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ing_content":"一、審查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財團法人\n藥害救濟基金會及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解凍案等4案;二、審查:(一)委員吳焜裕等\n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李昆澤等18人擬具「食品安\n全衛生管理法第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陳曼麗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江永昌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條文修正\n草案」案、(五)委員林淑芬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委員趙正宇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親民黨黨團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sections":["討論事項","審查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及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解凍案等4案。","審查:","接下來,就委員提案修法方向,建議不予增修訂者,包括:","將加工助劑定義性文字及其使用規定於食安法定明。","要求食品風險評估等諮議會之學者專家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及增列委員之迴避規定。","新增應依預警原則採取必要之措施。","增訂主管機關輔導食品業者實施自主管理。","增訂業者之食品安全監測或檢驗計畫與公告範圍不同者,應具備等效之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增訂食品業者有公告之品保疏失情形,應即通報、回收之義務。","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積極推動與國際相符之驗證體系,且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推動互相認可;另對驗證、認證、輔導及檢驗單位,應定有利益迴避之規定。","增列「不宜供人食用者」為產品禁止事項。","新增食品身分標準、食品品名標示標準相關規定","新增食品應標示「賞味日期」及「保存條件」","針對重複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以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者,增訂首次違反前述規定後一年內累積三次以上者,應逕予開罰;針對違反第15條第1項、第4項及第16條規定之罰鍰下限,由6萬元提高至60萬元。","提高違反本法規定之有期徒刑法定刑度。","增訂未依規定設置專責人員,致違反本法規定之食品業者,應加重其刑或罰鍰額度二分之一。","針對違反具結先行放行規定之業者停權時間由一年延長為三年。","因消費者實際損害證明不易,容許以足認定消費之證據,請求三倍至五倍交易金額之賠償。","食安基金之用途增列補助食品安全事件之鑑定費用,及因食品安全事件所為之扣押、沒收所支出之業務費用。","討論事項","審查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財團法人醫 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及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解凍案等4案。","審查:(一)委員吳焜裕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李昆澤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陳曼麗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江永昌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林淑芬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趙正宇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親民黨黨團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logs":[],"hit_agenda":{"page_end":264,"meet_id":"委員會-9-6-26-19","speakers":["吳焜裕","陳曼麗","林淑芬","周陳秀霞","蔣萬安","林靜儀","吳玉琴","王育敏","邱泰源","鍾佳濱","黃國昌","趙天麟","李彥秀","黃秀芳","楊曜","徐志榮","陳瑩","許淑華","蔡適應"],"page_start":145,"meetingDate":["2018-12-19"],"gazette_id":"1080901","agenda_lcidc_ids":["1080901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財團法人\n藥害救濟基金會及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解凍案等4案;二、審查:(一)委員吳焜裕等\n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李昆澤等18人擬具「食品安\n全衛生管理法第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陳曼麗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江永昌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條文修正\n草案」案、(五)委員林淑芬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n委員趙正宇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親民黨黨團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0809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