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ing_content":"一、邀請行政院秘書長、內政部部長、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行\n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財政部部長就「我國行政區劃之現況檢討、區\n劃標準、未來規劃與效益評估」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處理、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n預算有關行政院預算凍結案等2案","sections":["報告事項","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討論事項","處理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26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審查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74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有關立法委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區劃分主管機關、公告及劃分應考量因素,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7條第1項規定,第35條之立法委員選舉區及前條第1項第1款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區,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劃分;前條第1項第1款之原住民區民代表、鄉(鎮、市)民代表選舉區,由直轄市、縣選舉委員會劃分之;並應於發布選舉公告時公告。但選舉區有變更時,應於公職人員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1年前發布之。同法條第2項規定,前項選舉區,應斟酌行政區域、人口分布、地理環境、交通狀況、歷史淵源及應選出名額劃分之。","有關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立法委員選舉區名稱及其所轄行政區域範圍調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區劃分、公告及完成選舉投票期限,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21條之1規定,本法第35條第3項所定直轄市、縣(市)選出之立法委員其名額分配及選舉區以第7屆立法委員為準,自該屆立法委員選舉區變更公告之日起,於每10年重新檢討立法委員選舉區變更之期間內,遇有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或村(里)之編組及調整時,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調整立法委員選舉區名稱及其所轄行政區域範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7條之1第1項規定,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改制後第1屆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及里長之選舉,應依核定後改制計畫所定之行政區域為選舉區,於改制日10日前完成選舉投票。同法條第2項規定,原住民區以改制前之區或鄉為其行政區域,其第1屆區民代表、區長之選舉以改制前區或鄉之行政區域為選舉區,於改制日10日前完成選舉投票。同法條第3項規定,前2項之直轄市議員、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區之劃分,應於改制日6個月前公告,不受前條第1項但書規定之限制。","質詢:葉委員毓蘭:14:28"],"logs":[],"hit_agenda":{"page_end":344,"meet_id":"委員會-10-4-15-3","speakers":["林為洲","邱顯智","莊瑞雄","羅美玲","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湯蕙禎","王美惠","吳怡玎","陳明文","林文瑞","魯明哲","楊瓊瓔","吳琪銘","林思銘","陳亭妃","鄭天財Sra Kacaw","高虹安","管碧玲","蔡壁如","陳椒華","張其祿","游毓蘭","鄭正鈐","蔡易餘","廖婉汝","邱臣遠"],"page_start":249,"meetingDate":["2021-10-06"],"gazette_id":"1107901","agenda_lcidc_ids":["1107901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行政院秘書長、內政部部長、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行\n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財政部部長就「我國行政區劃之現況檢討、區\n劃標準、未來規劃與效益評估」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處理、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n預算有關行政院預算凍結案等2案","agenda_id":"11079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