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ing_content":"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sections":["報告事項","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經濟、財政、內政、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4次聯席會議議事錄","討論事項","行政院新聞稿指出:在籌編原則草案第一條……將「中央政府每年度債務成長率,並以不超過前三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平均成長率為原則」修正為「政府推動前瞻基礎建設預算應嚴守財政紀律,相關債務之管控應依公共債務法及前瞻基礎建設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將實質規定大膽轉成抽象的描述性文字,由此可見前瞻基礎建設是否必然造成債務飆高,且各項經濟未因此成長,讓行政院不得不另闢巧門,以躲避債務上限?","台灣每年總用水量中有71.2%為農業用水,高達128.46億噸,農業用水中又以灌溉用水111.81億噸居冠,佔所有農業用水的62%,農業用水是用水最大宗,若減少1%的輸水損失率就可以增加多少水源?為何不改善老舊的灌溉渠道來增加水源水量?農業灌溉用水利用效率格外重要,農水路的基礎建設能不重視嗎?然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水環境建設」部份,行政院雖編列2,507億元宣稱要降低淹、缺水問題,但只著重在各大水庫及中央、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部份,全台農水路卻一條都未編列經費。","行政院提出的城鄉建設,包括改善停車問題、提升道路品質、校園社區化改造等10個大項,認為都是政府經常性施政範圍,立法院無須審查城鄉建設計畫,讓全部1372億的經費,逐年編列於政府的公務預算,才符合預算法的精神,政府不應該以浮濫舉債的方式,濫用特別預算,相關預算的適法性?以及與常態公務預算科目之間的競合關係,也請相關單位應該提交完整書面報告,才是負責任的施政態度。","下午3時58分,黃國昌委員提出書面異議:「本人於第二條逐條討論時間之發言,事實上根本無從進行。且其所為的時間進行及主席終結之宣告,應均屬無效。應回復本人應有時間並重新接續進行,茲正式提出異議,要求主席處理。」主席仍未予以處理。"],"logs":[],"hit_agenda":{"page_end":260,"meet_id":"聯席會議-9-3-19,20,15,22,23,26-5","speakers":["邱議瑩","徐永明","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黃國昌"],"page_start":183,"meetingDate":["2017-05-15"],"gazette_id":"1065901","agenda_lcidc_ids":["1065901_00008"],"meet_name":"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經濟、財政、內政、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5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agenda_id":"1065901_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