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ing_content":"討論事項\n公司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七十六條之一、第九十九條之一、第一百五十六條之一至第一百\n五十六條之四、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百七十\n五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三條之一、第二百零三條之一、第二百十條之一、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n第二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百九十二條之一及第四百四十七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一百零四條、第\n一百零五條、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六條、\n第二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六、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第三百七\n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四條及第三百八十五條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n十三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第四十三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七\n條、第七十八條、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六條至第一百十三條、\n第一百十七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八條至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百\n四十條、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百六十一\n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百六十七條至第一百六十七\n條之二、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百七\n十七條、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n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九條之一、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至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十\n條、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六條之一、第二百十八條、第二百\n三十條、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n一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百五十七條\n之二、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百六十六條至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百七十九\n條、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二百八十三條、第二百九十一條、第二百九十七條、第三百零九條、第\n三百十一條、第三百十六條、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三、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五、第\n三百五十六條之七、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一、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三、第\n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二、第三百七十條至第三百七十四條、第三百七十七條至第三百八十條、第三\n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第八章章名、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三百八十八條、第三百九十一\n條、第三百九十二條、第三百九十三條、第四百三十八條及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完成三讀─","sections":["報告事項","討論事項","(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四百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蘇震清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國勇等22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國棟等22人擬具「公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20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一百八十九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毓仁等20人擬具「公司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委員蔣萬安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二條及第二百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超明等16人、委員邱志偉等16人分別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高志鵬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施義芳等19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焜裕等24人擬具「公司法第九十九條及第一百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高志鵬等18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宗熠等19人擬具「公司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一百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正亮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正亮等16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正亮等18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一百九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一百七十三條之一及第二百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時代力量黨團、委員蔣萬安等19人分別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一條及第三百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余宛如等18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撤銷侵害股東利益之董事會或股東會之決議,或相關之交易。","命公司、應負責之董事或其他股東依公平合理價格收買請求股東之全部或部分股份或出資額。","命公司、應負責之董事或其他股東為一定行為或不行為。"],"logs":[["討論事項","公司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七十六條之一、第九十九條之一、第一百五十六條之一至第一百五十六條之四、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三條之一、第二百零三條之一、第二百十條之一、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第二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百九十二條之一及第四百四十七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二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六、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四條及第三百八十五條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第四十三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六條至第一百十三條、第一百十七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八條至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百六十七條至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九條之一、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至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十條、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六條之一、第二百十八條、第二百三十條、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百五十七條之二、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百六十六條至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百七十九條、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二百八十三條、第二百九十一條、第二百九十七條、第三百零九條、第三百十一條、第三百十六條、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三、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五、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七、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一、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二、第三百七十條至第三百七十四條、第三百七十七條至第三百八十條、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第八章章名、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三百八十八條、第三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九十二條、第三百九十三條、第四百三十八條及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報告事項"],["討論事項","公司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七十六條之一、第九十九條之一、第一百五十六條之一至第一百五十六條之四、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三條之一、第二百零三條之一、第二百十條之一、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第二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百九十二條之一及第四百四十七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二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六、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四條及第三百八十五條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第四十三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六條至第一百十三條、第一百十七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八條至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百六十七條至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九條之一、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至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十條、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六條之一、第二百十八條、第二百三十條、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百五十七條之二、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百六十六條至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百七十九條、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二百八十三條、第二百九十一條、第二百九十七條、第三百零九條、第三百十一條、第三百十六條、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三、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五、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七、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一、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二、第三百七十條至第三百七十四條、第三百七十七條至第三百八十條、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第八章章名、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三百八十八條、第三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九十二條、第三百九十三條、第四百三十八條及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討論事項"],["討論事項","公司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七十六條之一、第九十九條之一、第一百五十六條之一至第一百五十六條之四、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三條之一、第二百零三條之一、第二百十條之一、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第二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百九十二條之一及第四百四十七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二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六、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四條及第三百八十五條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第四十三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六條至第一百十三條、第一百十七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八條至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百六十七條至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九條之一、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至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十條、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六條之一、第二百十八條、第二百三十條、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百五十七條之二、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百六十六條至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百七十九條、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二百八十三條、第二百九十一條、第二百九十七條、第三百零九條、第三百十一條、第三百十六條、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三、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五、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七、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一、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二、第三百七十條至第三百七十四條、第三百七十七條至第三百八十條、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第八章章名、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三百八十八條、第三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九十二條、第三百九十三條、第四百三十八條及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四百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蘇震清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國勇等22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國棟等22人擬具「公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20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一百八十九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毓仁等20人擬具「公司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委員蔣萬安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二條及第二百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超明等16人、委員邱志偉等16人分別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高志鵬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施義芳等19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焜裕等24人擬具「公司法第九十九條及第一百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高志鵬等18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宗熠等19人擬具「公司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一百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正亮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正亮等16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正亮等18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一百九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一百七十三條之一及第二百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時代力量黨團、委員蔣萬安等19人分別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一條及第三百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余宛如等18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討論事項","公司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七十六條之一、第九十九條之一、第一百五十六條之一至第一百五十六條之四、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三條之一、第二百零三條之一、第二百十條之一、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第二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百九十二條之一及第四百四十七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二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六、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四條及第三百八十五條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第四十三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六條至第一百十三條、第一百十七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八條至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百六十七條至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九條之一、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至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十條、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六條之一、第二百十八條、第二百三十條、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百五十七條之二、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百六十六條至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百七十九條、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二百八十三條、第二百九十一條、第二百九十七條、第三百零九條、第三百十一條、第三百十六條、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三、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五、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七、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一、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二、第三百七十條至第三百七十四條、第三百七十七條至第三百八十條、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第八章章名、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三百八十八條、第三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九十二條、第三百九十三條、第四百三十八條及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撤銷侵害股東利益之董事會或股東會之決議,或相關之交易"],["討論事項","公司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七十六條之一、第九十九條之一、第一百五十六條之一至第一百五十六條之四、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三條之一、第二百零三條之一、第二百十條之一、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第二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百九十二條之一及第四百四十七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二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六、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四條及第三百八十五條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第四十三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六條至第一百十三條、第一百十七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八條至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百六十七條至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九條之一、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至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十條、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六條之一、第二百十八條、第二百三十條、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百五十七條之二、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百六十六條至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百七十九條、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二百八十三條、第二百九十一條、第二百九十七條、第三百零九條、第三百十一條、第三百十六條、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三、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五、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七、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一、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二、第三百七十條至第三百七十四條、第三百七十七條至第三百八十條、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第八章章名、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三百八十八條、第三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九十二條、第三百九十三條、第四百三十八條及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命公司、應負責之董事或其他股東依公平合理價格收買請求股東之全部或部分股份或出資額"],["討論事項","公司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七十六條之一、第九十九條之一、第一百五十六條之一至第一百五十六條之四、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三條之一、第二百零三條之一、第二百十條之一、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第二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百九十二條之一及第四百四十七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二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六、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四條及第三百八十五條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第四十三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六條至第一百十三條、第一百十七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八條至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百六十七條至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九條之一、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至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十條、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六條之一、第二百十八條、第二百三十條、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百五十七條之二、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百六十六條至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百七十九條、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二百八十三條、第二百九十一條、第二百九十七條、第三百零九條、第三百十一條、第三百十六條、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三、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五、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七、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一、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二、第三百七十條至第三百七十四條、第三百七十七條至第三百八十條、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第八章章名、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三百八十八條、第三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九十二條、第三百九十三條、第四百三十八條及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命公司、應負責之董事或其他股東為一定行為或不行為"]],"hit_agenda":{"page_end":152,"meet_id":"臨時會院會-9-5-1-3","speakers":["蘇嘉全","蔡其昌","李彥秀","黃國昌","何欣純","廖國棟Sufin‧Siluko","徐永明","孔文吉","柯建銘","曾銘宗","李鴻鈞","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許毓仁","余宛如","賴士葆","林昶佐"],"page_start":1,"meetingDate":["2018-07-06"],"gazet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