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value":91,"relation":"eq"},"page":1,"limit":100,"date":["2023-07-20"],"total_page":1,"ivods":[{"id":"146868","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68","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d36be1176b2012b02ef3c60828831522aabefd0083f334a4be04807aac789fd5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萬美玲","委員發言時間":"09:05:21 - 09:07:22","影片長度":"00:02:01","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121,"end_time":"2023-07-20T09:07:22+08:00","start_time":"2023-07-20T09:05:21+08:00","features":[],"type":"Clip"},{"id":"146799","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799","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ac11c57419f80bbe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fa85456fcb5f641e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陳靜敏","委員發言時間":"09:41:39 - 09:43:12","影片長度":"00:01:33","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93,"end_time":"2023-07-20T09:43:12+08:00","start_time":"2023-07-20T09:41:39+08:00","features":[],"type":"Clip"},{"id":"146797","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797","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209b9096e018141a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319244cd862d2740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楊瓊瓔","委員發言時間":"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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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47","影片長度":"00:02:30","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150,"end_time":"2023-07-20T09:12:47+08:00","start_time":"2023-07-20T09:10:17+08:00","features":[],"type":"Clip"},{"id":"146787","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787","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d03c2b380d9e5255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a5c55cc7bb6349ba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范雲","委員發言時間":"09: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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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caw等19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賴瑞隆等22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一）委員江永昌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委員王定宇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委員王美惠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委員李貴敏等24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3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3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215,"end_time":"2023-07-20T09:18:25+08:00","start_time":"2023-07-20T09:14:50+08:00","features":[],"type":"Clip"},{"id":"146785","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785","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feabfdeae68b750e2ef3c60828831522aabefd0083f334a4f2f9785d3041bd33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楊瓊瓔","委員發言時間":"09: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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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196,"end_time":"2023-07-20T09:13:58+08:00","start_time":"2023-07-20T09:10:42+08:00","features":[],"type":"Clip"},{"id":"146784","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784","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1b0f8f10309fbbee2ef3c60828831522aabefd0083f334a4acf5f62b65bb2c8e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劉世芳","委員發言時間":"09:07:35 - 09:10:38","影片長度":"00:03:03","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183,"end_time":"2023-07-20T09:10:38+08:00","start_time":"2023-07-20T09:07:35+08:00","features":[],"type":"Clip"},{"id":"15099","url":"https://ivod.ly.gov.tw/Play/Full/1M/15099","video_url":"https://h264media01.ly.gov.tw:443/vod_1/_definst_/mp4:1M/8d241381c4f8c7fc3e7ff7452cab5936445fc32f41448fc046d53a332764a535c3017c1bb32d7311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繼續併案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一條、第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廖婉汝等19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國民黨黨團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一條、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張育美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賴瑞隆等22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一）委員江永昌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委員王定宇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委員王美惠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委員李貴敏等24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type":"Full","date":"2023-07-20","start_time":"2023-07-20T08:30:16+08:00","meet":{"tmpMeeting":2,"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3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36-1"},"features":[],"end_time":"2023-07-20T12:08:00+08:00","委員名稱":"完整會議","duration":13064,"委員發言時間":"08:3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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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type":"Full","date":"2023-07-20","start_time":"2023-07-20T08:30:56+08:00","meet":{"tmpMeeting":2,"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features":[],"end_time":"2023-07-20T17:38:00+08:00","委員名稱":"完整會議","duration":32824,"委員發言時間":"08:30:56 - 17:38:00","影片長度":"09:07:04"},{"id":"15096","url":"https://ivod.ly.gov.tw/Play/Full/1M/15096","video_url":"https://h264media01.ly.gov.tw:443/vod_1/_definst_/mp4:1M/bfaf9b39ac01a6853e7ff7452cab5936bc78a9f27de259fb46d53a332764a535deb9c2c7d7540194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type":"Full","date":"2023-07-20","start_time":"2023-07-20T08:31:12+08:00","meet":{"tmpMeeting":2,"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features":[],"end_time":"2023-07-20T17:27:00+08:00","委員名稱":"完整會議","duration":32148,"委員發言時間":"08: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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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7","影片長度":"00:09:02","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42,"end_time":"2023-07-20T10:07:17+08:00","start_time":"2023-07-20T09:58:15+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418,"blocks":[["賴委員品妤：（9時58分）謝謝主席，本席要請教經濟部王部長。部長好！我想在臺美貿易倡議的第一批協定裡有個和其他貿易協定很大的差別之一，就是協定裡面有中小企業專章，讓我們臺灣的中小企業可以參與國際的經貿投資。基本上我是肯定這個正確的方向，因為您也非常清楚，臺灣的中小企業在臺灣全體企業數量上占了98%，中小企業裡的就業人數其實也占全臺灣就業人數八成以上，所以都在在顯示中小企業在臺灣的經濟及就業市場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以本席所在的新北市來說，新北市擁有全臺灣第二多的中小企業，在我們汐止其實就有近萬家的中小企業，也創造了非常多的就業機會，所以我想汐止可以說是整個臺灣產業結構的縮影。","中小企業的特色是什麼？就是彈性跟靈活度高，相對大企業來說，中小企業的規模、財務體質、資訊來源比起大企業其實是有限的，所以到底要怎麼在這個不斷變動的產業環境中進行轉型及維持競爭力，我想不管是對我們汐止還是對整個臺灣來說都是很重要的課題。當然同樣的，對政府來說，要怎麼去整合公私部門的資源，持續幫助中小企業提升他們自己整體的競爭力，更是這個政府在完成臺美貿易協定之後必須要處理跟面對的問題。所以部長在這邊是不是可以簡單地回應一下，面對這個臺美貿易協定，政府目前協助中小企業轉型升級的既有措施及未來規劃是什麼？"],["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委員好。所以有兩個部分，一個是在國內的部分，一個是透過這個協議可以怎麼樣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在國內的部分，不管是我們提出的中小企業行動方案，這個有九百多億的行動方案就是針對中小企業的需要，在各方面，包括數位化、低碳化等等，來提升中小企業的競爭力，更且我們在疫後條例裡面對中小企業有更進一步的經費來讓他們大力的進行低碳化的轉型，甚至還給予他們在貸款方面有非常優渥的利息補貼等等，都是趁這個機會來協助更多的中小企業。我們也辦了很多的說明會，我再確認一下到新北、甚至到汐止這邊的說明會辦理情形，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再來補辦。"],["賴委員品妤：是。"],["王部長美花：第二個，在臺美的部分，確實像委員講的，因為中小企業要去打國際市場，對相關的法規、商機在哪裡，以及會碰到什麼樣的障礙等等，以前都要單打獨鬥，美國也覺得臺美之間訂定這個專章很有意義，所以在這個協定裡面不僅是有一個對話平臺，而且我們也在6月就成立了一個諮詢會，讓中小企業來看看，要去打美國的商機的時候，有哪些需要協助的等等。"],["賴委員品妤：是，這個我之前其實大概就有問過經濟部這邊了，我想部長也很清楚，臺灣正在面對國際供應鏈重組的過程，所以相應而來的高競爭壓力跟高標準規範，已經造成了非常多中小企業主很大很大的壓力。去年底其實有一篇關於我們汐止的中小企業的報導，報導內容我大概講一下，大概是說在歐洲的碳稅制度試行之後，我們在地某一個線材廠連續收到從歐洲集團直接發來的8封減碳警告信，對他們來說其實是一個非常大的壓力，而且這還只是臺灣眾多小廠的其中一個例子。","我想過去我們一直在接觸這些中小企業，你也清楚中小企業不是不願意轉型，而是他們很多時候是缺乏相關的產業輔導跟人才，其實到現在當我遇到這些廠商時也都會詢問目前他們的感受是什麼，我認為在地中小企業真實的感受是什麼，就是雖然上了政府的課，但還是常常不知道從何做起。我要說的是，像我剛剛所舉的這個例子，收到連續的減碳警告信，就已經說明輔導中小企業轉型是政府無可迴避、責無旁貸的挑戰。其實不管在前年或是去年，本席就一直不斷的呼籲，也有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在這個部分要多多的去協助，因為中小企業在有限的資源下，其實是禁不起連續的錯誤投資或失敗，要協助中小企業成功的轉型，從組織、流程、設施、機制和營運，其實各方面的基礎工作都非常的需要穩紮穩打，所以在這邊我有幾個建議，因為我也知道經濟部已經有中小企業整體競爭力提升方案，剛才您也提到上個月有臺美中小企業諮詢會的第一次會議，可是我要再次提醒的就是，我們實際上在在地走，真的是第一線會面對這些廠商，也因為知道政府有這些政策，所以都會向他們詢問，我覺得真的就是像剛才我講的那樣，他們知道有相關政策，可是到底要怎麼做還是不知道，知道有這個方案、這個政策，但是不知道要怎麼做。所以這邊我有幾個具體的建議，也希望部長及經濟部這邊可以採納。第一個，因為其實臺灣就是一個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社會、國家，中小企業的型態多元，他們各自要去轉型所面對的問題其實都非常的不一樣，所以這個諮詢會應該要擴大舉辦，例如剛剛部長也有講嘛，到汐止舉辦，我在這裡請經濟部要到我們汐止去舉辦符合我們在地產業特性的諮詢會，除了去加強宣傳到底我們官方有什麼協助管道之外，也能夠更貼近我們在地的需求，彌補這個措施有不足的地方。第二個，跟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現在遇到一個問題，這個你們應該也很清楚，就是研發經費的占比其實是不斷地在減少，可是現在的事實是什麼？是數位經濟跟循環經濟都是未來轉型必須要面對的挑戰。我覺得經濟部在輔導他們的時候應該要修正，只要有以大型企業為主的課程內容，其實都應該要修正，更以中小企業為主來思考。","第三個，是不是持續的去盤點會面對到的問題，然後重點是，你盤點這個問題之後應該要定期去公布評估影響報告，讓中小企業不管是企業主或是其職員有充分的時間去調適，也可以更加保障勞工的就業機會。這三點部長是不是可以在此承諾我？"],["王部長美花：好，非常謝謝委員的意見。臺灣確實因為中小企業非常多，所以我也一再地提醒同仁，一定要深入到各個地方的公會也好、協會也好，讓他們知道政府有什麼協助方案。特別在疫後條例這部分，我們有大規模的輔導措施，甚至補貼措施，這部分我會後再跟委員商議看到汐止這邊，特別是我們最關心要出口的，要出口到歐洲的廠商會很擔心到底歐洲的規定是怎麼樣、可以怎麼樣因應，這個部分我們會讓相關的廠商可以知道怎麼因應。我想因為螺絲螺帽的業者大部分是在高雄，如果這個廠商也是在螺絲螺帽的範圍之內，我們一定會去協助他。"],["賴委員品妤：因為時間到了，我想沒有人會否認這個貿易協定是臺美間關係的重大進展，但是未來在臺美之間的供應鏈合作上，臺灣有做出技術區隔的必要性，在保護技術上的措施也要到位，建立起核心技術的防火牆，避免過多的技術和人才流失，才是臺灣保持競爭力的長久之計。剛才講到的三點，我會後跟經濟部這邊再來討論看怎麼處理，OK？"],["王部長美花：是。對。謝謝委員。"],["賴委員品妤：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謝謝。"],["主席（楊委員瓊瓔代）：接下來請郭委員國文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03","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03","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b2c079d9f387eea12ef3c60828831522aabefd0083f334a4ed9e289072f1584b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鄭麗文","委員發言時間":"09:50:54 - 10:04:23","影片長度":"00:13:29","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809,"end_time":"2023-07-20T10:04:23+08:00","start_time":"2023-07-20T09:50:5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80,"blocks":[["鄭委員麗文：（9時51分）部長好。大家在關心#MeToo的同時，教育部順應民意的潮流要推出相關的修法，卻引起更大的爭議，也就是師生戀，我看了昨天最新的受訪內容，教育部在這個已成年的部分還是堅持必須要禁止，就這一點引起社會這麼廣大的討論，難道教育部沒有重新的檢討然後重新的修訂嗎？教育部現在還是堅持對師生戀全面的禁止嗎？請教部長。"],["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應該是這樣說，未成年全面禁止，因為這些……"],["鄭委員麗文：這沒有爭議，那成年的部分呢？"],["潘部長文忠：關於成人的部分，跟委員報告，其實在我們的修正草案裡面也特別談到，那是因為有權勢型的關係而造成的現象。"],["鄭委員麗文：所以就是師生戀不行嘛！因為有權勢型的關係指的就是師生關係，是不是？"],["潘部長文忠：委員，這裡面還有清楚地說他是擔任教學指導，然後甚至是我們說的給予工作機會、推薦等等，用這個……"],["鄭委員麗文：所以就是師生關係嘛！不是嗎？不是師生關係嗎？"],["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是……"],["鄭委員麗文：因為是給他教育、給他指導，所以是老師，而且他如果未來要申請學校、申請職務的時候，請老師寫推薦信，所以是師生關係，是不是？"],["潘部長文忠：如果老是用這個來造成學生聽從、造成性騷擾甚至嚴重的性行為，這個不可能接受嘛！"],["鄭委員麗文：戀愛跟性騷擾是兩回事，第一個，我要確認的是，所以有師生關係，即便是成人也不行嘛！因為剛剛您所描述的其實就是一個師生關係嘛！對不對？那您認為師生關係它中間是因為有權勢、有上下的關係，那麼這個是一個非常傳統的性騷擾的定義，大家都很清楚，但是什麼叫做性騷擾？為什麼未成年我們不用討論，未成年的當事人即便是合意的都違法，所以這叫做法定的性侵嘛！所以未成年不需要討論，但是成年的部分，這中間就有一個非常大的差異在於如果是兩個人兩情相悅呢？所謂性騷擾就是說我沒有這樣的意思，可是你因為利用權勢的關係，我怕被當，我怕你不寫推薦信，所以我只好屈服，那你用這樣子的一個權勢關係對我進行言語或肢體上面的性騷擾，甚至於更嚴重的性侵，這個當然是應該要全面禁止的，所以即便在職場中，大家都是成人，像最近司法院鬧出來的事情，都已經這麼嚴重，兩個都是主管級的，它還是成立性騷擾嘛！因為它就是一個傳統性騷擾的定義。","但是什麼叫做戀愛？戀愛是不一樣的，戀愛的意思是說我們是兩情相悅的，所以這才是為什麼會引起高度的爭議，就是說談戀愛不行嗎？那我們看到很多有名的例子，我舉幾個大家熟悉的，像我們的前閣揆林全，他就是有名的師生戀啊！而且還傳為佳話，林全的夫人就是他的學生，這是一個非常有名的師生戀；另外，現在重要的領袖法國總統馬克宏跟他的夫人也是有名的師生戀，而且馬克宏還是學生呢！這也是很有名的師生戀。但是我從來沒有看到大家指責他們、禁止他們或覺得這個東西是很糟糕的。甚至於最近才度過百歲宴的楊振寧，這個也很有名啊！他的年紀比他太太的爸爸還大，但是大家對他們卻認為是一段佳話，為什麼？因為兩情相悅、幸福美滿嘛！所以我們沒有理由去禁止人家，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說你這個有沒有違憲，因為它跟性騷擾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啊！部長，如果我今天本來就跟這個老師是戀人，然後我才來學校念書呢？很多博士班的學生、碩士班的學生都是這樣，難道這些通通都不行嗎？所以我不理解，如果是兩情相悅，為什麼不行呢？"],["潘部長文忠：委員，我來說明一下好了，委員所舉的例子是大家看到的例子……"],["鄭委員麗文：對。"],["潘部長文忠：那教育部現在瞭解到的二十五、二十六件都是悲情，悲情就是老師可能藉由指導就對女學生……"],["鄭委員麗文：所以我就說那個是性騷擾的定義，那個不是戀愛的定義啊！"],["潘部長文忠：對，委員，我們現在要處理的，其實師生戀是大家白話的說法，但是在法規所定的是要有比較嚴謹的說明，如果在有權勢關係的情況下發生了性跟性別有關的事件，我們要處理的是這個，至於樣態，我跟委員報告，這個確實我們要再從長計議，也蒐集各界的意見，在把這樣的法規往下落實的時候，成為學校可以參考的指引。"],["鄭委員麗文：第一個，這個是一個最基本的定義，就是到底是不是兩情相悅，就好像說今天成人有性行為，我們不能夠管嘛！但是問題是如果是性侵，什麼叫做性侵？就是違反其中一方的意願嘛！我都已經清楚say no了，你還要繼續，他可能就造成了對別人身體的侵犯，這個難道教育部不懂嗎？可是如果你今天是兩情相悅，就完全不一樣了，這就是為什麼師生戀造成重大爭議的原因，因為這個恐怕會違憲。那麼剛剛部長講的，其實我認為是擔心本來是兩情相悅，後來分手翻臉了，怎麼辦呢？其中一個人可以去告另外一個人，說你違反了，你是對我做性騷擾，這中間反而會增加更多的困擾。其實對性騷擾的認定本來在實務上就有很多的困難，你要怎麼樣證明是不是兩情相悅？所以我的感覺是行政教育部門有官僚心態，用最簡單的方式，就是通通禁止，在校園就是不可以談戀愛，有所謂的權勢、上下關係，只要是師生，就是不可以談戀愛、不可以牽手、不可以寫情書、不可以喝咖啡，那以後就完全不會有這種情形了！這叫做矯枉過正。"],["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我們要花時間蒐集各界包含專家學者、相關團體的意見，要看有什麼可能的樣態，所以不是委員所說的像未成年的全面禁止，因為未成年的全面禁止，當然我想委員也說……"],["鄭委員麗文：所以你現在的意思是說成年的部分不是全面禁止？"],["潘部長文忠：因為有一些可能的樣態啊！"],["鄭委員麗文：那是什麼樣的樣態要禁止？因為你剛剛講了半天，就是師生戀要禁止嘛！"],["潘部長文忠：委員，我一直都沒有講師生戀這個說詞啦！"],["鄭委員麗文：好，可能是各自在不同的學校當老師、當學生，那不成為一個師生關係，但是如果有直接的，我剛剛聽到您的定義了，就是如果有直接對他教導，譬如說就是他論文的指導教授，譬如說就是要給他打成績的學校老師，不就是這樣嗎？我怎麼會聽不懂你的意思呢？大家都聽懂了啦！那為什麼這樣也不行呢？像我剛剛所說的這種正常師生戀的例子也很多啊！"],["潘部長文忠：委員，我剛才說為什麼在這一次的修正草案會去提這個……"],["鄭委員麗文：你這個就是有點管太多，對人家的私領域介入太多了嘛！"],["潘部長文忠：不是，委員，這個老師跟這個學生，這個學生還有同班同學，我舉一個例子，如果老師跟他發生了這種關係……"],["鄭委員麗文：性關係。"],["潘部長文忠：是什麼關係再說啦！"],["鄭委員麗文：你要講清楚，怎麼可以說「什麼關係再說」？"],["潘部長文忠：委員，如果這個學生的成績說實在的表現只是到這裡，但是因為他有這份關係，結果把他的成績打到很高，其他同學會認為：這樣公平嗎？如果推薦學生進入研究所，因為他跟老師有這個關係，結果他就突然通過了。委員，這是我們要面對的。老師跟學生自由戀愛是一回事，可是他藉由職務產生了對其他同學有任何不公平的影響，這個我們要重視啊！委員，這個不是只有羅曼蒂克的問題啦！這個還有所謂……"],["鄭委員麗文：部長，你看看你，這就是我說你管太多，這不是性平要規範的、這不是性騷擾法要規範的，你說的他的給分公不公平，那是另外一個領域要規範的，你怎麼去判斷說他是不是因為喜歡這個學生？我也有可能欣賞一個學生，而沒有像你說的裡面有浪漫的思維或想法，我給分也很可能不公平啊！學生也會覺得老師的眼光有問題啊！他為什麼論文寫得比較好？因為他平常都幫老師倒茶、搥背、喜歡巴結老師，這種你管不完啦！而他給分是否公平，這應該是另外的規範，跟你禁止談戀愛是兩回事啊！法律的規定不能夠管到無限上綱，這個就是跨越了，這個法律考慮的是性別的平等，是身體的自主權，而不是你剛剛講的，這已經超越這個範疇了，部長，那就不該是這個法要管的，而不是說我們趁著修這個法，所有相關的爭議統統都不用吵了，反正就是不准談戀愛就沒有事了，這樣的心態，今天我們鼓勵年輕人談戀愛都來不及了，臺灣已經這麼嚴重的少子化了，然後你還要用這樣的法律說在校園裡師生即便是兩情相悅也不能夠談戀愛，既然是成人，就應該尊重他們自己的選擇嘛！"],["潘部長文忠：委員提到的自由戀愛等等……"],["鄭委員麗文：因為您剛剛講的……"],["潘部長文忠：我從來沒有說反對這個……"],["鄭委員麗文：這跟性騷擾沒有關係啦！"],["潘部長文忠：我只有反對一個事情，就是藉由權勢造成性跟性別關係的問題，我覺得這個問題是我們要正視的，目前受理的二十五、二十六件就是這個問題。"],["鄭委員麗文：我同意，如果即便是成人……"],["潘部長文忠：所以我們應該再徵詢更多可能的樣態，能夠把這樣的問題不是一刀劃死，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是這樣，所以這次母法如果通過……"],["鄭委員麗文：我希望的就是今天教育部不要歪樓了，不要無限上綱。"],["潘部長文忠：不會啦！"],["鄭委員麗文：也不要用一種父權的心態來指正校園的各種歪風，你應該站在一個……就是想清楚我們在這裡性別的平等、身體的自主權，要尊重大家彼此的空間，所以性騷擾應該有其非常清楚的定義，不管是在職場、在校園都是一樣，不要擴張解釋到兩情相悅的也不允許，就是已經太over了，這一點就是希望教育部，即便成人也不可以性騷擾，這個我們大家都知道，所以希望教育部在這個時候應該態度很明確，但不要無限擴張到兩情相悅的師生戀，這個很簡單嘛，所謂的師生戀，我們大家的定義是兩情相悅的，跟權勢關係無關的，這個東西就不應該有公權力介入人家的私領域，否則你就是明顯的違憲，所以我是奉勸教育部，的確是要細緻地去探討，回到初衷，不要歪樓了，也不要模糊了焦點，擴大教育部不該擴大的權力，在這裡面你只要明確地告訴大家，戀愛是好事，兩情相悅、彼此尊重，這個東西教育部管不著，教育部要管的就是你們一直在重申的，利用權勢關係造成對方不管是精神上、身體上的不悅，這才是性騷擾，謝謝部長。"],["潘部長文忠：委員，我們要努力的也是這個方向，如果……"],["鄭委員麗文：所以你要講清楚嘛，你講了半天，聽了半天，大家還是覺得你就是不准師生戀……"],["潘部長文忠：我講的跟你講的差距是委員一直用自由戀愛，我說我們在管的不是自由戀愛，管的是職場上的……"],["主席：部長，這個下午修法的時候再……"],["鄭委員麗文：好，謝謝。"],["主席：接著再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n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n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16人\n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n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n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n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n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n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 19 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陳培\n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n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n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n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26201_00001"}}},{"id":"146802","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02","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1a47a9b409094e48bfeb4db46382e870aabefd0083f334a440b168d8abc25f0d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林德福","委員發言時間":"09:48:53 - 09:58:08","影片長度":"00:09:15","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55,"end_time":"2023-07-20T09:58:08+08:00","start_time":"2023-07-20T09:48:53+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78,"blocks":[["林委員德福：（9時48分）請教吳部長，賴清德說的「走入白宮」說，不管是藍或是綠或是哪一個政黨執政，如果中華民國的總統，本席再強調一次是中華民國的總統，能夠去訪問美國的白宮，正式建立雙方官方的互動，本席都樂觀其成。我想金融時報是一個大媒體，有它的公信力，對於其報導美國官員已經要求臺灣澄清賴清德的說法，我方總統府已經否認有指示。吳部長，您對他們這樣的要求有什麼看法？"],["主席：請外交部吳部長說明。"],["吳部長釗燮：非常謝謝委員，剛剛已經說明過了，我再說明一次。這個金融時報的報導本身已經說明了美國的資深官員沒有對賴副總統的團隊有任何的關切，在過去這幾年，臺灣跟美國之間的交流、合作非常地密切，也建立了非常緊密的關係，雙方的關係也是蓬勃發展。我們也會持續跟美國合作，確保臺美之間的關係是非常緊密的，也會跟其他理念相近的國家持續合作，能夠讓臺灣走向國際，在國際社會上面有更多的貢獻，謝謝委員。"],["林委員德福：副總統即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8月將訪問巴拉圭過境美國，請問賴副總統在過境美國時會有公開的行程嗎？"],["吳部長釗燮：有關這個部分，我們外交部次長已經在正式的記者會上面提過，我在這邊也跟委員說明一下。我們會依照慣例來處理賴副總統過境的問題，我相信美方也已經說過的，就是會依照往例來處理，會讓過境的副總統能夠在舒適、安全、便利、尊嚴的這些原則之上過境。"],["林委員德福：那會不會全程保密？"],["吳部長釗燮：有關過境的問題，如果有進一步確切的結果，我們會對外來說明。"],["林委員德福：到時候會不會有意想不到的見面對象？"],["吳部長釗燮：我想如果有準備好，我們就會說明。"],["林委員德福：好，我再請教，因為美國前總統川普主張美國優先，川普日前在接受訪問的時候說臺灣拿走美國全部的半導體工作，稱以前美國都製造自己的晶片，美國早該阻止臺灣，向臺灣課稅，並對臺灣建立起貿易壁壘。川普的論點恐怕也是美國人、美國政府內心的話，我們只能想辦法維持我國半導體產業的優勢，臺灣跟美國是重要的貿易夥伴，請問外交部吳部長，針對這一點你有什麼看法？"],["吳部長釗燮：關於我們臺灣的半導體產業，實際上這個是跟很多國家合作的結果，臺灣也發展了我們自己的優勢，才有目前半導體產業的蓬勃發展，我想有關我們……"],["林委員德福：但是他這樣的講法，難道外交部沒有什麼看法、意見嗎？"],["吳部長釗燮：我們已經對外做過說明，我們跟美國之間在經貿上面的合作或者是半導體的合作，都是互利互惠的方式，我想昨天……"],["林委員德福：那站在外交部的立場？"],["吳部長釗燮：我剛剛已經說明了，然後前天我們外交部……"],["林委員德福：如果有講了，那你們有沒有對美國媒體表達臺灣是美國重要的供應鏈夥伴？你們沒有講嗎？"],["吳部長釗燮：有，前天外交部已經正式對外說明，經濟部長昨天在立法院也有非常充分地說明。"],["林委員德福：因為他這樣的講法，外交部要是完全沒有表達、沒有立場的話，我認為那是愧對全國的國民。"],["吳部長釗燮：有，我們有講。"],["林委員德福：因為我們當初是代工，對不對？今天能夠做到這種程度，甚至還到美國去設晶圓廠，我相信部長也很清楚，包括王部長。我想這些問題，站在外交部的立場，你們當然應該要有自己的想法、意見。"],["吳部長釗燮：有，我們有講了，已經講了。"],["林委員德福：好。"],["吳部長釗燮：這個問題其實由經濟部部長來講比較好，要不要請經濟部部長說明一下？"],["林委員德福：吳部長請回。請教王部長，本席樂見臺美深化合作，但這次整個協定看不到具體的經濟紅利，只有看到政府的大內宣，如果真的有重大的影響，不管是利或是弊，為何從談判到簽署，沒有讓國人能夠評估、因應呢？"],["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相關的談判過程中，OTN這邊有把草案公開，也有諮詢各黨團、跟外界溝通。以經濟部管的中小企業來說，事實上我們也跟相關的中小企業專家還有公協會開了會，也徵詢了他們的意見，譬如中小企業建立這樣的平臺來增加對美國的商機，大家都覺得這個方向很好。"],["林委員德福：王部長，對於現階段的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外界一直認為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簽署內容與民眾生活距離很遠，如果政府還編列大筆預算向民眾宣導、大內宣，我相信大家就會有疑慮，容易讓很多民眾認為民進黨政府是為了拉抬明年1月總統及立委選舉的聲勢。我要請教的是，要是像這種的狀況，在場列席的每一位官員，一旦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在立法院審查通過，各部會會不會分別在網路意見領袖、網路平臺、電視媒體、廣播等匡列預算去進行宣導？會不會？"],["王部長美花：通過之後的宣導或者溝通一定要做……"],["林委員德福：要做？"],["王部長美花：至於相關經費，我們一定會撙節使用。"],["林委員德福：我是認為不必再做大內宣啦，因為真正是關稅的問題，如何讓兩邊的關稅降低，我相信這才有實質的意義，但是這次幾乎都沒有，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協定到目前為止大都是屬於架構性的內容，與傳統自由貿易強調關稅減讓與市場准入等有很大的不同，行政院強調將以堆積木的方式，逐漸加強與美國的經貿關係，最終朝向臺美簽署自由貿易協議（FTA）而努力，但是民眾質疑第一階段臺美貿易倡議對臺灣經濟的幫助非常的空泛。","外交部次長李淳接受媒體專訪時也表示，美國近年無論是民主黨、共和黨都不支持市場開放談判，李淳次長說美國現在的共識是希望到美國去投資，而不是自由貿易喔，所以我認為大可不必大內宣，因為我們要有實質的利益才去做，沒有實質利益，做一些大內宣……"],["王部長美花：第一個，跟美國政府可以做這樣一個簽署，這個對臺美關係跟對臺灣和全世界的關係一定是有重要的影響。"],["林委員德福：我們主要是要有……"],["王部長美花：第二個，這個簽約包括第一章邊境通關的簡便，這個一定要去說明，讓大家可以……"],["林委員德福：我們要求要有實質的利益啦，而且……"],["王部長美花：這個一定要說明，讓大家可以知道。"],["林委員德福：而且FTA包括我們很多簽署，都已經拉那麼久了，根本完全對這些商人真的沒有什麼實質、大的幫助，所以我認為經濟部在這方面要去努力啦！謝謝。"],["王部長美花：是，後續還是要努力。"],["主席：請賴委員品妤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01","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01","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28b155b6c0095aea2ef3c60828831522aabefd0083f334a4c1db3c457e706b23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吳思瑤","委員發言時間":"09:37:52 - 09:50:50","影片長度":"00:12:58","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778,"end_time":"2023-07-20T09:50:50+08:00","start_time":"2023-07-20T09:37:5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31,"blocks":[["吳委員思瑤：（9時37分）大家辛苦了。教育部門動作很快，在一個多月的時間把性平教育法再重新翻修，我們都希望未來能夠不再漏接任何一個受害者，也不要再有任何一個加害者，所以在#MeToo事件之後民氣可用，當然樣態很多，但我想法訂定的就是一個可執行的大原則，所以我今天在大原則、大方向上，來就教於部長跟司長。","這段時間雖然我們性平法是性平三法裡頭執行得最綿密、制度也最完備的，但是就本席長期關切，以大專校院來講，#MeToo事件就是層出不窮。司長，現在教育部所掌握的大專校院有幾校、幾案正在啟動調查？"],["主席：請教育部學特司吳司長說明。"],["吳司長林輝：總共有25、26，還在滾動增加當中。"],["吳委員思瑤：現在已經有25、26？"],["吳司長林輝：對。"],["吳委員思瑤：我記得我上週找您來談的時候，好像才十幾案，所以層出不窮代表確實現行的法制是有問題，它在防範的部分沒有做到好。","我也收到非常多大學的個案，都來向本席做一些處理上的提醒，我也看到教育現場在調查的困難，其中一個困境就是很多的案件是匿名投訴，以致於學校要調查的時候，只能不斷地去公告來徵求受害者或是相關關係者出面，但希望是受害者出面。可是很多學生仍然在學，他有求學的壓力，或者是在這麼多關切的當下，他噤聲了，所以各校確實增加了它調查的難度，這個部分我們部裡能夠提供什麼樣的協助？"],["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就如委員剛才所陳述的這種情況，確實受害者他有很多很多的顧忌，所以這一次修正草案，特別對吹哨者保障有提出……"],["吳委員思瑤：而且對受害者的保護有更多一點。"],["潘部長文忠：對，還有支持。另外，後面的罰則，其實在這上面課以比如學校跟相關人員等等的責任，是有相較於過去更強的……"],["吳委員思瑤：會加重學校它必須處理的強度。"],["潘部長文忠：對。比如學生有陳述，有很多的措施是在這次修正的重點之一。"],["吳委員思瑤：是，確實如此，所以本席的條文，我的版本也針對受害者強化保護的部分，後續各方面的支持都要做得更完善，才會讓受害者安心地站出來。anyway，現況我知道很多大學的案件，確實處於調查困難當中，就是因為受害者還不出面，因為一個案子2個月加1個月，再加1個月，就4個月的調查期限，無論如何都要給予學校這方面調查的協助。","另外一個困難點，調查的進度受阻、它的難度增加，也就是加害者已經離校，有些老師本來聘期就到期了，或者他只是來評個圖、參加某個課程的指導，所以加害者已經離校，而且受害者本身已經畢業，這樣子當然又增加了現在這二十幾案調查的難度，也影響了它的進度。所以這個部分，我覺得部長應當要在這次修法的當下，我們要對社會非常清楚地重申，對加害者的懲治，我們絕對追到底！不會因為他現在有沒有在學校服務而有差別，因為他即使現在離開了A校，但未來他教職的資格會帶到B校、C校，所以對於加害者的懲治是無期限，而且對於受害者的保護也應當是無期限。我在這裡就教於部長，受害者如果離開學校了，我們提修法第二十五條對於法律諮詢、轉介心理輔導、相關的保護措施，如果學生已經離校了，怎麼讓這些學生享有這樣子的相關權益？"],["潘部長文忠：確實教育部應該就是用很明確的態度在這次的修法上，對加害人的懲治絕對不會因為他聘期到了……"],["吳委員思瑤：他已經離校了。"],["潘部長文忠：當然會追到底。至於對於受害者保護的部分，因為也是這次行政院三法修正時特別強調的部分，以保障受害者的中心……"],["吳委員思瑤：所以畢業的學生你怎麼告訴他，回來讓學校幫助你？"],["潘部長文忠：對於相關的法律扶助等等的，我想如果他已經確實成案了，我們也知道這個個案，這方面在政府的資源協助上應該是要持續。"],["吳委員思瑤：所以要責成各校，不要因為學生已經畢業了，就認為我不再負有心理輔導、保護措施、法律協助、轉介社福資源責任的必要性，對於強化受害者各方面的支持，都不會因為他離開學校而終止，這是我們要強調、再強調的。","整個制度很重要的是修法之後，教育部中央訂方向、訂guideline，地方政府跟各級學校的執行是層層相關的，要友善、要有效、要可信賴，這是缺一不可，可是我們面對很嚴峻的挑戰就是沒錢又沒人。部長，我跟司長多次請教，目前全臺灣盤點出來，足以來因應、有相關的性平意識、有足夠的調查知能的專業人員，大概只有一千八百位是不是？未來夠嗎？"],["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部分因為……"],["吳委員思瑤：它可能患寡也患不均喔！有區域的失衡喔！"],["潘部長文忠：委員有看到一個非常核心的問題，因為這次在修正草案裡面特別強調，如校長、教職員工涉案成為一個行為人……"],["吳委員思瑤：都外聘？"],["潘部長文忠：要去外聘，這個當然一定會擴充增加人力，所以我之前在內部開會，包括前兩天的局處長會議都特別強調，我們會再持續的培訓具專業的……"],["吳委員思瑤：目標要多少人？目標幾年內要增加？"],["潘部長文忠：這個部分，我們就持續增加……"],["吳委員思瑤：我在這裡提醒部長，現行就是一千八百位左右，未來絕對要再擴充，因為不是只有學校要去協助，地方政府要派員去協助，其實現在很多事業單位也需要，因為性工法也修法、性騷法也修法下去，其實很多的公司行號，他們也需要相當經驗的專業調查人力，所以無論如何，我們在教育體系人員的補充，都絕對是當務之急。","再來是錢怎麼辦？我問過學特司，一個案子的調查，小則要花3萬到5萬，如果是大案受害者多，它的約談多、交通費多、調查時間長，可能費用拉到要30萬調查一個案子。可是現在112年度學特司的性平教育預算只有1,674萬，只占學特司預算的0.8%。部長能在這裡承諾，對未來的性平預算，就挹注調查費用、專業人力的擴充部分，你願意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協助地方政府跟學校？"],["潘部長文忠：行政院陳院長主持多次的會議，當中也特別提到我們相關主政的部會，對於後續執行的配套，這當中除了執法這些相關之外，重點就在談怎麼樣去擴增需要的人力，包含……"],["吳委員思瑤：經費。"],["潘部長文忠：在地方政府層級，還有調查所需要人力的培訓跟費用，這部分我在前兩天的局處長會議，也跟教育局處長特別提到，除了大學是由學特司增加經費處理外，教育部也會針對……"],["吳委員思瑤：等於國教的部分，教育部全力來支持。"],["潘部長文忠：對，我想國教的部分，真的也是因為案件多，在人力方面還有調查的費用方面，也會跟地方政府一起來協助學校。"],["吳委員思瑤：部長，我在這裡提醒，現在在籌編明年度的預算，如果該新增預算，我們全力加碼支持，而現階段眼下馬上要用的，你們動支所有的預算、員額，立法院絕對支持，好嗎？"],["潘部長文忠：好，我們一定會把這部分作為重要的配套措施，包含預算的協助。"],["吳委員思瑤：好，我在這裡會繼續來追蹤。另外有個議題很重要，我再占用一分半的時間請教高教司長。部長，我必須把握這個時間，因為剛好臨時會、這兩個月的時間，是我們來協助大學生可不可以適用租金補貼非常重要的關鍵兩個月，所以我占用一些些時間。","租金補貼2.0，18歲以上的成人就可以申請，換言之大學生在外租屋可以申請，而依行政院消保處的意見，校內住宿的學生只要他能夠獲得租賃契約，並載明是居住在宿舍當中，他也可以請領，這是我們昨天召開記者會的資料。換言之，教育部應當也來協助，讓在校住宿的學生也能夠領得到租金補貼2.0，我想您的態度是這樣吧？"],["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還有幾位委員都關心這個議題啦！昨天我也瞭解了，確實在這方面教育部應該跟大學還有營建署共同往這樣的方向做努力，因為目前申請條件裡面，我們還沒有具足這樣的情況，這個部分教育部會跟大學……"],["吳委員思瑤：所以態度上，我們是支持協助18歲以上的成人學生，不管住宿校內、校外都可以請領租金補貼2.0。但是我們要克服的是校內跟校外有不同的狀況，校內就是要去啟動跟各大學的協調，因為依內政部的請領資格，他必須要以租賃契約，而且租賃契約上面要看得到租賃期限跟租金，可是現在各校所可能都是非常簡易的入住同意書，所以這樣子的租約文件，基於大學自治原則各校不一樣，請領會造成困難，趕快跟各地大學來協調，好嗎？教育部can help！趕快跟營建署啟動跨部會的協調，不管是用另外一種簡易的方式，也就是造冊提供就可以，或者是真的要回到各大學去溝通，各大學提供一個一致性的租賃契約，這個是我們這兩個月內要趕快處理的事情，是不是趕快帶回去研議、趕快進行？"],["潘部長文忠：委員，我們會進一步的跟營建署還有大學這邊來做溝通。"],["吳委員思瑤：至於各校住宿生租金補貼的合理級距是什麼，我也建議你們可以跟內政部討論，畢竟租校外的房子跟學校提供的，它的級距不同，也許針對校內、外租屋有不同租金補貼的一個範圍，這個我支持，但原則上就是幫助大學生依法也能夠請領。而校外就是最困難的問題，學生要跟房東來協調，我這幾天很快速地蒐集到臺北大學的學生在Dcard上面問說：「在北大附近租屋有成功去申請租屋補助嗎？」有七成的學生放棄，因為他會被房東趕，房東不協助他，或者是要其他的稅收轉嫁給學生，國立中興大學的學生也同樣在網路上問，多數的學生說：算了！算了！我們學生還是不要想跟房東來對抗。所以對於校外租賃的這些學生，教育部要協助各大學有輔導的窗口，協助弱勢的學生能夠跟房東順利拿到租賃契約，讓房東不會來阻撓學生請領我們內政部的300億租金補貼2.0，這也是我們必須在兩個月內來建立一個協力機制，好嗎？"],["潘部長文忠：好。"],["吳委員思瑤：所以對於校內外，教育部，謝謝你們！我們全力來支持大學生請領租金補貼2.0，我們教文會的委員都會支持，辛苦了！謝謝。"],["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主席：好，謝謝吳委員，就是在兩個月內，謝謝部長。","好，那我們再接著請鄭委員麗文發言。"]],"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n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n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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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0:01","影片長度":"00:08:47","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27,"end_time":"2023-07-20T09:40:01+08:00","start_time":"2023-07-20T09:31:1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02,"blocks":[["賴委員瑞隆：（9時31分）部長好。首先請教一下，因為賴清德副總統之前曾經提到，未來他有機會領導國家的話，會朝白宮的方向來前進。這引起媒體報導說美國官員好像要求臺灣澄清賴對於白宮的說法，但又有傳出美國高層並沒有向賴陣營表達關切，部長要不要說明一下？到底真實狀況是怎麼樣？"],["主席：請外交部吳部長說明。"],["吳部長釗燮：委員早。非常謝謝委員，我想這篇報導本身就說明美國的資深官員並沒有向賴副總統的團隊有任何關切，實際上在過去這幾年之間，我們跟美國之間的溝通合作非常密切，也建立了非常堅實，而且蓬勃發展的臺美關係。接下來我們也一樣會持續跟美國，甚至是其他理念相近的國家持續合作，讓我們跟其他民主國家之間的關係更加密切，讓我們臺灣能夠持續走向國際，貢獻國際社會。"],["賴委員瑞隆：好，臺美關係應該是這44年來最好的時候，特別是我們在簽訂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時候，如果有任何一些不確切的消息，也請外交部要立即做一些說明跟澄清。"],["吳部長釗燮：是，當然。"],["賴委員瑞隆：不要受到外界各種的干擾。"],["吳部長釗燮：是，謝謝委員。"],["賴委員瑞隆：接下來我還是要肯定，包括外交部團隊、經貿相關團隊大家的努力，大家希望促成的終於能夠來簽訂，美國國會那邊也很快做了同意。"],["吳部長釗燮：是。"],["賴委員瑞隆：當然臺灣的國會要完成相關的程序，我們也會完成這些相關程序。我想問一下部長，就外交部長的角度來看，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簽訂對臺灣、對美國最重要的意義在哪邊？"],["吳部長釗燮：我想最重要的意義當然是讓臺灣跟美國之間的經貿關係，尤其是在貿易合作方面能夠更加深化，這個對我們臺灣來講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想像得到就是說，中國在國際社會上不斷孤立臺灣，讓臺灣更加弱化，我們必須要做的就是讓臺灣在國際社會上有更多的朋友，能夠跟我們的友盟國家發展更深入的經貿夥伴關係，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就是這種努力的一個結果。"],["賴委員瑞隆：對，所以特別是在這樣的時刻，我們的簽訂也證實臺美現在的關係是最好的一個時刻。"],["吳部長釗燮：是的。"],["賴委員瑞隆：同時是首次簽訂這樣的一個協定，也看得到美國國會議員等等都全力支持，所以我覺得這是最好的一個機會，甚至未來臺美FTA都有機會朝這個方向前進。"],["吳部長釗燮：是，我們會持續推動。"],["賴委員瑞隆：謝謝外交團隊的努力，我們期待繼續跟世界更多的民主友邦建立更好的一些互動，當然美國是一個重要的龍頭角色，如果改善跟他的友好關係，我相信其他世界各國也會感受到。"],["吳部長釗燮：是。"],["賴委員瑞隆：請教部長，世界各國是不是也高度關注臺灣跟美國簽訂這個協定？"],["吳部長釗燮：當然，委員剛剛講得非常好，美國是民主世界的龍頭，所以美國跟臺灣的關係不斷深化的結果也會帶動其他對我們友善的民主國家跟我們深化關係，在過去這幾年之間，我們跟美方在安全、政治、經貿上的關係不斷深化，也帶動我們跟其他很多民主國家的關係進一步深化，可能委員也有注意到我們跟中東歐國家的關係，最近是相當蓬勃發展，這也是在美國的鼓勵之下，或者是美國的帶動之下，讓我們跟中東歐國家的關係能夠讓國人看到這個關係有多深厚。"],["賴委員瑞隆：好，謝謝部長，請繼續一起加油，謝謝。","再請教龔主委，如果從總體經濟面來看的話，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簽訂對臺灣的總體經濟上有什麼樣的影響？長遠來說有什麼影響？"],["主席：請國發會龔主任委員說明。"],["龔主任委員明鑫：我還是覺得從兩個部分來看，第一個部分就是形式上，就是從我們1979年開始，跟美國簽訂了這樣的一個協定，後續因為這樣的協定作為基礎，比如說剛才提到的避免雙重課稅可能也在開始談，未來真正的FTA也可以開始、initiative開始，則後續影響就滿大的。從內容上來講的話，這個範本會變成將來國際間相關協定的標準版，或者是一個典範，這個我們有幸可以提早來參與，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這個是從長期來看。短期間的部分，剛剛有特別提到通關的便利性，這個是幫助滿大的，尤其對於一些比較容易腐敗的物品，時間就非常、非常地重要，有沒有腐敗就……"],["賴委員瑞隆：經濟上的效益有沒有做過相關的推估？在經濟上面的效益。"],["龔主任委員明鑫：這個部分我們可能還要跨部會來做一些實際上的討論。"],["賴委員瑞隆：也試著可以做一些推估出來，我想可以更具體地讓國人更清楚知道它整體的一些效益。"],["龔主任委員明鑫：是、是、是。"],["賴委員瑞隆：謝謝主委。接著請教王部長。部長辛苦了！從經濟部的角度來看，簽訂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時候，對於整個臺灣的經濟、對於整個的外貿會有什麼樣具體的一些影響？"],["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大家可以看得到，現在在數位科技下面，臺灣跟美國在高速運算、AI應用部分已經有更深入的合作，現在就是在這樣的深入合作之下去建立一個合作的framework，讓它有更深化的合作、體制性的合作，我覺得這個是非常重要的。"],["賴委員瑞隆：經濟部有沒有去推估出未來大概有可能對於整個臺灣經濟面所產生的正面上的效益？"],["王部長美花：因為它根本上是一個體質的規範，讓政府的治理還有方便性都明確化，所以它是從根本上會做比較長遠的影響。"],["賴委員瑞隆：所以它整體上面絕對是一個正面上的影響，特別是跟美國這麼大的經濟體，又是國際重要的經濟體，有這樣的一個簽訂，那當然是一個很正面的影響。昨天有問到院長，它對於未來我們加入CPTPP也會有相當的幫助吧?"],["王部長美花：對，因為這個都是高標準的，相關的規範跟CPTPP的要求都是高標準。"],["賴委員瑞隆：當我們達到了這樣的標準，未來我們在加入的時候，其實CPTPP也就更容易去達成，同時……"],["王部長美花：讓大家看得到臺灣跟美國，美國的要求往往都會比國際的還要更高，這樣的話就讓大家可以看得到我們都可以符合。"],["賴委員瑞隆：對，世界各國也感受到我們跟美國都可以去簽訂的時候，應該也會得到更多的一些支持。"],["王部長美花：是、是。"],["賴委員瑞隆：因為剩下最後一點時間，我問一下部長，大林蒲遷村還是希望能夠加速，我昨天跟院長有提到，裡面特別有一些是牽涉到居民權益的部分，我們還是希望讓居民能夠用無負債遷村的方式，畢竟50年來在當地確實相當地辛苦，讓他們能夠離開，這不僅是執政的價值，也是給人民一個更好的環境，剩下最後一些階段，然後有一些條件的部分也希望部長協助再做一些調整，特別是一些比較弱勢、比較沒有資源、無房無地的人，給他們更多的支持，讓他們能夠安心的離開，條件不要低於紅毛港、不要低於當時的桃園航空城計畫，好不好？"],["王部長美花：是，事實上因為高雄人很細膩，所以相關規範細節我們都等高雄市做最後的確認，確認完就會簽報。"],["賴委員瑞隆：國家在這塊土地將來長遠一定是好的，我希望這件事情未來創造是一個多贏，在過10年、20年後，大家看待這件事情，國家是做了一件正確而且對於人民是有給予最大支持的事情，好不好？請部長能夠支持。"],["王部長美花：是。"],["賴委員瑞隆：另外還有一件也是要請部長支持，台船的增資計畫也請部長能夠支持，台船執行了國家很多的重要政策，也非常地重要，也希望經濟部跟國發會，主委也在這邊，也希望能夠支持，讓台船能夠持續永續發展，來協助臺灣更往前走，好不好？"],["王部長美花：好，謝謝委員關心。"],["賴委員瑞隆：謝謝部長。"],["主席：請邱委員議瑩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796","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796","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3b3faab7d7bc0ecf2ef3c60828831522aabefd0083f334a459b49dd81b19eb4c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萬美玲","委員發言時間":"09:24:33 - 09:37:47","影片長度":"00:13:14","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794,"end_time":"2023-07-20T09:37:47+08:00","start_time":"2023-07-20T09:24:33+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4,"blocks":[["萬委員美玲：（9時24分）部長早。我們這一次談性平三法，目前最受到矚目的是在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條第一項，簡單通俗地講，就是禁止師生戀這個問題，其實禁止師生戀這件事情，現在看起來，方向上不管是陳建仁院長，或者您都有提到，我們是以成年、未成年為一個分界線，也就是以18歲來決定是不是應該要禁止師生戀，這個方向是正確的嗎？"],["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應該說委員所提的，我再補充一下，未成年不能因為任何理由，我們是全面禁止，因為都還是屬於身心尚未成熟的這些兒少、青少年，只有成人以上才特別考量因為有權勢關係，可能這些老師、教職員工採取利誘等……"],["萬委員美玲：所以部長，今天未成年的不用講，我們就是一律禁止，這個很清楚，也是有共識。那現在談的就是所謂的18歲以上已成年，18歲以上就有提到，如果他有一些權勢關係，或者是在成績上面、指導上面等各方面有這樣的關係存在的時候，那我們要來討論。首先請教一件事情，現在高三的學生，在同一個年級、同一個班級裡面，有的是已經滿18歲，有的是未滿18歲，我們依然在高中的部分是用成年跟未成年來看待這件事情嗎？"],["潘部長文忠：因為成年跟未成年有法定年齡分際，有些學生可能早一點、晚一點……"],["萬委員美玲：部長，所以應該這麼講，也就是說某一個高三學生，如果他已經是18歲了，他跟隔壁班沒有教他的導師，他們就可以師生戀？可以嗎？"],["潘部長文忠：委員，這部分我想會是一個初步我們會分的界線，至於產生行為的樣態等等的部分……"],["萬委員美玲：部長，這一題比較簡單，因為我們是用成年、未成年，所以請教一下，如果這個班級有成年已經18歲的高中生，跟隔壁班沒有教他的老師，他們可以師生戀嗎？"],["潘部長文忠：委員，我們以初步這樣的分際來講，如果這位高三的學生已經成年，就是18歲以上，那確實沒有任何這種權勢的關係，但這不是誰說了算，如果一旦有發生，還是要透過比較嚴謹的調查。"],["萬委員美玲：好，部長，我想後面我們到底應該要怎麼去訂這個樣態、怎麼去訂指引，其實是還有一段路要走，而且還有很嚴謹的過程，可能我們等一下來做討論，這是第一個，我剛剛跟你討論的，但是你好像也沒有一個很明確的回答。","第二個，我想請教一下，大學端是現在大家討論得比較多的，在大學各系所裡都有所謂的助教，這個助教有很多可能他就是學長，這個助教可能也可以進行一些升學指導，或者可能也可以給這些學生有一點打工的機會，可是他對於學生的成績、入學機會等等，並沒有那麼實際，那麼請問一下，助教跟大學學生可以戀愛嗎？"],["潘部長文忠：在母法還有當然準則的部分，其實所指的教師是有涵蓋到像剛剛委員所指教的助教，是屬於適用對象。"],["萬委員美玲：所以助教也包含在內？"],["潘部長文忠：是。"],["萬委員美玲：這個很明確。再來我再請教一下，如果某一名學生跟教授，以前有指導過，但是現在已經沒有再繼續有指導關係了，所以他們也可以有師生戀？"],["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我剛剛為什麼說比較不容易直接這麼說的原因，最近也有團體提出，有一種叫做潛在性的，未必適用對價的關係，這個情況就如委員所提到的，他們以前可能有我們所講的權勢型關係，但是在某個階段或許沒有，但是，委員我現在講一個例子，比如這個老師可能這個階段沒有上他的課，等到這個學生可能要畢業、要升學了，他又幫他做了很多幫助性的事情來達到效果，像這種我為什麼一直在強調很多不是誰單方說了算，可能這個關係是需要被再調查。"],["萬委員美玲：所以其實部長，為什麼今天本席要提出一些樣態繼續跟你討論，包含剛才我提的這二點，又或者是說，如果這個學生在高中的時候滿18歲，他就已經跟大學某一個老師談戀愛了，那麼他考進這個學校以後，他們是老師要辭職或老師要受罰，還是應該要分手？"],["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部分因為我為什麼說有關這方面……"],["萬委員美玲：所以部長我想……"],["潘部長文忠：這個可能樣態，我們還會需要……"],["萬委員美玲：您在這個部分其實都很難回答，為什麼？我今天提出來這幾個，其實它就是樣態，這個樣態在大學這個部分，我覺得真的是很難規範，我們當然知道出發點是要保護學生，我們在保護學生的時候，這個樣態要怎麼去訂定？尤其學校端現在其實也很擔心，如果我們只是很粗淺地做一個很寬的規範，那未來學校要怎麼去實施？如果我們今天立法從嚴或者立法謹慎，可是執法是不易的，那我覺得它的意義也不大。再來我想部長也好，或是我們聽到大家都在說，國外很多名校都有嚴格禁止，但是你也是提了幾所有嚴格禁止的名校，並不是全部的學校都這樣嘛！還有，各國的國情不同，也不是哪一種法律都可以一體適用。","部長，我想請教一下，按照現在我們還沒有修法，如果在學校裡面發生了性侵或性騷等等，難道現在無法可管嗎？還是有嘛！對不對？"],["潘部長文忠：委員，現行法律就可管。"],["萬委員美玲：你看，現行法律是有嘛！我們在教師法的部分對狼師也是有限制嘛！"],["潘部長文忠：是。"],["萬委員美玲：性侵觸犯刑法，這當然法律上會去規範；那性騷有性騷擾防治法，事實上我們現在是有的，但要把它提到法的位階來的時候，我覺得這個過程當中，我們真的還必須要再更嚴謹一些。","部長，我再請教您，現在有提到教育部會邀集相關的專家學者去彙整本席剛剛所舉出來的這些樣態，甚或現在大家在網路上或者你們內部討論，還有針對許多的樣態去訂定參考指引，還有提供給學校做參考。請問一下，第一個，專家學者怎麼來？第二個，多久才會訂定出來？第三個，什麼時候開始適用？"],["潘部長文忠：是，我跟委員報告，母法如果通過的話，這個確實會在授權準則裡面來訂，我想這部分我們會邀集學者……"],["萬委員美玲：部長，因為時間有限，我先請教一下，你會怎麼去邀集哪一些專家學者？"],["潘部長文忠：委員，我想過去跟性平教育、性平意識有關的，一定是我們主要的範圍，但除了學者專家，還有學校，因為學校最瞭解運作之可能性，另外我們也會邀請相關團體的代表，最近我也一直在努力蒐集一些提供建議的學者專家和團體，這一部分……"],["萬委員美玲：好，本席要求在這個部分要完整，好不好？"],["潘部長文忠：對，如果立院通過這個部分，因為大家要審慎思考，會是在明年3月8月才開始適用，有關這一方面明確的實施日期……"],["萬委員美玲：明年3月8日之後？"],["潘部長文忠：對，這是以目前……"],["萬委員美玲：不會是今年下個學期開始就適用，不會這麼快，對嗎？"],["潘部長文忠：在母法修正草案裡面所訂的這個條文，有特別提到實施的日期。"],["萬委員美玲：好，部長，那我再請教您，如果是明年3月8日，就是我們現在訂定這樣的時間，在3月8日之前，他們在學校已經是師生戀了，那3月8日之後是溯及既往嗎？"],["潘部長文忠：委員，其實現行準則已有規範，就如委員剛才所說相關的罰則，教師法對於違反這些其實是有規定的。"],["萬委員美玲：是。"],["潘部長文忠：只是那個樣態，因為這次我們提到母法的層次，我想一方面正視這個議題；再來我覺得如果真的透過權勢關係去發生這種性別有關的事情，是應該要處理。"],["萬委員美玲：我想今天我們還有很多時間繼續討論，在樣態還有細則的部分，怎麼樣讓它更完整一點，當然現在面對在校園內或者網路上一片譁然，很多人其實覺得教育部管太多，所以我們要怎麼樣讓這個法是真的可以保障到孩子，又不至於讓人家覺得我們只是一味去抄襲某幾個名校，事實上在校園裡面的適法性或者我們執行上是有困難的。","最後，我不覺得樣態有辦法完全去規範好，其實我們桃園教育局最近辦了一個高中高職博覽會，這是教育局辦的活動，然後各高中都來參與，各高中參與的學生都出公差來支援這個每一年都辦的常態性活動。其中就發生某一個學校校長的配偶去性騷學校的學生，學生回到學校之後，把這件事情在學校提出來，但是教育局跟學校的講法是我們規範的只有校內的人，校長的配偶不在此限內；再者，發生的地點在校外，不在學校內，麻煩請去報警。家長覺得能夠在學校裡面把這件事說出來，其實已經是鼓起很大的勇氣了，希望學校能夠給予公平的對待，但結果不是這樣，當然後來家長也沒有去報警，我們都知道為了哪些原因，所以他們後來沒有報警，因為很多被性騷、甚至被性侵的人，他們有很多自己的原因跟苦衷選擇沒有報警。","我今天舉這個例子來講，我們地方教育局說這個應該是歸社會局，社會局說應該是歸教育局，雖然教育局說這個不是在校內，而是在校外，可是事實上是教育局辦的活動。教育局又說也不是校長或教職員工本人，但是事實上是校長授意這個學生應該要去接待校長的先生。我今天要提這個例子是因為樣態真的很多，部長必須去考量，我們有辦法去把每一個樣態都面面俱到地照顧好嗎？"],["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提醒，我想這次性平三法其實當然也希望在這上面能夠有分工跟接軌。委員所提的這個案例，司長有特別跟我提，在我們修正草案當中，原來的第十二條本身其實就課予學校有這樣的責任；在後續的草案裡面，針對第四十條跟第四十四條的部分，我想在討論的時候，教育部也會針對適用對象，譬如剛剛講的校長的配偶等等，我們要提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如果有湮滅、隱匿等等，其實如果再科更大的罰則，甚至可能影響到身分改變，我想會有一定的嚇阻……"],["萬委員美玲：部長，當時校長只有講因為配偶是外國人，所以國情不同，國情不同就可以進行這樣的做法嗎？"],["潘部長文忠：剛才跟委員說明的……"],["萬委員美玲：而且孩子還是出公差……"],["潘部長文忠：如果……"],["萬委員美玲：所以我想這個樣態……","今天時間有限，我希望也能夠去瞭解這個案件。"],["潘部長文忠：好。"],["萬委員美玲：然後我們用這個案子去看樣態，包含本席還沒有提到的補習班，在這整個規範當中，我們要保護孩子，但是沒有看到在補習班的規範又是什麼？"],["潘部長文忠：委員，補習班的部分因為106年有房思琪事件，第九條其實修得非常嚴格，也是我們大院委員會集思廣益，第九條的處置跟現在性平教育法修正草案是相對嚴格，所以我想這個也給委員來參考。"],["萬委員美玲：好，謝謝。我想我們下午和明天還有很多時間可以繼續討論，只是希望我們針對這些樣態還有怎麼執行，讓將來這個法通過之後，是學校能夠執行的法，好不好？"],["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我們一起努力。"],["主席：教育部下午先把這些問題準備一下。","請吳委員思瑤發言。"]],"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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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人\n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n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n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n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n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n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 19 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陳培\n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n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n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n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26201_00001"}}},{"id":"146792","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792","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046745e75350d621bfeb4db46382e870aabefd0083f334a422eaed387c6193b2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吳秉叡","委員發言時間":"09:22:56 - 09:31:13","影片長度":"00:08:17","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497,"end_time":"2023-07-20T09:31:13+08:00","start_time":"2023-07-20T09:22:5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248,"blocks":[["吳委員秉叡：（9時23分）部長早。關於跟我們自由貿易的夥伴，尤其美國是世界的領導，它很注重交易的正常規範，我們能夠與這樣的對象簽署貿易協定，我非常贊成，這對臺灣走向全世界以及未來的國際貿易絕對有很大的助益。可是我注意到這幾天的媒體報導，有關於海關進出口的簡化，有人提到大概可以減省3%至5%的成本，這是怎麼樣的計算方式？怎麼樣得出的結果？可不可以請部長解釋一下？"],["主席：請財政部莊部長說明。"],["莊部長翠雲：委員早。這個部分是根據WTO經濟研究及統計處在2022年6月分享的報告，其中提到在整個貿易成本當中，通關成本占總貿易成本的比重達到3%至8%，所以如果我們的通關能夠更為快捷、便捷的話，是可以使貿易成本下降，這個是根據WTO統計的資料。"],["吳委員秉叡：因為節省了時間，所以就把這個時間轉化成時間就是金錢。"],["莊部長翠雲：是。"],["吳委員秉叡：所謂的便捷是透過電子化的通關，也就是很多報表都是在網路上面先走，但是查驗的部分還是要進行，不是嗎？"],["莊部長翠雲：當然，有關通關的相關報表或一些表單是用電子化傳輸，但是在邊境的查緝上並不能放鬆，這個部分我們還是會加緊地做，還是會照常地做。"],["吳委員秉叡：在簽署之後，可以讓美國賣到臺灣的美國進口貨物通關時間縮減，你有什麼把握能夠縮減多少比例？"],["莊部長翠雲：其中最主要的，第一個，我們擴大了預先審核的申請對象與申請範圍，這樣在貨物還沒有進來之前就可以把相關表單送來，讓我們做預先審核，當貨物到港之後，根據預先審核的結果，經X光查驗，並按照風險等級分類為C1、C2、C3查驗標準，因此，我們希望貨到了以後，可以根據我們的預審結果及查緝結果，徵完稅以後就放行，儘量做到縮短通關的時間。"],["吳委員秉叡：對啊，我是問你有多少把握，你大概可以估計一下吧！假設原來通關的工作時程，現在估計可以省百分之多少？可以省一半、可以省三分之一？還是可以省三分之二的時間？你自己有沒有估算過？"],["莊部長翠雲：是，我們大概估算一下，一個案子可以省半天的時間。"],["吳委員秉叡：半天的時間？"],["莊部長翠雲：是。"],["吳委員秉叡：本來大概要多少天？"],["莊部長翠雲：本來的話，譬如以空運的C1來看，因為有不同的貨物等級、風險等級……"],["吳委員秉叡：對，我知道。"],["莊部長翠雲：以空運的C1就是免審、免驗的話，大概是3個小時，C2就要14個小時，C3就是要1天21小時。如果海運的話，C1是15個小時，C2是1天加上17小時，以及C3就是4天20小時。我們覺得這個部分，因為本來就有分……"],["吳委員秉叡：那節省半天是指幾小時？是12小時嗎？還是工作上的4個小時？工作時間……"],["莊部長翠雲：12小時，我們用通關……"],["吳委員秉叡：可以節省12小時？"],["莊部長翠雲：對、對、對。"],["吳委員秉叡：好，這要很努力喔！"],["莊部長翠雲：是要非常努力。"],["吳委員秉叡：這真的要很努力才有辦法達成。"],["莊部長翠雲：對、對，我們的同仁都很努力。"],["吳委員秉叡：既然要簽了，有關海關的訓練，署長也在這邊，這個事先都要做好準備。"],["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委員。"],["吳委員秉叡：第二個，未來還有一個重點，其實大家都希望不要雙重課稅、避免雙重課稅，先透過這個架構之後，將來這方面的努力、達成的機會怎麼樣？"],["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這個倡議基本上沒有納入所謂雙重課稅的所得稅協定，所得稅協定這件事情隨著臺美雙方跨境投資的規模擴大，所以業界也好、民間也好，都一直強化，希望雙方能趕快簽所得稅避免雙重課稅的協定，我們的總統還有蕭大使也都在各種場合呼籲趕快簽。這個部分其實各位也可以看到，美國的財政部也做了很正面的回應，它瞭解到雙重課稅造成雙方跨境集團在賦稅上的過重以及阻礙，美國的國會不管是外交委員會，它其實有一個法案就是要授權美國行政部門跟我們簽所得稅的協定，以及財政委員會跟歲計委員會也公告了一個法案，希望透過修正美國稅法的方式來提供類似租稅協定的利益，所以這個部分美方的回應是相當正面……"],["吳委員秉叡：好，你這樣回答我知道，但我的意思是說，是不是以簽這個貿易架構為前提？還是沒有以這個為前提？"],["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吳委員秉叡：同時雙線在進行？"],["莊部長翠雲：沒有以這個為前提，但是我們雙方一直維持互動、對話的動能，以及積極在做一些相關的努力。"],["吳委員秉叡：那個部分很重要，也要努力。"],["莊部長翠雲：是的，我們一直在努力。"],["吳委員秉叡：先請回。"],["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吳委員秉叡：接著請教勞動部王次長。次長好，這個貿易協定對於勞工保護的部分，裡面講到的重點包括免除勞工招募的不合理規費，這個當然還沒有進入到細節，但是我要問你，我們的勞動部在這方面有什麼打算？現在的外籍移工來臺灣是不是還有很多的規費？包括他們國家的、我們臺灣的，還有中間的一些剝削，這方面如何降低、減少？你們的方向是怎麼樣？"],["主席：請勞動部王次長說明。"],["王次長安邦：主席、委員好。我先跟委員報告一下，在移工進來臺灣之後，目前的私立就服機構可以收取的只有服務費，而且它第一年就是只能收取1,800元，我們有很明確的法律規範，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對接臺美貿易協定沒有問題，至於母國的部分，因為母國的收取並不在這次的討論過程、範圍……"],["吳委員秉叡：你們有很明確的法律規範，但是執行成果全部都照這樣在做嗎？"],["王次長安邦：是、是、是，而且我們……"],["吳委員秉叡：所以你認為母國的部分不算，他來到臺灣的成本都很低了？"],["王次長安邦：對，有關仲介收取費用，剛才委員提到避免剝削的部分，我們不僅有相關的規範，我們也有實際的查處，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在現階段……"],["吳委員秉叡：因為我常常在雜誌上看到移工血淚，他要到別的國家打工就要先借高利貸，賺的錢要扣多少比例，被雇主扣去一部分後就要還高利貸，這樣的狀況在早年，但現在減少很多了嗎？"],["王次長安邦：對，委員講的這些在實務上確實有發生，不過多半都是發生在母國的部分，而不是在臺灣的部分，因為我們現在移工主要來自4個東南亞國家，每個國家內部的規範又不太一樣，所以目前確實有這樣的情形……"],["吳委員秉叡：我們在引進外籍移工的時候，不能跟他的國家談這一塊嗎？"],["王次長安邦：我們會，我們仍然在努力，包括過去這兩年期間，我們有跟菲律賓、越南這幾個引進的國家，我們也希望在引進移工時，減少他們所需要擔負的成本，不過這都涉及到我們跟個別國家之間的協商過程。"],["吳委員秉叡：已經來到我們國家的，我們必須要把他當作國民，以基本對待原則公平地照顧他們。"],["王次長安邦：謝謝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會來遵守。謝謝。"],["吳委員秉叡：好，加油！謝謝。"],["主席：請賴委員瑞隆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70","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70","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81f1309bb820c18c2ef3c60828831522aabefd0083f334a48053b69fbe3a0336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陳秀寳","委員發言時間":"10:15:19 - 10:26:52","影片長度":"00:11:33","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693,"end_time":"2023-07-20T10:26:52+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15:1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271,"blocks":[["陳委員秀寳：（10時15分）謝謝主席。部長早！今天主要是要審查性別平等教育法，首先對這次修法的幾個相關問題來就教部長。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及調查小組的成員資格限制的部分，院版的條文是授權由各主管機關，也就是教育部、地方教育局及學校去訂定成員的資格，但是我們參考其他有消極資格限制的法律，其實會在法律中直接以法律來明定相關的資格限制。例如會計師法第六條就明定，曾犯詐欺、侵占、背信等罪，經判決確定不得擔任會計師；前段時間我們剛剛三讀過的選罷法，也規定曾犯黑、金、槍、毒相關罪責，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因此我也提案修正，希望在性別平等教育法裡面可以明定性平委員會及調查小組的消極資格限制，例如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經判決有罪，或構成性騷、性侵或性霸凌屬實者，這些人應該都不可以成為性平委員會或是調查小組的成員。性平委員會以及調查小組本身就是要來處理相關的這些事務，以及調查相關的校園性平事件，如果成員本身曾經有這樣的前例、相關的犯罪，來處理這樣的性平事件，會顯得非常諷刺。所以這個部分，部長你們是不是可以納入考慮，將消極資格明定於法條中？部長覺得呢？"],["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跟委員報告，委員所提的這些相關消極資格的事項，我們都非常的認同，可是目前是在這個性平法授權的性平委員會設置辦法當中來明列，所以是否要把這個部分提到母法？當然，母法原本就是比較以簡潔的方式來呈現，授權的子法裡面所訂定的也就是比較可以與時俱進去做調整的一些彈性。所以我想這個當然到下午或明天的條文審查，我們再來跟委員請教，也請委員會這邊我們大家來討論。"],["陳委員秀寳：當然這個到下午我們可以再詳細地來討論，但是我這邊還是要呼籲，請教育部能夠支持。我們將消極資格明定於法條中，是我們對性騷零容忍的積極態度！","接下來是關於保障受害人權益的部分。在受害人遭受性平事件後，他會有創傷反應，可能需要過一段時間才能鼓起勇氣去回想或拼湊事件發生當下的情形，來回憶相關的事實或是相關的證據，因此我也要建議教育部，在院版第三十七條第二項應該要增訂申請人，也就是受害人或者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如果發現調查處理程序之中有重大瑕疵，或是足以影響原調查認定的新事實或是新證據的時候，可以申請重新調查。再來是第三十八條也應該配合增訂發現新事實及新證據，有調整調查小組成員的必要。部長，您覺得呢？"],["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委員是在我們修正草案當中希望能夠再增加，應該說實務上，現在學校或主管機關會發現，通常也就是申請人應該對於這方面有提出申復或相關的內容，他們這些會去啟動，至於說條文是不是要把這樣的人員、就是說這個申請人等的文字放上來，我想還是在條文審查的時候我們再討論。就是說，學校會發現，一定是有被申請人覺得說你這個結果我不能接受，我……"],["陳委員秀寳：因為其實我們要給受害人這個時間，因為也許性別調查是有一個時間限制的，但是他在回想之後發現有重大的證據，或是他就想起了某一些比較重要的事實，他可以有這樣子的機會，因為其實真正經歷過性平事件的人，可能會比學校或是主管機關或是這些小組的委員，更能夠去想到當時有怎樣的證據可能是遺漏了，所以讓申請人可以提出重新調查的權利，也是更能保障受害人的權益，真正的落實程序正義，所以這個部分也請教育部能夠為性平受害人來設想。","接下來，我在性騷防治法也有提案，要求各政府機關制定，如果受政府獎補助的自然人，經調查確有校園性侵害或是性騷擾或是性霸凌的事件，應該要撤銷、廢止獎補助，並追回獎補助的金額。文化部也率先在7月17日就提出要檢討所屬單位的130項獎補助要點，並且也增訂獎補助撤回的機制，要求主動去盤點獎補助對象是否有涉及性平事件，所以我也希望教育部能在性別平等教育法裡面明定，如果有獎補助的撤回機制，讓受有教育部甚至體育署補助的教師、教練，如果有涉入性平事件經調查屬實，不能再領有國家的補助。政府編列預算來獎勵優秀的人才是美意，但不應該淪為這些不肖分子覺得這是他自身的優渥條件，以這樣的手段來矇騙學生，試圖跟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的這種下流手段，所以這個部分教育部是不是能跟文化部來看齊，來盤點我們獎補助的要點，並增加獎補助撤回的機制？"],["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提醒，如果涉及到校園性別事件，經查證屬實，我想委員的這個建議我們會來參酌。"],["陳委員秀寳：好，謝謝部長。","接下來，部長，您有沒有網路交友的經驗？還是有沒有在網路上匿名跟對象聊天的經驗？"],["潘部長文忠：沒有。"],["陳委員秀寳：好，本席跟部長都沒有，所以我們看到這個報導應該都會滿震驚的，我看到這個報導的數據，我也覺得很驚訝，因為現在的孩子大部分都有這樣子匿名在網路上跟陌生人聊天的經驗，甚至根據報導指出，現在的調查發現有39.4%的孩子認為在網路上跟陌生人聊天很愉快，只要聊過幾次天就是朋友，沒有負擔的。再來甚至有五成九的孩子被網友要求要交往、視訊通話、傳照片，這也是常態，部長，您覺得這樣的消息對您來講會不會覺得非常驚訝？"],["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確實這個議題一直都在被關心，因為網路不只是資安的問題，網路也產生很多跟性平有關的，為數也不少。"],["陳委員秀寳：部長，我這邊要表達的是，其實孩子他剛認識網路上的陌生人，他剛開始跟他聊天的時候，往往沒有戒心，因為他覺得那是一個陌生人，你不知道我是誰，我可以跟你抱怨我的課業、抱怨我的同學、抱怨同儕、抱怨我的父母、抱怨任何一件事情，因為你是陌生人，他覺得沒有戒心、沒有負擔，所以甚至於被要求傳一些奇怪的照片他也覺得沒有關係，反正你不認識我、我不認識你，但是越聊越熟，可能就覺得越來越親近，然後種種的訊息可能也讓對方知道我們是誰，甚至我們也知道對方是誰，但是這個時候你傳出去的照片收不回來，你給他的訊息也收不回來的時候，這是不是會淪為孩子被威脅的工具？"],["潘部長文忠：是。"],["陳委員秀寳：在剛才的數據裡面有高達一成的兒少表示，身邊的同學或朋友都有被散布裸露照片的事件，包括照片或影片，這些種種的惡意，其實我們無法想像，甚至我們也擔心我們的孩子被惡意對待了，他不知道如何面對，可能他甚至不知道怎麼求助，那這些延伸出來的狀況，也許就是會演變成霸凌性平事件，甚至違法事件。本席要提醒的是，我們的網路安全教育以及網路識讀應該要重新來檢討，本席建議我們應該在相關的性平教育中要加入宣導，讓我們的孩子有自我保護的意識，即便你在網路上很愉快地跟陌生人聊天，交換各種心得，但是要保護自己，不要隨便將自身的裸露照片或是影片透過網路來傳給不認識的人或是未知對象。甚至在年紀比較小的學生之間會流傳一種方法，就是如果別人要你的裸照，你就先要到他的裸照，但是對方給你的根本是假的，你給他的是真的，這些孩子們不懂保護自己，他以為有這樣子對等的要求，跟對方是握有相對等的訊息，他會在這樣子的不自覺之中，就把自己暴露在陌生人的面前，所以這個部分也請教育部你們要正視。"],["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謝謝委員的提醒，教育部其實持續一直在推動有關資訊素養跟倫理教育，因為這個議題確實是在網路數位發達後，我們的內容就包含網路沉迷認知、網路禮儀、網路交友，就是剛才委員提醒的這個事情，還有相關的個資保護，這部分我想我們還會再加大來傳達，因為這個一定要從孩子的基礎……"],["陳委員秀寳：其實很小很小的孩子他就會上網，我們以前可能會設定在國高中，其實在我們高年級、中年級，他們上網的頻率就非常高了。"],["潘部長文忠：對。"],["陳委員秀寳：甚至我們可能再往下……"],["潘部長文忠：委員，學生或成人都一樣，我想上網他們大概基本上都會去做，所以我們為什麼要去加強這些資訊跟網路的倫理教育，就是還是要不斷提醒他們啦！因為就像剛剛委員提到的，一個互動的過程，人家給你的是假照片，你給人家的是真實的照片。"],["陳委員秀寳：因為孩子們在網路上，他們往往沒有戒心。"],["潘部長文忠：是。"],["陳委員秀寳：他也不會想到這麼多，所以我們如何來加強孩子自我保護的意識……"],["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我們持續來推。"],["陳委員秀寳：我相信教育部你們應該也瞭解到這個的嚴重性。"],["潘部長文忠：是。"],["陳委員秀寳：希望你們可以儘快研議，以上，謝謝。"],["潘部長文忠：好，謝謝。"],["主席：請范委員雲發言。"]],"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n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n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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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652,"end_time":"2023-07-20T10:15:16+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04:2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230,"blocks":[["張廖委員萬堅：（10時4分）部長好。我講的大概有幾個重點，第一個就是剛才談的，即增訂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目「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指校長或教職員工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這一條其實就是我們講的所謂的禁師生戀條款，可是我從剛才部長的答詢來看，似乎是說並沒有這樣的條款，自由戀愛基本上是允許的，但是現在的爭議發生在於，其實如果用18歲這個年齡層，這裡面的專業倫理事項會怎麼訂定？如果剛才大家在詢答的時候都會有一些誤解，可見要訂定這樣的規範就會有相當的危險性。也就是說，如果我們一直在以道德的因素，譬如說在學校裡面，你是老師，你可以對我論文指導，你要打課堂分數，所以如果是一個年輕教授跟一個女研究生，也許年齡差距不大，兩人都未婚，因為在課堂上朝夕相處，或者是在接觸之後也有生活上個性的相處，我覺得兩個人會產生情愫，這個會被禁止嗎？不會吧！部長，我剛才說我們在談師生戀，譬如說，年輕的教授可能三十出頭歲，我的研究生可能到博士班，他可能是研究相同的領域，有指導的關係，有授課的關係，有指導論文，甚至有課程打分數的關係，可是他們在朝夕相處中，因為男未婚女未嫁，如果他們產生了情愫，這個該被禁止嗎？"],["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跟委員報告，如果我們描述過程，我們會比較難判斷，一般會發生的情況，我為什麼說我們會往下去考量、處理有關可能的樣態……"],["張廖委員萬堅：這個老師有打分數……"],["潘部長文忠：我是說可能樣態的討論，我想那部分才會比較明確、具體。"],["張廖委員萬堅：我要提醒部長，這一條是我們新增的，這一條就是被外界拿來放大說，這是不是禁止師生戀？高中以下、18歲那個很好定義，就是禁止，因為刑法、民法裡面其實都有一些問題，所以我們就直接禁止，可是你說專業倫理事項要怎麼訂定？如果你過度強制，像我剛才講的那些，甚至之前有委員提到有些助教，像我的助理也當過助教，他在研究生的時候也當過助教，他的女朋友就是大學生，他也教他排球、訓練，這樣的話，他也要被禁止嗎？大學端應該不會被禁止，如果禁止的話，現在他不會結婚、不會有孩子了。","也就是說，這種東西，坦白講，我們要規範的是兩個事情，自由戀愛是一個事情，權勢性騷、權勢性侵，這是兩回事。基本上，兩情相悅不會犯罪也沒有罪，所以專業倫理事項在訂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過度的強制會淪為無限的道德上綱，會變成一種道德綁架，這樣變成我可不可以談戀愛還要先去看一下我們的規範，才會知道我可不可以跟你談戀愛，坦白講，感情是自然就產生的東西，這怎麼去禁止？所以這個部分，我先從這一條開始講，我們在審第三條的時候一定會有很多意見，部長你剛才提的，我很瞭解這不是所謂的禁止師生戀條款，這是禁止權勢性騷、利用權勢性侵，或是利用權勢來性霸凌，這樣子就違反性平教育、性平法的相關規定，這個我絕對支持，但你們訂定這個專業倫理事項的時候要很小心，部長，你覺得呢？"],["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其實在原來的防治準則裡面也有談到這一段。"],["張廖委員萬堅：對。"],["潘部長文忠：本來就有這樣的描述。"],["張廖委員萬堅：為什麼要特別把它增訂？我再提醒一下好了，請看這個調查，109年度到111年度，大學校園裡面的性侵、性騷一共發生1,139件，整個性騷是5,974件，是3年度，可是大專職員工對生的性侵是0件，性騷是35件，性霸凌是0件。也就是說，這些職員很多是類似助教之類的，其實他們都很年輕，跟研究生、跟學生也都差不多，大概是同儕，他們會產生感情是很自然的，你過度強制的時候，將來萬一兩個人不歡而散，這個學生可不可以去提申訴？如果你過度強制、過度的做所謂的規範，會不會造成校園反而變成性騷擾案件的爭議？這個也要小心。"],["潘部長文忠：是，文字部分我們會審慎，包括可能樣態的討論以及一些事項，會再詳細地來徵詢各界的意見，我想包含委員所提醒的這一些，在後續有關準則對於這個事項的討論的時候，我們會一併來……"],["張廖委員萬堅：坦白講，假如說我們自己就認為增訂這一條很難去做規範，我不認為有增訂的必要，這是第一個。為什麼呢？因為如果說是校園的教授，或者是助教，或者是教職員，他利用權勢對學生有性騷甚至性侵，那都直接就可以、大概不用這個就可以處理了啦！就是說你可以考慮一下、就是說我講這個東西。","好，再過來就是剛才部長也有回應，就是我們這次修這個性平教育法，有關性平教育，它的發生大概生對生是最多。我們講到權勢性騷、權勢性侵，大概發生在國中小會特別多，譬如說我們調查了109年度到111年度，師對生性騷部分大概有近六成是發生在國中小，師對生性侵案的部分甚至高達八成是發生在國中小。國中小這些所謂的「狼師」也都非個案，在跟人本教育基金會及很多家長團體開記者會的時候，我們都發現有些個案、有些縣市，像臺南市發生的「張男」、「尚男」這個老師性侵案的時候，其實臺南市政府是有擴大調查的，後來這個「張男」被判了4年10個月，尚姓老師後來被發現他早期有在臺中任教過，可是我們呼籲它擴大調查，接住那些受害人的時候，臺中市政府說年代久遠，它就不做。","所以這個部分其實我們有必要談到擴大調查的條款，它必須強制入法。我們這次沒有強制入法，司長到我辦公室溝通的時候是說細則、準則裡面會做，可是我認為準則做，有些縣市會依循，有些縣市還是不會依循，所以對於部長剛才的回應，我希望在提案討論的時候能把它納入母法。"],["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這個確實在部裡頭、當然準則也研擬到一個已經相當周延。因為最近的幾個事件，都發現到有這個現象，所以我想在條文審議的時候，我們再跟委員……"],["張廖委員萬堅：我是認為用母法強制會比較有處理的……"],["潘部長文忠：因為這些相關的文字敘述等，我們大概也做過周延的討論，如果以最近的這幾起事件來看，確實擴大跟這種併案的必要性……"],["張廖委員萬堅：它不會是單一個案。"],["潘部長文忠：只是這個方式，我想我們就再斟酌是放在母法，還是在原來的準則。"],["張廖委員萬堅：我是主張放在母法。"],["潘部長文忠：我想在條文審查的時候……"],["張廖委員萬堅：最後一個，就是剛好我們的版本裡面在第三十二條到第三十四條有提到要簡化救濟管道。我們發現很多個案的申訴在校園裡面繞來繞去，繞了兩年繞不出來，然後甚至繞到法院去了，還在校園裡面繞！這對於受害人就非常不公平。所以其實現在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也在修，就是他其實可以直接向主管機關來申訴、能夠簡化。今天剛好我也看到媒體裡面有一篇投書，剛剛好！他就講到改革不友善的校園性別事件救濟管道。所以像這一條，我看到教育部的版本也沒有，我有提，我是真的希望能夠來……","我可以問一下司長，現在到底有多少案件提出申復？校園裡面的性騷？一萬多件嘛！對不對？一年。"],["主席：請教育部學特司吳司長說明。"],["吳司長林輝：調查處理的結果公布之後來申復的大概占一成左右。"],["張廖委員萬堅：一成左右嘛！就是一萬多件裡面大概1,000件左右嘛！"],["吳司長林輝：對。"],["張廖委員萬堅：好，您跟我們辦公室溝通的時候有講到，如果馬上就向主管機關，主管機關人力不足、行政量能不足，可是我覺得行政量能不足是要補行政量能的不足，而不是去把這個應該要更友善的救濟制度封殺掉！我的看法……"],["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在實務上有統計，發現……"],["張廖委員萬堅：其實剛才吳思瑤委員也有提到，現在可以做這個委員的不多，1,800人，對不對？"],["吳司長林輝：申復案件其實從學校申復，申復成功的比例還滿高的。"],["張廖委員萬堅：三成啦！"],["吳司長林輝：接近三成，所以……"],["張廖委員萬堅：對啦，接近三成啦！那七成的人才是多數啊！他不滿意的時候還是在學校裡面繞、繼續繞！"],["吳司長林輝：如果學生，不一定是學生啦！受害人如果覺得整個學校處理的過程有違性平法的規定，其實他也可以直接跟主管機關來檢舉，主管機關查證屬實、主管機關的性平會發現有違法或不當……"],["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我知道。如果是這樣的制度，就是比方我是主管機關，我願意調查就調查，我不願意調查，「歹勢」，你繼續調查。所以我覺得這個也不對，也不對啦！我是覺得說，利用這一次，既然大家要來解決校園的案件，民氣可用，這個申訴、救濟的管道也應該更友善，而且很多有經驗的人在提這個問題，所以我也認為這個部分，請部長在我們有時間討論到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的時候，也把它納入提會版本來討論，好不好？"],["潘部長文忠：好。"],["張廖委員萬堅：謝謝。"],["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秀寳發言。"]],"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n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n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16人\n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n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n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n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n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n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 19 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陳培\n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n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n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n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26201_00001"}}},{"id":"146867","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67","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039f6aa06934bf93bfeb4db46382e870aabefd0083f334a475783c786b3857c1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劉建國","委員發言時間":"14:4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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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8:19","影片長度":"00:06:57","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417,"end_time":"2023-07-20T14:48:19+08:00","start_time":"2023-07-20T14:41:2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764,"blocks":[["湯委員蕙禎：（14時41分）我先利用一點時間，請教財政部長。部長請教一下，因為最近比較熱議囤房稅，我們從報章雜誌看到有一個縣市還沒有訂定囤房稅，是哪一個縣市？"],["主席：請財政部莊部長說明。"],["莊部長翠雲：委員好。跟委員報告，目前訂有差別稅率的有10個縣市，大概您從媒體上看到有一個縣市是指六都裡面有五都已經都有訂定了，只有一都還沒有，那一都就是新北市政府。但其實整體來說已訂定差別稅率的有10個縣市。"],["湯委員蕙禎：有10個，好。"],["莊部長翠雲：六都裡面是五都有訂定了。"],["湯委員蕙禎：OK，好。因為昨天我參加一個活動，是一個類似建商的同業公會，他們有一個疑問，就是他們有很多餘屋還沒有賣出去，這個餘屋會被課到囤房稅嗎？"],["莊部長翠雲：在建商餘屋這個部分，我們這一次的方案裡面是有提到2年內，建商2年內的話是用2%到3.6%；超過2年的話，最高稅率是可以到4.8%，所以在2年內是有另外一個級距的稅率。"],["湯委員蕙禎：對，他們也急著想要推出，怕推不出去而已，因為如果沒有辦法推出的時候，還會課高一點的囤房稅。"],["莊部長翠雲：是，會課比較高的房屋稅。"],["湯委員蕙禎：他們是覺得有點憤憤不平，可以考量一下對他們的公平性，好不好？"],["莊部長翠雲：好，我們有2年時間的緩衝。"],["湯委員蕙禎：好，謝謝部長。","另外請問一下王部長，我們有一些人看到臺美已經有這樣的一個貿易倡議，很高興，表示這麼大的國家看到我們臺灣的實力，願意跟我們做貿易的約定，我們覺得還滿高興的；但是有人不清楚的時候，總覺得我們是吃虧的，當然這個問題要解釋得很清楚。我們知道美國現在眾議院通過這樣的貿易倡議之後，連他們的參議院最近也通過了美臺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的協定實施法案，看起來這樣的法案已經要送到總統那裡去了，總統只要簽署後就生效，但是在生效以前，美國總統還是會向國會報告，說明這個協定如何促進美臺的貿易關係，以及推動美國的勞工、消費者、企業及農民的利益，而且在三十日內就會提出認證，看起來我們臺灣好像都已經採取好履行協定所需的措施，好像也還沒有。我想我們大部分在已經簽訂的這個五項是準備好了，當然還有七項，現在是準備在五項這部分，雙方已經在認證了，臺灣不曉得有沒有全部準備好？請教一下部長。"],["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是，就這五個章節的部分，應該說兩邊都談好了，美國參、眾議院他們希望要通過，其實不是要刁難，他們是要表達他們的支持之意，那事實結果也是這樣，就像委員講的，眾議員跟參議員都一致地通過，都同意來簽。在臺灣的部分，臺灣現在就是立法院在審查，那審查完了以後，後續總統簽署，這五個章節就可以生效。生效前其實就有做過溝通，也有說明；生效之後，我們也會來跟大家做說明跟溝通，讓大家知道臺美第一個這樣的協議的重要性。第二個，具體的情形包括關稅的便捷化、包括中小企業怎麼加強合作等等，這個也都會來做說明。"],["湯委員蕙禎：好，我們再說一下，就是經濟部有沒有研究或評估未來我們簽署完這個貿易倡議以後，我們有哪些產業因此能夠獲得更多的經濟紅利？以及我們有哪些產業會受到排擠？經濟部有沒有做這樣一個效益或者損失的初步評估？"],["王部長美花：因為現在談的包括已經談完的五個，或者未來的七個，它是屬於貿易的規章，沒有涉及到關稅減讓或者市場進入，所以一般在做關稅減讓、市場進入評估的部分，在這個臺美21世紀的部分是沒有做那個部分的評估。但是就這個相關章節會有什麼樣的利益部分，早上也有說明，政府會進一步提出相關評估的說明出來，讓大家知道有什麼樣具體的優點、有什麼樣具體的成效等等，我們會再提出來。"],["湯委員蕙禎：好，謝謝部長。因為地方還是很多鄉親看到這個都搞不清楚，到底對我們產業帶來的效果如何，我想我們未來一定會準備跟民眾……"],["王部長美花：是，我們會把相關的說明告訴大家，也儘量用白話、舉例去讓大家更清楚。"],["湯委員蕙禎：是，我想這對我們臺灣來講，也會提升我們自己的治理……"],["王部長美花：是，沒有錯。"],["湯委員蕙禎：我想是同時進步。"],["王部長美花：是。"],["湯委員蕙禎：我想臺灣還是很有希望在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位。"],["王部長美花：是的。"],["湯委員蕙禎：好，謝謝。"],["王部長美花：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徐委員志榮、林委員岱樺及羅委員明才均不在場。","請劉委員建國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65","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65","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bcc37049f5944cbebfeb4db46382e870aabefd0083f334a4be8a7296b23f08fd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邱泰源","委員發言時間":"14: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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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59","影片長度":"00:08:14","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494,"end_time":"2023-07-20T14:40:59+08:00","start_time":"2023-07-20T14:32:45+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733,"blocks":[["邱委員泰源：（14時32分）部長好！首先要恭喜你，你的外交成果一件一件一直呈現，福國利民，令人敬佩。"],["主席：請外交部吳部長說明。"],["吳部長釗燮：多謝委員。"],["邱委員泰源：特別是今天這個主題，我想是外交部整體努力之下其中一個很重要的進展，值得肯定。在這邊也肯定外交部所有同仁、所有行政團隊大家長期默默地努力的一個進展，我想大家都會全力來支持。"],["吳部長釗燮：謝謝委員。"],["邱委員泰源：另外站在比較屬於醫療衛生方面，要向外交部長致以最大的肯定和謝意，至少這些年來，小弟我擔任醫師公會方面的理事長，國際醫療衛生相關的事情，在外交部吳部長領導之下，給予相關領域最大的支持，不管是在世界衛生組織WHO的一些相關活動，特別是世界醫師會的參與是更加積極，讓我們有更多的能力來對抗中國。其實中國原來是用比較強硬的方式面對其他國家，現在用很多懷柔方式，可是我們國家的行政部門，特別是外交部給了我們最大的幫忙，我們在外面打仗，真的是給我們最多的後援，包括其他國際醫療外賓來訪，部長也都給予大家最大的關心，在這邊代表醫療界跟部長致予最大的謝意。"],["吳部長釗燮：謝謝委員，真的謝謝委員，委員也客氣了啦！要參與國際組織，尤其是像世界衛生組織，這個是全民的期待，我們外交部當然是全力以赴，我也非常感謝委員，尤其是在醫界方面、國際醫療會員的方面，花了很多的功夫。我們國人也都看到，在動員世界醫師會的這一方面，的確委員和臺灣醫師會都做了很多的事情，我們外交部也在此向委員表達感謝之意。"],["邱委員泰源：在這裡再度感謝外交部還有衛福部等相關部門的支持，今天這個很有意義，也是臺灣跟美國簽署的第一個貿易協定，我想這是建立一個雙方經貿往來非常好的法律基礎，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因為我們過去在國際是比較從醫療衛生來著眼，但是看到其他的領域一直在進來，感覺是全面性的，對臺灣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這邊也是再度感謝外交部跟行政院相關部門的努力。"],["吳部長釗燮：謝謝委員，這只是第一步而已，下面還有，還必須要再努力。"],["邱委員泰源：好，隨時支持！"],["吳部長釗燮：是，謝謝委員。"],["邱委員泰源：那部長可以先休息了，接下來我要請問經貿辦公室楊副總代表和經濟部王部長。","非常感動，今天聽了很多質詢的回應，感到非常地敬佩。我現在關心一件事情，就是中小企業的事情，經濟部應該是比較瞭解，中小企業占全體企業大概98%，就業人口大概八成，銷售總額也占企業總額五成，在這次相關的內容裡面，在強化的關係當中，如何真的來協助中小企業？中小企業會不會碰到什麼impact？就是衝擊，然後要怎麼調適？怎麼樣加強我們產業的競爭力，才會平等地來互惠？不曉得部長有沒有什麼……"],["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委員好。在中小企業的這個章節裡面，倒是沒有負面的問題，反而是比較正面的，它就是要加強兩國之間中小企業的合作，所以包括官方的定期會議、民間的交流，就是要促進雙方的商機；它也提到在談的過程，美方也發現臺灣的中小企業很多都非常厲害，而且都非常有國際經貿的經驗，所以他們也希望來跟臺灣多交流，當然也可以創造雙方中小企業的商機。"],["邱委員泰源：對，當然是期待這樣子，簽約以後對中小企業未來的影響應該是正面的嘛！"],["王部長美花：我們跟美國現在本來就有一些包括新創、婦女的相關合作，在中小企業專章裡面，也會把中小企業用群的概念來做雙方國家的對接，我覺得這個是很有意義的。"],["邱委員泰源：據我瞭解，中小企業其實大大小小還是差很多啦！"],["王部長美花：對。"],["邱委員泰源：所以它的體質跟能力可能真的跟所謂的大企業就不太一樣。"],["王部長美花：對，它會比較屬於中小企業願意走出去國際市場的，我們經濟部也會來幫忙協助，如果要走到美國市場，會碰到什麼問題、機會在哪裡等等，把這樣的機制建立起來。"],["邱委員泰源：好，部長這樣講，那我們就比較安心了。","最後，請教一下，剛剛外交部長也有提到，這是第一步而已，未來還有很多工作要來做，包括幾個議題，下一個階段可能會鎖定在勞工、環保、農業，當然我今天沒時間再請教大家，但是在環保、勞動的相關規範，目前的法規是不是已經配合到下一步？我們只是建議能夠早一點做盤點跟處理，楊代表您有什麼看法？"],["主席：請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副總談判代表說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謝謝委員，這一部分我們有在做盤點，有跟勞動部、環保署還有海委會，相關單位都有在盤點。"],["邱委員泰源：因為我在衛環那麼久，只有這些還有很多的細節、法規都需要趕快來處理，可能才配合得上啦！"],["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因為現在講的法規，譬如說環境是討論跟貿易相關的環境議題，不是所有的環境議題，所以我們現在跟監督聯盟的民間團體溝通，我們涉及21世紀貿易倡議所洽談的議題，我們會審慎地考量，但是我們都有對接的窗口了，也會保持聯繫。"],["邱委員泰源：好，這樣聽起來我就比較放心了，我再度肯定大家的努力，非常感謝，謝謝。"],["王部長美花：好，謝謝。"],["主席：接下來陳委員琬惠、翁委員重鈞、吳委員斯懷、林委員思銘、廖委員國棟及羅委員美玲之質詢均以書面提出。","請湯委員蕙禎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64","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64","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8049463c720327e3bfeb4db46382e870aabefd0083f334a473d0700f6c74c60f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林靜儀","委員發言時間":"14: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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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名稱":"賴香伶","委員發言時間":"1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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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24","影片長度":"00:09:31","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71,"end_time":"2023-07-20T14:23:24+08:00","start_time":"2023-07-20T14:13:53+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663,"blocks":[["賴委員香伶：（14時13分）楊副總談判代表、次長辛苦了！從早上到現在，我想這次通過這個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協定，裡面五大項部分有一個良好法制作業確實是在內容上及執行上面，我們有許多不解之處，所以有審議的程序我覺得是好的。我就教一下楊副總談判代表或者是次長，第3.11條講良好法制作業委員會，這個概念上看起來好像是臺美雙方會有一組人，進行特定性的作業、法制的協商，它的職能可以監督這五大章的執行運作，或包括未來在國際上召開一些會議前置作業的磋商，以及良好法制作業發展的檢視。就目前為止，既然6月1日這個協定就生效了，請教良好法制作業委員會的組成，主責機關是哪個單位？"],["主席：請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副總談判代表說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6月1日是簽署，現在協定還沒生效，生效以後……"],["賴委員香伶：真正生效會是在我們立院審定後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美方現在也加速他們內部的國內程序，雙方才能夠合議，才能夠生效。生效以後就會成立這個委員會，這個委員會有指定，負責任的單位在美國是美國貿易代表署，我方是經貿談判辦公室，但是經貿談判辦公室必須偕同國發會、行政院法規會執行這個章節。"],["賴委員香伶：國發會、行政院法規會，所以法務部在這件事情裡面沒有角色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有角色，但是因為它講的一些規則，大部分在行政院法規會跟國發會身上，法務部也有參與。"],["賴委員香伶：所以未來良好法制作業委員會的執行面，會由楊副總代表來代表行政院的經貿談判辦公室同仁，跟美方成立這樣一個另外的委員會來執行整個五大條文，以及未來啟動三個新的議程的規劃？"],["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應該是每一個章節都會自己成立委員會，一般在洽簽貿易協定都會這樣做，至於說……"],["賴委員香伶：那這個寫法不同，這個是在第三章，第三章的良好法制作業講出很多我們現行在國內制定法的程序，可能跟行政程序法也都不同，所以本來在檢視是希望這個良好作業法制這幾條、幾款，都能夠檢視我們自己現在立法的程序，但是裡面特別有個第3.17條叫做良好法制作業委員會，好像是另外有一個跟美方的委員會。"],["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那是雙邊定期可以就這些溝通。"],["賴委員香伶：所以只是這樣子，不是另外來檢視整個執行面，還有包括自己在國內法制作業的問題？"],["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那是雙方對這個良好法制作業，各國國內程序有碰到什麼問題、國際間有什麼問題，大家都可以在這個委員會交換意見。"],["賴委員香伶：好，那我就就教了，在2014年大家針對太陽花爭論不休的兩岸協議（ECFA）的爭議當中就講到，是不是國內的法制性有黑箱的問題？國內在立法程序有沒有公開透明？有沒有揭示資訊給民眾？有沒有讓利害關係人參與？我看這次在良好法制作業裡面這些全部都擴及，必須要能夠讓民眾、利害關係人參與，同時資訊要提早揭露，甚至法的評估要公開透明，在審議的草擬階段就要透明，而不是送到立院之後才透明。所以第一個，我想這件事情在美方跟我們臺灣簽署的部分裡面已經明示，未來不會再有發生黑箱作業的狀況，楊副總代表還有幾位，你們可以承諾，我們未來在跟美方簽署勞動、農業、環境，不會有黑箱作業的狀況吧？"],["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有關未來要談的這些議題，其實臺美……"],["賴委員香伶：照你們的第3.17條，早就應該要公開透明的，照你們自己簽訂的第3.17條，就不應該有黑箱作業了。"],["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我剛剛講說，未來的這幾項議題，事實上勞動部跟相關單位都已經建立了溝通管道。"],["賴委員香伶：農業部、環境部，都對接好了，是不是？跟美方的談判代表都對接好了？"],["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我說目前是跟我們國內的利害關係團體有在做定期的溝通。"],["賴委員香伶：好，當時大家質疑的兩岸服貿爭議一直談黑箱、黑箱，可是盤點起來，他們起碼也開了二十場左右的公聽會，在公聽會裡面擴及的範圍很廣，所以所謂跟利害關係人的座談、跟利害關係人的接軌，請問楊副總代表，目前你們講的接軌形式是什麼？是定期會議還是會用公聽會的形式？還是會有共同提擬草案來做協定的規劃？是什麼關係、什麼樣的程序？"],["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跟委員報告，我們在談判過程中都秉持透明化，所以從去年6月1日開始，任何一場會議內容，我們都會有新聞資料發布，因為制定規則，所以我們洽了三十、四十場公協會，跟他們說明；另外透過新聞媒體報導跟民眾做說明。但是如果協定生效之後，因為每個委員會工作小組要積極的運作，我們會請各單位找他們相關的利害關係人來討論，讓這個委員會更加充實發展。"],["賴委員香伶：所以我們到底有沒有一套基本的標準？您是總談判代表，您身經百戰，你有沒有一個規格要求部會？今天跟利害關係人的關係到底是叫做閉門的委員會，還是一個公開的公聽會，還是意見蒐集會，其實是可以制定的；每個議題難易深淺不同，跟美方磋商也有對方強勢、我們弱勢，也有我們強項、他們弱勢，所以是不是在這裡有關於聽取民意，或者是相關的公開透明就要有一個標準，而且是一個最基本的標準？這部分是不是經貿談判辦公室已經給相關部會這樣的要求？你們有沒有權力要求勞動部、衛福部、農業部或環境部必須要達到最基本的規格？然後它所謂的利害關係人指的範疇是什麼？工、公協會還是一定程度代表性的單位，到底有沒有標準？","我們往下看最後一頁，勞動的問題我相信未來是難上加難，臺灣即使沒有加入聯合國，沒有在ILO相關的會員國裡面，我們一直期許可以，可是我們的法規嚴重落後，所以未來的農業也許大家還能夠在相關的稅則、相關的程序裡面達到共識，但勞動的部分則是非常地難。所以我在這裡也期許，如果大家對於未來，以臺美關係史上最好，要能夠簽到這麼不容易的一個貿易協議，下階段要往FTA等等挺進，這個勞動議題是重中之重，特別是跟ILO相關的公約以及聯合國，還有很多往前努力的方向。楊副總代表應該知道，民國73年臺灣的勞動基準法是在美國強制要求下才簽訂的，當時祭出301條款，希望臺灣的勞動成本不可以用低廉的勞工來傾銷，所以臺灣馬上就訂了勞動基準法。現在時過三十、四十年，臺灣跟美國很多勞動關係也許反客為主，連川普都說他們晶片的工作被臺灣人搶走，但是不可諱言，我們在很多的勞動法裡面還是以勞動成本的降低為代價、以環境的成本為代價。所以未來這三個章篇的談判，希望部會代表慎重其事，能夠一次性與國際接軌，也讓我們未來有希望加入其他國際組織的前提是這個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話，那我相信才是一步一步可以期待的地方。"],["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好，謝謝委員。"],["賴委員香伶：請多多努力，謝謝。"],["主席：請林委員靜儀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62","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62","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090bb19ab8b5997cbfeb4db46382e870aabefd0083f334a47f0c5e2542c48c5b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陳椒華","委員發言時間":"1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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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37","影片長度":"00:10:37","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637,"end_time":"2023-07-20T14:13:37+08:00","start_time":"2023-07-20T14:03:0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612,"blocks":[["陳委員椒華：（14時3分）謝謝主席。首先我要請教外交部吳部長，就是我們駐美代表還有我們外交部的努力，讓臺美貿易協定能夠在美國這邊，還有臺灣我們積極地準備，然後送立法院來審議。我想這個努力的過程一定是非常艱辛，是不是？"],["主席（廖委員婉汝代）：請外交部吳部長說明。"],["吳部長釗燮：委員好。謝謝委員，其實我們外交部不敢掠美，最重要的這個協商的單位就是我們的OTN。"],["陳委員椒華：是。這個貿易協定我聽到這裡，我想多數的委員其實我沒有聽到反對，只是說在這個協定內容裡面，我們能夠加強的部分或者是我們有所不足的部分，未來透過簽訂之後，我們在不足的部分能夠把它補足，對不對？部長，你同意嗎？"],["吳部長釗燮：我想有關於後續的這個協商的部分，我們會繼續努力，要確保對我們國家的利益是一個正向的。"],["陳委員椒華：包括我們透過這個協定可以強化臺美經貿關係，可以促進我們有更好的法制作業、改善法制流程、促進反貪腐、加強貿易透明化，對不對？"],["吳部長釗燮：對，像這些都是。"],["陳委員椒華：好，所以部長也同意透過這個貿易協定的簽訂，我們可以來改善，我們如果有做不足的地方可以來改進，對不對？"],["吳部長釗燮：對，也要……"],["陳委員椒華：好，謝謝。"],["吳部長釗燮：也要針對那個內容，我們必須要去強化對我們有利的這個部分。"],["陳委員椒華：好，我再請教副總談判代表，你是不是也同意我們這個協定的簽訂其實有非常多誠如這個報告的第2頁、第3頁這些內容，對不對？就是我們可以強化這些，包括未來我們的勞工可以受益，是不是？"],["主席：請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副總談判代表說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是。"],["陳委員椒華：你同不同意如果我們有做的不足的地方，希望可以督促我們行政部門要加強來做，包括修法，包括我們可以透過一些行政命令來加強，對不對？"],["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這分二個層次，第一個，如果是雙方在談判過程中用對等，它已經瞭解我們的行政命令都可以涵蓋，那就不用修法；第二個，未來在談判的時候，假設……"],["陳委員椒華：你是說如果我們有涵蓋，就不用修法，是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如果我們有相關的行政命令或是相關的法都足以保護，美方認為足夠，它沒有要求我們要修法。"],["陳委員椒華：所以在談判的過程，他們已經非常信任我們在相關行政命令可以保障在貿易協定簽訂後的執行，是這樣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委員，我剛剛講的是法律，至於行政命令，可能少數在關務這一塊，還有良好法制作業，必須要做一些行政規則的修訂，那就是我們行政部門都可以有裁量權去做的。"],["陳委員椒華：好，我舉個例子，如果我們在綠能現在有一些索賄或者是向綠能的廠商要求要有回饋這樣的情況，在我們這個協定5.2裡面其實就有提到要預防及打擊任何影響國際貿易投資的賄賂、貪腐，如果有這個情形，我們一定要努力去改進，對不對？"],["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這個等一下可不可以請法務部說明？因為在談判過程中，就你剛剛講的5.2條，我們怎麼和美方說明我們相關的法律及規定都可以執行到，可不可以請法務部來這邊做說明一下？"],["陳委員椒華：好，沒關係，因為我的時間其實很寶貴，我只是要請教，因為你是副總談判代表，就是國內如果我們在法律面上是可以來杜絕或者預防、打擊相關的貪腐或賄賂，但是我們執行不好，就是要加強來執行，對不對？"],["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對，這是在相關的執行部分，依照現行的法律及規則，這一部分美方並沒有要我們制定法律，只要能夠確實執行……"],["陳委員椒華：對，他們就是希望我們如果有相關的情形，一定要來執行完備，對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不過美方不會討論到個案。"],["陳委員椒華：好，不會討論到個案，但是我們國內在簽訂之後，國內的行政部門必定也要加強去防止相關的情形。","我再用這個例子，譬如我們現在有非常嚴重的違章工廠還沒有改正的部分，已經有違反環境與國土的法規，也有造成不正當競爭的問題，在我們協定裡面的第三章就是要求要有中小企業進軍美國市場，但是我們必須要有良好法制作業的條文來確保雙方或本身透過協定來執行，達到追求良好公共政策的目標。我的意思是這些部分如果我們現有的法規足夠，但是執行還不是執行得很好，是不是包括經濟部、包括相關部門都要加油，讓這個執行來達到符合這個協定的目標？是不是這樣？"],["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良好法制作業這個章節講的是假設你要制定一個法規，從法規的前置作業要徵詢民眾的意見，法規決定要怎麼制定的時候，要跟民眾做溝通、要跟他們解釋，法規在執行超過一定的金額，必須做一個風險的管控……"],["陳委員椒華：你怎麼看我們現在的農地違章工廠和這個協定的簽訂，會不會未來有違反這個協定的部分？"],["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對不起，因為我第一次看到這個個案，但這個個案在我的判斷……"],["陳委員椒華：這不是個案，臺灣有非常多萬家的農地違章工廠……"],["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對，但是……"],["陳委員椒華：這不是只有一個個案喔！"],["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抱歉！我要講的是這個不是落在我們講的，良好法制作業是講制定法規過程中整個的透明化，讓民眾可以參與表示意見；執行後，政府單位還要再評估這樣的法規適不適合，它的良好法制作業是在講透明化。"],["陳委員椒華：好，因為時間的關係，你剛剛的解釋，其實我並不是非常地接受，就是這個協定到底目前我們是不是在現行的執行面或者是管理面能夠好好去落實。","最後，包括我在質詢院長的時候有提到，就是我們在揭弊者保護法這個部分的修法，目前因為連法都沒有，是不是可以來加強？我們透過在這個協定裡面的5.4、5.5、5.3都強調要有舉報賄賂、貪腐犯罪之相關的法律制度，是不是同意我們要趕快來制定揭弊者保護法？"],["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這又分二個層次，有關揭弊者保護法，我記得法務部在跟對方談的時候，其實對方認為我們現行的法律和相關規定足以保障揭弊者，至於我們國家要自願性地再做進一步的立法……"],["陳委員椒華：法務部，你們認為已經足夠了嗎？沒有揭弊者保護法，我們就可以來符合這個協定所要的這個目標嗎？"],["主席：請法務部黃次長說明。"],["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按照這個協議裡面的5.4部分，它其實是要鼓勵及保護，事實上，即使現行法上揭弊者保護法還沒完成立法之前，現行法上面的證人保護法以及相關的貪污治罪條例所授權訂定的辦法其實已經有鼓勵及保護的規定……"],["陳委員椒華：法務部這樣是不是跟美國說謊？"],["黃次長謀信：沒有說謊。"],["陳委員椒華：你覺得足夠了嗎？我們覺得不足夠耶！"],["黃次長謀信：不是足夠，跟委員報告，我們這個協定是要求要有措施及程序，並不是要求臺灣要立這個保護相關的法律……"],["陳委員椒華：好，請法務部在下禮拜一之前給本席這個書面的說明，好嗎？就是我們法務部在和美方談判的時候，相關的不需要制定揭弊者保護法或者是吹哨者保護法，我們現行的法律已經足夠，請你給我書面好嗎？下禮拜一。"],["黃次長謀信：下禮拜一，好。謝謝。"],["陳委員椒華：或今天下班之前給更好。"],["黃次長謀信：下禮拜一，好不好？今天……"],["陳委員椒華：好，謝謝。"],["主席：請賴委員香伶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61","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61","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de3748f18d4ec3bf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f3b9796bc518a7b7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湯蕙禎","委員發言時間":"14: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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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37","影片長度":"00:06:22","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382,"end_time":"2023-07-20T14:06:37+08:00","start_time":"2023-07-20T14:00:15+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364,"blocks":[["湯委員蕙禎：（14時）部長辛苦了！我想#MeToo風潮已經引起全國的重視，但是我們看到這一次都是由於有一些被害者勇敢的揭發，才會讓全國矚目，促使性平三法做了很大幅度的修正，也會看到，就是這個修法上會比較主動、比較積極、比較能夠面對問題。但是因為我們看到他揭發的，其實只是冰山的一角，我們還是認為它是冰山一角，還是很多人不敢，因為我們的民族性，或者我們的性平意識也還沒有很清楚，很多人受害以後，也只有噤聲、只有很低調地自己在痛苦。","我們認為說，面對這樣的一個問題，尤其是雙方權勢不對等，剛剛我們講到，如果是雇主、自己的長官，絕對是不敢聲張。我們剛剛看到很多職場裡面會有小三的發生，這也就是說，久了就沒有辦法了。這個不對等情況，而且在這個性平三法，我們給被害人什麼樣的一個鼓勵，當然我們可能要透過宣導，就是說，你如果不揭發，未來就只有縱容他，而且會讓他食髓知味，他的惡劣的習性還是會繼續，所以我想在職場上，很多女性是最後淪為小三，我想這個都改變了他人生一生的路。","職場上容易發生這樣的事件，有時候還是需要有一些正義感的人來給他借助，由正義感的人來幫他發聲，而不是一定要等到申訴人自己申訴。所以我們看到行政院提出這個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第十三條，雇主知悉有性騷擾事件，雖然被害人自己沒有提出申訴，但是雇主如果知悉，還是要積極採取有效糾正以及補救的措施，我覺得這非常好。雇主如果本身就是性騷擾的加害人，那我想第三十七條也有這樣的一個外部機制來補救這個措施。","我想這個問題，我們當然有看到進一步，只是說這個教育的部分、宣導的部分，還是要藉著這一次的＃MeToo風波繼續加強，我想這個就是很難得，有這個時機點有大家來重視。那現在提出一個問題，就是航空業是需要長期跨國移動的產業，機組人員常常需要長時間待在國外，有不少＃MeToo事件發生地也是在國外。但由於事發地不在國內，除了當事人回到國內，這個提申訴未必有結果，甚至沒有法律制度制裁加害者。如果以犯罪地作為依據的話，現行這個性平法很難讓空服員受到保障。","我想最近就是發生桃園這個空服員在外站服勤的時候遭到同事的性騷擾，那我想這個公司也調查過，也把這個結果通知了主管機關。其實我發現很多主管機關或受理的單位，對於如何受理、如何處理，常常是自己沒有一個主張，或者也是怕事，或者是對於這個事情怎麼處理不熟悉，所以往往他會拒絕，那我想這個部分，可能在我們勞動部這裡，可能也要借助於我們衛福部、借助於我們所有的其他單位一起來協助，看看未來受理的單位、受理的窗口，是怎麼樣能夠有效地來協助我們的受害人。請部長可以給與一點說明。"],["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像那種航空業的話，他們現在因為都是大型的公司，所以其實他目前對於他們那種性騷擾防治，他們都訂有相關的準則規範，課予這些員工應該要遵行的一些規定。其實不管是在國內、國外，我想他們都會在這裡面做一些規定，像性騷擾如何防治，或萬一出事要怎麼樣來申訴。所以我是覺得，對於內部的防治義務以及要求員工要遵守這部分，應該是可以跟所謂的犯罪地、一般我們對法律的犯罪地，其實可以有不一樣的處理。他內部的防治規範其實是可以……"],["湯委員蕙禎：可以受理。"],["許部長銘春：可以處理得更完整，所以未來其實我們，我是覺得這個部分，我們也會來……"],["湯委員蕙禎：對於受理的機關單位，可能都要給一些教育，讓他們能夠很成熟地去處理這些有關性平的工作，好不好？"],["許部長銘春：好，謝謝。"],["主席：謝謝湯委員，也謝謝許部長。","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謝委員衣鳯、楊委員曜、邱委員臣遠、羅委員美玲、呂委員玉玲、何委員欣純、林委員德福、劉委員世芳、蔡委員易餘、張委員其祿及劉委員建國均不在場。","主席在這邊宣告，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吳玉琴書面說明提案要旨及委員鄭正鈐、吳欣盈、楊瓊瓔、楊曜、張其祿、林楚茵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吳玉琴書面說明：","立法委員吳玉琴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提案說明","性騷擾之申訴案件移送管轄機關規定係依據：是否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遭受任何人之性騷擾事件（包含雇主本身為加害人）或雇主對求職者之性騷擾事件；是否性騷擾事件之一方為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分別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非屬前述兩類之性騷擾事件，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之規定。","現行《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性騷擾事件發生後一年內，被害人得提出申訴。","確定申訴案件為本法之適用後，得逕行向犯涉性騷擾之當事人所屬之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或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後由，將案件移送至加害人之所屬；不知當事人所屬或當事人年籍不明，由事件發生地之警察機關受理。","所屬機關接獲案件後，即於法定期間內進行調查，調查程序完結，所屬機關應以書面將結果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當事人。當事人對調查結果不服，得於接獲通知後於一定期間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後始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主任委員指派委員若干成立調查小組進行再申訴之調查，逾期未提出再申訴者，得不受理。","該制度之於被害人，極不便利，以致性騷擾案件多受隱忍以為長期之身心負擔。基於現行制度所形成之申訴障礙，應予以修正，以完備申訴、調查之程序規定，該障礙包括：","一、申訴效期短。","二、性騷擾事件被害人向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提出申訴後，因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不知，無進行錄案列管，以致調查是否確實，程序是否完備皆難以透過政府公權力之介入而確保。","三、機關、部隊、學校、機構之負責人或僱用人本身為加害人，則不宜向其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提出申訴、並該所屬亦不宜負調查之責任，係因其具不公平之可預期性，然而法律就之未有合適之申訴與調查規定。","此外，因應政府組織改造，性騷擾防治業務已由內政部移交至衛生福利部主管，而法律修正為與時俱進。以及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之性騷擾罪，為考慮犯涉性騷擾之當事人，藉由權勢使犯行既遂之行為可責性，與加重處罰之需要。","基於上述理由，本席就《性騷擾防治法》提案修正，其要點如下：","一、修正第四條以因應政府組織改造將本法中央主管機關改為衛生福利部。","二、修正第十三條第一項以延長告訴效期，並增列警察機關為性騷擾事件被害人申訴之受理機關。","三、增列第十三條第二項，明定受理申訴之各機關應於受理申訴後即刻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應即將該案件予錄案列管。","四、現行第十三條第二項移列第三項，明定縣（市）主管機關收到申訴案件後，得交付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如機關、部隊、學校、機構之負責人或僱用人本身為加害人時，應逕送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五、增列第十三條第四項，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者，應依據適用之法律規定，將案件通知該法律規定之主管機關，即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後續程序。","六、修正第十四條，明定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程序調查。","七、修正第二十五條，明定職權性騷加重其刑1/2。","進一步探究，《性別工作平等法》原來對於性騷擾防治的規定不足，僅於第十二條具文以規定性騷擾之定義、與第十三條規定雇主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針對性騷擾課予雇主防治性騷擾發生、與知悉性騷擾發生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等義務而已。","至於原訂第五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設之性別工作平等會欠缺調查職權，以致性騷擾事件申訴者之申訴管道狹隘，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之規定有落差，故擬修正，以臻完善。具體提案如下：","一、修正第五條第一項以增訂性別工作平等會具調查職權。並因應行使職權調查所需之人力，爰修正第二項性別工作平等會委員人數增至九至二十三人；並修正第二項以規定地方主管機關之性別工作平等會非政府機關代表比例，促進委員會專業多元性。","二、修正第十三條以課予雇主接獲性騷擾事件申訴後，有應立即通報地方主管機關之義務，並明定地方主管機關接獲通報應錄案列管；此外，亦明定雇主應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之機制。","三、新增第十三條之一以規定職場性騷擾行為人為單位最高負責人或雇主時之申訴及調查程序，爰參酌性騷擾防治準則第五條明定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勞動主管機關受理申訴，並明定雇主之協助義務。","四、新增第十三條之二規定性別工作平等會指派委員成立調查小組之方法。","五、新增第十三條之三具文規定當事人因不服調查結果，或調查小組怠於職權，有提出再申訴之權。並明訂提出再申訴之期限、與勞動主管機關受理再申訴後應遵行之方法。","六、修正第三十六條，鑒於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之性騷擾定義包括歧視性言詞、行為所致之敵意環境樣態，以及權勢所致交換條件樣態；惟現行條文僅規定雇主不得將申訴人或協助申訴者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處分，並未就敵意環境之態樣予以防治。爰明定雇主對申訴人或協助申訴人不得有直接或間接不利對待。","七、新增第三十八條之二，參考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明訂性騷擾行為人違反配合調查之罰則。","八、新增第三十八條之三，參酌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之規定，明定性騷擾者處1萬至10萬；並參考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明定職權性騷者，加重罰鍰至1/2。","九、新增第三十八條之四，考量職場性騷擾、性別歧視等案件中，囿於勞雇關係之權利不對等，被害人常在離開職場多年後才敢提出申訴，後續歷經調查，反覆抗告等程序，最終裁定時，行政罰之裁處權常已逾三年期限，被害人權益因此嚴重受損。故排除行政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之規定，將裁處權時效明定自罰鍰處分確定之日起算。","綜上所述．惠請各位委員同仁酌參。"],["委員鄭正鈐書面質詢：","勞動部2020年4月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下稱「職場性騷擾防治訂定準則」），其第2條第2項規定「前項辦法，應明定雇主為性騷擾行為人時，受僱者或求職者除依事業單位內部管道申訴外，亦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當性騷擾行為人為雇主，在現行行政流程中，被害人雖可直接越過雇主，向地方勞工局申訴，但《性別工作平等法》中卻沒有明文規定，此次修法補足此一缺口，給予受僱者或求職者保障。希望主管機關能多給予被害人保障。","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將性騷擾加害人區分為雇主以及雇主以外之人，但第27條及第28條卻將雇主責任放在是否已盡防治性騷擾之法律義務，對於雇主為性騷擾加害人時，此項規定要求雇主作為處理及認定性騷擾的防治義務人。然而，雇主為性騷擾行為人時，若仍由最高負責人組成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形成「球員兼裁判」，能否中立客觀認定？","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要求僱用30人以上之雇主，應訂定並公開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經查「30人以上企業」占全國企業比例不到1成，致使許多中小企業或微型企業皆未受前揭法律規範，法規應通盤檢討，要求所有企業均應建立友善職場基本義務，訂定並公開防治機制。惟考量企業規模差距甚大，因經營考量成本及法遵能力，要求中小企業或微型企業善盡雇主性騷擾防治義務，是否有調查機制難以啟動？亦難期待做出客觀公正之調查？是否由政府編列預算，委由第三方專業團體協助雇主處理性騷擾申訴、調查及提供被害人服務，包括社工、諮商、身心診療及法律諮詢等專業服務？","性騷擾事件大部分都發生在「弱」的一方，性別、年齡、社會資歷都可能是「強與弱」的一環，目前職場性騷擾求助系統並未提供相關資源，且缺乏專業人員的協助，使受害者孤立無援。職場上性騷擾被害人可能不願意和加害人徹底撕破臉，除了職場上的指揮隸屬關係，請問勞動部，有關商場上的合作關係，以及工作上的經濟與社會報酬等等，受害者該如何在體制內得到正義的伸張？"],["委員吳欣盈書面質詢：","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0/26072023200150_頁面_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0/26072023200150_頁面_3.jpg\" \\* MERGEFORMAT"],["委員楊瓊瓔書面質詢：","本席邀請勞動部。","一、遭遇職場性騷擾後，絕大多數的受害者選擇保持沉默，主要原因是舉證困難，擔心被吃案。在《遠見》針對職場性騷擾的一項網路調查中，1,516份回收問卷中，總計有393份填答「自身曾受到職場性騷擾」，26%的高比例，凸顯了職場性騷擾幾乎無所不在。若再針對這群受害者詢問「遭受職場性騷擾後，是否有通報給公司？」，結果竟有高達76%的人回答「沒有通報」，只有23%的受訪者選擇向公司通報了自己所經歷的性騷擾事件。這意味著，有許多職場性騷擾，可能被忽視或掩蓋。請問部長，從調查數據顯示民眾對於通報機制的不信任，政府應該如何協助改善？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大都針對行為人而非雇主責任的處理，政府如何介入輔導雇主落實性騷擾防治？是否可以藉由明定專案勞檢制度，督促雇主履行防治義務？週二的時候本席也在院會質詢陳院長有關勞檢人力增加的議題，院長也表示將會增加人力及經費，請問部長是否也會開始盤點所需要增加的人力有多少？並且盡快編列相關費用？","二、本次性工法修正，新增了公權力介入外部申訴管道及民事「懲罰性賠償責任」，但這個部分主要限於最高負責人或利用權勢為性騷行為人，但實際情況是多數職場性騷行為人並不是最高負責人，且性騷擾防治法的行政裁罰也不適用職場性騷行為人，這次修法重點擺在強化權勢性騷罪加重其刑或處罰，保障權勢性騷被害人絕對有其必要性．但所有的被害人都應該要被接住，請問部長，修法之後是否有訂定配套辦法保障非權勢性騷擾被害人？此外，是否有相關規範可以避免雇主對提出申訴的受僱者或求職者採取不利作為？","三、113專線承接與協助遭遇家暴、性侵害跟性騷擾的被害人，在修法完成以後，我們也期待可以有更多人勇於提出檢舉或申訴尋求幫忙，當然在此同時113專線可能也會面臨更大的挑戰，請問衛福部，末來將如何擴大113專線的量能．人力及預算的增加是否已經有完善規劃？針對性騷擾防治的部分，是否會加強培訓113專線人員？未來修法通過之後，相關單位是否會整合單一窗口接受申訴，政府可以如何協助受害者整合資源，讓他們可以在求助之後，後續可以受到轉介，得到應有的協助？"],["委員楊曜書面質詢：","壹、護理師離職率創十年新高，衛福部如何因應護理師人力不足問題？","問題：媒體報導，據衛福部照護司統計，2022年台灣護理師總離職率近12%，創下十年新高，台灣護理師執業率已降到58%，平均執業壽命只有6.5年，遠低於日本15年、美國20年、英國30年，又中華民國護理師全聯會統計，每年約一萬五千名護理師進入職場，但2022年護理師進入職場人數變少，還有超過一萬二千名離職，護理師人數不足，將直接衝擊第一線醫療現場，醫院必須減少病床數，以維持合法的護病比，此種狀況在離島地區發生的情形屢見不鮮，病患等待病床、接受診療的時間拉長，可能導致病況惡化，對護理師而言，長期處在感染、醫療暴力的高風險環境，以及低薪資、長工時的工作環境，上述因素皆是造成護理師離職的原因，針對護理師人力不足問題，衛福部短中長的因應措施為何？","貳、衛福部如何培訓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專業人才？","問題：綜觀過去性騷擾防治，過去著重於性平教育及確保申訴管道的建置，但對申訴期間如何調查，如何保護疑似被害人避免二次傷害卻著墨不深，因此，此次衛福部《性騷擾防治法》的修正草案中，有新增條文欲培訓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專業人才，這一類型人才，未來可望成為未來進行性騷擾調查，甚至是調解或進入司法程序，扮演重要之角色，未來衛福部如何建立培訓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專業人才？未來是否透過制訂子法或辦法來確立該調查處理專業人才在性騷擾調查或調解期間，有一定作用存在，要求調查或調解期間，必須要有性騷擾處理專業人才之參與，讓性騷擾處理專業人才能夠發揮其長才，確保性騷擾調查期間之公正性？最重要的，避免調查或調解期間，對於疑似被性騷擾者的二次傷害。","參、勞動部如何協助建立中小企業職場性騷擾申訴管道？","問題：此次勞動部所提出《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修正草案中，為加強雇主性騷擾防治責任，加強雇用受雇者十人以上未達三十人雇主之防治責任，而根據經濟部《2022年中小企業白皮書》資料顯示，2021年臺灣中小企業家數超過159萬家，占全體企業達98%以上，若按照勞動部的修法版本，多數中小企業都必須建立性騷擾申訴管道，有助於推展性騷擾防治，但對於中小企業主來說，多數是校長兼撞鐘，員工也可能一人身兼數職，在員工人力有限的情況下，勞動部要如何輔導中小企業職場建立性騷擾申訴管道？勞動部預計多久期間內，讓我國中小企業通通建立性騷擾防治的申訴管道？未來如透過勞動檢查等方式，確保雇主是否有建立性騷擾申訴管道，是否應同步增加我國勞檢人力，一來避免勞檢員業務量過大，二來以確保能落實稽查。","肆、當發生疑似職場性騷擾案件時，雇主消極處理時，勞動部如何維護被害人的勞工權益？","問題：在勵馨基金會2021年底完成的「性別暴力調查報告」，在職場性騷擾有25%曾提出申訴，而他們申訴的過程中，最大的困難是證據不足佔50%，其次是申訴單位反應消極佔37%，且從被害人自述的經驗可以看到，有些雇主認為提出申訴的被害人是麻煩人物，以消極的態度處理性騷擾事件，未能徹查事實，更沒有予以相當的懲處，甚至濫用職權報復被害人，被害人受到機構或職場背叛，造成二度傷害，請問勞動部，未來在被害者提出性騷擾申訴後，雇主消極處理，如不提供工作場域監視器畫面等，或是在調查結束後被害人工作不保，勞動部要如何維護被害人的勞工權益？"],["委員張其祿書面質詢：","一、過去性平三法彼此間在適用範圍及身分認定上並未有明確規範，在法規適用及管轄經常產生模糊空間。目前依照行政院修正之性平三法，雖將適用身分及範圍明確化，但仍有雙重身分如學生身分在學校委外店鋪打工等情事，性平三法之主管機關是否已有共識並討論細分標準？同時建立明確且保護當事人之法規轉換管道？後續如何完善跨單位聯繫機制？","二、本次修法源於近期多件性騷事件，且事件多源於內部上下科層關係明確之領域，該現象突顯內部啟動調查存在隱匿或淡化之問題，外界亦多有主張外部調查機制之引入。然而依據現行法規架構，在外部調查部分難以適用於所有身分關係之內部調查，相關法規主管機關是否支持性平三法將外部調查機制全面引進並導入現行法規？後續仍否納入研議？"],["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為周全保護性騷擾被害人，政府應建立可信賴之申訴調查程序並提供保護被害人之友善服務並嚴懲權勢性騷擾以遏止再犯，期提供民眾更安全之生活環境，故本席於兩年前（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就已提出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針對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明確規定本條所指之「加害人所屬機關」應對加害人有「考核、監督、懲戒或其他相類權限」者。","惟考量若該加害人所屬機關無法對加害人直接發生「約制」加害人之可能性，以發揮「約制加害人」之效果。且現行社會環境勞雇關係多元，有僱傭、承攬、委任等樣態，本席強調，現行性騷擾防治法中提及的「所屬機關」，尚未明確規範「所屬」的定義，若該加害人所屬機關無法對加害人直接發生「約制」加害人之可能性，難課以相關防治責任，與本法第十三條規定受理性驟擾申訴之加害人所屬單位立法意旨並不相符。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本席及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主席：先作以下決定：說明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我們現在要進行討論事項，待會會請議事人員宣讀第一案跟第二案所有提案的內容，如果現在已經有收到修正動議的部分也請一併宣讀。","宣讀勞動部和衛福部法案時，請相關業務主責人員，也就是兩案的司長先留在現場，其餘人員可先行離開。我們今天會把所有條文宣讀後再休息，明天早上9點再繼續開會，各相關人員可以先離席，現在請議事人員開始宣讀，謝謝。","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0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0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0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0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0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0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09.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10.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11.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1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1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1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1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1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1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1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19.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20.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21.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2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2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2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2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2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2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2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29.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30.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31.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3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3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3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3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3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3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3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39.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40.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41.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4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4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4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4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4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4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4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49.jpg\" \\* MERGEFORMAT \n            \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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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5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59.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60.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61.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6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6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6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6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6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6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5/A3_性別工作平等法_社環_頁面_68.jpg\" \\* MERGEFORMAT","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0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0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0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0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0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0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0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09.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10.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11.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1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1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1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1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1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1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1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19.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20.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21.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2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2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2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2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2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2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2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29.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30.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31.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3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3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3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3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3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3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3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39.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40.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41.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4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4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4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4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4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4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4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49.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50.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51.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5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5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5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5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5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5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5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59.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60.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61.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6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6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6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6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6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6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6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69.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70.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71.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7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7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7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7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7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7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7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79.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80.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81.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8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8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8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8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8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8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8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89.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90.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91.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9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9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9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9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12062/K46/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共98頁_頁面_96.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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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委員林靜儀等24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十六)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羅\n美玲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八)委員陳以信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吳思瑤等\n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n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二)委員蔡培慧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n員范雲等25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四 ) 委員鍾佳濱等19 人擬具\n「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陳培瑜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n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六) 委員高嘉瑜等16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七)委員陳靜敏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劉\n世芳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n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n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二) 委員劉建國等22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十三)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五)委員張宏陸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六)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第十三之\n一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七)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溫玉霞\n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n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n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五) 委員林楚茵等16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時代力量黨團\n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n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n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n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n游毓蘭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林宜瑾等\n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陳秀寳等2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委員許智傑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賴品妤等16\n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三) 委員王美惠等19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四)委員蔡培慧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范雲\n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n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七) 委員陳培瑜等24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八)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n劉世芳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三十二)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委員劉\n建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五 ) 委員呂玉玲等17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n條、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六) 國民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三十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八)委員林\n靜儀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九)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agenda_id":"1126203_00001"}}},{"id":"146860","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60","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9e18981de28cb220bfeb4db46382e870aabefd0083f334a42d8f15caca8ddabc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廖婉汝","委員發言時間":"13:54:04 - 14:02:49","影片長度":"00:08:45","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25,"end_time":"2023-07-20T14:02:49+08:00","start_time":"2023-07-20T13:54:0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583,"blocks":[["廖委員婉汝：（13時54分）謝謝主席，我請一下吳部長跟楊副總代表。部長辛苦了、副總代表辛苦了！我想雖然是在野黨，當然全國都一直期待跟美國之間可以簽訂FTA，今天整個詢答是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協定，我很質疑的地方是，第一點，我請問吳部長，在這一次的簽署當中，一般來講，以外交禮節當然是代表和代表之間來簽署，如果駐外的話，我們這裡是跟執行理事來簽，這個有沒有對等的問題？還是只要有簽就好了？"],["主席：請外交部吳部長說明。"],["吳部長釗燮：委員好。這個沒有問題，這個是……"],["廖委員婉汝：因為我們覺得AIT的話，應該是AIT主席或處長來簽，但是這個簽的是一個執行理事。當然，簽了以後，他們參、眾議院都非常支持，我們是可以瞭解，只是這個程序當中，我們覺得好像……"],["吳部長釗燮：這沒問題。要簽如果是在……"],["廖委員婉汝：是沒問題啦！簽都簽了，當然沒問題，照相也都照了。"],["吳部長釗燮：這是絕對不會有問題的，因為簽的話，通常在美國的話，就是我們的駐美代表和AIT的執行理事。"],["廖委員婉汝：我另外一個問題請部長和楊副總代表回答一下。一般來講，我們在跟其他國家簽署貿易協定的時候，有沒有再先簽一個什麼貿易倡議協定？"],["主席：請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副總談判代表說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貿易倡議（initiative）基本上是一個平臺，在這個平臺之下，我們……"],["廖委員婉汝：先溝通平臺就是了？"],["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對，所以討論出來第一階段的貿易協定。"],["廖委員婉汝：所以我看你們這個報告的解讀當中是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組成FTA的前半拼圖，整個橘色這一塊就是中小企業貿易便捷化、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還有一個良好法制作業。我覺得如果這是倡議協定的先決條件的話，這個東西就代表我們不足的地方，對不對？是我們做得不夠好的地方，所以當你們要把法規、反貪腐、法制做好之後，再來談下一個──農業的、環保的、經濟的、勞工的等等，是不是這樣的程序？"],["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應該不是，因為我們雙方都做得很好，所以儘速地達成協定，這是雙方要做承諾的，因為這些議題在現行國際間的自由貿易協定都涵蓋，貿易便捷化在WTO已經有一個逐步的基礎了，像反貪腐，我們本來就承認了那個，所以雙方都有基礎了。"],["廖委員婉汝：對啊，其實我們這些都有在做嘛！便捷化剛剛溫委員也提到，2015年都有便捷化了嘛！對不對？","之前我們基礎點都OK了，為什麼還有一個21世紀貿易倡議協定之後再來做一個未來第二階段談判？到最後才有可能像你剛剛一直在回答所有委員質詢當中提到的，臺美簽署這樣的高標準的協定之後，才能建構未來在協定當中的法律基礎。那我就覺得很奇怪啦，我們做得不夠好，所以要鞭策、看到我們非常好之後，才開始一個、一個來談判，談判粉紅色這一塊的國營企業啦、勞工啦、農業啦、數位等等的，接下來才有一個減稅的問題。我們最重要，協議當中就是稅的問題嘛，結果是到最後！所以這一塊拼圖拼出來預估大概要多久？部長，你預估多久？楊副總代表，你預估多久才會拼出來？"],["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通常在談FTA（這邊用FTA），是不談避免雙重課稅、減稅的問題，那是兩個軌道在談的，一個是財政部，這邊是美國貿易代表署，它是兩個軌道，其實……"],["廖委員婉汝：所有的貿易協定當中都是希望減稅嘛！這樣才有競爭力……"],["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那是減關稅。"],["廖委員婉汝：減關稅，我瞭解。就是競爭力。以中小企業來講，或者是其他的出口，減關稅就差很多啦，差很多的競爭力，其實我們要的是這一塊。但是我們覺得，等到那個時候不曉得是何年何月何日啦，所以這才是我們質疑的地方。","另外，我也希望外交部也好，楊副總代表在做一個談判的當中，或者在做一些協定當中的時候，臺灣的利益可能要尋求喔！因為這裡面你提到，說真的我們一路走過來，對美國來講，我們當然是希望這個好朋友對我們有很大、很大的信賴度，我們幾位委員也提過，萊豬也吃了、飛機也買了、武器也買了，然後印太經濟架構沒有我們，甚至環太平洋軍演也沒有我們，說要支援我們、保護我們，或者跟我們做一個非常友好的關係，我們就覺得存疑。現在本來可以做FTA的，現在先做一個21世紀貿易倡議協定，以這種情況來講，我們就覺得好像我們做得非常不好，還是階段性地在慢慢凌遲我們這樣子，要慢慢來做一些談判的條件，所以這是我覺得比較質疑的地方。所以我是覺得，未來啦，現在倡議協定通過之後，未來還有各個農業也好、環境也好或者是勞工也好的一些貿易談判，我們希望要站在國人的立場。","我想今天我在主席台上也看到很多委員擔心未來的農業問題、未來中小企業的問題。對啊！農業問題！我們第一階段通過之後，接下來的農業問題是怎麼樣尋求對國內農業上的最大利益，我是覺得站在國人的立場，一定要掌握住嘛！幾位委員也提了啊，我們希望蝴蝶蘭，但是我看你們的資料是嘉德麗雅蘭，那個東西國內也是部分而已嘛！文心蘭大宗也沒有、鳳梨也沒有、豬肉也沒有，所以我就覺得有些在談判基礎當中可能要尋求我們農業發展，包括外銷需求上來做一個談判，好不好？不然我是覺得簽再多……"],["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會的，委員，我們一定會跟農委會、跟美國在談這一塊，一定要……"],["廖委員婉汝：我為什麼要提這一點？因為農業來講，我們出口值是9.2億美金喔！但是我們進口美國的農業是46.7億美元，逆差是37億美元喔！如果這個稍微做一個平衡的話，對我們來講，我們可能會更好。不是在談農業的時候都談我們的什麼檢疫的法規、標準的法規，也不談一些關稅的減讓，這些來講，我是覺得談判我們都輸啊！好不好？","另外也是中小企業，幾位委員也非常重視、也都提到了，中小企業來講，在整個談判過程當中，第一階段你們增加了經商的機會、加強了資訊分享，跟建立中小企業對話，但是整個中小企業，說真的出口到美國是第二大出口國，也占大概四分之一。但是現在很多中小企業，我們獲得的訊息是，它最困難、需要支援的是什麼？中小企業面臨融資的困難，然後是電子平臺上架費用過高、美國進口商拖遲付款，然後利用其優勢地位壓低貨價等等的問題，這些有沒有把它列入我們未來的談判？包括剛剛講的關稅減讓的這些問題，讓我們中小企業在臺美沒有簽FTA之前、在談判之前，把我們的問題都呈現出來，對我們才有利啊！不然我們在問，當我們簽了這個之後，對臺灣有什麼好處？大家也答不出來！因為還在談當中。但是還要談當中的話，談什麼對我們有利？我希望針對各方面，不是只有農業和中小企業，都要站在國家的立場來考慮，好不好？"],["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會的，這是我們要談判的目標……"],["廖委員婉汝：時間非常有限，沒有讓你們回答，但是太多的疑問，也是國人的疑問，也是國會裡面的疑問。好，謝謝。"],["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59","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59","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81c166d2b5058d3a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2c15bb40a9da08f1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陳培瑜","委員發言時間":"13: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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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47","影片長度":"00:05:29","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329,"end_time":"2023-07-20T13:59:47+08:00","start_time":"2023-07-20T13:54:18+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344,"blocks":[["陳委員培瑜：（13時54分）部長好。時間有限，我們就直接切入正題。我之前在質詢的時候也請教過部長關於第三十六條的部分，目前現行的性工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雇主不得因為受僱者提出相關的申訴，或者協助他人申訴的時候，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的不利處分，但這一次在修法的時候，勞動部並沒有針對這部分再進一步調修。我們自己有提出自己的版本，我們看了其他委員包含羅致政委員提出這個建議，我們認為在這部分如果要參考勞基法第七十四條第二項，我們跟勞動部討論過，我們希望這部分目前所規範的不利處分樣態可以更加完整，假設是參照勞基法第七十四條第三項，明定雇主對受僱者的不利處分的效果，這部分我們希望不要只有在勞動基準法的規範基礎上，也可以進一步在性工法第三十六條修正，讓雇主更明確的清楚意識到一旦受僱者依照性工法提出申訴的時候，雇主不能對他有報復式的不當利益對待。這個部分我們之前已經請教過部長，不知道您回去研究之後，你們的看法是什麼。"],["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委員，就我們現在的瞭解，就是院版跟委員的版本其實是差不多的，我們認為內涵上差不多。"],["陳委員培瑜：好，如果您說的是內涵上差不多，那我們再往下看，如果我們現在在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當中查到系統上違反性工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有12件，其中有6件也就是有二分之一的比例涉及性騷擾時提出申訴，但是遭到不利處分，可是我們看到你們今天的報告，目前在這個部分沒有看到您說的修正，所以是否請部長再次確定？"],["許部長銘春：我看一下。"],["陳委員培瑜：是，這個版本部長您參考一下。因為我的時間有限，所以是不是之後再跟部長討論？"],["許部長銘春：好，進行逐條討論的時候再來討論。"],["陳委員培瑜：對，因為我們覺得如果沒有加上這部分，對於受僱者的保障是不足的。","再往下看，我們還提出了第三十六條之一的新增條文，我們辦公室之所以提出這個版本，就是希望當受僱者依照第三十六條提出申訴之後，如果遭受不利處分，如果他覺得對他的權益有所損害，受僱者可以不用經過預告就終止勞動契約，我們辦公室提出這個版本是希望可以讓受僱者依照他的意願順利的離開現職，而不至於讓受僱者一直處在敵意環境壓力過大的情況下繼續工作。我們之前也開了會前會，也跟勞動部條平司溝通過，我們知道勞動部有自己的考量，但是我們還是要提醒勞動部，在這部分，許多的職場現況可能會不利於身心俱疲的受僱者在這樣具有高度敵意的環境下工作，這個部分我們也希望在逐條討論的時候，可以跟勞動部再進一步討論第三十六條之一的新增條文。"],["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因為這條應該是揭弊者保護法裡面的規定。"],["陳委員培瑜：是。"],["許部長銘春：我們現在三個法在修正的時候都沒有提到這個，主要是考慮以後到揭弊者保護法那邊去統一規範。"],["陳委員培瑜：其實我們之前也有聽到條平司這麼說，但是我們還是想要主張，也許我們在逐條討論的時候再來討論，好嗎？"],["許部長銘春：好。"],["陳委員培瑜：謝謝部長。","因為時間有限，最後一個我們要提到第三十八條之二，我之前也跟部長請教過，關於目前的寫法，我們看了真的覺得很恐怖，不知道部長清不清楚？"],["許部長銘春：早上有很多委員問我這一題，其實我們當初的想法是，如果是情節非常輕微，加害人已經很真心的道歉，而且被害人也願意接受，我們認為也給他們一個修復式正義的機會，主要他們還在職場，希望讓勞雇關係能夠因此改善然後永續，當然如果大家覺得這樣好像會造成……"],["陳委員培瑜：那我就跟部長說明好了，我相信部長也有你們的考量，確實我們昨天在跟勞動部討論的時候有提到情節輕微的部分，可是會不會讓受害者要和著血再吞第二次？因為一旦騷擾你的人是你的雇主或主管，難道沒有那個被迫的心情跟態樣，必須要吞下去嗎？如果我們知道職場的現實，還有到底是誰來認定情節輕微？我們知道在臺灣現在的職場當中，有可能很多人會覺得這聽起來好像沒什麼，可是關鍵是那個受害者，他聽起來的感覺到底是什麼。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其實已經花了時間跟勞動部條平司開過會了，我們還是希望再度提出，請勞動部更加謹慎的考慮跟討論，不要讓性騷擾的被害人再次受到傷害，感覺上是要和著血吞下去，而且實務上在行政罰法第八條已經有給機關裁量空間，所以我們認為這條的但書真的沒有必要存在在目前這個版本中。那我們逐條討論的時候再討論，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婉汝、林委員靜儀、郭委員國文、王委員美惠及廖委員國棟均不在場。","現在請湯委員蕙禎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n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一) 委員林宜瑾等21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n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五) 委員林靜儀等24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十六)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羅\n美玲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八)委員陳以信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吳思瑤等\n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n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二)委員蔡培慧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n員范雲等25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四 ) 委員鍾佳濱等19 人擬具\n「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陳培瑜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n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六) 委員高嘉瑜等16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七)委員陳靜敏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劉\n世芳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n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n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二) 委員劉建國等22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十三)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五)委員張宏陸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六)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第十三之\n一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七)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溫玉霞\n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n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n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五) 委員林楚茵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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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八)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n劉世芳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三十二)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委員劉\n建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五 ) 委員呂玉玲等17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n條、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六) 國民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三十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八)委員林\n靜儀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九)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agenda_id":"1126203_00001"}}},{"id":"146858","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58","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3e5b4c523f636194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d3cede7c1c005a32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賴香伶","委員發言時間":"13:47:12 - 13:54:06","影片長度":"00:06:54","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414,"end_time":"2023-07-20T13:54:06+08:00","start_time":"2023-07-20T13:47:1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297,"blocks":[["賴委員香伶：（13時47分）部長好、辛苦了。我們要針對性工法或性騷法修法，大家當然期待勞動部還有地方主管機關能夠改善過去權責上不足，或是在執法上能力不足，專業上要提升的問題，這都要給地方政府更大的支持跟鼓勵，所以我看到我們在法制上已經做了一些調整。但是還是跟部長講，在勞動部自己的調查裡面，並沒有一個專責的數字可以呈現性騷擾案件，對不對？"],["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賴委員好。對。"],["賴委員香伶：確實沒有吧？"],["許部長銘春：確實，因為現在並沒有規範通報的義務，所以沒有辦法……"],["賴委員香伶：是，我們有一個調查叫做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這個調查應該是抽樣的……"],["許部長銘春：那是抽樣。"],["賴委員香伶：然後由雇主自己主動回報。"],["許部長銘春：我們的對象是勞工。"],["賴委員香伶：所以由勞工個別回報？"],["許部長銘春：對，就是我們的對象，我們是抽查。"],["賴委員香伶：用這樣的方式可以確知勞動部在110年到111年，有關於職場未遭受性騷比例的資料，這個數字……"],["許部長銘春：這個都是用推……"],["賴委員香伶：是用推估？"],["許部長銘春：推估啦！"],["賴委員香伶：所以現在外面都在講，女性大概只有3.3%左右認為有被騷擾的經驗，男性大概只有1.3%，其實這個數字你也覺得過低吧？"],["許部長銘春：這就是一個推估的數字……"],["賴委員香伶：推估而已……"],["許部長銘春：我們只能夠這麼講。"],["賴委員香伶：所以不是全貌。但是另外一說是有八成的人都不願意，也不太敢來申訴，這個數字比較有把握一點嗎？"],["許部長銘春：比較有把握。"],["賴委員香伶：可能有把握。"],["許部長銘春：對。"],["賴委員香伶：其實都沒有把握，因為推估也好，或者說八成的人不敢出來也好，大概還是透過很多個案、很多的調處過程，發現一些職場上很多實際的困境，所以還是從這個數字來看，我們姑且認為大概有3%或4%的比例有過性騷擾的經驗，他們會怎麼樣求助，以及如何讓這次修法能夠不漏接，能夠達到修法或立法的方向？上次質詢有跟你談到，有一些態樣會讓有些人敢出來申訴，有一些就不敢，甚至有一些他可能覺得到底是不是性騷擾，他也有點疑惑，比如說展示一些圖片，或是做不好的詢問，長輩圖裡面也有很多不能看的圖文，這一類到底算不算？是不是？可能很多人在觀念上都不這麼確知，但是在統計的數量裡面還算高。另外一個很直接，是身體上的，比如說擁抱、接觸、撫摸等等，這個數字我們看是有。","可是利用權勢性騷的態樣過去數字上一直沒有，我也不曉得行政院性平會怎麼處理，我那天也問了，說這個數字怎麼會是0？比如說我那一天講到外交部的駐外代表，他一定是那個單位的最高負責人，他也一定對相關的同仁有指揮監督或是照護的角色，所以利用權勢性騷，我認為統計上一定有，只是過去一直沒有這個數字。未來如果修法確認有的話，這部分就可以反映出來。如果還是沒有，我就覺得這個法案就白修了。"],["許部長銘春：我想我們這次修法很重要的就是通報，一有申訴的案件，一定要通報。"],["賴委員香伶：是，那通報的部分有沒有罰則？"],["許部長銘春：目前是沒有，因為性騷擾防治法有規定通報也沒有罰則。"],["賴委員香伶：所以暫時我們不以罰則作為基礎？"],["許部長銘春：因為我們認為這波修法以後應該先教育民眾，讓所有的雇主或員工都了解。"],["賴委員香伶：這我也理解。"],["許部長銘春：現在不罰並不代表以後不罰。"],["賴委員香伶：所以我也理解，就是怎麼樣讓職場性騷擾的防治一步一步變成是更大的共同性運動，不是說執法上。但有一個執法上的不足，就要請部長多研議一下，就是性騷法其實可以對行為人作裁罰，金額不高，大概有一個1萬元到10萬元的裁罰，那這次在性工法裡面是把雇主當作行為人的時候，就可以有行政上的裁罰1萬到100萬元，為什麼對於職場上相對是同事之間的行為人不能在性工法裡面處分，也無法用性騷法來處分？這好像是現代法制上一個不足的地方，所以我們民眾黨的版本有用排除適用讓性騷法有二條可以讓性工法適用，這會不會是現在行政上比較快的手段？"],["許部長銘春：是，報告委員，其實這個部分我們在內部有討論過，但是對於到底要不要罰也有很多不同意見。"],["賴委員香伶：人家說性騷法可以罰行為人，但是性工法就沒有了，是不是有一個漏洞？"],["許部長銘春：其實行政罰對行為人來講也是一種處罰，沒有錯，但是也有團體認為這應該……因為處罰……"],["賴委員香伶：職場上的行為人不能被罰，一般的行為人被罰，這個公平性、一致性就不足了。"],["許部長銘春：但是我們是用另外一個方式，如果是一般的性騷行為，像性騷法的，他其實沒有任何像公司那種的內部處罰。"],["賴委員香伶：沒有防治措施、沒有懲處概念，我懂啊，但是你現在分三層啊！"],["許部長銘春：這個部分變成像職場性騷擾，以一般的行為人來講，公司調查之後要對他作懲處，還有加重民事賠償。"],["賴委員香伶：但是我們講的是性騷行為，還是他工作權裁罰，讓他知所警惕，這是兩件不同的事。"],["許部長銘春：大家可以再討論，因為有各種不同的……"],["賴委員香伶：受到性騷就可以處罰，但是行為本身發生在職場上就免罰，這個我覺得在概念上已經不通了。第二、你是希望他不要成為累犯、慣犯，才會用行政手段趕快處分，才會有一般性騷法的處分，那在職場上他可能離開公司之後，公司就說跟公司無關了，但是你沒有讓行為人本身知覺到他性騷擾行為的問題。這部分是希望部長可以再思量。"],["許部長銘春：委員，我們在討論條文的時候再來思考看看，謝謝。"],["賴委員香伶：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瓊瓔及曾委員銘宗均不在場。","現在請陳委員培瑜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n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一) 委員林宜瑾等21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n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五) 委員林靜儀等24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十六)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羅\n美玲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八)委員陳以信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吳思瑤等\n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n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二)委員蔡培慧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n員范雲等25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四 ) 委員鍾佳濱等19 人擬具\n「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陳培瑜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n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六) 委員高嘉瑜等16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七)委員陳靜敏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劉\n世芳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n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n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二) 委員劉建國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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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6:29","影片長度":"00:06:45","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405,"end_time":"2023-07-20T13:46:29+08:00","start_time":"2023-07-20T13:39:4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249,"blocks":[["陳委員靜敏：（13時39分）其實我在兩天前質詢院長的時候也有提到我大概的concern是什麼，主要就是我跟主席有共同召開一場「醫療與照顧場域性騷擾防治」公聽會，大家帶出來的幾個問題大概就是性別上面，我知道早上吳思瑤委員也有提到性別有很大差異的四大類型，要請許部長特別注意。在場域的特性上，當然衛福部都會知道，因為我們醫療跟照顧主要就是會有密切的身體接觸，所以對於這些人的教育或者是蒐證上面我們是有具體的建議。另外就是因為個案的特性，我們自己要怎麼樣改善，其實我在性平教育這邊也有提相關的建議。最後一個就是蒐證，我們提到怎麼樣透過行醫紀錄器，讓這一件事情更圓滿，這是我們主要想要提的一個訴求。","這一張投影片其實薛部長非常清楚，我們提出訴願以後被衛福部駁回，案例是對特定的職業團體已經有仇恨性言論。這一塊衛福部在2016年其實就說網路性騷擾應該要被規範，也因為這樣，所以我在第二條主張修法，是不是請部長考慮，對於能夠辨識的特別的職業類別應該有相關的保護？如果他有一些仇恨性言論的時候，我們應該要透過法律嚇阻他，不能夠繼續這樣的行為。","性騷擾防治法方面，我們發覺光是從這一些新聞事件就已經看到醫療跟照護場域的保護明顯不足。衛福部應該也有收到相關團體的要求，已經請衛福部解釋，如果十人以下的時候應該要怎麼樣預防？可能在性騷法第七條，我們是不是就提十人以下的時候，可以授權地方政府設立申訴管道？最後是提到十人到三十人之間，不是只有三十個人以上，雇主才有保護的義務，這幾條大概就是我們主要想提的。","性工法方面，很謝謝你們把外部的人員也放進來，但是志工可能沒有放進來，所以我們是不是在這一條就把志願服務者這一塊也加到這裡面？最後一個當然就是舉證困難的部分，這個我上次也提到了，這一塊我提出性工法第十三條之一跟第十三條之二，就是雇主應該配合調查，雇主刻意湮滅證據，特別是員工已經被迫離職的情況下，這些資料都調不到，所以在第十三條之一跟第十三條之二規範，我們特別請許部長要做。最後一個就是行醫紀錄器，我剛剛有跟薛部長報告，這幾條大概就是我想請兩個部會特別注意的。請兩個部會解答。"],["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我直接說明志工的部分，志工沒有僱傭關係，這一塊不用擔心，以後性騷會處理。"],["陳委員靜敏：所以是在性騷那邊處理就是了，好，沒問題。"],["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薛部長瑞元：它是非僱傭關係，剛剛委員也提到許多關於行醫紀錄器的問題，這個事情其實是雙向的，以目前來講，為了保護病人的隱私，不得對病人錄音、錄影，至於病人是否可以對醫師錄音、錄影，其實沒有規範。"],["陳委員靜敏：現在好像還是要得到他口頭的同意。"],["薛部長瑞元：對，所以這兩個來講，如果得到對方同意都可以。"],["陳委員靜敏：是，我的建議是，如果我們已經明確知道這些人……。譬如說北榮那個事件，他已經是刻意為之的慣犯，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在提供服務的時候，請他以書面同意嗎？"],["薛部長瑞元：當然要請對方同意，如果不是積極傷害對方身體的話，這種同意都可以。"],["陳委員靜敏：是嘛！所以部長也是支持的。"],["薛部長瑞元：原則上，你能夠得到對方同意就……"],["陳委員靜敏：對，現在在法條上有沒有辦法賦予我們這樣的工作職責，說我可以請對方同意這個部分？這個東西其實就是保護我們醫療照護人員。"],["薛部長瑞元：是啦！但是那個同意是不是真的可以取得？這個……"],["陳委員靜敏：沒有，我們現在就是說在條文裡面。"],["薛部長瑞元：對。"],["陳委員靜敏：譬如說，我們剛剛講的長服法第四十六條就說，如果怎樣可以透過書面同意，他可以做。"],["薛部長瑞元：不過這裡面會有一個問題，比方說，因為醫療照護產生的關係之下，如果照顧者對被照顧的人性騷擾的話，是被列到權勢性騷。"],["陳委員靜敏：權勢性騷。"],["薛部長瑞元：對，他會被認為兩個的……"],["陳委員靜敏：不對等。"],["薛部長瑞元：地位是不對等的。"],["陳委員靜敏：對。"],["薛部長瑞元：所以你要去取得同意的話，這個同意是否有效會變成有一些問題，因為你等於是上對下……"],["陳委員靜敏：我強迫你要讓我錄影。"],["薛部長瑞元：對，會有這樣的問題。"],["陳委員靜敏：所以現在是這個部分的考量。"],["薛部長瑞元：對。"],["陳委員靜敏：所以相關的子法或是保護措施上，衛福部可能要提出一些具體的……"],["薛部長瑞元：可能還要再好好地想一下。"],["陳委員靜敏：好，還有網路這一塊，可能也要一起……"],["薛部長瑞元：網路這個我看委員怎麼提出來，我們再來討論……"],["陳委員靜敏：好。"],["薛部長瑞元：因為這個目前沒有規範。"],["陳委員靜敏：對，可是現在已經看到很多這樣的案例。"],["薛部長瑞元：針對某個職業的人或者某一群特定對象的……"],["陳委員靜敏：仇恨言論。"],["薛部長瑞元：但是對非特定人的仇恨言……"],["陳委員靜敏：這個就是你們把我們駁回的，就是他人沒有特定，對不對？"],["薛部長瑞元：因為目前沒有……"],["陳委員靜敏：所以才需要修法。"],["薛部長瑞元：好。"],["陳委員靜敏：謝謝。"],["薛部長瑞元：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鍾委員佳濱、張廖委員萬堅、陳委員秀寳、賴委員瑞隆、林委員楚茵及鄭委員正鈐均不在場。","請賴委員香伶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n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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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39","影片長度":"00:07:49","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469,"end_time":"2023-07-20T13:39:39+08:00","start_time":"2023-07-20T13:31:5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211,"blocks":[["高委員嘉瑜：（13時31分）部長好。因為今天大家關心的是性工法的修正，其中性工法院版的草案第二條裡面有提到，如果行政機關作為雇主而違反本法規定時，主管機關不得處罰。大家對這一點是非常有意見的，就是說你只處罰民間機構，但是州官放火應該跟百姓同罪，你怎麼不處罰行政機關啊？"],["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委員好，其實那是行政機關的處罰……"],["高委員嘉瑜：性工法草案第二條裡面特別提到公務人員、教育人員也適用，但是特別排除了不適用的，其中就是針對行政機關作為雇主如果違反規定的時候，這個處罰的條文把它刪掉了。"],["許部長銘春：好，委員，沒關係，對這個部分我們再來思考一下，我瞭解你的意思。"],["高委員嘉瑜：好，我們希望把這個部分列入討論，就是說這部分應該是一樣的，就是雇主都應該要接受處罰，尤其是我們發現很多公務機關在性平上面並沒有做得比民間還要好。","另外，在第十三條我們也特別提到，關於被害人是否提出申訴這個部分，雇主的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認為，雇主如果非因申訴而知悉被害人身分的時候，也應該要先詢問被害人的意願、是否要提出申訴，因為兩者的結果是不一樣的，就這個部分，你們目前的方向是怎麼樣？"],["許部長銘春：其實我們是把它區分，就是說你有申訴的時候，雇主要怎麼做。"],["高委員嘉瑜：對。"],["許部長銘春：如果沒有申訴，但是你知悉，那你要去瞭解……"],["高委員嘉瑜：對，如果是屬於第二點不是因為被害人申訴的狀況之下，是因為其他的原因得知，那要不要去詢問被害人要不要提出申訴？因為這兩種狀況的結果是不一樣的。"],["許部長銘春：對，再加要不要詢問……"],["高委員嘉瑜：所以我們是認為無論如何都應該要先瞭解被害人的意願、是否願意提出申訴。"],["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關於知悉之後的一些作為，我是覺得加上去瞭解他的申訴意願，我覺得這個是可以的。"],["高委員嘉瑜：這部分是大家有疑慮的，就是怕這個部分成為一個漏洞，那可以用其他的方式去規避被害人申訴的責任。"],["許部長銘春：瞭解。"],["高委員嘉瑜：另外，在第十三條，就是說這個行為人作為雇主的時候，被害人是否可以向不同事業單位的行為人雇主提出申訴？這個部分有疑慮，就是如果加害人跟被害人是在不同事業單位的時候，那到底是向哪個單位來申訴？或者是說由地方主管機關來主責？這個部分是我們建議的版本，如果加害人跟被害人是在不同單位的時候，希望能夠由地方主管機關作為主責機關。"],["許部長銘春：現在就是被害人直接跟我受僱的機關講，由我受僱的機關去對加害人的機關講有這個情形，請你們要做處理，兩邊共同來保護被害人的權益。"],["高委員嘉瑜：這個部分在執行上是有難度的，如何去溝通，然後你說被害人的公司直接打電話去另外一家加害人的公司說：你們公司的人涉及性騷擾，我們一起來處理，這樣子的溝通機制在哪裡？平臺在哪裡？或者是這個部分如何去執行？如果沒有一個比較細節或者是一個執行方式的話。"],["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未來在子法會有比較細緻的規定，因為雇主還是有它防治的責任。"],["高委員嘉瑜：對，但是對方的負責單位到底是誰？有沒有一個負責人？這個就牽涉到這個事業、公司的人數，它如果是小型的，甚至不到30人，那它有沒有一個這樣的專責單位？如果沒有的話，那到底要找誰？難道找你們公司的老闆出來嗎？還是什麼？所以你對這個細節如果沒有辦法規定得非常清楚的話，那我們也認為說地方主管機關是不是應該做為一個申訴的單位。"],["許部長銘春：委員，我們在討論的時候可以再來思考看看，我們原先的想法是說未來就是在子法裡面把執行面規定得細緻一點。"],["高委員嘉瑜：對，所以這個部分就涉及到第十三條的另外一個部分，就是受僱者在10人以下的部分沒有規定到底要有什麼樣的申訴管道，尤其是30人以上的話，是不是應該設置所謂的申訴處理委員會來做處理，引入外部的專家來做協調，這部分在目前的版本裡面沒有明確的規範，我們也認為說如果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是要有常設的申訴處理委員會，那30人以下的也應該要有相關的性騷申訴管道來提供給受害者，目前對這個部分有沒有做相關的處理？因為在法令上並沒有非常的明確，依照我們現在對中小企業的統計，尤其是10人以下的公司占了八成，在這種情況之下，就會產生如你剛剛所說的，要向其他公司來申訴的時候，其他公司沒有一個這樣的申訴單位，到底要找誰？"],["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對這個部分未來會按照企業的規模等等來做更細緻的討論，因為這個也會牽涉到未來勞雇雙方以及地方執行的時候能不能有效地去落實，所以這個後面對子法都還要做更細緻的討論。"],["高委員嘉瑜：對，就是說母法的部分因為沒有明確的規定要有申訴的委員會，所以導致後面無所適從，不知道如何去進行。甚至在第三十二條之二，我覺得比較離譜的就是說，在申訴人向雇主申請的時候有兩種方式，一個是調整職務或留職停薪，那會不會變相的導致雇主要求受害人留職停薪？受害人如果會因此受到留職停薪這種待遇的時候，他可能就會不想申訴，所以應該是要隔離申訴人跟被申訴人，而不是直接要求把留職停薪入法，讓雇主好像有一個留職停薪可以用，變成申訴人如果申訴之後可能會有一個不利益的對待，你們有考慮到這個部分嗎？"],["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這個規範是要保護申訴人，所以這個留職停薪的選擇權是在申訴人，雇主不能叫他留職停薪啦！"],["高委員嘉瑜：對，雖然是這樣講，但是在職場上這個選擇權是不是在申訴人？還是變成公司可能變相的強迫說：要不然你就留職停薪啊！那請問申訴人該如何？你這個選擇權到底是真的可以做選擇還是被迫不得不？這就是我們所擔憂的。或者留職停薪可以是一個選項，但是不應該直接入法，就是說你可以選擇其他的方式，但是「停薪」這兩個字聽起來就是對受害者、對申訴人不利益的事情，那如何能夠去理解申訴人、受害者的處境？"],["許部長銘春：因為當初其實這個法條有它的用意，當然一般對留職停薪的認知好像是這樣，但是這一條當初的立意是……"],["高委員嘉瑜：對，立意良善，但是執行下來的後果……"],["許部長銘春：如果大家有所質疑，我覺得可以再討論。"],["高委員嘉瑜：對，如果我作為一個申訴人，我看到「停薪」兩個字，我就會覺得我提出申訴是不是就要被停薪，那誰願意呢？這個是一個問題。","最後，民團也有提出希望在勞檢裡面能夠把性騷、性平等等納入每年專案勞檢的項目，並且應該有相關的裁罰、公布等等，這個部分你們目前有要做嗎？"],["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依現在的規定就是勞檢應該要做的，至於公布的部分也OK，早上我們說細節的部分等逐條討論的時候再來說。"],["高委員嘉瑜：好，就以上這些關於性工法的部分，我們也希望能夠在這一次討論並更加完善，好不好？謝謝。"],["許部長銘春：好，謝謝。"],["主席：接下來請陳委員靜敏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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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委員林宜瑾等21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n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五) 委員林靜儀等24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十六)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羅\n美玲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八)委員陳以信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吳思瑤等\n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n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二)委員蔡培慧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n員范雲等25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四 ) 委員鍾佳濱等19 人擬具\n「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陳培瑜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n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六) 委員高嘉瑜等16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七)委員陳靜敏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劉\n世芳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n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n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二) 委員劉建國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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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45","影片長度":"00:09:42","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82,"end_time":"2023-07-20T13:31:45+08:00","start_time":"2023-07-20T13:22:03+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143,"blocks":[["李委員貴敏：（13時22分）謝謝主席。主席，麻煩請兩位部長，勞動部許部長以及薛部長。兩位好。三個問題請教，針對自己的問題回答就好了。我第一個問題要請教的是關於新生兒的死亡率，新生兒的死亡率非常非常高，我們看到的數據，其實我們臺灣的少子化已經是非常嚴重的，全球倒數第一，可是我們看到死亡率的部分這麼高，他們講說這是來不及長大的新生兒。那我們看到同樣的是部長還是衛福部，在7月2日的時候曾經講說要進一步的分析，進一步的分析到今天為止已經半個月過去了，分析的結果是怎麼樣？"],["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薛部長瑞元：這裡面當然在做死因歸類的時候，有一些部分會跟國外的統計方式不太一樣，比方說體重少於500公克或者是20週以下的，有些國家沒有算進去……"],["李委員貴敏：我現在沒有問你別的國家，我現在問你臺灣的死亡率高是什麼單位負責，然後是誰造成的，然後問題你現在已經掌控了，已經半個月過去了，你是知道了，還是7月2日回答之後就把它丟在一邊？"],["薛部長瑞元：沒有，問題我們都清楚啦，問題我們都清楚。"],["李委員貴敏：那死亡的原因，你解決了嗎？"],["薛部長瑞元：這個目前還沒有，我必須要坦白承認。"],["李委員貴敏：為什麼沒有辦法解決，你要放到什麼時候才解決呢？"],["薛部長瑞元：現在我們有一個計畫，行政院也快核下來了。"],["李委員貴敏：要多久才會核下來？所有的東西，臺灣來不及長大的新生兒……"],["薛部長瑞元：大概一個月的時間就會，一個月的時間，因為最多的……"],["李委員貴敏：所以現在只有兩個禮拜，你一個月會提出來真正的解決方案，就算行政院還沒有核，現在衛福部送到行政院，怎麼樣讓來不及長大的新生兒的這個……"],["薛部長瑞元：因為這裡面其實最重要的原因是在早產。"],["李委員貴敏：在早產？什麼原因造成早產呢？"],["薛部長瑞元：什麼原因造成早產？當然有很多的原因，其中一個當然就是高齡產婦的……"],["李委員貴敏：不，你現在回答的這個東西，你要在這邊作文嗎？"],["薛部長瑞元：我現在回答嘛。高齡產婦的比率高，所以早產比率就會比較高，這是一個。第二……"],["李委員貴敏：那怎麼樣解決呢？"],["薛部長瑞元：要處理早產這部分問題的話，就是不要讓產婦生下早產兒之後，再送小孩子去做新生兒的……"],["李委員貴敏：你的意思是不是因醫院有可歸責，因為它是等到生出來之後才再送到醫院去，所以中間沒有規劃？"],["薛部長瑞元：不是，我……"],["李委員貴敏：部長，我跟你講，我其實很樂意跟你慢慢談，但問題是我在質詢的時候有時間限制，所以請你原諒。"],["薛部長瑞元：好。是的，我了解。好。"],["李委員貴敏：我拜託你會後把真正的原因，你因應的方式、解決的方式提供給本辦公室，拜託。"],["薛部長瑞元：好，OK。"],["李委員貴敏：我第二個問題要問勞動部部長，部長，你知道你上次沒來的時候，你的次長來，我們看到他鬧了一個大笑話，你知道嗎？我們問他現在年輕朋友低薪的問題怎麼辦，他怪這些年輕朋友，說因為他們要選擇服務業，如果不選擇服務業，到高科技產業就沒有低薪的問題啦！這個回答你認同嗎？部長。"],["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李委員好。我想這樣的回答並不周延。"],["李委員貴敏：對啊！對不對？哪裡有把所有的東西都怪到別人身上。部長，我跟你報告一下，就是我們現在缺工的情形非常嚴重，部長您知道嗎？"],["許部長銘春：我知道。"],["李委員貴敏：你知道喔。尤其是各個產業都缺工，不只是服務業而已哦，因為上次李俊俋次長是講說年輕朋友自己要選擇服務業，整體的環境不難道就是你執政團隊應該要營造的，是執政團隊要解決的問題嘛，不然我們要行政官員幹嘛呢？對不對？我們ChatGPT，用AI解決就好，我們要行政官員幹嘛咧？好，那我跟你報告一下，現在缺工的海嘯，我們看到人力銀行提出來的資料，平均每個月缺才有三十八萬多，然後這林林總總的，您自己看投影片就好，我就不唸。","但是另外還有一種人才，本來，部長我跟您報告就是，我們本來希望專業的人才能夠到臺灣來，他可以帶動我們的服務業，他同樣的對於薪資的部分，你知道，就以我律師來講的話，國外的律師能夠到臺灣來，不是看到說他搶食國內的事業，不是，因為如果可以透過這樣跟國際接軌的話，你的收費的部分其實是比較高的，所以並不是當外人來的時候，他是搶食你的市場，不是這個樣子，我們應該要帶動，可是現在你知道衛福部對於專業的人士來臺的部分，每次都講說這個要放寬，這個要放寬，但實際上面的作業是限縮，你知道嗎？你現在規定一定要這個、一定要那個，要一缸子的東西他才能夠符合。我很快的講。就是民間已經提了解方，包括任用中高齡或者是放寬學科條件，多元任用，還有彈性工時、排班、遠距工作等等，部長，這些民間提出來的解方，你下面的人有跟您報告嗎？"],["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個也是我們自己的……"],["李委員貴敏：有跟您報告？那現在……"],["許部長銘春：像中高齡這些部分，還有彈性工作，都是我們在推的。"],["李委員貴敏：對，那你有給他們一些誘因？因為你不能夠所有的東西都是，所有國內的事情都要產業界自己負責。"],["許部長銘春：有。對。有。報告委員，我們有給予補助，還有進去輔導怎麼樣職務再設計或者怎麼排班……"],["李委員貴敏：有？那很好。因為我的時間到了，所以我很快再把那個問題講出來就好。我前兩天到南部去，南部的醫院反映說，現在醫護人員跟社工系統的人也全部都面臨缺工的海嘯，然後接下來我們不是講說，不管是那個，尤其是現在有很多因為民眾的健康問題，有很多緊急的狀態，如果醫護跟社工系統也缺工，然後政府並沒有提供這……您說。"],["許部長銘春：對不起，報告委員，我瞭解委員的意思，這些人能不能進來，就是外籍人士能不能進來，因為這個……"],["李委員貴敏：沒有，外籍人士跟我講的醫護社工是兩回事，這是不同的議題，我剛剛已經解決那個……"],["許部長銘春：那是本國專業人力的部分。"],["李委員貴敏：對，這是兩回事。"],["許部長銘春：這是衛福部的職掌，整體要由衛福部去規劃。"],["李委員貴敏：衛福部規劃了嗎？部長站旁邊，好不好？"],["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護理人力的部分大概有一個季節的週期性的增長……"],["李委員貴敏：不是哦！不是哦！"],["薛部長瑞元：是。"],["李委員貴敏：不是哦！我跟你講，你是站在你的立場，我是前兩天直接到基層去問的，OK？所以拜託一下，官僚體系跟基層這兩邊真的不要脫鉤，好不好？你可以去問，你可以去瞭解一下，現在並不是像你說的。","因為主席站起來了，我再直接講另外一個問題，拜託你會後回答。登革熱的問題，它每一年都發生的，對不對？"],["薛部長瑞元：對。"],["李委員貴敏：你的藥品跟補助準備好了沒有？"],["薛部長瑞元：藥品的部分本來就沒有太大的問題，因為它所需要的藥品……"],["李委員貴敏：好。補助的部分解決的方式，你跟地方政府的協調溝通做好了沒有？"],["薛部長瑞元：今年的個案比較多，所以今年那幾個個案數比較多的縣市，他們的補助已經申請出來了……"],["李委員貴敏：就不要拖延嘛！然後你看看，不是，部長，我再跟您報告現在已經發生的狀況，噴藥的部分，高雄市的部分強制噴藥，然後讓民眾的財產受損，這樣的情形你們跟地方政府溝通解決了沒有？"],["薛部長瑞元：這個本來就是一個routine的工作，至於……"],["李委員貴敏：routine的工作，為什麼需要把人家的門鎖撬開呢？"],["薛部長瑞元：那不然呢？就讓蚊子在裡面……"],["李委員貴敏：哈！不然呢？你不能夠通知老百姓，然後居然你的回答是說那不然呢？"],["薛部長瑞元：對啊！因為只有在已經找不到房子的主人，但是它落在這個必須要噴灑殺蟲劑的範圍之內的話，他才會去把它撬開……"],["李委員貴敏：所以你是幫高雄市回答說在這個個案裡面，是找不到它的主人。"],["薛部長瑞元：對，本來的規定就是這個樣子。"],["李委員貴敏：沒有，我現在問你的是另外一件事情，這是每一年都發生的東西，然後要用這麼粗暴的方式去解決，然後讓民間因為這樣子他的配合……真的，時間到了，要不然我真的要跟你好好談一下，沒有什麼態度是跟老百姓講說你自己該做的事情不做，然後你的回答是：那不然呢？怎麼會有一個這樣的回答方式？以上，謝謝。"],["薛部長瑞元：因為……"],["李委員貴敏：請在會後提供所有的資料，謝謝。"],["薛部長瑞元：好。"],["主席：請在會後提供相關資料，謝謝。","因為時間的關係，請大家也都掌握一下，謝謝。","接下來請高委員嘉瑜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n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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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結果我們到最後變成不得不承認。"],["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這個服務業……"],["溫委員玉霞：快一點，你不要講很久。"],["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監管機構還是有權力，所以不會說我們不開放，或是有外資投資限制的，我們會取消，這是沒有的，它只是說進來申請證照的時候程序要透明化。"],["溫委員玉霞：好，聽說這個實質談判完，簽了之後，我們的薪資水平可以和美國看齊，真的有這種事嗎？我要請問你，你知道我們的薪資水平和美國差多少？我告訴你，一個會計師事務所的小姐年薪能夠超過10萬美金，可是我們的會計師事務所1年不可能超過100萬臺幣，水平本來就差那麼多，是1比3。所以鄧振中委員說我們的薪資水平可以和美國看齊，有可能嗎？有沒有可能？現在簡單一句話回答我就好，有可能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我想這是長期的目標。"],["溫委員玉霞：長期的目標？你不敢回答嘛！你也還是在閃嘛！不可能啦！我告訴你不可能的。","關稅優惠開放市場就是我們的目標，對不對？但是鄧振中委員說拜登政府的政策下不跟任何國家談關稅政策，他還說了最重要的一句話，他說「他不談，你也拿他沒辦法」！這個是鄧振中委員說的喔！所以說來說去，你說的和美國說的也不一樣啊！拜登就說他不跟任何國家談關稅政策啊！可是你們就說我們的關稅政策可以怎麼樣、怎麼樣、怎麼樣，你們說的都只是畫一個大餅，甚至你們還說這個貿易倡議是我們一個拼圖，慢慢地拼、慢慢地拼，要怎麼拼？他就不要啊！他說的和我們說的都不一樣，但你們都跟老百姓說得這麼好聽，人家商業界人士都說他們不贊成你們所講的這種話，講難聽一點就是你們在「膨風」，只是在畫大餅，這是他們講的，不是我講的，他們說你們都在畫大餅，那個對我們根本沒有那麼好的利益。所以請你說一下，是這樣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因為關稅談判市場開放，現在美國政府沒有要走這樣的政策，所以都是談所謂新貿易規則的部分。可是我跟委員報告，我們這次談判過程中，我洽了20、30個公協會，我們有辦座談會，也紛紛地跟他們解說，他們都非常支持，所以我不曉得，如果有公協會還不瞭解，我們願意在協定生效之後和相關部會再跟他們說明，因為每個章節後續都要運作，所以一定要跟他們充分討論。"],["溫委員玉霞：好啦！你們都說得很好聽，像上次我問你，就是在2022年的時候，你說年底會簽署BTA，11月25日自由時報也有報導，那時候我就問你，你跟我講「我們會繼續努力、我們正在努力之中」；這是你回答我的，對不對？結果3月份再一次，我又問你，你還是說「我們會努力、我們正在努力，年中會達成」。現在是7月份了，也過了年中，結果呢？到底何時要達成？萊豬也吃了、核食也進口了，結果CPTPP的13個國家有哪一個國家的行政部門真的要支持我們加入CPTPP？昨天院長說這是政治力介入，大家都知道政治力介入這種事也不是今天才發生的，這種事早就有了，但是CPTPP不能說是政治力介入，我們的申請為什麼比大陸還慢？英國已經在7月16日通過了，可是我們呢？我們還是沒通過，連提出申請都比大陸還慢，慢了一個禮拜，我請問，這個責任是誰的？說了半天，萊豬也吃了、美牛也吃了；接下來，6月份我們又要進加牛，我們該付出的全部都付出了，可是我們有沒有收到相對的利益？就像剛才林為洲委員說的，我們跟人家談判是在談判什麼？要不然大的換小的也好，結果我們什麼都沒換，就一直開放大門給人家自由，但我們自己沒有自由，你這個談判真的是有虧職守。"],["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你剛剛提到的幾個農產品進口，我們絕對不是拿人民的健康去換任何事。"],["溫委員玉霞：不是？"],["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但是我們是遵守國際規定、國際的規範、科學證據，所以美方跟其他國家才承認我們是一個信賴的夥伴。"],["溫委員玉霞：我現在不是跟你談規範、證據什麼的，我現在是說我們開放給他們進來，可是他有沒有給我們一點什麼？最起碼有一個承諾嘛！就是絕對支持，十幾個國家的行政部門有哪一個對你點頭說絕對支持、讓你加入？有沒有？就是沒有！還講半天。"],["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這些委員都是要共識決，所以我們都跟他們在談，他們也……"],["溫委員玉霞：我知道共識決，但是十幾個國家有哪一個真正說要支持我們加入？我們的遊說一年要1,500萬，我們也編了5年，總共7,500萬，也已經花掉了。部長昨天說的我也有聽到，他說這是必要的，好！是必要的，可是我們遊說了5年，結果一點成績都沒有，談判辦公室遊說、遊說，結果什麼都沒有，要不然大的換小的也好，但連這樣也沒有。"],["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基本上這些國家都非常支持臺灣，可以用高標準來申請加入。"],["溫委員玉霞：非常支持？哪一個行政部門支持？這十幾個國家有哪一個行政部門支持我們？"],["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加拿大因為在這過程中，我們就可以談出投資協定。"],["溫委員玉霞：加拿大如果我們沒有進加牛……"],["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進加牛……"],["溫委員玉霞：他們有沒有同意？他們有沒有簽署說絕對支持中華民國加入CPTPP？有沒有？英國也不加入，大陸也不加入，但是他們都申請，英國還通過了，為什麼他們不用進加牛就可以通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英國雖然在2021年提出來，但是它在2018年脫歐之前就跟這些國家在談。第二個，它是大英國協的國家。"],["溫委員玉霞：沒有喔！到目前為止它都沒有進加牛、沒有進美牛，有問題的牛它都不進。"],["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這個議題你問得很好，他們確實有在討論要怎麼樣讓它開放進口。"],["溫委員玉霞：可是還沒有討論到要開放的時候，人家都已經加入CPTPP了，可是我們已經開放了卻還沒有辦法加入，結果變成又是一個政治議題。"],["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因為CPTPP正在處理英國的部分，才告一段落……"],["溫委員玉霞：英國7月16日已經OK了。"],["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對，但是現在各會員都在檢視我們提出來的可不可以遵守高標準。"],["溫委員玉霞：我剛剛問的重點你還沒有回答我。"],["主席：謝謝溫委員。"],["溫委員玉霞：等一下。7月15日大陸申請，7月22日……"],["主席：楊副總談判代表私底下再跟溫委員說明。"],["溫委員玉霞：等一下，再1秒鐘就好。大陸比我們提早一個禮拜申請，這個責任要算誰的？我們早就敲鑼打鼓要加入CPTPP，講了好幾年，結果比大陸還慢，這個責任誰要負？我剛才問你這個問題，你都沒有回答我，這個責任是誰的？"],["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我們提出來是經過審慎評估，跟各會員國討論的事。"],["溫委員玉霞：審慎評估？要加入CPTPP還要評估？你不是說一定要加入嗎？還要評估？說來說去都是你們在說，真的是「黑龍繞桌」！"],["主席：謝謝溫委員。"],["溫委員玉霞：好，謝謝主席。"],["主席：接下來沈委員發惠是提書面。","現在請趙委員天麟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52","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52","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d883b68a3f92d789bfeb4db46382e870aabefd0083f334a436f91084d7de248f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黃秀芳","委員發言時間":"13: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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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42","影片長度":"00:08:36","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16,"end_time":"2023-07-20T13:16:42+08:00","start_time":"2023-07-20T13:08:0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401,"blocks":[["林委員為洲：（13時8分）金融時報19日披露，美國官員要求臺灣方面澄清中華民國副總統賴清德所講的那一句話，這句話已經討論很多：「臺灣不放棄持續走入世界，當臺灣總統可以走入白宮，我們所追求的政治目標就已經達成了」，這好像讓美國突然跳起來，所以他們要求解釋。而基本上這是個羅生門，當然我有看到你們的說明，好像又有高層出面，雖然你們所指的高層也不知道是誰，高層說沒有，他們沒有要求解釋。不過至少知道這好像碰觸到一些敏感神經，吳部長就此的評論是怎麼樣？"],["主席：請外交部吳部長說明。"],["吳部長釗燮：非常謝謝委員的垂詢，有關這篇報導，本身就有提到一位資深的官員提到他們對於副總統辦公室、副總統的團隊沒有任何的這種關切，所以這個報導本身都已經……"],["林委員為洲：是啊！那你有去查嗎？到底是不是真的有高層出來解釋？有嗎？高層是誰？"],["吳部長釗燮：像那位資深官員就這樣說，他們沒有這些關切。對我們外交部來講，最重要的就是我們必須跟美國保持非常密切的合作、溝通、交流等等……"],["林委員為洲：以我的觀點，我就這件事的觀點，還有川普前幾天講了關於台積電、關於半導體的話，那部分我們就先不談了。但後面有一段，也就是記者問他：將來臺灣有事，美國要不要協防？川普不回答這個問題！他說他不明確表示，因為要有籌碼，大概是這樣的解釋。我們聽了覺得：對！他是基於美國國家利益！要不要協防臺灣他不講，因為他要保留他的籌碼！什麼籌碼呢？跟中國談判或跟臺灣談判的籌碼，如果講明了，就沒有籌碼了！也就是我一定會協防你，臺灣說好，這樣很好，可是大陸那邊就反彈了，這樣就沒有辦法跟中國談判！所以他要保留他的意見，不回答！這兩件事都讓我們看到臺灣的處境！雖然剛剛很多委員說不要疑美、不要疑美，不要懷疑美國，但美國是基於它國家利益啊，請問臺灣的主體性在哪裡？臺灣的國家利益呢？我們一直都聽美國的，結果人家是保留；我們一直都相信它，結果它明明不在乎你相不相信，它就是保留！協防臺灣？它說「我保留，我不講，因為我要留作談判的籌碼」！以前民進黨政府整天歌功頌德川普，結果他講出這種話，你會傷心嗎？"],["吳部長釗燮：非常謝謝委員……"],["林委員為洲：真心換絕情！"],["吳部長釗燮：對於剛剛委員的說明，我們當然尊重，但是以我們自己的國家利益來講，我們必須做出很多努力，包括安全上、經貿上。跟美國之間的安全關係，過去這段時間……"],["林委員為洲：要基於臺灣的國家利益跟美國交往。"],["吳部長釗燮：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我在……"],["林委員為洲：走入白宮？建交就能走入白宮，對不對？"],["吳部長釗燮：我們依照我們的國家利益，其實在國家安全這件事上，我們必須加強跟美國的關係……"],["林委員為洲：部長請回，時間有限！","請教經濟部王部長，21世紀臺美貿易倡議現在要審議了，我們簽了這個倡議之後，到底對我們有什麼好處？講不太出來吧？"],["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不會講不出來……"],["林委員為洲：不會講不出來？"],["王部長美花：我想這是兩個層次……"],["林委員為洲：因為時間關係，我不想占用其他委員太多時間，畢竟現在是吃飯時間。我只問一點，我們要give and take！我們簽貿易談判就是這樣，給什麼還有能拿到什麼，會不會簽了這個之後，我們又要給什麼？會不會？"],["王部長美花：因為現在跟美國……"],["林委員為洲：像美豬一樣，給我們吃美豬，那時候我們期待可以簽什麼FTA、簽CPTPP，結果都沒有達到！所以在這個倡議之後，它會給我們吃什麼？"],["王部長美花：因為現在……"],["林委員為洲：會不會給我們吃基改食品？"],["王部長美花：不是！因為這是一個貿易規則……"],["林委員為洲：像之前的美豬，你們講得天花亂墜！說美豬進口以後，不平等就去除了，將來就可以支持我們加入CPTPP，結果後來拜登一上來說不參加CPTPP！根本搞不清楚狀況！還想說進口美豬有助於我們加入CPTPP？結果什麼都沒達到！針對基改食品，現在的法律規定，也就是學校衛生法明定校園膳食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的生鮮食材，或是初級加工食品。但美國貿易代表署每年都會提出貿易障礙評估，每年都說臺灣不應該設這個貿易障礙。我們現在最擔心的是，要簽這個倡議了，會不會讓我們吃基改食品？會不會？"],["王部長美花：農業談判的時候……"],["林委員為洲：你講得出來嗎？"],["王部長美花：因為這個不是我負責，所以……"],["林委員為洲：不負責任！"],["王部長美花：這不是不負責任，這是農委會……"],["林委員為洲：在談判的是誰？"],["王部長美花：OTN談判辦公室。"],["林委員為洲：各部會都會參與，經濟部不會參與嗎？"],["王部長美花：會啊！但經濟部負責中小企業部分……"],["林委員為洲：對，但你是主要的談判主責機關之一……"],["王部長美花：農業部分由農委會來負責。"],["林委員為洲：我在這邊警告，不要說警告，先提出警示，這樣不好聽。不要拿不到東西，到時候又要叫我們吃基改食品！你現在回答不出會不會到時候又要吃他們要給我們吃的東西！你有沒有辦法承諾不會？你做得到並承諾說不會讓國外的基改食品進口到我們的學校，會不會？"],["王部長美花：雖然委員講學校，因為現在我們臺灣就有基改食品……"],["林委員為洲：學校現在是有法律規定……"],["王部長美花：委員講的是學校的……"],["林委員為洲：會不會？"],["王部長美花：這個不是我負責談判的部分……"],["林委員為洲：你看！不負責任！我先提出警示，不要到時候什麼政策目標都達不到，就像之前進口美豬一樣，結果我們就要吃一堆垃圾東西。謝謝。"],["主席：接下來請黃委員秀芳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50","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50","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d22b92156ea3767abfeb4db46382e870aabefd0083f334a48b921a11807ddc9c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高嘉瑜","委員發言時間":"12: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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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7:51","影片長度":"00:08:23","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03,"end_time":"2023-07-20T12:57:51+08:00","start_time":"2023-07-20T12:49:28+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343,"blocks":[["林委員楚茵：（12時49分）王部長早安。今天早上我相信你已經經歷朝野立委的詢答，有關於我們這次簽訂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不過你早上都在這邊詢答，沒有機會看新聞。有一個新聞我很關注，所以我希望給你再一點時間好好來回答這個問題。新聞的標題是「簽訂臺美21世紀倡議，官員答不出好處在哪裡，綠委只能苦笑，二手一攤。」我相信也許一時間講得不清楚、說得不明白，因為畢竟這個倡議是一個框架，我再給部長一點時間，就像剛剛前面的張宏陸委員也講了，這個倡議絕對是對中小企業有好處，而對全民到底好處在哪裡？或對國家的未來發展好處在哪裡？請王部長用簡單的言語來告訴大家，當作是給你一個補考的機會。"],["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我想這樣的協議有兩個不同的層次：第一個層次就是，對臺灣來講，要跟人家簽這種相關的協議，是多麼的不容易。所以美國來跟我們簽這種協議，而且還得到兩黨的大力支持，美國的兩黨很少這樣支持，表示他們對臺灣的支持，所以這對臺灣的國際空間、地位，還有對外其他的洽簽、國際的協定，是有非常重要的帶頭效果，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因為美國確實目前它不跟所有國家談關稅減讓、市場進入，但是它在亞洲國家有談IPEF，所以它也個別跟臺灣來談臺美協定，這個內容的章節跟IPEF的章節其實是大同小異，所以表示臺灣在美國的地位上是一樣的重要，這對臺灣是非常重要。另外，實質的個別章節，確實因為沒有關稅減讓或者市場進入，但是這些個別章節也是對促進非關稅的便利是有幫助的。"],["林委員楚茵：言下之意就是說，這是一個前頭的引導，有了這樣的引導跟指引或者是框架，我們接下來在其他簽訂相關貿易之間或是經貿之間，它算是一個領頭羊，可以這樣講嗎？"],["王部長美花：可以的。"],["林委員楚茵：好，那我要就教李政次，過去您在經貿談判上面是非常有經驗的，所以如果就您過去經貿經驗跟外交的角度，那麼它又可以帶給全民什麼樣的好處呢？"],["主席：請外交部李次長說明。"],["李次長淳：首先，如同剛剛王部長談到，現在美國拜登政府對這些經貿協定，其實有很多保留，但我們在萬難之間，這是拜登政府上臺近3年第一個跟任何國家簽訂的協定，所以它就展現出臺美之間想要利用這樣的工具，來反映對臺灣支持的一個重要方向。第二個，所以對臺美之間的外交，我想因為現在有很多對臺美之間有不同看法，但是這次的發展絕對是正面，有助於臺美來證明臺美之間的關係是非常堅實、穩固的一個說服的證據。"],["林委員楚茵：所以我可以下這個結論，就是過去其實在今天之前，有非常多的媒體，甚至有在野黨在操作疑美論，這是不是也是非常好破除疑美論的一個重要前進的一步？"],["李次長淳：毫無疑問、毫無疑問。"],["林委員楚茵：好，謝謝。因為本席是財政委員，我發現這次最多放寬的部分，其實就是簡易申報的門檻，我要就教莊部長，在放寬簡易申報的部分，當然就是從5萬臺幣提升到7萬5,000，這對於我們整個過關量，可以說是貨物可能就會增加，那麼民眾就會說，既然放寬簡易申報門檻的時候，它所造成的影響，大家說那這樣貨物量會增加，會不會變成是我們檢查要不就是人力不夠、要不就是會不會變得比較鬆？那我們在海關邊境的部分會不會受到影響？"],["主席：請財政部莊部長說明。"],["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所謂簡易申報的部分，從5萬塊提到7萬5,000塊，這個門檻拉高，它的貨物並不會變多，只是適用簡易申報的這件事情，我們把門檻拉高，也就是可以適用的量更多。可是這些本來也都要進來嘛！所以用簡易申報以後，貨物量並不是因為這樣而增加的，所以在海關業務量裡面，它其實變動性是小的，沒有什麼變動的，而且因為透過這樣的簡易以後，我們的人力還可以做一些比較好的調整，所以這個部分是要跟委員做說明的。"],["林委員楚茵：所以在人力的部分，過去我一直非常關注海關的人力，所以人力方面反而可以縮減的原因是因為有電子化進來嗎？"],["莊部長翠雲：對。"],["林委員楚茵：那在電子化的部分，我們做電子化的調整，包括設備、預算，下會期是預算委員會，那麼在這個前期的部分，因為這一次其實大家強調最多的，就是在關務的部分更為便捷，減輕中小企業在行政成本上面的流程，對不對？"],["莊部長翠雲：是的。"],["林委員楚茵：但是同時我們在關務的部分、在人力的部分、在器材的部分，請問財政部，你們在下個會期已經把這些都編列進來了嗎？還是早就已經編了？這個部分有沒有考量到？能不能搭配得上？"],["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這一次我們當然是系統要做一些修正，因為有一些電子化的部分，事實上目前已經有在實施了，只是因為有一些，譬如擴大預審的部分，對象擴大了，還有項目增加了，以及本來要做預處稅費的部分，現在按月來解繳這個部分，我們在系統上要做一些修正，這是有考量進來，但是我們在時間上有一個過渡期，所以這個部分在預算上，謝謝委員的支持，我們會把它納入考量。"],["林委員楚茵：我是沒有支持，但是我要提醒你們要放進來。"],["莊部長翠雲：會的。"],["林委員楚茵：因為委員只能砍預算，不能增加預算，你們不要到時候貿易跟人家簽了，結果預算沒有編，儀器、設備沒有辦法跟上，那就不好啦！對不對？"],["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林委員楚茵：最後，簡短、剩下一點點時間，我要就教的是，王部長剛剛有特別提到，為了讓中小企業對於我們所簽訂的相關契約能夠更瞭解，會有一個聯絡的辦公室來協助中小企業了解，對不對？"],["王部長美花：我們會……"],["林委員楚茵：目前……"],["王部長美花：目前所有資訊是在OTN的窗口上，但是我們中小企業裡也會有相對應的窗口，可以讓中小企業來了解。"],["林委員楚茵：好，既然經濟部這邊有相對應的窗口，我要提醒財政部，我上的是有關於ECA跟FTA相關的網站，現在國內中小企業如果要瞭解貿易便捷化，有關於關務行政流程沒有一個單一的窗口，目前我看到的只有一個是臺灣貿易夥伴的窗口跟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的窗口，這些新更動有關於關務上面的規定，必須要建立窗口，必須要讓中小企業找得到地方，知道要問誰，因為這些行政流程，既然是要讓人家便捷、讓人家審，在網站上的窗口也要同步跟上，可以嗎？"],["莊部長翠雲：可以，謝謝委員。"],["林委員楚茵：那你們相關的作業再請給我書面報告，謝謝。"],["主席：接下來蘇巧慧委員提書面質詢。","請高委員嘉瑜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48","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48","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e490d7373b095c2e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dcda3d33842631a4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林為洲","委員發言時間":"1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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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43","影片長度":"00:09:17","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57,"end_time":"2023-07-20T12:50:43+08:00","start_time":"2023-07-20T12:41:2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102,"blocks":[["林委員為洲：（12時41分）許部長，我們這一次要來修法關於性平三法，過去很多年，勞動部都沒有提出修法的版本或主動提出修法，所以這一次碰到這樣的狀況、＃MeToo風潮，讓大家覺得這個一定要修了，我個人當然也支持愈快，然後充分討論，讓法律能夠完備。我認為這次修法不要再重蹈以前原有的法律規定形同具文的這種狀態，一定要大幅度改善這個法制面，才有辦法真正遏止這些性騷行為，若小小的改，我認為結果不會好。我們看一下這個統計數據，我先請教你，因為時間的關係，7月18日我在院會要求勞動部跟衛福部都要提出影響評估，你要修法總是要先做影響評估，結果你們7月18日講半天提不出來，後來補給我了，修法之後想要達到什麼樣的政策目標、為什麼要修法，這些都要做政策影響評估，我知道你們這個都是後來補的，事實上你們沒有事先做這些影響評估，對吧？是我7月18日提，你們才趕快去寫的，是不是？"],["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委員好。報告委員，不是、不是，這個法案的評估其實在討論過程就是一直在做，每個條文都經過很多的討論跟修正，每一次的討論、每一次的版本其實都有做過一些影響評估的。"],["林委員為洲：好啦、好啦！我知道，你事後趕快補來、亡羊補牢。看一下這個數據，以勞動部來講，過去從2017年一直到2021年雇主違反性騷擾防治申訴案件的數目是這樣的，其中最右邊的數字是職場受性騷不申訴的比例一直升高，也就是大家選擇不申訴，表示之前性騷的相關法制完全沒辦法遏止這樣的行為，大家都選擇不申訴，你看到2021年的不申訴比例達到81.9%，歷年最高，愈來愈多人不申訴，所以表示你們根本在宣導、各方面現有的法制都不足，然後你們也做得不好，這個數字是你們給我的。"],["許部長銘春：對、對、對，不過我要跟委員講原來的法條、現在的法條，它其實就是規範雇主的防治責任，所以所有的統計都是雇主的防治責任，它並沒有要求雇主做申訴案件的通報或等等，沒有這些規定，但是未來在修法以後，這個都已經加進去了。"],["林委員為洲：我看了你們的版本，我還是不樂觀，當然我們逐條的時候再來討論，現在提出來的修法版本有沒有辦法讓這些申訴比例提高？可以提高多少？不申訴的比例百分之八十幾，都不敢申訴啊！"],["許部長銘春：所以這一次修法希望……"],["林委員為洲：你認為會提高申訴比例嗎？"],["許部長銘春：我們希望藉由這樣一個以保護被害人為中心的法案……"],["林委員為洲：能提高多少？這個在影響評估裡面都沒有寫到，所以我們有一點不樂觀。"],["許部長銘春：我們當然要努力，我想大家的目標是一致的。"],["林委員為洲：好，到底要怎麼規範將來的這些性騷行為？我簡單講一個比喻，就是要讓他的手燙到，你知道嗎？才有效啦！隨便去碰觸別人的身體、不顧慮到別人的感受，你要讓他燙到才有效啦！在法制面不會燙到，都在內部調查到最後吃案，這種行為就會繼續，他沒有燙到嘛。"],["許部長銘春：這一次有增加外部調查的機制。"],["林委員為洲：外部調查我們逐條再來討論。再看下一張，其實你們這次是倉促修法，當然我們支持趕快啟動修法的腳步，但是我對勞動部實在很沒信心，因為過去怎麼樣呢？勞保年改以及最低工資法草案是民進黨七年多前提出的政策、政見，執政七年多了，你是在任最久的部長，你的最低工資法呢？你的勞保年金改革相關配套的法律呢？現在呢？"],["許部長銘春：最低工資法草案已經在108年就送進去行政院了，第二個勞保……"],["林委員為洲：好，現在你是怪罪行政院都沒有處理？"],["許部長銘春：我沒有怪罪行政院，當然這個還要經過……"],["林委員為洲：你要去督促啊！"],["許部長銘春：我們也有去瞭解到底……"],["林委員為洲：都一直躺在行政院嘛！"],["許部長銘春：沒有，行政院也有一些指示，因為這個牽涉到相關的參考準據，大家有意見……"],["林委員為洲：我對你很沒有信心。"],["許部長銘春：第二，我想我們……"],["林委員為洲：因為前兩個法，你永遠都在講同樣的一句話，講了快七年，尋求社會共識、持續蒐集意見，保障勞工的最低工資法以及年金改革，勞保年金改革……"],["許部長銘春：勞保年改我們也撥補了部分，過去沒有撥補的，我們也都做到了。"],["林委員為洲：講了七年多，整天就在撥補、撥補，沒有澈底解決問題。"],["許部長銘春：撥補也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任何法案都有撥補的這一塊。"],["林委員為洲：現在這個性別平等工作法提出來了……"],["許部長銘春：性別平等工作法我們也完成修法了。"],["林委員為洲：我們要好好地檢視、好好地修。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看一下你們的修法版本，第一眼就看到什麼呢？你把名稱先改了，性別工作平等法改為性別平等工作法，現在是什麼情形？修改名稱就會讓這個法更具有法制的效果嗎？改名是什麼意思？這個名字比較好？"],["許部長銘春：因為我們認為這個法律應該強調性別在職場上的平等，所以就把名字做一個……"],["林委員為洲：我是看不出來有什麼差別，把原來的性別工作平等法改為性別平等工作法。"],["許部長銘春：強調職場上的性別平等，所以把那個平等放在這邊……"],["林委員為洲：重點不在這裡！"],["許部長銘春：內容當然也要符合。"],["林委員為洲：重點在於有沒有外部機制，這個我們逐條再來討論，我先提供意見，本席也有提出修正動議第十七條，將來碰到性騷要如何調查，最少一定要雙軌的內部調查跟外部介入，否則就像現在的法制一樣沒效，百分之八十幾的人都不敢申訴，都是長官耶！上面的委員也都是長官，搞不好會丟工作，還會被「點油做記號」，沒效！所以我的修正動議特別提出與跟騷法兩個法來做對照，由外部機制來處理，這樣才有效啦！性騷只要外部調查屬實，就會變成你的污點！人生的污點！手就會燙到啦！如果永遠在內部，給長官去成立委員會，你還去跟長官申訴，那會有效嗎？我們逐條的時候再來討論，我希望到時候你們可以支持我的修正動議，謝謝。"],["主席：現在先休息30分鐘，下午13時20分繼續開會。我跟大家報告一下，因為今天有48位委員登記發言，我們今天會進行到登記發言結束，也會進行到條文的宣讀，條文宣讀聽說要3個小時，我們今天一定要把它完成。明天早上9時我們先審性工法，接下來再審性騷法，我們就照這個程序，跟大家預告，免得大家都一直在想說這兩天的程序會怎麼進行，我先做這樣的預告。我們先休息讓大家用餐30分鐘，謝謝。","休息（12時51分）","繼續開會（13時21分）"],["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李委員貴敏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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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委員林宜瑾等21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n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五) 委員林靜儀等24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十六)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羅\n美玲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八)委員陳以信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吳思瑤等\n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n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二)委員蔡培慧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n員范雲等25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四 ) 委員鍾佳濱等19 人擬具\n「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陳培瑜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n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六) 委員高嘉瑜等16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七)委員陳靜敏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劉\n世芳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n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n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二) 委員劉建國等22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十三)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五)委員張宏陸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六)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第十三之\n一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七)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溫玉霞\n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n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n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五) 委員林楚茵等16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時代力量黨團\n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n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n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n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n游毓蘭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林宜瑾等\n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陳秀寳等2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委員許智傑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賴品妤等16\n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三) 委員王美惠等19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四)委員蔡培慧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范雲\n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n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七) 委員陳培瑜等24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八)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n劉世芳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三十二)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委員劉\n建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五 ) 委員呂玉玲等17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n條、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六) 國民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三十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八)委員林\n靜儀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九)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agenda_id":"1126203_00001"}}},{"id":"146847","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47","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3cf81c2a0d714689bfeb4db46382e870aabefd0083f334a412bc314233455793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張宏陸","委員發言時間":"12:4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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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45","影片長度":"00:07:15","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435,"end_time":"2023-07-20T12:42:45+08:00","start_time":"2023-07-20T12:35:3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281,"blocks":[["莊委員競程：（12時35分）部長好。繼眾議院之後，美國聯邦的參議院在美東時間18日晚間全票通過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的實施法案，法案的下一步會送交美國總統拜登簽署後生效。該案在6月提出，立法的進程速度是相當地快，也展現出美國國會跨黨派議員對於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高度重視跟支持，也對強化臺美經貿的關係表達強烈的支持。扣除首批已談妥的五個議題，目前剩下七個議題將納入第二階段的談判，第二階段也將討論環保、勞工、農業的議題，過去農業的問題是卡在美方要臺灣開放牛豬，事實上臺灣農畜業的競爭力其實相當好，問題反而是國人的衛生安全標準與美方有差距，因此導致貿易談判上面的卡關，再陸續開放牛豬之後，應該都能進行得比較順利，部長，我們是不是能說對於下一個階段的進展能夠較為樂觀？外界認為在今年底完成全部議題的談判，以目前的情況來看，期程是否可以如期，還是有超前的可能？"],["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委員好。這個整個談判的節奏是由OTN帶領各部會去談，相關什麼時候可以談成也確實要看議題怎麼談，還有美方的時程，所以當然對臺灣來講，能儘快去把它談成是最好。"],["莊委員競程：是，當然以美國目前對我們這種經貿的支持，部長，你來看第二階段談判應該也是還蠻樂觀的吧？"],["王部長美花：是蠻樂觀的，所以都在積極的洽商當中。"],["莊委員競程：OK！謝謝。過去我國農業的最大出入國是中國，但是中國近年來頻頻因為各種的理由就禁止我們農產品輸入，因此目前的現況是臺灣的農產、還有農產加工品最大的外銷市場是美國嗎？"],["王部長美花：相關數字的細節，目前是美國，如果就……"],["莊委員競程：目前是美國？"],["王部長美花：是。"],["莊委員競程：所以如何去擴大農產品的出口，對我們來說，其實也相當重要啦！這部分我們有沒有哪些具體的目標？"],["王部長美花：這個部分農委會都在積極推動，因為各國農產品會跟別的產品不一樣，它還有檢疫的問題，所以農委會都積極在做檢疫，拓銷的部分，經濟部也會配合農委會來進行相關的拓銷。"],["莊委員競程：是，另外近年來企業的淨零碳排也是相當重要的一個議題，會直接影響到企業未來的貿易，因為臺灣沒有辦法參加國際組織，我們只能靠自我的要求，持續提高我們自己跟企業的環保體質，但是現階段國家的責任就是應該要協助我們的企業能夠更容易走向國際，因此跟美方簽署環保協定的目標，就是要更容易打進國際社會，那我們實質上要怎麼樣來落實這件事情？"],["王部長美花：對臺灣來講，因為臺灣是出口為導向，所以產品的競爭性、產品的減碳一定是非常重要，所以經濟部現在用疫後條例非常多的經費在協助特別是中小企業來做減碳，也希望大企業和中小企業大帶小一起來做供應鏈的減碳。另外就是像歐盟因為會有碳邊境稅，所以像螺絲螺帽因為馬上就要申報，所以我們對螺絲螺帽也個別去跟他們做輔導，這就是整個對臺灣、對企業做了非常多輔導跟一些相關的補貼措施，希望他們加速來做低碳的轉型。"],["莊委員競程：是，部長可以稍微講一下目前我們整個推動的成效、大企業帶動小企業的成效，我們有看出什麼樣的成效跟具體成果？"],["王部長美花：有，因為要先輔導再開始做設備的改善，現在相關的案子收件量慢慢增多了，我們會定期把這個資訊公布出來，也會讓各行業，特別是臺中也是機械業的重鎮……"],["莊委員競程：是，中小企業跟機械業在這邊很集中。"],["王部長美花：對，中小企業重鎮、機械重鎮，我們在那邊做非常多的宣導，甚至我們都鼓勵他們買國產設備來做低碳的改善，所以不僅對個別企業有幫助，對機械業者的銷售也會有幫助，所以是一個雙贏的機制。"],["莊委員競程：最後，對於協定的勞工議題部分，其實我們都希望可以透過協定和美方增加對勞工權益的保護，讓勞工可以更穩定的生活，擁有一個更安全的職場工作環境，部分意見認為貿易自由化商品是剝削勞工換來的，過去我們的確有這樣的情況，但我們現階段的狀況是怎麼樣？我們現在跟美國談這些問題是不是表示我們都把這些勞工議題都準備好了？面對外界的質疑能否清楚說明？"],["王部長美花：這個部分勞動部跟談判辦公室會一起合作，針對相關的勞動章節跟美方做談判，不過在談之前，其實都有先survey美國跟其他國家簽的勞動章節的規範，所以對臺灣來講，臺灣本來就非常重視勞工相關的保護跟國際標準，所以這部分我想臺灣應該是沒有問題，可以符合國際的相關規範及標準。"],["莊委員競程：是，美臺貿易的倡議跟合作整個聽起來是跨部會的協調……"],["王部長美花：是。"],["莊委員競程：完全需要大家的支持。"],["王部長美花：對。"],["莊委員競程：現在美國也這麼不容易地支持我們臺灣做這樣的貿易協定，未來希望我們所有的行政部門全體動起來，更積極推動臺美的貿易協定，讓我們臺灣真的走出國際，讓所有的這些中小企業未來都可以得利，好不好？"],["王部長美花：沒有錯。"],["莊委員競程：好，謝謝部長。"],["王部長美花：是，謝謝委員。"],["主席：請張委員宏陸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45","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45","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ac7f1157891b72e7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09f5c66c4053d300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賴品妤","委員發言時間":"12: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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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19","影片長度":"00:10:14","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614,"end_time":"2023-07-20T12:41:19+08:00","start_time":"2023-07-20T12:31:05+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071,"blocks":[["賴委員品妤：（12時31分）兩位部長好。因為時間有限，不好意思！就請兩位一起上台，這種性騷擾等性平事件的防治一直都是我關心的重點，其實在這波#MeToo之前，我們就已經處理了非常多相關的議題及陳情，因為這類的事件真的常常發生在大家的生活中，尤其是女性。包含本席的選區汐止這幾年其實也有傳出好多起職場和公眾場所的性騷擾事件，包含有科技公司員工被雇主持續性騷擾，或是在某個產業被主管性騷擾，而且老闆知道後還不處理，也包含在馬路上遇到陌生人的性騷擾等等。其實性騷擾這件事情在整個臺灣都是很常見，也是需要被解決的問題，老實說，對被害人而言，在性騷擾事件發生的當下，首要除了維護自己的安全、權利之外，最重要的是希望知道如何求助及申訴，並讓自己不再遇到這類的犯行，或是事情已經發生了要如何處理。","首先，請問兩位部長，為了增進性騷擾防治，讓被害人立刻知道如何求助及申訴，讓雇主和機關處理人員有明確的指引可以立即依循及好好處置，職場、工作場所及民眾可以進出的場所是不是應該要公告明確，該場所的性騷擾防治措施、規範、申訴管道及相關資訊？兩位部長只要回答我是或否就好。"],["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是。"],["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薛部長瑞元：是。"],["賴委員品妤：你們都同意嘛，這其實就是我想溝通的重點，不論對被害人或是有心要處理性騷擾事件的場所人員來說，如果我們現在在宣傳上面有明確的指引公告，這就是最好、最立即的協助，所以我要請兩位部長幫忙重新思考，思考什麼？目前行政院版的性工法和性騷法草案，不管是受僱者人數或是還納入受服務人員人數等等，重點是以場所人數作為防治措施的門檻，以此區分是否要訂定公告性騷擾防治措施相關規範、申訴管道等，這件事情本質上是合理的嗎？不要忘了我剛剛就講了，其實社會上到處都有性騷擾事件，性騷擾不會因為場所人數比較少就消失，這一次修法大家都說，不只立法委員說，連機關也說，是以被害人保護為中心，為什麼這個更前置的防治措施、申訴管道不能普遍地去訂好、去宣傳好呢？","當然，我也要強調一件事情，這個建議的提出絕對不是要人數很少，可能沒有辦法做到各面向性騷擾防治的微型企業或機構獨自去扛起這個責任，我認為這反而是主管機關要主動協助的部分，包含是不是可以考慮以人數區分層級，擬定不同嚴格、詳細程度的規定範例，以供我們的企業、機構使用？而且這些防治措施的申訴處置也不是都要我剛剛講的這些微型企業或機構自行提供，公部門能夠提供的協助當然也可以放入，譬如撥打113或是請警察協助處理等等，這些事項我其實事前已經跟衛福部談過，有一些地方有嘗試在進行，所以它不是不能做，只是有沒有辦法全面去做的問題，所以我希望兩位部長可以重新思考全面納入、全面實施，這個部分能不能做到？"],["許部長銘春：可以。"],["薛部長瑞元：可以啦，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其實就在處理這個事情，未來不管是用貼紙或用各種方式讓這些場所的管理者去做這樣的警示，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賴委員品妤：是，我希望可以儘快看到我們有全面去做到這件事情。接下來請問許部長，既然這次性工法要修訂這麼多條，為什麼沒有納入禁止對被害人和協助者的不利益對待，還有對被害人非財產賠償審酌參考的部分？我的草案勞動部應該也有先看過，我的部分有提出不利益對待，因為你也知道在實務案例中，原條文的寫法其實常常被解釋成是一個概括的規定，常常被限縮適用範圍，只看到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而且除了不利處分之外，雇主仍然可以用其他未達處分程度的不利益對待，實務上很多還是用這樣的方式去損害被害人的尊嚴或權益，去阻礙他來申訴。另外，我的草案會提出賠償審酌參考也是因為實務上非財產上的損害舉證非常困難，法院酌定賠償很多都是僅針對被害人精神上受到的不利對待影響，其實沒有辦法充分反映被害人真實受到的負面影響及損傷，而且這個酌定的金額其實很多都偏低，難以保障被害人的權益，這是現在法規上、實務上遇到的困擾，這兩個保障被害人權益修正的部分，我希望勞動部可以納入。","接下來我要提醒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接續這個議題，我的辦公室包含我自己看這個草案的內容，還有我的辦公室也不斷地收到很多民間團體及法律學者的提醒，就是這一次勞動部修正的第三十八條之二第一項後段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這個條目是針對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作出性騷擾的處罰，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與被害人之間權力不對等的狀況可以說是最嚴重的，勞動部一定也很清楚。可是這個條文的修正，我們認為看起來好像開了一道小門，去讓這些所謂的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可以透過道歉去換取減輕或免除處罰。請問部長，在權力真的很明顯不對等的狀況下，我們到底要如何去期待這個道歉是真心悔改，而不是為了換取減輕或免除處罰而提出的廉價道歉？而且最重要的是，這個是誅心嘛！最重要的是，在法律上我們到底要怎麼有辦法去相信這個背後沒有任何權勢的影響？被害人不是為了保住他的工作，不是為了不被報復，在這種權力嚴重不對等之下，勉強去同意這件事情？我們要如何知道？因為前面他是不是真心，可能會質疑我們這樣是不是誅心，但是實際上就是有權力不對等的狀況，我們要怎麼知道？"],["許部長銘春：委員，我說明一下，關於這個條文，我們的用意只是讓情節輕微、真心道歉悔改的人，在被害人接受以後，讓他們有一個修復式正義可以繼續勞雇關係，所以如果是這樣子的話就可以減免，如果不是，當然不會。當然你也可以說這是不是開了一個小門，但是換一個立場，那是期待他們繼續，假設最高負責人真心悔改，而且被害人也真的認為他的道歉是真心的，而且是情節很輕微的情況，我們要不要給他們一些修復式正義，難道要一直讓他們這樣糾葛，然後一定要讓勞資關係這麼緊張嗎？這是一個思考，當然我覺得大家可能都有不同想法，但是我只是要告訴委員，我們當初的用意是這樣子。"],["賴委員品妤：我當然知道用意是什麼。"],["許部長銘春：如果你問我是真心或不是真心，我也沒辦法判斷。"],["賴委員品妤：因為時間有限，所以我非常簡短的講，我剛剛就說了，第一個，是不是真心誠意，或是要騙取減輕，我可以說也許這樣的說法會被挑戰是在誅心，但是我要提醒的是，在他本人的意圖以外，我們應該要看到的是在職場上，他們的權力事實上是非常不對等，我在討論的是權力的問題，所以我真的要說……"],["許部長銘春：所以這一次的……"],["賴委員品妤：這一次的修法核心還是以被害人為中心，這個是大家都同意的吧？"],["許部長銘春：對。"],["賴委員品妤：不管是立委或是部會這邊，所以我還是希望勞動部可以設身處地去想一下被害人的處境……"],["許部長銘春：我們完全是以被害人為出發點，但是……"],["賴委員品妤：難道實務上不會有很多被迫接受的可能嗎？所以這個部分我還是要再次強調，我認為勞動部真的要三思，不要因為這條的問題導致性平三法……"],["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都是內部討論之後大家有一些……"],["主席：品妤，我們進入到逐條的時候……"],["許部長銘春：因為也要兼顧職場等等才討論出來的。"],["主席：看能不能提出你的修正動議或是什麼？讓它可以更完整。"],["賴委員品妤：好，我同意到時後在逐條的時候再去討論這個問題，我只提出一個提醒啦！"],["主席：對、對、對。"],["賴委員品妤：因為時間的關係，最後短短結尾一下，衛福部這邊也是要再次溝通啦！在這次的草案裡面，衛福部其實沒有納入更多教育的部分，但其實很多專家學者、民間團體都有指出教育的深化非常重要，尤其是這個法案才實施20年，也就是說這20年以外的很多人沒有受到足夠的性平教育，所以這部分我也希望可以深思、更加深化我們的性平教育，包含法案到時候我們這邊要如何納入，逐條的時候我們可以再來討論，這個部分我就做一個提醒，也謝謝部長、謝謝主席。"],["薛部長瑞元：好，謝謝。"],["主席：不好意思！都不能讓大家暢所欲言，因為時間上實在是太多人要發言了。接下來，我們今天在林為洲委員發言完之後就會休息半小時。","請林委員為洲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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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委員林宜瑾等21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n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五) 委員林靜儀等24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十六)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羅\n美玲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八)委員陳以信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吳思瑤等\n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n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二)委員蔡培慧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n員范雲等25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四 ) 委員鍾佳濱等19 人擬具\n「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陳培瑜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n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六) 委員高嘉瑜等16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七)委員陳靜敏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劉\n世芳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n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n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二) 委員劉建國等22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十三)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五)委員張宏陸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六)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第十三之\n一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七)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溫玉霞\n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n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n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五) 委員林楚茵等16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時代力量黨團\n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n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n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n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n游毓蘭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林宜瑾等\n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陳秀寳等2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委員許智傑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賴品妤等16\n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三) 委員王美惠等19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四)委員蔡培慧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范雲\n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n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七) 委員陳培瑜等24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八)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n劉世芳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三十二)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委員劉\n建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五 ) 委員呂玉玲等17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n條、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六) 國民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三十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八)委員林\n靜儀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九)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agenda_id":"1126203_00001"}}},{"id":"146844","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44","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142e1ac73cd80103bfeb4db46382e870aabefd0083f334a4e34f055aa2fbdc10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羅致政","委員發言時間":"12:2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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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den就是他們那個chairman，他都提了，這個案子展現了強大的跨兩黨、參眾兩院對臺灣的支持，而且給國會對於未來跟臺灣這種貿易協定的一種所謂的要求一個表態的權利，沒錯吧？"],["王部長美花：是。"],["羅委員致政：大家以為說參議院、眾議院去要求這個要審定，是要刁難行政部門，錯了！"],["王部長美花：完全不是……"],["羅委員致政：我剛好反過來檢視這個議題……"],["王部長美花：他要表白他的贊成。"],["羅委員致政：沒有錯！他是要透過他們，講難聽一點，他也希望要加碼，簡單講，我不是要刁難行政部門，是要加碼說我國會部門也跟行政部門站在一起表達對臺灣的支持，部長、次長，同意我這樣的分析吧？"],["主席：請外交部李次長說明。"],["李次長淳：完全同意。"],["羅委員致政：否則不會無異議通過啊！在美國所有重要法案、所謂貿易協定裡面，哪一個法案在美國的參眾兩院的過程當中得到這麼強的支持？我看這是歷史上第一次，沒錯吧？"],["李次長淳：非常罕見。"],["王部長美花：非常罕見，我們也非常贊成。"],["羅委員致政：不敢說第一次，非常罕見嘛！"],["王部長美花：是。"],["羅委員致政：跟我們立法院要求行政部門來審這個意思是不一樣的，雖然我們都有這個權力，但是它展現的意義是說，我要表達對行政部門的支持，甚至覺得你做得還不太夠，沒錯吧？"],["王部長美花：是的。"],["羅委員致政：Wyden又講了一句話：It's a win-win that show up our economic strategic partnership with Taiwan。談到重點了，它不只是展現我們經濟，還有我們戰略跟臺灣的同盟關係或夥伴關係，沒錯吧？"],["王部長美花：完全正確。"],["羅委員致政：人家的高度是這樣子。"],["王部長美花：是的。"],["羅委員致政：不會談說我們得到什麼好處，經濟上可以增加多少GDP、貿易成長多少，他談到一個重點：strategic partnership，看起來是一個貿易協定，可是它展現一個戰略的高度，沒錯吧！"],["王部長美花：是的。"],["羅委員致政：這是人家財政委員會的主席耶！他不是小小一個國會議員，主席這樣講，同樣資深的Mike Crape也是所謂財政委員會的，他講了這個東西，他說要強化跟臺灣的這種關係，以及臺灣這個民主的國家是強化兩邊夥伴關係一個很重要的基礎，OK！同樣的，他強調這樣一個立法的通過，要確保未來美國行政部門跟臺灣的未來有更多的貿易協議，他們有話要說，是不是又再一次強調事實上他們是期待行政部門跟臺灣在未來有更多的協議？我這樣解讀，沒錯吧？"],["王部長美花：我們也是這樣解讀，他希望能夠加碼。"],["羅委員致政：對啊！事實上，我認為對臺關係上，經常都是立法部門在加碼。"],["王部長美花：是。"],["羅委員致政：行政部門相對比較謹慎、比較保守，但加碼都是國會部門，從這個案子我們就看得出來的確是如此，沒錯吧？"],["王部長美花：是的。"],["羅委員致政：事實上，眾議院6月11日通過的不只是批准而已，他通過另外一個act叫做「Implementation Act」，就是執行法案，所以不是這個法案過了，而是他通過一個執行法案，他也表達他的立場，他有一些重要的findings，他讚美我們臺灣是一個民主領先的國家，是美國在這個地區重要的伙伴，跟臺灣保持經貿關係是符合美國利益等等，他又說為什麼要通過這個執行法案，簡單講，他要強化和深化臺美的經濟關係，因為符合雙邊利益，而且很重要的，「lay the foundation for further cooperation to expand and enhance the benefits of the Agreement」，要深化、強化這樣的關係，所以從這些過程當中，我真的在想，我們的立法院對這個法案態度怎麼跟美國國會議員的態度會有這麼大的差別？人家是對這個充滿了期待，毫無保留全面支持，甚至認為這符合不只是經濟利益，還有戰略意義存在。"],["王部長美花：而且這個對臺灣來講，臺灣就是需要國際跟我們的盟友對臺灣表達這樣的支持，所以美國這樣的帶頭作用，對臺灣很根本的這一些國際合作是非常重要的。"],["羅委員致政：但是我坦白講到現在為止，即便是反對黨的委員，我沒有聽到一個說「我反對」，沒有啦！這也是不幸中的大幸，沒人反對，大家知道這個東西是沒有太大問題，是符合臺灣利益的，所以cost和benefit怎麼樣都可以討論，但是沒有人敢反對，因為基本上是符合臺灣利益的。至於中間的保留，那叫什麼？叫partisan，就是各有政黨立場跟表達，但是美國展現的是bipartisan support。"],["王部長美花：對。"],["羅委員致政：所以這個過程吵吵鬧鬧沒有關係，我真的希望最後的結果，在院會過程當中，我們展現的是bipartisan support，來對這個法案的支持，所以我還是要談這個法案的意義，我一直認為這是一個臺美重要的歷史性文件，我先問部長，對臺灣來講，它是不是第一次？"],["王部長美花：沒有錯。"],["羅委員致政：臺灣第一次跟另外一個國家雙邊簽訂貿易便捷化的協定，沒錯吧？除了扣掉FTA之外。"],["王部長美花：是，我們跟美國從1979年以來第一次這樣。"],["羅委員致政：對臺灣本身。"],["王部長美花：是。"],["羅委員致政：對不對？對美國來講，美國幾乎都不談FTA，沒錯吧？但是它是第一次跟另外的國家針對這個議題來進行這樣的談判跟協定，沒錯吧？"],["王部長美花：對，在這幾年來確實是這樣。"],["羅委員致政：也是第一次嘛，對不對？當然對臺美關係來講，你剛才提到1979年中華民國跟美國斷交以來，第一次這樣一個比較大規模的協定。"],["王部長美花：是的。"],["羅委員致政：所以它有歷史意義的。"],["王部長美花：是的。"],["羅委員致政：而且很多是歷史上的第一次喔！所以我還是希望，因為大家在談判的過程真的是非常的辛苦，這個過程你們不用去對外說，因為為了國家的利益、為了全民利益，辛苦是應該的，但是我願意用立法委員的身分來肯定我們所有談判團隊在這段時間來提升、確保臺灣利益跟人民利益所做的努力，我也希望立法院在討論過程當中，可以有很多不同意見，但最後在表達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時，大家能夠展現bipartisan，就是跨黨派對這個法案的支持，因為這不只是對我們自己有意義，美國也在看，國際社會在看，臺灣的民意代表機構怎樣展現對這樣一個協議的支持。相較於美國的參眾兩院來講，我覺得我們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王部長美花：是，謝謝委員。"],["主席：請莊委員競程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43","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43","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d441b261c068aaa2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749a260809b8290f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吳思瑤","委員發言時間":"12: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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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55","影片長度":"00:07:27","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447,"end_time":"2023-07-20T12:30:55+08:00","start_time":"2023-07-20T12:23:28+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058,"blocks":[["吳委員思瑤：（12時23分）時間很短，只有5分鐘，我儘可能把我的觀點論述清楚。一個法律儘可能是就原則性來做釐清，但是針對不同的產業有相當的職場差異性，我們如何能夠讓預防勝於治療，我們在前端能夠防堵各種高風險的職場樣態，避免讓受害者明知山有虎被迫向前行，所以我認為勞動部應當協助分訂出各種職場的指引範本。","首先，這三年多來，在這個屆期當中，我必須很遺憾的說如同剛剛洪申翰委員所提，這幾年在性工法的修法、補破網，確實是立法走在行政之前，更不要說我們在今年3月針對雇主性騷的那一場不愉快的公聽會，剛剛部長您也說明了我們就往前看，不再因過去的立場不同而在此糾結，我希望你們從根本上的勞動部門負起責任。我跟范雲委員這三年多來，我們針對不同的職場樣態召開了多場公聽會，也就是希望針對不同職場的差異性來協助訂出一個職場性騷高風險的紅線，讓雇主有所限制，讓受害者有權利在某些場合可以say no。關於我的修法版本，我就不詳述，後續討論時我們再來商議。","舉例來講，我們召開了建築景觀設計業的座談會，我才能夠蒐集到這一個類別的高風險性騷情境是什麼，譬如說建築業設計界他們要比圖，就說明天有一個公共競圖好了，因為責任制，所以在截稿前老闆就要求員工晚上必須留下來改圖到半夜。或者是這一類的職場多少都有一些大師情結，所以學生們或實習生或者是當初仰慕大師本身的專業性來這裡求職，這些建築師會要求下面的小員工要陪他去看工地，或者是在任何建築設計之前要去看基地，很多都是「深山林內」。這是我們很用心在不同的業別蒐集到的高風險樣態，我這裡舉例的是建築景觀界。又譬如說我們召開了影視音行業的座談會，也就是最近被揭發的某一些導演或是藝術創作家以藝術為名要求拍裸照，或者是以我指導你演戲進入那個情境為由，然後藉機有一些不當的性騷行為。我在這裡舉例的就是針對特定的性別明顯失衡的職業樣態，或者是有上下及非常明確的權力結構，也就是我剛剛說的建築行業、醫療界、影視界或是體育界，這四大樣態就是我們很努力的逐一透過這些職場的從業人員蒐集到他們面臨的性騷高風險的樣態。我們蒐集了這些部分，照理講，這是你們勞動部要做的事，我們立委替你們一場一場去開，蒐集了這些資訊之後，如何預防在前端，劃出任何職場可能有高風險性騷的那個紅線？部長你可以怎麼做？"],["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未來我們會在相關的子法指引裡面，針對這些不同的樣態去作不同的規範與處理。"],["吳委員思瑤：我已經揭露我的建議方案在這裡，請您接住球，應當針對我所說的不同業別的紅線把它劃出來，因為各個職場有不同的差異性，善用各個職業的公會或者是勞動部門自己在管理的工會，公會和工會一起來協力，訂出各產業防治措施的範本。我手上拿的是現行勞動部規範30人以上未滿500人中型事業單位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及懲戒辦法，這是一個公版，我建議的就是針對我剛剛提的不同業界的高風險的那個紅線，禁止什麼樣子的工作狀態，譬如女性員工可以拒絕晚上跟著建築師修圖到半夜，女性員工可以拒絕假日跟著建築師去視察工地，把一些可能的狀態很清楚的讓這些弱勢的員工知道在這種情境我有權利say no。我舉個例子，我在教育部門，大專的老師現在相對都有非常高的這樣子的sense，男老師指導女學生，都知道要在研究室把門打開，這就是一個樣態的蒐集，提醒雙方能夠自我保護，所以你們必須透過公會和工會，公會的部分你們要跟各部會合作，譬如建築業的建築師公會透過內政部，譬如影視行業透過文化部來跟這些業界對話，蒐集出樣態，清楚的劃出職場的高風險紅線，然後納入各產業別的防治措施範本，三個月內去做這件事情，可以嗎？這才能預防大於治療，這跟修法無涉，而是後續的公版能夠作為細緻的產業範本的依循。"],["許部長銘春：這件事情我們一定會做，但是時間我不敢承諾。"],["吳委員思瑤：就趕快去做吧！趕快去做，因為我們明年的劃定是希望行政院3月8日之後可以讓所有的上路，我就做這個提醒，因為我非常強調預防勝於治療，今天在講的修法都是後端的申訴調查，前端的預防非常重要，我後面還有很多議題沒有辦法提，我們在審議的時候再來討論。這件事情我叮嚀再叮嚀，我們立委都替你們去針對高風險行業座談過了，我們可以把我們獲得的結論提供給勞動部門參考，好嗎？"],["許部長銘春：好。"],["吳委員思瑤：謝謝。"],["許部長銘春：謝謝。"],["主席：請賴委員品妤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n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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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3:22","影片長度":"00:11:04","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664,"end_time":"2023-07-20T12:23:22+08:00","start_time":"2023-07-20T12:12:18+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029,"blocks":[["洪委員申翰：（12時12分）部長好！從5月底到6月這一波社會上非常非常關注性騷擾事件裡面，大家看到這麼多的案例，我其實在看的時候，坦白說，我心裡認為勞動部的責任是很大的。當然這次行政院很快速的提出了性平三法的修法，但我想大家心裡都知道，在這三法裡面，問題最大、漏洞也最大的，其實是性工法的部分。我必須很嚴肅的說，這裡面我們看到很多的故事，包括受害者求助無門，也包括很多公司、企業主、雇主，他們不太知道該怎麼處理，主管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才是一個正確的作法，其實這裡面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我們的性工法所造成的，包括一開始的設計，包括後續執行上都出了問題。","其實我在這一屆任期裡面，一直都有在跟部長及勞動部溝通，我想部長一定也有印象，你每次來我辦公室的時候，我都跟你講這件事情，最高負責人性騷擾的這個洞，其實是一直存在在那個地方，其實在3年前，當時許部長你就跟我坦承確實知道目前性工法是有漏洞上的疑慮，當時你是這樣說的，但部長一直說還在研擬法規，我跟部長報告，今年的3月，我跟吳思瑤委員、林宜瑾委員及范雲委員一起開了一場最高負責人職場性騷擾外部獨立調查機制的修法公聽會，部長，你知道勞動部的代表黃司長現場還說什麼話嗎？你知不知道？清不清楚？如果部長不知道，我再講一次給你聽。","黃司長這樣說：行為人是雇主，看起來性工法沒有規範懲處，所以應該要由性騷法來處理，現在就可以處理而無須修法。他又說：所有性騷擾行為都是一個樣，誰摸誰，這個行為評價不會因為兩造的關係是什麼而有不同的差異，所以應該統一在性騷法裡處理。黃司長再說：沒有必要開兩口灶，同樣都是性騷擾，同一行為，就應該同一評價。部長，當然我們現在要修法了，我表示感謝，我們知道現在行政院要修法了，可是如果我們的主管機關負責的主管是這樣的態度跟這樣的認知，到今年3月還認為職場性騷擾裡面的權勢關係，跟一般在捷運上面一個女性被坐旁邊的人給摸一下是一樣的事情，只要是性騷擾，同一行為就是同一評價，所以應該用性騷法處理，不用再用性工法處理，直到今年3月，勞動部的代表還是做這樣的說法，那我想請問，我們的企業主、我們的雇主，他會怎麼想？條平司司長在今年3月還是做這樣的認知，部長，請問雇主會怎麼想？"],["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這些……"],["洪委員申翰：這不是我說的喔！"],["許部長銘春：我知道，我知道，那……"],["洪委員申翰：這都有紀錄喔！"],["許部長銘春：對，這個發言後來司長也有道歉，可能在發言上，他覺得自己的用語或各方面……"],["洪委員申翰：這不是用語，這是認知上面根本的錯誤。"],["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件事情其實在政委的主持下，我們大家一直有一些討論，我覺得這都過去了，可能那時候大家有各自不同法理、學理的論述基礎，但是我覺得我們現在就是要解決事情，當初我們也不是要推諉，我們只是想說如何修法最快，能夠接住所有人，但是我覺得……"],["洪委員申翰：部長，我今天在這邊提這件事情的原因，是因為我想跟部長說我最無法接受的地方，我最無法接受的地方是就勞動專業來說，他應該對勞動關係裡面的權利關係要非常清楚，這是他本職的知能，今天這個事情不是大家看法不一而已，而是我覺得在這個看法下，幾乎是放棄了自己在勞動專業上面對於權利關係的知能，我覺得這是最可怕的地方，所以在這邊我想提醒部長，當然現在性騷擾的部分我們要修法了，我們好好來修法，這沒有問題，但是這個狀況真的不要再發生了，可以嗎？"],["許部長銘春：是，好。"],["洪委員申翰：部長，我想再請問下面一個問題，在這個法規上，其實有一個條文，就是第三十二條之二第五項，裡面提到如果加害者是最高負責人，被害者可以留職停薪，如果性騷擾經調查屬實，就應該發還留職停薪時間的薪資。部長，你覺得這個條文是在幫助受害者？還是為難受害者？還是在懲罰受害者？"],["許部長銘春：這個條文當初初擬的時候，用意是要幫忙受害者，沒有想到要為難……"],["洪委員申翰：但是部長我想問你，你覺得如果老闆騷擾員工，員工提出申訴，公司會叫老闆不要來上班？還是叫被騷擾的員工不要來上班？你覺得呢？會叫哪一位不要來上班？我知道這個用意是要把二者分開，不要讓他們接觸，但你覺得公司會叫老闆不要來上班？還是叫被騷擾的員工不要來上班？"],["許部長銘春：但是這個留職停薪是被害人的權益，不是公司說叫他……"],["洪委員申翰：部長，我們都很清楚知道，如果這個狀況發生，公司一定是叫受害者、被害的員工不要來上班，對不對？好，被害者不要來上班，然後開始調查，要調查多久呢？可能二個半月，可能三個月，也就是說在這二個半月到三個月的時間，這個受害者是沒有薪資的，所以他的戶頭裡可能要有一筆錢，如果估算在臺北的生活需求，可能最好戶頭裡要超過10萬以上，他才有辦法接受被調查期間的留職停薪，沒有薪水，連保險都會停喔！"],["許部長銘春：保險的部分，我是覺得社會保險部分可以比照那個……"],["洪委員申翰：部長，我現在跟你講的不只是保險的部分，我現在講的是如果今天戶頭裡沒有一個10萬塊，我怎麼敢去申訴？因為我去申訴以後，假設被要求留職停薪，我馬上就沒有薪資，而且要等到調查完以後才會發還我的薪資。部長，你覺得這是在幫助勞工，還是在懲罰受害的勞工？我覺得這反而是在懲罰。他在一開始申訴被要求說要留職停薪的時候，他就被懲罰了。"],["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沒有任何人可以要求他，他不能被要求留職停薪，要不要留職停薪的選擇權在被害人，其實我們當初的設計只是想說因為這是外部申訴，最高負責人一定是走外部申訴，但怕說員工在專案期間還要去上班、每天還要面對雇主，可能會為難啦！所以我們是給他一個選擇權，而不是公司說因為申訴了所以你要回家，不能這樣子。"],["洪委員申翰：部長，我建議我們不一定是用留職停薪，其實政府可以有一個相關的救助津貼，如果他選擇留職停薪的話，可以讓他在這個休息的時間裡面還有一些生活上面的所得，還可以支應他生活的需求，他不用變成也許他的經濟條件特別差，所以他反而比別人更少了一個選項，因為他更沒有辦法來應付留職停薪期間的必須生活支出。甚至也有很多法律學者也提出來，留職停薪代表的是勞動契約的變更，其實這通常是在員工發生重大的錯誤或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者是受有期徒刑以上的罪刑的情況選擇不解僱員工的時候，才會有所謂用留職停薪的方法，多半留職停薪是用在有點類似處罰的概念的時候，所以我覺得在這個選項上面，我認為我們應該再把它弄得更細緻一點，讓這個選項就算勞工要選擇，但是他也可以得到充分的支持，而不是變成如果他的經濟條件差的話，反而是有點像變相的處罰啊！"],["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一定要澄清絕對沒有要懲罰被害人。"],["洪委員申翰：是，我知道，但我說的……"],["許部長銘春：這個我一定要一再釐清，我們其實是要保護他，但是如果有這樣的疑慮，我覺得有一些機制我們可以更細緻。"],["洪委員申翰：部長，我在講的不是你意圖懲罰被害人，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說當我們的制度設計不夠周全的時候，最後的結果可能會變成有點像在懲罰申訴的被害人，我不希望變成是這樣，所以我們應該把我們的機制建立起來，對被害人的支持，尤其是在調查期間，可能兩個月、三個月、四個月都有可能，假如他真的沒有辦法在公司待下去，他必須留職停薪的話，我們可以給他什麼支持？是不是可能有一些性騷擾基金的救助，我覺得可以往這個方向來考慮，讓他可以來申請，至少可以幫助他這個時間，那可以把他分開，或者是有更多的方式可以幫助他，包括法規裡面有沒有可能讓他申請在家工作，類似在家工作，這也是達到分開的用意。我覺得我們在這個部分的設計應該更細膩，不然有可能就會達不到原本的意圖，甚至還造成好像開始懲罰，或者造成被害人更多負擔的狀況，這部分我們在逐條的時候，希望能夠再跟部長討論這些事情，好不好？"],["許部長銘春：好。"],["主席：謝謝，我們逐條的時候再細部討論，謝謝洪委員。","請吳委員思瑤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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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八)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n劉世芳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三十二)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委員劉\n建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五 ) 委員呂玉玲等17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n條、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六) 國民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三十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八)委員林\n靜儀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九)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agenda_id":"1126203_00001"}}},{"id":"146840","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40","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f57c33d02698b921bfeb4db46382e870aabefd0083f334a47cfcc2fd8ce524d6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李貴敏","委員發言時間":"12:0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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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2:10","影片長度":"00:06:00","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360,"end_time":"2023-07-20T12:12:10+08:00","start_time":"2023-07-20T12:06:1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1020,"blocks":[["范委員雲：（12時6分）兩位部長好。首先要感謝兩位部長，行政院關於性工及性騷這兩個版本，謝謝你們有採納我們跟婦女團體之前開記者會用很多管道告訴大家的意見，簡報裡面這幾點，有的部分我就不再講了，包含身分、雇主、雇主責任、品質、被害人保護，這些都是有的，以下我想針對還沒有做到的部分希望可以藉這短短4分半說服兩位，是不是能夠在我們未來委員會討論的時候爭取到保障得更充分？","針對性工法的部分有三個重點，目前勞動部的版本中我覺得還不足，第一個我想部長很清楚，三十人以下的中小企業，我的版本是希望外部專責單位調查，部長也知道，主要就是三十人以下難度滿高的，若自主調查的話，內部人事糾葛就會難度很高。你們的說法是說，如果直接讓地方政府勞工局處理，量能不足，另外的原因好像是要訓練中小企業也要自己承擔這個責任。我是瞭解你們的考量，可是我覺得這個會有很多的擔憂，因為在你們的設計中只有申訴的時候才會到勞工局去處理，可是如果他根本提不出來或中小企業沒有做好的話，我想勞動部你們目前也沒有承諾說針對性工法什麼時候做勞檢，且做起來也是雞飛狗跳，所以三十人以下部分還是希望你們考量，是不是由外部，譬如說如果勞工局無法承擔，也可以外包給NGO，然後給他們一些資源來做，所以這部分如何讓大家更有信心，我覺得是第一個我想表達的重點。","第二個關於雇主責任，就是雇主的輕放、包庇、吃案，甚至讓申訴人、受害者有不利之待遇，我的版本是把這些東西，包含申訴調查、救濟程序、時限，還有雇主跟主管都應該受性騷擾防治訓練，還有列舉公司對性騷擾行為人懲處樣態，明定在母法中。我跟勞動部溝通的時候，你們都說在準則中會處理，可是這個部分很重要，我們看性別平等教育法就明定在母法中，所以我還是希望能夠盡可能的明定在這個裡面，除非有特別的理由，如何能夠參考性別平等教育法，因為它畢竟是做得比較好的，這部分還是希望勞動部考慮。","第三個關於如何提供被害人協助，我肯定勞動部其實是有一部分，特別是針對法律協助的部分已經說要提供，然後協助雇主，可是協助雇主有個問題，萬一雇主沒去申請、沒有去協調，或者是受害者就不信任雇主的時候，那你幾乎只剩下法律服務有可能直接提供，但我希望讓沒有意願使用公司資源的部分，地方政府也應該要接住他，特別是針對心理輔導跟其他的協助。這三點希望勞動部可以考慮，因為時間有限，我就不問部長意見。","我再請教衛福部長有關性騷擾防治法，我覺得這部分相對比起性工法是問題少一些，因為性騷法過去警察單位已經不斷在精進，可是這一波當中，我覺得還是有需要改善的部分。第一個就是關於延長申訴年限，你們的版本針對未成年跟權勢性騷被害人有延長，但我是希望不受限制。剛剛好幾位委員質詢都有講到，等到他出來講的時候，都已經十幾、二十年過去了，雖然你們說這個會不會有證據的問題，證據問題不用擔心嘛，反正他沒有證據，他也沒辦法處理，是不是能夠在門檻部分，尤其是這幾波，當這個文化還沒有改變的時候，能夠接住更多的受害人，所以我希望針對未成年被性騷的被害人，還有權勢性騷，因為他雖然在2年內，但那個在職場有重要權勢的人可能還在那個領域影響很大，所以這部分即使不是同一個性工法能夠適用的範圍，我的辦公室現在接了40個陳情案，還有已經退休的老師講他青少女時代的性騷案，受害者非常多，我們到現在都無法處理，我想這部分希望你們可以考量，在這一波文化還沒有改變前，先延長申訴年限，不需要擔憂證據的部分，特別是針對未成年跟權勢性騷的被害人。","第二個，我個人還是主張罰款過低，雖然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是1萬到10萬，而且你們給我的數字是平均只罰2萬，我想對於一個比較弱勢的加害人而言，2萬也許就可以嚇到他，可是有很多權勢的加害人，你罰他10萬都太低，既然實質裁罰已經這麼低，為什麼不把門檻拉高一點，就是1萬到50萬？針對某些財力很糟糕的這種加害人，你有個空間，至少擺在那邊嚇一嚇他，看到10萬，很多有錢有勢的人，受害者已經到警察局花這麼多功夫，結果才罰他個幾萬，而且這是給國家的，不是給受害人的，是不是可以考慮把門檻拉高？","以上這幾點，請二位部長能夠慎重考慮，我希望能夠繼續爭取，在你們的基礎上，給受害人更多的保護，謝謝。"],["主席：謝謝范委員。","接下來請洪委員申翰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n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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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02","影片長度":"00:06:40","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400,"end_time":"2023-07-20T12:06:02+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59:2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995,"blocks":[["陳委員椒華：（11時59分）部長，我這幾天有揭露在環保署的性騷案件，這個案件就是加害者兼任環保署公關室主任的時候，對委辦公司派駐女同仁性騷，相當就是藉由執行職務在對人進行性騷，這樣的情形從魏國彥前署長到李應元前署長、到現任的署長都有，因為我有接到新的陳情，那就表示有很多受害者可能都不敢申訴，深怕受到內部的壓力與不利益的對待，因此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保密原則及禁止不利益的對待就相當重要嘛！請問部長，若多年來持續這樣的性騷情形，據說我們環保署的高層都知道，卻沒有送性平調查，這位加害人還一直升官，這樣子的慣犯一直升官，部長你認為會有什麼樣的問題呢？"],["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不管性工法有沒有修正之前，對於軍公教的職場都是要適用性工法的規定，這個都有很清楚的規範，只是說它在整個申訴的處理程序，可能依照他們個別的人事或者相關的申訴法規……"],["陳委員椒華：高層有沒有怠惰？"],["許部長銘春：如果說這個機關沒有善盡防治的義務……"],["陳委員椒華：很明顯看到，因為他們明知。"],["許部長銘春：這個就會有處罰，現在的性工法就有，就是說機關或者企業沒有善盡……"],["陳委員椒華：現行法律就有規範，所以沒有執行。"],["許部長銘春：那要看具體的個案情形。"],["陳委員椒華：好，這樣有權勢的人一直升官，而且是慣犯的話，其實也明顯就是讓他一直有這樣的加害行為，因為我們接到的檢舉就是已經有好幾任的署長。再用另一個案例來問，現在有郵政員工涉性騷，申訴之後郵局是有懲處，但是懲處只有小過，很輕，然後調職。受害者如果認為這樣的結果不合理或者無法接受，請問他可以再要求進行行政審查嗎？"],["許部長銘春：受害者如果是公務員的身分的話，當然就按照公務的相關規範來處理，如果沒有公務員身分，是一般勞工的話，對申訴調查結果不服，他就可以向地方勞政行政機關提起再申訴。"],["陳委員椒華：就是不需要走訴訟，可以跟地方的勞工局來提起要求再進行……"],["許部長銘春：再申訴，由地方勞工局來接手進行相關性騷擾事件的調查跟處理。"],["陳委員椒華：就不必一定要去訴訟的程序，就是走行政審查要求再申訴就可以了，是不是？"],["許部長銘春：是。"],["陳委員椒華：好，謝謝。現在時力黨團這邊提出，針對剛剛以上的案例，希望我們的修法版本能夠加強保密原則，還有禁止不利益的對待，在第十三條之三及第三十六條我們有這樣子的新增，也請勞動部能夠來支持。","第十三條之二有關申訴委員會的審查，因為現在的審查委員會可能都是公司自己的員工，這部分時力的版本就是希望能夠加入外部委員、外部專家，部長你覺得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來採納？"],["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未來我們在準則裡面會來規定，看企業的規模大小會做一些不同的處理。"],["陳委員椒華：但是未來規定我們其實也是要在法裡面放進去，不是嗎？"],["許部長銘春：會授權，報告委員，我們就是授權，其實因為後面執行面細緻的部分很多，而且這部分未來因為會牽涉到地方勞政機關，其實執行面都在他們那裡，所以到時候也是要跟他們做討論，所以我們子法再做比較好的規範會比較有時間充分討論，我們一定是以保護被害人，然後有公正、專業的調查為主軸……"],["陳委員椒華：會再處理，這個部分當然還要在修法的時候再討論。","最後一個，如果有裁罰的話，我們在第三十八條之一也希望針對裁罰的結果要公告裁罰的資訊，這樣子才可以有效來嚇阻不肖雇主，敦促雇主落實職場的性平措施，部長可以支持嗎？"],["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早上王婉諭委員也有問這一題，我就說這個基本上原則我都同意，但是針對違反事實的這個部分到底要怎麼記載，我們在條文細部再來說明。"],["陳委員椒華：好，謝謝。"],["主席：謝謝陳委員，我們細部再來討論。","請范委員雲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n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一) 委員林宜瑾等21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n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五) 委員林靜儀等24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十六)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羅\n美玲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八)委員陳以信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吳思瑤等\n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n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二)委員蔡培慧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n員范雲等25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四 ) 委員鍾佳濱等19 人擬具\n「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陳培瑜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n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六) 委員高嘉瑜等16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七)委員陳靜敏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劉\n世芳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n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n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二) 委員劉建國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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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9:16","影片長度":"00:05:46","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346,"end_time":"2023-07-20T11:59:16+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53:3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967,"blocks":[["蔡委員培慧：（11時53分）部長好！基本上，性騷擾發生在各個年齡層，我們看澳洲的一個報告，它針對的比較是教會的，非常多的孩子們受傷的時候是在十幾歲的時候，在這個過程當中，他也遇到了壓力，這個壓力就是當他剛開始受傷，比如我處理的南投縣竹山學校的個案，他不敢講，他不知道怎麼講，然後我前幾天遇到一個受害者的媽媽，他說他的孩子第一次把一些細節具體描述是跟他的同學講的，然後他們才知道嚴重性比他們第一次聽到的更嚴重，性騷擾的防治，我知道現在你們針對未成年有說可以等他成年之後三年，可是三年夠不夠？或者是等他意識到他能講的時候，比如以我曾經處理的個案，當然我也都徵得他的同意，我也持續的問他，當時在記者會之前，我還問他你願意講嗎？這樣會不會受傷？他說他要保護他妹妹，他願意出來講，但是當他願意講出來，事情發生已經21年過去了，所以我的意思就是我們應該要給孩子們遇到傷害的時候有足夠的支持，這個足夠的支持也牽涉到法律的規範，我們如果來看行政院版和蔡培慧的版本，你就會發現，你會針對未成年要成年之後三年提出，我覺得成年的部分我不特別的主張，但是我認為針對未成年的，我們是不是應該把它延長？","第二個我要問的，我先請教部長，我們對家暴的受害者有哪一些協助？"],["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薛部長瑞元：委員好！對於家暴受害者，當然目前有一些制度上，比方保護令等等這些，能夠即時去做處理，後面的話，當然對於被害人，除了保護他之外，可以給予一些暫時的庇護，然後精神上面、心理的支持這些。"],["蔡委員培慧：是，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我來加速，你們有113的專線……"],["薛部長瑞元：對。"],["蔡委員培慧：除了社工來陪同他、瞭解他之外，還有安置、法律諮詢、醫療、經濟、心理諮商、就業輔導，是一個全面性的……"],["薛部長瑞元：對。"],["蔡委員培慧：但是我們對性騷擾比較情節重大的目前沒有，我並不是說一定要比照家暴……"],["薛部長瑞元：應該是有啦！"],["蔡委員培慧：沒有、沒有、沒有，我可以跟你們講，因為我知道，如果你去婦幼專區報案的時候，我們會覺得在跟警察報案的時候已經有婦幼這個機制了，但是在報案這裡頭有沒有相對應的社工、有沒有相對應的心理諮商師陪同？並沒有喔！這個是要支持的。"],["薛部長瑞元：好，這個部分我們可以來做加強……"],["蔡委員培慧：對，一定要加強。"],["薛部長瑞元：這要和警察機關來合作啦！"],["蔡委員培慧：是，好，我先跟你講到這裡就好，因為我還要針對性別工作平等法，謝謝薛部長。"],["薛部長瑞元：謝謝。"],["蔡委員培慧：麻煩請許部長。許部長，基本上，這件事情，我覺得我們是全面的覺得要來面對這些難題，但是在面對這個難題的過程裡頭有一些差異，比如如果今天是雇主或者是在職場內，或者是主管，就是比較有權勢的人，針對這個員工，那都很明確，可是我們知道現在的工作型態很多元，比如有調派的，是不同機關調派到同一個專案去協助的，A機關的類主管級，也不是大主管，就侵犯了B機關的受僱者，這怎麼辦呢？我必須要講，在我的第十二條我特別強調受僱者在執行任務的時候，如果對其他人也進行性騷擾的話，我們應該要給予規範，這一點，你的看法？"],["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蔡委員好！對，就像剛剛委員講的，如果是二個不同機關的人，但是共同處理……"],["蔡委員培慧：在一個專案。"],["許部長銘春：對，專案裡面，這二個機關的主管都有義務要去做性騷擾防治及後續這些性騷擾事件的處理。"],["蔡委員培慧：對，今天我要強調的就是我特別在這裡講到受僱者在執行任務的時候對任何人有性騷擾都應該要給予規範，我的意思是我們要對受害者給予支持，然後對加害者一定要有足夠的規範和限制……"],["許部長銘春：是。"],["蔡委員培慧：我剛剛提的這個案例是具體的案例，結果後來的處理方法就是這個A機關的人就調回A機關，有處理不是沒處理，但是那樣子處理的強度相較於他當時的性騷擾或者是這個工作的歧視，坦白講，比例是不對稱的，所以我必須要特別強調，性別工作平等法，我們當然是希望任何一個在職場的人都是相互平等，我認為這件事情就是受僱者對其他任何人有性騷擾的時候，希望你在待會修法的時候要納入，然後給予足夠的限制。"],["許部長銘春：好，逐條討論的時候，我們再看個案的狀況來斟酌條文。"],["蔡委員培慧：好，謝謝。"],["許部長銘春：謝謝。"],["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n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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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t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如果委員這樣講的話，日本當然在洽，澳洲、紐西蘭，澳洲正在洽，我們都不講……"],["江委員啟臣：紐西蘭已經簽了啊！"],["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但是因為洽，還沒有達到一個階段，我們當然不要讓你們太失望。"],["江委員啟臣：遇到的困難是什麼？"],["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遇到的困難我想最重要的就是您剛剛講的，參加CPTPP最重要的因素、阻礙就是在政治這一塊，但是我們會努力地去突破。"],["江委員啟臣：所以還是卡在政治這一塊，是不是？照你這樣講……"],["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政治是很重要……"],["江委員啟臣：問題就卡在政治嘛！"],["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政治雖然是最重要的因素，但是我們永遠都不會放棄、我們要去爭取！"],["江委員啟臣：不是啦！話當然都這樣講，問題是我們看不到結果啊！不管是政治障礙、經濟障礙、什麼障礙，對不對？你今天要去談，你想要追求，那你就告訴我你要怎麼突破嘛！有沒有辦法突破嘛！還是說沒有辦法突破？如果都沒有辦法突破的話，那怎麼辦？就這樣！是不是？"],["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我們會用很多的方式，還有國際經濟情勢有時候也不是我們能夠判斷的。"],["江委員啟臣：好，那我最後一個問題，現在我們對於大陸的貿易政策是什麼？這個問一下經濟部長。我們對大陸的貿易政策，因為ECFA沒有撤，你也沒有說要撤，對不對？那對兩岸未來的貿易政策是持續推動自由化，還是要脫鉤？"],["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我們從來沒有講過要跟中國大陸脫鉤的問題。"],["江委員啟臣：沒有要脫鉤？"],["王部長美花：沒有，從來沒有講過。"],["江委員啟臣：沒有要脫鉤，那是要繼續自由化嗎？"],["王部長美花：我們在現在相關的兩岸條例也好，或者投資審查，在目前的機制下做兩岸貿易的一個交流。"],["江委員啟臣：所以就是交流，然後也不進一步，也不退一步，反正就這樣？"],["王部長美花：目前的機制是這樣子。"],["江委員啟臣：還是說你也一樣要採取derisking的做法？"],["王部長美花：本來委員很清楚兩岸條例的問題，還有投資的相關規範……"],["江委員啟臣：所以在這樣的狀況底下，執政黨還有沒有要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還有沒有？這個是當初執政黨在野的時候強推的喔！"],["王部長美花：這是陸委會的職責。陸委會有沒有在推這個……"],["江委員啟臣：陸委會有沒有來？你就推給陸委會了嘛，我就問一下陸委會有沒有。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還有沒有要推？反正8年也過去了啦！"],["主席：請陸委會李副主任委員說明。"],["李副主任委員麗珍：目前行政部門的評估並沒有要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必要。"],["江委員啟臣：沒有要推？"],["李副主任委員麗珍：是。"],["江委員啟臣：沒有必要？"],["李副主任委員麗珍：是。"],["江委員啟臣：所以兩岸未來也不需要談經貿協議了嘛！"],["李副主任委員麗珍：要不要談經貿協議，必須要整體評估，就是相關單位評估……"],["江委員啟臣：對，你們評估就是因為也沒有必要，所以這個監督條例也不需要了啊！"],["李副主任委員麗珍：因為兩岸經貿協商的啟動目前還有一些陸方設置的政治障礙，那我們要不要推服貿或貨貿，要相關部門來做一些評估。"],["江委員啟臣：你是副主委嘛？"],["李副主任委員麗珍：是。"],["江委員啟臣：所以副主委你的意思就是，在蔡政府接下來的任內是不會有任何兩岸經貿的協議，所以這個其實也沒有必要來通過監督條例了嘛！"],["李副主任委員麗珍：目前已經有二十幾個協議在執行……"],["江委員啟臣：目前23個，包括ECFA在內嘛！"],["李副主任委員麗珍：對，是、是、是。"],["江委員啟臣：所以不會有其他的，也不會有新的？"],["李副主任委員麗珍：貨貿和服貿不會要推。"],["江委員啟臣：都不會有？"],["李副主任委員麗珍：是。"],["江委員啟臣：所以這個監督條例你們也不會推了嘛！對不對？"],["李副主任委員麗珍：因為目前沒有這個必要。"],["江委員啟臣：好，謝謝。"],["主席：謝謝江委員。本席在這裡宣告一下，我們中午不休息，就繼續開會，部會裡面還有各位委員和助理們就在會議當中輪流吃便當。謝謝。","接下來請張委員育美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34","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34","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7e0677292aa96d7f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ba0e2b9540d27525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黃秀芳","委員發言時間":"11: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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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26","影片長度":"00:09:03","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43,"end_time":"2023-07-20T11:53:26+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44:23+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921,"blocks":[["黃委員秀芳：（11時44分）部長好。這個性騷擾防治法，我有一個表讓部長看一下，從101年到110年申訴的案件逐年在成長，尤其109年和110年都有上千件，甚至110年更高達一千七百多件，而#MeToo的事件也是在這一、兩個月被大量揭發，在民間或地方大家以前會覺得可能在職場就會碰到這樣騷擾的案件，也許當時沒有意識到，但目前性騷擾防治的意識抬頭，所以我們也希望能夠去補足這個機制不完整的部分。另外111年的性騷擾案件平均裁罰約一萬八千多元，這個裁罰的力度其實是有限的，甚至有的人在職場受到騷擾，還不敢去申訴。所以我們希望藉由這次的修法，能夠讓制度更完整，保護被害人。部長，我們從幾個方面來討論，第一是強化被害人的權利保障，我也有提出一個版本，希望未來被害人權利的部分有關醫療、驗傷、採證或心理復健甚至訴訟的必要的費用，能夠給予補助，請部長回應。"],["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薛部長瑞元：原則上這個方向我們是同意的，但是實際上要怎麼樣補助，要有一些補助的辦法。"],["黃委員秀芳：那後續還會再作一個討論嗎？"],["薛部長瑞元：比方像訴訟的部分，是不是應該用法律扶助來處理，而不是補助訴訟費用，大家都可以再討論。"],["黃委員秀芳：好，再來就是我們也希望增加性騷擾的裁罰，不論是刑責，甚至有些領有政府獎補助的加害者，政府也應撤回、停止補助，我看到文化部特別針對這部分作處理，所以未來性騷擾防治的機制，對於領有政府獎補助的加害人，是不是都要規定撤回或追回曾經補助的費用？"],["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關於罰鍰金額提高和加重刑責，都有處理，至於說領有獎補助……"],["黃委員秀芳：甚至要追回曾經補助的金額。"],["薛部長瑞元：這就必須要考慮了，比方說我們最近有一個自殺防治中心的委託案，如果現在要停止補助或追回補助，以後可能就沒有人要做了，因為個人和團隊是兩回事，團體沒有錯，這是個人的事，所以這就必須要好好考慮一下。"],["黃委員秀芳：是，如果是針對個人的話，我覺得這方面應該沒問題。"],["薛部長瑞元：不過，以機關來講，很少去補助個人。"],["黃委員秀芳：個人提出的申請，譬如像文化部就有個人的……"],["薛部長瑞元：文化部比較有這種案例，像衛福部幾乎沒有補助個人。"],["黃委員秀芳：好。","接下來關於衛福部未來在性騷擾被害者保護或協助資源服務的量能，我想請教衛福部，你們有沒有開始想要怎麼去協助跟地方政府社會處或衛生局，或和他們協調？其實我們在地方常常碰到的狀況就是地方推給中央、中央推給地方，如果這個法開始實施之後，你要怎麼去跟地方溝通？"],["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第一、六都的首長、副首長都有參加行政院院會，所以在上個禮拜行政院院會要把這個案子送到立法院的時候，他們都在，而且有作了某種程度的溝通，因為我們知道這個法一旦通過，不管是衛福部、勞動部或教育部，就一定要跟地方好好溝通，對法修正之後的新的精神、新的措施，一定要讓他們能夠理解，才能夠去執法，然後有一些配合的事項，也必須地方來配合，當然有一些經費和人力要下去的，也必須要讓他們知道，所以這個部分的話，大概程序上面我們先通過立法之後，接下來就是在預算的部分，明年度的預算就會反映出來……"],["黃委員秀芳：好、好。"],["薛部長瑞元：反映出來，然後我們就開始做這件事情。"],["黃委員秀芳：好，謝謝，我們希望中央與地方要互相配合啦……"],["薛部長瑞元：對。"],["黃委員秀芳：最後，部長，我問一個和今天的議程比較沒有關係的，就是地方這些中醫師都一直在反映中藥缺藥的問題，這個問題已經很嚴重了，我希望衛福部真的要去正視這個問題，因為醫師已經要買藥買不到，要開藥不知道要怎麼開，所以我拜託部長，這個部分你們是不是要去正視一下。"],["薛部長瑞元：中藥的部分比較麻煩，和西藥有一點不同，因為我們的中藥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從中國進口的……"],["黃委員秀芳：是。"],["薛部長瑞元：如果供貨的貨源不穩定的話，我們很難去找到世界其他各國的……"],["黃委員秀芳：那怎麼處理？現在藥……"],["薛部長瑞元：所以現在這個就變成要用長期的方法去做處理，也就是臺灣有沒有辦法種植，如果是臺灣沒有辦法種植的東西，有沒有辦法找比方東南亞地區適合的地方去做契作……"],["黃委員秀芳：所以這是長期的，但是短期你們要怎麼去解決這個問題？"],["薛部長瑞元：短期的部分只有儘量調度看看，如果必要的話，就讓它專案進口，如果真的這個短缺是一個事實的話……"],["黃委員秀芳：現在短缺真的是很嚴重……"],["薛部長瑞元：是啊！"],["黃委員秀芳：部長，你應該聽到很多中醫師跟你反映，甚至公會應該也有跟你反映。"],["薛部長瑞元：是，現在問題是這個短缺有二種原因，一個就是原產地的產量減少，這就沒有辦法了，第二個就是價錢的問題……"],["黃委員秀芳：是。"],["薛部長瑞元：就是短缺不是真的短缺，是因為它的價格上漲，它的價格上漲，我們國內的廠商就不願意進口，造成短缺……"],["黃委員秀芳：是，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也要請衛福部和藥廠可能要溝通一下……"],["薛部長瑞元：對啦！對啦！"],["黃委員秀芳：要不然，真的，中醫師說開藥不知道怎麼開了……"],["薛部長瑞元：是啊！所以……"],["黃委員秀芳：單味藥已經缺到不知道要怎麼去開了。"],["薛部長瑞元：所以我們現在缺藥的通報中心也已經把中藥放進來，如果有這樣的情形，我們是鼓勵大家來通報，通報之後，我們的中醫藥司才能夠和藥廠再進一步去追查到底它的原因是在哪裡。"],["黃委員秀芳：部長，你應該知道這個嚴重性……"],["薛部長瑞元：我知道、我知道。"],["黃委員秀芳：你真的要趕快處理，真的，真的，然後中醫藥司這個部分，有時候我不知道它有沒有把資訊傳達到部長這邊，所以我希望你應該也要去瞭解一下。"],["薛部長瑞元：好，謝謝。"],["主席：請蔡委員培慧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n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一) 委員林宜瑾等21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n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五) 委員林靜儀等24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十六)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羅\n美玲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八)委員陳以信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吳思瑤等\n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n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二)委員蔡培慧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n員范雲等25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四 ) 委員鍾佳濱等19 人擬具\n「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陳培瑜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n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六) 委員高嘉瑜等16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七)委員陳靜敏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劉\n世芳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n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n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二) 委員劉建國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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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03","影片長度":"00:10:54","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654,"end_time":"2023-07-20T11:44:03+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33:0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869,"blocks":[["溫委員玉霞：（11時33分）部長早。請問一下，我們今天審查的是性騷法及性工法的修正草案，總共有三部法，我們今天要審查的是兩部。這兩部法已經實施這麼久了，但是還是累積了很多隱藏的性騷案，甚至還有性侵的個案，表示之前我們雖然修法，但是還是紙上談兵，沒有起很大的作用，甚至主管機關沒有強力的行政介入，受害者、當事人很無奈，只能忍氣吞聲而已，大部分都是等到社會發生更多、更大的個案，然後這些人才會跑出來說，我也這樣、我也那樣，就是＃MeToo，才會引起社會的關注，所以要得到社會力量的支持是應該的嘛！這樣是不是比較有機會讓他們平反？我們今天要討論的就是性騷擾防治法非常需要社會力量的支持，才能夠發揮它的功能，對不對？部長同意嗎？"],["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溫委員好。是，我同意。"],["溫委員玉霞：從這個角度來講，民間有一個修法版本，它的條文說要建議雇主處理申訴案件的時候，應該要跟工會或是受僱者的代表共同組成一個申訴處理委員會，並且聘請外部專家來協助，這就是一個可以發揮社會支持力的模式。可是我們今天看到修正的版本，政院的版本並沒有設計這個部分，請問部長支不支持社會支持力？"],["許部長銘春：以目前的法，我們的準則、子法裡面就有說，如果組申訴處理委員會，勞工代表是可以進來的，現在準則裡面就有。"],["溫委員玉霞：沒有，我現在是說利用社會的支持力量……"],["許部長銘春：對……"],["溫委員玉霞：因為現在都是事情發生才亡羊補牢、補救，如果能夠有一個更好的機制……"],["許部長銘春：我認同可以納入勞工代表，我認同這個概念，但是現在子法就有。其次，現在修法是不是像委員講的，要有一個申訴處理委員會，讓工會或受僱者代表來共組？因為企業規模大小有別，10人以下的企業占79%，很多只有幾個員工，甚至沒有工會，其實大多是非常微小的企業。未來我們要保障的就是，在整個處理調查有專業，讓被害者可以信任的人參與。針對10人以下企業，我們未來在相關的子法會再討論，因為這個會牽涉到勞雇雙方跟未來是地方勞政機關要執行，我們要讓他們可以有效執行。這個部分要如何細緻化，我們會再討論。第二十九條到第三十條有關申訴的部分，要怎麼申訴，這次有加進去。"],["溫委員玉霞：你們今天有談到，如果沒有公權力的介入的話，很多都要被害者向上級或是哪一個行政機關申訴，可是被害人怎麼知道上級機關或行政機關是哪一個？我在這個單位被欺負了，可是又說要跟另一個單位申訴。我現在談到的是，有一些單位因為他是不可或缺的，雇主可以把這個主管調到別的單位，然後兩個人還是同樣在一個職場裡面。如果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大家會被嚇到，申訴後還是把他調到另外一個單位，結果我們還是在同一個職場，我到最後還是被職場霸凌。說一件最實在的，就像民進黨黨部一樣，就是把他調到別的單位，還是一樣在裡面工作，結果受害者都不敢講話，要不然就要求離職，你看事件越來越大，到最後發生好幾件才會爆出來，所以我們現在……"],["許部長銘春：我們現在也要解決這個問題，因為不管在政黨或企業裡面……"],["溫委員玉霞：我只是比喻，很多都有這種情形。"],["許部長銘春：統統有……"],["溫委員玉霞：要怎麼亡羊補牢？每次都亡羊補牢。"],["許部長銘春：因為要隔離、把他們分開，其實這是原來就應該有的要求，譬如隔離之後還是沒辦法解決他心理上的……"],["溫委員玉霞：權勢性騷……"],["許部長銘春：權勢性騷就可以把他停職。"],["溫委員玉霞：在風頭上就把他調去別的地方或暫時停職……"],["許部長銘春：停職……"],["溫委員玉霞：風頭過了又回來，這個受害者就更害怕了。"],["許部長銘春：事件如果發生主要是調查期間，我們不要讓被害人心裡有壓力，當然調查結果如果真的有性騷，公司或機關內部要懲處，相關的民刑事責任都有。"],["溫委員玉霞：是不是能讓人有更方便申訴的機會？因為你說上級機關或是什麼相關機關，為什麼不在衛福部或是在勞動部設立一個性騷擾的網站？比較簡單一點，如果真的發生什麼事情，就點進去性騷擾的網站，我就寫上我的名字、單位，然後公權力就直接來介入調查，這對於受害者是不是更簡單，讓他們可以直接申訴？不然等事情發生才要補救都來不及了，而且很多人不敢說。"],["許部長銘春：委員，其實這是受理申訴，當被害者不知道要跟什麼人申訴的時候，……"],["溫委員玉霞：所以是不是設立一個網站，讓人比較好處理，不會那麼驚惶。如果一個經理性騷擾下屬，這個公司說這個經理很重要，不能馬上把他辭退，只能把他調到另外一個單位，結果他還在這家公司。"],["許部長銘春：委員，像一般公司……"],["溫委員玉霞：因為有79%是10人以下的公司，所以我說設立一個性騷擾網站，處理這79%公司的問題，這很簡單嘛。"],["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如果民間公司對申訴案件不處理，最簡單的就是找勞工局。"],["溫委員玉霞：沒有，這樣處理就來不及了，你當然要預防嘛，只要有這個機制在的話，可以預防，很多人如果碰到這種事情，他不用到公司或上級主管機關，就直接到那個網站去申訴，這樣是不是比較快？我覺得不能每次都是事後補救，補救都來不及。"],["許部長銘春：委員，我知道你的意思，可能我們在逐條審查條文的時候再就細節跟你做說明。其實，簡單講現在民眾都不必擔心要跟誰申訴，縱使申訴錯了，我現在是說，如果向勞動部申訴，結果那是衛福部的事情，我們也不能給他踢回去啦！"],["溫委員玉霞：那我要請問你，是不是上班屬於勞動部，下班屬於衛福部，兩個單位分別負責嗎？"],["許部長銘春：不會，現在沒有，職場的……"],["溫委員玉霞：是不是職場上屬於勞動部，下班時間屬於衛福部？"],["許部長銘春：不是。"],["溫委員玉霞：那豈不是踢來踢去？"],["許部長銘春：沒有，這次有解決問題啦，委員，現在的條文裡面有，就是上班騷擾……"],["溫委員玉霞：我看條文，兩個版本寫的都不太一樣，拜託你們把版本統一一下。"],["許部長銘春：委員，性騷法和性工法當然不同啊！"],["溫委員玉霞：沒有，沒有，不是完全，不然你們要不要核對一下看看，真的不太一樣。"],["許部長銘春：接得起來啦！委員，細部討論的時候，因為這是三個法一起討論啦。"],["溫委員玉霞：拜託！拜託！從一年改成兩年，根據現行法規，一年內可以提起申訴，現在修正為一般案件兩年內可以提起申訴，超過五年不能提，兩年以後一直到五年之內是什麼說法？"],["許部長銘春：一個是知悉，一個是行為終了，所有的法律都是這樣規定的，一定有短期時效和長期時效。"],["溫委員玉霞：另外，權勢騷擾案件是三年到七年，第二就是未成年三年可以提出，萬一有一個國小高年級女生被性騷擾的話，你說三年，他到13歲可能還不敢講。"],["許部長銘春：委員，是成年後。"],["溫委員玉霞：未成年三年可以提出。"],["許部長銘春：現在18歲成年，成年之後三年內他都可以提，所以那個三年是從他成年開始算。"],["溫委員玉霞：好，那性騷三年到七年，為什麼是三年到七年？我的意思是兩年內到五年，為什麼不直接寫五年？兩年內這個「內」又是怎麼樣？"],["主席：溫委員，我們進入逐條討論的時候再細部討論。"],["許部長銘春：委員，我請主管去跟你說明，法時效一般都有短期時效和長期時效，所有法律規定都是這樣。"],["溫委員玉霞：我是說直接寫五年，不要兩年內。"],["主席：兩個法都這樣寫。"],["溫委員玉霞：既然要改就改到好。"],["主席：我先作預告，因為大家都很忙，我先說明一下議程安排，上午的質詢到林為洲委員發言結束，大概是12點半，休息30分鐘用餐，然後再繼續詢答，先作這樣的預告。","現在請黃委員秀芳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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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402,"end_time":"2023-07-20T11:46:00+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39:18+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494,"blocks":[["林委員靜儀：（11時39分）部長早。我相信我們很肯定這次我們真的要在性別平等教育法再加強，雖然我一直跟國外很多朋友強調，臺灣到現在整個社會的性別平等氛圍，甚至包含我們有這麼多女性從政被肯定，其實跟我們推動了這麼長一段時間的性別平等教育法，讓年輕人在性別平等概念上面更廣泛，我還是認為它很重要，而且是好的。不過我們接下來要修的第三條校園性別事件，也就是我們所擔心的權勢性侵，甚至所謂師生戀，很多人把它解釋成師生戀條款。這裡面第一個事情我先請問，所謂師生之間在我們這個條款下去之後，當然未成年基本上我們都是反對的，成年之間我們也是反對的，是這樣嗎？"],["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未成年就很明確。"],["林委員靜儀：對，未成年很明確。"],["潘部長文忠：因為對象的學生根本就還是身心發展狀態。"],["林委員靜儀：沒有錯。"],["潘部長文忠：對於成年後……"],["林委員靜儀：三十幾歲博士生這一類的。"],["潘部長文忠：目前初步的界定，因為這個在原來的準則其實有律定，只是過去在執行這方面可能沒有那麼明確，所以這一次特別把這個……因為過去校園性別事件確實有發生，因為權勢的關係、不對等的關係……"],["林委員靜儀：即使他是成年。"],["潘部長文忠：真的造成了性別事件，不管性騷等等的，所以這一次特別考量，把這個從準則提升到法的層次，當然社會各界也關注。但跟委員報告，這個並不是一律禁止的那個概念，所謂權勢型的校園事件，表達的是不對等之下發生的，我們需要再審慎跟蒐集各界的是那一種可能的行為樣態，這個我們應該來審酌，這倒不是說……"],["林委員靜儀：也就是說，現在我們在第三條的修法裡面，直接寫定了校園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之後你們還會有一般的準則說明？"],["潘部長文忠：它就會在準則裡面詳細的探討可能的行為樣態，之後我們也會發展出一個指引來給學校做後續訂定的參考。"],["林委員靜儀：好，也就是說，你們後續針對這個部分會有一些比較明確的指引？"],["潘部長文忠：一定要，這個我想要更嚴謹、細緻地去把這部分再蒐集各界……"],["林委員靜儀：我真的覺得這個指引是需要的，而且要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說法。"],["潘部長文忠：是。"],["林委員靜儀：說實在話，我認為學生這一邊，畢竟在我們所謂權勢上面來講，學生的權力還是比較低，所以主要的責任還是會回到師長這裡，也就是師長有沒有辦法很明確知道哪些行為是不被允許的。其實我們辦公室有幫忙找了一下，在心理學專業人員倫理準則，因為在醫療領域裡面的心理學、精神醫學，他們事實上接觸的個案，醫療人員跟個案之間也會有情感依附甚至定義上的問題，也就是說他搞不好會把他的認知全部轉變，而遂行他不應該執行的業務，而影響他原來的專業。所以我也提出來，在心理學專業人員倫理準則的第五條就有寫到，如果專業人員因為他的行政、督導、評鑑跟他的角色發生衝突的時候，他應該要建立關係甚至轉介。所以我也建議，如果接下來我們在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第三條，未來要對師生之間，擔心因為權勢的關係，他現在可能覺得他在談戀愛，結果後來他要分手的時候，不敢跟教授分手，因為教授決定他能不能畢業，對於這些影響，我建議我們可以參考像這一類心理學專業人員的準則，直接明定當可能會出現不能畢業、可能受指導權益會受影響的時候，這個所謂的師長必須要主動地來進行轉介，或者是要求停止指導等等的行為，這個部分我直接給你們這樣的建議，也希望有更明確的一些能夠讓師長跟學生之間明確地知道這條線就在那裡。","其實剛剛有很多委員也都提到了，我們的法都有，可是很多人不理解他可以使用，所以我還是要再一次地強調，請教育部這邊對於學校，不只是老師，包含現在我們有很多是校外的專業人士進來進行教學，包含我們有一些教練，他們性別平等教育這一塊的課程事實上還是缺乏的。最後我要講一下，我們臺中有一個個案，那個女孩子、那個學生就是同學之間的性騷擾跟霸凌，因為同學之間的性騷擾跟霸凌，這個女學生屢屢跟教授反映他被騷擾、他被霸凌，教練就說「我不知道，這個還好啦！只是開玩笑」。教練完全缺乏了第一個動作，應該要幫他往性平的方向去做處理。這個個案跟他的家長他們很堅持，所以後來花了很長時間，終於學校也真的依法開了性平會，開了會之後，也認為男學生這邊是有性騷擾跟霸凌行為，結案了，可是女學生的家長這邊認為說，他們希望男學生可以好好的道個歉。這一次的#MeToo事件很多受害者的想法就是：即使我後來法律上對你沒有實質的懲罰，我也希望你道歉。那個案子的家長也希望男學生道歉，跟學校這邊做溝通，學校說「我們的性平已經開完了，走完流程了，如果你還要別的，你們自己去溝通，你自己去找男學生來跟你道歉，家長的電話我給你，你自己打」。所以我想這邊包含了教師之外的其他在學校場域的人員，性別平等該有的這些概念，性平流程怎麼走，麻煩教育部能夠落實。像剛剛提到的，不是走完流程就結束了，對於受害者身心應該要進行的責任，或者是學校相關的人應該要再協助的部分，也要麻煩學校、教育人員要繼續往下去處理，不然的話我們那個個案真的是帶著傷心就離開那個學校，好不好？"],["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這個我想後續在推動上，我們會特別再留意。謝謝。"],["林委員靜儀：好，謝謝部長，謝謝召委。"],["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蘇委員巧慧、邱委員議瑩、張委員宏陸、莊委員競程、楊委員瓊瓔、賴委員香伶、呂委員玉玲、林委員楚茵、翁委員重鈞、王委員美惠、廖委員國棟、謝委員衣鳯、邱委員臣遠、高委員嘉瑜、羅委員美玲、劉委員建國、何委員欣純、蔡委員易餘及劉委員世芳均不在場。","我們今天所有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外有鄭委員正鈐及楊委員瓊瓔提出書面質詢。"]],"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n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n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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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40","影片長度":"00:13:16","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796,"end_time":"2023-07-20T11:41:40+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28:2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886,"blocks":[["陳委員超明：（11時28分）主席，首先有請經濟部王部長還有行政院經貿談判楊代表。部長好、楊代表好。首先我請教一個問題，去年臺灣對中國大陸貿易的順差是多少？"],["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委員好。順差應該超過1,000億美金。"],["陳委員超明：大概1,500億美金左右，你把它降低了。那我們跟美國的貿易是順差還是逆差？"],["王部長美花：我們對美國當然是順差。"],["陳委員超明：順差多少？"],["王部長美花：對美順差的部分，我再看一下數據，好不好？"],["陳委員超明：你做經濟部長的人要知道……"],["王部長美花：300億美金左右。"],["陳委員超明：多少？"],["王部長美花：300億美金。"],["陳委員超明：300億美金？"],["王部長美花：是。"],["陳委員超明：臺灣跟日本是順差還是逆差？"],["王部長美花：逆差。"],["陳委員超明：好。我再請教你一個問題，我們行政院陳院長重申服貿協議沒有再討論的必要，因為國際貿易情勢與簽服貿當時的環境不同，現在全世界都在對中國去危險化，尤其我們的外交部次長，他又說這個服貿像一個過期又臭掉的雞排，你對他們的談話看法怎麼樣？行政院長的談話、外交部次長的談話，說服貿像過期又臭掉的雞排一樣，你對他們的話認同嗎？"],["王部長美花：我想經濟部長就經貿來講啦！因為服務業最重要的就是人流跟資訊流……"],["陳委員超明：請外交部部長上來，你們外交部次長講了這句話，我覺得很酸、很辣、很厲害，要不要負責任？"],["主席：請外交部李次長說明。"],["李次長淳：委員好。我們部長……"],["陳委員超明：你是次長嗎？"],["李次長淳：就是我。"],["陳委員超明：是你講的？"],["李次長淳：是我講的。"],["陳委員超明：好，被我點到了！"],["李次長淳：是我講的，委員，我其實在那裡面有申論，就是為什麼我是這樣形容，那只是一個形容詞，我在談的是因為世界變了、中國大陸變了，所以10年前的議題在現在來談已經過時了！"],["陳委員超明：你這句話很重要，服貿協議像過期又臭掉的雞排一樣，外交官講話要很柔和、要有意思、要兩面都要磨光，你講話真的又酸又辣，我相信對方會記住你講的話。請你在旁邊。"],["李次長淳：謝謝委員。"],["陳委員超明：部長，民進黨在執政，說ECFA是糖衣毒藥，會造成「查甫找無工、查某找無尪」，那如果是糖衣毒藥，你們執政了7年，怎麼不把ECFA廢掉？敢不敢？大膽一點嘛！大膽講出來。"],["王部長美花：我想大家都知道兩岸的關係是一個非常微妙又要很謹慎的，對政府來講……"],["陳委員超明：「好空」的都是你們要「卯」，我現在跟你們說，既然你們說是糖衣毒藥，要救救臺灣的老百姓，可是你又不敢，就把它廢止掉嘛！"],["王部長美花：以政府來講，我想兩岸之間不要去挑釁，這是我們的策略。"],["陳委員超明：你太會計算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你們就儘管好好的算吧！我為什麼會再重提這個問題？如果ECFA終止的話，會讓臺灣的經濟穩定嗎？會讓臺灣的經濟安全嗎？請你跟我講，你不敢講嘛！不要選舉操作啊！"],["王部長美花：ECFA部分是就早收的商品，早收的商品確實有關稅互相減讓的問題。"],["陳委員超明：我現在不敢講未來的情勢如何發展，像我們外交部次長人長得英俊，講的話又那麼辣，要是我的話，就會把你記在心裡，你有聽懂這句話嗎？好不好？這個問題就講到這個地方為止，不要把話講得那麼滿，我們的實力沒有強到那樣。","我再請教第二個問題，你曉得美國跟各國簽署FTA的情形嗎？請跟我講有幾個國家。"],["王部長美花：美國最近已經好幾年確實都沒有跟其他的國家來簽。"],["陳委員超明：我這個資料是從美國貿易代表署官方網站來的，一共21個國家，澳洲進步，巴林在中東、我去過，加拿大可以，可是像智利、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多明尼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約旦、尼加拉瓜、阿曼、巴拿馬、秘魯，這些國家都比我們進步嗎？都有像我們對美國這樣友好嗎？他講一句話就像聖旨，他們可以簽FTA，那我們是最好的友邦，為什麼不趕快簽？我跟你講，這叫做雙重標準，都各有政治利益，我希望我們執政黨不要簽一個美臺21世紀貿易倡議就這樣大肆的渲染，你們只做半套，並不是做全套。"],["王部長美花：跟委員報告，我補充說明，那確實早期美國簽FTA有兩種，一種是經貿的利益，還有一種其實非常重要，就是外交關係。"],["陳委員超明：我們臺灣重要啊！我們互成互長啊！我們不但經貿重要，地理戰略的位置也重要，卻這樣刁我們，好在哪裡？"],["王部長美花：所以這麼幾年來美國都沒有跟很多國家簽，但是跟臺灣來簽，而且非常重要的是兩黨強力支持，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不同的情境。"],["陳委員超明：我瞭解，你講得不怎麼有道理，現實就是這樣。"],["王部長美花：我講得有道理。"],["陳委員超明：再來我們的陳院長講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是雙方往來基於法律的基礎，這句話很重要。再來我們的經貿辦公室又講，最重要的是要表達參眾兩院對臺灣經貿關係的支持，並賦予美臺貿易協定更正式明確的法律地位，最重要的是表達他們支持我們。那美國的AIT怎麼講？這個決定是一種模範，展示美國的標準，這個展示美國的標準非常重要，這是法律的基礎。我常常在我們經濟委員跟你一直談到，好好讀一下「美國陷阱」這本書，好好的去看華為事件，世界的大國，世界的霸權，如何應用這樣法律的地位，看起來是很好，但是實質的內容真的要好好的去研究，這個是基於法律的地位。","來！你們現在談論5個議題，關務管理局貿易便捷化，依照財政部的報告，1年只省下臺幣一億多，這樣大肆的渲染，我看到很難過，我們的關貿已經是無紙化了，我們也是很進步了，這個有什麼好渲染？1年臺幣一億多，我不曉得它的功效在哪裡。","第二個是良好法制作業，我們在經濟委員會開會時，你們都說很公開、很獨立、很公正，我們會輸給人家嗎？我們有差人家那麼多嗎？第三個是服務業國內規章，在核發執業證照程序上要合理、客觀、公正、獨立，部長、楊代表，你都在國貿局待過，我們天天都在談這個，你們都要求我們要做到最好，要跟進世界的潮流。關於反貪腐，我們政府本身就反貪，我們也反貪，但是「美國陷阱」中說它就用這一條對外國公司下手段，只要比他強，這個我們都不反對，我們已經在做了！再來是中小企業，美國的中小企業跟臺灣的中小企業的定義如何？臺灣在美國的地方有很多人，很多都在中小企業，合作的平臺，我相信我們臺灣人是很聰明的，只要有錢賺，臺灣人就像一隻牛一樣，像遊牧民族，會到處去賺錢，所以你這幾條看起來其實是非常空洞的。","還有，我要特別跟你強調一點，關於CPTPP，你說我們是以已開發國家為標準，就是準備全面開放，你們對CPTPP也討論了很久，我們現在設限的條件都是已開發的國家，難道美國人不相信我們臺灣的自由、進步跟它的力量嗎？這幾個問題，我覺得臺灣自己有它的風味在，臺灣有臺灣的格式在，有什麼好渲染的？我一直很懷疑，這5個在6月1日於美國華府簽署，現在來開這個會審查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協定，你們太會吹牛了！臺灣對這方面難道做得不好嗎？否則就是你所領導的經濟部都有問題、中小企業什麼都有問題，我們都有在輔導，該做的關稅，你又沒有牛肉，很重要的農業問題，全面開放，你到現在有沒有作為？都沒有！報紙每天寫美國對我們很好，買武器當然好，有買武器多好！"],["王部長美花：委員，我們臺灣要跟人家來簽任何的官方協定都非常困難，所以我們跟美國簽不是臺灣自己講，美國也都提到臺灣跟美國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里程碑。"],["陳委員超明：美國如果瞭解臺灣的情形，美國都稱讚臺灣引以為傲的自由貿易，我們是同樣價值正確的人，我們難道那麼差嗎？我們會輸給韓國嗎？韓國可以，為什麼不給我們？"],["王部長美花：我們可以來做這樣的官方的簽署，是非常重要、有帶頭的作用，這個對臺灣是重要的，對美國來說，它跟很多國家簽很簡單……"],["陳委員超明：你看未來最重要的關稅，未來我們最重要的農業，我們的環保……地方是要等選舉後才要來談，把消息做得未免太大了。"],["王部長美花：不是這個樣子。"],["陳委員超明：真的啦！"],["王部長美花：不是這個樣子。這個真的是……"],["陳委員超明：你象徵的意義大於實質的意義。"],["王部長美花：我們也是讓國人知道，我們可以今天跟美國這樣來談。"],["陳委員超明：王部長，要為臺灣人打算，要為臺灣爭取利益，不要只有執政黨的政治利益，我是講實話，這個沒有什麼好表揚，這幾樣的問題，臺灣已經做得不錯了，如果再差你們就要下台了。"],["王部長美花：這個也是在幫臺灣爭取國家的利益啊！"],["陳委員超明：一直都沒有談到關貿，我們的關稅的問題，不然起碼也有一點……"],["王部長美花：關稅的問題，就像一再提的……"],["陳委員超明：我就跟你講，這幾條都是以美國的標準，美國的典範為標準，這樣看懂了沒有？人家美國AIT就已經點出了話，這個協議是模範，是展現美國標準的價值。各國有各國的標準價值，臺灣為何一定要跟美國的價值一樣？你現在做了很多，CPTPP怎麼樣？我以前就跟你講過，我說日本在要求中國大陸參加，你們都漠不關心，不可能！我希望好好加油，把臺灣的雙邊貿易，你們7年沒有增加一個，增加一個很小的國家，這叫做成就嗎？這叫做驕傲嗎？好好檢討一下。謝謝。"],["主席：謝謝陳委員。","接下來請江委員啟臣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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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9:12","影片長度":"00:07:24","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444,"end_time":"2023-07-20T11:39:12+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31:48+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479,"blocks":[["賴委員品妤：（11時31分）部長好。我想性平教育是我一直非常關心的主題，過去這幾年、這幾個會期其實也跟部長討論過非常多次，不管是在質詢台上或者是線下的討論。今天這個性平法修法的詢答，首先我要先肯定跟謝謝教育部，這段時間跟我的辦公室來來回回的討論很多次，其實在這個法案上也納入了很多我的建議。"],["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也要謝謝委員提供很多很寶貴的建議在條文裡面。"],["賴委員品妤：謝謝部長。今天想跟部長討論的是現行條文第四條到第十條的問題，有關各級性平會的部分。我想這些狀況，部長你一定不是第一次聽到，因為這些年來持續有不管是學生、老師或是家長反映，性平法實施到現在快要20年了，確實啦！在這個法規上面確實有帶動臺灣性別平等往前邁進，這個是不爭的事實，包含這次許多性平事件當事人終於可能因為法規的關係，因為這個社會整個氛圍量能的關係，有些空間跟支持可以站出來去訴說。但是其實我們也可以看到或是聽聞到，有些性平會在處理性平案件的時候還是有所疏失，甚至是缺乏性平意識，導致當事人因此不舒服，甚至是非常的受創，我簡報上所放的這個只是其中幾例。","另外，部長可以看到最下面這個，這其實是2015年的東西，這是2015年的時候臺大學生團體的聯合聲明，其實到現在我自己也收到不少學生、老師、家長反映不清楚學校性平會有在推動性平教育，他們實際上在實務上接觸到、瞭解到的是什麼？這些性平會基本上都是在處理性別事件，但是對於跟我陳情的人來說，包含學生、老師、家長，更重要的是教育的部分，他們其實常常是沒有感受到性平會有在關心或推動，好像都只有在處理個案。更令人遺憾的是，我剛才有講了，這一篇聲明是8年前也就是2015年寫的，但是直到去年都還是有就讀臺大的學生提到，這個聲明的內容過半數都還是適用，這也是顯示推動性平教育不足，近期其實也可以看到很多專題報導也有驗證此事。","近年來，校園性騷擾事件通報的數量增加4倍，當然過去不管是跟部長、處長或是各個層級、教育部這邊來討論，我都有表達，就是案量增加不一定就表示我們的性平崩壞，其實我們通常會解讀成是因為顯示吃案、隱匿的狀況減少，大家性別意識提升。但是案量增加同時也會造成學校性平會負擔增加許多。就像這些性平會學生委員提到的，性平會行政幹事跟委員其實都為了這些提升的案量心力交瘁，預算跟能量其實都是消耗在案件上，後續的處理、輔導，還有前端的教育工作，也因為這樣子都難以達成。即使本法第十條都已經規定，主管機關和學校每年都應該要去參考性平會所擬定的各項方案編列預算經費，但是實務上，不管是預算或是人力都是一個問題，包含我自己的選區─汐止的學校也都常跟我提到類似的問題。","講了這麼多的現況，接下來我要請問部長，第一個，全國縣市還有各學校的性平會，委員全部都具備性別意識或是相關訓練的比例多少？你們有沒有統計？第二個，這些性平會每年確實完成本法第五條、第六條規定應該進行的8項任務的比例有多少？你們有沒有統計？再來就是處理案件外，這些性平會平常放在其他教育事務的人力、經費占比平均是多少？教育部有沒有統計？因為時間有限，部長只要簡單回應我這些狀況跟數據，還有教育部是不是有統計，現場有沒有辦法提供給我？是Yes還是No？"],["潘部長文忠：好。跟委員報告，詳細的數據我可能要整理一下，因為有一些確實以目前現行法規，可能還沒那麼明確，像委員最關切的性平意識這個部分，這一次在修正草案裡面，我們覺得應該要正式列入，我是以這個為例，所以有一些統計可能比較沒辦法那麼明確。但是委員在關注的，因為這一次修正條文裡面也特別去提到，要擴大有些對象是一律要外聘的調查人員，經過訓練的，這一些未來所要增加的培訓，還有調查事件一定會增加，就是說費用也會增加。這部分我也跟委員報告，就如同委員得到學校的一些反映，後續的案量跟調查的程序，各方面會再增加經費跟人力上的負擔，我想教育部會在這方面協助縣市政府跟學校。"],["賴委員品妤：好，因為時間到了，不好意思，我就直接請教育部做到幾件事，因為剛才我問的這些其實事前有要過資料，我知道是都沒有的，這個部分也要趕快去統計。","最後我對教育部有幾個要求，第一個就是參考本席提出的條文，這次的修法應該要規定中央、縣市跟學校的性平會委員都應該要具備性別平等意識，而且重點是不得有違反性別平等的行為，然後用這個去訂定委員的資格，還有退場機制，非常的重要。因為行政院版已經有此部分依此調整，但是剛才其實有提到可能不夠明確，而且學校性平會還被漏掉，所以希望下午審查的時候，教育部能夠提出完善的修正版本，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就是要針對縣市、學校性平會任務完成的成效，去建立一個定期檢核的機制，並且透過我們的政策工具，譬如說經費補助，剛才您自己也有講到督促去改善。第三個就是上面我提到性平會的檢核機制，應該是要搭配針對學校師生的問卷調查，藉此我們才能夠去瞭解實際的狀況成效，還有跟學校回報的差距，如此一來才能夠知道我們不足之處在哪裡，確實改善。這三點的第一點我們下午就會遇到，所以第一點先趕快處理，第二、三點是不是能夠在本法修正通過後3個月內提出相關的報告，可以嗎？"],["潘部長文忠：好，可以。"],["賴委員品妤：好，那就下午見。謝謝部長，謝謝主席。"],["潘部長文忠：好，謝謝。"],["主席：謝謝賴委員。","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椒華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請林委員靜儀發言。"]],"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n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n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16人\n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n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n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n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n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n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 19 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陳培\n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n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n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n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26201_00001"}}},{"id":"146829","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29","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db74c9330e11a3af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8c182ccf94525d47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吳玉琴","委員發言時間":"11:23:54 - 11:32:50","影片長度":"00:08:56","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36,"end_time":"2023-07-20T11:32:50+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23:5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822,"blocks":[["吳委員玉琴：（11時23分）薛部長，因為今天時間很有限，所以我就很快的來跟您探討有關性騷擾法的議題。因為在這次的性平三法裡面，我們是先適用性平法，然後再適用性工法，再來是性騷擾法嘛，事實上我們這次很努力的想要依所謂當事人發生事件的場域或當事人的身分關係來區隔，可是我聽了早上很多委員詢問你很多個案的情況後發現這其實很難，有時候就是會面臨到要怎麼判斷，所以確實有它的困難。我們這一次是希望申訴人或是被害人可以被接住，所以我想要提給部裡面或是三個部會的建議，在我的版本裡面就是希望如果今天有一個申訴人到你那邊或是到任何單位提出申訴，因為警察在我們的性騷法已經有一個第一線的角色了，如果我們認可申訴人到直轄市、縣市政府當第一個窗口提出申訴，如果不符合性騷擾或是不符合哪一個，你可不可以內部自己轉？這個部分未來是不是能夠跟地方政府溝通，不要還讓被害人轉來轉去，還要被說這個他們不受理，其實這是過去所有申訴人在申訴的過程中都會碰到的問題，就是不知道要去哪裡投訴，所以大概都會到警察那邊，警察那邊如果有狀況，是不是你們內部可以幫他們轉？而不是讓申訴人這個碰、那個碰的，不知道到底要找誰，這可以嗎？你們會加強這方面的宣導跟教育嗎？"],["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薛部長瑞元：這個當然還要做一些討論，因為這樣整個案件量會變成集中在單一窗口上面。"],["吳委員玉琴：不是耶，因為有時候如果真的是屬於性工法，你要轉，我的意思是說你們內部轉到勞工局去或是轉到社會局去，或是轉到教育局去，不要讓這個被害人被拒絕受理，然後還要轉向其他地方申訴，我的意思是這樣，就由內部去轉。"],["薛部長瑞元：對，流程的部分當然是可以來做討論，不過在法條上面……"],["吳委員玉琴：沒看到？"],["薛部長瑞元：可能不適合……"],["吳委員玉琴：我這樣寫下去，可是你們的法條都沒有這樣寫，所以我們也許在討論法條的時候可以再來討論，好嗎？"],["薛部長瑞元：好。"],["吳委員玉琴：好，謝謝薛部長。","接下來我要請教許部長，在性騷法過去的申訴過程，其實對於性工法我們大概都有一些疑慮，特別是對雇主為行為人的時候，我們沒有規範，雖然這個流程表有寫，但事實上在法裡面沒有訂，但是這次修法倒是把它寫得很完整了，所以我想我們確實是要來解決很多的問題。","有關於這個流程，我們辦公室稍微畫了一下這個流程圖，在這個流程裡面，對於被害人的申訴，現在還是由公司機關（構）先做處理，不管調查結果，申訴的時候就會通報了，調查結果成立的時候才通報，不成立就不用通報嗎？如果我要再申訴，我有什麼依據？所以這個在文字上面，不管成立或不成立，應該是有調查結果就要通報。"],["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現在是受理就要通報，他來申訴……"],["吳委員玉琴：但是公司調查的結果怎麼樣……"],["許部長銘春：調查結果就是說有……"],["吳委員玉琴：有成立才通報……"],["許部長銘春：有成立才通報。"],["吳委員玉琴：不成立為什麼不通報？這個也是我感到疑惑的地方，不管成立跟不成立都應該要通報，不然申訴者如果果要再申訴的時候有什麼資料？如果不成立的情況下要再申訴，那你有資料嗎？沒有啊！地方政府可能沒有資料。"],["許部長銘春：沒關係，我……"],["吳委員玉琴：關於細部的部分，我們討論條文時……"],["許部長銘春：對，委員，我們細部再來討論，我是覺得這部分其實還有空間。"],["吳委員玉琴：好，在這個相關的調查裡面，還有一個是地方政府未來對於資料的管理會不會列案管理？也就是說會不會追蹤？你們有沒有賦予地方政府去追蹤？我的條文其實是有提到地方政府接到這個通報之後應該錄案列管，因為針對性騷法的部分，剛剛衛福部是都有相關的數字，但勞動部現在對性工法都沒有相關的數字，很難有數字。"],["許部長銘春：未來通報就有了。"],["吳委員玉琴：未來通報有，可是結果呢？成果啦什麼的，你們要不要追蹤？"],["許部長銘春：現在如果成立也會通報啊，所以未來依照現行的規定，申訴跟調查結果有了，未來都會有數字，會有統計數字。"],["吳委員玉琴：好啦，細部的部分我們之後再討論，但是我想要問的一個問題就是，如果沒有錄案列管的話，9人以下，本來我的主張是所有的事業單位都要有這樣的流程，可是因為你現在規定就是10人以上有申訴管道，但9人以下呢？我們如果有這樣的列管，包括通報，雇主通報，然後不管成立或不成立都要列管……"],["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通報的部分，不管幾個人都一樣要通報喔。"],["吳委員玉琴：都一樣？所有的都要？所以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要列管。"],["許部長銘春：1人的雇主到100人的雇主統統一樣的。"],["吳委員玉琴：是，所以你更需要地方政府做這個列管，因為如果沒有這個動作，地方根本不知道到底9人以下事業單位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好不好？沒關係，細節我們再討論。"],["許部長銘春：好。"],["吳委員玉琴：另外一個是第十三條，第十三條之一可能要跟部長再溝通的是，第十三條之一賦予雇主滿大的一個角色，就是被申訴人具有權勢，情節重大，然後認為有必要時，雇主可以用暫時停止或調整被申訴人職務這個工具。這個其實是給雇主處理的一個工具，可是也給雇主一個風險，就是雇主可能會被行為人告，因為在這個期間停止職務是不給薪的。這個部分給雇主這樣的權利，但是給雇主什麼工具？對於「情節重大」，未來勞動部會不會有一個樣態或是所謂的指引……"],["許部長銘春：會，會有一些性騷擾樣態……"],["吳委員玉琴：因為這個要動用到情節重大，然後有必要性，這個要有一些指引，不然雇主會陷入兩難，因為他也怕會被告。"],["許部長銘春：情節重大這個部分，我們到時候會有一些說明，樣態指引應該會有一些例示說明，但是「必要」可能就是雇主自由判斷。"],["吳委員玉琴：雇主要決定，因為雇主是「得」，所以在「得」的過程中……"],["許部長銘春：我們只是給他一個權利，就是可以去考量……"],["吳委員玉琴：但是他也要冒風險，因為在調查期間還沒有定案……"],["許部長銘春：風險是這樣，因為這是特別規定，如果他符合情節重大，而且你認為必要，其實你把他停職並不需要付任何損害賠償責任等等，因為你是依照法律的規範。我是覺得這個東西還好。"],["吳委員玉琴：好，這個部分就是把情節重大的樣態列舉出來，讓雇主比較能夠有所依歸。","最後，性騷法其實對行為人是有處罰的，性工法大部分都是對雇主為行為人的時候，還有雇主沒有做好防治工作的處罰。性工法對於性騷擾行為人不處罰嗎？"],["許部長銘春：對於性騷行為人有分一般的跟最高負責人及權勢性侵的……"],["吳委員玉琴：最高負責人已經有了。"],["許部長銘春：一般行為人到底要不要科以行政罰，有些婦女團體會有不同的意見，所以我們認為這部分可能要再斟酌看看。"],["吳委員玉琴：我們進入條文的時候再討論，本席有提了條文，是針對性騷擾行為人設了1萬到10萬的罰則，權勢性騷擾的部分有加重。我們再來討論，因為這個有細部要再討論。"],["主席（吳委員玉琴）：請溫委員玉霞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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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八)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n劉世芳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三十二)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委員劉\n建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五 ) 委員呂玉玲等17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n條、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六) 國民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三十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八)委員林\n靜儀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九)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agenda_id":"1126203_00001"}}},{"id":"146828","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28","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04c49c7bafd26a43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43052525fe23673a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邱泰源","委員發言時間":"11:13:54 - 11:23:42","影片長度":"00:09:48","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88,"end_time":"2023-07-20T11:23:42+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13:5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805,"blocks":[["邱委員泰源：（11時14分）謝謝主席，本席想請二位部長都上台備詢。我先請教一下之前的題目，剛好最近這一、兩天有一些訊息，3、4月有關醫療方面的訊息說最近是不是可能又要談健保總額的成長率，新聞就有釋出一些醫療浪費、醫療人員A健保等等的訊息，這一、兩天在醫界又引起一些聲浪，這其實有點讓人覺得很冤枉啦，因為醫療人員真的很努力在有限的資源下提供人民最好的照顧，對於這個部分，我希望衛福部能夠關切一下，有必要的話能夠說明一下，我們全國的醫療人員都是很努力的。說實在的，各位要知道，以我們的醫療費用占GDP來講，在OECD算是比較後面的國家，但是我們能夠提供的健康照護在全世界的排行卻是名列前茅，這個應該給所有全國醫療團隊鼓勵才對，薛部長有沒有什麼指示？"],["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薛部長瑞元：對啦，我們是非常感謝我們全國醫療同仁大家一起的努力，如果有少數的害群之馬就另外做處理。"],["邱委員泰源：對啊，當然啊，如果有不對的，我們也希望趕快有一個制度去做處理，但是也不要影響到我們整個醫病關係跟社會對醫療團隊的信任。謝謝。","接下來要請教今天所列議題的性平三法，我想所有政策在調整時大概都有三個方向，我們的目標當然就是要建立一個性別友善安全的社會，怎麼樣的有效預防，當然包括怎麼樣去教育，然後形成一個文化，不管是在職場或學校等等。一發生事情當然要即刻協助，然後後續怎麼給予完整的照顧制度，包括醫療、身心照顧、各種社會資源等，我想這次的性平三法應該也是以這種方式來處理的。請教許部長，就你的瞭解，性平三法對於有效預防的工作是著重在哪裡？有沒有做哪些強調？在你的認知裡面，或者是文化上的改變。"],["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委員好。有關這個部分，我們目前的規範就是受僱者30人以上的就一定要做關於職場性騷擾的防治宣導等等，我們這次的修法是要求受僱者10人到30人之間的也要做一些性騷擾申訴的相關公開揭示，也要有一些措施。我們這個修法很重要的就是，其實企業不管大小，只要有申訴，公司一定要處理，如果公司不處理或者你對於這個處理的結果不服，都可以走到外部來申訴，我們的勞工局一定會來接手做公正處理。","我們這次的修法其實最主要的就是外部公權力的介入處理，還有增設處罰規定，另外就是讓申訴流程能夠比較簡化，還有把一些社會醫療相關的社會資源、法律扶助的協助統統放進去，讓我們整個職場性騷擾事件的發生能夠遏阻，也讓我們的被害人在遭受性騷擾的時候能夠勇敢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其實未來在企業裡面還有很多細則是我們要去訂定的，也就是子法的部分，讓他們在整個性騷擾的防治以及性騷擾的教育訓練方面能夠落實。"],["邱委員泰源：好，謝謝。我想未來還有很多配套需要處理，這個部分大概會周全的來處理。現在政府告訴我們，我們要做的是有效的打擊，並提供友善及可以值得信賴的法令等等的來執行，我想我們非常支持這次院版的修法，應該可以促進未來性別友善安全的社會。","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想請教一下薛部長，我們在性工法裡面都有提到對申訴人的醫療跟心理輔導，但性騷法裡面就比較沒有提到醫療照護這件事情，譬如在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提供被害人諮詢協談、心理輔導」；然後第十一條也有提到一些，未來有沒有可能去了解一下性騷法的保護對象是不是有醫療照護方面的需求，去做一點著墨，我也不是說一定要「及」，也許「或」或怎麼樣，不曉得部長的看法怎麼樣？"],["薛部長瑞元：對啦，在醫療照顧方面如果有這個需求的時候，也應該是必須要提供，只不過我們在想像性騷擾各種態樣的時候，身體上面受到損害的機率相對是比較小，因為大部分都是在心理上，心理上除了這邊有提到心理輔導等等之外，其實有時候造成的傷害也滿大的，可能必須要有精神專科的介入，所以這個部分應該可以一起來做討論。"],["邱委員泰源：好，沒關係，我只是先提醒一下這個部分。另外一個重點是能不能像我們現在對於兒虐防治的規定，讓整個醫療體系很容易去找出有兒虐狀況的蛛絲馬跡，進而去了解他，我想這個目前全國都很努力在推，所以怎麼樣協助醫事人員更能夠專業的來發現或照顧被害者，也許這個部分可以思考一個機制，類似兒虐這樣的情況，這樣是不是更安全、更周全？"],["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針對這個部分，如果是發生在學校的性平教育法的範疇，或者是性工法、工作平等法的範疇之內的話，那就各自去做處理，但是就性騷法的這個部分，第一個，性騷的被害者跟兒虐的被害人不太一樣，兒虐被害人是沒有辦法表達出來，小孩子嘛，但性騷的被害人是因為害怕而不敢表達，本質上還是有一些不太一樣。第二個，性騷沒有通報的機制，只有申訴的機制，也就是要被害人自己講，沒有第三者去講的。"],["邱委員泰源：我只是想要加強有可能的照顧啦，當然這個部分我覺得可以思考一下，未來再思考一下，可以編列一些相關預算去多care這個部分，我提醒這個部分也許可以去做一下。","最後，我們在100年跟110年都分別有頒布跟修正性別平等政策綱領，這個是我們在導引整個國內的一個政策目標，這個部分其實跟我們SDG是很合乎國際的潮流，我們在修改這些相關策略的時候，也不要忘記我們其實是跟著世界潮流在走，也可以對照那邊，看看有沒有更加周全的符合國際的需求，這個也提出來跟薛部長及許部長做個報告。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的質詢就到這邊，謝謝。"],["主席（邱委員泰源代）：請吳委員玉琴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n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一) 委員林宜瑾等21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n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五) 委員林靜儀等24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十六)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羅\n美玲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八)委員陳以信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吳思瑤等\n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n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二)委員蔡培慧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n員范雲等25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四 ) 委員鍾佳濱等19 人擬具\n「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陳培瑜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n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六) 委員高嘉瑜等16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七)委員陳靜敏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劉\n世芳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n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n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二) 委員劉建國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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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46","影片長度":"00:08:10","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490,"end_time":"2023-07-20T11:31:46+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23:3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444,"blocks":[["陳委員靜敏：（11時23分）部長好。禮拜二質詢院長的時候……"],["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是的，委員在院會很關心。"],["陳委員靜敏：來不及跟部長做相關的說明，其實那天也有相關的內容還來不及做我在提案上面的分享，今天特別有機會來跟大家說明這件事情。我們看到這次院版的修正已經比之前完善，像剛剛提到的校長是加害人這一塊已經放進來了，但是我想要提醒部裡面，除了校長以外，還有很多權勢性騷的部分，譬如說引起軒然大波的豐原高中案，我想在上個會期的時候，我們已經有討論很多，可是這個案子除了我們提到的師生霸凌，讓輕生的同學引起報章雜誌的關注以外，部長應該記得這個案子吧！他的加害人是誰？部長記得這個案子嗎？我們現在看到的這個案子，這個女學生的加害人是誰？是主任教官。","在我們現在的法條裡面，針對持續在校園內可能會加害的人的部分，並沒有做很好的保護，對不對？這個案子要不是因為豐原高中案引起軒然大波，張廖委員萬堅提出來的引起報章雜誌的注意外，針對這個主任教官的部分，在現在的法規裡面並沒有做很好的保護。其實這個學生已經在校園裡面提出申請調查了，因為沒有接受到好的回應，他也跟地方教育局提出申訴，但是法規是告訴他，在校內再重提申訴委員會來做調查，調查的狀況又是怎麼樣呢？是誰讓這個案子隻手遮天？這個學生後來有陸續申訴以後，對這個學生造成多大的心理傷害？所以如果我們一直在說我們要接住被害人，現在我們的法規，除了在第三十一條對於校長有相關的調離現職，然後透過我們的教育局來做調查以外，對於主任教官並沒有做這個部分的保護耶！"],["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當然這次修正條文也確實有針對……"],["陳委員靜敏：校長的部分？"],["潘部長文忠：校長又是另外一個。"],["陳委員靜敏：是。"],["潘部長文忠：對於教職員工，剛才有講到主任教官、教官這些也都涵蓋在這個範圍內，而這個範圍在這次的修正草案裡面特別談到，只要加害人是屬於這個對象，啟動的調查是要全部外聘，如果以目前的相關法規，經過初步的瞭解，有必要去調離現行職務等等，這是有規範的。"],["陳委員靜敏：現在對於主任教官並沒有規範，對不對？"],["潘部長文忠：他不是在這個法來規範，他是適用到什麼樣的法規……"],["陳委員靜敏：並沒有。"],["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這次我們除了校長，當然這個有各自不同層次……"],["陳委員靜敏：明確在第三十一條寫出來……"],["潘部長文忠：如果在調查期間評估，當然這有一個審議過程。"],["陳委員靜敏：所以還是回到學校這邊來做審議，對不對？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如果這個審議還是在學校內，通常我們現在看到很多案例，這些加害人看起來就是文質彬彬，在學校裡面人緣非常好，所以如果是在校內的審查程序的時候，很多時候就會變成淪落到所謂的大局為重或者是怎麼樣的狀況。"],["潘部長文忠：這部分現行條文確實有不足的地方，在修正條文當中，我也詳細參閱委員一些相關的提醒，我們還是要有一個比較嚴格的規範，這個嚴格的規範，尤其是在修正條文，後續我們在第四十條或第四十四條，我覺得確實要再討論。跟委員報告，因為確實有一些個案都是我們事後瞭解發現……"],["陳委員靜敏：校內自己的人嘛！"],["潘部長文忠：確實是委員講的那個文化的問題，包含同儕之間，所以未來對於有關性平事件的幾個樣態，如果有湮滅或隱匿等等情況，未來在後續的條文裡面是要有比較嚴峻、嚴格的處分。"],["陳委員靜敏：是。"],["潘部長文忠：不只是罰款，甚至有一些嚴重的處分是改變身分，改變身分的意思就是可以走解聘等等，我覺得要用一個比較嚴峻的立場去處理這個問題。"],["陳委員靜敏：好，這個部分在逐條的時候我們再討論，看起來就是我們怎麼樣能夠接住被害人是主要想討論的。","另外，那天我在質詢行政院院長的時候有跟部長提到這一塊，如果在醫療照護場域，我們已經知道他是被性騷的高風險群，在學校教育上面有沒有辦法做更好的保護？這裡看到護理師被性騷擾的比例高達42%至57%，我在召開公聽會的過程裡面，其實也有老師實際講到，其實我們的課程有提到很多倫理、照顧個案、很重要的職責，所以對於他們性騷的相關保護上面是不是可以做更好的保護？特別是我們也看到在學校階段，很多同學去實習的時候，現在的實習的確是把它放在性工法，第二條有在介紹，可是在性工法裡面，它其實保障的是勞基法所保障的健教合作的學生，所以對於其他像我們特別看到的護理系、護理科的學生在實習場域上面的保障，其實我們是不是應該在性平教育這邊有所保障？"],["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那天在院會的提醒，那時候我也跟同仁就委員所提的做個研議，因為雖然他不是在學校，是在一個實習的場域，跟參與實習的這些學生，尤其是跟他互動比較密切的，比如指導等等人員，評估是不是可以列為相關的適用對象，這一部分也許在條文審查的時候可以再讓委員瞭解。"],["陳委員靜敏：所以部長覺得也是需要保護他們？"],["潘部長文忠：因為學生實習應該算是學校的常態之一。"],["陳委員靜敏：就學期間嘛！"],["潘部長文忠：對。所以對這一段，我們有認真在評估怎麼樣考量文字在條文裡面入法。"],["陳委員靜敏：非常好、非常好。"],["潘部長文忠：這在審查的時候再請委員指教。"],["陳委員靜敏：太棒了、太棒了，所以我大概整個比較想要提醒部會的就是在強化防治，怎麼樣確實接住我們的被害人，然後完善權益救濟的一個程序，那我們就到逐條的時候再跟部長討論，謝謝。"],["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主席：謝謝陳委員。鄭正鈐委員提出書面質詢。","接著請賴委員品妤發言。"]],"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n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n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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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19","影片長度":"00:08:42","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22,"end_time":"2023-07-20T11:28:19+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19:37+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858,"blocks":[["陳委員明文：（11時19分）主席，我要請楊副總談判代表還有經濟部王部長。楊副代表，臺美貿易協定大概總共有12項，我們現在已經完成了5項，這5項我們從今天的報紙看到美國國會也通過了，現在正要送給美國總統拜登簽署，那麼簽署完成，也就是說美國大概同意，現在剩下的就是我們臺灣國會的同意，我想我也要在這裡很清楚地表達我的態度，我們是非常支持臺美貿易協定。透過臺美貿易協定能夠讓臺灣跟美國二國之間的貿易，可以透過這個協定條文化，我想這樣可以保障二國個別的權益，這一點應該很清楚。雖然這次的臺美貿易協定不涉及關稅問題，我想大家都很清楚，但是我比較關心的就是剩下的7項什麼時候要談判？"],["主席：請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副總談判代表說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目前雙方界定未來先就3項進行討論……"],["陳委員明文：哪3項？"],["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勞動、農業、環境。"],["陳委員明文：好。我比較關心的是農業這一項，這個部分是誰負責主談判？是您還有農委會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我們跟農委會一起，農委會負責章節的主談。"],["陳委員明文：談判的內容是什麼？你有沒有準備好了？"],["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目前雙方還未正式進入談判，但是我們已經就美國的對外談判，像美加墨協定或是美國跟其他國家的協定進行深化的討論。"],["陳委員明文：好。那農業談判當然也不涉及出口的關稅問題嘛，沒有錯吧？"],["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對，沒有涉及關稅問題。"],["陳委員明文：涉及農產品進出口的品項限制嗎？是不是這樣子？"],["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不是，談的是農產品進出口的檢疫問題，還有有關食品安全的限制措施等相關議題。"],["陳委員明文：所以不討論品項的限制還有進出口的總量問題，沒有嘛？"],["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沒有。"],["陳委員明文：都沒有？好。臺灣的農產品或者臺灣農產品的加工，除了我們農民要努力以外，我想還是要靠政府這次的談判，我們希望能夠談出一個更大的空間，讓農民能夠得到更多的外匯。","你請回座，接下來我想請教經濟部。","部長，目前臺灣正在積極發展無人機產業，我想這一點你應該很清楚。中科院在嘉義成立中科院民雄航太園區，這個園區的設立主要是推動無人機的研發、測試，打造一個國際級的無人機測試場域。這塊土地大概有52公頃，目前中科院大概用了23公頃，另外的28公頃主要是要交給縣政府去做無人機產業園區的規劃，目前縣政府也已經在做這方面的規劃，前期的規劃報告也已經完成。中科院的民雄航太園區已經發包了，縣政府的無人機產業園區目前還在規劃中。","無人機產業是一個世界性的趨勢，所以總統上一次到嘉義的時候也特別指示，希望未來無人機產業園區的開發應該由中央主導、地方來協助的原則。7月5日我跟縣長也特別到行政院拜會了陳院長，當時也特別提到，我們的無人機產業園區前期規劃正在進行，希望規劃完成以後，後續的工作能夠交由經濟部來接手推動。院長當時也允諾，希望縣政府趕緊將前期的規劃報告完成，完成以後趕快報院，報院以後，行政院就會交給經濟部，經濟部後續會去做整體的開發、招商。我現在要請教的就是，目前行政院有沒有將嘉義縣民雄無人機產業園區的前期規劃報告交給經濟部？有沒有？有沒有？"],["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我個人不曉得，因為這個前期規劃現在是不是還在規劃報告撰寫當中？"],["陳委員明文：部長，前期規劃報告是由縣政府負責規劃，縣政府已經完成了，完成以後大概也已經報院了，當天院長有特別提到，他們接到前期報告以後會交由經濟部，也就是後續的整體規劃要請經濟部來做規劃。原因很簡單，因為這塊土地本來是國防部的，也就是中科院的，它的地目是屬於特定事業用地，如果縣政府還要再去做規劃的話，恐怕時間會拖長，所以希望由經濟部直接來規劃。同時，這也符合蔡總統所指示的，希望無人機產業由中央來主導、地方來協助，所以我們希望未來無人機產業後續的開發事宜，是不是經濟部能夠盡速來接管、接手？部長回去以後能不能瞭解一下，看看整個後續的工作要交給誰？如果這個工作未來交到經濟部，經濟部應該會給誰接手？哪一個單位？"],["王部長美花：委員，是不是讓我回去瞭解一下？我跟同仁詳細討論一下狀況之後，再跟委員回報，好不好？"],["陳委員明文：好。這個事情已經準備大概將近1年了，關於這一點，既然中央的決策很清楚，總統也一再地宣示，無人機產業是未來世界的趨勢，也希望這個產業，未來希望中央能夠負責做整體性的推動，地方來協助，我們地方應該做的準備工作大概都已經完成，也希望未來就交由經濟部，後續的工作經濟部能夠盡速來接手。希望如果部長回去暸解以後，是不是下個禮拜一能夠請經濟部的人直接通知我的辦公室，到底你們暸解的情況是怎麼樣，好不好？如果必要的時候，我們還會再催促行政院到底有沒有交給經濟部。"],["王部長美花：好，我瞭解一下，我再請同仁跟委員報告。"],["陳委員明文：好不好？這一點希望經濟部能夠重視，我今天特別來也是要再一次提出來，希望部長能夠重視。謝謝。"],["王部長美花：好，我了解。"],["主席：謝謝陳委員。接下來請陳委員超明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25","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25","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ebdbbaf5d31f638d2ef3c60828831522aabefd0083f334a4a4b7ee112536bc48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蔡培慧","委員發言時間":"11:16:25 - 11:23:34","影片長度":"00:07:09","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429,"end_time":"2023-07-20T11:23:34+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16:25+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415,"blocks":[["蔡委員培慧：（11時16分）謝謝召委，麻煩請部長。"],["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蔡委員培慧：幾年前我們在這裡處理教師法，也針對性平的機制有一個處理的規範，但是我覺得在這裡頭還是有一些疏漏的地方。我舉一個例子，大概在一、二個月前，我收到兩位在南投受到侵害的受害者的陳情，他們願意站出來，我們之前也做了很多討論，前幾天我也遇到了其中一位受害者的家屬，他說他的孩子受侵害的時間是小學3年級，有跟爸爸、媽媽講這個老師不當的行為，可是只是初步的講，因為他才小學3年級嘛！然後過了一段時間，他才跟他的朋友在討論的時候，再很具體的去講這個老師對他們在家教的時候做出侵犯的動作。坦白講，這個已經是強勢的壓迫了，而不是只是一般的言語或者是輕微的肢體碰觸。我講這個過程是我必須要說，在教育的過程中，很多的孩子都是在未成年的階段受到性侵害、受到性騷擾，如果我們沒有一個足夠的保護的話，孩子們不見得能夠完整地講出來，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這些老師很可能在這個性侵害的過程中，家長也覺得惱怒，但是大部分的人都是息事寧人，我以我們南投竹山這個案子為例，他在A學校，息事寧人後就到B學校，再到C學校，甚至還當了一個體育運動項目的教練，這個我就不細講了，最後他還變成校長，然後在擔任校長的學校中，也屢屢傳出性騷擾的事件，他的性騷擾期間非常漫長耶！","所以我要說的是，提報除了受害者提報之外，我們是不是可以有一個家長提報的可能性？或者是其他師長提報的可能性？但是要保密，因為您在地方待過大概也知道，一個學校就如同一個小型的社會，甚至於講好聽一點，是一個小型的家庭，大家都會互相照顧，所以真正受害的孩子並沒有受到足夠的保護。第二個，我要講的是，他今天已經擔任校長了，然後校長是地方政府聘任的，可是我們的教師法都是以教師的身分，那這個落差該怎麼解決呢？我們先請部長回答，我也想要請林騰蛟次長回應，請說。"],["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對於委員尤其是日前接受這樣一個受害人的陳情，我有詳細的瞭解那個過程，確實就如剛才委員再重申的，真的是一段很長的時間，但是因為在過程當中少了一個比較積極的處置，結果他一再一再……甚至到最後還當了校長，我想這個也是在這次修法裡面應該要做進一步的處理，就是碰到這種現象該如何去處理，所以這次修正條文也特別考慮到，包含委員也都提到，因為學生有時候感覺跟表達……所以對於提出申訴這方面，這次我們也特別去強調，有些比較實際照顧者等等的成人也成為可以提……","事實上，我跟委員報告，以現在臺灣社會，我們對於性平事件，尤其是在校園，即使是一個訊息出來、一個新聞事件，都可以當成我們可以去做後續的要求。"],["蔡委員培慧：既然一個新聞事件、一個可能關係或者是照顧者都可以提的話，可是你要知道，在審議的過程都被息事寧人耶！因為我剛剛講的這個案例，過去並不是沒有提案哦！"],["潘部長文忠：我再跟委員報告，也在委員所提的這個主張之一，也是在這次修正條文裡面會提到的，在校園內，如果不是生對生……"],["蔡委員培慧：這個我知道，如果不是生對生，所有的調查成員都外聘……"],["潘部長文忠：我想這個也是比較……"],["蔡委員培慧：但是外聘是誰決定的？往往也是……","所以我認為還好你們在外聘的時候也注意了一些專業的要求。"],["潘部長文忠：我們會有人才庫的……"],["蔡委員培慧：第二個我要講的是，我們在目前的法案裡頭沒有擴大調查，什麼叫做擴大調查？你在A學校發生了性騷擾事件，可是你過去在B學校、C學校任教過，我們不會去回推，以我目前接觸的案例來看，坦白講，願意站出來的不只在媒體上的這兩位，陸續有數十件耶！"],["潘部長文忠：委員提到這個部分……"],["蔡委員培慧：但是他們能不能每個人都站出來……"],["潘部長文忠：就是說併案和擴大調查，在行政上，就近期的幾件事情來看，我們有做這個部分，所以我也可能評估，在進行條文審查的時候，事實上，這部分也確實會發生連續犯的概念。"],["蔡委員培慧：對。"],["潘部長文忠：他可能轉換好幾個職場，在下午審查條文時，我覺得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審慎來考量。"],["蔡委員培慧：好，擴大調查，謝謝您採納這個意見。對不起，請給我30秒的時間，我請次長來回應有關校長的解聘，我們現在調查程序很完整，但是解聘就牽涉到校長、教師的位階跟聘任的對象不同，還是有落差，請您回應。"],["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有關校長涉及到性平事件的部分，校長包含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的適用，基本上，他也是有公務人員相關的適用，在我們現在新的條文裡面，校長如果有涉及到性平事件，情節嚴重的話，經過主管機關的同意，基本上可以調離現職，或者是停止職務來接受這個調查。同時也可以依照剛剛提到的公務人員相關法規的規定，除了停職、調整職務的部分，包含國民教育法、高級中等教育法，都有停止職務相關的處理。"],["蔡委員培慧：OK。既然可以調離現職，這個明確的部分，我希望你可以讓所有的主管機關都知道，因為非常多的主管機關是這樣「無要無緊」，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情要擴大調查，這件事情要讓所有教育人員的任用的型態，我們應該給予足夠的規範，謝謝。"],["林次長騰蛟：謝謝。"],["主席：謝謝蔡委員。","接著請陳委員靜敏發言。"]],"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n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n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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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31","影片長度":"00:09:13","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53,"end_time":"2023-07-20T11:19:31+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10:18+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832,"blocks":[["賴委員惠員：（11時10分）6月份簽署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包括關務行政及貿易便捷化、良好的法制作業、服務業的國內規章、反貪腐及中小企業等5項議題。後續還有包括勞動、環境、農業、數位貿易、標準、國營事業、非市場政策與做法等7項議題還沒有協商。當然我們知道因為這7項後續協議要同時談判負擔太大了，所以先從其中3個議題優先處理，可能被選中的就是環保、勞工跟農業議題。","我在這裡要請教楊副代表，針對農業的議題，你認為最大的挑戰在哪裡？我們如何藉由這次的談判真正推動更積極的農業改革，然後照顧到農民的權益跟福利呢？"],["主席：請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副總談判代表說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未來談農業，第一個，沒有談到農產品關稅減讓；第二個，農業的章節談的都是檢驗、檢疫的原則性，但是我們要透過這原則性的談判，幫助我國農產品輸美的一些檢疫過程，讓我們農產品可以輸美，這是我們要達到的最大目標。"],["賴委員惠員：好，我在這裡請問副代表，怎麼樣讓它加速通關檢疫呢？你們有沒有什麼樣的概念？"],["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我們參考美國在美加墨的協定裡面，對於檢疫的部分，希望可以加速檢疫的申請程序，但是雙方可以透過成立委員會來討論。"],["賴委員惠員：好，副代表，我在這裡請教你，雙方透過溝通協調，會不會把快速的通關檢疫放在架構裡面？你有沒有這樣的計畫？"],["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這個未來雙方要進行討論，也是我們會儘量去爭取……"],["賴委員惠員：美國跟日本是我們2022年農產品主要的進出口國家，其實就占了33.8%，所以我們希望談判以後，可以增加更多農產品出口到美國的比例。去年我們出口到美國的農產品金額大約是9億1,665萬美元，是不是可以一舉突破10億？我們目前有沒有設定目標呢？"],["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我有信心農委會是朝這個目標在走，農委會也透過整個冷鏈物流來加強這些產品的輸出，農委會今天沒來，但是我覺得他們有信心擴大農產品出口，現在對美國跟日本，尤其美國變成我們第一大農產品的出口國。"],["賴委員惠員：是，信心當然很重要啦！你們這樣的宣傳事實上讓我們看到不是只有口號。","針對臺南，尤其是在北臺南，我們稱為溪北，所有好吃的水果、所有最好的農業都是在本席的選區裡頭。今年2月陳建仁院長跟陳主委特別跟許多我們臺南的立委同時出現在玉井，我們一起出席玉井增設「低溫蒸熱雙檢疫處理園區」的動土典禮，預計在113年中完工啟用。它最主要就是在宣示我們希望農產品有更好的競爭力，其實運送的技術是農產品競爭力非常重要的一個關鍵，有沒有機會在本席的選區增設一個冷鏈中心？我們知道在農委會升格農業部以後，有一個專款是增設冷鏈中心，因為我們都希望技術可以提升，有沒有機會在臺南溪北增設一個冷鏈中心呢？"],["主席：請國發會施副主任委員說明。"],["施副主任委員克和：謝謝委員，農產品冷鏈其實是它的附加價值跟競爭力的關鍵，農委會的提案如果有涉及到公共建設的部分，我們會洽農委會來討論。"],["賴委員惠員：好，我在這裡也想跟國發會做一個最好的建議，因為事實上臺南的農業是最好的發展，如果我們可以克服運送上的技術的話，會增加很多的出口量，也可以把更好的農特產品送到全世界去，做更好的經濟貿易競爭。","臺南蘭花科技園區的揭牌其實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因為它升級到國際的科技園區。我要跟副代表做個報告，臺灣國際蘭展在2023年3月4日至3月19日舉辦，每一年都有，其實全世界10棵蝴蝶蘭當中，就有7棵是在臺灣，而這7棵的蝴蝶蘭有6棵是在臺南，所以檢疫的工作非常重要，我們希望藉助於這次的貿易談判，有沒有機會開放兩邊的檢疫？就是我們互派代表，其實臺南每天都有蝴蝶蘭貨櫃，一年大概有兩百多個貨櫃到美國去，甚至每天大概會有20個貨櫃以上輸美，有沒有機會爭取到可能有互派代表的檢疫人員，在我們臺南用這樣的模式呢？副代表。"],["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你指的蘭花大概是拖鞋蘭和嘉德利亞蘭，我們在申請檢疫程序……"],["賴委員惠員：不是，我跟你講，嘉德利亞蘭和拖鞋蘭產量都是非常低的，我們在全世界最有競爭力的就是蝴蝶蘭，我剛剛講了啊！你沒有注意聽。"],["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我有注意到，我還沒講完。所以不管是現在在申請的，或是你剛剛在講的蝴蝶蘭……"],["賴委員惠員：你已經搞錯品種了啊！品種搞錯了，你要怎麼樣去跟人家談判呢？"],["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沒有，我現在要講，那兩種蘭花是我們要爭取得到檢疫通過，至於剛剛您講的蝴蝶蘭這一塊……"],["賴委員惠員：它的量是少的，你去爭取這個幹麻呢？當然要爭取量大的啊！"],["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沒有，農委會針對每一項品項都會……","但是你提出的這個是一個很好的問題，因為未來在談到檢疫章節裡面的相關條件，我們可以跟美國看看怎麼樣具體地去處理這些問題。"],["賴委員惠員：你看嘛！相對地就是美國的蘋果，它大量地輸往到臺灣來，我們也一樣提供檢疫的人員在這個地方，他是派駐的，這個可以減少大家很多的困境。以上是對兩位的建議，謝謝。"],["主席（廖委員婉汝代）：請陳委員明文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23","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23","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eeb7b287fdc058572ef3c60828831522aabefd0083f334a4292713caf9906ddb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林宜瑾","委員發言時間":"11:06:45 - 11:16:20","影片長度":"00:09:35","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75,"end_time":"2023-07-20T11:16:20+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06:45+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92,"blocks":[["林委員宜瑾：（11時6分）部長，我們近期看到很多＃MeToo運動，很多加害者是以師長身分向學生伸出狼爪，在這次＃MeToo運動中，其實許多受害者揭露自己被學校師長騷擾或侵犯的經驗，更有很多師長是跟未成年的學生發展所謂的親密關係，這樣的老師，他透過自身的權力跟優勢的地位行騷擾跟侵害之實。部長你自己也當過小學老師，以潘老師的經驗來看，你認為老師利用職權跟未成年的學生發展師生戀，是不是一位失格的老師？如果潘老師在學校的場域中，發現有同事跟未成年的小學生有師生戀，您會採取什麼樣的作為？您現在是潘老師。"],["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是，我跟委員報告，當然依我個人的認知，我一向對於處理校園性平事件是很堅持的。包含我之前在地方服務的時候，我也都會採取比較想瞭解真相的態度，所以當時我在臺北縣服務，曾經學校調查後覺得沒有什麼，但我就請3個督學去組成一個事件的調查小組。我總覺得這種事情是應該要有嚴正的態度。如果就現行條文與同儕之間的瞭解，因為我們對於這方面，即使現行制度都有知悉通報的責任，所以老師對未成年的這種情形，我總覺得這絕對是一個不對等的，而且應該是要從保障、保護年少孩子的立場來……"],["林委員宜瑾：對，確實，因為學校有它的特殊的場域性，是由絕大多數的未成年人以及少數成年管理的階級而組成的，老師跟學生長時間的互動，且學校自成一套半封閉的生態系統，如果師生發展親密關係，我覺得是嚴重違反所謂的教師倫理以及教育的專業，當然它也沒有辦法達成所謂平等的教育原則。","從教育部的官網數據來看，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的性別統計，過去5年在各級學校校園的性騷擾事件，生對生的比例大約是八成，師對生大約是一成四、一成五左右；在性侵害的部分，師對生約落在百分之七到百分之十；如果性霸凌的事件，師對於生去年的占比是來到將近二成。所以以老師對學生本來就不該有所謂的性別事件的前提來看，師對生的性別事件比例其實並不算少，大約十起事件中，差不多就有一件至二件是師對生。值得注意的是，師對生的性別事件有很大部分是發生在國小、國中跟高中，就是所謂未成年的族群，所以不曉得部長您看過這個數字嗎？不曉得您怎麼解讀這樣的數字？"],["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確實之前委員在院會也跟院長及我這邊提出質詢，也提了一個很重要的建議，因為未成年其實就是孩子還在身心發展階段，對很多的認知其實還不夠成熟。"],["林委員宜瑾：對！"],["潘部長文忠：所以教職員工或是校長應該很清楚的知道，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對一個心智還在發展的對象，如果用各種的理由而產生性跟性別的事件，我覺得在這個原則上面，應該很清楚是要禁止的。"],["林委員宜瑾：對，因為我們過去定義所謂的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像這次的#MeToo運動中有案例就是已經畢業的高中女學生，在過了好幾年之後，控訴當時的高中老師，就是利用學生對他的信任跟仰慕，跟他發生師生戀，並且向女學生索取未成年時所拍的正面全裸照片、談論性愛、肢體接觸等等，當時女學生害怕老師生氣，所以也不敢跟老師說什麼，這個案例很明顯就是老師利用專業之便來逞私慾、用戀愛來包裝所謂違反專業倫理的行為。","為什麼本席要全面禁止未成年的師生戀？部長也清楚，我前天在院會質詢的時候有提到五大理由，就是學校場域的特殊性、多重權利的不對等、違反平等原則、有違教育專業跟專業關係的界線等等。放長遠來看，學生未成年時期的際遇，會影響他接下來的人生道路，校園生活其實幾乎占了未成年學生的全部、絕大部分，所以如果讓應該要給予輔導教育的老師，藉著專業之便跟學生發生了所謂的親密關係，首先毀的就是教育專業，接著被毀的很可能就是所謂學生的青春，當然這要看運氣，可是我們允許孩子的成長是靠運氣嗎？","所以部長前天在院會答詢跟昨天受訪時都有提到，師生戀一事，成年跟未成年的確是需要審慎思考其分際；陳院長也說，規範師生戀應該要往禁止未成年師生戀的方向走；部長您受訪的時候也有說，教育部會邀集所謂的學者專家來會診行為樣態，來訂定所謂的參考指引。我想要瞭解大概會有哪幾個樣態？沒關係，下午我們再來好好的討論。","接下來要跟部長討論的是，現行的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七條，如果按照字面上的解讀，就很容易讓人家認為，好像教師只要在校園內不要逾矩，出了校園就沒事。也就是說他在校園內都按照所謂的專業準則、專業倫理來看，可是下了班跟學生私LINE、談感情，在這個準則裡頭，好像沒有被規範到，出了校園就沒事，我們怕讓師生戀有私領域化的問題。所以請問部長，除此之外，配合此次的修法，這個防治準則是否也該進一步來區分未成年跟成年，來適用所謂不同的倫理規範？這個部分請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委員對這個議題很關心也很深入。跟委員報告，目前準則其實有把這方面做了規範，當然我看到也聽到很多委員有考慮，要不要把這個授權的準則再提升到母法的層次，當然那條界線在法條上面是不是也把它明確做一個區分，就是未成年或這些現象。"],["林委員宜瑾：對！"],["潘部長文忠：至於未來對於即使是成年的師生，在有一些我們所說的樣態的部分，確實我們再來做一個比較詳細的審酌，包含剛才委員特別提醒，如果師生的關係不是你在白天上課、校園活動，如果有一些情況……因為現在網路社群太方便了，所以關於這些我想我們應該在後續有關行為樣態的部分把它訂得更明確。"],["林委員宜瑾：要不要提升到母法或者說用準則的方式，我覺得都OK，可是就是要讓它明確化。"],["潘部長文忠：是。"],["林委員宜瑾：最後我想請教的是，在我的提案版本有一個很重要的精神，這個精神是延伸至所謂的臺灣諮商心理學會諮商心理專業倫理守則第二十一條，它就是永遠以所謂受服務的當事人利益為首要考量，尤其對未成年的學生更是如此，我是認為基於所謂學校場域特殊性以及學生身心發展健全性，針對教師與未成年學生這個所謂的互動界限，應該比現行規範要有更加嚴謹的定義。昨天吳林輝司長也有把這個觀點帶回部裡，期待下午進行逐條討論的時候，教育部有會有進一步的論述。"],["潘部長文忠：好。"],["林委員宜瑾：OK，謝謝部長，謝謝主席。"],["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主席：好，謝謝林委員。","接著請蔡委員培慧發言。"]],"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n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n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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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6:44","影片長度":"00:06:38","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398,"end_time":"2023-07-20T11:06:44+08:00","start_time":"2023-07-20T11:00:06+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67,"blocks":[["王委員婉諭：（11時）部長好。我想當性平事件發生在校園當中的時候，更需要很多細緻的措施來協助，除了在調查程序當中，我們也認為後續心理資源的部分，其實也應該要一起來努力。我們看到在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現在是規定校園性平事件的行為人，應該要接受心理輔導的處置，但是心理輔導的範圍非常的廣泛，包括是否為專業人員等等，其實有一個滿大的空間做處理。可是我們認為在收到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後，應該依照當事人的需求來給予不同程度的協助，但我們現在看到的以實務上的經驗來說，性騷擾屬實的案件，每年的情況基本上都是百分之百協助到心理輔導而已。如果要更進一步的協助，比如說心理諮商等等這些部分，目前其實並沒有這樣子的條文在裡面，實際也沒有辦法讓他們接受像是治療或者諮商更高程度的協助。","在第二十五條的部分，我們看到院版仍然是維持「命行為人接受心理輔導」的情況之下，我們希望範圍能夠涵蓋比較多不同程度，包括心理治療或諮商又或者是輔導，是不是能夠在條文當中，有這樣子層次的差異？想請教部長您的意見。"],["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謝謝委員，當時我們可能是以比較原則性、概括的方面考量，但是這一次修法的重心，是從保護、支持受害者為中心。當然委員在條文審查的時候，如果覺得在哪一部分可以更具體，譬如像剛才講諮商等等的，或許在條文審查的時候我們來考量。"],["王委員婉諭：所以我想請教，這個方向是不是教育部也覺得可以持續來努力，且應該要朝這個方向來處理？雖然現在並沒有只限定在心理輔導，但實務上卻只寫了心理輔導，所以我剛剛提到，案件數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基本上全部都是心理輔導，並沒有諮商或者就診等等這樣的可能性。所以想請教部長的意見，以你的角度，是不是能夠是能夠支持涵蓋更多的內容以及提供不同層次，視其需要協助的部分及內容有所調整，並且能夠依照實際需求和狀況，從心理輔導、心理諮商到心理治療，都能夠給予相對應的處理。"],["潘部長文忠：確實在大方向，就跟委員所提的這個是一致的，至於當時在討論條文的時候，也許沒有寫到這麼的細緻，因為母法總不適合寫得太繁複，但是委員剛才具體的提出諮商等等的，確實這也是受害者在過程當中所需要的協助之一。所以如果在委員會條文審查、交換意見的時候，認為有必要……"],["王委員婉諭：教育部不會反對，就依照大院，我們大家討論的結果？"],["潘部長文忠：對，教育部會支持。"],["王委員婉諭：好，瞭解。接下來看到的同樣也是類似的狀況，就是我們希望能夠周全校園性平事件被害人的保護措施、給予適切的協助，所以我們在第二十四條的部分，除了剛才提到的心理輔導之外，應該要涵蓋不同層次和不同方式的協助，也希望實際上應該要依照被害人身心狀況以及需求，來給他適當心理協助的方案或計畫，不是依照我們可以提供資源，而是依照當事人所需要協助的程度及輔導的部分，來給他適切的專業協助。是不是第二十四條的部分，也能夠朝著這個方向來做努力？"],["潘部長文忠：我剛才跟委員回報原則就是這個方向，如果條文的整理能更適切、更具象的去呈現，只要不要過於繁瑣的話，我想教育部的態度應該跟委員目前建議的方向是一致。"],["王委員婉諭：都是朝著支持並往這個部分來做推進。"],["潘部長文忠：是。"],["王委員婉諭：好。接下來也是一樣，就一個比較細緻的部分來請教，我們看到在這部分請求心理諮商的時候，假設我們未來有朝這方向來努力，其實這個心理諮商很重要的是當事人，也就是受害者跟諮商師之間的適配的程度，需要有一些默契及共同想法，才有辦法繼續的往前。所以學校如果沒有辦法適切提供資源，讓被害人得到協助的情況之下，當事人是不是能夠依照他的需求，然後申請之後給予相對應的、一定程度的補助，這是我們希望能夠推動的。原因在於我們剛剛提到的，學校雖然有三級的制度，但是可以提供的資源可能有限，或者並沒有辦法跟當事人產生一個適切的配合，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他能不能依照自己的需求，提出申請並給予相對應的協助，包括輔導的費用等等的部分？"],["潘部長文忠：如果就剛才委員前面所提的這幾個面向，都是擴大來因應當事者的需求，我覺得這個方向、這個概念比較能夠去處理及因應受害者的協助跟保障。但是委員提到，如果他自行去尋求幫忙然後再補助他，這個我們可能還要……"],["王委員婉諭：當然要先提出申請啦！"],["潘部長文忠：還要再審酌，我覺得應該是強化前面那一段，但是如果變成自行去處理然後再申請經費，這個執行的方式可能要再斟酌。"],["王委員婉諭：跟部長報告一下，原因就在於我們看到在教育體系當中的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的部分，其實並沒有這麼多的專業人員，或者是有這麼多的可能性來做……"],["潘部長文忠：我跟您補充報告，以現行的學校不是因為這個性平事件受害的……其實我們也都瞭解學校不可能把所有的專業人員都……"],["王委員婉諭：都涵蓋進來，是，沒錯。"],["潘部長文忠：都涵蓋進來，但是學校會媒介相關的，包含剛才講到的一些專業人員，甚至跟一些醫院合作，現行的輔導的機制是以這個為基準，因為不可能聘心理師或將各種人員都專聘到學校來，所以剛才談到的是透過學校來協助，但是他未必是學校現有的人。剛才委員提到前兩個方式，我覺得這個方式應該是更可以來擴展，但還是透過學校來媒介專業協助當事人的這個方法，在整個執行各方面會比較可行。"],["王委員婉諭：好，同時我們希望，假設本來他可能有相對比較信任的或是比較適配的專業人員，是不是也可能透過申請的方式，繼續由他來協助，然後我們來思考可能補助的方向？"],["潘部長文忠：我覺得這種媒介會比較OK啦！"],["王委員婉諭：好，我們一起來思考這個方向，謝謝部長。"],["潘部長文忠：謝謝。"],["主席：好，謝謝王委員，我們下午修法時一起思考。","請林委員宜瑾發言。"]],"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n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n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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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48","影片長度":"00:07:53","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473,"end_time":"2023-07-20T11:01:48+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53:55+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65,"blocks":[["劉委員世芳：（10時54分）謝謝主席。部長可能有要務必須先行離席，所以我先簡單請教你一下，請問有關於副總統要到巴拉圭去參加巴拉圭總統就職典禮過境美國的部分，目前我們和美國官方磋商的進度如何？順利嗎？還是像外面的謠言滿天飛，你要不要澄清一下？"],["主席（楊委員瓊瓔代）：請外交部吳部長說明。"],["吳部長釗燮：我們磋商一切都依照進度在進行，我們和美方之間的默契就是說只要磋商完成，我們就會對外面宣布，現在所有的說法就是像俞大㵢次長在總統府開記者會的時候所講的，或者是說美國在台協會孫處長昨天在記者會裡面所講的這些部分，到目前為止是沒有新的說法，但是一切的推動都很順利。"],["劉委員世芳：是，我們也希望副總統過境的時候能夠一切都按照原來的步調執行，因為外界太多這種傳言……"],["吳部長釗燮：是，舒適、便利、安全、尊嚴，這個原則是不會走調的。"],["劉委員世芳：對，因為外界有太多不同的想像，尤其是總統大選近了，謠言滿天飛，我建議外交部要澄清事實，這非常重要。"],["吳部長釗燮：委員可以給我1分鐘的時間嗎？"],["劉委員世芳：好，請說。"],["吳部長釗燮：剛剛有提到要去參加巴拉圭總統的就職典禮，剛剛也有一些針對巴拉圭的談話，我在這邊很簡單地說明一下，就是不要有情緒的說明。巴拉圭總統當選人來到臺灣的時候，他很懇切地說要跟我們維持未來在任5年的關係，這個情感的確讓我們很動容，他來臺灣時也希望把巴拉圭的商機推薦給臺灣的企業界，而且以巴拉圭的這種情況，應該對我們的企業界去那邊投資是互利互惠的，這也不成問題，我也不希望有任何人去貶損我們的這些友邦國家，認為友邦國家的這些高層領導人、總統或是總統當選人到臺灣來就是要跟我們要錢的，我想這種態度對我們的邦交關係是沒有幫助的。"],["劉委員世芳：完全沒有幫助，而且這種話反而會出口轉內銷，把我們外交部人員的努力減損掉，我覺得非常不好。另外一個問題，我想請教有關臺美21世紀貿易協定，不管是美國的行政單位或臺灣的行政單位都認為它是一種行政協定，理論上不需要送到國會審查、批准或是查照，請問一下你所瞭解的，為什麼美方在參眾兩院必須要做審查？審查的上位基礎是什麼才造成AIT及我們的TECRO office要簽這個影本？你可不可以稍微講述一下？"],["吳部長釗燮：依照美國的程序，他們同樣也認為這是一個executive agreement，就是行政的協定，可是美國國會希望能壯大這個貿易協定本身的地位，所以他們的國會非常主動去審查這個，也無異議地通過、很快就無異議通過，用這種方式來象徵美國國會對於臺美貿易關係的支持。"],["劉委員世芳：是，就你所瞭解，總統簽署會是什麼時候？因為我們知道昨天參議院也是無異議通過嘛？"],["吳部長釗燮：對。"],["劉委員世芳：總統簽署的時間大概會在什麼時候？"],["吳部長釗燮：以美國的法律規定是10天之內就要簽署。"],["劉委員世芳：10天之內就會簽訂嘛，我們期待一切按照我們原來所知道的既定程序走，好嗎？"],["吳部長釗燮：是，謝謝。"],["劉委員世芳：部長您先離席沒關係。"],["吳部長釗燮：好，謝謝委員。"],["劉委員世芳：接著請教陸委會副主委。很多在野黨會提到，既然臺美可以簽21世紀貿易協定，為什麼我們不能重啟服貿？我想你有大概了解一下，我們在2010年6月29日的時候有簽所謂的CSECF，對不對？那個時候就有人提到簽署機構是海基會跟海峽會，為什麼在服貿的時候有簽署卻沒有生效？你可不可以告訴我們當時所基於的法律基礎是什麼地方？為什麼跟中國大陸的ECFA、重啟服貿的部分會受到如此的反彈？"],["主席：請陸委會李副主任委員說明。"],["李副主任委員麗珍：當時我們簽完服貿協議之後，根據當時的兩岸條例第五條之二，我們認為沒有涉及修法，所以經過行政院院會的程序之後就送到立法院……"],["劉委員世芳：直接通過？"],["李副主任委員麗珍：來備查。"],["劉委員世芳：對。"],["李副主任委員麗珍：在ECFA的時候，送到立法院之後，立法院並沒有要求做逐條審查；服貿協議在簽署之後，我們也是按照這個程序、按照兩岸條例的規定送到立法院，但是當時的立法院覺得這個服貿協議的內容涉及服務業的開放，對我們國內的影響非常重大，所以要求必須逐條審查，也要召開很多的公聽會。後來我們也依照立法院的決議進行很多的公聽會跟逐條審查，但是到最後立法院還是做了一個決定，將來這個服貿協議如果要過的話，一定要有協議監督條例才可以做，所以服貿協議後來就沒有生效，也沒有在當屆的立法院完成審查。"],["劉委員世芳：是，所以在處理的過程當中其實它並沒有生效，並沒有完成審查，對不對？"],["李副主任委員麗珍：沒有完成審查。"],["劉委員世芳：為什麼……"],["李副主任委員麗珍：因為沒有按照立法院的決議來做。"],["劉委員世芳：兩岸監督條例裡面所說的部分？"],["李副主任委員麗珍：對。"],["劉委員世芳：我想這個非常重要，而且我們經過10年來，來看一下所謂的服貿要不要再重啟的部分，就陸委會的評估跟看法會不會覺得兩岸現在經濟上面的狀況已經完全改觀，不可能再用原來的方式，然後重啟服貿？"],["李副主任委員麗珍：是，沒錯。"],["劉委員世芳：所以重啟服貿這4個字本來就是一個錯誤的說法，對不對？"],["李副主任委員麗珍：是。"],["劉委員世芳：根本也沒有啟過，幹麻要重啟呢？"],["李副主任委員麗珍：因為現在不只是兩岸的服務業市場有很大的變化，整個國際區域的情勢也都有很大的變化，所以不只是陸委會，我想我們的產業、經濟部門也有評估覺得現在並沒有要重啟服貿或是貨貿的需要。"],["劉委員世芳：對，而且我們也知道對岸的市場並不如我們想像的是屬於自由貿易的市場，所以我想這個部分可能……"],["李副主任委員麗珍：現在大陸的經濟或是他們的服務業市場的方向都是在往下走。"],["劉委員世芳：對，向下走，而且我們很多的臺商已經陸陸續續因為有一些經濟發展的狀況就移到國外，甚至移到東南亞那邊。"],["李副主任委員麗珍：是，我們現在反而擔心我們對大陸開放服務業的話會有大量的大陸人來到……"],["劉委員世芳：廉價勞工？"],["李副主任委員麗珍：即使我們是開投資人或者是經理人，我覺得也會對我們有很多的影響，所以我們要重新做很完整的產業評估，才可以再來考慮這件事情。"],["劉委員世芳：對，我相信你是從經濟面的立場來看，政治面的部分，我們就沒有辦法請副主委來做回應。政治面我們會覺得以經促統的風險仍然存在，這個部分恐怕陸委會還是要多小心注意一下這個狀況。"],["李副主任委員麗珍：一定、一定。"],["劉委員世芳：應該提出說明的時候，還是要懇切地跟社會大眾來做說明，好嗎？"],["李副主任委員麗珍：是，謝謝委員。"],["劉委員世芳：好，謝謝你。"],["主席：以後請部會下臺時敬禮一下，大家要有禮貌，謝謝。","請林委員昶佐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19","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19","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680eebd85f536a68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9aa7beedfef2e22d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陳瑩","委員發言時間":"10: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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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54","影片長度":"00:09:02","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42,"end_time":"2023-07-20T11:02:54+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53:5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86,"blocks":[["陳委員瑩：（10時53分）你好。我想請教，在這一次的性平三法，修法是很重要的，但是還有另外一件也很重要的事情，就是跟騷法的部分，跟騷法從2021年12月上路至今，到現在已經超過一年半了，您覺得在這個制度上有沒有什麼地方是需要被檢討的？"],["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斯副組長說明。"],["斯副組長儀仙：委員好。跟主席、委員及各位先進報告，我想跟騷法施行到目前為止是1年，因為我們是從去年（111年）6月1日開始施行，然後給我們有半年的準備時間，到目前為止，我想警察即時介入的書面告誡部分，我們確實有發揮一些相當的效益，因為經過我們的統計，大概有八成的案件，因為警察在第一時間及時介入，所以後面就沒有再有跟蹤騷擾的行為。"],["陳委員瑩：好，所以你是從比較正面去看待這個成效，但反過來看，另外兩成其實也是上百件，所以我們可能就這個兩成的部分來討論一下。我們來看一下簡報這張圖，這是跟騷行為構成要件，裡面可能是監視觀察或者是尾隨接近或者是不當追求等等很多的樣態，這些通常都是要行為反覆才會構成，就也就是反反覆覆很多次，跟騷行為才會成立，或者是說在這幾類的跟騷行為就一個接一個，那這也算成立。","我們再看一下，這是你們處理跟騷案件的流程，一般來說，被害人如果遇到跟騷行為的時候，他到警察局報案之後基本上會有兩種做法，一種是直接提告；如果不選擇直接提告的，則是向你們申請書面告誡，就由警方拿著核發的公文書去告訴跟騷行為人，警告他說：「你不要再這樣囉」！也警告他說被害人已經報案了，讓他知道，以這種方式達到警告的意涵，如果這位跟騷行為人在書面告誡送達之後兩年內對被害人再有跟騷行為，才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是這樣嗎？"],["斯副組長儀仙：是！"],["陳委員瑩：我們自己有一個協助的案件，被害人是女性，她自己開一個小店做小生意，平常她通常都只有一個人在店裡面，有一天忽然就來了一個男的，這位男性進去消費之後，表示他要追求這位被害人，被害人也已經明確地告知說她有家庭有小孩，請不要這樣子騷擾她，結果這個男生幾乎每天每天都在這個店家的門口徘徊、在那邊站崗，或者他就會向這個被害人的鄰居左鄰右舍打聽她的這個名字、還問電話，甚至還問她住家的地址，所以每天她一開店就要面臨這位痴漢。","在這種恐懼的情況下，最後這個女生不堪其擾，所以來跟我們陳情，我們就陪同她一起去報案。當下這位女生並沒有直接選擇提告，但希望說可以制止這個男的很可怕的行為，而且她也完全不認識這位男性，後來警察局的家防官瞭解被害人的報案內容之後，也認定這個男生的確已經構成騷擾、跟騷的行為，所以筆錄做完之後警察局就順勢向這個男生送達書面告誡。現在問題來了，書面告誡雖然有警告的意涵，但是這個男生又上門了，這個女生在報案的時候才發現說不好！她根本就沒有保護令，因為你們的書面告誡要送達兩年內才可以依法再申請保護令。","另外還有一個就是我們檢視這個過程，你不覺得這個書面告誡送達之後兩年內再犯的這個規定，它等於是對加害人一種非常寬容的處置，等於也是給加害人機會，反過來講不就是這樣子嘛！而且還有一個狀況，如果這個加害人是在第3年的第1天再犯，而這個被害人沒有選擇直接告他的話，她也無法直接申請保護令，而是所有的流程都要從頭再來一次。","接下來看一下，螢幕上的數據是跟你們詢問的資料，跟騷法實施到今天大概是1年半的時間，你們受理的報案數是2,999件，其中直接提告的有1,546件，聲請書面告誡的有1,453件，等於有一半的人沒有直接提告。現在重點來了，這裡面聲請並核發保護令的有109件，實際的數據其實有可能是超過的，因為有些被害人並沒有透過警方，而是直接向法院提出聲請。我要講的是這109件代表什麼，也就是跟騷法實施到今天至少有109位以上的跟騷行為人根本就不理會、不甩你們的書面告誡，制度上我們給這些行為人機會，如果再犯的話，我們當然要給予更嚴重的處置，可是怎麼是在他無視公權力的情況下，我們還對這些人仁慈？所以我今天特別提出這一點。","有關這個制度，除了你們送達書面告誡的時候，你們不認為應該直接讓被害人可以聲請保護令，如果行為人再犯的話，就直接用刑度比較高的違反保護令的條文來直接移送法辦，這是本席在跟騷法實施之後的這段期間，我們接到實際案例所發現的問題。所以我想請教的就是，或許性平三法裡有些加害人跟被害人是相互認識，但是以跟騷的案件來看，有的是點頭之交，而我們那個是完全不認識的，所以我想請你們好好研議，就目前的狀況是不是應該要提出修法？是不是應該要提出修法，請你簡單回答。"],["斯副組長儀仙：謝謝委員的寶貴意見，我們會帶回去研議，跟騷法當時有附帶決議，我們在實施3年之後就會提出修法。"],["陳委員瑩：好，這一點要請你們特別再注意。謝謝。"],["斯副組長儀仙：謝謝委員。"],["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11時2分）","繼續開會（11時13分）"],["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詢答。","請邱委員泰源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n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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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49","影片長度":"00:08:28","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08,"end_time":"2023-07-20T10:53:49+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45:21+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35,"blocks":[["徐委員志榮：（10時45分）部長好。部長，我們本次的修法，我相信所有的委員大家都是很支持的，在這邊我想請問一下，我們做這個修法有沒有做法案的評估？"],["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徐委員好。有，其實……"],["徐委員志榮：有？是我們自己……"],["許部長銘春：對，我們其實這一次……"],["徐委員志榮：勞動部做，還是有關的部會？"],["許部長銘春：各部會、三個部會，其實這三個法……"],["徐委員志榮：銓敘部的是……"],["許部長銘春：修法期間是一起討論的，所以……"],["徐委員志榮：銓敘部、人事總處那些都有？"],["許部長銘春：銓敘部……"],["徐委員志榮：不見得有啦！"],["許部長銘春：他們有共同參與啦！"],["徐委員志榮：沒關係，我們不要把時間浪費在這邊，我之所以會這樣問，是有關下面的部分，像第三十二條之三的第四項，我覺得是我們這次修法有點爭議的一款，但是我的看法對不對，也不見得可以確定。就是第三十二條之三的第四項，依照條文內容，它是寫「案件調查結果未經認定為性騷擾」，當然，未經認定為性騷擾那是沒事，OK、沒事，但是它後面有寫到「或經認定為性騷擾」，或經認定為性騷擾就是有認定他性騷擾囉！「但未依公務人員、教育人員或其他相關法律予以停職、免職、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者，得依該法律規定申請復職，及補發停薪期間之本俸（薪）、年功俸（薪）或相當之給與」。部長，都已經認定，前面那一段寫「未經認定為性騷擾」，那是沒事；「或經認定為」，又認定他為，但是他又可以申請復職、申請所有領的錢，你也知道公務人員有一定的保障，公務人員停職、免職、解聘都是屬於重大的處分，或者是有嚴重的被法院判決，不然根本就很難有那些處分。我的意思是說，前面有寫到「認定」，有認定他性騷擾，但他又可以申請所有的復職，薪水也可以請回去，什麼都可以請回去，那認定他性騷擾對他有什麼影響？"],["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就是說如果他有被認定，但是他可能情節不是那麼重大，可能只是被記過或處分，那當然他是可以申請復職啊！除非把他停職或免職。"],["徐委員志榮：所以這會不會有點那個……"],["許部長銘春：應該是……"],["徐委員志榮：區別性騷的程度，到底是要怎麼樣去界定？會不會有點模糊？"],["許部長銘春：因為他們應該有另外的人事法規去對他的行為態樣做一些區別。"],["徐委員志榮：我們是覺得又被認定，我再一次重複說，前面是寫「未認定」，那就沒事，但若認定他性騷，但是沒有被免職，所有的權益又可以恢復，我覺得好像有點衝突、有點矛盾的味道在那邊。所以你說很輕微，很輕微說沒有什麼處分就記過啦！還是那些……"],["主席：徐委員，有需要銓敘部退撫司來幫忙嗎？"],["徐委員志榮：沒關係啦！那我們在討論的時候再來啦！不然等一下……"],["許部長銘春：討論的時候再請人事說明，因為法在修的時候人事也都在，人事還有我們法規會都在。"],["徐委員志榮：若再請銓敘部的人員上來，等一下主席又要站起來了，會不好意思啦！好啦！我只是提這個意見啦！然後還有關我們現行的性工法條文的第三條裡面，對於雇主，我們有明確的定義，但是這次行政院性工法的版本裡面有好幾條，如第十二條第三項第三款、第二十七條第六項、第三十二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好幾個地方都有寫到「僱用人」，僱用人是什麼？僱用人跟雇主是一樣還是不一樣？"],["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跟原來的僱用受僱之人的意思是一樣，現在改成僱用人，就是僱用受僱之人。"],["徐委員志榮：僱用人不是雇主的意思？"],["許部長銘春：雇主啊！僱用人也是雇主啦！"],["徐委員志榮：但沒有僱用人的定義啊！雇主有雇主的定義啊！雇主有定義，僱用人又是雇主，那你們就寫雇主就好了啊！還寫僱用人，這不知道是要做什麼，你們要寫僱用人也要有僱用人的定義啊！難道不是這樣嗎？"],["許部長銘春：對，其實原來的條文是雇主啦！"],["徐委員志榮：是啊！"],["許部長銘春：現在把它改成僱用人，其實這兩個意思是一樣的，只是當初討論的……"],["徐委員志榮：意思是一樣？"],["許部長銘春：對，是一樣。"],["徐委員志榮：我也覺得是意思一樣，但是你們有寫僱用人的話，是不是在法裡面用一個新的名詞也要有定義？是不是這樣？我是提出來給你們參考啦！"],["許部長銘春：僱用人也是雇主，其實在這邊可能要區別法人的雇主跟自然人的雇主。"],["徐委員志榮：意義是知道啦！是以法來講的話，雇主有雇主的定義，僱用人沒有特別列出僱用人的定義，這樣在法的裡面有一點瑕疵的意思。"],["許部長銘春：委員，是不是我們現場的時候再來看看，我再斟酌看看。"],["徐委員志榮：好啦！我也是提一個建議而已啦！"],["許部長銘春：好。"],["徐委員志榮：另外，在第十三條第三項的後段，你們有寫「其內部依規定應設有申訴處理單位者，其人員應有具備性別意識之專業人士」。我現在想請問，「其內部依規定」是依什麼規定？第一個問題是依什麼規定；「性別意識之專業人士」是誰？是有什麼證照嗎？你要怎樣認定他是性別意識的專業人士？什麼人是性別意識的專業人士？"],["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你剛剛講的規定，未來我們還會訂準則啦！然後有關於具有性別意識的部分，那個是指外部專家學者，未來我們也會有人才庫。"],["徐委員志榮：好啦！我主要是說要務實啦！不然這個訂下去，到時候是不是每一家中小企業都會照著這樣子來做？可能實務上做不到也不一定，你要什麼性別意識的專業人士，這個界定是要證照嗎？是要考證照？以後我是性別意識的專業人士，我有資格就被公司請去當這個。"],["許部長銘春：不需要證照啦！應該是說他有這方面的專業，是學者專家……"],["徐委員志榮：誰認定他有這個專業呢？"],["許部長銘春：或者他曾經處理過相當案件的經驗，我們會考慮企業的規模來要求，不會訂得讓它沒有辦法去做……"],["徐委員志榮：對啦！有一些模糊的把它確定好。"],["許部長銘春：一定要在務實中推進啦！"],["徐委員志榮：OK、OK，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許部長銘春：謝謝。"],["主席：感謝徐委員在8分鐘內，謝謝。","接下來請陳委員瑩發言，陳委員質詢之後我們休息10分鐘。"]],"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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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45","影片長度":"00:09:45","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85,"end_time":"2023-07-20T10:54:45+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45:0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34,"blocks":[["張委員其祿：（10時45分）部長好。部長，今天這是重頭戲，就是我們今天進行這次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法，事實上這個修法是需要一個比較系統性的，就是說它也是跟性騷、性工這些整體都要一起來看，是這樣子，所以這也非常重要。當然，我還是想先請教一下，就是說其實這三法，我想陳院長也講了，必須是一個聯防。當然，在這個身分認定上、現在概念上是希望說，比如他是學生身分，就先性平；如果有涉及他已經不是在校園內等等，他就性工、性騷等等，就是有這樣的次序。但是現在就是說，如果這個學生的身分是重疊的，或者是它有一些樣態，坦白講，他就是工讀或者是什麼，他那個是一個工作的關係等等，就是說這樣子的認定上、未來在我們的指引上會不會很清楚？"],["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召委好。是，跟召委報告，因為確實在條文的第一條是有把……，因為總共有三個法，有討論身分跟……"],["張委員其祿：對，不適用這個，就按照別的。"],["潘部長文忠：對，就是希望這個能夠達到院長提到的，總是能夠整個把它聯防起來，不要去漏接了。至於剛才召委特別提醒到的，如果有身分重疊，比如去實習這樣的，我們也在考量，因為實習跟一般工作又不太一樣，比如打工，我覺得不太一樣，因為實習他所面對的這些指導的人員，我們也正在評估說這些是不是也要一併地納為我們說比較擴展的範圍，就是說我們說比如教師……"],["張委員其祿：部長，為什麼我要這樣問？我直接進入簡報下一頁好了，為了節省時間。問題是到時候這個身分不太一樣，他有時候適用的法律，你看像比如我們的性別平等教育法這邊，我們大概只有民事上的做這些處罰；如果到性工或者是性騷的話，那就是還有更嚴重的了。所以事實上就是說，等於說這個當事人比如說擁有雙重身分，他能不能就主張對他更有利的，或者他要求這個？那這樣的指引在我們內部是怎麼看？"],["潘部長文忠：當然我想在條文討論的時候大家可以再討論，我是舉個例子，因為以目前性平法相關的調查等等各方面，事實上我們有一些比較嚴謹的、大家在討論的，是比較不接受像性騷，因為性騷可能處理的是另外一個，所謂在居間有一個可以作為類似仲裁、調解的那個機制，因為我們也考慮到這些對於尤其學生身分、還有他的家庭等等的因素，很可能會在這樣的過程當中如果直接就用性騷跟性平在處理上會有一個差異……"],["張委員其祿：是，差異還滿大的，應該是這樣。"],["潘部長文忠：因為在過程當中如果因為一些不對等的條件，結果就這樣好像就被調解成了，這個可能也會再出現學生有一個更可能受害，但在過程中又被……，外界常常講的，就是把它「好勢」去了，這個是我們在這個立場上比較堅持的地方。"],["張委員其祿：這個當然還是要部裡面，我覺得說這個怎麼轉換、或是他們怎麼認定，我是認為說是我們在執行中要比較明確。另外就是說因為我們也比較重點是在處理權勢性侵這邊，當然，其實這邊還有一個剛才好幾位委員指出比較早一點的師生戀的問題，其實也說實話，這個在態樣上確實它有它的一些困境，所以我會覺得說下午可能部裡面還是把它說清楚，其實這個也不是……，就是自由戀愛並沒有問題，應該是說自由戀愛是沒有任何問題的，重點是說如果是發生權勢性的這種狀況下，那才是可能是要被規範的，就是說他如果真的單純談個戀愛，他們成年人，其實我們本來就沒有要管他們，我覺得這個反而要說清楚，不然的話，一直好像覺得說我們禁的是師生戀，其實我覺得條文裡也不是說用師生戀這個字眼嘛。"],["潘部長文忠：是。"],["張委員其祿：所以我覺得說這個反而應該把它講清楚，就是說它是跟性跟性別有關的這種人際互動，做了這些事，但是他是因為權勢性的這種性侵、權勢性的這種性騷存在，那才是被規範的。所以我覺得說這個東西有的時候我們自己寫這個法條的時候，讓外界也滿模糊的，所以我覺得這個可能我們下午再溝通一下，看看怎麼把它寫得更好一點、清楚一點。當然這個也衍生我這邊的一個問題，就是因為這些不對等的關係其實層級還是不一樣，比如上到校長、主任、組長，甚至下面的教師，這個影響的程度，甚至關於他們相關的懲罰，在倍數、級距的地方是不是要更細一點？因為你的對象是很不同的，這個是不是也可以考慮一下？因為原來院版這邊……"],["潘部長文忠：目前是兩級。"],["張委員其祿：對。"],["潘部長文忠：我也跟召委報告，這個跟我們其他兩法在討論的時候，其實是有它的一致性，一般比如性工法裡面有雇主，有其他的相關員工等等，學校當然校長是首長，就相當於雇主，其餘的教職員工就比較屬於一般員工，所以在整個討論三法是有考量它的衡平。"],["張委員其祿：部長，是這樣的，因為我們民眾黨黨版是把它分得再細一點，比如我們是用三到五倍、五到十倍，但這個等一下下午也是可以大家一起綜合討論一下。"],["潘部長文忠：我想在條文審查時，再一起請委員指教。"],["張委員其祿：另外一個就是性別平等委員會的組成，因為有些小校、偏鄉，這個是不是也有考慮過？因為他們搞不好很難組成，甚至我們訂法的時候也說他們每學期都要開一次，那有些交通不便的偏鄉呢？就是特定的小校、偏鄉，這個問題有沒有辦法解決？會不會造成到時候很難組成？"],["潘部長文忠：因為在現行條文裡面已經就要求各校一定要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這個也行之多年。"],["張委員其祿：是啊！我這邊調了一個學校，你看比如臺南市偏鄉南化區的這個學校，其實全校老師只有8個，要是剛好這裡面又有涉案人，我是說萬一，那它要組成都可能有困難。所以其實這也就是剛才陳培瑜委員也有建議的，這種是不是外部的參與要更多？其實這也是可以考慮，這我們下午一併來談好不好？","另外一個，我們還有「知悉」的問題及落差，就申訴時效，這個知悉到底是誰知悉？到底是調查小組、警察機關、司法機關還是當事人自己來判定？這個到時候會不會造成我們在法律適用上出現各說各話，有沒有這個可能？部裡面有沒有先想到？"],["潘部長文忠：因為這個部分也是現行條文，對於知悉通報應該也行之一段時間了，所以目前我們對於這方面的運作，當然召委提醒的，我們再蒐集一下相關資訊。對於一般學校或相關人員，因為有相關罰則，而且我們是限時間，所以從過去我主持教育部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這樣的案例有，但並不多，就是說應該大家對這個的警覺性比較高，因為我們就是鼓勵通報。"],["張委員其祿：對，因為這個東西的算法，有時候也真的會影響被害人救濟的權利，所以也有人建議乾脆就採更固定或更長一點的時間，用這樣的概念。我覺得這個當然也是可以思考一下的，因為有時候真的被揭露的時間可能已經是非常久之後，而且過了他可以主張的時間，其實這也是有問題。我覺得這種權利是不是直接訂個更長一點的固定申訴期，到時候下午也可以討論一下，好不好？就是順便，雖然這可能也是一個權利很重要的保障。"],["潘部長文忠：好。關於討論條文，我們也會把過往，因為性平教育法到明年實施已經20年了。"],["張委員其祿：對，剛好要檢討一下。"],["潘部長文忠：這之間確實我們也有從過程當中做一些滾動修正，這一次全條文的修正，我想委員都關心，下午在條文審查的時候，我們也把這些做討論，當然也考慮它的可行性。"],["張委員其祿：好的，謝謝部長。總之我們希望這次整個三法的修正都能夠順利，然後廣納所有的建言，真的把被害人接住，以上。"],["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召委。"],["主席：謝謝張委員，謝謝部長。","接下來休息5分鐘。","休息（10時54分）","繼續開會（10時59分）"],["主席（張委員其祿）：接著請王委員婉諭發言，列席委員時間5分鐘。"]],"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n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n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16人\n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n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n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n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n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n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 19 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陳培\n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n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n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n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26201_00001"}}},{"id":"146816","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16","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bb231783a4b112c9bfeb4db46382e870aabefd0083f334a4ed7291032b546b1c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楊瓊瓔","委員發言時間":"10:3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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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方向給民眾，民眾會穩定啊！我不相信你們今天要到立法院來，卻不知道生效之後多久要成立這個管道，這個談判……"],["王部長美花：沒有錯，雙方都生效之後，我們就會跟美國即刻建立，因為這是雙方要……"],["楊委員瓊瓔：好，你講的「即刻」我期待，也就是要怎麼樣大幅提升中小企業的國際貿易出口額，雙方一定要有對話，所以我們期待通過之後立即成立好嗎？"],["王部長美花：是的。"],["楊委員瓊瓔：如果這樣子的話，您是不是也設定了KPI，讓人民能夠有所依歸？"],["王部長美花：就定期成立之後怎麼交流，我們會提出相關的報告。"],["楊委員瓊瓔：怎麼交流？第一個，立即成立交流的窗口對話；第二個，你們設定的KPI目標值也要告訴社會大眾，好不好？給自己一個標準。"],["王部長美花：沒有問題，我們相關有做哪些工作，這個我們可以提出來。"],["楊委員瓊瓔：談判辦公室的本家，您已經聽到部長這麼說了。"],["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是的。"],["楊委員瓊瓔：所以不要再說中小企業的出口額不多了，好不好？今天臺灣如果沒有我們的中小企業，我想臺灣絕對不會有今天的成就，我願意相信，我也敢這麼說，我們大家一起努力，尊重我們所有的中小企業，才能夠讓臺灣的經濟產值不斷蓬勃發展，好不好？所以就剛才所說的結論：第一個，生效之後立即成立中小企業臺美的對口對話。第二個，經濟部趕快去盤點我們設定的KPI產值，針對中小企業到底有多少，給我們一個方向、一個目標，好嗎？"],["王部長美花：相關工作我們都會提報出來讓大家看得到。"],["楊委員瓊瓔：目標也要提報，不是工作哦！部長你不要……"],["王部長美花：這個目標要經過交流之後才能夠知道是什麼樣的方向，這個部分會視工作的進展情形來跟大家做報告。"],["楊委員瓊瓔：好，謝謝。"],["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15","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15","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c4e2f4dd3000442e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23f4da59ad76bcb9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蘇巧慧","委員發言時間":"10: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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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18","影片長度":"00:09:19","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59,"end_time":"2023-07-20T10:45:18+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35:5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10,"blocks":[["蘇委員巧慧：（10時36分）兩位部長好。兩位部長今天辛苦了，可能必須要一起回答，其實就跟部長必須一起上臺回答一樣，這一段時間的＃MeToo風波其實帶給社會的衝擊很大，也讓我們來檢視現行的法規，現行針對性騷擾，我們確實規定在三個法律裡面，包括性平、性工法、性騷法俗稱「性平三法」，其實我們修法最大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未來受到性騷擾事件的受害者不會因為身分不同、場域不同而有不同的被對待，我想兩位部長應該都同意吧？這是這次修法要切齊三法最重要的一個因素、原因，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去檢視了院版三個法規的修正狀況，我可以看得出來大部分在身分適用、申訴機制還有權勢性騷的情勢上面，其實院版在三個法當中都已經儘量的朝剛剛我們說的切齊的方式來做了，可是我今天在這裡讀完了之後，我認為還有一些疏漏之處，所以在這裡跟兩位部長就教，第一個是申訴機制的部分，可以看得出來現在性工法的部分也已經儘量的朝其他方式，儘量的明確化並把所有的場域都切齊，可是我們要討論的是內部申訴的單位，即申訴機制，先問薛部長好了，以現行法規來說，我是說現在，不是在說院版，以現行法規來講的話，臺灣大概有多少公司、單位機構需要內部申訴管道？你知道差不多有多少嗎？以比例來說。"],["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薛部長瑞元：理論上是都需要的。"],["蘇委員巧慧：對，但如果是硬性規定，即法律規定的話，差不多是7%，以現行法規來講的話，內部要訂定申訴管道的比例大概是7%，如果依據我們修改之後的院版，會拉高到多少？因為我們現在規定十人以上的單位都要訂定申訴管道，如果以院版的狀況，大約會到多少？"],["薛部長瑞元：訂定申訴管道在概念上是有兩種不同的解釋，一種是內部要能夠有接受申訴的管道以及處理的管道……"],["蘇委員巧慧：對，剛剛我們其實也討論了滿多的。"],["薛部長瑞元：另外一個是它借用外部的調查機制，但它那邊仍然訂有一個申訴管道，讓被害人可以來申訴，申訴之後，也許是因為它的公司小或事業體小所以沒有辦法去成立或者沒有這些人力來做調查，所以就轉給其他的單位來幫忙。"],["蘇委員巧慧：沒有錯，我現在就要跟你討論的其實是下面這個，就是要再轉出去的，可是從文字上面來看的話，在我們還沒有轉介出去之前，就是剛剛大家在討論的，其實就是微型企業，剛剛許部長也講了很多，其實臺灣最多的就是這種微型企業，即十人以下的單位，我們在這裡用「單位」來稱呼，其實這比例是非常非常高的，所以如果純就文字上來說它因為新法通過之後，在內部要有一個申訴機制的規定，要明文寫下來這樣的狀況，比例從7%調到了22%這麼多，可是我們看22%的單位占比會影響到多少的就業人員？其實這個比例上還是85%，等於從業人口的最大部分其實是在這個範疇之內，我要用數據來跟你說的是如此，所以表示這件事情重要，既然重要的話，我們列了一張表單，就是我們剛剛一直在說切齊的部分，現在三法裡面，如果是政府機關、部隊、學校，甚至是我們轉出去的，如剛剛部長您說的，因為它規模太小了，所以它可以轉出去，或者是加害人就是那個有權勢的人，不管是雇主還是負責人，它都轉出去給地方政府，就如螢幕剛剛顯示的，確實院版的規定都很明確、清清楚楚，從接到申訴的時候開始調查的日期，要在多久之內要調查完成，甚至是調查如果沒有完成可以延長多久，其實真的都規定得很清楚，所以院版我們敬表支持了嘛，對不對？可是如果回到剛剛說到最微型的部分，剛剛許部長在前面答詢的時候有說你們還會利用子法再繼續進行細部的規定，我個人認為我們這樣讀完，包括現行子法的話，其實都有規定了，甚至都是一樣的，調查完成是二個月，可以延長，期限也是一個月，可是獨獨在這個地方它沒有明文規定，其實它沒有，所以所有的拼圖就差這一塊，我們這樣讀完以後，我們認為從文字上這一塊是還有疏漏的，如果是在切齊的部分來講的話，為什麼會這樣？因為現在等於是在三法，性平三法的母法中我們通通都包含了，但我們在修正院版的時候把「機構」這兩個字拿掉以後，就會造成那個微型的部分要用子法來規定，子法來規定以後那一塊就沒有規定到，所以看是要在母法來處理，還是要在子法來處理，這是我提供的第一個修法的參考建議。"],["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委員，不好意思，我先講性工的部分，其實性工法目前是在子法，它對於公司受理申訴案件以後，不管規模大小，它受理申訴後都要在二個月內完成。"],["蘇委員巧慧：從開始調查時開始計算？"],["許部長銘春：對，就是受理申訴……"],["蘇委員巧慧：這樣也可以啊！我也接受。"],["許部長銘春：目前我們的性工法已經有規定了，二個月內完成，最多可以延長一個月……"],["蘇委員巧慧：對，你的文字寫法就是這樣嘛！調查完成是這裡嘛！"],["許部長銘春：是。"],["蘇委員巧慧：所以等於是它的文字會包含啟動，對不對？所以你的意思是這樣。"],["許部長銘春：是，沒錯。"],["蘇委員巧慧：好，而我的意思是，我們現在既然在切齊，我們就把它完備到文字的敘述讓大家可以理解，因為你現在等於是三法，母法部分是用三階段嘛？子法如果只有兩階段，然後你說其實有包含開始調查，那大家不就又看不懂了？所以這我覺得修法的時候可以來討論，這是第一個。"],["許部長銘春：好。"],["蘇委員巧慧：第二個其實剛剛大家也有講到，像學校的部分，因為未來人人都有機會成為被申訴機制、審查機制的成員之一，所以在學校的部分，學校有公假，甚至有津貼可以讓學校的各個成員不論身分都能接受性平教育學習如何來處置，這部分學校有，但如果未來公司有這麼高的比例都必須要學習處理性騷事件的話，譬如公司內部有人願意承擔、願意去學習這個知識，他不求津貼，那他至少是不是可以有公假？我覺得這也可以考慮啦！這是第二點切齊的部分。","第三個，我覺得很重要一個部分是被害人的退避權，以被害人的退避權這個部分來講，其實現在性別平等教育法在學校的部分，雖然它的文字上面只寫發生這件事情的時候，學校得採取必要之處置，以保障當事人的受教權或工作權，其實就是在說，假設受害者的身分是學生，他考試的狀態或者出缺勤的狀況都得以彈性調整，但是回到職場，如果是職場的時候，現在修正院版的第三十三條之三的部分，如果加害者是雇主或最高的負責人的時候，我們才可以考慮看要不要申請退避，我覺得這沒有什麼道理啊！因為你在工作場域上面受到性騷擾，會因為對方是最大的老闆，所以才不敢去上班嗎？不一定啊！我旁邊的同事如果就是加害人，我每天都要跟他坐在一起，這樣我去上班每天都會很不舒服、會感到很害怕啊！他坐在我旁邊，跟我是平等的，他不是負責人，難道就不會發生有退避權的問題嗎？所以我覺得第三十三條之三關於退避權的部分在修法的時候，我們可以認真來討論一下，到底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適用被害人應該有退避權。主席，你站得好快，我覺得別人你都沒有站得那麼快。好啦、好啦、好啦，等一下修法的時候我們再來討論。總之，這三個問題以切齊為方向，我們希望是可以討論，是不是可以再做進一步細緻化？謝謝。"],["許部長銘春：好。"],["主席：我們在逐條的時候再細部討論，謝謝蘇委員。","接下來請徐委員志榮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n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一) 委員林宜瑾等21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n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五) 委員林靜儀等24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十六)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羅\n美玲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八)委員陳以信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吳思瑤等\n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n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二)委員蔡培慧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n員范雲等25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四 ) 委員鍾佳濱等19 人擬具\n「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陳培瑜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n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六) 委員高嘉瑜等16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七)委員陳靜敏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劉\n世芳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n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n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二) 委員劉建國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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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42","影片長度":"00:08:32","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12,"end_time":"2023-07-20T10:44:42+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36:1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16,"blocks":[["陳委員培瑜：（10時36分）部長好。時間有限，我們直接進入。今天我們其實比較想要站在被害人的角度來看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法，主要是我們手上有非常非常多的故事，其中有一個案例我們辦公室的同仁有相關的資料，讀完之後我們都覺得非常的心痛，怎麼說呢？我簡單向部長陳述這個實際的案例，這是一個近幾年發生在校園裡面師對生的性騷擾案件，落在國中端，被害的學生向師長求救以後，當時承辦的老師直接向行為人確定他有這個騷擾的行為之後，在學校性平會尚未召開會議的情況之下，就直接將行為人解聘。校方本來打算就這樣結案了，可是有學校的輔導人員認為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所以當時的老師就覺得好，那就開相關的學校性平會，可是他還做了一件不應該做的事情，就是虛偽記載學校性平會開會的時間，以及把行為人已經解聘的事項就直接寫進去了。後來學校正式召開性平會，然後學校當時說，對話的截圖已經完整清楚、無疑的展現這個老師對學生確實作出性騷擾。因為罪證確鑿，所以不予以成立調查小組。我刻意在這裡放慢速度是要提醒部長，從剛開始我們說的故事到目前為止已經出現的非常非常多漏洞，這一次性平法修法完全沒有辦法照顧到這個部分。我接下來往下說，後來學校就因此有了罪證確鑿的證據，但是學校卻說校園性騷擾不成立，而且校方還沒有把這個結果告知當時的被害學生。學生是自己去問學校，到底我的案子結果是什麼，學校才告知他性平會決議的成果，同時校方也沒有積極告知受害的學生以及家長，後續可以再申請調查，一切都等到學生跟他的家長填完調查申請，學校決議重新調查成立調查小組之後，這件事情才告一個段落。","我們來看一下後續的發展。後來縣市政府召開性平會直接指出當時的案件有非常多缺失：一、學校沒有第一時間召開性平會直接解聘行為人的行為，直接就規避了現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跟第二十七條之一，還有學校當時人員確實就是想要吃案，要不是當時有一個有良心的輔導老師堅持，這個案子可能就沒有了。這孩子的狀況非常糟，等一下再跟部長報告。接下來校方人員們也沒有告知學生跟他的家長可以申請調查，而且學校性平會剛開始還決定不要成立調查小組，理由是因為事證明確，所以不需要調查，這件事情到目前為止，部長有沒有覺得聽起來非常荒謬？好，接下來學校虛偽記載性平會的會議時間，同時會議紀錄也沒有依照法定的內容填寫，調查證據的過程只調查了節錄的部分內容，也沒有提供被害學生陳述意見的機會，就直接認定因為罪證確鑿，可是校園性騷擾不成立。整個過程充滿瑕疵，我們看起來就是認為他想要吃案。同時這個縣市性平會裡面，除了有一名輔導人員，其他人完全欠缺性平意識，這裡面甚至包含了當時性平事件調查人員人才庫裡面的高階人才。部長，我想你已經說不出話了。後續這個事情的結果其實更令人擔心，因為這個老師第一時間就已經被解僱了，他直接到補習班去教書，所以這個孩子後來才非常的焦慮，他不知道會有多少其他的孩子跟他一樣受到傷害。因為第一時間沒有召開任何該有的程序會議，所以這個人現在依然在補習班教書。部長，我們想要請問後續這些事情。還有，當時被害的學生身心受到極大的折磨，當時協助這個孩子把案子說出來的輔導老師被迫調校，那個人才庫的那個人目前依然在。針對相關的這些事情，我想要問部長、我想要問教育部，我們到底打算怎麼樣好好接觸每一個被害人？"],["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提供……"],["陳委員培瑜：沒關係，部長，時間有限，我們很多可以下午討論。我想要告訴部長的是，生對生的性騷擾還有師對生的性騷擾本質上真的是有很大的不一樣，當行為人不是學生的時候，彼此權力、地位失衡，真的有太多的因素可能導致學校選擇消極處理，甚至不處理。那學校違法拖延怠惰對於學生的傷害已經造成了，為什麼我們要就現在的框架、在這個框架裡面，明明我們知道被害人會傷痕累累，卻還要讓學生跟孩子持續相信我們大人嗎？還是我們決定一剛開始就提供一個夠好的外部申訴調查機制，不要讓學校可以這麼快地就迴避這個部分？","最後，我們也想要提醒部長、想要提醒教育部，我們下午也想要積極跟教育部討論這件事情。遲來的正義真的不是正義。如同剛剛范委員已經說了，所有這些一再、一再申復回去的流程會多麼折磨我們的孩子！","我去識別化地念一段話給部長聽，這個孩子寫一封信給他的同學說：我覺得心裡很不平衡，最讓我受傷的是那些視自己利益為重的老師們在處理我這件事情的態度十分地草率，當我知道學校是怎麼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我直接跌入谷底，更加深了我對大人的失望。我拿到重啟調查的結果的時候，我所感受到的是學校只是不想把事情鬧大，所以只好按程序處理。那些自私的大人依舊沒有學到教訓。這間學校外表光鮮亮麗，內部卻充滿了大人的自私和無知，視自己利益為重的人，又怎麼能夠成為一位令人敬重的師長？給孩子的教育又是什麼？是大人永遠看不到的嗎？","他就寫信給他的同學。他為什麼要寫信給他的同學？如同我剛剛說的，因為這個人後來在補習班教書，那個整個社區裡面的孩子非常有機會會再接觸到這個老師，所以這個學生非常、非常地焦慮。","所以我們辦公室的版本其實已經也跟教育部事先討論過了，我們希望在中央跟地方的性平會要納入學生代表，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討論過，也許有很多部分我們下午還要再積極討論。同時，我們積極地要求，各級性平會的性平委員要具有性別平等意識，而且我們強烈要求要建置不適任性平委員的淘汰機制。如果沒有好的淘汰機制、沒有好的審核機制，我們怎麼能夠確保在裡面的成員會不會又再度官官相護？","還有，我們希望建置師對生性騷擾第三方的申訴調查機制，如果剛剛范委員也提到的。當學生必須要透過一再、一再的申訴、申復，這個流程難道沒有一再地傷害學生嗎？不管他落在大學端、國中端、高中端、甚至小學端？我們完全不希望看到這樣的事情一再地發生。","再來性平事件發生的時候，學校應採必要的處置，而且不得影響學生撤案的意願及權益。還有，各級性平會受理案件的時候，應該要通知並且教示當事人的申請調查。在這個案件當中，這個孩子的母親他只是簡單、而且非常草率地被告知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必須要可以想像有非常多的孩子原生家庭的家長他們是不瞭解相關法令、不瞭解相關程序，但是我們卻沒有達到告知的義務，然後案子就這樣子結束了，他大可以說一聲「我已經告訴孩子家長」，可是事實上並不是這樣。","最後，師對生性騷擾案件應該成立調查小組，而且我們主張要全員外聘，是「應」調查、「應」成立調查小組，因為目前教育部的版本是「得」成立調查小組，這個部分我們可以下午再跟部長討論。","最後，我們希望完善性平事件調查人才庫的制度，落實汰除不適任人才的機制。還有，我們強烈要求只要有偽造、變造、湮滅、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騷擾的證據，應依法解聘跟免職，這個部分我們也強烈要求，希望下午的時間跟教育部繼續討論。以上。","我沒有留時間給部長，但是我相信我們下午有非常多討論時間，我只是要再次告訴部長，我們這次有這麼多強硬立場的原因，就是因為有非常多校園的個案，這只是其中一個案子。我想身為家長、身為部長，你一定有非常多對這個版本的期待。好，以上，謝謝部長，謝謝主席。"],["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還有剛才修法的一些建議，我們下午審條文，我想我們會來考量。"],["主席：好，教育部請把陳委員的都仔細地考慮一下，謝謝。","好，等一下本席這邊發言完畢後，我們會休息5分鐘。"],["主席（陳委員培瑜代）：請張委員其祿發言。"]],"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n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n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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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今天我們看到眾聲日報頭版寫得這麼清楚，陳建仁說這一次的倡議有助於臺灣跟他國簽FTA，不是美國啊！是他國啊！是他國，不是美國啊！","副總代表，第一階段創始從去年11月到7月，美國過了，我們立法院下個禮拜也會過嘛！基本上能夠對臺灣好的我們都歡迎、我們都歡迎，讓臺灣更自由化，跟國際接軌，沒有人反對。第二階段談到勞工、農業，然後你什麼時候到達FTA？沒有FTA啊！所以你們都是在糊弄老百姓、做大內宣，其實這個就是臺灣跟美國之間友好的一些貿易條件，更何況你現在裡面是空空如也啊！什麼也沒有，什麼數字也沒有，連執政黨立委問你們也都沒有，什麼都沒有喔！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臺美關係好，You talk、I talk，就這樣子而已！That's it！副總代表，你要不要講一點？給你30秒說明。"],["主席：請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副總談判代表說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第一個，臺美之間，美國現在已經不要談FTA的關稅減讓，因為他只是嘉惠大型企業，所以……"],["賴委員士葆：是啊！他不要FTA啊！"],["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FTA包括兩大塊，我們現在是談貿易規則的部分。院長講的是，因為其他國家沒有像美國這樣的立法，所以我們當然可以拿這個高標準去跟其他國家洽簽FTA。"],["賴委員士葆：好啦！你講的這些我都不要聽啦！沒有人愛聽啦！我再強調一遍，這個是陳建仁昨天講的，今天人家眾聲日報這麼大的標題，有助於臺灣跟他國簽FTA。這個我承認，但是你們昨天的報告，陳建仁的報告就是呼攏百姓，說跟美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為政策目標，笑死人！那個叫騙、騙、騙！好啦！副總代表你下去，讓你休息，你下去。","我問吳部長，今天最大的新聞就是賴清德騙票，又要跟習近平吃飯，然後說臺灣總統走入白宮，我們追求的政治目標就已經達成了。這個道地就是講給深綠聽的嘛！臺灣總統有臺獨味道在那裡，大家稱臺灣總統也算了，但是追求的政治目標是什麼，就是臺獨建國啊！他是臺獨金孫哪！老實講，美國對我們怎麼這麼不好啊！川普說開始仇臺，而且川普可能會當選2024喔！到時候增加臺灣的關稅喔！他要課臺灣關稅，說臺灣人搶了美國半導體的工作，川普講的。結果現在國務院官員叫賴清德說清楚講明白，賴清德好歹是我們的副總統啊！去被人家糟蹋，你們外交部怎麼講？怎麼回應？"],["吳部長釗燮：非常謝謝委員的這個提問，從今天早上我們已經解釋過幾次了，就是如果說委員去看Financial Times這個報導本身，美國的資深官員已經說他們沒有向賴副總統的團隊表達任何的關切。在這邊也要跟委員報告，就是在過去這幾年我們跟美方之間的溝通是非常好的，合作是非常密切的……"],["賴委員士葆：所以你的意思就是，那個是假訊息，是不是？"],["吳部長釗燮：所以我們建立了非常好的關係。"],["賴委員士葆：那是假訊息，是不是？"],["吳部長釗燮：剛剛……"],["賴委員士葆：假訊息？"],["吳部長釗燮：已經跟委員做過說明了，剛剛就是這樣子……"],["賴委員士葆：是假訊息？我就問你，是不是？"],["吳部長釗燮：我不是說假訊息，是這個……"],["賴委員士葆：假訊息，那不然是什麼呢？"],["吳部長釗燮：不是，我說的你沒在聽，你要聽我講啊！"],["賴委員士葆：我有在聽啊！"],["吳部長釗燮：委員，那個報導本身，美國的資深官員已經否認了。"],["賴委員士葆：所以沒有這個事情嘛？"],["吳部長釗燮：所以是這樣子，就是我剛剛講的，所以……"],["賴委員士葆：那就沒有，所以是假訊息啊！就假訊息啊！"],["吳部長釗燮：所以我剛剛是講，我們臺灣跟美國之間因為溝通合作關係非常密切，所以這個關係是非常蓬勃發展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賴委員士葆：不是，我問你它是不是假訊息？你跟我說Yes、No就好了，你講半天！"],["吳部長釗燮：沒有，你就去看Financial Times的報導就好了。"],["賴委員士葆：我有看哪！"],["吳部長釗燮：Financial Times的這個報導……"],["賴委員士葆：我有看哪！"],["吳部長釗燮：是美國的資深官員他們已經否認了啊！"],["賴委員士葆：他們否認？"],["吳部長釗燮：對。"],["賴委員士葆：所以那是假訊息啊！"],["吳部長釗燮：所以他們就否認，就是這樣而已。"],["賴委員士葆：假訊息的話，現在我們全國動起來，政府動起來要打假，你們外交部要不要去打假一下？"],["吳部長釗燮：委員，你真的沒在聽我講。"],["賴委員士葆：有啊！怎麼沒有？"],["吳部長釗燮：Financial Times的這個報導本身，美國的資深官員已經出來否認說對賴副總統的這個團隊有任何的關切。"],["賴委員士葆：去被人家說這樣實在是……好歹是我們的副總統，被人家指指點點，老實說，身為中華民國的一分子……"],["吳部長釗燮：我們已經做過說明了。"],["賴委員士葆：大家都不舒服，但是我就要提醒賴清德，你是副總統，你同時要選總統，這個東西是動見觀瞻，講話小心一點，不要為了爭取、鞏固深綠的選票，追求的政治目標達成了，就是臺獨嘛！","我們再看一下，巴拉圭的外交部長拉米雷斯說雙重承認喔！這個你同意嗎？"],["吳部長釗燮：委員可能要注意聽他們在說的，包括他們的準總統在臺灣開記者會的時候也有提到，就是巴拉圭絕對會和臺灣維持外交關係，這個是不成問題的。"],["賴委員士葆：對，但會不會跟大陸建交？"],["吳部長釗燮：這個是不成問題的。"],["賴委員士葆：要不要跟大陸建交？"],["吳部長釗燮：建交不建交是因為中國那邊，中國那邊是不採取雙重承認，他們是不會建交的，所以就沒有這個問題。實際上他講的重點，就是會跟我們臺灣維持非常穩固的邦交關係……"],["賴委員士葆：好，你現在講清楚了，我聽懂了。所以巴拉圭不用擔心跟我們斷交？"],["吳部長釗燮：不用擔心。"],["賴委員士葆：不用擔心？"],["吳部長釗燮：他的準總統在這邊已經一而再、再而三跟我們講了。"],["賴委員士葆：但是準總統貝尼亞提了，他提出來了、這兩天，希望我們提供他50萬個工作機會。我查了一下，他們的平均薪資400塊一個月，所以一年大概五千塊美金，50萬個工作機會，25億美金，差不多……"],["吳部長釗燮：委員，不是這樣算的啦！"],["賴委員士葆：差不多750億臺幣啦！"],["吳部長釗燮：委員，不是這樣算的啦！"],["賴委員士葆：不然要怎麼算？"],["吳部長釗燮：巴拉圭的準總統的執政目標是希望能夠創造50萬個就業機會，他不是叫我們提供錢給他，不要亂講喔！"],["賴委員士葆：他要我們幫忙創造50萬個工作機會。"],["吳部長釗燮：對，他的目標是要創造50萬個就業機會……"],["賴委員士葆：透過我們幫忙啊！有沒有？"],["吳部長釗燮：臺灣這邊能夠做的就是協助他們，比如說我們臺灣有投資要過去，或者是其他方式協助他們職業訓練等等的，我想不是說這個50萬個就業，你臺灣要提供給我……"],["賴委員士葆：另外20萬公民的融資呢？也是一樣？"],["吳部長釗燮：這是他們執政的目標，不是說我們有這個執政目標，你臺灣要幫我們deliver，不是這樣子啦！"],["賴委員士葆：我就覺得奇怪，他的執政目標多偉大，他去講啊！跟臺灣有什麼關係？他何必在臺灣這個地方講這個呢？難道不是要叫我們do something來幫助他完成這個目標，難道不是嗎？難道不是嗎？"],["吳部長釗燮：委員，不是這樣子講，他不是這個意思。"],["賴委員士葆：不然為什麼要提這個呢？他多偉大，他自己去做啊！"],["吳部長釗燮：他不是這個意思，他來臺灣，幾乎每一場我都有陪，他的最主要目的是希望我們臺灣能夠跟巴拉圭之間的經貿關係或者是其他層面的合作能夠更加的密切，包括他們科技的交流……"],["賴委員士葆：就來幫助他達到這個目標，不是這樣嗎？幫助他達到這個目標，對吧？我問你。"],["吳部長釗燮：是我們協助一部分，我們能夠做的啊！"],["賴委員士葆：那你告訴我可以協助多少？金額多少？"],["吳部長釗燮：這個不是用金額來算的，委員，你應該很清楚……"],["賴委員士葆：當然是用金額算啊！怎麼不是呢？幫助一切money talk，怎麼不是呢？"],["吳部長釗燮：委員，人家施政的目標是朝向那個目標來邁進，我們臺灣是要強化我們跟巴拉圭之間的關係，譬如說他要建立一個臺巴的科技大學，對於這個科技大學，我們怎麼來協助他們建立，這個是我們能夠做的，或者是我們臺灣有什麼樣的廠商要去那邊投資，能夠協助他們創造就業機會，這個是我們能夠來做的。"],["賴委員士葆：我提醒部長，對我們南美唯一的邦交國──巴拉圭要儘量去幫忙。"],["吳部長釗燮：對，沒錯。"],["賴委員士葆：我們跟立陶宛沒有邦交，對他們那麼好，人家會眼紅啊！有邦交的國家要珍惜啊！"],["吳部長釗燮：委員，人家的總統當選人已經很好意的來這邊跟我們確保邦交不會有問題，但是接下來可能有一些事情我們是可以推動合作的，跟各個單位都講得非常的好……"],["賴委員士葆：最後一個問題，外面一直在傳，說吳部長很快會去接駐美大使……"],["吳部長釗燮：這個是謠言。"],["賴委員士葆：因為蕭美琴要回來跟賴清德搭檔選正副總統，你講一下。"],["吳部長釗燮：這個是謠言。"],["賴委員士葆：不可能？"],["吳部長釗燮：沒有任何人跟我說我的職位會有異動。"],["賴委員士葆：你自己覺得做得很好嗎？"],["吳部長釗燮：沒有任何人。"],["賴委員士葆：在你任內是斷交最多的，有史以來外交部長任內斷交最多的就是吳釗燮啊！不是這樣嗎？"],["吳部長釗燮：委員，你如果看到我們臺灣跟歐洲、跟美洲、跟太平洋這些非邦交國關係的長足進展的話，我相信你會同意為什麼我們的民意調查裡面，會認為外交工作是滿意度最高的。"],["賴委員士葆：如果這樣，外交部可以廢掉了，因為都不跟邦交國產生關係，然後跟非邦交國這麼好，這樣子外交部可以撤掉了！"],["吳部長釗燮：你如果當總統，可能外交部可以廢掉，但是現在不會。"],["賴委員士葆：如果我當總統，你絕對是第一個被fire的，絕對是這樣！你不是外交部長，要叫斷交部長，還好意思繼續做，所以你趕快去美國，快點啦！"],["吳部長釗燮：委員，你的想法可能跟我們社會大眾的想法不太一樣。"],["主席：謝謝，我們也籲請所有的行政部門跟委員，全國民眾都關心這個倡議協議，所以不要有情緒性的發言，中華民國不是隨便一個人講要廢掉什麼的，我們不希望聽到這樣的言語，大家自律，謝謝。"],["主席（賴委員士葆代）：請各位不要扭曲，我剛才是講「如果臺灣對外都沒有外交關係的話，要外交部幹什麼」，而不是我主張廢外交部，不要弄錯了！因為部長的回答扭曲了，他偏了，他好像就實質關係講得多偉大，邦交國巴拉圭要好好的去珍惜。","請楊委員瓊瓔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12","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12","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28609c3a97123ff8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172f596e3a450817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莊競程","委員發言時間":"10: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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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八)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n劉世芳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三十二)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委員劉\n建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五 ) 委員呂玉玲等17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n條、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六) 國民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三十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八)委員林\n靜儀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九)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agenda_id":"1126203_00001"}}},{"id":"146811","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11","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699663e8c21a91c5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4ed397689a3dd90d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張育美","委員發言時間":"10:15:14 - 10:25:26","影片長度":"00:10:12","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612,"end_time":"2023-07-20T10:25:26+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15:1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40,"blocks":[["張委員育美：（10時15分）兩位部長早。職場一向是性騷擾的重災區，本席特別檢視了行政院的性別平等年報，有關職場性別平等部分，勞動部只談建構友善育兒的環境，卻對防治職場性騷擾的成效一個字都沒有提。首先請教許部長，勞動部112年投入職場性騷擾防治的預算有多少？"],["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張委員好。職場性騷擾的預算，112年嗎？"],["張委員育美：對，今年過了一半。"],["許部長銘春：二百多萬。"],["張委員育美：這麼少啊！二百多萬。那有哪些具體成效？"],["許部長銘春：我們其實宣導會辦了非常多，因為性騷擾的防治教育很重要，要教育我們的雇主，還有我們的員工、民眾，使其知道性騷擾的樣態，還有萬一遇到性騷擾事件如何去尋求救濟，這是我們每年宣導會的重點。"],["張委員育美：你剛剛在講教導很重要，教導是一個觀念，在實際上實踐比較重要，如何防治嘛！因為我們可能投入得不夠多，所以針對防治職場性騷擾，首先我要建議政府要減少通報的黑數，就是很多人不敢通報，所以剛剛就講，雖然有觀念，可是你沒有管道讓他通報。我們看到性平會的騷擾案件統計系統，對於這次修法重點「其他利用權勢或機會性騷擾」的案件，居然在106年就沒有統計資料了。行政院說明該系統資料由衛福部負責，所以為什麼兩個部長在這裡？我們行政院說是由衛福部負責，那請薛部長說明沒有統計資料的原因是什麼？"],["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薛部長瑞元：衛福部這邊是有做統計，1年大概在2,000件左右。"],["張委員育美：2,000件。我們之前沒有彙整這些資料，但現在說有2,000件，那麼過去有沒有很認真去調查這些性騷擾案件的樣態、原因等等？"],["薛部長瑞元：是有一些比較粗略的分類啦！"],["張委員育美：已經有分類了。"],["薛部長瑞元：但是可能分得比較粗一點。"],["張委員育美：所以現在有開始，因為我剛剛也有問勞動部經費多少，這些都是有相關的。我們政府一直在講說消除性騷擾、性騷擾應該是零，這樣說只是一個口號而已，最重要的要消滅黑數，就是說他敢通報，所以這個要由政府做起，政府要讓民眾勇於通報。"],["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一次的修法就有明定，我們的雇主接受性騷擾申訴的時候就一定要通報。"],["張委員育美：一定要通報。"],["許部長銘春：有通報就會有統計數據，所以未來這部分的黑數應該就會減少。"],["張委員育美：對，我很高興聽到黑數會減少，因為你有作法，就是一定要通報。勞動部公布2022年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全國受僱者當中有3.3%的女性、1.3%的男性曾經在工作場所中遭受到性騷擾，比例看起來不多，但是從人數來看，全國的受僱女性有431萬、男性486萬，就總共大約有20萬人曾經在職場中受害，更令人心驚的是，其中高達八成的人沒有提出申訴，也就是我講的黑數。我們看一下表格裡面有講到未提出申訴的原因，歷年都是「把它當作開玩笑、不予理會」居多，其次是擔心人家的閒言閒語，以及擔心失去工作。你看，被人性騷擾若講出來還擔心失去工作，政府真的要多注意啦！","這次修法行政院重點放在加重處罰，還有強化外部申訴，我們剛剛有講申訴，一定要申訴，還有監督機制，來確保事件調查過程獨立性，但是我認為如何發覺黑數，我再重新強調一下，要運用保護機制，所謂的保護機制是什麼？有民間團體提出，就是回應剛剛部長講的，一定規模以上人數的公司，性評調查至少要一部分外部委員，不能都是自己公司在調查時說沒有這回事，又變成黑數，所以要有外部委員參與。所以建議部長要給準則，按照性騷擾情節嚴重的程度，公司要採取不同程度的懲處，讓企業有依據。再請問許部長，勞動部對於減少職場性騷擾案件的黑數，對被害人運用保護機制有哪些具體措施？剛剛講說一定要通報，還有其他的措施嗎？"],["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其實這次就是以被害人保護為中心。"],["張委員育美：對。"],["許部長銘春：要強化整個申訴、救濟的機制，讓我們的被害人能夠勇敢舉發出來。"],["張委員育美：有case就一定要舉報。"],["許部長銘春：包括外部公權力的介入，還有就是我們要求，若有收到申訴案件，剛剛我們講他要通報，還有包括雇主知道有性騷擾申訴案件，對於這些被害的員工，他要提供心理諮商、醫療等等社會資源，雇主這部分也會給他法律協助，我們透過這些種種有效、友善、可信賴的完整機制建立，讓被害人能夠受到保障，然後能夠勇敢站出來。"],["張委員育美：我知道，友善的工作環境，所以在訂定子法的時候，就希望能夠參考剛剛部長你所提的建議。"],["許部長銘春：是，委員，這個部分很多都是在執行面。"],["張委員育美：就子法實際面。"],["許部長銘春：所以未來子法是非常重要的一塊，這部分我們也會參考各位委員，還有因為未來的執行會在地方政府的勞政機關相關，所以也會跟他們來做討論，把整個未來子法的部分訂明，讓雇主、讓被害人，還有包括地方政府能夠有效地去執行。"],["張委員育美：好，謝謝部長。","因為衛福部長薛部長在這邊，我要提到一下，在醫院裡面，在醫療院所、工作保健、醫療保健場所也都會碰到這種情況，護理人員受到性騷擾的比例大約42%到57%，2018年針對3,000個護理人員的研究還發現，遭受性騷擾的護理人員當中，有一半以上（53%）遭受過兩次以上的重複性騷擾事件，很多事件到最後都不了了之。所以我覺得，部長，我們都一樣是醫療人員出身，我知道部長在性別平等年報中提出的成果，主要著重在提高醫事人員性別教育課程的場次，強化醫事人員性別平等的觀念很重要，有必要一定要強化，但是我覺得預防勝於治療，任何的性騷擾案件防治，還有剛剛許部長講的，我們要有申訴的管道，還有申訴機制的規劃，部長，你覺得對嗎？我們醫療院所的。"],["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這一次的修法，包括性工法跟性騷法的修正，醫療院所並沒有被排除在外，所以完全都適用。"],["張委員育美：所以這次一模一樣適用？"],["薛部長瑞元：對。"],["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未來職場的部分，除了校園有一方是學生以外，所有職場的案件都要適用性工法，所以包括醫療場域都要適用。"],["張委員育美：醫療保健場域都適用性工法，一模一樣？"],["許部長銘春：對，一模一樣，所以剛剛我所講的那些受理、調查、處理的機制，都要適用。"],["張委員育美：同樣適用於醫療院所？"],["許部長銘春：對。"],["張委員育美：感謝兩位部長，剛剛有提到醫療院所一樣是這樣子適用，任何性騷擾的不法行為絕不能假借疾病或醫療需求予以正當性或者合法化，所以今天我們修法的目的就是要將建立所有的工作友善，很高興聽到包括醫療院所的友善工作環境，讓醫療人員免於性騷擾的恐懼，兩位部長，對嗎？"],["許部長銘春：對！"],["張委員育美：謝謝。"],["主席：請莊委員競程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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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05","影片長度":"00:09:06","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546,"end_time":"2023-07-20T10:36:05+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26:5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02,"blocks":[["范委員雲：（10時27分）部長好。我想#MeToo運動以來，其實我們跟婦女團體都一直覺得教育部跟性別平等教育法相對來講是做得比較好的，一方面就是教育部非常重視性別平等，二方面是相關的法也做得比較細緻，是性騷跟性工法應該要學習的。但是我也要跟部長講，從#MeToo運動掀起之後，我的辦公室收到40個相關的陳情，其中有四分之一都是校園性平事件，陸續我會再跟教育部討論。這代表雖然性平法在實務中已經比其他兩個法好，但還是沒有接住所有校園受害的學生，所以今天我一方面要肯定教育部的版本，已經把我們跟婦女團體之前表達的意見有納入滿多的內容，但還是有一些希望再補強的，希望跟部長溝通。以上這兩點是教育部已經有納入的，細節我就不講，就是有接住主要過去不被性平法保障的，包含軍警、矯正學校，還有不受歡迎的性言行的定義有納入，還有也有把資源給不是校園的性平事件的受害學生。申訴機制教育部也有改得更公正友善，主要就是師對生全部外聘，也有規範學校與主管機關不得影響被害學生撤案等等。","但還是有一些部分我想跟教育部溝通，我想我用一個例子來跟教育部溝通，其實目前行政院的版本還是有不足的部分，不知道部長有沒有注意到，這兩天有一個滿嚴重的臺大公衛學院教授對多個學生性騷的事件，它嚴重是因為不是對一個，而是對多個學生，總共有6個性騷的學生出面，調查成立，而且這些是研究生喔！被指導的研究生長期受到指導教授肢體跟語言的性騷擾，包含摸胸部、摸屁股，然後利用權勢控制他的工作跟生活。我要講的事情是，調查之後，其實性平委員要求，因為是嚴重的，而且考量指導老師跟學生的不對等關係，建議停聘3年，就是最嚴重的，可是學校的校評會決定停聘1年，使得研究生非常擔心教授回來之後會對自己不利，所以他還換了指導教授，重新寫了一本論文，最後才順利畢業。你知道換一個指導教授、重寫論文，對學生來講是多麼大的權利受損？他已經是受害者了，卻還要有這樣的待遇。這個例子讓我們看到幾件事情，第一個，性平會明明已經考量教授跟學生，而且是一對多，他建議停聘3年，學校的校平會審議停聘1年，然後他跟學校提起申復，臺大給的回應是13頁申復審議決定書，裡面很多內容學生無法接受，我的辦公室看過之後也覺得很不合理。學校居然說他不說理由沒有關係，就是不符合性平會的決議居然沒關係。教育部的確有表達過，當教評會改變性平會決議的時候要敘明理由，結果學校居然說不講理由沒有違法，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學生申復的時候說，教評會沒有考慮到師生之間的權力關係，也忽略這個案子是複數受害人，申復的結果居然說這是空話。當他申復之後，如果這個時候依照性平法，他要繼續救濟的話，部長知不知道這個學生要跟誰提救濟？部長知道嗎？當走到這個時候，這位學生要再申復的話、要救濟的話，部長知不知道他應該跟誰提救濟？"],["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如果以目前的程序會跟學校申請。"],["范委員雲：對，的確是，部長沒有說錯。可是我們看上面，這是目前的制度，他提出來第一次救濟申復是學校，他如果要再提第二次救濟，即提出學生申訴，回到一般申訴管道還是學校，而且那個委員會還更沒有性別平等的意識。他只有再做第三次的時候，才會到主管機關，就是教育部，所以這個學生等於已經受創於身，他如果要再提救濟會反覆在學校的救濟制度，這基本上等於是阻斷被害人尋求真正的正義。潘部長在這邊有看到，所以我的版本希望應該要合理簡化救濟程序，第一個，性平申訴是學校，如果提出申復是學校之後，以臺大這個例子就應該讓他可以直接跟主管機關提出陳情了，這才是合理的。否則在現在的學校程序裡面，至少三次，以這個臺大的案例來講，都已經是研究生了，他的論文都已經換指導教授了，他怎麼可能在那邊糾纏？他的研究生生涯都結束了。這是目前的教育部版本，我覺得非常不足、要補上的。","我認為教育部版本還有三個東西要補：第一個，師對多生，目前沒有要求擴大調查。第二個，多起事件如果是同一個行為人，也沒有要求併案調查。第三個，目前只有要求學校跟主管機關不得影響申訴，沒有納入包含像實質上會影響的家長會，目前並沒有規範在裡面，所以應該要擴大。第四個，如果學校違反申訴流程，以臺大這個例子，教育部明明規定要敘明理由，他不敘明在這裡面也沒有罰則，所以這是第一個我認為要再補強的部分。我的版本有把如何補列在我的條文中。","第二、他也沒辦法、無法有效處理不適任性平委員跟調查小組的成員，目前不適任的調查小組成員難以淘汰，尤其是非專家學者的部分。第二個，那在教育部的版本中，性平委員的資格是給地方主管機關跟學校自訂，如果地方主管機關跟學校訂出不符合的，教育部幾乎無法處理，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也應該要修正、要明定，我的版本是明定資格。第三個，調查小組成員沒有條件限制，尤其是非專家學者的部分，因為未來在教育部的版本跟我們的版本中，只要是師對生都是外部委員，對不對？這部分會變得更重要，所以我希望調查小組人才訓練過，應該要擴大到專家跟民間團體，目前都是以教師資格為主。","最後，我覺得學生權益在目前的制度中還是不夠保障。第一點，就像剛剛給您看臺大的例子，不符申訴的救濟程序過於繁瑣冗長，應該要縮短，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沒有明定調查期間，學校應該要提供被害人保護處置。調查期間如果是4、5個月，因為最高可能可以到4個月，就應該要直接保護被害人了。最後一點，我認為各部會、所有的學校都應該適用性平法，目前觀護所沒有納入，我也希望教育部可以包含進去。最後學校也應該針對性暴力受害者提供特別的醫療及輔助，主要就是性暴力對受害者影響很大，目前衛福部給的資源還不足，我想體會他們是學生的身分，希望教育部可以補充。以上這幾點希望潘部長跟各司能夠充分討論，我們在委員會討論的時候，能夠繼續修正，好不好？"],["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召委。我想這一次在修法過程提供了很多非常具體寶貴的意見，我們在整個條文討論的時候，曾經也有很多的思考。至於委員剛才再提的這幾個事項，我想在條文審議的時候，我們再來……"],["范委員雲：再來討論。"],["潘部長文忠：跟委員一起請益。"],["范委員雲：希望教育部能夠參考、接受，好不好？"],["潘部長文忠：好，謝謝。"],["主席：請陳委員培瑜發言。"]],"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n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n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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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57","影片長度":"00:11:36","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n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n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7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2],"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696,"end_time":"2023-07-20T10:26:57+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15:21+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271,"blocks":[["陳委員秀寳：（10時15分）謝謝主席。部長早！今天主要是要審查性別平等教育法，首先對這次修法的幾個相關問題來就教部長。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及調查小組的成員資格限制的部分，院版的條文是授權由各主管機關，也就是教育部、地方教育局及學校去訂定成員的資格，但是我們參考其他有消極資格限制的法律，其實會在法律中直接以法律來明定相關的資格限制。例如會計師法第六條就明定，曾犯詐欺、侵占、背信等罪，經判決確定不得擔任會計師；前段時間我們剛剛三讀過的選罷法，也規定曾犯黑、金、槍、毒相關罪責，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因此我也提案修正，希望在性別平等教育法裡面可以明定性平委員會及調查小組的消極資格限制，例如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經判決有罪，或構成性騷、性侵或性霸凌屬實者，這些人應該都不可以成為性平委員會或是調查小組的成員。性平委員會以及調查小組本身就是要來處理相關的這些事務，以及調查相關的校園性平事件，如果成員本身曾經有這樣的前例、相關的犯罪，來處理這樣的性平事件，會顯得非常諷刺。所以這個部分，部長你們是不是可以納入考慮，將消極資格明定於法條中？部長覺得呢？"],["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潘部長文忠：委員好。跟委員報告，委員所提的這些相關消極資格的事項，我們都非常的認同，可是目前是在這個性平法授權的性平委員會設置辦法當中來明列，所以是否要把這個部分提到母法？當然，母法原本就是比較以簡潔的方式來呈現，授權的子法裡面所訂定的也就是比較可以與時俱進去做調整的一些彈性。所以我想這個當然到下午或明天的條文審查，我們再來跟委員請教，也請委員會這邊我們大家來討論。"],["陳委員秀寳：當然這個到下午我們可以再詳細地來討論，但是我這邊還是要呼籲，請教育部能夠支持。我們將消極資格明定於法條中，是我們對性騷零容忍的積極態度！","接下來是關於保障受害人權益的部分。在受害人遭受性平事件後，他會有創傷反應，可能需要過一段時間才能鼓起勇氣去回想或拼湊事件發生當下的情形，來回憶相關的事實或是相關的證據，因此我也要建議教育部，在院版第三十七條第二項應該要增訂申請人，也就是受害人或者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如果發現調查處理程序之中有重大瑕疵，或是足以影響原調查認定的新事實或是新證據的時候，可以申請重新調查。再來是第三十八條也應該配合增訂發現新事實及新證據，有調整調查小組成員的必要。部長，您覺得呢？"],["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委員是在我們修正草案當中希望能夠再增加，應該說實務上，現在學校或主管機關會發現，通常也就是申請人應該對於這方面有提出申復或相關的內容，他們這些會去啟動，至於說條文是不是要把這樣的人員、就是說這個申請人等的文字放上來，我想還是在條文審查的時候我們再討論。就是說，學校會發現，一定是有被申請人覺得說你這個結果我不能接受，我……"],["陳委員秀寳：因為其實我們要給受害人這個時間，因為也許性別調查是有一個時間限制的，但是他在回想之後發現有重大的證據，或是他就想起了某一些比較重要的事實，他可以有這樣子的機會，因為其實真正經歷過性平事件的人，可能會比學校或是主管機關或是這些小組的委員，更能夠去想到當時有怎樣的證據可能是遺漏了，所以讓申請人可以提出重新調查的權利，也是更能保障受害人的權益，真正的落實程序正義，所以這個部分也請教育部能夠為性平受害人來設想。","接下來，我在性騷防治法也有提案，要求各政府機關制定，如果受政府獎補助的自然人，經調查確有校園性侵害或是性騷擾或是性霸凌的事件，應該要撤銷、廢止獎補助，並追回獎補助的金額。文化部也率先在7月17日就提出要檢討所屬單位的130項獎補助要點，並且也增訂獎補助撤回的機制，要求主動去盤點獎補助對象是否有涉及性平事件，所以我也希望教育部能在性別平等教育法裡面明定，如果有獎補助的撤回機制，讓受有教育部甚至體育署補助的教師、教練，如果有涉入性平事件經調查屬實，不能再領有國家的補助。政府編列預算來獎勵優秀的人才是美意，但不應該淪為這些不肖分子覺得這是他自身的優渥條件，以這樣的手段來矇騙學生，試圖跟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的這種下流手段，所以這個部分教育部是不是能跟文化部來看齊，來盤點我們獎補助的要點，並增加獎補助撤回的機制？"],["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提醒，如果涉及到校園性別事件，經查證屬實，我想委員的這個建議我們會來參酌。"],["陳委員秀寳：好，謝謝部長。","接下來，部長，您有沒有網路交友的經驗？還是有沒有在網路上匿名跟對象聊天的經驗？"],["潘部長文忠：沒有。"],["陳委員秀寳：好，本席跟部長都沒有，所以我們看到這個報導應該都會滿震驚的，我看到這個報導的數據，我也覺得很驚訝，因為現在的孩子大部分都有這樣子匿名在網路上跟陌生人聊天的經驗，甚至根據報導指出，現在的調查發現有39.4%的孩子認為在網路上跟陌生人聊天很愉快，只要聊過幾次天就是朋友，沒有負擔的。再來甚至有五成九的孩子被網友要求要交往、視訊通話、傳照片，這也是常態，部長，您覺得這樣的消息對您來講會不會覺得非常驚訝？"],["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確實這個議題一直都在被關心，因為網路不只是資安的問題，網路也產生很多跟性平有關的，為數也不少。"],["陳委員秀寳：部長，我這邊要表達的是，其實孩子他剛認識網路上的陌生人，他剛開始跟他聊天的時候，往往沒有戒心，因為他覺得那是一個陌生人，你不知道我是誰，我可以跟你抱怨我的課業、抱怨我的同學、抱怨同儕、抱怨我的父母、抱怨任何一件事情，因為你是陌生人，他覺得沒有戒心、沒有負擔，所以甚至於被要求傳一些奇怪的照片他也覺得沒有關係，反正你不認識我、我不認識你，但是越聊越熟，可能就覺得越來越親近，然後種種的訊息可能也讓對方知道我們是誰，甚至我們也知道對方是誰，但是這個時候你傳出去的照片收不回來，你給他的訊息也收不回來的時候，這是不是會淪為孩子被威脅的工具？"],["潘部長文忠：是。"],["陳委員秀寳：在剛才的數據裡面有高達一成的兒少表示，身邊的同學或朋友都有被散布裸露照片的事件，包括照片或影片，這些種種的惡意，其實我們無法想像，甚至我們也擔心我們的孩子被惡意對待了，他不知道如何面對，可能他甚至不知道怎麼求助，那這些延伸出來的狀況，也許就是會演變成霸凌性平事件，甚至違法事件。本席要提醒的是，我們的網路安全教育以及網路識讀應該要重新來檢討，本席建議我們應該在相關的性平教育中要加入宣導，讓我們的孩子有自我保護的意識，即便你在網路上很愉快地跟陌生人聊天，交換各種心得，但是要保護自己，不要隨便將自身的裸露照片或是影片透過網路來傳給不認識的人或是未知對象。甚至在年紀比較小的學生之間會流傳一種方法，就是如果別人要你的裸照，你就先要到他的裸照，但是對方給你的根本是假的，你給他的是真的，這些孩子們不懂保護自己，他以為有這樣子對等的要求，跟對方是握有相對等的訊息，他會在這樣子的不自覺之中，就把自己暴露在陌生人的面前，所以這個部分也請教育部你們要正視。"],["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謝謝委員的提醒，教育部其實持續一直在推動有關資訊素養跟倫理教育，因為這個議題確實是在網路數位發達後，我們的內容就包含網路沉迷認知、網路禮儀、網路交友，就是剛才委員提醒的這個事情，還有相關的個資保護，這部分我想我們還會再加大來傳達，因為這個一定要從孩子的基礎……"],["陳委員秀寳：其實很小很小的孩子他就會上網，我們以前可能會設定在國高中，其實在我們高年級、中年級，他們上網的頻率就非常高了。"],["潘部長文忠：對。"],["陳委員秀寳：甚至我們可能再往下……"],["潘部長文忠：委員，學生或成人都一樣，我想上網他們大概基本上都會去做，所以我們為什麼要去加強這些資訊跟網路的倫理教育，就是還是要不斷提醒他們啦！因為就像剛剛委員提到的，一個互動的過程，人家給你的是假照片，你給人家的是真實的照片。"],["陳委員秀寳：因為孩子們在網路上，他們往往沒有戒心。"],["潘部長文忠：是。"],["陳委員秀寳：他也不會想到這麼多，所以我們如何來加強孩子自我保護的意識……"],["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我們持續來推。"],["陳委員秀寳：我相信教育部你們應該也瞭解到這個的嚴重性。"],["潘部長文忠：是。"],["陳委員秀寳：希望你們可以儘快研議，以上，謝謝。"],["潘部長文忠：好，謝謝。"],["主席：請范委員雲發言。"]],"agenda":{"page_end":362,"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speakers":["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1","agenda_lcidc_ids":["11262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n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n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16人\n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n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n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n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n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n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 19 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陳培\n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n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n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n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n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26201_00001"}}},{"id":"146808","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08","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4688011487dc9ab1bfeb4db46382e870aabefd0083f334a4d9401cfad175d1d5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鍾佳濱","委員發言時間":"10:15:47 - 10:25:58","影片長度":"00:10:11","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611,"end_time":"2023-07-20T10:25:58+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15:47+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499,"blocks":[["鍾委員佳濱：（10時16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很難得可以邀請到外交部吳部長、經濟部王部長及財政部莊部長三位部長，當然副總代表也請你一定要上臺來。三位部長好、副總代表好，先請教吳部長，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不要說我了，坦白說很多人都沒辦法完整的唸出來，外交部一直在媒體上說這是一個很大的外交成就，它到底有什麼好處？我要怎麼去跟民眾說明？是可以幫助臺灣爭取加入更大的區域貿易組織嗎？部長，我看你們送我們這麼一本精美的精裝本報告，第一次拿到，吳部長，我們要怎麼樣跟民眾說這有什麼好處？"],["主席：請外交部吳部長說明。"],["吳部長釗燮：跟委員很簡單的回答，就是我們爭取了很多年之後，終於可以跟美國簽訂一個雙邊貿易協定，這個貿易協定是依非常高的標準來進行協商的。"],["鍾委員佳濱：但是臺灣過去跟美國也沒有這個貿易協定，臺灣跟美國的生意也是做得「嗄嗄叫」啊，它可以幫助我們加入更大的區域貿易組織嗎？譬如我常去東南亞、常去新南向國家，發現臺灣在那裡處處碰到障礙，可以幫助我們加入什麼更大的貿易組織嗎？"],["吳部長釗燮：如果我們臺灣能夠跟美方簽訂這個貿易協定，我相信可以帶動更多的國家注意到我們臺灣跟美方之間的經貿關係進一步深化。"],["鍾委員佳濱：包括加入CPTPP嗎？"],["吳部長釗燮：CPTPP也是，也會有幫助，因為這是一個採取高標準的貿易協議，我們就是遵守這個高標準，而CPTPP就是一個非常高標準的貿易協議。"],["鍾委員佳濱：是的，我就以部長剛剛的回應告訴我們幾位行政團隊的政務官，對於這種專業的議題，跟民眾的生活有沒有關係，要講淺白一點。我直接問，部長，美國不是CPTPP的會員國，我們現在簽訂這個協定為什麼可以幫助我們加入CPTPP？"],["吳部長釗燮：我想加入各種貿易協定，或者是跟其他國家洽簽貿易協定，要看這個國家是不是願意遵守這些貿易的標準，我們跟美國能夠洽簽這個貿易協定，表示我們臺灣願意接受高標準，CPTPP其他的國家也會看。"],["鍾委員佳濱：其實這些我都聽過了。請問副總代表，照吳部長的說法，臺美貿易協定可以幫助我們加入CPTPP，我去比較了一下，可是臺美貿易倡議涵蓋的範圍有比CPTPP更大嗎？還是怎麼樣？為什麼有幫助呢？"],["主席：請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副總談判代表說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CPTPP是包括市場開放服務業、關稅減讓，其他非關稅的部分，如果12項議題談完，會比CPTPP的規範更高標準。"],["鍾委員佳濱：所以我們加入更高標準的臺美貿易協定，就有助於我們加入標準沒有那麼嚴格的CPTPP，是不是這樣？"],["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是的，我們現在對CPTPP國家的遊說都是用這一點作訴求點，各國也非常支持。"],["鍾委員佳濱：接下來我要問財政部莊部長，剛剛我聽到副總代表說的，也是人家很好奇的，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有沒有降低我們特定產品的關稅？他們降給我們、我們降給他們，有沒有？"],["主席：請財政部莊部長說明。"],["莊部長翠雲：沒有，這次完全沒有談關稅。"],["鍾委員佳濱：那沒有的話，人家問加入CPTPP有什麼好處，人家問我，我只能說CPTPP的國家像日本跟越南，他們彼此的貿易關稅各方面比較低，同意互相貿易的項目比較多，臺灣去越南困難，去日本也困難，可是日本、越南就非常開心，那沒有降低貿易關稅有什麼好處？我請問一下經濟部王部長，這個貿易協定有開放美國的服務業進入臺灣嗎？我們現在不是在反對跟中國簽服貿，那這有沒有開放服務業進入臺灣呢？"],["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沒有，沒有談關稅，也沒有談市場開放。"],["鍾委員佳濱：好，那我再請教一下，另外在野黨常常提到臺灣跟美國簽什麼約都喪權辱國要跟他買國防武器，請問這個貿易協定有沒有涉及政府採購，要跟他買這些東西？副總代表！"],["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沒有，只有在反貪腐的章節強調雙方要遵守政府採購協定透明化。"],["鍾委員佳濱：所以沒有關稅減讓，沒有開放服務業，沒有要求要對他們做政府的特定採購，如果以上的都沒有，那有什麼好處？副總代表，有什麼好處？"],["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好處就是我們跟美方洽簽這樣高標準的協定之後，建立了一個未來雙方透過每個章節的委員會、一個法律基礎，這是非常重要的。"],["鍾委員佳濱：副總代表，你講太長了啦，簡短！譬如我們的農民，我問一下王部長，雖然你不是管農業的，但我們的農產品要輸美，對我們有什麼幫助嗎？以前都是我們買人家的工業製品，多了這個東西，我們的農產品是不是比較好賣？有沒有這個好處？"],["王部長美花：是在關稅的通關程序上會比較方便。"],["鍾委員佳濱：通關的時間上？"],["王部長美花：時間上比較快速。"],["鍾委員佳濱：因為今天農委會沒有來，我只關心鳳梨有沒有比較快、釋迦會不會放到爛掉、芒果跟蓮霧可不可以銷美，有這樣的好處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在通關的章節裡面有表示，易腐性產品應該妥適處理，要在適當的時間通關，這是雙方要遵守的。"],["鍾委員佳濱：那除了這個之外，我們屏東有很多中小企業，對中小企業有什麼好處呢？"],["王部長美花：中小企業的部分特別有一個章節，就是要來強化中小企業的合作、對話，在中小企業要拓展商機的時候，臺灣政府要做的事情，以及可以跟美國合作等，看中小企業關心的是什麼事情，讓相關的規範也好、商機也好，透過這樣一個平台增加中小企業的商機。"],["鍾委員佳濱：是，我現在請問莊部長，剛剛前面幾位委員都在問同樣的問題，好不容易從昨天到現在，您是我聽到目前為止，除了抽象的好處如增加商機、減少通關的時間之外，具體來講，換成鈔票，你有講到一個1億美元，這是我從昨天到現在為止聽到的最具體、我可以跟民眾說的好處。請問如果這個臺美貿易協議通過了，我們有什麼具體的指標可以告訴我們的中小企業、告訴我們的農民，這個協定簽了之後，對他們有什麼具體的好處？具體可衡量的金額？"],["莊部長翠雲：我想先跟委員報告，昨天的1億是指臺幣，指的是快遞業者……"],["鍾委員佳濱：1億是臺幣喔？"],["莊部長翠雲：1億是臺幣，只是它的一些……"],["鍾委員佳濱：我以為是美元，害我開心了好久。"],["莊部長翠雲：成本，為什麼我講到這個1億，是因為我們當時有一個估算，這個估算最主要就是因為我們擴大了預審的機制，還有那個5萬塊，就是檢疫通關的部分限額原來是5萬，這是細節的部分。"],["鍾委員佳濱：我沒有聽到具體的數字，謝謝！因為時間有限。","請問副總代表，我看你們的一個圖，其中提到貿易成本將減少3%到5%，甚至你們的鄧政務委員說這比一般關稅的5%還要多、還要有好處，請問各產業的貿易成本減少多少？怎麼算出來的？"],["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因為我們這個數字是引用WTO所做出來的統計資料，它認為貿易成本會降低3%到8%。"],["鍾委員佳濱：這是引用人家的資料？"],["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是，引用WTO的研究報告、資料。"],["鍾委員佳濱：所以WTO來研究臺灣跟美國通過這個協議之後有這個好處，請問兩位部長，因為楊副總代表比較少來本院，我要請你們承諾，可不可以具體的把楊副總代表說的這個好處，對我們中小企業、對我們的出口貿易各個產業有什麼具體減少的成本，尤其是在我們屏東的農業或中小企業的好處，能不能具體承諾一個時間告訴我們，我們才有辦法去選區告訴民眾，這個東西對我們有多重要、對我們有多好？王部長，可以嗎？多久之內可以把它分行業別列出來？"],["王部長美花：因為就中小企業這個章節，目前確實沒有辦法這樣寫。"],["鍾委員佳濱：列不出來？"],["王部長美花：目前沒有辦法，跟委員報告，我們跟個別國家來簽國際的協定，這個對臺灣就非常重要，當然各位委員會覺得好像非常實質的金錢的部分講得不是那麼清楚……"],["鍾委員佳濱：你們沒有衡量，我們怎麼來說服選民？"],["王部長美花：是，但是中小企業的部分確實沒有辦法去講多少錢的問題。"],["鍾委員佳濱：或者時間、成本，至少你可以衡量一下吧？"],["王部長美花：成本的部分、通關的部分，可以請財政部……"],["鍾委員佳濱：好，莊部長，球丟到你這裡了，人家都說你講了1億美元，原來不是，是1億臺幣，那到底我們可以減少多少成本？"],["莊部長翠雲：我還是講，快遞……"],["鍾委員佳濱：算不出來？"],["莊部長翠雲：快遞業者他可以減少一些成本，比如……"],["鍾委員佳濱：好，那其他業者呢？"],["莊部長翠雲：因為時間快了嘛！那他成本就會下降，其他的業者，我想這個跟貨物種類等等有不同的，我想這個部分，因為涉及的層面比較廣，我們要……"],["鍾委員佳濱：你們多久可以給我們一個大概行業別的概估？"],["莊部長翠雲：我想剛剛那個部分，我們要彙總，我們可能要隨同那個……"],["鍾委員佳濱：多久？"],["莊部長翠雲：看看OTN這邊能不能彙總一個總數目。"],["鍾委員佳濱：多久？我們總不能到明年1月13日投完票，還不曉得這個多久啊！"],["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不會啦！我現在已經跟同仁講立即找我們的經濟學家來跟相關單位一起討論。"],["鍾委員佳濱：要不要定期啦！下一次你們可以跟我們講的時間是什麼時候？1個月？本會期結束前？"],["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我儘量的把這些數字跟大家講。"],["鍾委員佳濱：不要「儘量」啦！1個月可不可以？一個月內，好不好？"],["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好。"],["鍾委員佳濱：好，謝謝。"],["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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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38","影片長度":"00:08:09","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7月20日及21日詢答、7月24日進行處理；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2,"type":"聯席會議","term":10,"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19,15,35,20,36,26],"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489,"end_time":"2023-07-20T10:15:38+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07:29+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432,"blocks":[["郭委員國文：（10時7分）首先我先就教王部長，大家說臺美貿易協定簽了之後，基本上就是類似FTA，對不對？類似FTA？"],["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因為FTA其實有非常多的章節……"],["郭委員國文：對，很多種。你覺得它類似FTA……"],["王部長美花：這裡是除了關稅減讓跟市場進入之外的，確實沒有錯。"],["郭委員國文：你覺得類似FTA的比例大概多少？"],["王部長美花：因為它的章節非常多，內容非常多，所以……"],["郭委員國文：你比較客氣，外交部說類似60%的FTA，你同意嗎？"],["王部長美花：我想請OTN來說明。"],["郭委員國文：好。"],["主席：請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副總談判代表說明。"],["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謝謝委員、謝謝部長。誠如部長講的，因為FTA包括市場開放，有服務業、關稅……"],["郭委員國文：你不用解釋那麼多，我問你……"],["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所以大概所有的章節如果都談完，應該占50%到60%。"],["郭委員國文：50%到60%，好，再請教部長。","部長，你也知道這個過程當中，大家都一直在質疑牛肉在哪裡，昨天陳院長也提了，程序加快基本上就會降低成本，但是大家還是在思考要如何量化的問題，因為WTO在2022年6月的時候有一個研究統計，如果不存在關稅相關的障礙，貿易成本可以降低3%到8%，也就是說便捷化措施的重要性遠遠大過於關稅，這是第一個數字。2013年中華經濟研究院就針對「WTO貿易便捷化協定」對我國的正面影響做過評估報告，指出只要通關文件及天數減少1%，貿易金額就可以增加0.66%；交易成本如果減少1%，相當於降低關稅0.88%，看起來滿多的。部長，既然2013年……"],["王部長美花：關稅的部分，我請莊部長來回答，好不好？"],["郭委員國文：好。莊部長，既然2013年估得出來，時隔10年之後，這個數字應該更迷人才對吧？"],["主席：請財政部莊部長說明。"],["莊部長翠雲：是。這是2014年中華經濟研究院以WTO的協定來做的一個報告。"],["郭委員國文：對，我要就教於你，當初都可以算得出來，為什麼現在算不出來？我們在一年的談判期間當中，應該就可以一面談一面估了，學術單位都估得出來，為什麼官方估不出來？如果官方估不出來的話就很難說服在野黨，很難說服社會，很容易讓人家產生質疑嘛！有什麼困難之處寫不出來嗎？部長。"],["莊部長翠雲：是。我想這個部分，就財政部這邊來說，第一個，有一個貿易成本；第二個，有一個關務的通關的成本……"],["郭委員國文：現狀就是還沒有算出來，是不是？現狀沒有算出來？"],["莊部長翠雲：對。這部分其實在2022年已經有一個報告，剛剛委員也有提到的通關成本占貿易成本的3%到5%，但是如果治理不良的話，占總成本會到7%至11%，所以這一次……"],["郭委員國文：我們先姑且不管治理不良或其他領域的因素，就單單這個政策跟措施開放之後有正面的plus，你就應該要提出來，不是嗎？"],["莊部長翠雲：是，對……"],["郭委員國文：那你什麼時候要提出來？"],["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是不是我們，可能相關部會或者我們跟OTN再一起來……"],["郭委員國文：多久？都已經要簽了，臨時會都要簽了，臨時會之前能不能提出來，對外面說清楚？這部分有既有的數字跟模式可以run，不是嗎？我給你看一個數字，這個數字都有啊。"],["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報告委員，您剛剛講到的，中華經濟研究院在2014年提出來的評估，它是依照WTO的相關數字……"],["郭委員國文：所有的研究都依照過去的base。"],["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所有162個會員算出來的。"],["郭委員國文：對，162個會員都算得出來，那為什麼我們單單臺灣一個國家跟美國之間的貿易算不出來呢？"],["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那因為呢……"],["郭委員國文：是有算出來不說還是怎樣？"],["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不是，因為它……"],["郭委員國文：那就是沒有算囉！"],["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因為它相關的措施太多了，那現在我們臺美……"],["郭委員國文：那應該更簡單才對啊！"],["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對。因為要執行之後，我們會把它跟關務署看是要做比較，但是現在……"],["郭委員國文：哪有等執行之後？楊副總代表，我對你是很尊敬的，所有事情都會有事先評估的，哪有等到執行之後再來看結果？"],["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不是，因為要實際評估，但是現在剛剛講的……"],["郭委員國文：這樣學術單位以後就沒有案子可以接啦！"],["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沒有，因為有先做評估是說可以節省12個小時，但是呢……"],["郭委員國文：既然有12個小時的數字，昨天莊部長也說可以節省1億，既然你們都口頭可以講12小時跟1億，為什麼算不出來真正的數字是多少呢？"],["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因為財政部跟我們會共同再去把整體數字算給大家。"],["郭委員國文：好，把它算出來，臨時會之前，可以嗎？副總代表。"],["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昨天談的那個1億是指快遞通關的部分，它可以節省相關快遞業者的成本。"],["郭委員國文：好，莊部長，我對你很好，但是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也沒有好到這種程度啦！我跟你說，講白一點，一個是這個，一個是對民眾的權益，進口之後會降低成本，降低成本之後，你可以跑個模式來說服國人這可能會降低成本，這個模式能不能跑？"],["莊部長翠雲：我想這樣，委員，所有相關的內容，就關務的部分我們可以算，整體的部分，我們會跟經濟部……"],["郭委員國文：好，兩邊一起努力，好不好？"],["莊部長翠雲：還有經貿談判辦公室一起來整個彙整所有的……"],["郭委員國文：明明是好的東西，我們就把它算出來嘛。"],["莊部長翠雲：做一個估算這樣子。"],["郭委員國文：我相信這個60%的FTA臺美的貿易協定，搞不好比臺新的那個協定還更好。有關臺新的協定，楊副總代表，你剛剛說執行之後再來算結果，你們有沒有算過臺新的協定是怎麼樣？"],["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臺新協定目前來講，雙邊的貿易額都有成長，但是確切的數字我沒有記起來。"],["郭委員國文：可是就互惠的程度來說，他們比較plus，我們比較minus吧！就當初談判的結果來看，我們臺灣對新加坡開放了8,928項商品，僅排除農產品的40個項目而已，結果新加坡只有開放幾項？6項，差別很大。","我今天不是在討論臺新協定，你後面寫得怎麼樣，你既然說執行後再寫，我麻煩你再寫一次，給我一份，包括即將面對的臺紐協定，對於國內酪農業者可能會造成什麼樣的衝擊，我知道農委會（農業部）有在因應，但是我也要看到貿易成果的數字怎麼樣，也請辦公室這邊提供一下。"],["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好的，但是我還是要講一下，新加坡本來就是零關稅的，那6項是在WTO的時候它自己承諾的，可是後來全部都撤除。"],["郭委員國文：好，謝謝你的補充說明，但是我要看這個結果啦，好不好？","最後我再請教一下莊部長，部長，剛剛也有人提過臺美租稅協定的進展，你大概也約略提了一下，本席就問一個問題，問一個問題就好，你何時會開始討論？"],["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財政部、外交部還有駐美代表處都努力的且多次的跟美方進行對話，所以這個部分推案的動能並沒有停，現在就是說推案的模式，因為美方有兩種模式，我們目前是採取開放的態度，看他們採取哪一個模式。"],["郭委員國文：好，那FTA這部分的努力，你也應該對外講一下，並非我們都沒有進行。我知道相關人員都有參與，你跟楊副總代表都有參與，對不對？"],["楊副總談判代表珍妮：是。"],["郭委員國文：該說的要說，有努力的過程，要讓在野黨跟社會了解，謝謝三位。"],["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agenda":{"page_end":198,"meet_id":"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speakers":["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page_start":7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2","agenda_lcidc_ids":["1126202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n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agenda_id":"1126202_00002"}}},{"id":"146806","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06","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ef63526b35dfbf86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4bb332fc1e2a212a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賴惠員","委員發言時間":"10: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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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11","影片長度":"00:10:17","會議時間":"2023-07-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號24676）\n(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7案。\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0案。\n【7月20日、21日及24日三天一次會，必要時得延長開會時間】）","meet":{"tmpMeeting":2,"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7,"sessionTimes":1,"committees":[26],"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title":"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3-07-20","duration":617,"end_time":"2023-07-20T10:15:11+08:00","start_time":"2023-07-20T10:04:5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569,"blocks":[["賴委員惠員：（10時4分）許部長、薛部長。請教二位部長，今天我們終於審查到性平和性騷，其實針對的就是這二部法，在這一次的修法，我想可以保障二性的平權，因為近期發生了許多被害人控訴當初性騷擾的情節，本席認為，在未來調查的機制裡頭，我們需要強化以外，這三部法規的適用範圍應該要去釐清，就誠如剛才王婉諭委員針對的，該是哪一部法都會弄錯了。","我在這裡請教二位部長，有一個案例，A是公務機關的人員，B是民間企業工作的員工，B在上班時間被A騷擾了，但是A不是業務往來的人員，那麼我們會是用什麼樣的法規來處理呢？被害人B應該到哪邊去申訴呢？是不是請許部長？許部長，你先講。"],["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賴委員好！報告委員，這個案例要適用性騷擾防治法。"],["賴委員惠員：好，性騷擾。"],["許部長銘春：對。"],["賴委員惠員：這樣子B是民間企業的員工，他應該在哪邊申訴？就是他上班的地方，對不對？"],["許部長銘春：對。"],["賴委員惠員：他上班的直屬長官，是不是這樣子？還是警察機關？"],["許部長銘春：A機關啦！依照性騷法是A機關。"],["賴委員惠員：機關嘛！是，性騷就在警察機關嘛！","好。案例二，這個本來是要問勞動部長的，就再問一下勞動部長。"],["許部長銘春：是。"],["賴委員惠員：A是學生，B是民間企業的員工，A是B的公司的實習生，如果在上班時間他被B騷擾了，請問被害人A應該要去哪邊申訴？"],["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個就是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工法。"],["賴委員惠員：對，這是性平法了。"],["許部長銘春：所以這個他就是要向B的所屬公司、所屬企業來申訴。"],["賴委員惠員：是，好，我們現在把這二部法……"],["許部長銘春：但是學校也會幫忙，我們現在的性工法……"],["賴委員惠員：學校也會幫忙喔！"],["許部長銘春：性工法裡面就有規定。"],["賴委員惠員：好，我們今天提到了這二個案例對性平三法的適用範圍就是近期舊版的法規會產生疑慮或是爭議的地方，我們都針對這些狀況在新法規裡頭去討論清楚了，可是如果有法規適用不清楚的地方，在未來新法的法規之後，被害人也不知道自己應該求助哪一個單位的話，本席要問，被害人應該在第一時間找哪一個單位協助呢？"],["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我們這三法的適用這次大家在討論的時候，有一個判斷的準則，第一個就是事件發生的場域，還有當事人的身分關係，如果它是發生在職場上，除非有一方是學生，這個是會按照性別平等教育法。"],["賴委員惠員：好，部長，我都知道……"],["許部長銘春：職場都是適用性工法。"],["賴委員惠員：好。"],["許部長銘春：非屬職場、非屬校園的就是性騷法，當然被害人可能不知道，但是他去申訴，譬如他搞不清楚，他向警察機關申訴，那可能就是這些警察、受理單位會幫他做判斷。"],["賴委員惠員：部長，好，謝謝你，你解釋得非常清楚。","我再請教衛福部長，在這一次修正了之後，有很多需要準備的地方，特別是本席剛剛提到法規適用的問題，勢必要有一定的準備期，我們在講這個被害人，因為我們是用中心主義去訂法，本來舊法是一年內要提出申訴，新法就是要看是否是權勢性的性騷擾案件，它可不可能有二、三年的申訴期？部長，因為我們現在講的是二年，對不對？"],["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薛部長瑞元：對。"],["賴委員惠員：那是不是夠？我用一個案例來跟你做探討，就是我們的傅崐萁委員這一次在立法院也被提到利用他的權勢性騷擾我們的記者，你看這個被害人，記者其實也有一定的社會地位，被害人要經過這麼長時間的心理掙扎，才敢勇敢站出來，像這樣的案子，我們追訴期如果用新法的追訴期，是不是要延長？你看這是八年前發生的，今年才被爆料出來，這個案子如果照我們這個新法的方式，他申訴期間只有二、三年，部長，這個會不會太少？"],["薛部長瑞元：事實上，這個在行政院內部討論的時候都有考慮過啦！"],["賴委員惠員：你們有討論這個法嗎？"],["薛部長瑞元：有、有。"],["賴委員惠員：用這個案例去討論嗎？"],["薛部長瑞元：沒有針對個案去做討論。"],["賴委員惠員：沒有針對個案去做討論。"],["薛部長瑞元：但是對於這個申訴期間的延長，大家都認為原來的一年是不足的。"],["賴委員惠員：對。"],["薛部長瑞元：但是要延長到多久，其實有不同的考量。"],["賴委員惠員：是。"],["薛部長瑞元：因為如果時間太長，老實講，舉證會非常困難，包括要舉反證來推翻也很困難……"],["賴委員惠員：可是二、三年會不會太短呢？我們就講傅崐萁這個案子，你看經過了八年，那時候他是縣長，她是記者，她都要經過這麼長時間的掙扎，才敢提出來。"],["薛部長瑞元：我想過去的氛圍是那個樣子，所以大概馬上提出來會有社會壓力的問題，但是從我們這一次大規模的修法之後，事實上，也是整個社會氛圍出來了，所以或許在未來就不用被害人要隱忍那麼多年才敢提出來，這樣子做一些實際上的平衡考量的話，我們這次是訂二年到三年。"],["賴委員惠員：我想這個宣傳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新法和舊法有一個空窗期，當然需要很多的宣導，讓很多人從被害人的角度去思考，還有受害人可能也需要有比較多的時間去喘息、去整理。好，謝謝。","接著我想問許銘春部長。"],["許部長銘春：好。"],["賴委員惠員：就是農業移工的放寬，這個放寬顯然就是看得到、吃不到，為什麼？因為農村人口老化及年輕勞動力減少這個問題非常的嚴重，所以勞動部從6月17日放寬了農業移工的聘僱標準，部長，我想我再找你私下討論。"],["許部長銘春：好。"],["賴委員惠員：接著我再請教薛部長，就是夏季大流行，登革熱延燒，事實上，登革熱都發生在7月到9月，每一年登革熱發生最嚴重的情形都是在本席的臺南市，部長，什麼時候南下坐鎮指揮？"],["薛部長瑞元：目前的規劃是下個禮拜二。"],["賴委員惠員：下個禮拜二。我們有沒有提供需要的經費？我想錢先行，部長，以後的……"],["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他們已經報上來了，因為它會動到災防準備金這個部分，必須要報行政院，所以我們……"],["賴委員惠員：所以我們希望進度快一點……"],["薛部長瑞元：對，我們會……"],["賴委員惠員：也希望部長同時去評估臺南市有沒有辦法做為登革熱疫苗的一個示範區。","再來再請教部長，可不可能買登革熱的疫苗？我們當然都知道，部長當初在回復媒體的時候，你說如果這個通過食藥署的審查，我們會去評估，我想你考慮到了這個病毒會變種，它的有效性，那是不是可以比照流感的疫苗一樣，你可以在採購上不斷的換？"],["薛部長瑞元：我簡單跟委員報告疫苗這個事情，登革熱疫苗和COVID-19或者是流感疫苗不太一樣……"],["賴委員惠員：對。"],["薛部長瑞元：可能委員也知道，因為登革熱如果感染一型了之後，又感染第二型，產生重症的比例就會增加。"],["賴委員惠員：是。"],["薛部長瑞元：原因就是感染一型之後，就會產生一型的抗體，之後你感染二型的時候，這二個……"],["賴委員惠員：對嘛！部長，所以就是你擔心它的變種，對不對？"],["薛部長瑞元：不是變種，是怕交互作用。"],["賴委員惠員：交互作用。"],["薛部長瑞元：所以你如果注射一型的疫苗，產生一型的抗體之後，你如果感染第二型，有可能會變成重症啦！所以現在要仔細去評估這個事情。"],["賴委員惠員：好，那我私下再跟部長再做討論，謝謝部長，謝謝主席。"],["薛部長瑞元：謝謝。"],["主席：我們待會到陳瑩委員質詢結束再休息10分鐘。","現在請張委員育美發言。"]],"agenda":{"page_end":298,"meet_id":"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speakers":["吳玉琴","范雲","高嘉瑜","陳秀寳","林靜儀","何欣純","賴香伶","林為洲","劉世芳","楊瓊瓔","陳靜敏","王婉諭","賴惠員","張育美","莊競程","蘇巧慧","徐志榮","陳瑩","邱泰源","溫玉霞","黃秀芳","蔡培慧","陳椒華","洪申翰","吳思瑤","賴品妤","李貴敏","陳培瑜","湯蕙禎","鄭正鈐","吳欣盈","楊曜","張其祿","林楚茵","邱臣遠","劉建國","王美惠"],"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3-07-20"],"gazette_id":"1126203","agenda_lcidc_ids":["1126203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n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淑華、萬美玲、\n游毓蘭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n吳思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性別\n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蔣萬安、游毓蘭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一) 委員林宜瑾等21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n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五) 委員林靜儀等24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十六)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羅\n美玲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八)委員陳以信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吳思瑤等\n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n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二)委員蔡培慧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n員范雲等25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四 ) 委員鍾佳濱等19 人擬具\n「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陳培瑜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n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六) 委員高嘉瑜等16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七)委員陳靜敏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劉\n世芳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n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n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二) 委員劉建國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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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時代力量黨團\n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n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n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n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n游毓蘭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林宜瑾等\n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陳秀寳等2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委員許智傑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賴品妤等16\n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三) 委員王美惠等19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四)委員蔡培慧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范雲\n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n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七) 委員陳培瑜等24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八)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n劉世芳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三十二)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委員劉\n建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五 ) 委員呂玉玲等17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n條、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六) 國民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三十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八)委員林\n靜儀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九)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agenda_id":"1126203_00001"}}},{"id":"146805","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6805","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27abe4c0e1f3021320a1248adb2dd7828c5c73d4a27553e0aabefd0083f334a4c8f360352a357630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王婉諭","委員發言時間":"09:5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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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委員林宜瑾等21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8\n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五) 委員林靜儀等24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十六)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羅\n美玲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n八)委員陳以信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吳思瑤等\n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n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二)委員蔡培慧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n員范雲等25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四 ) 委員鍾佳濱等19 人擬具\n「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陳培瑜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n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六) 委員高嘉瑜等16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七)委員陳靜敏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劉\n世芳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n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n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二) 委員劉建國等22 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十三)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n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五)委員張宏陸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六)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第十三之\n一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七)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n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溫玉霞\n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n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許淑華、洪孟楷、廖婉汝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n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五) 委員林楚茵等16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七)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時代力量黨團\n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n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n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n員莊競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性\n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十五)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n游毓蘭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林宜瑾等\n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陳秀寳等2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十)委員許智傑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賴品妤等16\n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三) 委員王美惠等19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十四)委員蔡培慧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范雲\n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n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七) 委員陳培瑜等24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二十八)委員陳靜敏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n劉世芳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案、(三十二)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委員劉\n建國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五 ) 委員呂玉玲等17 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n條、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六) 國民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三十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八)委員林\n靜儀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九)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性騷\n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agenda_id":"1126203_00001"}}}],"supported_filter_fields":["term","sessionPeriod","meet_id","legislator","committee_id","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