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ing_content":"邀請勞動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因應大溪高中重大職災事件,三名死亡工作者未參加勞\n保,可能被認定為非職災事故。然而另二名死亡工作者則因有加入勞保而可認定為職災,造成同\n一工作場所事故卻同時存在職災與非職災的案例。爰就未加勞保勞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如何才\n能領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法定職災補助?我國職災勞工保護法施行成效及勞動部如何落實職災\n勞工保障」列席報告,並備質詢","sections":["報告事項","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討論事項","提起訴訟。","依仲裁法提起仲裁。","因工會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針對台中榮民總醫院派遣工權益爭議事件,建請勞動部應於1個月內針對派遣勞工之年資累計採計權益問題,提出完整報告。","勞動基準法修訂通過公布後,除落實勞工「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外,對於勞工權益也是一個進步的修法。惟因此次修法增加勞工與雇主間協商之機制,而現行之法規是否足以讓勞雇雙方有所依據來解決,仍有疑慮。爰要求勞動部立即檢視如: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商法甚至工會法等相關法規,並提出配套之修法,俾能真正落實政府保障勞動權益之本意。","有鑑於《勞動基準法》修正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5年12月21日經總統公布。然此次修法相當複雜,民眾及雇主均有許多適用法條之疑問,例如:勞工於休息日出勤時,能否選擇補休?補休比例為何?雇主依照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給付勞工應休未休之特別休假工資時,該「工資」性質為何?特別休假能否透過勞資合意遞延行使?爰要求勞動部儘速邀集勞動法專家學者、勞資雙方代表,就新修正勞動基準法適用後可能發生適用法條之疑義,研議討論後發布函釋,俾讓勞資雙方瞭解法條之適用並遵守勞動基準法之規範,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有鑑於復興航空日前突然宣布解散,解僱超過1,500名員工,無數家庭生計頓時陷入困難,求助無門。勞動部身為勞動法令最高主管機關,應積極協助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解決興航勞資爭議,爰要求勞動部:(一)協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債權銀行協商,確保依法應給付員工之工資、資遣費及退休金之債權都能獲得受償,並儘快給付興航員工;(二)協調交通部在分配興航航權時,要求接手航權之航空公司應聘任若干比例興航員工,以妥適解決本件勞資爭議並確保興航員工勞動權益,並於2週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有鑑於復興航空片面宣布解散,員工求助無門只能陳情抗議,現行《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二條只賦予公司董事會、繼續6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之股東及相當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公司債權人有公司重整聲請權,完全忽略、漠視受害最深公司員工之權益。如公司重整成功,對於公司債權人債權之確保、公司應負之社會責任、員工家庭生計及社會環境均有極大之助益。爰要求勞動部針對公司經營不善面臨倒閉、解散情事時,讓工會或一定比例以上員工,得聲請重整、對解散決議能參與或表示意見之修法可行性。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有鑑於民國103年11月至104年1月間,17家人力仲介業者因聯合哄抬仲介費用,意圖影響市場供需機制,遭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按公平交易法第十四條第1項處分(公處字105101號)5萬至19萬罰鍰。經查勞動部年度辦理人力仲介評鑑,未將前開違反「公平交易法」等重大違法事項納入評鑑指標,致使「聯合哄抬仲介市場價格」之人力仲介業者仍得以高分通過人力評鑑之情事發生。爰建請勞動部於2個月內會同相關部會,研議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以完善人力仲介評鑑制度,確保我國就業服務品質。"],"logs":[],"hit_agenda":{"page_end":206,"meet_id":"委員會-9-2-26-24","speakers":["陳瑩","洪慈庸","吳焜裕","李彥秀","陳曼麗","吳玉琴","陳宜民","劉建國","王育敏","黃秀芳","鍾孔炤","蔣萬安","林靜儀","林淑芬","鄭天財 Sra Kacaw","曾銘宗","楊曜","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廖國棟Sufin‧Siluko","徐榛蔚"],"page_start":117,"meetingDate":["2016-12-29"],"gazette_id":"1061601","agenda_lcidc_ids":["1061601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記錄","content":"邀請勞動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因應大溪高中重大職災事件,三名死亡工作者未參加勞\n保,可能被認定為非職災事故。然而另二名死亡工作者則因有加入勞保而可認定為職災,造成同\n一工作場所事故卻同時存在職災與非職災的案例。爰就未加勞保勞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如何才\n能領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法定職災補助?我國職災勞工保護法施行成效及勞動部如何落實職災\n勞工保障」列席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0616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