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ing_content":"一、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會計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n議「記帳士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sections":["報告事項","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討論事項","審查本院委員費鴻泰等20人、委員陳怡潔等28人、委員徐志榮等16人、委員孔文吉等18人、委員黃偉哲等18人分別擬具「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及第一百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定宇等34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及第一百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及第一百七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等8案。","審查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5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榮璋等17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及第一百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楊曜等20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及第一百七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案。","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討論事項","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會計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記帳士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管會、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也請在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未依有關法令或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定簽發適當意見之報告。","其他因不當意圖或職務上之廢弛,致所簽證之財務報告或其他財務資訊,足以損害委託人、受查人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logs":[],"hit_agenda":{"page_end":418,"meet_id":"委員會-9-1-20-5","speakers":["盧秀燕","曾銘宗","吳秉叡","黃國昌","賴士葆","王榮璋","徐國勇","余宛如","費鴻泰","林德福","羅明才","江永昌","李應元"],"page_start":371,"meetingDate":["2016-03-23"],"gazette_id":"1051401","agenda_lcidc_ids":["1051401_00007"],"meet_name":"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會計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n議「記帳士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0514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