長輝煌：但是我們要怎麼去看待這件事情？我們看待這件事情是負面的還是正面的？也就是說，法官給予一個正確的法律概念的解釋，那麼如果國民法官做了適度的、合乎法律的調整，那我們要去說這是因為權威效應，還是說這是合法合理的調整，這個就有不同的看法。"],["林委員思銘：是。我想當初在法案三讀的時候，我個人也有表達意見，但是本席現在的意思是說，在模擬的過程中我們發覺了這個問題，當初在設計法條的時候，我們就有這樣的疑慮，但是我們現在看到在模擬法庭的過程中，很多國民法官表達了他們實際的想法，所以我希望司法院針對這個問題，還是要想方設法去把它做一個改善啦！我們不要只看到問題，結果我們去……"],["林秘書長輝煌：這個我們有做一個委託研究。"],["林委員思銘：好，謝謝。"],["林秘書長輝煌：我們有做一個委託研究，避免所謂的權威效應的問題。"],["林委員思銘：好，現在我再就……"],["林秘書長輝煌：有做一個委託研究，我們想要去落實。"],["林委員思銘：好，我們要改善，提出改善方案。接下來要請教法務部。針對國民法官這個制度的施行，現在對於檢察官好像也做了很多的訓練，那相對的，我要請教次長，對於律師這部分，法務部有沒有研議未來他在承接這些重大的刑案，這種國民法官法庭的案子，特別請律師公會對他們來做一個訓練？"],["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蔡次長碧仲：我們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將來檢察官……"],["林委員思銘：檢察官都有訓練嘛！"],["蔡次長碧仲：就跟律師完全一樣，要在國民法官的前面，就像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那樣……"],["林委員思銘：對，像交互詰問。"],["蔡次長碧仲：要去講一般所謂的表演也好，說專業的闡述也罷，我們就怕到時候檢察官沒有辦法依照國民法官法的精神與期待而失職，所以我們在這個過程中，積極的開班辦理新法說明，召開共識營已經召開了7場，就誠如委員指教的，我們很擔心將來第一場國民法官的法庭活動，檢察官在這裡面的角色扮演不成功……"],["林委員思銘：所以你們對檢察官有做開班訓練嘛？"],["蔡次長碧仲：有、有、有，我們一定要訓練，不然日後……"],["林委員思銘：我瞭解，那律師這邊呢？律師這邊好像沒有嘛？"],["蔡次長碧仲：律師這邊你不必煩惱，因為律師……"],["林委員思銘：他們自己會去補習。"],["蔡次長碧仲：日後他在法庭裡面的表演，除了給人家收費收得高以外，他在這裡面如果表現得很差就不必玩了，所以現在的全律會，包括我們法務部辦的這些……"],["林委員思銘：走市場機制，由市場去看他們表現得怎麼樣，市場自然會去……"],["蔡次長碧仲：對啊！我們做過律師，你知道嘛！"],["林委員思銘：當事人會去去選擇。"],["蔡次長碧仲：以後的律師在上面……"],["林委員思銘：那現在問題就來了，因為這樣子的結果，變成律師他們可能要去補習哦！"],["蔡次長碧仲：要訓練。"],["林委員思銘：他們要去補習，可能以後會產生這種……"],["蔡次長碧仲：他請的專業講師不亞於我們。"],["林委員思銘：是，所以現在就產生一個問題，未來的律師費會調高啦！"],["蔡次長碧仲：是啊！對啊！"],["林委員思銘：因為現在是國民法官，可能我們對的卷證會比較多，法庭的活動時間也會比較久，所以他們的律師費一定會調高。"],["蔡次長碧仲：那當然。"],["林委員思銘：所以我想請問次長，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未來會不會造成我們過去常講的「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這些請不起律師的人怎麼辦？會不會造成「司法貧富差距」的效應產生？像這種問題要怎麼解決？"],["蔡次長碧仲：既然弄了這個國民法官的機制，將來就不能造成那樣的弊端，因為在美國也是一樣，你看他們動輒那麼高額的律師費……"],["林委員思銘：次長，站在我們都擔任過律師的角度，當然我個人是贊成市場機制，因為這沒辦法啦！遇到這種重大刑案的話，既然要有更專業、更能夠幫當事人辯護的律師來幫他辯護的話，我想這是勢不可擋，沒辦法，因為現在法律就是這樣規定嘛！當然我還是建議啦！除了讓律師去補習以外，可能要請律師公會、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要多舉辦相關的訓練，就跟檢察官一樣，要開班補習來教授他們，不要讓他們去外面補習，這樣很奇怪啊！"],["蔡次長碧仲：我們也他山之石，其實全律會比我們還早，他們有一些講師，我們也因為他講得很好，所以就把他遴聘過來，幫檢察官做一些專業的陳述。委員提的這部分，其實對全律會是一個很大的提醒與鞭策，未來的市場你必須要有專業，不像以前就是坐在那邊唸一唸就了事，以後你要在6個國民法官及3個職業法官的前面講。"],["林委員思銘：對，其實我是擔心律師費調得太高，有些人請不起啦！所以機制的部分……"],["蔡次長碧仲：那個要大家一起來努力，總不可能說將來因為律師費太貴，有些人請不起律師。"],["林委員思銘：所以法務部可能要請律師公會這邊訂定一套準則，好不好？"],["蔡次長碧仲：是，好。"],["林委員思銘：包括教育訓練的準則及收費的標準，可能我們都要訂一個額度。以上，謝謝。"],["蔡次長碧仲：謝謝委員。"],["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agenda":{"page_end":270,"meet_id":"委員會-10-5-36-12","speakers":["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鄭運鵬","黃世杰","費鴻泰","林德福","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高嘉瑜","洪孟楷","周春米","劉建國"],"page_start":219,"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103","agenda_lcidc_ids":["1116103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n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6103_00017"}}},{"id":"138256","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56","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5f5c08399fa0a363344d847347bd0540413030b6a5b13eb675552f8ea93320f7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吳思瑤","委員發言時間":"11:12:03 - 11:20:45","影片長度":"00:08:42","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22,"end_time":"2022-04-18T11:20:45+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12:03+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498,"blocks":[["吳委員思瑤：（11時11分）大家辛苦了！時間有限，我就直接進入正題，我們如何讓家長、學生都心安，高教、幼教都有要精進的地方。部長，我還是先關心一下防疫停課的新制，大學的部分其實現在有一些亂象，簡單來講，我已接受到東吳大學學生的陳情，就是現在政策上希望能夠防疫，但也要正常生活，能夠實體上課我們就實體上課，只要沒有親密接觸者，我們就是儘可能開放，這個基本上我也認同，但是我也認為要有彈性。","我們看看東吳大學學生向我的陳情，現在學校一律比較傾向強制實體上課，第一個，學校的防疫措施，譬如說之前在推的梅花座或是一些其他的清消，有沒有做到？學生好像沒有看到學校在做。第二個，是不是能夠給予部分教授彈性？他如果自己認為線上上課也是可以維持品質，他也相當有經驗，我認為不應當強制。因為我自己現在在北藝大上博士班，我們北藝大也有學生確診，可是學校就非常彈性的授權給教授，我現在有兩門課都在線上教學，也就是給學校彈性、給教授彈性是需要的，所以東吳大學看起來，他們非常遵守教育部的新制，也就是強制恢復實體上課，這個有問題。","其次是期中考，很多學生向我陳情，他因為擔心被扣分，所以根本不敢去快篩就診，這反而是另外一個漏洞，對不對？為什麼東吳大學的學生會有這樣子的訊息？是因為校方並沒有提供期中考的因應措施，也就是說，如果是居家隔離的學生，甚至有些課的補考分數要被扣分跟打折，這當然不應當啊！所以就這個部分，可不可以與各個大學再做一些強化及溝通？學生不應當因為他配合防疫，而要承受期中考補考的分數要打折，這是不可以接受的嘛！我在這裡具體向你陳情，好嗎？"],["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對於因為疫情而沒有辦法參加考試，我想連我們全國性的入學考試都有因應措施，考量到學生權益的措施，像委員提到東吳大學的事情，我們會去瞭解，因為我們有一個應變小組……"],["吳委員思瑤：好，你就個案去瞭解。"],["潘部長文忠：對、對。"],["吳委員思瑤：我希望它只是個案，不要變成有一些學校的學生都有這樣的疑慮，好嗎？"],["潘部長文忠：是。"],["吳委員思瑤：我很快把這個問題提點給你，對於大學的新制、舊制的銜接，我們可能要再強化一下，好嗎？我進入今天的主題，我個人也有提案，在教保的部分調整師生比，公幼先行，我的提案相對比較務實一點啦！本席是提1比13，那我也聽了一個早上，我知道你說的，我們現在先衝出那個班的量，先讓家長可以托得到，之後再來逐步補充人力，但是我還是要求，你們可不可以即刻針對教保服務人員實質缺口有多少，有一個調查的評估報告？我為什麼這樣主張呢？請看下一頁。","其實這幾年我們的政策已經見效了，我們做到過去16年做不到的2.2倍的提升，不管是量或是人力，我也具體的看到我們都達標了，這幾年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政策，在班的部分與專業師資的部分，真的都有精進，我的表格在這裡，部長請看。在幼教師的部分，我們的目標是要增加到1,992人，現在已經有1,497人，換言之，我們只差一點點了，已經跟上來了。甚至在教保員的部分，我們的目標是3,226人，目前已經培訓出來4,855人，還大幅的超標，我們的人力已經補強了，超標了一千六百多位。換言之，我看到你們在師資方面的努力，所以降低師生比，在人力的部分真的可以開始啟動了，我有具體的數字來支撐。","另外，我要用具體的數字來說服你，我們投入這麼多的師資培育，不管是幼教師或教保員，以108年來看，培育出來的人取得資格之後，進入教學現場的只有53%；109年的幼教師及教保員取得資格，能夠到幼兒園去任教的也只有五成三。換言之，他的就職率是低的，師資培育出來了，實質晉用卻進不去，是待遇的問題嗎？還是媒合就業的問題呢？還是關鍵的核心是僧多粥少，他進不去？到底問題在哪裡？我覺得非常可惜啊！尤其在教保員的部分，幾乎都不到五成耶！他拿得資格，可是很可惜，人力沒有辦法導引到真正的服務現場去，原因在哪裡？"],["潘部長文忠：這個當然有多面向，但是過往的待遇不是那麼理想，這是一個滿關鍵的因素。"],["吳委員思瑤：所以重點在待遇？"],["潘部長文忠：另外，當然是負擔啦！要照顧這麼多小小朋友，其實也是很辛苦。"],["吳委員思瑤：所以他在選擇上，如果待遇提升，他就願意承擔那個辛苦嘛！"],["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在這一次，當然公幼、非營利就不用說，政府都是把教保人員的待遇列為重要的考量，即使連準公共幼兒園，就是原來的私幼加入我們，這個薪資也是我們重點之一啦！原因就是看到這些教保同仁的薪資待遇長期參差不齊，而且有偏低的情況，所以在我們主導的這部分，不是只有衝量，也把教保同仁的待遇拉高。"],["吳委員思瑤：待遇提升。"],["潘部長文忠：拉高主要是希望給他們一個合理的報酬。"],["吳委員思瑤：好，所以你的回答是說師資培育出來了，與實質任用當中的落差，我們儘可能在待遇的部分去補強。"],["潘部長文忠：這一定要。"],["吳委員思瑤：可能還要再補強，因為現在看起來只有五成三進到教學的現場。"],["潘部長文忠：因為我們當時，我舉例子，公幼就不用說了，像參加準公幼這部分，譬如說第一年一定要2萬9,000元以上起薪，然後3年內要調到3萬2,000元；到6年要調到3萬5,000元以上，相對於過去是有把它拉高了。"],["吳委員思瑤：已經很躍進了。好，部長，我時間到了，本席具體要求，第一個，你們需要針對幼教人力進行全面的調查，包括人力現場，師資培育端與實質晉用落差的關鍵原因。第二個，就職率低，找出它的不利因素。第三個，我具體再建議，要培育更多的人才，是不是能夠編列預算來提供誘因，補助就讀學士後的幼教師與教保員，鼓勵他們再去讀這方面來取得證照？我要求你們這些事情，在1個月內提出報告好嗎？"],["潘部長文忠：好。"],["吳委員思瑤：我要再次地講，其實人力慢慢補上來了，剛剛林宜瑾委員也說了，師生比41年不變，我當然同意現階段有政策的取捨，但是是時候了，我們應當就師生比的部分來啟動一個時程的規劃，看什麼時候能夠調整41年「袂振袂動」的師生比來提升幼教的品質，好嗎？"],["潘部長文忠：好。"],["吳委員思瑤：在1個月內，把這三點……"],["潘部長文忠：我們在1個月內來做一個規劃。"],["吳委員思瑤：好，請提出報告，辛苦了！謝謝。"],["潘部長文忠：謝謝！"],["主席：請吳委員怡玎發言。"]],"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2","agenda_lcidc_ids":["11162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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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56","影片長度":"00:09:20","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60,"end_time":"2022-04-18T11:11:56+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02:3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472,"blocks":[["林委員宜瑾：（11時2分）部長，首先想請教你一下，你18歲的時候有沒有預期你今天會當到教育部長？"],["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一直都沒有預期。"],["林委員宜瑾：對，為什麼我要說18歲？因為你今年59歲，41年前幼稚教育法所定的師生比是1比15，過了41年了，這41年的歲月改變相當大，連本席都無法預料我今天會站在這裡質詢你。部長，幼兒園的師生比41年來都沒有改變和調整，我相信你應該知道這41年代表的概念是什麼，41年前臺灣還在戒嚴；41年前政黨還沒有輪替；41年前我還沒有成年；41年前我們就已經訂定師生比是1比15，現在還是1比15。部長，今天我們要審查幼照法，本席提的第十六條，就是這部法我最關心的重點。我的提案版本是希望能夠調降師生比為1比12，我知道這或許不是最好的結果，可是我覺得這是最務實的方向。","首先，給予幼兒好的成長環境和教育環境本來就是國家的責任，所以現在國家投入很多資源在幼兒教育上。其次，我這樣調降強調的是公幼，就是公幼先行，公幼先行可以替未來的全面調降先試水溫。再來，如果我們有了公幼調降師生比的經驗之後，未來我們就可以做評估，究竟師生比調降之後需要多少成本和資源？或是會遇到什麼樣的困難？有沒有想像中的窒礙難行等等。針對幼兒園師生比的調整，教育部日前曾回覆本席，你們這個書面回覆認真講，其實我一直很肯定部長和教育部的努力，可是你們給我的回覆讓我覺得你們真的是在打迷糊戰，就是不斷在逃避問題。","第一、教育部說，因為公共化幼兒園供應量不足，擔心學校空間與教保服務人員不足。現在空間不夠、人不夠，確實是問題，我沒有說這不是問題，可是我們不能把現在這個問題當做不改進的藉口，41年了，政府要做的不就是解決問題，所以該規劃的空間、該編制的員額，我覺得早就可以開始規劃了，所以你們不能把這個當藉口。","第二、就教育部來說，如果公幼先行降低師生比，你們的回答是，怕造成私幼營運衝擊，也會增加家長的相對剝奪感，本席覺得這個藉口也很荒謬，按照這個邏輯，那政府都不用推行任何福利政策了，更不用推動公共化幼兒園了，因為推動公共化幼兒園更會衝擊到私幼，更會增加相對剝奪感，如果按照這個邏輯來推演。所以我的意思是，其實這真的不是理由，要做就是要做。","再者，教育部去年回答說，一定規模之公立專設幼兒園有適度補助人力。我不曉得這裡所謂的「一定規模」是指怎樣？可能是相對大型的，可是比較小型的幼兒園，老師辛苦的程度並沒有降低啊！教育部所謂這樣的補助，我覺得對老師和教保人員某個程度是無感的，我覺得這樣的支持遠遠不夠。","就以上種種論述，本席不禁想問，吐槽點那麼多的報告你們竟然敢交上來，其實我對教育部還有一點點失望。我真的希望部長要好好面對這樣的問題，對於本席的提案，我希望接下來的審查我們是不是共同跨出41年來幼教師生比都沒有調整的這個狀況，我們一起來跨步好不好？"],["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我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在國教領域服務的時間比較長，之前國中小國教精緻化5年這個計畫，是我在當國教司長時透過相關的規劃獲得行政院的支持，才把國小班級人數調降到29人，其實我理解這一段。"],["林委員宜瑾：對，所以你一定非常清楚，而且你也做過這樣的調整。"],["潘部長文忠：是，我跟委員報告，學前跟國教最大的差異就是，過去政府在學前所扮演的角色是從家庭的負擔著手，一直到少子化、蔡總統上任之後，包含委員這邊也都瞭解關心，政府才提出大幅度的投資來協助家庭照顧小孩，提出0到6歲國家養的政策，這個經費教育部加衛福部未來最高會增加到1,000億元。但國家和家長要面對的前提就是，為什麼要擴大增設公幼？因為現在很多家長都很辛苦想要擠進公幼，公幼或非營利幼兒園都不太容易進去，所以這幾年我們增加了3,000班、9萬個就學機會。另外，我們也號召私幼成為準公共化幼兒園，這應該是第一階段，目前國家面臨少子化危機，如果這部分政府不先幫家庭撐著，我們馬上就會面對就是，我跟委員報告，如果比例馬上把它降下來，降到1：12，我知道委員的苦心，也瞭解教保同仁的負擔沈重，但是這個階段政府是不是可以讓年輕人……"],["林委員宜瑾：可是這個階段要到什麼時候？因為已經41年了，我理解要先充量，我也能體諒教育部現在要先把量能擴大，之後再來弄質，可是問題是，現在層出不窮的不當管教或是虐童的狀況，其實很多都是因為老師的情緒控管不好，老師的情緒控管不好就是因為他要照顧那麼多的孩子。你知道學前的小孩，甚至是小班、中班或是幼幼班的孩子，其實他們的自理能力很不好，都需要老師細心的照料，現在30個人只有2位老師，變成一位老師要負責15個孩子，這個真的是太過量了，所以衍生那麼多的問題，我覺得師生比確實是一個重中之重的問題，已經41年沒有調整，本席才建議我們公幼先行看看，公幼就好，非營利先不用。"],["潘部長文忠：公幼如果以1比12的方式，我們這幾年增加9萬個名額大概就先對折了。"],["林委員宜瑾：比例其實還可以再來聊，我們來做精算。"],["潘部長文忠：這樣子啦！我們可能……"],["林委員宜瑾：可是如果沒有調降，沒有跨出這一步的話，其實政府對幼兒教育說有多關心，我不認為啦！好不好？我們儘量……"],["潘部長文忠：我們再來做研議，但是家長希望能擠進公幼、非營利，因為馬上又要到公幼、非營利抽籤的時候，最激烈的就是這一段時間，委員，我跟你保證，現在有非常多的人怎麼樣都抽不到，原因就是政府設的量，這個已經比過去16年增加了2.2倍，但是還沒辦法去……"],["林委員宜瑾：衝量的同時也要顧質啦！"],["潘部長文忠：當然。"],["林委員宜瑾：質量兼備這很重要，因為我們41年沒改，重點是41年沒改，從多少的小孩到現在多少的小孩，所以我覺得質量還是要並重。"],["潘部長文忠：委員，這樣好不好？對於教保同仁的辛苦，我想我都能充分的瞭解到，那原來我們增加規模的人數，就是協助我們教保同仁的方案，本來是150人，這部分就讓教育部來研議，一方面能夠支持更多的年輕家長可以托到公共幼兒園，但是對於教保同仁的負擔，我們來研議，把原來增加人力的部分做一個規劃，兩邊都能夠來支持啦！我想學前確實對臺灣來講，是一個不同於國教……"],["林委員宜瑾：是，還是請部長審慎思考降低師生比的可能性，好不好？"],["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林委員宜瑾：謝謝！"],["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2","agenda_lcidc_ids":["11162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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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人擬具\n「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n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n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n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n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n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n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n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n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n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n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n等17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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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19","影片長度":"00:09:05","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111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進行詢答））","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8,"committees":[23],"id":"委員會-10-5-23-8","title":"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45,"end_time":"2022-04-18T11:17:19+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08:1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552,"blocks":[["林委員俊憲：（11時08分）謝謝主席，部長好。今天差不多每位委員都在關心，如果5月1日臺鐵員工不願意加班就會影響到假期的運輸量。本席要請教你一個數字，5月1日大概會影響多少人次？"],["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國材：林召委好。現在預訂的票數大概是1萬7,000張，過去大概都是30萬張，現在只有1萬7,000張，但這是訂……"],["林委員俊憲：去年5月1日的運量是多少？"],["王部長國材：一天應該接近50萬人。"],["林委員俊憲：如果是50萬人，你們現在有九成的班次不能開，對不對？"],["王部長國材：是的，目前是這樣。"],["林委員俊憲：大概會影響到40萬人次。"],["王部長國材：但是這次的連假，5月1日是在假期中間，前後還有一天，而且前後天數的火車是正常開的，所以我們……"],["林委員俊憲：大概會影響多少人次？交通部有沒有算過？如果你們沒有計算要怎麼做備案？"],["王部長國材：今年是提早因應。如果照去年的數據，那一天應該會有30萬人次，但是現在大家都知道5月1日會有這個狀況，所以很多人就不訂票，我覺得影響會比較小一點。"],["林委員俊憲：如果不訂票，他們怎麼回去？大家就待在家裡不出門嗎？"],["王部長國材：可能改變方式，例如有的會改搭國道客運、高鐵。"],["林委員俊憲：那一天的國道會很擁塞喔！是不是這樣？"],["王部長國材：我們還有高鐵、國道客運。"],["林委員俊憲：高鐵本來就很擁擠，本身就有固定的運量。"],["王部長國材：目前高鐵5月1日的訂票量好像沒有那麼高，我們已經開過協調會。"],["林委員俊憲：你們現在什麼數字都沒有掌握，要怎麼準備輸運方案？"],["王部長國材：有，現在都有準備，我們禮拜五會針對整體狀況公布。"],["林委員俊憲：你們說要協調公路，但5月1日本來就是公路的大日子，因為是假期，對不對？現在一天能塞多少班次？哪有可能？如果一個班次載40人，可以增開多少班車？你要用數字說服我們。"],["王部長國材：數字的部分是不是請副局長向您說明？"],["主席：請交通部臺鐵局朱副局長說明。"],["朱副局長來順：委員，向您報告一下，高鐵今年運能有25萬人次，到目前為止……"],["林委員俊憲：本席是問5月1日的狀況，你卻說今年。"],["朱副局長來順：對，這是5月1日的……"],["林委員俊憲：本席的發言時間有限，請你說快一點。"],["朱副局長來順：5月1日大約有2萬人訂票，他們的運能是25萬人次，我們檢討過，整個西部幹線可以應付所有旅客。"],["林委員俊憲：可以全部轉搭高鐵，因為高鐵一天可以載25萬人次？"],["朱副局長來順：我們有兩個系統做這件事情。"],["林委員俊憲：高鐵一天可以載25萬人次？"],["朱副局長來順：對。"],["林委員俊憲：現在高鐵5月1日的訂票數是多少？"],["朱副局長來順：2萬張。"],["林委員俊憲：但這兩者的票價是有差別的，而且搭臺鐵的人不一定會搭高鐵，因為路線不太一樣，跑的地方也不太一樣。"],["朱副局長來順：對，我們也有考慮到這個問題，所以我們也透過國道……"],["林委員俊憲：反正5月1日如果出現運輸亂象，交通部絕對要負全責。部長，是不是這樣？"],["王部長國材：我們整個溝通之後，目前運能大概是夠的，但是細節的部分還要再規劃，不要讓旅客……"],["林委員俊憲：雖然運能夠，但有時候不是所有旅客都可以移轉，如果5月1日產生運輸亂象，交通部恐怕要負起全責，這一點本席要再次提醒你。"],["王部長國材：是的。我們會繼續針對細節的部分溝通、討論，並且確定。"],["林委員俊憲：剛才朱副局長說高鐵的運能是25萬人次，這是什麼時候的運輸量？"],["朱副局長來順：每一天的運能有25萬人次，但是目前5月1日只有2萬人次訂票。"],["林委員俊憲：還沒有到嘛！現在才4月，離假期還有很多天。"],["朱副局長來順：對，因為可能剛剛……"],["林委員俊憲：你們要再去比較一下。"],["朱副局長來順：是，我們還有透過……"],["林委員俊憲：而且搭高鐵和搭臺鐵的，基本上是完全不同的旅客，所以你們以高鐵做為臺鐵的備案，這樣不太合邏輯啦！"],["王部長國材：接下來還有國道客運和公路客運。"],["林委員俊憲：國道客運可以載多少人？本席認為你們應該因應這次的輸運危機，好不好？"],["王部長國材：好的。"],["林委員俊憲：另外，部長，本席提一個意見給你參考，剛才我們很多同仁也有關心華航的問題，是不是？"],["王部長國材：是的。"],["林委員俊憲：本席讓你看一份資料，其實這不關主權，也不關航運權。我們來看一下外交部的臉書，這是外交部上傳的照片，部長有看到嗎？臺灣載送第一批物資去支援烏克蘭，這是在德國的機場，外交部的臉書為什麼只放機尾的照片？從這個機尾，你可以看到這架華航貨機的編號是多少嗎？B-18917，是不是這樣？你有看到吧？"],["王部長國材：是的。"],["林委員俊憲：B-18917長怎樣？就是像圖片這樣。你看，外交部也很聰明啦！因為照片要放在他們的臉書上，所以他們不敢拍飛機的全身照，只拍機尾，實際上落地的飛機長這樣。請問在場的各位，有誰知道這架飛機來自臺灣？有誰知道這架飛機上面的物資是我們載來支援烏克蘭的，是來自臺灣人民的捐獻？看得懂嗎？因為上面是寫China Airlines，所以沒有人知道它來自臺灣。","其實這不關意識型態，也不關主權、航權的問題，你們用這樣的飛機載物資出去，臺灣人的愛心，臺灣人對烏克蘭人民的支持，就像丟到水溝裡一樣，有誰知道這來自臺灣？請你告訴本席。連外交部都知道不能上傳飛機的全身照，所以他們只拍了機尾，把大家都當成外行人嗎？只拍一個機尾，我們只要看到機號就能找到整架飛機的照片，它就長這樣子。華航的問題早晚要解決啦！有時候不是意識型態或是主權、航權的問題，其實那些都是隨便說說，就看你們要不要去做啦！在問題還沒有解決以前，今天華航的人也有出席，對不對？既然我們要載送物資到歐洲，為什麼不用長榮的飛機？本席建議外交部就用長榮的飛機，因為長榮也有直飛法蘭克福的貨機啊！對不對？","拜託華航，以後這樣的生意你們就不要接了，你們又不差這筆收入，因為用專機載這種東西出去，完全沒有辦法代表臺灣，全世界沒有人懂啦！除了臺灣人自己在內部吵之外，有誰知道這架飛機來自臺灣？是不是這樣？"],["王部長國材：華航等於是擔負政府的責任，例如過去把染疫的……"],["林委員俊憲：本席知道，但本席現在說的是現實面，我們今天要面對現實，這和政治沒有關係。在這個問題還沒有解決以前，像這種代表國家飛出去的任務，拜託華航主動推辭，你們就不要載啦！不然由你們載出去的話，有誰知道這是來自臺灣？本席這張照片是很早以前拍的，大概是烏克蘭戰爭剛開打沒多久，臺灣就送出第一批物資，結果卻搞這種飛機，對不對？當全世界正在質疑中國暗中幫助俄羅斯的時候，一架上面標示China Airlines的飛機載送物資過去，人家還以為是來自中國，是不是這樣？","部長，你們要去建議啦！以後這種代表國家的任務就讓長榮去飛啦！好不好？關於華航的問題，請各位再看一下，這和意識型態、主權有什麼關係？用這樣的飛機載送物資完全不能代表我們國家臺灣，因為上面沒有任何臺灣的意象，這樣有道理嗎？這是所有捐獻者的好意，是我們國家要主動幫忙，我們願意遇到這種狀況嗎？但現實面就是這樣，你們可以不解決嗎？部長，這和黨派沒有關係啦！大家要面對現在華航帶給臺灣的問題，這根本就是一個矛盾，是非常困窘的狀態，好不好？謝謝部長。"],["王部長國材：好，謝謝。"],["主席（林委員俊憲）：謝謝。在下一位委員發言之前，我們先處理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1、","根據交通部統計，目前仍有222萬輛（約占18%）未投保強制責任險，又根據交通大學研究報告顯示，經機車駕訓者較未受訓者，其違規風險可降低32%，肇事風險降低20%，故有推廣之效益，惟目前仍存有駕訓班於各縣市分布不均之現象，是否能有效降低高死傷率地區之事故風險，仍有疑問。","此外，全台立體交織路段且有設機車引道者，目前僅直行機車經高屏大橋前須先下至平面路再上橋。道安資訊查詢網顯示，高屏大橋下（堤防路、縣189、建國路）路段交通事故受傷人數自2017年至2020年有逐漸升高的趨勢，故有建置立體高架機車專用道之必要。","請交通部研議提高補助覆蓋率、高死傷率地區推廣機車安全駕駛課程名額、偏鄉巡迴或其他方式，並提出設立「跨189線高架機車專用道」之評估報告。以上報告均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提案人：鍾佳濱　　劉世芳　　蘇震清　　陳素月　　許智傑","2、","屏東芒果去年因疫情導致物流塞車、供貨通路受阻，也造成銷量受挫，所幸郵政公司提供農戶快捷優惠運費，並擴大收受據點至全屏東縣，協助農民紓解宅配出貨受阻的困境，大受芒果農好評。然而今年芒果先遇上大雨而使產量減少三成，又傳出郵局為確保運送品質，希望落實分箱寄送，過去俗稱「二打一」的運費優惠恐將不再有。","以去年愛文芒果專案快捷優惠運價為例，限定芒果產季期間內至郵局寄送，運費分別為：單一件「4公斤以下110元」「4-7公斤120元」、「7-14公斤150元」、「14-19公斤200元」等四個級距。若農民將兩箱6公斤芒果細綁起來、寄送到同一地址，過去郵局可將其視為單一物件，俗稱「二打一」僅收150元運費，相較兩箱6公斤運費共計240元，優惠不少。而若「二打一」的運費優惠將不再有，對於農民而言難免會多增加不少支出。","爰此，希望中華郵政公司能體恤芒果農今年已經因為遇上雨災而收入減少，繼續維持去年的快捷優惠運費，也與民間物流業者一致維持「二打一」的優惠作法，讓農民節省運費支出，也讓消費者因運費優惠多買一件，促進整體芒果銷售量。","提案人：鍾佳濱　　許智傑　　蔡易餘　　趙正宇"],["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說明。"],["林司長福山：報告召委，第1案的部分，公路總局有和委員辦公室報告、協調過，最後一段的「均於一個月」修正為「均於三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把「一個月」修正為「三個月」，這部分有和委員辦公室協調過。"],["主席：了解。好，一個月改成三個月，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照修正案通過。","處理第2案。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請郵政協會蔡董事長說明。"],["蔡董事長文慶：是不是加幾個字？倒數第四行改為繼續與果農協商，維持去年優惠方案之可行性。運費的部分我們還是會繼續和果農協商，因為往年都是如此，今年我們也是繼續這樣做。"],["主席：請你具體說明文字要怎麼修正，是哪一行？"],["蔡董事長文慶：倒數第四行改為「繼續與果農協商，維持去年的快捷優惠之運費可行性」。"],["主席：繼續與果農協商，維持去年的快捷優惠之可行性，所以你們還沒有把握？"],["蔡董事長文慶：原則上我們都會和果農協商，這也是果農可以接受的，我們不會擅自定價，原則上，歷年來雙方面都有達成協議。"],["主席：會不會比去年差？"],["蔡董事長文慶：應該不會，我們會儘量維持住。"],["主席：既然不會，你們怕什麼？為什麼要改？"],["蔡董事長文慶：有時候真的很怕果農的數量。"],["主席：好，中華郵政希望調整文字，最後一段的倒數第四行修正為「繼續與果農協商，維持去年的快捷優惠運費之可行性」。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如果沒有意見，我們就照修正文字通過。"],["蔡董事長文慶：謝謝。"],["主席：接下來繼續詢答。請劉委員櫂豪發言。"]],"agenda":{"page_end":112,"meet_id":"委員會-10-5-23-8","speakers":["林俊憲","洪孟楷","陳椒華","李昆澤","趙正宇","陳素月","劉世芳","魯明哲","游毓蘭","許淑華","傅崐萁","劉櫂豪","蔡易餘","林楚茵","李貴敏","許智傑","楊瓊瓔"],"page_start":67,"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n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n111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agenda_id":"1116002_00002"}}},{"id":"138252","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52","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d1175580c8a4882d7c7a70d4812158ab413030b6a5b13eb6f8c22822b047f7c0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徐志榮","委員發言時間":"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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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1","影片長度":"00:11:33","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93,"end_time":"2022-04-18T11:13:01+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01:28+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47,"blocks":[["徐委員志榮：（11時01分）部長辛苦了。部長時常說禮拜一的確診數都是因為假日的關係，篩檢的量可能比較少，但是我可以肯定今天的量應該也會破目前的紀錄，當然不會倍數成長，至少百位數會增加。我們最近聽到有專家說臺灣可能會確診達100萬人；柯市長說以韓國的數據來看，會到700萬人；部長也有估算是300萬到360萬人。大家就要有心理準備，以後上千、幾千、上萬也不要恐慌，戒慎不恐懼。請問部長，不管300萬或360萬，你講的是顛峰的時候嗎？"],["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這一波疫情的總數。"],["徐委員志榮：達到300萬以後，就會開始往下走嗎？"],["陳部長時中：不是，就是整個疫情裡面，總人數會有300萬。我們用總疫情規模的人數做相關藥物的整備。"],["徐委員志榮：總確診數300萬、360萬已經是流感化了，沒有所謂的COVID-19了，是這樣的意思？"],["陳部長時中：沒有，參考國外相關的數字，像現在可以學習日本就不錯，日本只有5%。如果像紐西蘭、香港，大概26%。"],["徐委員志榮：300萬，差不多是抓15%？"],["陳部長時中：對，就像香港、紐西蘭那樣控制的數目。"],["徐委員志榮：可以預期是這樣，所以大家要有心理準備，衍生下來的幾個問題，上次質詢我也提過，有關居家照護12歲以下的部分，我們只限制65歲的、孕婦、洗腎的不行，我再次建議，12歲以下的是不是也要納入？畢竟目前還沒有施打疫苗。教育部的長官也在這裡，在停課的標準上，莫德納的EUA通過了，可能施打以後1、2個禮拜才發生效力，之後1個月左右比較有防護力，在原來比較嚴謹和現在比較鬆的停課標準之間是不是可以拿捏一下？我剛才也有聽教育部長官講的幾個原則，師生的健康、就教權、停課以後家長要在家裡陪小孩子的種種考量。畢竟沒有打疫苗還是高風險，特別是報紙也登載了香港的經驗，Omicron對兒童的殺傷力很大，指的是沒有打疫苗的部分，所以我才提出這樣的建言，我們專家學者這麼多，我只是建議而已，請部裡面跟教育部也可以參考研究。"],["陳部長時中：跟委員報告，應該是這禮拜三我們會跟兒科醫學會專家討論相關的指引，會再review一次。"],["徐委員志榮：因為隨著疫情發展都一直在滾動式檢討，我們手中的報紙也寫到，專家認為光靠一種不夠，當然就是指輝瑞、BNT。"],["陳部長時中：對，多樣性是應該的。"],["徐委員志榮：我剛剛聽到部長說好像他談了一、兩個月，現在莫德納有歐盟、澳洲施打，但是美國沒有打莫德納。"],["陳部長時中：對。"],["徐委員志榮：所以我們也在尋求BNT，但是聽部長剛剛的回答，好像進行了一、兩個月，有所困難、障礙，不禁讓我們想起當初政府也跟BNT談，但一直不是很順，後來透過一些慈善機構，包括郭董、慈濟等等。我的意思是，既然我們以政府的身分去談有所困難，是不是也可以尋求郭董那邊，也不是要他再次用他的錢，是不是用政府的錢，請他出面，用他的名義，我們出錢，讓BNT能夠順利進來，有沒有這個可能？"],["陳部長時中：現在牽涉到輝瑞的問題，本來是三方或四方，包含BNT、上海復星及我們，或者當時的郭董他們，是這樣去談的。現在是加了一個輝瑞，因為現在的兒童疫苗主要是輝瑞的，可是輝瑞銷售的範圍原來是跟BNT切開的，世界其他的地區都是輝瑞在賣，BNT的就交給上海復星賣，BNT和上海復星賣的等於是把中國、港、澳、臺灣都包進去，所以現在輝瑞要進來就牽涉到三方合約的關係。"],["徐委員志榮：因為上海復星有代理權，我的意思是，不管怎麼樣，我們就儘量想盡辦法，也多一種選擇，讓BNT可以進來，提供12歲以下的小孩子施打，意思在於此。"],["陳部長時中：其實鴻海這段期間跟BNT的溝通都有在進行、都有在幫忙。"],["徐委員志榮：那好。還有一點，我們可以預期以後一天確診的數量可能是幾千、上萬不等，醫療的量能也沒有辦法收容輕症和無症狀者。我們現在擔心的是，輕症和無症狀的人，到時候醫療院所、檢疫所都沒有辦法去，防疫旅館也滿了，他又不適合居家隔離，那他到底要去哪裡？"],["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不希望這樣的情況發生，所以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也都緊急擴增中。"],["徐委員志榮：我們預期一天會有幾千人、上萬人，雖然都是輕症、無症狀，部長是未雨綢繆，但你現在準備的檢疫所、防疫旅館夠不夠？因為那個數字有點嚇人。"],["陳部長時中：那邊有點大，這邊有點小。"],["徐委員志榮：我聽部長講過有關選舉的發言，是一句名言，好事者可休矣！"],["陳部長時中：對。"],["徐委員志榮：我不想當好事者，所以我不會問你有關選舉的事情，我只是替為洲召委問一下。我不知道這是衛福部、中選會或內政部的事情，這是很現實的事情，因為11月20幾號就要選舉了，我們可以預期3、5個月以後可能還處於高峰，算一算，大家都知道在選舉半年前、幾個月就忙得不得了，不是個人忙，還要在地方上開問政說明會，包括村里等小型、中型、大型的活動等等，到時候會不會因為疫情的高峰、一天確診幾千人，因而影響到選舉的進度，我想問的是這個，不是問你要不要選舉。"],["陳部長時中：我知道，一方面中選會也積極準備中，都也持續和我們討論，以這樣的經驗來看，我們看韓國這一波，韓國從開始到最高峰大概2個月，紐西蘭、香港大概1個月，然後就往下走，各有參考值，所以把波動算作4、5個月，也不會到我們選舉的時候，相關的部分應該少，我們有信心比他們的規模要稍微小一點。"],["徐委員志榮：話講回來，這是報紙登的，也是專家學者講的，當確診數達到高峰，才能幫助臺灣結束疫情，我們要被感染才能往前走。從這一段話來看，好像我們要讓它達到高峰才能下來，這關係到選舉，你說照常進行，就讓它儘快達到高峰，我們就快一點結束，會不會有這樣的思考邏輯？"],["陳部長時中：那天記者問我韓國這樣的情況，他們現在漸次解封，根據的就是他們已經有31%的人染過疫了，但這中間是經過一個相當痛苦的過程。"],["徐委員志榮：陣痛期要縮短。"],["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整個在控制的時候，要把痛苦降低，所以我才講疫情的規模，其實大家不用太過於擔心，如何輕重分流和藥物的準備才是我們現在應該要注意的事情。"],["徐委員志榮：所以重點是第3劑要快點打好打滿，12歲以下的孩童，除了準備要打的莫德納，我們讓他們有多一種選擇，也可以打BNT。"],["陳部長時中：多一種選擇，願意打的人會變多。"],["徐委員志榮：對，往這樣的目標進行，謝謝部長。"],["陳部長時中：對，謝謝委員。"],["主席：賴惠員委員有事要問部長，沒關係，現在休息一下。","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莊委員競程發言。"]],"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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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8","影片長度":"00:10:31","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n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案。\n【4月18日及20日兩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20],"id":"委員會-10-5-20-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31,"end_time":"2022-04-18T11:11:28+08:00","start_time":"2022-04-18T11:00:57+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553,"blocks":[["費委員鴻泰：（11時）主委好。去年年底三讀通過的公司法修法包含視訊股東會，而現在是4月份，馬上就要進入股東會旺季了。修法中明訂因天災、事變等不可抗拒力量，無須經章程明定，就可以採用視訊會議方式，這項規定也適用公開發行公司，我想請教主委，召開視訊會議時如何確認股東身分？"],["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由於已實施電子投票多年，股東身分識別是從電子投票平臺上確認，所以這部分大體上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如果委員有更多垂詢，我請集保公司林董事長說明。"],["費委員鴻泰：我只是請教你碰到經營權爭議的情況。如果是一般公司，我相信大概不會有問題，但碰到有經營權爭議的情況必須小心，以免到時有糾紛。"],["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特別謝謝委員的關心，這點非常重要。其實不論是現階段的輔助視訊股東會或未來的純視訊股東會，有經營權爭議者、董監事改選超過額度者，都不可以召開視訊股東會。"],["費委員鴻泰：由於去年修法，今年是第一年可以嘗試這樣實施，你們是否準備好？包括到時視訊會不會斷訊或會不會故障的問題，有沒有考慮過？"],["黃主任委員天牧：對於遇上斷訊情況及股東會效力，我們都做了一些沙盤推演，這些都有在做。"],["費委員鴻泰：計票驗證怎麼做？"],["黃主任委員天牧：關於計票驗證實務，我請集保公司林董事長說明。"],["主席：請集保公司林董事長說明。"],["林董事長修銘：報告委員，計票動作基本上也是透過電子投票平臺，與視訊股東會一起統一在這個平臺上計票。"],["費委員鴻泰：好，你們準備好就好。","主委，接下來的問題愈來愈嚴重了。碰到有爭議時，如果有股東提問，主席可不可以不讓他問？或者根本不請相關人士回答？碰到這種狀況要怎麼辦？"],["黃主任委員天牧：這種狀況應該在一般股東會上也會有。"],["林董事長修銘：規定是這樣：若在視訊股東會上提問，每一個股東可以提問2次，每一次限200字。"],["費委員鴻泰：時間有沒有限制？一次幾分鐘？"],["林董事長修銘：提問是透過typing也就是打字，以文字提問，所以是200字以內。"],["費委員鴻泰：200字以內？"],["林董事長修銘：是。"],["費委員鴻泰：我再講一遍。在一般正常公司，視訊股東會大概不會有什麼問題，但碰到有人鬧場，尤其是有經營權爭議時，我們以前看過，有經營權爭議時，一派人不讓另一派人進來、強制對方的問題不可以問、甚至在投票時把票匭搬走。今年會不會有這樣的公司？"],["黃主任委員天牧：今年視訊股東會是輔助性的，我剛才也向委員報告過，會有爭議的公司都不可以用視訊股東會形式開會，所以都會將它排除。"],["費委員鴻泰：那你怎麼知道這些公司有爭議？"],["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列出幾種態樣，包含有經營權爭奪等問題的公司都不可以。"],["費委員鴻泰：麻煩主委……"],["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把資料提供給委員參考。"],["費委員鴻泰：好，證期局、交易所以及今天來的是……"],["黃主任委員天牧：集保公司。"],["費委員鴻泰：以及集保公司林董事長，你們都需要注意。"],["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費委員鴻泰：尤其我剛才提到的，我也再提一下，就是有經營權爭議時。"],["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我們會特別注意，謝謝委員。"],["費委員鴻泰：COVID-19疫情爆發這兩年，對於視訊上課、開會，大家都已經慢慢習慣了，所以數位時代也因為COVID-19這兩年多讓大家愈來愈習慣，但是對公司經營權問題不可以等而視之。"],["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我們會切記委員的提醒。"],["費委員鴻泰：必須小心。"],["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費委員鴻泰：講白了，例如前兩年的大同，再之前還有很多這種公司搞出這些事情，後來必須透過訴訟處理，都是很麻煩的。"],["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我們知道委員的用意。"],["費委員鴻泰：我想金管會應該事先做一些強制規劃，甚至告訴這些上市上櫃公司，開股東會時如果違反某項規定，該場股東會就視同無效。你們有沒有做這樣的準備？"],["黃主任委員天牧：第一，對於有爭議的公司，我們應該不會准許召開視訊股東會。另外，對於斷訊等其他狀況，都有相關規定，我們會要求。"],["費委員鴻泰：有些有爭議的公司你會知道，這些公司要辦理視訊股東會都要經過申請，是不是？"],["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要申請。"],["費委員鴻泰：但舉例來說，可能有些申請公司的情況你不知道，而是突然發生這種事情，就像立法一樣，在條文最後一款有個「其他」一樣，如果這家公司的經營者惡意亂搞，股東會視同無效，對於類似情形，我覺得你們也需要列入考量。"],["黃主任委員天牧：好，委員提醒的我們會特別注意，謝謝。"],["費委員鴻泰：好。臺灣的創新板與戰略新板去年7月20日已經開板，請問到目前為止，創新板與戰略新板各有幾家掛牌？"],["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記得戰略新板由櫃買中心辦理，大概有7家了。至於創新板，掛牌前須先輔導，目前有1家已經準備上市，還有一、兩家後續處理中。"],["費委員鴻泰：好。我之所以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我想知道Gogoro與沛星互動（Appier）這兩家公司為什麼分別到美國與日本掛牌？"],["黃主任委員天牧：坦白說，Gogoro認為那史達克市場本益比較大，對它來說，募資比較方便。"],["費委員鴻泰：它要追求本夢比是不是？"],["黃主任委員天牧：對。Appier去日本掛牌則是因為股東結構與日本有關係。"],["費委員鴻泰：對，這部分我同意，它跟日本股東有關係。但是Gogoro這家公司，憑良心講，臺灣政府也幫它很多吧！"],["黃主任委員天牧：有，國發基金有投入。"],["費委員鴻泰：國發基金也有投入，但為什麼不在臺灣掛牌，而是跑到美國掛牌？你可不可以詳細說明一下？這點讓大家有點傷心耶！我沒有說要改變它，但如果大家覺得這家公司不錯，例如國發基金會投資，應該理論上就代表認為該公司有潛在能量，對不對？但為什麼對於有潛在能量的公司，我們留不住呢？"],["黃主任委員天牧：據我了解，交易所也曾經加以說服，不過他們還是覺得美國市場比較大，對他們來講，發展是國際性的。這部分是我們要檢討、努力的地方。"],["費委員鴻泰：你覺得──不，我不是要問你覺得，而是問你的判斷。創新板現在有7家，對不對？"],["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戰略新板。"],["費委員鴻泰：戰略新板有7家？"],["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是7家。"],["費委員鴻泰：你估計到年底大概會有多少家？"],["黃主任委員天牧：至少還會有三、四家應該都可以，因為今年……"],["費委員鴻泰：幾家？30家。"],["黃主任委員天牧：三、四家以上。"],["費委員鴻泰：再增加三、四家？"],["黃主任委員天牧：對，這項數字能不能容我會後再向委員報告？"],["費委員鴻泰：主委，這幾年我講過很多次，有3個地方我們可以學習，當然現在受限於疫情關係，但也可以上網看看。我認為新加坡、以色列與深圳這三個地方面對新創創投、就是類似這種創新板、戰略新板的上市企業，超前我國太多了，我們真的可以到當地參考一下、學習一下。我覺得這個板若能蓬勃發展，會給很多人機會，第一是給年輕人機會，第二是給投資者機會，第三點更重要，是給國家機會。"],["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會記住委員的提醒。"],["費委員鴻泰：例如以色列，我常常很推崇以色列人。以色列的市場規模很小，不管是在IC晶片、生物科技以及很多領域，以色列都沒辦法做，因為國內市場容納不下，如果還要走下一步，到美國上市上櫃的話，可能要投入很多錢，以色列沒有能力支撐，因為同時有很多家。所以我覺得他們的商業模式臺灣真的可以參考，好不好？"],["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照委員的提示努力。"],["費委員鴻泰：我們大家共同做這方面的努力。真的要記著，給年輕人機會、給投資人機會、給國家機會。"],["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記住這三點，謝謝委員。"],["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agenda":{"page_end":66,"meet_id":"委員會-10-5-20-11","speakers":["沈發惠","林德福","郭國文","吳秉叡","賴士葆","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費鴻泰","羅明才","高嘉瑜","張其祿","游毓蘭","曾銘宗","陳椒華","洪孟楷","江永昌","蔡易餘","邱顯智","余天","邱志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n告，並備質詢；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n定事項辦法」案","agenda_id":"1116002_00001"}}},{"id":"138250","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50","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1abb3f4e76aecefb8e452d52ef4c0f04413030b6a5b13eb6b7f257e56e605317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江永昌","委員發言時間":"10: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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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Z（停止解析）數位採證，甚至到虛擬資產的金流分析，以及調取網絡流量紀錄等偵查手段，這些都是新興科技發展，我們要加強打擊犯罪能力。看起來是一則以憂、一則以喜，因為你們報告中有關人力、物力的部分，現在的工作量能真的是無法負荷。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還有什麼樣的方式，既可以處理傳統的犯罪，又能夠應對新興科技？因為你還要增加學習新的偵查手法，檢察官人力、物力實在不太夠啊！"],["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現在高檢署有特別增設一個科技偵防中心，針對這些高科技的犯罪，我們有成立一些多元的專才，積極在高檢署配合。"],["江委員永昌：是，但是也是要能夠把檢察官的人力拉出來到那邊。"],["蔡次長碧仲：有。"],["江委員永昌：但是現在來算，扣掉檢察長、主任檢察官、1,018名檢察官，你們一年收的案件是50萬5,716件，一個檢察官平均一年要結掉496件。如果根據你們未來4年的規劃、人力補充，檢察官會再增加250人。除回去之後，每個人大概只有少100件的負擔。一個人還要負擔400件，一年365天，你就算連假日都不休息，一天也要處理掉一件。這個負荷量非常重，你們怎麼看？"],["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謝謝委員提供這樣的具體數據，才讓我們人力安排受到大院的重視。將來要增加人力、物力，我們才有一些根據。其實剛剛委員的標題是，因為緩不濟急，在很多人力、物力還沒有到位之前，減少一些瞎忙的動作。也就是說，以我當時在當檢察官的時候，人數有十幾個，現在有增加了差不多一倍，那為什麼還是這麼不夠？","除了檢察官將來必須減少一些不必要的、瞎忙的動作以外，還要建立公信力，也就是檢察官的態度。很多老百姓對於司法官的態度是很在意的，如果檢察官在偵查之初能夠很到位，其實也可以減少一些案件。這部分我們一定會努力，除了爭取人力，當然國家很多單位都需要人力，我們在還沒有全部到位之前，會從其他地方來改善。"],["江委員永昌：好。你剛剛講到公信力，那檢察官不起訴的公信力能不能增加？我算給你聽，剛剛說50萬件的案件當中，只有17萬5,000件起訴，有20萬8,000件是不起訴處分。那檢察官其實是不是有相當多的時間是在處理──我不敢說是濫訴，但是這總是有一個公信力的建立。如何去減低？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其實是讓檢察官去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可以為不起訴之處分。可是你們自己又照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快速終結案件實施要點，檢察官輪值內勤的時候，對於司法警察移送的這些案件，經訊問後，認調查已完備且事證明確等等，依職權作出不起訴處分。但你又寫了，對於有被害人、告訴人的案件，無法從資料看出被害人、告訴人有寬容原諒的意思時，考量他的權利，在沒有傳喚他之前，不可依職權去作不起訴處分，這2個就互打。我沒有說這個要點違背母法，因為你們是規定得更嚴格，希望不要隨隨便便就不起訴。可是問題是，你也訴說了檢察官，又說要建立公信力，如果公信力能建立，照理說應該讓他的職權按照母法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能夠更發揮一下，請回答我的問題。"],["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所有的一切，其實被害人是最重要的。所以不管是職權處分、要緩起訴，或要做任何的動作，包括現在法庭席位的安排，其實被害人是非常地重要。所以跟委員報告，如果檢察官輪值內勤時接到了案件，就馬上給予職權處分，這不得了了！被害人被偷了東西，都還沒有談一談，就把我職權處分掉，這個是不妥當。當然我們的作法，比如說偷採瓠瓜，或是一些情節非常輕微的，會馬上請警察去通知被害人，因為犯罪情節輕微，是不是可以考慮職權處分？所以這個東西不衝突哦！如果檢察官不問，連被害人的態度都不關心，這個會出大問題。所以這只是在執行的時候，技巧上的處理，並不衝突。"],["江委員永昌：有關這一點，今天警政署有來，那我就提出一點。難道警政署轄下所有的員警及刑事組警察，你們提供給檢察官的警詢筆錄，是沒有辦法獲得檢察官的信任？好像警察或警政的警詢紀錄是不值得信賴？剛剛次長就講了，被害人、告訴人如果不再叫他們一下的時候，就覺得會有所害怕，那表示警政署轄下所做出來的筆錄不值得檢察官信任。會不會有這問題？"],["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今天講到這個，就更增進我們的信心……"],["江委員永昌：我本來是要問……"],["蔡次長碧仲：警政署也在這邊，我先補充一下。這個資料如果司法檢察機關在偵查之初就有了，那檢察官看了，就可以參酌，因為被害人在警詢筆錄裡就講得很清楚，這個案件因為情節輕微，損失也不多，而願意原諒，就不要把被害人再端來一次。"],["江委員永昌：這樣的話，依職權不起訴會多一點，其實你們大部分都不是，只有7,852件是依職權不起訴，其他都是因事證不足。這部分你們還可以再去溝通一下，我就點出這個問題。如果讓警察有微罪處分權，法務部是反對到底的，因為怕有時候地方議會預算干擾過大，也怕警察的獨立性有疑問。","不過現在回過頭來講，就是從人的部分來看檢察官的人和數量，從事的部分來看到底能不能減輕處理這些案件的量。檢察官的人事成本我們也非常重視，因為大家都去限制財政預算，沒有辦法讓他們可以增加很多。可是好像在2017年4月12日的司改國是會議裡面就有講，像日本有副檢察官這樣的制度，這個你們應該有研究過吧？年資一定的公務員，檢察事務官、書記官等等，我就不重複再唸，可以讓他們去報考，像轉任考試變成一個副檢察官，以這樣的制度來分攤檢察官的失誤。這個研議得怎麼樣了？"],["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制裡面有一個叫檢察官；以前就是檢察官，再來就是書記官，結果現在在檢察官和書記官中間，又設了一個叫檢察事務官。大家都知道，現在檢察事務官……"],["江委員永昌：我現在講的是副檢察官哦！不是檢察事務官。"],["蔡次長碧仲：我知道，現在是不是有再增設一個叫副檢察官的必要？那這個副檢察官的位置要擺在檢察事務官的上面還是下面？"],["江委員永昌：所以我問你們研議的狀況。"],["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我們如果提出一個副檢察官的機制，那它要能夠解決現況的問題。"],["江委員永昌：是啊！"],["蔡次長碧仲：否則如果再像檢察事務官，當時也是沸沸揚揚，我們也增加了。如果沒有去善用檢察事務官的制度，然後貿然再提出一個副檢察官，那整個檢察官體系裡面，書記官以上就副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和檢察官，這個體例到底怎麼樣，我們必須要審慎研議。"],["江委員永昌：你現在最嚴重的問題就是體例啊！其實在法院組織法當中，軍法官可能是法官，但在軍事審判時，他可能是檢察官。可是當你把他調到一般法院、普通法院，或者調到檢察署相關單位的時候，他也只能做檢察事務官，而且人數又很少。"],["蔡次長碧仲：對。"],["江委員永昌：那我就就教於司法院，你認為檢察事務官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對輕微的案件起訴或作不起訴處分嗎？"],["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林秘書長輝煌：對於檢察官行使第二百五十三條的……"],["江委員永昌：我現在是在談怎麼分攤檢察官的工作份量。有關檢察事務官的部分，因為現在在體例上，他們腦筋還沒有辦法思考清晰，那司法院的看法呢？"],["林秘書長輝煌：如果要去變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就是本來是規定檢察官的職權，如果也要賦予檢察事務官有這樣的職權，這個我們還要再經過一番研究。"],["江委員永昌：還要經過一番研究？我希望你們趕快去研究好，因為我一談，這個都是好幾年來不斷爭論的事情。","我加問一點，現在有很多是以刑逼民的案件。先講第一個，刑事訴訟法目前是不收裁判費，如果有人濫訴，結果不起訴的話，有沒有考量到要讓他負擔訴訟費用？也就是說，萬一不起訴，那告訴人要去負擔訴訟費用，有沒有這樣的考量？那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呢？因為我有查其他國家的立法例，他們有的也會負擔民事訴訟的費用。我提的這兩點，請你們回答我。這都在過去有不斷的討論，我不曉得現在有沒有新的進度或發展？"],["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刑事有償這個制度目前確實還在考慮被害人這邊的意見，所以這個部分沒有進一步的決定。"],["江委員永昌：當然我們也要維護被害人的權益，可是萬一濫訴的話呢？你看不起訴有這麼多。其實檢察官依職權不起訴，或者因為事證不足而不起訴，如果是走再議的制度，有的沒有再議，有再議的其實十分之九都是維持原來基層檢察官所做的決定，那表示檢察官在不起訴這方面也是做得很認真，沒有讓社會不信任。不然的話，再議應該會有很多不一樣的結果。從這個角度回頭來看，要避免濫訴的話，是不是不起訴會酌予收取裁判費？另外以刑逼民的部分，他的民事訴訟要不要也收裁判費？我想我表達得非常詳盡，請再給一點時間回答。司法院沒有辦法回答，那法務部的看法呢？"],["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濫訴絕對要讓他付出一點代價。我們法務部很早就有在研析，但是特別要跟委員報告的是，現在司法院這部分，其實我們都有當作一個議題，那為什麼目前還沒有貿然執行……"],["江委員永昌：我們都還沒有看到結果。"],["蔡次長碧仲：就是因為很多委員都在指責司法的公信力。我們在積極努力增加司法的公信力之後，才能夠談濫訴要收費的問題。否則司法公信力低，你又要跟人家收錢，社會不一定會持正向的看法。但是這最起碼就是一個非常具體可以減少濫訴的一個良方，不過實際上可能要再調整這個部分。"],["江委員永昌：其實社會上對於加害人的正義，就是萬一他最後證明是無罪，大家也非常關心。可是現在大家對於濫訴，隨便去告訴和指涉的部分也非常關心。秘書長是不是還要回答一下？"],["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確實我們還在研議中，沒有辦法做進一步的決定。"],["江委員永昌：那可不可以有個期程跟時間？方向現在是有了，那進度是怎麼樣？都已經花了這麼多的功夫在……"],["林秘書長輝煌：方向就是還在研議中，沒有辦法做決定，因為……"],["江委員永昌：這樣聽起來有點付之闕如！"],["主席：提醒江委員質詢時間，因為後面委員也在等。"],["江委員永昌：好。主席可以聽到法務部跟司法院目前沒有答案。"],["主席：請林委員思銘發言。"]],"agenda":{"page_end":270,"meet_id":"委員會-10-5-36-12","speakers":["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鄭運鵬","黃世杰","費鴻泰","林德福","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高嘉瑜","洪孟楷","周春米","劉建國"],"page_start":219,"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103","agenda_lcidc_ids":["1116103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n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6103_00017"}}},{"id":"138249","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49","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13311281852988127d25bad0aa97e045413030b6a5b13eb6b52d3f1a881be2f6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傅崐萁","委員發言時間":"10: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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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caw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開會事由第二至四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4月18、20及21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15],"id":"委員會-10-5-15-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409,"end_time":"2022-04-18T11:05:59+08:00","start_time":"2022-04-18T10:59:1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16,"blocks":[["楊委員瓊瓔：（10時58分）部長好。部長很接地氣，大家都知道，臺灣很重要的議題就是宗教議題，也要人，也要神，讓大家能夠安心去做對的事，觀念正確，決策正確，我們臺灣就會更富裕，更安心，更快樂，更幸福。很感謝各宗教的支持者及所有信眾，但是有一些歷史的產物，我們必須解決相關的問題，我們希望這些是延續性的，可長可久，而不是有糾紛的或內鬥的，所以政府絕對有這個能力和義務去做這方面的事情。今天有委員及行政院提出法案，在這些法案當中，有的還需要時間來溝通，還有申請的時間、核准的方式及主管機關要如何去認定等問題，雖然以往是如此的痛苦，但是我們希望這次能夠把問題解決。"],["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徐部長國勇：委員好。沒有辦法都解決。"],["楊委員瓊瓔：所以這就是你的責任。我們希望能夠解決，這是我們唯一的目的，我們希望神明也能放心，我們看到很多神像被放在水溝邊，或是被請到土地公廟，我覺得這是不對的行為，我看了也很難過。你非常客氣地說，目前是先跨出一步，那麼你認為最大的解決之道是什麼？"],["徐部長國勇：就是更名登記，解決稅務的問題，本來有的人都說好了，都沒有問題，已經同意要移轉，對方也願意接受，後來卻不行，譬如說，有的人把地捐給寺廟，他往生以後，他的子女繼承以後，決定不要捐給寺廟，因為遺產稅和贈與稅就要幾百萬，有的甚至上千萬，如果能夠更名登記，這個問題就解決了。","另外，有的人是因為宗教信仰不同，或是子孫不孝，繼承了寺廟的土地以後就賣掉了，有的是不要捐了，要向寺廟伸手要錢，如果可以做限制登記，他們去打官司以後就可以處理這個問題。這部分是一步、一步來解決問題，我之所以說這個法不完美，就是因為沒有辦法用行政行為去認定私權的歸屬。"],["楊委員瓊瓔：對，關鍵點就在這裡。"],["徐部長國勇：這部分我們沒有辦法解決，一定要去法院處理。"],["楊委員瓊瓔：幸好現在有速審法，不然官司一打就是一、二十年，神明也不安心。"],["徐部長國勇：至少先處理沒有爭議的部分，他們如果去法院訴訟，法院判決下來以後，我們就可以限制登記，就不會有善意受讓被……"],["楊委員瓊瓔：匡列在那裡，就不會隨便被處分。"],["徐部長國勇：不會被偷賣掉，有的登記名義人把土地賣掉了， 或是被強制執行，像彰化八卦山碧雲禪寺被強制執行以後，整間廟被掛五星旗，類似這樣的事件，都讓人很頭痛，在這個法通過以後，至少可以解決這些問題。雖然這個法不完美，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是我們這一步踏出去，就會有第二步，我都有在想這些問題，我會一步、一步來處理。無論做多久，我都會打拚去做。"],["楊委員瓊瓔：你要去選舉嗎？為什麼要說你無論做多久都會做？現在很多部長的回答都很奇怪，都說不知道要做多久，剛剛我在其他委員會的時候，部長也是這樣說，讓我覺得很奇怪，你們這群人是都要去選舉嗎？"],["徐部長國勇：委員，你不要說我要去選舉，不要讓我嚇一跳。"],["楊委員瓊瓔：你們怎麼都跟我講不知道會做多久？你是政府的部長啊！"],["徐部長國勇：這個暫行條例施行期間是10年，有人問我10年後要怎麼處理，我說10年這麼久，我怎麼有辦法去想這麼久，所以我會盡力去處理這些事情，和選舉無關。"],["楊委員瓊瓔：本席跟你討論這個問題，第一個，自然人登記給宗教，先解決稅務的問題，同意的就OK。"],["徐部長國勇：是。"],["楊委員瓊瓔：第二個，不同意的，還是要回歸到司法裡頭。"],["徐部長國勇：那個沒辦法，我們是三權分立。"],["楊委員瓊瓔：因為我們是民主國家，人民的財產問題我們沒有辦法用司法去解決，這個問題是讓民眾最痛苦的。","第三個，還有一個樣態，就是這個土地是國有的，古早有很多沒有登錄的地，有土地公廟在上面，而且是村裡的廟，等於是公廟，但是因為這些土地是古早就屬於國有的，有的沒有登錄，有的是日治時期以後有登錄，都是歸為國有財產局所有，最近你有沒有發現到有這方面的困擾？國有財產局說，如果沒有登錄，就要把地拍賣，我們一天到晚為了這類事情奔波，我說，如果敢把土地公廟的土地拍賣，就把神明請去他們家。這些廟已經是公廟性質了，我們已經在修這個法了，對不對？"],["徐部長國勇：委員，你說的這些，已經超出這個法的範圍了，這個法沒有辦法解決這部分的問題，要由財政部去處理。"],["楊委員瓊瓔：你是內政部長，民政單位是你在管，本席拋出這個議題。"],["徐部長國勇：我們一步、一步來解決。"],["楊委員瓊瓔：你剛才說不完美，所以我才要跟你討論民眾的痛苦。"],["徐部長國勇：是，這個問題確實存在。"],["楊委員瓊瓔：既然確實存在，所以接下來你去研議，你去跟國有財產局說，叫他們不要連神明都亂搞，不可以這樣子，那些廟從日據時代開始就一直在那裡，國有財產局突然間要拍賣那些沒有登錄的土地，依中華民國憲法規定，沒有登錄的土地統統都是國家的，對不對？那就類似是限制嘛！"],["徐部長國勇：委員，我們在這一步踏出去以後，再一步、一步來處理這個問題。"],["楊委員瓊瓔：把這個議題納入子項，我們來進行專案討論好不好？民政單位都在這裡。"],["徐部長國勇：我們會一步、一步去處理，但是這部分先處理。"],["楊委員瓊瓔：我現在講的這兩部分，都可以討論，接下來你想到的這些，要責成相關單位趕快來研議。"],["徐部長國勇：有，司長也在這裡。"],["楊委員瓊瓔：一定要好好研議，要知道民眾的痛苦，大家都是為了公益，都在為地方做事，好不好？加油，謝謝。"],["徐部長國勇：好，感恩。"],["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林委員楚茵發言。（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請陳委員椒華發言。"]],"agenda":{"page_end":240,"meet_id":"委員會-10-5-15-11","speakers":["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羅美玲","湯蕙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美惠","賴香伶","莊瑞雄","管碧玲","吳琪銘","張宏陸","楊瓊瓔","陳椒華","鄭麗文","游毓蘭","陳秀寳","孔文吉","林文瑞","李德維","翁重鈞"],"page_start":163,"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二、審查\n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三、審查委\n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agenda_id":"1116201_00003"}}},{"id":"138247","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47","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e028ab1963f4e65bf84ba7799d188018413030b6a5b13eb651d7629deae48ba7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張宏陸","委員發言時間":"10:52:47 - 10:58:43","影片長度":"00:05:56","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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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caw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開會事由第二至四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4月18、20及21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15],"id":"委員會-10-5-15-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473,"end_time":"2022-04-18T10:52:35+08:00","start_time":"2022-04-18T10:44:4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569,"blocks":[["吳委員琪銘：（10時44分）部長好。今天非常高興看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送到內政委員會來審查，尤其我們在上個會期召集很多宗教界人士到內政部開會，雖然推出的版本不是很完美，但是起碼可以替很多寺廟、道場解決問題。今天早上有很多委員提出意見，雖然沒有辦法涵蓋很多寺廟登記以後的問題，也無法完全解決寺廟用地取得、變更的問題，但是這個暫行條例起碼可以解決很多寺廟過去繼承或接受贈與的土地的問題，有很多土地贈與給寺廟，後來贈與者過世，他們的子女在繼承土地之後跟廟方產生對立，這種狀況在臺灣非常多，並不在少數。在本席服務的地區就曾經有幾間寺廟，都是在住持過世後，他們的子女成為當然繼承人，就卡在贈與稅的問題，有些有良心的子女會說那本來就是寺廟的道場，過去都是十方信眾捐出來的，但是有很多子女都和廟方發生糾紛，演變成打官司，所以我希望在這個暫行條例通過以後，能夠替全國寺廟解決很多問題，雖然不是很完美，照規定有些活動無法舉辦，但是起碼對他們沒有傷害，事實上有很多都是以自然人名義登記的，這個暫行條例未來都可以替他們解決很多事情，針對這一點，我再次給予部長和內政部同仁肯定。"],["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徐部長國勇：委員好。多謝委員支持，謝謝。"],["吳委員琪銘：在我的版本裡，第五條和第六條的適用是全國性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行政院版本多了地方政府，本席也同意行政院的版本。針對行政院版本第七條、第九條將補正時間從60天、14天改為3個月及10天，我也支持。我們是要讓這個版本早日通過，讓很多寺廟可以解決問題，針對這一點，本席在此再次跟部長報告，本席也同意。"],["徐部長國勇：多謝委員支持，感恩，感恩。實際上我知道委員很認真在處理這件事情，你也希望我們在上會期就可以送出來，你們就可以審查，但是因為必須經過溝通、形成共識，需要一點時間，所以拖延了一下，不過總算在今天開始要審了，這是很大的進步。"],["吳委員琪銘：總是有踏出第一步，對他們來說，未來也多一層保障，所以本席在此向內政部同仁致謝，希望今天可以順利審查，趕快通過。","接下來我要請教花次長。次長，中央推出「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本來是12萬戶，現在提升到50萬戶，放寬申請資格，也提高補貼，我們都知道，現在臺灣物價提高，對很多經濟有困難的租屋者，中央要補貼，本席有幾點建議，補貼可以直接讓租屋者來申請，你們不要補貼房東，要他們降低租金，這樣做的效果並不好。"],["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花次長敬群：委員好。我們是補貼房客，不是補貼房東。"],["吳委員琪銘：對，補貼房客最實際，未來補貼的對象從12萬戶提升到50萬戶，這是很好的措施，可以解決有人無房可住的問題，針對這個部分，要怎麼推動才會速度更快？畢竟很多租屋者的心聲大家都很清楚，我們就是要設法減輕他們經濟的負擔，這就是我們要做的。"],["花次長敬群：是。"],["吳委員琪銘：所以未來程序上是不是可以更簡便？只要他們拿出證明，可以補貼的就補貼，才可以改善社會上很多生活艱困的人的處境。"],["花次長敬群：跟委員報告，租金補貼，只要申請人透過網路，填申請書，並把租賃契約上傳，再把帳戶存摺封面上傳，基本上就完成了申請，所以其實申請很簡單，也不用經過房東同意才能申請，現在的申請方式很簡便，實質上我們要讓房東很放心，去年住宅法已經修法完成，在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的同時，房東也直接享受租金所得稅每房每月1萬5千元的免稅和房屋稅、地價稅比照自用住宅，房東也不用來申請租稅優惠，可以直接得到公益出租人的資格，所以現在政府透過勾稽及內政部、財政部資料的傳遞，就可以知道房東、房客雙方的訊息，過去有委員提到看得到、吃不到這種問題，那是早期留下的陰影和錯誤的觀念，現在有申請的人都知道，可以很放心，房東也很高興。"],["吳委員琪銘：好，次長，現在房東最擔心的就是未來會有稅金的問題，但是照次長所講的，就是要多宣導，讓他們瞭解，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對他們來說，反而可以享有優惠，在這部分，我們一定要讓房東瞭解，房客去租屋，也不用提升租金，就可以享有比較優惠的房租。"],["花次長敬群：是，我們會努力宣導，謝謝委員提醒。"],["吳委員琪銘：好，謝謝。"],["主席：請張委員宏陸發言。"]],"agenda":{"page_end":240,"meet_id":"委員會-10-5-15-11","speakers":["鄭天財S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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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caw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開會事由第二至四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4月18、20及21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15],"id":"委員會-10-5-15-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76,"end_time":"2022-04-18T10:44:24+08:00","start_time":"2022-04-18T10:34:48+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521,"blocks":[["管委員碧玲：（10時34分）部長好。今天我們修這個法，幾乎百分之百的委員都在這裡表達支持，而且絕大多數的委員都認為我們做得不夠多，保障得不夠久，不夠好，不夠周延，對不對？"],["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徐部長國勇：委員好。對。這是事實。"],["管委員碧玲：本席要扭轉所有這些論述的方向，本席認為這些方向不對，為什麼？因為這部法律是替宗教團體保障非法取得的不動產，尤其是農地，保障它們不被借名登記的對象侵占，事實是這樣。"],["徐部長國勇：這個角度是核心。"],["管委員碧玲：而且本法給予這十年的保障，等於是給了十年的機會去解決問題，這個背後隱含一個假設，就是意味著假設十年內有可能讓他們去做地目變更。這樣一部法律，今天在這裡的論述，我覺得全部都錯，不應該論述成我們做得不夠多，不夠好，保障不夠，我們要讓所有宗教團體知道，政府替他們做了這麼重要的一件事，夠了，做到這樣，夠了，這樣做，保障非法取得的財產不被侵占，而且保障十年，政府已經給了很大範圍的保障，這部法律修法的方向應該是最小保障，為什麼？因為政府給予favor，對不對？"],["徐部長國勇：的確是給予favor。"],["管委員碧玲：所以在這裡我們應該讓所有質詢的委員知道，方向是這樣才對。這是第一點。"],["徐部長國勇：感謝委員。"],["管委員碧玲：第二點，我們要非常明確地給委員一個訊息，就是原保地不應該列入，為什麼？因為依原住民族基本法這個幾乎是原住民憲章的基本精神，我們國家不允許非原住民身分者擁有原住民保留地，如果我們把原住民保留地放進來，就打破了原住民憲法的基本精神，意味著可以去借名登記，然後可以合法擁有這些地的所有權，是在這個假設之下放進來。不對，邏輯完全不對，事實是什麼？事實是目前宗教團體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總共有441筆土地，總案件數是441件，總面積是10萬坪左右，31萬5千多平方公尺，差不多10萬坪左右，是租用。我們國家現在正在修原住民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裡面第二十六條是規定，如果有教會或宗教團體是原住民或原住民族宗教團體，就是說，大多數的信徒和主事者是原住民，要讓他們無償使用，如果在原住民保留地上面有非原住民宗教團體占用原住民保留地去做宗教設施，政府允許他們申請租用，你來看看，這樣就解決了使用的問題。在另外一部法律裡面，即將解決原住民保留地上宗教團體繼續使用原住民保留地的問題，甚至於讓他們可以無償使用，也就是說，最重要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精神，在這部管理利用條例裡面沒有打破，也沒有打破我剛剛講的憲章，也沒有讓他們可以無償取得，沒有分配土地給他們，只給他們無償租用，部長，這樣你了解嗎？所以你當然不能夠弄一個錯誤的假設出來，說原住民保留地的土地所有權可以被宗教團體擁有，所以要保障借名登記的權利，問題是絕對不可以允許借名登記買土地啊！是不是？好不好？"],["徐部長國勇：當時排除的原因其實也是這樣，感謝委員在這裡幫我們做了更詳細的說明。"],["管委員碧玲：我們說真話，我們不會反對修這個條例，但是我們做這件事情的時候，要知道實質意義在哪裡。","我們一直沒有能力去制定宗教團體法，今天我們制定這個法律，替宗教界解決問題，我們都不斷地在替他們解決問題，可是不敢好好管理他們。本席要來看，我們現在僅存的宗教管理相關法令實在是弱得不得了，僅存的法律依據就是辦理寺廟登記的法條和監督寺廟的條例，都非常老舊，然後監督寺廟條例有兩條都已經被宣告違憲了，然後過了兩年，已經失效了，應該要修法，你們也沒修，監督寺廟條例也沒修，被宣告違憲的法令裡的文字都還在，然後引用被廢止的法令的條文都還在，都沒有修，不但沒有修，裡面規定不適用西藏、西康等地這種陳舊的條文都還在，你看，應該修的法律我們很少去修，可是今天我們優先修這個法來替他們解決問題，要感謝呀！"],["徐部長國勇：感謝委員。"],["管委員碧玲：為什麼你今天在這裡不斷說它不完美，不斷說很抱歉，說只能做到這樣，事實不是這樣，好不好？"],["徐部長國勇：好，謝謝委員。"],["管委員碧玲：好，我現在要求的是把宗教志願人力納入後備動員準備，為什麼內政部會反對？國防部覺得有必要，就是可行。"],["徐部長國勇：我並沒有反對，我不知道是誰表達反對，我沒有反對。"],["管委員碧玲：我們知道的訊息是內政部反對，我很高興聽到部長您說不反對，因為寺廟有很多地方可以在救災時用來安置，這整個系統是非常值得我們投入的。"],["徐部長國勇：一開始我就沒有反對，我不知道為什麼會傳出內政部反對。"],["管委員碧玲：好，我希望部長趕快跟國防部邱部長溝通，趕快去修法，把這部分納入。"],["徐部長國勇：對，我有跟他們在討論。"],["管委員碧玲：我很高興。","既然有這麼多事情都要去處理，我們現在只能夠分流立法，一個一個來，我們所做的也多半是有利於宗教組織、宗教團體，替他們解決問題，我們在殯葬管理條例也替他們修法，讓他們解決非常大的問題。"],["徐部長國勇：這對他們來講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管委員碧玲：我們不斷替他們解決問題，可是總管理的制度我們一直都不敢去設立，其中很重要的就是政府的幕僚能力要提升。"],["徐部長國勇：所以宗教司要趕快成立，謝謝委員，宗教司要趕快成立。"],["管委員碧玲：其實在2019年行政院就同意了嘛！"],["徐部長國勇：我們現在宗教科沒幾個人。"],["管委員碧玲：本席今天問了一下人事行政總處，我們國家司級的單位額度是128個，現在還沒有滿，所以可以成立，儘速成立。"],["徐部長國勇：是。"],["管委員碧玲：來推動好不好？"],["徐部長國勇：我已經跟院長報告多次，院長也支持，所以最近相關法律應該會送到大院來，以後宗教司會成立，因為我們現在一個宗教科要……"],["管委員碧玲：立法院在第10屆還沒有看到你們的組織法修正案。"],["徐部長國勇：行政院現在正在處理中。"],["管委員碧玲：什麼時候會出來？最近有太多法律都是很快就出來了。"],["徐部長國勇：我希望能在4月底、5月初送來這裡，如果委員沒有意見，就趕快推行。"],["管委員碧玲：內政部或行政院主管的法令最近很多都是很快就推出草案，希望宗教團體法草案趕快送進來。"],["徐部長國勇：我們內政部真的是用那麼少的人力在處理全國宗教相關事務，說起來真的是很辛苦。"],["管委員碧玲：宗教管理目前只有一個科在負責，這個說不過去。"],["徐部長國勇：一個科而已，實在是不夠。"],["管委員碧玲：多快？"],["徐部長國勇：已經在處理了，據我所瞭解，他們希望能夠在5月初送到這裡，但是這只是希望。"],["管委員碧玲：能更早更好，能更早的話，我們這會期就來得及審，你們以這會期來得及三讀通過做時間表下去處理，好不好？"],["徐部長國勇：好的。就是用這個當原則。"],["管委員碧玲：好。謝謝。"],["徐部長國勇：謝謝委員。"],["主席：請吳委員琪銘發言。"]],"agenda":{"page_end":240,"meet_id":"委員會-10-5-15-11","speakers":["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羅美玲","湯蕙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美惠","賴香伶","莊瑞雄","管碧玲","吳琪銘","張宏陸","楊瓊瓔","陳椒華","鄭麗文","游毓蘭","陳秀寳","孔文吉","林文瑞","李德維","翁重鈞"],"page_start":163,"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二、審查\n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三、審查委\n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agenda_id":"1116201_00003"}}},{"id":"138244","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44","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4a95c0145ebc8c8cf84ba7799d188018413030b6a5b13eb604e63636352635c2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莊瑞雄","委員發言時間":"10:24:26 - 10:34:38","影片長度":"00:10:12","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開會事由第二至四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4月18、20及21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15],"id":"委員會-10-5-15-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12,"end_time":"2022-04-18T10:34:38+08:00","start_time":"2022-04-18T10:24:2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485,"blocks":[["莊委員瑞雄：（10時24分）部長早。今天這個暫行條例其實看起來很複雜，也不知道要怎麼解決，其實我知道這是要解決問題，可是能解決多少我都很懷疑。"],["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徐部長國勇：委員早。它有一個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避免宗教團體把佈道、傳教的財產淪為私人財產，這是中心思想。"],["莊委員瑞雄：我們當然知道目的是在這個地方，可是其實還會衍生出更多問題，比如在屏東就有很多，我相信各縣市也有很多原民鄉，會涉及到很多原住民保留地的問題，在本法裡面有涉及到原住民保留地和原住民宗教團體以及原住民保留地和非原住民宗教團體，前者適用本法，後者又不適用，草案到底是否要全部排除？如果排除，原住民宗教團體的部分反而又沒有辦法解決，就會遇到這個問題。第二、其實我們看到臺灣的現況就是大家一直蓋一直蓋，為什麼會那麼多？因為是神，大家會怕，這是神明蓋的，政府敢拆嗎？這些首長當選做四年，厲害的做八年，有的蓋完之後，首長在任沒剩幾年，會認為最好不要得罪神明就不拆，所以才會越蓋越多。我們今天要處理的當然大部分都是財產的問題，可是也碰到很多是要怎麼登記的問題，比如在農業縣裡面有特定的農業用地，那部分很多已經都蓋下去了，部長，這個問題就沒辦法解決了，對嗎？所以我一直在想，針對很多沒有登記成立的宗教團體或寺廟，其實它供奉的神祇也沒有具備土地登記規則中登記名義人的資格，所以像這一些問題，我不知道到底你要如何……"],["徐部長國勇：委員，我剛開始說明的時候就有說了，這部法律不完美，無法解決所有的問題，所以委員若抓出來一個問題，絕對會遇到我無法解決的。"],["莊委員瑞雄：我的意思是，簡單講，部長一定常常被問到，比如在特定農牧用地裡面的廟都蓋好了，這次修法有辦法解決嗎？"],["徐部長國勇：最少這些寺廟的財產不會淪為私產，不會變成因為有繼承等狀況發生時而產生那麼多糾紛，至少可以避免這樣，至於現在在農地上的部分，你說這樣改是否就變成合法了？其實還有農業條例的問題，加上環保團體、農業團體等相關的問題要處理，不是這樣就可以處理了，所以這部法律哪有可能把這些問題一併解決？"],["莊委員瑞雄：當然。"],["徐部長國勇：所以我說它不完美，但是至少可避免淪為私產的問題，這是一個重點。第二、最重要的是，就算這間寺廟或教堂沒辦法適用這個條例，至少沒有害處，只是維持現狀，會不會因為這個條例出來反而遭受不利？不會嘛！"],["莊委員瑞雄：沒有解決而已。"],["徐部長國勇：對，本來就沒有解決，現在還是一樣，所以只是維持現狀，沒有對你造成不利，所以我說這部法律最重要就是要把現在可以解決的，像更名登記就可以解決贈與稅、遺產稅這些問題，避免用移轉的方式，因為對買地的部分大家都沒有爭議，一旦要移轉，政府就要課稅，這部分的問題就可以解決了。其他的慢慢再來處理，比如我們用限制登記的方式，我不敢說百分之百，但至少很多問題因為這樣而得以解決。所以我一再強調它不完美，沒有辦法一次把所有的問題解決，我們就一步、一步先把這個問題解決，再進一步、進一步來處理其他的。"],["莊委員瑞雄：現在本席比較擔心的是暫行條例一過之後，當然是為了要解決部分問題，但是外界會有過多的期待，比如這是你阿公捐出來的，他捐出來之後，有的有講好了，也真的在用了，廟方說這是你阿公以前捐的……"],["徐部長國勇：但孫子不認帳就對了，這沒有辦法，就要去走司法途徑。"],["莊委員瑞雄：到最後只能到司法去了，行政部門也沒辦法解決。"],["徐部長國勇：當然，行政權怎麼可以去認定私權，對不對？"],["莊委員瑞雄：所以這個就永遠沒有辦法解決，又涉及時效，更沒有辦法解決，僵在那個地方。"],["徐部長國勇：至少這個法律並沒有改變狀況，沒有不利。"],["莊委員瑞雄：是沒有造成更不利，但是只能解決部分的問題。"],["徐部長國勇：看能夠解決多少，你看，這麼多宗教的問題這 麼久沒有辦法處理，宗教團體法為什麼爭議這麼多？我的想法是，我們先往前踏出第一步，一步、一步往前走，所以委員你也瞭解，有時候我們立法上沒有辦法，我們就是一步、一步地往前走。"],["莊委員瑞雄：問題就是說，外界如果問我們這個暫行條例到底要處理到哪裡，你說真正的核心問題是要處理這些財產，免得淪為私人的財產，但我們又沒有辦法完全處理。"],["徐部長國勇：不過，不要淪為私人的財產對寺廟來說是很大、很大的事。"],["莊委員瑞雄：那當然。"],["徐部長國勇：至於能不能把農地合法化，變成寺廟用地，那是另外一回事，至少讓他們在傳道、傳教時沒有這個問題，不用一邊唸經一邊煩惱原地主的子孫來要求繼承或要錢，他們就不用再煩惱了。"],["莊委員瑞雄：因為寺廟屬於公益團體，我國的稅法對於寺廟收入多給予免稅或減免的優惠，而外界更關心的是這些錢都到哪裡去了，那麼多臺灣的知名廟宇，有很多人去做田野調查，查大甲鎮瀾宮、行天宮的收入是多少，大型寺廟的財產是多少，到底總資產是多少，廟方不講，就算有到司法院去登記，大家也不信，對於這部分，我們要怎麼樣去做進一步的規範，讓管理宮廟的自治團體配合，有更正面的發展？"],["徐部長國勇：所以我才說，這一步踏出去以後，下一步就是針對宗教團體法這部分，我們和這些寺廟、教堂來溝通，來發落，達到一個基本的共識，看要怎麼樣讓他們對財務沒有疑慮，他們也願意公開，大部分的人都願意公開，至於不願意公開的人，我們來瞭解原因是什麼，如果沒道理，那我們就一定要公開，如果有道理，我們看怎麼樣來設定門檻和規模等等，這樣來處理，就是下一步了，就不是在這個法律裡了，要另外來處理。所以為什麼宗教團體法一出來就造成那麼大的爭議？我當時擔任部長，一上任我就講「事緩則圓」，我們先從最難處理的不動產裡面的一部分，一步、一步來處理，然後再來處理這些問題。"],["莊委員瑞雄：臺灣有很多寺廟，有人說要叫他們財務公開，有的廟很小，只有一個主委，他就說：「我是主委，只有一個人而已，難道我還要請會計？我每天就是在侍奉神明而已，又不是在侍奉人，侍奉政府。」。"],["徐部長國勇：如果具有一定的規模，請會計也不錯，大家會更相信他們的財務沒問題，所以針對這部分，我們要去溝通，要有共識，沒有請會計，說不定有他的理由，我們也要去溝通。所以不管有沒有會計，我們都要去溝通，去處理這個問題。也可以記流水帳，不一定要像會計師的會計帳，我們大家來處理。"],["莊委員瑞雄：這些現象，從以前到現在，每隔幾年就有人去討論，到最後都會無疾而終，你看其中的複雜性有多大。"],["徐部長國勇：就是很複雜，所以我才會說，這部法令如果我們今天能夠順利完成立法，這就是我們跨出最重要的第一步。"],["莊委員瑞雄：大家集思廣益，行政部門想解決，部長也是來自於基層，也待過立法部門，其實你全部都知道，本來在你們港湖地區就有一堆廟了，你全國走透透以後，發現了問題更大。"],["徐部長國勇：寺廟真的是很多，我還沒有走完，還有很多神壇還沒有去。"],["莊委員瑞雄：那問題真的很大，尤其又把原保地的部分弄進來，現在事情真的很大條，大家再想想看。"],["徐部長國勇：所以我說不完美，我們先處理這個部分，但是還不完美。"],["莊委員瑞雄：好，謝謝。"],["徐部長國勇：謝謝。"],["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agenda":{"page_end":240,"meet_id":"委員會-10-5-15-11","speakers":["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羅美玲","湯蕙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美惠","賴香伶","莊瑞雄","管碧玲","吳琪銘","張宏陸","楊瓊瓔","陳椒華","鄭麗文","游毓蘭","陳秀寳","孔文吉","林文瑞","李德維","翁重鈞"],"page_start":163,"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二、審查\n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三、審查委\n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agenda_id":"1116201_00003"}}},{"id":"138243","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43","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f994fe714b442dd6f84ba7799d188018413030b6a5b13eb66728bf9525517b17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賴香伶","委員發言時間":"10:12:45 - 10:24:19","影片長度":"00:11:34","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開會事由第二至四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4月18、20及21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15],"id":"委員會-10-5-15-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94,"end_time":"2022-04-18T10:24:19+08:00","start_time":"2022-04-18T10:12:45+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97,"blocks":[["賴委員香伶：（10時12分）部長早。剛剛聽您跟王美惠委員的詢答，您應該思索這個議題很久，希望解決現在的爭議，也希望讓……"],["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徐部長國勇：委員早。但是……"],["賴委員香伶：但是怎麼樣？"],["徐部長國勇：沒有辦法完美的全部解決啦！希望跨出一大步而已。"],["賴委員香伶：這個問題的現象應該很明確，就是關於受贈不動產借自然人名義登記的問題。我想就教兩個，一個是為什麼十年內要落日？這個處理方式跟你認為在效益上要拉那麼長的目的是什麼？"],["徐部長國勇：譬如農地沒有辦法移轉，恐怕十年後也不行，所以我們鼓勵他們這幾年賣掉去換宗教用地、建地。"],["賴委員香伶：所以要轉換成別的用地來處理。"],["徐部長國勇：我們希望用這個方式一步、一步輔導，有一些地如果寺廟已經在上面，當然就沒辦法了，我們要一步、一步進行。這部法律最重要的目的是避免這一些道場、宗教場所淪為私人財產，有了這個法律以後，至少可以限制登記，這樣就不會有善意受讓卻被人賣掉的問題。"],["賴委員香伶：了解。"],["徐部長國勇：這一段期間處理以後，如果真的有一些不能處理，也許我們到時候再來盤整，跟其他部會一步、一步從宗教團體法等等，看是不是可以再進一步解決這些問題，所以我……"],["賴委員香伶：所以你有信心可以在十年內處理幾個棘手的爭議，包括用地的取得、轉換？"],["徐部長國勇：不敢講全部處理啦！我們至少先處理可以處理的部分。"],["賴委員香伶：目前盤點是不是已經有很明確的對象、輔導的方式？地方政府跟內政部可以同步進行嗎？"],["徐部長國勇：我們會盡全力，請大家在這兩年內趕快來登記。"],["賴委員香伶：剛剛王委員說你十年內還在不在……"],["徐部長國勇：十年後不可能還是我做部長。"],["賴委員香伶：對，他說你會往上升級。"],["徐部長國勇：但是行政機關有行政施行的一貫性。"],["賴委員香伶：它會延續性的處理。"],["徐部長國勇：他們會延續處理，我也會盡全力。"],["賴委員香伶：你認為這個政策不會變？這個政策下去，十年內一定會劍及履及去調整並協助完成？"],["徐部長國勇：他們會一直做，我跟民政司針對這個步驟都已經有基本的構想，當然有一些不成熟，不能馬上講出來。"],["賴委員香伶：這是一定要……"],["徐部長國勇：這個搞了兩年多才……"],["賴委員香伶：這部法的條文單純。"],["徐部長國勇：對。"],["賴委員香伶：就是程序的處理，加上年限……"],["徐部長國勇：叫「暫行條例」就是這個原因。"],["賴委員香伶：好，您剛剛有提到，如果再不行的話，宗教團體法有可能要立法，這個方向確定嗎？"],["徐部長國勇：宗教團體法早晚要立法，但是這個共識很重要。其實宗教團體法草案出來以後，有一些宗教團體有疑慮，譬如稅金、財務等相關疑慮，我們去一一溝通，讓他們瞭解以後，早晚要提出來，但是現在仍然在溝通中，這裡面也會處理一些相關的問題。"],["賴委員香伶：民國93年監督寺廟條例被認定為違憲，您是法律人大概瞭解，當時管理寺廟涉及財產處分或是當事者的身分等等，釋憲文裡面有提到，所以兩年後監督寺廟條例就落日了。它是民國18年公布的條例，當時這個釋憲文講到，國家對於宗教的態度應該謹守宗教中立性原則跟宗教平等性原則，監督寺廟條例只處理佛、道兩教以致於違憲，也失其效力。可是93年作成釋憲文之後，到105年內政部才提出宗教團體法草案，經行政院院會通過並送進立院，這中間的時間你有沒有爬梳過？如果現在宗教團體法的方向是立法，只是溝通還沒有完成，剛剛那兩個原則怎麼拿捏？你本身的……"],["徐部長國勇：其實「宗教」包含所有的宗教，當時的監督寺廟條例是監督寺廟，所以顯然的，難道教堂都不監督了嗎？而且我的概念也跟「監督」兩字有點不一樣，我認為宗教在很多地方必須給予相當大的自律，這個也是我們的概念，只要是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我們都應該儘量讓它自律，所以我一直說內政部不是管理宗教的機關，是服務宗教的機關，因為……"],["賴委員香伶：我要請教部長，105年的版本……"],["徐部長國勇：所以我們……"],["賴委員香伶：不知道當時是不是你們提上來的……"],["徐部長國勇：你說105年這個版本？"],["賴委員香伶：對。"],["徐部長國勇：這個不是啦！"],["賴委員香伶：當時它的概念跟剛剛講的監督寺廟條例被廢止的效益有點類似，包括負責人的資格、親等，還有相關財產的透明等等，所以當時引起很大的爭論。部長應該比我更熟識一些宗教的上位概念，不管是佛教講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還是基督教談的神愛世人、知錯能改，這些上位概念放回我們現在要進行的宗教團體立法，要怎麼樣融進去……"],["徐部長國勇：有一些東西是形而上的，有一些東西是道德的……"],["賴委員香伶：要怎麼融入並管理？"],["徐部長國勇：不能全部在法律裡面規範，假如這樣的話，現在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曾經賄選違反選罷法等等，不能夠再參選……"],["賴委員香伶：對，不能參政。"],["徐部長國勇：既然已經放下屠刀，為什麼不能再參選？所以這個會有很多……"],["賴委員香伶：宗教的法律性跟剛剛講的上位原則之間，你的平衡點在哪裡？"],["徐部長國勇：所以這個……"],["賴委員香伶：是自律加上內控，加上你剛剛講的道德性……"],["徐部長國勇：這個就是為什麼宗教團體法一開始引發疑慮。我不諱言，有一些宗教團體的負責人的確曾經有過一些……"],["賴委員香伶：相當的犯行。"],["徐部長國勇：有相關的前科。"],["賴委員香伶：這個我們都知道，資格的認定上還是會……"],["徐部長國勇：所以這部分大家還要再溝通，形成共識。"],["賴委員香伶：會很嚴謹的，用刑法相關的、過去的身分處理。我想就教部長，在勞工的領域，像更生人就業、創業也有社會性，但你們是不是認為宗教性是最嚴格、最基本的？"],["徐部長國勇：所以這一部分還沒有形成共識，當然要問大家的意見，有的是認為用時間來調整，有的用各式各樣……"],["賴委員香伶：就是說十年前……"],["徐部長國勇：對，超過十年或超過十五年類似這個……"],["賴委員香伶：當時酒駕就是有這個概念，那你多久以前來做調整？"],["徐部長國勇：很多是用五年，比如犯罪的容易有累犯，在法律的立法技術上認為這是五年，其實這都可以調整，但是不是有一些不能調整的，這部分我們也要去考慮，像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就有一些不能調整，比如只要賄選就剝奪資格。"],["賴委員香伶：如果這個暫行條例通過了，多久以內你們會再提報相關宗教團體法的進程？"],["徐部長國勇：我沒有辦法跟委員講多久。"],["賴委員香伶：沒有先設定時間？"],["徐部長國勇：我頭腦裡面沒有一定要在三個月、六個月、一年的時間，我沒有這個概念，為什麼？因為這麼多的宗教，有這麼多教派，包括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道教，單單道教又有關公、土地公、媽祖等等。"],["賴委員香伶：我瞭解，因為這些都是你很熟悉的。"],["徐部長國勇：對，這需要一點時間。"],["賴委員香伶：您在溝通的時候，遇到最大的問題是不是剛剛講資格上你們認為最難處理。"],["徐部長國勇：那個不是最大的，其實那不是最大的……"],["賴委員香伶：什麼是最大的問題？"],["徐部長國勇：其實還是財務。"],["賴委員香伶：所以我們看財務的問題，之前在監督寺廟條例也有講，半年內要提報一次，向地方主管機關備查，既然民國18年公布施行的監督寺廟條例已經要廢止了，但是在當時還是把它相關的第九條條文抄進105年的草案裡面，所以部長在財務公開的部分，是不是也會沿用監督寺廟條例的概念？"],["徐部長國勇：因為宗教團體法相關的部分大家還在形成共識中，所以這部分到現在……"],["賴委員香伶：還沒有定論？"],["徐部長國勇：還沒有很固定或很定案的想法，不過，財務公開是必然要達到的目的，讓人家知道是誰捐的錢、捐多少錢，所謂徵信這部分要處理，但是支出這部分不要讓它什麼都要做得很清楚，比如一支香也要記錄等等，那就比較頭痛，我們應該要有一個規模或看怎樣來做相關限制，但是如果是有關捐錢、財務該公開透明的部分在怎樣的狀況之下，我們來處理或是訂出規模，比如多少錢……"],["賴委員香伶：多少錢以上可能要公開……"],["徐部長國勇：對，大家再來形成共識。"],["賴委員香伶：有關現在宗教團體法的規範要做立法研議，能不能在一個月提報你們大致上研議的方向？"],["徐部長國勇：委員，我建議宗教團體法不要讓我們給報告或提出研議方向，因為一出去，每一個宗教都不一樣，每一個都會跳起來，所以這部分不要啦！因為這確實要形成共識，這部分不要啦！"],["賴委員香伶：好，最後一個問題是，像有人認為把宗教法人納入財團法人法去做一致性的管理或輔導、監督，你覺得這個方向會不會……"],["徐部長國勇：因為其實立法院已經都排除了，所以也是需要大家再來討論。"],["賴委員香伶：所以基本上不走這個？"],["徐部長國勇：也不是說不走，大家再來形成共識，所以我為什麼跟委員講說不要叫內政部把方向拿出來，我們一拿出就不用溝通了，因為有一些人就認為你就固定想法了，所以我拜託委員不要請我們拿出來，我都不知道怎麼拿，會很難去溝通。"],["賴委員香伶：好，謝謝部長今天也講得很明確，我們當然希望尊重宗教自由及自主性。"],["徐部長國勇：一定。"],["賴委員香伶：但是在財務以及徵信上，我們是有一個方向，這會再持續溝通。"],["徐部長國勇：會持續溝通，但是不要馬上就要我們拿出報告，這很困難，這一點希望委員諒解。"],["賴委員香伶：好，瞭解，謝謝。"],["徐部長國勇：謝謝委員。"],["主席：請莊委員瑞雄發言。"]],"agenda":{"page_end":240,"meet_id":"委員會-10-5-15-11","speakers":["鄭天財S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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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3:30","影片長度":"00:12:57","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開會事由第二至四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4月18、20及21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15],"id":"委員會-10-5-15-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777,"end_time":"2022-04-18T09:53:30+08:00","start_time":"2022-04-18T09:40:33+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291,"blocks":[["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9時40分）次長早。今天非常高興可以看到我們透過立法的方式，來處理長年以來被詬病的宗教團體不得不以自然人名義進行登記的問題，這個部分我們也看到立法目的很清楚地寫到，希望能夠針對一些案件來釐清它的權屬，減少一些訴訟。","實際上，在我們原住民的原保地上要處理的這些地權、所有權等產權問題，其實也是很多、很辛苦，而且如果以我們原住民的人口去和這些訴訟案件數相比的話，應該可以說是不成比例，而且相當地嚴重，所以我在這邊也希望內政部可以一起來關心。","在這幾年我自己手中實際處理的案子裡，我就發現真的是滿辛苦的，舉個例子來說，有的教堂可能是屬於信徒捐地，大部分其實都是來自於信徒捐地，捐地之後，可能會面臨到後代子孫賣給非原住民，然後去做非常高額的設定抵押，設定抵押之後，就會發現處理不來，因為教會沒有能力，所以有一些教會甚至是被封路或者是被關起來。有時候要去處理這些事情，甚至還要到監獄裡面找他的後代簽同意書或拋棄書等等，非常地辛苦。","為什麼我要特別講這些，因為我看到我們暫行條例草案裡面寫到適用跟不適用的不動產，不適用的部分寫到原住民保留地、農舍及國民住宅，所以我在這裡想要先請教一下次長，排除原保地的理由是什麼？"],["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花次長敬群：委員早。跟委員報告，當然原保地還是有原保地應該要遵循的其他關於部落諮商等等各式各樣的問題。這個部分我們請司長來講會比較清楚。"],["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請司長說明。"],["主席：請內政部民政司呂司長說明。"],["呂司長清源：報告委員，因為農地一定要農用，農舍有農舍的規定，所以基本上沒有辦法登記到所謂宗教團體的名下。原保地的部分，因為它有原住民保留地的相關特殊法令規定，我們必須要依照這個規定來處理，所以基本上宗教團體本身現在就原保地的部分，是沒有辦法在暫行條例裡面來處理的。"],["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我在這邊想要就各位想像的質疑，再來請教一下，第一個，因為在目前所謂的原保地開發管理辦法裡面，它是一般的法規命令，我們不太理解法規命令的效力大於法律嗎？我們需要去擔憂嗎？"],["呂司長清源：委員，您剛剛講說什麼是法規命令？"],["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現在我們原保地的開發管理辦法。管理及利用條例的部分，目前我們正在準備中，它現在還是叫做原保地開發管理辦法。"],["呂司長清源：要看原保地的開發管理辦法有沒有原住民相關法律的授權規定。"],["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如果要這樣子談，剛才我們談到的是農業用地，農業用地有所謂的農業發展條例，另外內政部雖然還沒有過，但是我們也看到那個意圖，就是宗教團體法的草案裡面，我們有看到預備要把耕地納入，雖然只有1年。而且我們可以看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預計要將耕地納入，我們先不管農委會贊不贊成，但是有這樣的企圖，可是原保地卻不可以。","耕地的部分，我們看到一而再、再而三，很積極地透過這些法令想要將它納入來解決問題，在整個立法的過程中，我們也很清楚地看到內政部有跟司法院、財政部、法務部及農委會等中央部會諮詢、討論，可是在這個當中，我們就沒有看到有跟原民會進行討論，然後告訴我們說因為原保地要諮商、要怎麼樣，所以你們就認為不需要把它納入。","我現在要問的是，在這整個討論的過程中，也沒有看到有去跟原民會討論，我們比較不理解這是為什麼？上次在原開條例草案的討論中，我其實也有問過原民會主委，當時我也是很納悶，為什麼？因為在原開條例的草案裡面，其實原民會也有去處理像這樣的原住民族宗教團體，它可以去租用公有的原保地，但是也將私有地排除，它就兩頭落空。它自己的原開條例裡面不處理，結果內政部這邊的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也不處理，它兩頭落空。所以想要請教次長，這個部分要怎麼辦？"],["花次長敬群：跟委員報告，我們在討論這些排除標的的時候，對原保地跟耕地其實都有跟原民會及農委會討論，意思就是我們希望能夠用一個簡潔的立法，先處理比較沒有其他法規爭議的案子，讓它可以趕快有路可以走，確實因為現在原保地依法規定還是要原住民才可以擁有，所以宗教法人在這個情況之下，就跟農發條例第三十三條所規定的耕地不得由私法人所擁有，是同樣的情境。所以我同意且瞭解，這確實是我們後續需要來繼續來努力的議題，但是在現階段……"],["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至少要找原民會一起討論嘛？"],["花次長敬群：我們其實在修法的過程有找原民會討論，原民會也是基於……"],["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次長，現在正在討論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的草案，目前我們可以看到院版第十三條特別提到，原住民族保留地除本條例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這邊看到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所以在今天所討論的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裡面，我們希望內政部也要將原保地納入適用本條例。但是我們也問過原民會，為什麼你的原開條例裡面沒有去處理？它也有它的疑慮，因為原保地不能夠登記給非原住民，有可能宗教團體並不是原住民宗教團體，所以我們希望是以原住民宗教團體為限，因為我們在原開條例裡面也清楚看到，其實它有去定義什麼叫做原住民的宗教團體，那不曉得這樣的意見，部長可以接受嗎？"],["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徐部長國勇：委員提出的問題，我們之前在立法的過程中都有討論過了，這一部分，是不是我們再來思考在下一個階段怎麼來處理，因為宗教其實不會分你是原住民還是漢人，還是哪一國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它涉及土地，所以大家會擔憂土地要登記給誰。"],["徐部長國勇：譬如這個宗教團體叫做原住民團體，在原保地上，可是原保地又只能原住民所有，當時包括原民會的整個考慮也是這樣，所以我為什麼提到這個法律有兩個實質上的特點，第一、它絕對不完美，它希望能夠解決一些問題，但是沒有辦法解決所有的問題，所以委員提到的就是這麼一個問題的存在；第二、我們立這個法，就好像有些藥品廣告說的，先求無害再求有效，所以我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縱然現階段不能用這個法律來解決問題，至少這個法律不會對你更不利，這是最重要的。所以委員講的的確是個問題，但是我們為什麼會用這兩個概念向委員說明，我們是希望這個法律趕快過了，至少可以一步、一步的往前走，這個過了我就會走第二步。"],["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部長，那至少要跟原民會談。"],["徐部長國勇：會。"],["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我們現在看到的是內政部今天要處理的法令，跟原民會正要處理的原開條例兩頭空，所以我還是要提醒一下，因為臺灣是具有非常多元宗教的地方。"],["徐部長國勇：是的，是的。"],["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目前有7,500座宮廟，但是在原住民部落，有時候一個部落就有六、七間教會。"],["徐部長國勇：但是是不一樣的教派。"],["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對原住民的社區部落來講，宗教團體非常的多，我們就是希望這個問題能夠解決，因為它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徐部長國勇：委員點出問題，那我們就一步、一步來解決，好不好？只要我在任一天，這些事情該怎麼做我就怎麼做，縱然我不當部長，我也會告訴民政司我們要繼續完成這個工作。所以我為什麼要一步、一步來處理？先從不動產開始，然後再來處理一些稅務的問題，處理團體成立的問題，一步、一步的做，這個我們會把它列進去。"],["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部長，您保證不會兩頭空，這不會成為漏網之魚？"],["徐部長國勇：委員，最主要的一點，它不會造成更不利，頂多是維持現狀，有一些人不能適用，頂多是維持現狀，也不會被拆嘛！"],["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原住民宗教團體這個問題不難解決啦！因為總會之下，在各地的中會，其實就會變成原住民宗教團體。"],["徐部長國勇：我們都盡力來處理，一步、一步的來。"],["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部長，謝謝次長。"],["徐部長國勇：謝謝委員。"],["主席（王委員美惠代）：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agenda":{"page_end":240,"meet_id":"委員會-10-5-15-11","speakers":["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羅美玲","湯蕙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美惠","賴香伶","莊瑞雄","管碧玲","吳琪銘","張宏陸","楊瓊瓔","陳椒華","鄭麗文","游毓蘭","陳秀寳","孔文吉","林文瑞","李德維","翁重鈞"],"page_start":163,"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二、審查\n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三、審查委\n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agenda_id":"1116201_00003"}}},{"id":"138239","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39","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d1ecb396e7c3788bf84ba7799d188018413030b6a5b13eb695517a371d75927e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湯蕙禎","委員發言時間":"09:31:55 - 09:40:25","影片長度":"00:08:30","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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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hovecahe委員發言。"]],"agenda":{"page_end":240,"meet_id":"委員會-10-5-15-11","speakers":["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羅美玲","湯蕙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美惠","賴香伶","莊瑞雄","管碧玲","吳琪銘","張宏陸","楊瓊瓔","陳椒華","鄭麗文","游毓蘭","陳秀寳","孔文吉","林文瑞","李德維","翁重鈞"],"page_start":163,"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二、審查\n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三、審查委\n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agenda_id":"1116201_00003"}}},{"id":"138238","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38","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998394c25c133a41f84ba7799d188018413030b6a5b13eb643d6a46985ac7dbe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羅美玲","委員發言時間":"09: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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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caw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n【開會事由第二至四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4月18、20及21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15],"id":"委員會-10-5-15-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54,"end_time":"2022-04-18T09:31:37+08:00","start_time":"2022-04-18T09:22:23+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94,"blocks":[["羅委員美玲：（9時22分）部長早。部長，真的如你剛才所提，有很多宗教團體所持有的不動產，當初取得的時候，可能因為種種的原因，沒有完成寺廟的登記，所以過去常常以自然人的名義借名登記，導致不知情的第三者或繼承人跟宗教團體發生了很多的糾紛。就我們目前所知，借名登記的寺廟全臺灣有7,483座，然後借名的土地總面積也有754公頃，所以這也就是我們今天要審查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的原因。剛剛也有委員非常肯定內政部的作法，然後這個立法精神本席也非常的肯定，可是本席還是有一些疑問想請教部長，依據本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如果宗教團體要申請登記的話，必須證明它是以自有資金來購買這個不動產的；必須證明宗教團體是受贈的、是有人贈送的；必須有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足認為宗教團體所有。但就本席所知，像過去的糾紛就是這個樣子，宗教團體都說那是它自己買的、是當事人阿公送的或是真的有契約可證明這是該宗教團體所有的，可是就像剛才所提到的，不知情的第三者跟繼承人會說不是，這應是他阿公所有的不動產，糾紛就是這樣產生的，所以我們才要有這個暫行條例來處理這些事情。","第六條有特別提到，如果要提出申請的話，宗教團體的負責人或代表人應該檢附下列七大項的申請文件；依第六條第六款規定，還必須要有不動產登記名義人或其全體繼承人的同意書。對此，本席認為這當中的規定或許有一些矛盾，而這不就是這個糾紛的起源之一嗎？他的繼承人就是不同意，就算檢附了七大項資料，就算有這些證明文件，還是無法完備這些申請的程序，請問部長，這部分要如何解決？"],["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徐部長國勇：委員好。跟委員做個說明，他就是因為不同意，所以必須要走上司法，我們行政不能代替司法來確認私權，確認私權……"],["羅委員美玲：所以還是要走上司法？"],["徐部長國勇：在這種狀況下，一定要走上司法……"],["羅委員美玲：不同意的還是不同意，所以還是沒有辦法解決！"],["徐部長國勇：對，所以這就是我們困難之所在，即我們行政不能去認定他們私權的糾紛。"],["羅委員美玲：是，我瞭解，所以我一直沒有否定這個立法精神，只是我看到了一些矛盾點，即這樣還是無法解決問題啊！對不對？"],["徐部長國勇：這個應該不叫矛盾，應該是這個法案有不能完美的地方，因為這就是沒辦法解決的！"],["羅委員美玲：對，就是你剛才報告時留下的伏筆。","總之，將第四條、第六條這樣對比下來，這還是一個無法解決的事情。"],["徐部長國勇：如果私權有爭議的話，我們不能夠立一個法案，把私權爭議交給行政機關來認定。"],["羅委員美玲：所以還是要走上司法。"],["徐部長國勇：是，還是要走上司法。"],["羅委員美玲：所以雖然有了這個法，到時若第三人或繼承人不同意，還是要走上司法。"],["徐部長國勇：對。"],["羅委員美玲：但繼承人不同意、第三人不同意，就是沒有辦法解決這個不動產產權的問題，那還是回到原點啊！"],["徐部長國勇：這個就要由司法來認定了，但我在報告時為什麼一再跟委員說這個不完美，可是這至少可以解決大家都同意、都沒有問題的更名登記、限制登記，尤其是更名登記可以避免有所謂的贈與稅、遺產稅的問題，屆時就不會有這個問題，所以這還是對那些沒有爭議的部分，幫助可說是非常大。換言之，若能解決百分之六十、百分之八十……"],["羅委員美玲：再來，現在這樣的寺廟有7,000多座，然後兩年後會再來檢視到時會有多少來補登記。"],["徐部長國勇：我想很多都會來補登記，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那天在高鐵上碰到一個師父，他也是跟我講到這個情形，對此，我也跟他說，就算我是內政部長，對於這個問題也真的是沒有辦法，而他就只能打官司了；接著他要我幫忙介紹律師，我是內政部長，也不太好意思幫他介紹律師，所以只好請他自己去請律師。"],["羅委員美玲：因為我們並不想浪費司法資源，所以才要制定暫行條例。"],["徐部長國勇：對，有一些問題至少可以在這裡解決了。"],["羅委員美玲：可是我從這個法令上看到，最後還是要走上司法的途徑。"],["徐部長國勇：不是全部，而是有一些沒有辦法解決、不完美的部分。"],["羅委員美玲：能夠解決多少就解決多少。"],["徐部長國勇：對。"],["羅委員美玲：再請教部長，如果宗教團體檢附了所有的文件，然後借名人或出名人同意並簽署了所有的文件，案子送上去了，主管單位也受理了，如果在受理的過程當中，出名人突然間身故的話，請問他的繼承人有沒有辦法辦理繼承？"],["徐部長國勇：我們就已經限制登記了。"],["羅委員美玲：所以只要受理了就是限制登記。"],["徐部長國勇：限制登記以後，在這裡就不會造成所謂贈與稅、遺產稅等等問題，至少這個道場可以確定是這個宗教實質所有，就可以繼續在這裡傳教、佈道等等，這些就沒有問題了。"],["羅委員美玲：只要受理之後，就做限制登記，就是連移轉或繼承等等全部都不行了？"],["徐部長國勇：對，比方說他爸爸已經都同意了，也說這是該宗教所有。"],["羅委員美玲：可是手續還沒有完備，只是進行到一半，即尚未完成，只是受理了而已……"],["徐部長國勇：我們是希望兩年內趕快把這個狀況給確定以後來做更名登記跟限制登記。"],["羅委員美玲：部長提到兩年內，其實我們從民國77年到民國90年就已經開始補辦寺廟登記，前後共有4次，過去申請期限都是1年，經過20年之後，推出了這個暫行條例，就是兩年內要來補辦登記，那兩年之後，你們就不受理了，但從77年到90年，可能過去的資訊流通不是那麼的透明，那現在因為有一些宣導、宣告，讓他們都有所瞭解了。"],["徐部長國勇：對，都瞭解了。"],["羅委員美玲：再來我想請教部長，第四條規定，只要有其中一個情形，就可以來辦理，如果這個宗教團體說它可以證明這是以自有資金購買的，這個沒問題；如果可以證明這是受贈、是第三者送的，這也沒有問題。但如果我有其他的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可能因為年代久遠，這些證明文件不見了，也許在過去公告的時候，我不知道，也可能不放在心上，可是因為現在暫行條例出來了，我想趕快來辦理，但是我的契約跟其他證明文件找不到了，有可能在誰的手上，我不知道，所以我要去查，可能一查需要花很長的時間，在2年之內提不出來，但在2年之後我提出來了，因為找到了這份文件，但你們就不受理了嘛？"],["徐部長國勇：因為我們的……"],["羅委員美玲：不管有沒有這些證明文件，反正到時候時間到，就是不受理了嘛！"],["徐部長國勇：委員，我們總是要有一個受理期間。"],["羅委員美玲：是。"],["徐部長國勇：我們不能期待在10年後、8年後找到，然後我們法律在那邊做一個……"],["羅委員美玲：對啦！如果是2年後，有沒有辦法採取其他的救濟方式？"],["徐部長國勇：如果他後來真的找到的話，那他可能也是要用訴訟的方式。"],["羅委員美玲：還是要用訴訟方式。"],["徐部長國勇：因為我們不能立一個法說，民眾在10年以後找到或是100年以後找到，還是讓他們登記，法律不可能這樣規定，行政機關也不能這麼做。"],["羅委員美玲：OK，部長，所以到後來其實還是要走上司法途徑。"],["徐部長國勇：所以我剛剛跟委員說雖然這個不完美，但是它至少可以解決現在很多的問題。另外一個最重要的概念是，這個法律通過了，不會對他造成損害啊！他還是原來的狀態，不會因為這個法律通過而對他造成不利。"],["羅委員美玲：我們可能還是會面臨一些問題啦！"],["徐部長國勇：對，我們先解決可以解決的問題，一步、一步往前走。"],["羅委員美玲：好，部長，我接受你們這個不完美的暫行條例。以上，謝謝。"],["徐部長國勇：謝謝委員。"],["主席：請湯委員蕙禎發言。"]],"agenda":{"page_end":240,"meet_id":"委員會-10-5-15-11","speakers":["鄭天財S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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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如果都發給家長快篩試劑，家長都做過一次，做出來有的話就馬上管理，匡列甚至治療，或者PCR，經快篩陰性的人才去學校，提供你們建議，這要有量能。","第三個建議，關於打疫苗，莫德納通過EUA，所以我們現在只能用莫德納半劑，準備讓他們施打，但大家還是很擔心，因為就國外看來BNT或你所說的輝瑞疫苗使用在12歲以下的還是比較廣泛，莫德納有，但是使用的國家比較少，所以大家還是比較稍微擔心，這方面繼續去努力。"],["陳部長時中：好。"],["林委員為洲：將來我們最擔心的是，當每天的確診案例更多、疫調更難做的時候，學童還要去學校上課，對於家長的擔心，人同此心，我們也很擔心，所以要有一些補救措施，希望你們能夠參考這些補救的措施，謝謝。"],["陳部長時中：好，我們來討論，謝謝委員。"],["主席（林委員為洲）：請徐委員志榮發言。"]],"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n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n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n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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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對不對？例如實聯制就要掃QR Code，但QR Code有可能被植入惡意程式啊！這時就會造成資安風險。金管會有沒有想過這件事？有沒有想過電子支付的資安風險這一點？"],["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有。"],["鍾委員佳濱：這個有？很好。","還有其他社會風險，我們看一下。當年上海推動行動支付場域，連到菜市場買菜都能用，大家都鼓掌叫好，但是現在封城了，他們卻都沒有現金，連上菜市場、偷偷到黑市也不行。所以，推動非現金支付時一定要思考可能的社會問題。我的結論是要強化電子支付的堅韌性，包括提防故障風險、戰爭風險、災難風險，你們要強化監理手段、離線支付的備援方案還有資訊安全的保護機制，推動目標則是普遍性、可及性與便利性，主委同意嗎？"],["黃主任委員天牧：我非常尊敬委員的前瞻性，我們會納入政策參考。"],["鍾委員佳濱：好。","最後有兩項結論，第一，請金管會在1個月內說明針對本國電支機構與壟斷性中資電商平臺合作要如何規範，可以嗎？"],["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我很冒昧表達，所謂的中資其實現在還是一個不確定的概念，我們怎麼……"],["鍾委員佳濱：就是經投審會認定或有中資疑慮。國安問題不會統統都是金管會要思考，你們管電支沒錯，如果電支沒有中資疑慮，你們可以准予設置也沒錯，但當它與電商平臺合作，而該合作電商平臺本身在中國市場有很大的占有率，在臺灣又有很大的壟斷性時，請你們及早針對他們合作所可能產生的影響提出因應，可以嗎？"],["黃主任委員天牧：壟斷性可以判斷，但中資畢竟是不確定的概念，報告會很難寫。"],["主席：因為時間的關係……"],["鍾委員佳濱：第二點是強化電子支付系統韌性的部分，包含就資安風險、戰爭風險、故障風險與社會問題提出評估報告，可以嗎？"],["黃主任委員天牧：可以。謝謝委員。"],["鍾委員佳濱：那麼針對第一題裡中資這個不確定的概念，請你們強調如何因應對臺灣國安有疑慮的平臺，好不好？"],["黃主任委員天牧：好，我們文字上可以再調整一下，看看會不會比較好。"],["鍾委員佳濱：好，謝謝主委。"],["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agenda":{"page_end":66,"meet_id":"委員會-10-5-20-11","speakers":["沈發惠","林德福","郭國文","吳秉叡","賴士葆","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費鴻泰","羅明才","高嘉瑜","張其祿","游毓蘭","曾銘宗","陳椒華","洪孟楷","江永昌","蔡易餘","邱顯智","余天","邱志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n告，並備質詢；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n定事項辦法」案","agenda_id":"1116002_00001"}}},{"id":"138234","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34","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09adb048ad73f7cb7d25bad0aa97e045413030b6a5b13eb60f1c420776665bfc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許淑華","委員發言時間":"10: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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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23","影片長度":"00:11:09","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111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進行詢答））","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8,"committees":[23],"id":"委員會-10-5-23-8","title":"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69,"end_time":"2022-04-18T10:58:23+08:00","start_time":"2022-04-18T10:47:1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472,"blocks":[["許委員淑華：（10時47分）部長早。疫情指揮中心宣布22日起，國內團體旅遊就是一些散客團必須打滿三劑才可以參加。旅行公會表示這樣反反覆覆的政策已經造成很多消費糾紛，比如旅館、交通運輸的訂金都已經支付，旅行社必需自己吸收飯店的訂金，所以不管是旅行社、旅館業者和消費者都受傷得非常嚴重。現在民航局已經協調了，如果是18日以前預訂22日出團者，可以申請手續費退費或改票等等，但旅館退費問題並沒有解決，旅行社的人事費用也沒有一定的補助。交通部有沒有預計這一波影響的人數有多少？造成旅行社和旅宿業者多少的損失？未來會不會進行相關的賠償或現在有沒有什麼補救措施？"],["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國材：許委員早。我有請觀光局統計旅行業現在受損的狀況，他們還在做，好像一天至少就有5,000人，細節因為有不同的部分，所以現在還在統計，我也請觀光局和民航局全力協助，整個看要怎麼處理。目前航空公司對於未打滿三劑不能去的部分會全額退費；旅宿業的部分比較麻煩，他們過去訂定的契約是14天到3天的部分是退多少錢，有3天以內不能退等等的規定。我們請觀光局扮演一個角色，大家都是受害者，包括旅行社業跟……"],["許委員淑華：指揮中心在做這個決定時有沒有跟交通部進行協調？"],["王部長國材：沒有。"],["許委員淑華：我覺得很奇怪，疫情爆發到現在已經兩年了，所有民間業者大部分都很配合政府的運作，我們也不斷的強調一定要跨部會整合，因為交通部所掌管的旅行產業非常多。上次我們就請部長在跨部會協調時，要求疫情中心在做出任何決定前，一定要跟所有部會相互配合。從這個政策看來，兩年來跨部會的協調事實上並沒有很多的改進，像這種來不及應變或配套還沒想好的事情都不應該再發生。這次規定散客團必須打滿三劑，實際上公司員工旅遊、家庭旅遊或學校戶外旅遊就沒有受到三劑的限制，未來會不會有變動等等，現在都要有配套出來，我瞭解指揮中心隨著疫情的變化會有一些規範出來，但以打滿三劑作為規範的措施是否合適？有些人不一定能打疫苗，有些人是打了前兩劑後發生一些問題，所以醫生不建議施打。","現在回到主題，一開始限制散客主要是怕來自不同地區增加感染的風險，問題是現在全台哪個縣市沒有案例呢？員工旅遊的風險就會降低嗎？實際上這種阿Q式的規範、想法和做法都沒有到位，反而會增加很多業者和政府無所適從的狀況。面對這種不同的旅行樣態，交通部要怎麼因應和建議呢？或者這個建議是交通部提出來的？"],["王部長國材：不是，過去都有，比如過去在大眾運輸場站管理的部分都有跟我們協商，這次比較匆忙。旅行業都是預訂制，所以在預訂費用等等方面弄得非常亂。我們在星期六、日也花了很多力氣處理，航空公司已經處理完畢，其他部分我們還會繼續處理。"],["許委員淑華：我懂，你們都有在積極處理也儘量的協助，但這種事情在政府部門不應該發生，疾管中心已經成立兩年了，所有的運作和各部會的協調，這種事情沒有通知你們，你們還要緊急處理，剩下還有很多未處理的事情會留下很多後遺症。"],["王部長國材：我們已經跟衛福部談過這件事情造成的影響，指揮中心也在想有什麼處理的方式，他們的確是因為疫情嚴重所以才直接宣布，我們也就疏忽協調的部分向他們表達嚴重性有多大。"],["許委員淑華：是啊！看起來陳部長有很多事務要忙，這種事情真的處理不來的話是不是應該給別人處理？部長也要向行政院建議一下。"],["王部長國材：是。"],["許委員淑華：大家很關心我們和臺鐵工會進行協商最後破局的事情，目前看起來東部幹線將全部停擺，交通部的做法是由客運和高鐵支援，詳細的配套，包括退票辦法是否都已經確定了？"],["王部長國材：都確定了。東部的車站都在台九線沿線，所以我們的想法是除了國道跑比較長途者外，另外的車子就是採取類似區間車的模式在台九線跑。"],["許委員淑華：這些都確定了嗎？"],["王部長國材：星期五我們會宣布整個輸運計畫。"],["許委員淑華：星期五會將所有的輸運計畫都公布出來。","另外，這一次參與合法休假的同仁，會不會遭到各種形式的懲處或是打壓？"],["王部長國材：不會。"],["許委員淑華：完全不會？"],["王部長國材：不會。"],["許委員淑華：本席要特別告訴部長，你過去也有一些處理工會抗議的經驗，針對這件事情，部長要展現的還是你自己最大的誠意，因為最終還是在於你和工會的溝通結果。對於參與的員工，不要讓他們因為這件事情受到傷害或者受到懲處。雖然你說我們改革的進度不會停止，但是保障勞工的權利是一定要做的。再來本席想要請教部長，接下來會不會繼續和工會進行協商？"],["王部長國材：會的。包括臺北局，我們這幾天都在處理這件事情，透過各種方式討論。工會也有提出公司的版本，我們願意就公司版本和交通部提出的版本，針對內容進行討論，看看是否能達成共識。上個禮拜五他們是直接要求從立法院把草案撤回，但是我們覺得推動組織改革是為了落實安全這件事情，所以沒辦法……"],["許委員淑華：本席知道你有你的立場，我們也希望這件事情能夠非常圓滿，但重點是，最終的決定權以及能展現誠意的溝通者就在於部長。大家很擔心，如果這件事情沒有處理好的話，未來還有端午、中秋等連假，交通部要怎麼因應呢？不可能每一次都由客運或是高鐵協助，因為臺鐵有很多站，他們的終點和起點不一定都是高鐵或是客運能夠協助到達的，如果沒有辦法取得共識的話，本席認為受傷的會是所有百姓，會影響到我們大眾交通運輸的權利，所以請部長一定要盡力協助。"],["王部長國材：我會全力處理。組織改革除了為了安全以外，事實上對員工的照顧也會比以前更好，未來的薪資水準不會比現在差，只會進步。所以就安全和員工所擔心的保障問題，我們會繼續和他們溝通。"],["許委員淑華：好，本席希望這件事情在5月1日之後或之前能夠有最圓滿的結果。"],["王部長國材：好的，我們繼續努力。"],["許委員淑華：好的，謝謝。本席最後要問一下，紓困振興條例6月底就要到期，行政院已經提出延長實施的草案，傾向把期限延到年底。就我們了解，目前還有1,000億元左右的特別預算沒有執行完畢，現在正在盤點能夠彈性運用的空間。行政院表示這些經費未來會用於受到衝擊較深的產業，所謂衝擊較深的產業，有沒有包括觀光產業和運輸業？"],["王部長國材：它是延到明年6月底，就是延一年的意思。"],["許委員淑華：延一年？"],["王部長國材：是的。"],["許委員淑華：針對這1,000億元的特別預算，你們現在有沒有規劃？"],["王部長國材：交通部有提案，但是要等行政院討論。剩下的1,000億元有很多是未來的防疫預算，交通部會就現在受衝擊較深的部分提出需求，包括觀光或機場業者。"],["許委員淑華：好。本席要在這邊反映一下，因為這次臺鐵輸運的問題，客運業者也說了一些話，部長常提到雙鐵、鐵道、高鐵延伸，但是沒有很認真的看待公路客運，只有在高鐵斷電和臺鐵罷工的時候，才會想到客運也是公共運輸的一分子。本席希望這一波的振興紓困方案，除了觀光產業之外，也可以加強對公路運輸的補助，請部長積極爭取，好嗎？"],["王部長國材：好的。我對客運業者並沒有特別不關心，像一些購車補貼都有在進行。"],["許委員淑華：包括現在遊覽車定位不明的問題，這部分本席也希望部長儘快協助，謝謝。"],["王部長國材：好的，謝謝。"],["主席：謝謝許淑華委員。","請傅委員崐萁發言。"]],"agenda":{"page_end":112,"meet_id":"委員會-10-5-23-8","speakers":["林俊憲","洪孟楷","陳椒華","李昆澤","趙正宇","陳素月","劉世芳","魯明哲","游毓蘭","許淑華","傅崐萁","劉櫂豪","蔡易餘","林楚茵","李貴敏","許智傑","楊瓊瓔"],"page_start":67,"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n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n111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agenda_id":"1116002_00002"}}},{"id":"138233","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33","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486d56c37f014a648e452d52ef4c0f04413030b6a5b13eb6db95e054bd3dacb4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林德福","委員發言時間":"10: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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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48","影片長度":"00:10:14","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2,"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5-36-12","title":"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14,"end_time":"2022-04-18T10:48:48+08:00","start_time":"2022-04-18T10:38:3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296,"blocks":[["林委員德福：（10時38分）我首先要請教刑事警察局黃局長，在本席轄區裡面，就是永和往臺北方向的福和橋涵洞下發生火災，火勢非常猛烈。經查是有民眾當天酒後情緒不好，所以拿打火機點火洩憤。初步看起來是沒有造成傷亡，福和橋的結構也沒有受到很大的損害。站在維護公共安全的角度，對於民生重要的基礎設施，包括橋梁和變電所等，本席也希望警政署要加強巡邏保護。對於縱火犯，司法系統和法務部要勇於任事，要將這些人用羈押的手段，避免再犯，造成更嚴重的悲劇。你們的看法呢？你們加強就好了！"],["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黃局長說明。"],["黃局長嘉祿：在重要基礎設施的維護部分，我們署長都有要求各個相關的專業單位，包括地區的警察局能夠全力來維護。"],["林委員德福：秘書長和法務部次長，你們認為像這種縱火犯，是不是應該要羈押？不能因為他是遊民，就縱放他啊！那下次再犯，造成更嚴重的傷亡怎麼辦？請林秘書長先回答。"],["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那個被告是不是應該要羈押……"],["林委員德福：他是一個遊民啊！像這種狀況，你不羈押的話，他下次再犯就更嚴重了啊！"],["林秘書長輝煌：這個個案中，被告是不是要羈押，要由法官以個案來決定。"],["林委員德福：我知道。但是像這種狀況，你認為他是遊民就縱放，下一次可能發生更嚴重的問題。因為他是縱火，縱火會造成生命財產很嚴重的損失。次長，你有什麼看法？"],["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蔡次長碧仲：這部分都會請檢察官審核。誠如委員所指教的，這個人是個遊民，也就是居無定所，很顯然就是這個人將來在偵查或審理的時候，有沒有辦法順利，甚至能不能確保執行？諸多的條件符合，我們一定會向法院來聲請羈押。但是跟委員報告的是，第一，遊民身分是一個決定他是否有逃亡之虞的因素，因為他居無定所。再者，他所涉犯的犯罪情節，根據諸多的要件，我們會向法官來聲請。"],["林委員德福：好。今年3月高雄女高中生清晨上學的時候，遭歹徒撞倒、性侵，這真的是十分可惡。根據警政署統計，110年性侵害發生數有4,081件；今年111年1月到3月性侵害發生數有1,035件，比去年同期增加87件。性侵害案件層出不窮。根據各縣市警察局所公布的資料，111年2月全國共有14名高風險再犯的性侵犯出獄在外。本席是希望警政署務必要落實查訪，減少出獄再犯的風險。另外，警方要跟各級學校，甚至於轄區的補習班保持聯絡，以確保學生上學、放學路線路燈要亮，提高見警率。局長，你們有什麼看法？"],["黃局長嘉祿：本來就是我們應該做的。在查訪當中，性侵犯如果不見的話，我們都互相通報。而且在我們的M-Police裡面，都有註記這些人是高風險的人。所以有關於這部分，我們會按照委員剛剛所提到的來辦理。"],["林委員德福：好，我是希望要加強。再來我想請教林秘書長，根據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調查，民眾對警察維護治安的滿意度超過8成。相比之下，民眾對法官能公平公正審判的滿意度只有33.1%。不少被害家屬認為司法系統制度化地替殺人犯找理由開脫、減刑，無視被害生命已經逝去。法官判決免死的理由，經媒體報導，有抄佛經、捐款建廟，甚至於「課業良好」等等，讓被害者家屬感到第二次的傷害，加深民眾對司法的不信賴感。對此，以司法院的角度，請問林秘書長有什麼看法？"],["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中正大學這份民調當然重點在於一般民眾對於治安的滿意度。當然對治安的貢獻，法官很難跟警察相比，因為我們法官的職責就是要公平審判，不只要顧及到被害人的權益，當然也要顧及到被告的防禦權，同樣也要顧及到刑罰的比例原則。","如果要談到一般民眾對於法官的滿意度，我們建議委員可以參考另外一份，就是中華民國群我倫理促進會跟遠見雜誌每2年辦一次調查。在2019年對於法官的信任度是39.6%，在2021年是43.1%。我們自己也委託民意調查機構來做民調，在2020年一般民眾對於法官的信任度是53.9%，在2021年是54.7%……"],["林委員德福：意思是做得不錯？"],["林秘書長輝煌：我們提供這些資料，只是給委員參考。"],["林委員德福：林秘書長，那像抄佛經這樣的方法作為減刑的理由，你認為適當嗎？"],["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這是個案裡面法官的審酌，這是可受公評的。"],["林委員德福：講實在話，人民要是對司法不信任，這是很悲哀的事情。根據中正大學的調查，高達76.3%的民眾目前是反對廢除死刑。不可否認，殺人償命觀念可以說是深植於大多數國人的心中。根據法務部統計資料，死刑定讞的人數，扣除病死，還有38名死刑犯沒有執行槍決。蔡次長，法務部超過一年沒有執行任何一個死刑，那今年的施政目標是繼續把38位死刑犯關到老死在獄中嗎？"],["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這個絕對不能當作施政目標。死刑要不要執行，它有非常嚴謹的標準，因為我們簽了兩公約，也就是兩公約國內法化，那我們就必須是國際社會的一分子……"],["林委員德福：所以因為兩公約的關係，以後就不執行死刑了？"],["蔡次長碧仲：我也沒有這樣說，因為這38件目前都有循正常的法律途徑尋求救濟，這些救濟有些現在是在大法官會議的審議中，有一些提非常上訴……"],["林委員德福：這個部分，很多民眾有不同的看法跟意見。"],["蔡次長碧仲：那當然。"],["林委員德福：次長，難道法務部要等到蔡英文總統民調再下降，再來執行死刑嗎？"],["蔡次長碧仲：我們一定會審慎。依照公約的規定，對於該執行死刑犯的，我們會依法來辦。"],["林委員德福：反正以後就是照公約，判死也不必執行死刑，就留在那裡等老死，現在法務部的處理方式大概是這樣。"],["蔡次長碧仲：絕對不是這樣。"],["林委員德福：不是這樣？"],["蔡次長碧仲：謝謝委員指教，提醒我們一定要瞭解到老百姓殷殷的期待。"],["林委員德福：要好好重視，因為民眾的觀感真的極差，謝謝。"],["蔡次長碧仲：謝謝。"],["主席：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江委員永昌發言。"]],"agenda":{"page_end":270,"meet_id":"委員會-10-5-36-12","speakers":["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鄭運鵬","黃世杰","費鴻泰","林德福","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高嘉瑜","洪孟楷","周春米","劉建國"],"page_start":219,"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103","agenda_lcidc_ids":["1116103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n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6103_00017"}}},{"id":"138232","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32","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581b8cb117d0e580344d847347bd0540413030b6a5b13eb67c441aaa3034334b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吳玉琴","委員發言時間":"10: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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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49","影片長度":"00:09:07","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47,"end_time":"2022-04-18T10:45:49+08:00","start_time":"2022-04-18T10:36:4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402,"blocks":[["吳委員玉琴：（10時36分）部長早！我今天就幼兒教育法和兒少安置機構的就學問題要來請教部長。其實去年總質詢的時候我有跟蘇院長拜託，我希望行政院能夠儘速將教保人員條例和幼教法送進來立法院修訂，很感謝召委今天排審了，而且這個禮拜2個法都會處理，希望能夠解決幼教機構不當對待幼童的議題，希望這2部法修訂之後，問題能夠解決，因為幼兒園比照兒少法來對兒童保護做修法，這一次的修法有很大幅度的調整，謝謝召委的排審。","今天本席還是要針對兒童在幼兒園或托育中心遭到不當對待需要解決的問題，部長，這是上個禮拜五新北市的議員，他也是我們長期合作的伙伴，張維倩議員在議場播放的一段錄音，內容疑似教保人員不當管教，這件事情新北市長也非常震怒，這一段其實也是過去家長在跟我們反映時最常碰到的問題，就是當孩子在幼兒園遭受不當對待時，家長不知道要跟誰申訴，所以常常找上議員或是我們立委。我想請問一下，教育部或是幼教法裡的申訴機制是怎麼建立的？以及是由誰來組成這個申訴委員會？部長。"],["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以目前來講幼兒園的管理，當然是由地方政府作為直接的主管機關，就以委員所舉新北市的案子為例，如果家長發現自己的小孩在園裡面受到不當的管教，他本身就可以直接跟地方主管機關反映及做後續的處理。"],["吳委員玉琴：是，這個申訴機制不是中央立法訂定的，還是由地方自己訂辦法？"],["潘部長文忠：目前的作法管理機關應該可以接受這方面的反映。"],["吳委員玉琴：是，但是現在家長反映的是，他們根本不知道要去哪裡投訴，所以他們都是直接找議員，找議員或是媒體好像是最容易解決問題的方式，這個也是我幾次召開公聽會希望能夠釐清的部分，你們是不是應該建立相關的申訴管道？而且明確。再來，調查委員也要加入相關的民間團體或是家長團體，因為通常調查委員都是以教師為主，相關團體或是家長團體都無法參與其中，這個是你們在訂定相關辦法時可以討論的。甚至對所謂不當管教的認定，目前也是模糊不清，小學對於不當管教有比較清楚的認定。"],["潘部長文忠：對，在教師法修法的過程裡有訂定下來。"],["吳委員玉琴：對，現在反而是幼兒園的部分對於不當管教沒有很清楚的定義。"],["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施行細則會定出樣態，在這一次的修法過程中，各界也希望能夠定出明確的管教樣態，這樣未來在處理的過程中，大家才有比較明確的依據。委員剛才的提醒應該不是申訴，而是希望能夠建立一套通報的機制，譬如地方政府受理後應該要啟動後續的調查，我想這部分……"],["吳委員玉琴：是，本席期待教育部在訂定這些辦法時，可不可以多邀請民間團體和家長團體參與其中？能夠把相關的定義可以定義得更清楚，是這部分我希望未來你們在訂定辦法時能夠有這樣的考慮。"],["潘部長文忠：是。"],["吳委員玉琴：第二個是我要跟部長再討論的，因為我前年曾經舉辦過「兒少安置機構委託安置性質疑義及執行業務困境」公聽會，在公聽會裡面，安置機構都提到，當他們的孩子要就學時，當地的就學機構、學校常說他們的輔導能量不足，無法讓他就學，所以很多機構要安排孩子就學時，常常要找四、五所學校才能夠安置好，這個問題涉及到各安置機構所在的學區、學校的能量可能不足，所以他們通常是拒絕孩子入學。其實當時我做結論時，我是期待教育部可以多幫忙一點，因為教育應該是零拒絕，你不能說你顧不了，因為這些孩子通常有多重的問題，但他們也是經過公權力評估後安置的孩子，在照顧上可能有些辛苦，所以學校就不太願意接，但是對孩子的受教權這就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教育部應該要有相關的協調窗口或是協助的機制來協助這些安置機構，解決孩子的就學問題，但是這部分教育部好像一直都沒有動作。"],["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委員所提的是實務上非常關鍵的問題，過往我們在處理這個問題時，因為確實孩子的某些狀態不見得他居住地附近的學校能夠協助他，所以這部分就很需要教育部、衛福部和地方政府去協調，除了特殊學校，因為特殊學校的設備比較完備，但是特殊學校設立的據點不見得符合家長就近入學的問題，所以我們應該來強化這個協調機制，譬如這個個案發生之後，如果他要進入學校最接近的，我們應該要提供什麼樣的資源？才能夠有效的幫到這個孩子。"],["吳委員玉琴：部長，我真的要拜託，因為我們很希望協助這些安置機構的孩子就學，如果學校有困難，你們是不是可以協助他們相關的輔助人力……"],["潘部長文忠：對，政府應該要協助那個學校。"],["吳委員玉琴：對，地方政府和衛福部、教育部應該要一起來協助，好不好？請不要讓他們變成人球在安置機構和學校間流浪。"],["潘部長文忠：好。"],["吳委員玉琴：最後一個問題，這次幼教法第八條漏掉了長照機構，我去年有協調長照機構的法人可以附設幼兒園，因為長照機構也有員工，員工也需要托育的服務，所以我去年有請衛福部研擬長照機構可以附設幼兒園，可是這次幼教法第八條第七項的修法寫，「第一項興辦之幼兒園由公司、有限合夥、醫院或商業設立者」，裡面缺漏了長照機構，如果這個長照機構附設的是員工福利之用的幼兒園，這邊好像缺漏了，這個是不是修法時我們再提出來？"],["潘部長文忠：好啊！長照主管機關可能有徵詢過相關單位，他們的意願可能不是那麼……"],["吳委員玉琴：可是這個去年12月29日公告了。"],["潘部長文忠：沒關係！條文審查的時候我們……"],["吳委員玉琴：對，條文審查的時候我們再來看要怎麼把它列進去。"],["潘部長文忠：對，其實各方面我們都是積極鼓勵，委員應該知道，這次的修法就是希望能夠擴增相關機構一起來為照顧這些小小朋友而努力。條文審查的時候，我們和衛福部或衛福部瞭解情形後，我們再一起向委員報告。"],["吳委員玉琴：好，在條文審查時我們再一起來討論。謝謝！"],["潘部長文忠：謝謝。"],["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2","agenda_lcidc_ids":["11162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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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34","影片長度":"00:09:37","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meet":{"tmpMeeting":null,"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26],"id":"聯席會議-10-5-22,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577,"end_time":"2022-04-18T10:36:34+08:00","start_time":"2022-04-18T10:26:57+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77,"blocks":[["陳委員秀寳：（10時26分）部長早安！在進入今天的主題之前，我要先跟部長請教一下目前大專校院停班停課的狀況。原本就有不少大專校院在4月春假的時候因應疫情，有一些是採取遠距教學的，大概是上週四陸陸續續宣布要恢復實體課程，本週有不少大學要開始期中考，所以就有學生和家長在質疑，是不是因為期中考行政上的方便，學校才會堅持要恢復實體課程？因為疫情升溫，大家都很焦慮和緊張，他們也會質疑，學校對於校內的疫情是否有確實的掌握？或是到底有沒有對學生和家長說明清楚？有些學校的學生甚至發起希望持續遠距教學這樣的連署聲明。","部長，學校停班停課都應該要跟部裡面通報，請問本週有多少所大專校院拒絕採取遠距教學？這些大學的決定是否有經過教育部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應變小組的認定？或是這些已經傳出疫情，最後還是恢復實體教學的學校，他們的決定有沒有經過應變小組的認定？"],["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今年4月13日我們有針對政府的防疫政策和方向重新訂定與發布更精準和合宜的標準，我們主要是希望不要將疫情的掌握像之前一樣過度的擴大到全部。"],["陳委員秀寳：所以你們有成立一個應變小組，我現在要請教部長，就以這一週為例，採遠距教學的學校大概有幾所，你們有掌握嗎？"],["潘部長文忠：詳細的數據我跟委員報告，目前大學校院因為疫情而停課的有45校。以目前來講，因為有前後的狀況，在新的停課標準公布前，我們希望它的運作和作息都應該要完成。如果是在新的實體停課標準公布後，它也應該要參考我們所公布的標準，用系所的班數來做處理。委員，我剛才講的那45校，有前後……"],["陳委員秀寳：對，部長，其實我上個禮拜就有和部長討論過，有關以班級為單位這樣的停課概念，對大學來講相對是比較弱化的。剛才部長有講到，因為有選課、跑班或是住宿的問題，而且他們的社團活動也比較活躍，所以一般你們會覺得以科系為基準，用確診者的足跡來判斷，但是當學生或家長對校園的防疫有疑慮，他們對學校的判斷比較沒有那麼相信的時候，教育部的應變小組會不會進一步協助他們釐清整個疫情防範？"],["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4月13日所發布的這個實體停課標準，如果學校是依照這個來，當然它就會選擇這個方式；如果學校覺得他們的疫情狀況有別於這個標準時，他們就會提報到我們的應變小組來做實際會商，因為教育部的應變小組裡面有比較專業的，尤其熟悉校園運作的。"],["陳委員秀寳：對，部長，你講到重點了，就是專業，其實學生和家長就是希望教育部能夠以專業的觀點來協助，不管學生或是家長對於校園的防疫措施和判斷是否客觀和嚴謹，我希望這部分應變小組都應該要積極的來協助學校、家長和學生之間，讓他們能夠對整個疫情或是防疫有較完善的溝通。","接下來還有一個部分，國小、幼兒園、社團活動或是課後安親班，因為這個年級的孩子會去上課後安親班、課後照顧班或是社團，就是因為他們在學習上的自主力比較低，所以才需要有這樣的課程來輔佐。我這邊有接到社團老師的投訴，因為學校要求他們要主動提供接觸者和足跡，就是他們到各校去授課的狀況，但是當學校有停班停課的狀況時，他們卻沒有主動的告知這些老師。當他們間接的知道某些學校有停班停課的狀況時，他們就會非常擔心自己的狀況，也怕學校沒有明白的告訴他們有沒有相關的情況或是疑慮，會不會影響到其他的學生？這對校園完整的防疫鏈來講，每一個部分都不能夠缺少，所以我希望教育部可以明確的規定，學校一定要把疫情的狀況明確地告知每一位老師，包括非本校的社團老師或是課後照顧班的老師，教育部可以這樣要求學校嗎？"],["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這分兩個部分，一個是當學校有疫情發生，就是有確診者的時候，現在各校都有設防疫長，他就是要提供和確診者有關的資訊。"],["陳委員秀寳：我們是這樣子說，但是學校往往會用保密這樣的理由，因為它怕引起家長或學校的緊張。"],["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這是學校能做的部分，往下還是會由地方的衛生單位就學校所提供的資訊去做後續的疫調，因為疫調不是學校……"],["陳委員秀寳：不是疫調，就是如果學校有停班停課的狀況，那有接觸過的老師都必須被告知，即便他不是學校的正職老師，他只是社團老師，他都應該被告知。"],["潘部長文忠：我這樣跟委員報告，為什麼我們現在要精準、合宜的用班級為單位來做新的停課標準？主要跟委員報告，密切的接觸者CDC有標準的定義，並不是兩個人擦身而過就算，而是必須非常清楚的有一方脫下口罩，而且是密集接觸到15分鐘，也許學生的家長會說那個老師曾經接觸過，為什麼我要一直說這個跟疫調有關？我要講的就是這一段。"],["陳委員秀寳：部長，站在老師的立場是希望，這所學校如果有停班停課的狀況我能知道，我能夠防護自己，也能防護我的學生，他們只是這樣子的要求，他們不希望被隱瞞，只想知道這所學校可能有什麼狀況，我盡我保護自己和所接觸過學生的責任。這部分並不是要去質疑我們的防疫措施怎麼樣，而是希望完整的校園防疫鏈任何一個部分都不能夠缺漏。","沒關係！我先進入今天的主題，今天是委員會審查幼教相關的問題，請問部長，其實剛才也有很多委員關心目前幼幼班的班級數不足以支應學生和家長的需求，之前教育部有設33%為你們努力的目標，剛才部長也回答國書委員，本來你們是預計113年要增加到800班，現在已經有474班？"],["潘部長文忠：這是公幼的部分。"],["陳委員秀寳：對，但這個數量還是遠遠的不足，不足的部分你們現在有什麼因應措施可以來提升？"],["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剛才提到的474班是公幼的幼幼班，另外我們也採取獎勵金，委員也知道，現在有和我們合作的準公共幼兒園，他們可以招收2歲的班數已經達到3,925班。這個機制我們一直在擴大，我們也希望2歲專班可以再擴大規模到800班，如果有需要也可以設置進去。我想這個量一定要再擴大規模，才能夠滿足打算要把2歲的孩子送……"],["陳委員秀寳：部長，因為現在很多公幼都附屬在國小，但是國小的校園空間規劃本來就不適合幼兒園的使用，像幼幼班的廁所要在室內，不可以在室外，導致很多學校設立的意願不高。對私幼來講，因為沒有設置的誘因，加上空間的關係，甚至找不到師資，其實2歲這個年紀保育重於教育，當沒有辦法銜接的時候，就像剛剛其他委員提到的，他們必須要在托嬰中心裡面延畢來等候可以入學的機會。我希望這個部分除了校園空間的規劃之外，師資的培育這一塊你們也要重視，誠如我剛剛所說的，2歲這個階段保育重於教育，但是我們現在有足夠的師資或人才可以來因應嗎？這個部分也請教育部評估。","因為我的時間到了，我還有一些相關的問題會後我再跟教育部討論。"],["潘部長文忠：好，委員，這部分我們會持續來努力。謝謝！"],["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agenda":{"page_end":410,"meet_id":"聯席會議-10-5-22,26-1","speakers":["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2","agenda_lcidc_ids":["11162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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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4","影片長度":"00:13:42","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n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案。\n【4月18日及20日兩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1,"committees":[20],"id":"委員會-10-5-20-11","title":"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822,"end_time":"2022-04-18T10:41:04+08:00","start_time":"2022-04-18T10:27:2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98,"blocks":[["李委員貴敏：（10時27分）主委好。我在上禮拜詢問過防疫險的部分，最近的疫情非常、非常嚴重，柯P跟陳時中部長兩個人喊出來的染疫人數都非常、非常可怕，陳時中說全臺會有345萬人、柯P說會有700萬人，不管是陳時中或柯P喊出來的數字，如果我們以內政部的每戶平均數為2.59人來看，被居家隔離的人數會相當龐大，在這種情況之下，這些保險公司撐得住嗎？因為疫情擴大，民眾都在搶保單，我記得上禮拜在問的時候，保險局局長說不用擔心、這個保單會繼續下去，可是目前好像只剩6家可以買到，是不是有這個情形？"],["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應該還是有保單，針對指揮中心對隔離的定義，我們有跟保險公會討論過，是不是允許我請局長跟您報告？"],["李委員貴敏：好，請說。因為民眾都很關心。"],["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施局長瓊華：跟委員報告，現在架上的保單還有五十幾張，所以不會買不到。但因為防疫政策改變，所以要更改一些商品內容配合現況，這禮拜應該還會上架9張，有些調整比較多的保單可能還需要一點時間，但不會買不到商品。"],["李委員貴敏：他們在網路上搶保單的時候，網路常常有卡住的情形，你認為原因為何？"],["施局長瓊華：就是量太大了。"],["李委員貴敏：你認為單純是量太大，將來絕對可以買得到。我再請教你，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看，畢竟保險公司不是公益機構，有些應該由政府負責的事情還是要由政府負責，不能光是丟給民間企業處理，現在有很多的新樣態，本來是居家隔離、居家防疫，現在又有居家照護等等，出現一缸子的名詞，我們以剛才柯P說有700萬確診人數來算，我們先不算每戶平均2.59人的比例，全部的勞工朋友們加起來才八百多萬人，在700萬人確診的情形之下，我們的保險公司吃得下這些賠償嗎？還是就像我們上禮拜問過的，他們用防疫險收保費卻不賠償？"],["施局長瓊華：跟委員報告，保險公司的保單銷售之後，他就要依照契約規定履約。"],["李委員貴敏：你們有沒有溝通契約的部分？因為我上次質詢之後在網路上被攻擊得很慘，網路攻擊都是一些假帳號，或者點進去帳號根本沒人，他們提到要看保單內容，誰不知道要看保單內容？不管是壽險或是銀行開戶，消費者有沒有權利協商內容，還是只能簽字決定要或不要？局長可以在這裡說清楚是否符合契約，還是消費者只能決定要不要保、要不要在銀行存款開戶而已？他們可以改條文內容嗎？"],["施局長瓊華：保單在銷售的時候，一定要把承保範圍向客戶說明……"],["李委員貴敏：我問的是他是否符合契約、可不可以改？"],["施局長瓊華：內容是賣出去以後就固定了。"],["李委員貴敏：以你當保險局局長，有沒有任何保單曾經因為客戶協商而改內容的？"],["施局長瓊華：內容是賣出去後就固定了。"],["李委員貴敏：以你當保險局長的經驗，有沒有任何保單曾經因為客戶協商而改掉內容？我講的是一般消費者更改，有嗎？"],["施局長瓊華：一般消費者比較少。"],["李委員貴敏：比較少？"],["施局長瓊華：因為業者會約定批註。"],["李委員貴敏：所以是複合契約嘛！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請教你，假設我買了車輛保險，是否只在我、也就是所有權人開車時才賠，如果是我的助理開車發生情況則不賠？是嗎？"],["施局長瓊華：要看是哪一個險種，汽車險有時會約定……"],["李委員貴敏：是啊！要看是哪個險種，所以跟壽險不一樣嘛！如果是壽險，就看人是否往生，當然以這個人為主；但如果保險的是車，不會因為不是車主開車，而是別人開車，強制保險就不賠嘛！所以還是要看保險類別對不對？"],["施局長瓊華：對。"],["李委員貴敏：防疫險就老百姓的概念來講是什麼？就是防疫嘛！對於確診人數，以前的政策是清零，所以我們才呼籲行政單位要講清楚政策是什麼，面對清零政策與共存政策，老百姓的因應態度不一樣，在今天政策從清零變成共存的情況下，老百姓為了降低防疫損失所以去保險。但老百姓保險之後，卻要面對密密麻麻、洋洋灑灑的保單，我要很誠實地請教主委，你有沒有投保任何保險？有還是沒有？"],["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有保險，但目前沒買防疫保險。"],["李委員貴敏：沒關係。我問你，你在買保險時有沒有從保單第一個字唸到最後一個字？有還是沒有？"],["黃主任委員天牧：那是在很多年前，我有讀。"],["李委員貴敏：你有讀？那你真是異類喔！一般來說，或在現場的人中，我想買保險時會從頭到尾讀到最後的少之又少。主委，我非常坦誠地跟你講──少之又少。","我有一個很卑微的要求：既然是複合契約，行政單位就應該介入，為什麼呢？因為消費者沒有資格去協商談判。局長剛才提到很少，其實答案是零。一般民眾買保險時，有哪一人能夠協商談判出來？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你的認知、百姓的認知與保險公司所提出之保單內容會有差距。像是國外的情形，我相信主委很清楚，在國外，如果是private transaction或private placement，還會有legend。我們不要講到國外，就講個資好了，到銀行開戶時，若是要讓他人接受你的個資，是不是要特別在某個地方標示出來？所以最起碼要告訴買防疫險的民眾哪些狀況是不賠的啊！而且為了讓民眾知道得很清楚，用紅字也好、粗體字也好，要讓民眾看得到，一旦簽字就代表有共識，民眾願意承受，難道不應該這樣嗎，主委？"],["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贊成委員的意見，但我沒有實際投保防疫險。我會提醒必須像投資保單一樣，對於一些重要注意事項，必須用……"],["李委員貴敏：要用粗體字或紅字。"],["黃主任委員天牧：大字或紅字提醒。"],["李委員貴敏：對，讓人看到嘛！"],["黃主任委員天牧：這部分我們會照委員的意見處理。"],["李委員貴敏：謝謝。","還有，當人家講的跟你的看法如果不一樣，那是提醒。主委，你認同後知後覺總比不知不覺好，對不對？"],["黃主任委員天牧：行銷過程中，該讓消費者知道的應該儘量揭露，尤其這個時間，大家心裡……"],["李委員貴敏：是嘛！有時在野黨提醒你，其實沒有惡意。"],["黃主任委員天牧：我知道。"],["李委員貴敏：只是事先向你反映在民間有什麼樣的情形。"],["黃主任委員天牧：這些都是我們應該了解的，謝謝委員，我們會處理。"],["李委員貴敏：是，所以不需要網軍攻擊啦！是不是網軍其實很清楚嘛！","另外，主委在接受謝金河訪問時提到「花若盛開，蝴蝶自來」，其實基本上我非常認同，每一個人一定要自立自強，臺股當然也一樣。但我要請問一下，不論是柯P也好、陳時中部長也好所喊出來的確診人數，我剛才提到，國內勞工朋友人數是八百多萬人，柯P喊確診人數會有700萬人，如果再加上有家人等共同居住者的有2.59%，乘上去之後人數幾乎就會占臺灣的半數以上，這對臺灣的經濟、對臺灣的股市來說沒有影響嗎？"],["黃主任委員天牧：我不是疫情專家，不能預測，不過以現在的模式來看，就是希望以……"],["李委員貴敏：對經濟會不會有影響？就看對岸好了，對岸原本的經濟成長率與後來不論是上海或昆山等地的情況。最近上海有一部分解封，包括台積電在內，為什麼呢？因為它撐不住。為什麼撐不住清零政策？簡單來講，以柯P或陳時中部長講的數字推算，結果會不會對我們的經濟造成很大的衝擊？也就是說可能不會像你想見的殖利率仍然很好？","因為時間關係，我趕快把題目問完。我一再提醒主委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問題，我在總質詢時也提到。您後來接到行政院通知要開會了嗎？還是沒有？"],["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最近應該會有一些……"],["李委員貴敏：仍然沒有？"],["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討論。"],["李委員貴敏：我向主委報告一件事，我們每次去銀行匯錢，只要匯50萬元，文件都是一缸子。其實我也沒念，我不像你，因為我不會有時間去念那些。銀行行員叫我簽字，我就簽字，為什麼呢？因為若是我不簽，他就沒辦法做，所以我沒辦法跟他協商，主張這個不合理、那個不合理，沒辦法，我只能決定簽或不簽。光是到銀行匯款50萬元就要申報這個、申報那個，您知道BTM嗎？"],["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有在管理這機構。"],["李委員貴敏：BTM這部分必須開發票，您上次也提到，虛擬貨幣的money laundry也就是洗錢防制歸金管會管嘛！對不對？"],["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的。"],["李委員貴敏：現在BTM一次可以匯200萬元，以洗錢防制來說，哪個呆子會透過正常銀行，匯50萬元要寫這個、填那個的？但只要透過BTM，就可以一次200萬元、200萬元的出去，這與洗錢防制無關嗎？"],["黃主任委員天牧：有，我們正針對這部分邀集相關單位對註冊與沒註冊的，正在處理中。"],["李委員貴敏：這就是我剛才講的不知不覺，你的後知後覺其實比不知不覺好。那你什麼時候會知道呢？什麼時候會有政策出來呢？"],["黃主任委員天牧：我上次已經報告，我們曾跨部會討論這些BTM有沒有列管、有哪些沒向我們申請防制洗錢的，現在已經發函了。"],["李委員貴敏：你現在講的不是只有一家向你們申請而已嗎？"],["黃主任委員天牧：不，沒申請的也找到了。"],["李委員貴敏：全部都找到了？"],["黃主任委員天牧：找到了。"],["李委員貴敏：那麼對於透過非法管道洗錢的防制，你可不可以設定一個時效？什麼時候會處理？"],["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是要求業者4月底向我們回報。由於洗防法要求違反規定者須先改善，不改善就罰款，所以我們現在要……"],["李委員貴敏：天啊！如果是這樣，那我建議金管會對一般民眾單次50萬元這種匯款真的不要這樣設限。現行法令規定是管守法的人，對於不守法的人卻拿他沒轍，只是請他改善。那麼匯50萬元的部分可不可以先不按照你們的規定做，金管會也先要求我們改善呢？可不可以？"],["黃主任委員天牧：洗防法是法務部制定的，依規定須先要求改善才罰款，就是這樣。"],["李委員貴敏：那50萬元的部分呢？50萬元的部分不也一樣？"],["黃主任委員天牧：銀行畢竟是金流的主流，當然委員關心的也非常重要。"],["李委員貴敏：我覺得不要欺負善良老百姓啦！我的結論很簡單，要抓的其實是壞人，而不是把好人當壞人管，這樣就不對了，好不好？"],["黃主任委員天牧：好，謝謝委員。"],["主席：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鍾委員佳濱發言。"]],"agenda":{"page_end":66,"meet_id":"委員會-10-5-20-11","speakers":["沈發惠","林德福","郭國文","吳秉叡","賴士葆","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費鴻泰","羅明才","高嘉瑜","張其祿","游毓蘭","曾銘宗","陳椒華","洪孟楷","江永昌","蔡易餘","邱顯智","余天","邱志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002","agenda_lcidc_ids":["1116002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n告，並備質詢；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n定事項辦法」案","agenda_id":"1116002_00001"}}},{"id":"138229","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29","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c19e7790e68f5d9f8e452d52ef4c0f04413030b6a5b13eb6d9703f2b8768d29e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費鴻泰","委員發言時間":"10: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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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35","影片長度":"00:11:26","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2,"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5-36-12","title":"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686,"end_time":"2022-04-18T10:37:35+08:00","start_time":"2022-04-18T10:26:0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239,"blocks":[["費委員鴻泰：（10時26分）謝謝召委。各位女士先生大家早安！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是在2004年正式成立的，對不對？因為當年我進到立法院。請問現在政府一年大概都編列多少預算去資助法扶基金會？"],["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林秘書長輝煌：委員好。跟委員報告，我們今年應該是編15億1,000萬元。"],["費委員鴻泰：金額也不算很小，因為像我當民意代表28年，常常會碰到有一些比較弱勢的人找我們陳情，若牽涉到要上法庭，我們就推薦他們到法扶，法扶基金會確實讓人覺得很溫馨。請教一下，法扶成立了18年，今年第18年，請問大概服務了多少案件？"],["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我手上沒有資料，是不是……"],["費委員鴻泰：有沒有100萬件、200萬件？"],["林秘書長輝煌：可不可以讓我們……"],["費委員鴻泰：我所瞭解不會有那麼多件，可不可能到400萬件？"],["林秘書長輝煌：可不可以讓我們查完以後再跟委員報告。"],["費委員鴻泰：好，日後你們再具體向我回答。"],["林秘書長輝煌：是。"],["費委員鴻泰：請問法扶基金會有沒有引薦律師而且是收費？"],["林秘書長輝煌：引薦律師而且是……"],["費委員鴻泰：就是你們主動，人家去找法扶，你們幫忙找律師，那個律師就跟他談，日後還要收什麼5萬元、7萬元、10萬元。"],["林秘書長輝煌：這個是我們不允許的。"],["費委員鴻泰：沒有收費的吧？"],["林秘書長輝煌：不允許。"],["費委員鴻泰：我再跟您打聽，另外有一個跟你們的法扶基金會名字非常像，叫做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這個跟你們有沒有關係？"],["林秘書長輝煌：這個跟我們沒有關係。"],["費委員鴻泰：司改會在3月4日踢爆了一個假法扶，這案子就是這個法律扶助協會購買了網路的關鍵詞，當事人上網搜尋法扶，就出現了「法律扶助基金會」，就跳出了「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然後他就加入這個網站，這個網站後來他們處理了，就轉介給沈靖家律師，請問你聽過沈靖家律師這個人嗎？"],["林秘書長輝煌：我們聽過。"],["費委員鴻泰：根據司改會查證，他好像做過這個協會的理事長，應該是吧？請教一下，像他們這樣，可不可以做律師業務行為去收費？"],["林秘書長輝煌：這個部分不是我們法扶基金會的。"],["費委員鴻泰：可是你們法扶基金會被他們濫用了。"],["林秘書長輝煌：是。"],["費委員鴻泰：所以司改會就用一個山寨版的法扶。一個是基金會，一個是協會。我們仔細去看，基金會跟協會當然是不一樣。剛才我講的沈靖家律師確實從這個窗口獲得了案件，他也交辦給受僱的律師完成了書狀，總共向人家收費了5萬元。這個事情後來被踢爆，所以司改會也就出面把這個事情點出來。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是在去年2021年2月24日完成法人登記，在他們的網站上顯示，經辦成功案件超過400萬件，可不可能？請問法務部次長，一個協會一年的時間可不可能完成400萬件？"],["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蔡次長碧仲：不可能。"],["費委員鴻泰：我想如果可能，是把全國的律師、司法人員統統調到那邊去。請問蔡次長，你們檢察官一年辦的案件大概有多少件？"],["蔡次長碧仲：一年大概50萬件。"],["費委員鴻泰：全國檢察官有多少人？"],["蔡次長碧仲：大概1,300人。"],["費委員鴻泰：謝謝次長。麻煩林秘書長幫我查一下，這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在去年2月24日才完成登記，一年的時間可以完成那麼多案件嗎？它也不算是廣告，有沒有不實的報導？"],["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我們法律扶助基金會到110年底，法扶所著力扶助的一般案件總共是59萬1,283件。"],["費委員鴻泰：謝謝秘書長，這個資料非常重要。那麼多年才59萬件，他一年就有400萬件了。經我們去查之後，瞭解到這位沈靖家律師是前任的理事長，現在是常務理事。但是更重要的，有一個事情我想請教，他是你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審查委員嗎？"],["林秘書長輝煌：委員，可不可以讓我們查一下？"],["費委員鴻泰：如果是，第一個問題是他是否合適當你們法扶基金會的審查委員？他在當審查委員的時候，會不會把案件──就像剛才我說的，已經發生過了，他收了人家5萬元。合不合適及妥不妥當？麻煩秘書長以書面文字回覆。同時，他們取的名字非常像法扶基金會，用法扶協會。請問這是不是故意的？他們有沒有故意用「法扶」這兩個字去成立一個協會，然後去招攬生意？"],["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對於民間團體用法律扶助的名稱，會導致弱勢民眾誤認為是我們的法扶基金會，我們是不認同的。"],["費委員鴻泰：那你們要怎麼辦呢？"],["林秘書長輝煌：不管他們是不是故意，我們都不認同。"],["費委員鴻泰：你們不認同，可是外界都不知道！林秘書長，我沒有怪你們的意思，但是因為他們被濫用，還去收錢，讓很多人對法扶基金會是誤會的。我們每年編那麼多預算，我覺得這是被他們濫用了。請問這樣的行為有沒有違背律師倫理的規範？就是剛才我講的沈律師，他又是法扶協會的理事長，現在是常務理事，又當你們法扶基金會的審查委員，又去招攬生意，目前收了人家5萬元。有沒有違反律師倫理的規範？"],["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律師是由法務部主管的，是不是可以讓法務部來說明？"],["費委員鴻泰：因為時間的關係，我不想耽誤太多時間。蔡次長，您說說看他有沒有違反律師倫理的規範？"],["蔡次長碧仲：光聽委員講這個事情就──因為我執業過律師20年，我也是創立嘉義分會的分會長。"],["費委員鴻泰：就是法扶基金會？"],["蔡次長碧仲：就是財團法人法扶基金會嘉義分會。委員剛剛有講到，2004年創立時，您當時也是委員，所以印象特別深刻，大概在隔年我就去創立嘉義分會。這個機制對弱勢是非常重要的……"],["費委員鴻泰：非常重要，幫了很多人的忙。"],["蔡次長碧仲：如果有人故意去魚目混珠，甚至還充任我們的審查委員，或者是更假借審查之機會，那麼這個事件就不得了，所以我們會後一定會去瞭解這部分有沒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費委員鴻泰：好，謝謝次長，也麻煩給我一份書面報告。"],["蔡次長碧仲：沒問題。"],["費委員鴻泰：感謝。我也請教林秘書長最後一件事，可不可以幫我去查一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裡有多少是類似我剛才講的那個案例？那位民眾好像是江小姐，這次司改會調查的。有多少類似像江小姐這樣的案子，以及你們該如何來補救？其實我還有很多的問題，因為時間關係，我就先問到這裡，下次再跟你請教。麻煩秘書長跟次長分別在2個禮拜以內給我一份書面報告好不好？"],["蔡次長碧仲：好。"],["林秘書長輝煌：好的。"],["主席：費委員，跟你報告一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的網站上說，現在他們經辦成功案件數高達467萬8,000多件。在你剛剛質詢的幾分鐘之內，他們又經辦成功至少100件。我這樣看，他們平均每5秒增加一件。大家手機都可以拿出來，直接看這個協會。我剛剛在看，每5秒增加一件，你剛剛質詢的時間就增加100件了。所以請法務部和司法院針對這個案子，即刻進行相關的調查，儘快給本會委員一份書面報告，好不好？"],["林秘書長輝煌：好的。"],["蔡次長碧仲：好，沒有問題。"],["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在林委員發言後，休息5分鐘。"]],"agenda":{"page_end":270,"meet_id":"委員會-10-5-36-12","speakers":["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鄭運鵬","黃世杰","費鴻泰","林德福","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高嘉瑜","洪孟楷","周春米","劉建國"],"page_start":219,"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103","agenda_lcidc_ids":["1116103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n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6103_00017"}}},{"id":"138227","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27","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7c7a11549e530a4b7c7a70d4812158ab413030b6a5b13eb6091ed520d06e93fd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蔡壁如","委員發言時間":"1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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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20","影片長度":"00:11:58","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9,"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9","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718,"end_time":"2022-04-18T10:33:20+08:00","start_time":"2022-04-18T10:21:2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525,"blocks":[["蔡委員壁如：（10時21分）部長早。我們今天繼續來做溝通啦！每次跟你的對話，我們都是先溝通。關於新冠肺炎的特別條例，行政院已經宣布要延到明年6月，我們還是先溝通現階段的部分，所以部長現在的重點任務到底是什麼，是防疫、紓困、振興還是轉型，或者是選舉？"],["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委員好。你們黨主席叫我不能想，我就不敢想了。"],["蔡委員壁如：還是可以想啦！你現在的重點是什麼？"],["陳部長時中：第一個當然是防疫，但是整體的防疫裡面，我們也要想到紓困跟振興，但不是我直接去做，而我在政策裡面要顧慮到整個經濟的平衡、生活的正常，現在的重點大概是這樣子。"],["蔡委員壁如：部長，連續3天染疫的病患數都破千，你跟我說這一波可能會一直在持續爬坡的過程當中，可能要到6月才會紓緩。部長可不可以承諾，這一波的疫情沒有紓緩之前不會離職去選舉？"],["陳部長時中：我現在都還沒有去想這事情，連想都不能想，你要我怎麼去評斷這個事情？"],["蔡委員壁如：所以你現在沒有在想就對了？"],["陳部長時中：沒有在想。"],["蔡委員壁如：在這一波疫情沒有紓緩之前，你不會想要去選舉就對了？好，這樣子的話，我們就開始進入詢答，這幾次我都跟部長說衛福部是非常專業的單位，所以我們接下來就做專業的討論。我上禮拜跟你談口服藥，今天跟你談談防疫物資，其實防疫政策具公益性，包括公費疫苗、公費治療、公費隔離，去年疫情很嚴重、大家都很緊張、發布三級警戒的時候，當時的指揮中心說防疫要以中央為主。現在疫情又開始了，當然大家也打了疫苗，不管兩劑或打滿三劑，指揮中心說新臺灣防疫模式，是要共存、輕重症分流，地方都已經在做了，新北市也在做了，剛剛有委員詢及，也說高雄市在做了，臺北市今天也在試辦了，甚至宜蘭、花蓮、基隆都想要試辦輕症居家照護。但是看起來，部長說準備好就開始，其實我剛剛沒聽懂前面的委員跟部長之間的對話，這樣SOP到底建立好了沒有，這個我們稍後再討論。我想先跟部長討論防疫物資的這件事情，剛剛講過我們防疫有很多東西具有公益性，民眾配合政府防疫，所以我們把口罩戴好戴滿，也有公費疫苗、公費治療、公費隔離。但我也曾經講過，在還沒有疫情之前，我們一個口罩要多少錢？搞不好現在民眾都已經忘記了，一個一塊多，而現在一個口罩多少錢？部長知道嗎？我今天特地跑到7-Eleven去買，一包裡面有15個，要價99元。"],["陳部長時中：現在的口罩變化良多、設計精美。"],["蔡委員壁如：沒有，就是最普通的，不像我現在戴的很炫，這是人家叫我戴的。我講的是普通的、官員戴的淺綠色口罩，一包裡頭就是15個，就是部長跟旁邊的署長戴的這種口罩，15個要99元。我就覺得奇怪了，只要冠上國家隊的名稱就特別貴。現在就疫苗大家也是打好打滿，接下來是很多的快篩試劑，快篩試劑應該也是防疫物資，這個是屬於全民公共利益，而且由全民納稅錢負擔，本席個人覺得不應該掛上國家隊的名稱就特別貴，這樣的防疫物資是不是應該要由政府提供？"],["陳部長時中：先講口罩的事情……"],["蔡委員壁如：部長，我們口罩已經戴兩、三年了。"],["陳部長時中：以前我在開業時，一盒100個大概是兩、三百元。"],["蔡委員壁如：但是現在你到7-Eleven去買，15個就要99元。"],["陳部長時中：但你要知道當時那些全都是中國進口，臺灣沒有，臺灣的月產能大概只有100多萬個左右，幾乎都是來自中國，以低價進來。等到疫情起來的時候，中國根本就不讓這些物資出口，根本就是沒有了，那是斷鏈。"],["蔡委員壁如：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快篩劑。口罩部分如果是防疫物資，我也希望政府免費提供。"],["陳部長時中：我是說，臺灣人不要時間過了就忘記當時買不到的痛苦。"],["蔡委員壁如：時間過去了，所以，我們現在要看的是，如果口罩是防疫物資，我希望也是由政府來免費提供。"],["陳部長時中：免費提供有免費的好……"],["蔡委員壁如：你覺得這樣有沒有道理？"],["陳部長時中：沒有。免費提供……"],["蔡委員壁如：政府都提供免費疫苗、免費治療、免費隔離，統統都是公費了，口罩跟快篩試劑既然是防疫物資，為什麼不由政府提供？"],["陳部長時中：疫苗的話，大家會跑來問他打了5針嗎？你知道嗎？疫苗是限量，每次施打都有登記，一次1支。"],["蔡委員壁如：打疫苗是參照政府的規定嘛！你說要間隔28天，老百姓就乖乖隔28天才去打；你說要間隔6個月的話，他也會乖乖等6個月之後才去打。"],["陳部長時中：疫苗這個東西，治療的部分……"],["蔡委員壁如：你告訴我們每天要戴口罩，老百姓也每天都乖乖在戴啊！"],["陳部長時中：對，治療部分跟隔離部分無法囤積，他不會說故意要被隔離50天，然後申請50天的隔離費用，不會啊！這個都很清楚。但是口罩跟快篩試劑的部分，一方面它有囤積的風險，所以以現在來講，我們為什麼要有所謂的量足價穩……"],["蔡委員壁如：部長，如果口罩是由政府免費提供，他就不需要囤積。有需要的時候他就會戴；有快篩的時候……"],["陳部長時中：可能……"],["蔡委員壁如：部長可以好好去思考一下。"],["陳部長時中：對，這當中的見解有很大。"],["蔡委員壁如：現在一個快篩試劑兩、三百元，部長說希望壓到100元。你想想看，如果一個禮拜篩兩次，一次100元，一個禮拜就要200元，如果我是一家四口，一個小康家庭一個月要多出3,200元。現在疫情之下……"],["陳部長時中：委員，為什麼你一個禮拜要篩兩次？"],["蔡委員壁如：上個禮拜去教文委員會，就是什麼接觸者的接觸者，規定每隔三天要快篩一次。"],["陳部長時中：沒有，那個是在自主健康監測的時候，也許你這樣做，會讓周圍的人安心。"],["蔡委員壁如：接下來我要跟部長討論的，就是大家都不知道你們的SOP現在是怎麼樣，因為若是隔離者的隔離者，就說自己要做快篩，但是接觸者又要居家隔離，所以到底……"],["陳部長時中：一種隔離者的隔離者，不是！是確診者的接觸者的接觸者。"],["蔡委員壁如：部長，你自己講到都「花」了。"],["陳部長時中：我是被你亂了一下才「花」了，因為你先說不對，我跟著你講，我都尊重委員。"],["蔡委員壁如：我沒有說錯，我說我上週去教文委員會，結果說是有國會聯絡人確診，所以我們是接觸者的接觸者。這樣下去我可能每個禮拜都要做兩次快篩。"],["陳部長時中：真正正確的應該是，密切接觸者的接觸者，最好是等著密切接觸者的PCR結果出來，再做下一步的決定，結果還沒有出來的那幾天最好就儘量不要動。"],["蔡委員壁如：疫苗大多都打好了，現在大家擔心的是被隔離，不要說我害你講得很亂。","接下來我想跟部長討論一個問題，4月13日的時候，部長說暑假出國返臺有條件免隔離，何謂「有條件」？3月7日起我們的入境檢疫由14天改為10天，如果暑假有望免隔離，你是暑假就要解封嗎？部長，我們現在一樣用科學的數據來討論要不要解封的這件事情，因為這幾天連續都有上千例的病例，所以大家也在講，疫情指揮中心又告訴大家，Omicron的潛伏期，即暴露病毒後7及10天內發病者比率分別達95%及99%以上。"],["陳部長時中：檢驗到的。"],["蔡委員壁如：檢驗到的有95%到99%是在7到10天，你還說暑假有望解封，隔離7天到10天，以及同步解封，不知道國家治理邏輯到底為何？"],["陳部長時中：這也不是什麼國家治理邏輯。"],["蔡委員壁如：沒有邏輯嗎？"],["陳部長時中：我已經跟委員也報告過了，這就像是一個水平，雙方的疫情卻一樣……"],["蔡委員壁如：所以你慢慢要將邊境解封嗎？部長，我們先來溝通這件事，現在是10天，什麼時候要變7天？"],["陳部長時中：我要說的就是，雙方的疫情水平一樣，那就自由流通，對不對？"],["蔡委員壁如：水平一樣就自由流通，請問我國現在的水平跟哪一國的水平一樣？"],["陳部長時中：現在時機未到。"],["蔡委員壁如：時機未到，你就說7月要解封。"],["陳部長時中：你不用問我是何時，你就看之後有國家和我們的疫情水平，在14天或7天的染疫率是一樣的，基本上就可以來流通了。他們的疫情如果很嚴重，我們這邊就嚴格管理、把它篩掉，但疫情比我們低的，搞不好人家又不太喜歡我們去，不過我們歡迎他們來，沒有問題。"],["蔡委員壁如：好啦！部長，我們講白話文。"],["陳部長時中：白話文簡單講就是疫情的水平，14天或7天的部分一致，我們就可以流通。"],["蔡委員壁如：所以你現在可以公告我國現在的水平跟哪些國家是一樣的？"],["陳部長時中：我們遠低於世界各國。"],["蔡委員壁如：我們遠低於世界各國？"],["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現在的染疫率大概是每百萬人140人，日本是5,000人，韓國是32%。"],["蔡委員壁如：所以7月份暑假還是要慢慢解封嗎？我們還是回歸到這句話。"],["陳部長時中：會，世界其他各國疫情往下降。"],["蔡委員壁如：都在解封了。"],["陳部長時中：我們的疫情還是會往上升。"],["蔡委員壁如：所以7月暑假解封的這個政策沒有改變？"],["陳部長時中：我是說「有望」，那時候可能會有水平一致的國家過來。不是看兩年，是要看近14天或近7天，標準我們可以再定。"],["蔡委員壁如：好，「有望」啦！我也希望是「有望」。因為時間的關係，下次再跟部長討論校園兒童疫苗的部分，謝謝。"],["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徐委員志榮代）：現在繼續開會，請林委員為洲發言。"]],"agenda":{"page_end":88,"meet_id":"委員會-10-5-26-9","speakers":["林為洲","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張育美","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洪孟楷","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孔文吉","楊曜","林奕華","賴香伶","楊瓊瓔","李貴敏","劉建國","江永昌","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201","agenda_lcidc_ids":["111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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