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ing_content":"一、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案;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智慧財產法院\n組織法修正草案」案","sections":["報告事項","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討論事項","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案。","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案。","許多律師及法官對電子書狀系統有許多疑慮。第一,許多法官實務上接到電子書狀,大抵會先印下來再用紙本慢慢研讀,特別是老法官。有時候收到大量的起訴書、答辯狀、上訴理由書,還要花時間慢慢一張一張印,徒增法院成本及困擾;第二,許多律師反應,如用電子書狀,許多照片等證據相關的文件,有時候會印不出來或糊掉、標線不清等相關問題,使敗訴風險提高,不太願意使用電子書狀,請問司法院對這問題有無解決方案或配套措施?","本席特予建議,不要強制使用電子書狀,使法官跟律師自行擁有選擇權,習慣使用電子書狀就用電子書狀,對電子書狀有疑慮的便尊重其自主選擇,請司法院回去檢討相關問題,並提出書面報告。","與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具有控制或從屬關係,且公司資本額在新臺幣五億元以上之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效力之爭議事件。","因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銀行法、企業併購法、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不動產證券化條例、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信託法、票券金融管理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所生民事法律關係之爭議,其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經雙方當事人以書面合意由商業法院管轄之民事事件。","其他依法律規定或經司法院指定由商業法院管轄之商業訴訟事件。","附屬文件及其件數。","當事人曾就本案相關爭議所進行之協商,或至其他機關調處、調解不成立之經過概要。","法院。","年、月、日。"],"logs":[],"hit_agenda":{"page_end":206,"meet_id":"委員會-9-8-36-10","speakers":["段宜康","鍾孔炤","鄭運鵬","周春米","尤美女","陳玉珍","黃國昌","何志偉","吳志揚","洪慈庸"],"page_start":153,"meetingDate":["2019-10-21"],"gazette_id":"1088101","agenda_lcidc_ids":["1088101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案;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智慧財產法院\n組織法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0881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