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ing_content":"一、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作業基金(醫療\n藥品基金、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及特別收入基\n金(健康照護基金及社會福利基金)等預算案;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兒童及少年福利\n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蘇震清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n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李昆澤等2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n條之一及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鄭汝芬等3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n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五)委員王育敏等3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n十六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吳宜臻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九十條\n之一條文草案」、(八)委員鄭汝芬等3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九十條之一\n條文草案」、(九)委員王育敏等2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n、(十)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及第一百\n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一)委員盧嘉辰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十二)委員李桐豪等2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n(十三)委員李昆澤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n」、(十四)委員陳怡潔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n(十五)委員蔣乃辛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及第一百\n條條文修正草案 」、(十六)委員王育敏等2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n正草案」、(十七)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及第九十五\n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八)委員盧秀燕等2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條\n文修正草案」、(十九)委員潘孟安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n正草案」、(二十)委員王育敏等25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n」、(二十一)委員王育敏等22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n二十二)委員蔣乃辛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二\n十三)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八十\n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23案;三、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n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江惠貞等20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n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李桐豪等27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n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李桐豪等19人擬\n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八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n五)委員林明溱等21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條及第十三\n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n條例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七)委員楊玉欣等27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n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八)委員李桐豪等21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n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8案","sections":["報告事項","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討論事項","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預算處理)。","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特別收入基金(環境保護基金)及信託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等預算案(預算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特別收入基金(環境保護基金)及信託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等預算案,另擇期繼續審查。","報告事項(增列)","討論事項","第一條條文:委員田秋堇等19人提案保留。","第四條條文:委員田秋堇等19人提案保留。","委員田秋堇等19人提案新增第四條之一條文保留。","委員田秋堇等19人提案第四條之二條文不予增訂。","第七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八條條文修正通過,修正為:「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十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二十二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二十四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通過,修正為:「中央主管機關得對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就其供應之特定食品,要求以中文標示原產地及其他應標示事項;對特定散裝食品販賣者,得就其販賣之地點、方式予以限制,或要求以中文標示品名、原產地(國)、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製造日期或有效日期及其他應標示事項。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第二十六條條文:委員蔣乃辛等20人提案保留。","第二十七條條文:委員蔣乃辛等20人提案保留。","第三十二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三十八條條文:委員田秋堇等19人及委員尤美女等20人提案均保留。","第四十條條文:委員尤美女等20人提案及委員田秋堇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第四十四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委員黃偉哲等16人提案新增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保留。","第四十五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四十七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通過,修正為:「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第四十九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五十六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另通過附帶決議一項:","本案業已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法案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由召集委員田秋堇於院會討論本案時作補充說明。","討論事項","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作業基金(醫療藥品基金、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及特別收入基金(健康照護基金及社會福利基金)等預算案(預算詢答)。","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蘇震清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李昆澤等2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條之一及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鄭汝芬等3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王育敏等3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吳宜臻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九十條之一條文草案」、(八)委員鄭汝芬等3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九十條之一條文草案」、(九)委員王育敏等2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一)委員盧嘉辰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李桐豪等2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三)委員李昆澤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四)委員陳怡潔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五)委員蔣乃辛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六)委員王育敏等2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十七)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八)委員盧秀燕等2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九)委員潘孟安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委員王育敏等25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一)委員王育敏等22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二)委員蔣乃辛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三)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八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23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江惠貞等20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李桐豪等27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李桐豪等19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八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林明溱等21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楊玉欣等27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八)委員李桐豪等21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8案。","修正第七十條,明定主管機關為辦理補助與扶助業務,得洽請相關單位提供資料,減少民眾申請時檢附文件之負擔。","修正第七十六及及第八十一條,明定兒少福利機構課後照顧中心負責人或工作人員之消極資格,並訂定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等相關辦法。","修正第一百零三條,配合廣電三法之管理修正以廣播、電視事業為違反本法相關規定時之裁罰對象。"],"logs":[],"hit_agenda":{"page_end":486,"meet_id":"委員會-8-6-26-26","speakers":["王育敏","李桐豪","田秋堇","林淑芬","楊玉欣","趙天麟","吳育仁","陳節如","蔡錦隆","蘇清泉","劉建國","徐少萍","鄭汝芬","江惠貞","林滄敏","潘維剛","楊曜","李昆澤","徐欣瑩"],"page_start":335,"meetingDate":["2014-12-24"],"gazette_id":"1040501","agenda_lcidc_ids":["1040501_00008"],"meet_name":"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作業基金(醫療\n藥品基金、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及特別收入基\n金(健康照護基金及社會福利基金)等預算案;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兒童及少年福利\n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蘇震清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n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李昆澤等2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n條之一及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鄭汝芬等3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n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五)委員王育敏等3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n十六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吳宜臻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n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九十條\n之一條文草案」、(八)委員鄭汝芬等3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九十條之一\n條文草案」、(九)委員王育敏等2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n、(十)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及第一百\n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一)委員盧嘉辰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十二)委員李桐豪等2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n(十三)委員李昆澤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n」、(十四)委員陳怡潔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n(十五)委員蔣乃辛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及第一百\n條條文修正草案 」、(十六)委員王育敏等2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n正草案」、(十七)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及第九十五\n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八)委員盧秀燕等2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條\n文修正草案」、(十九)委員潘孟安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n正草案」、(二十)委員王育敏等25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n」、(二十一)委員王育敏等22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n二十二)委員蔣乃辛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二\n十三)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八十\n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23案;三、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n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江惠貞等20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n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李桐豪等27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n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李桐豪等19人擬\n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八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n五)委員林明溱等21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條及第十三\n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n條例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七)委員楊玉欣等27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n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八)委員李桐豪等21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n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8案","agenda_id":"1040501_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