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ing_content":"一、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5案;\n二、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第二預備金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案;三、\n審查或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報告\n案18案;四、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如何加強防疫保單之監理,以落實消\n費者及股東權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sections":["報告事項","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討論事項","依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5條第4項規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查明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所保管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是否逾一定金額,得要求特定之自然人、法人、團體於限期內提供相關資料或通知其至主管機關辦公處所備詢;必要時,亦得要求銀行、其他金融機構提供其存款及其他有關資料。惟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3條所定之一定金額,自110年7月1日起調高為新臺幣20億元,考量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保管金額過多有一定風險,應加強第三方支付服務業之管理。爰此,1.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依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5條第4項所查明之結果與其他有關資料,主動且定期提供經濟部,以利經濟部加強對第三方支付服務業之管理。2.請經濟部加強宣導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落實確認客戶身分、保存服務紀錄、申報可疑交易及建立內控制度等義務。","按國人近年多習慣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進行消費,促使提供電子商務平臺代理收付款項金流服務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蓬勃發展。依經濟部商業司登記(依營業項目別)資料顯示,截至110年4月12日止,營業項目登記有第三方支付服務業之核准設立或核准登記之公司行號約1萬1,540家。鑑於具一定規模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所服務之消費者人數亦相當多,隨其規模擴大,消費者保護議題日益重要。主管機關針對接近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所定一定金額門檻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宜予瞭解其業務發展現況。爰此,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經濟部共同商討如何掌握第三方支付業者數據資料,及具一定規模之第三方支付業者所提供資料真實性之覆核確認機制。並就上述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現行第三方支付與電子支付除業務上有儲值及小額匯兌之差異外,僅有日均餘額是否達20億元之門檻,惟同是從事代理收付業務之支付機構卻因日金流量而分屬經濟部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主管,其所適用之法規亦各不相同,恐造成收受款方之權益受損,又考量目前第三方支付業者運作擁有大量金流,應屬於金融監理之範疇,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同經濟部就電子支付機構及第三方支付業之相關管理及消費者保障措施,與對未來產業發展管理趨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有鑑於電子投票制度上路已超過10年,並且也透過相關政策要求各公司使用電子投票,能有效縮短開會時間及兼顧防疫政策,實有普及使用之誘因,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上市、上櫃公司股東會運用電子投票進行概況分析並且研議電子投票精進及未來規劃,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俾利未來相關電子投票政策之規劃。","過去2年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導致本國銀行外派海外之主管難以輪調防弊,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也無法到海外分行實地查核,讓海外分行放款品質產生疑慮,加上近來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戰事,導致本國銀行海外暴險情形提升。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資料顯示,單單111年1至4月本國銀行所通報重大偶發之海外重大信用風險金額就高達50億元,這金額已經與110年整年度的風險金額相當。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擬如何強化管理海外本國銀行暴險措施、加強海外分行監管措施,如積極簽洽雙邊MOU,同時也須避免境外敵對勢力藉機進行金融滲透,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因應俄羅斯債券違約拉警報,111年4月起陸續傳出6間壽險公司所持俄羅斯債券未能如期獲得利息。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督促國內保險公司依持有之俄羅斯債券償還債息規定(包括有無規定以俄羅斯盧布償債)該等債券實際暴險及損失情形,依規定忠實揭露,並因應俄羅斯可能違約情形,採取適當之因應措施(包含研議跨海求償之可能性),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目前中資審查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權責,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僅針對電支機構之發照及經營是否影響金融秩序及消費者權益進行規範。若具中資背景之事業經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得經營電商平台後,該平台又與本國電子支付機構合作處理金流,於發照後之合作營運並未設置監理機制。為了防止具一定規模,且有中資疑慮之電商平台透過與本國電支機構合作,達成實質影響本國經濟市場之目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對電支機構與該類中資背景事業之合作進行規範。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個月內,針對如何規範電支機構與壟斷性電商事業合作後之營運管理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討論事項","針對本次會議討論事項之詢答,擬請停止詢答,並立即進行處理。","針對本次會議討論事項,提請停止討論,全案保留,送院會處理。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沈召集委員發惠補充說明。","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第二預備金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案:","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9案:","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如何加強防疫保單之監理,以落實消費者及股東權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討論事項","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監理」預算100萬元,俟向貴委員會就推動金融數位化及強化金融資安韌性及協助各保險公司能順利接軌IFRS17相關措施等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預算100萬元,俟向貴委員會提出如何落實執行所有金融檢查七大重點之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之「業務費」預算二十分之一,俟向貴委員會就銀髮金融消費爭議申訴案件逐年攀升之情形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之「業務費」預算100萬元,俟向貴委員會就要求金融機構依循TCFD建議揭露氣候相關資訊之辦理情形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凍結銀行局「一般行政」預算100萬元,俟向貴委員會就金融機構無障礙設施設備抽查情形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凍結銀行局「一般行政」預算100萬元,俟向貴委員會就針對待精進之金融設施設備數量地點,進行盤點、列管、改善進度追蹤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凍結銀行局「一般行政」預算100萬元,俟向貴委員會就友善金融環境之改善期程等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凍結檢查局「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俟向貴委員會就檢討資訊技術及人員專業因應程度,積極優化數位及傳統檢查能力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凍結檢查局「金融機構檢查」項下「金融機構檢查」預算100萬元,俟提出如何落實執行全面的檢查機制與措施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質詢:林委員德福:9:31","質詢:吳委員秉叡:9:44","質詢:賴委員士葆:9:55","質詢:沈委員發惠:10:6","質詢:郭委員國文:10:19","質詢:李委員貴敏:10:30","質詢:鍾委員佳濱:10:43","質詢:費委員鴻泰:11:3","質詢:張委員其祿:11:14","質詢:高委員嘉瑜:11:26","質詢:羅委員明才:11:39","質詢:曾委員銘宗:11:50","質詢:楊委員瓊瓔:11:58","質詢:陳委員椒華:12:6"],"logs":[],"hit_agenda":{"page_end":244,"meet_id":"委員會-10-5-20-14","speakers":["沈發惠","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李貴敏","鍾佳濱","費鴻泰","張其祿","高嘉瑜","羅明才","曾銘宗","楊瓊瓔","陳椒華","余天","林楚茵","邱志偉","林奕華"],"page_start":177,"meetingDate":["2022-05-02"],"gazette_id":"1117001","agenda_lcidc_ids":["1117001_00005"],"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5案;\n二、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第二預備金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案;三、\n審查或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報告\n案18案;四、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如何加強防疫保單之監理,以落實消\n費者及股東權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70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