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ing_content":"一、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n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綜合證券\n股份有限公司);二、審查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n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李應元等16人、民進黨黨團分別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n正草案」案、委員陳學聖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七條、第十四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n案、委員潘維剛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n審查)、委員潘維剛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如經院會復\n議,則不予審查)、繼續審查委員李應元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盧\n秀燕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許添財等20人擬具\n「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9案;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n限公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sections":["討論事項","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審查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本院委員李應元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本院委員陳學聖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七條、第十四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本院委員潘維剛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本院委員潘維剛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繼續審查本院委員李應元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繼續審查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繼續審查本院委員許添財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者,其本身之所得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依法經營不對外營業消費合作社之盈餘。","","營利事業出售土地,或個人出售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具,或營利事業依政府規定為儲備戰備物資而處理之財產,其交易之所得。","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之財產。但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不在此限。","各級政府機關之各種所得。","各級政府公有事業之所得。","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但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之國際運輸事業給與同樣免稅待遇者為限。","營利事業因引進新生產技術或產品,或因改進產品品質,降低生產成本,而使用外國營利事業所有之專利權、商標權及各種特許權利,經政府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其所給付外國事業之權利金;暨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定之重要生產事業因建廠而支付外國事業之技術服務報酬。","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開發金融機構,對中華民國政府或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所提供之貸款,及外國金融機構,對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分支機構或其他中華民國境內金融事業之融資,其所得之利息。","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但全年合計數以不超過十八萬元為限。","政府機關或其委託之學術團體辦理各種考試及各級公私立學校辦理入學考試,發給辦理試務工作人員之各種工作費用。"],"logs":[],"hit_agenda":{"page_end":204,"meet_id":"委員會-8-8-20-10","speakers":["潘維剛","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盧秀燕","賴士葆","費鴻泰","孫大千","曾巨威","李應元","羅明才","陳學聖","薛凌"],"page_start":139,"meetingDate":["2015-11-11"],"gazette_id":"1048601","agenda_lcidc_ids":["1048601_00005"],"meet_name":"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n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綜合證券\n股份有限公司);二、審查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n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李應元等16人、民進黨黨團分別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n正草案」案、委員陳學聖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七條、第十四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n案、委員潘維剛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n審查)、委員潘維剛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如經院會復\n議,則不予審查)、繼續審查委員李應元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盧\n秀燕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許添財等20人擬具\n「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9案;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n限公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0486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