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ing_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蔣部長丙煌、交通部、內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等就「無障礙生活環境(政策規劃、改善期程及預算配置)」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n(一)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0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劉建國\n等19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蔡其昌等20人擬具「國民年\n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李慶華等22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劉建國等20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n(六)委員蔣乃辛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江惠貞等21\n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三、審查(一)本院委員陳其邁等19\n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蔣乃辛等21人擬具「食品安\n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王育敏等2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n五條之一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n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四、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一\n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n條及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三)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八\n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四)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條及\n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賴士葆等3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六)委員李昆澤等22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七)\n委員孫大千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八)委員許智傑等\n3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九)委員賴\n士葆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十)委\n員李桐豪等2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一)委員楊玉欣等26人\n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二)委員江啟臣等23人擬具「身心障\n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一條及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三)委員李俊俋等24人擬具「身\n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四)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n益保障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五)委員楊玉欣等32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n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六)委員楊玉欣等2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n正草案」、(十七)委員楊玉欣等2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條之一及第七十六條\n條文修正草案」、(十八)委員潘孟安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九\n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十九)委員陳淑慧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條條文\n修正草案」、(二十)委員李俊俋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n案」、(二十一)委員蔡錦隆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六十四條之一條文草\n案」、(二十二)委員謝國樑等2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第八十一條及第九\n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三)委員劉建國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二十四)委員楊玉欣等2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二\n十五)委員楊玉欣等34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六)委員賴士\n葆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六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二十七)委員楊玉欣等\n3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八)委員王育敏等27人擬具「\n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二十九)委員楊玉欣等34人擬具「身心\n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9案;五、審查人民請願案7案","sections":["報告事項","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討論事項","第一條條文照案通過。","第三條條文修正通過,修正為:「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主管老人教育、老人服務之人才培育與高齡化社會教育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勞工主管機關:主管老人就業促進及免於歧視、支援員工照顧老人家屬與照顧服務員技能檢定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都市計畫、建設、工務主管機關:主管老人住宅建築管理、老人服務設施、公共設施與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等相關事宜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住宅主管機關:主管供老人居住之社會住宅、購租屋協助之規劃及推動事項。","交通主管機關:主管老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行人與駕駛安全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金融主管機關:主管本法相關金融、商業保險、財產信託措施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警政主管機關:主管老人失蹤協尋、預防詐騙及交通安全宣導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消防主管機關:主管本法相關消防安全管理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其他措施由各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職權規劃辦理。」","第十四條條文修正通過,修正為:「為保護老人之財產安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鼓勵其將財產交付信託。","第十五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十六條條文修正通過,修正為:「老人照顧服務應依全人照顧、在地老化、健康促進、延緩失能、社會參與及多元連續服務原則規劃辦理。","第十七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十八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十九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二十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二十一條條文照案通過。","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通過,修正為:「為協助老人維持獨立生活之能力,增進生活品質,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辦理輔具服務:","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通過,修正為:「勞工主管機關應積極促進高齡者就業,並致力老人免於就業歧視。","第三十一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第三十二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通過,修正為:「住宅主管機關應推動社會住宅,排除老人租屋障礙。","第三十四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第三十六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四十一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四十一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第四十一條之二條文不予增訂。","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通過,修正為:「老人因無人扶養,致有生命、身體之危難或生活陷於困境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老人之申請或依職權,予以適當安置。","第四十二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第四十二條之二條文不予增訂。","第四十三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通過,修正為:「老人福利機構於主管機關依第四十六條至第四十八條規定限期令其改善期間,不得增加收容老人,違者另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第五十一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通過,修正為:「老人之扶養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老人之人違反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情節嚴重者,主管機關應對其施以四小時以上二十小時以下之家庭教育及輔導。","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本20案業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法案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由召集委員陳節如於院會討論本案時作補充說明。","討論事項","審查(一)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0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蔡其昌等20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李慶華等22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劉建國等20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蔣乃辛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江惠貞等21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審查(一)本院委員陳其邁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蔣乃辛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王育敏等2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及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三)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四)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賴士葆等3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李昆澤等22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孫大千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八)委員許智傑等3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九)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十)委員李桐豪等2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一)委員楊玉欣等2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二)委員江啟臣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一條及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三)委員李俊俋等24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四)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五)委員楊玉欣等32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六)委員楊玉欣等2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七)委員楊玉欣等2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條之一及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八)委員潘孟安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十九)委員陳淑慧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委員李俊俋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二十一)委員蔡錦隆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六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二十二)委員謝國樑等2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第八十一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三)委員劉建國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四)委員楊玉欣等2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五)委員楊玉欣等34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六)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六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二十七)委員楊玉欣等3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八)委員王育敏等2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二十九)委員楊玉欣等34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9案。","審查人民請願案7案(國民年金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六章經濟安全部分,新增第七十一條之一(王育敏委員等27人),有關明定相關單位配合提供辦理本法補助業務所需資料乙節,本部敬表同意。","第七章保護服務部分,修正條文第七十六條、第八十一條、第八十四條,並新增第七十五條之一(楊玉欣委員等27人、委員等26人、台聯黨團、李昆澤委員等22人),有關自發性協助身心障礙者,得減輕或免除民、刑事責任、擴大心智障礙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得聲請法院同意指派社會工作人員擔任輔佐人、增修對經法院選定之身心障礙者監護人或輔助人職務監督等節:","第八章罰則部分,修正條文第八十六條、第八十八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九條,並新增第九十九條之一(李俊俋委員等24人、陳亭妃委員等23人、謝國樑委員等26人、楊玉欣委員等34人及台聯黨團),增列違反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及第七十五條之罰則等節:","第九章附則部分,有關第一百零七條明定同步聽打服務之施行日期,涉及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建議整體考量。","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違反第三十五條第四項規定,未出具產品成分報告及輸出國之官方衛生證明。","文化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精神生活之充實與藝文活動參與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採購法規主管機關:政府採購法有關採購身心障礙者之非營利產品與勞務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通訊傳播主管機關:主管身心障礙者無障礙資訊和通訊技術及系統、網路平台、通訊傳播傳輸內容無歧視等相關事宜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科技研究事務主管機關:主管身心障礙者輔助科技研發、技術研究、移轉、應用與推動等事項。","經濟主管機關:主管身心障礙輔具國家標準訂定、產業推動、商品化開發之規劃及推動等事項。","其他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措施:由各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職權規劃辦理。"],"logs":[],"hit_agenda":{"page_end":312,"meet_id":"委員會-8-8-26-10","speakers":["楊玉欣","陳節如","江惠貞","王育敏","劉建國","段宜康","蘇清泉","林淑芬","楊曜","江啟臣"],"page_start":213,"meetingDate":["2015-11-02"],"gazette_id":"1048101","agenda_lcidc_ids":["1048101_00007"],"meet_name":"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邀請衛生福利部蔣部長丙煌、交通部、內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等就「無障礙生活環境(政策規劃、改善期程及預算配置)」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n(一)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0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劉建國\n等19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蔡其昌等20人擬具「國民年\n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李慶華等22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n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劉建國等20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n(六)委員蔣乃辛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江惠貞等21\n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三、審查(一)本院委員陳其邁等19\n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蔣乃辛等21人擬具「食品安\n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王育敏等2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n五條之一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n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四、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一\n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n條及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三)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八\n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四)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條及\n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賴士葆等3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六)委員李昆澤等22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七)\n委員孫大千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八)委員許智傑等\n3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九)委員賴\n士葆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十)委\n員李桐豪等2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一)委員楊玉欣等26人\n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二)委員江啟臣等23人擬具「身心障\n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一條及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三)委員李俊俋等24人擬具「身\n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四)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n益保障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十五)委員楊玉欣等32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n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六)委員楊玉欣等2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n正草案」、(十七)委員楊玉欣等2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條之一及第七十六條\n條文修正草案」、(十八)委員潘孟安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九\n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十九)委員陳淑慧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條條文\n修正草案」、(二十)委員李俊俋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n案」、(二十一)委員蔡錦隆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六十四條之一條文草\n案」、(二十二)委員謝國樑等2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第八十一條及第九\n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三)委員劉建國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n草案」、(二十四)委員楊玉欣等2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二\n十五)委員楊玉欣等34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六)委員賴士\n葆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六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二十七)委員楊玉欣等\n3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八)委員王育敏等27人擬具「\n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二十九)委員楊玉欣等34人擬具「身心\n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9案;五、審查人民請願案7案","agenda_id":"10481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