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ing_content":"討論事項\n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完成三讀─","sections":["報告事項","質詢事項","討論事項","(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反對者:43人","棄權者:0人","復疾病管制署積欠愛滋醫療費用等餘額自101年度之32.3億元,遽增至105年度預估之119.5億元,4年來增加87.2億元增速最快;國民健康署自103年度起將為子宮頸癌及年長婦女乳篩等預防保健業務約14億元,移由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編列經費支應,致積欠款大幅減少,然仍影響該基金財務健全。","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除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每年度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外,中央應負擔款項包括中央政府保費補助、年金差額、勞保局行政管理費等3項。103年度中央應負擔國民年金前揭款項,扣除公益彩券盈餘獲配收入、特種貨物及勞物稅稅課收入及責任準備等財源,103年度中央應負擔國民年金款項之實際短撥數為156億元。104年度衛生福利部以公務預算編列167億元,用於償付前揭短撥數,惟中央遲未明定財源與籌措撥補,104年度預估國民年金仍產生資金缺口335億元;105年度衛生福利部賡續編列239億元償付上年度短撥數,惟如中央仍無其他財源挹注,預估國民年金資金缺口將擴大為381億元,2年即倍速成長。","農民健康保險由於費率偏低及未建立制度化之費率調整機制,自試辦起財務收支即不平衡,歷年來造成鉅額虧損,截至103年底累計虧損達1,449億餘元,104年度及105年度預估虧損數分別為40億餘元及41億餘元。內政部每年度編列經費撥補農民健康保險虧損,然撥付款項常用以彌補以前年度發生虧損,當年度農民健康保險之保險收入不足支付保險給付之資金缺口,則以財務週轉方式向勞保基金借款。103年度內政部撥補58億餘元較往年高,爰截至103年度止,農民健康保險向勞保基金借款餘額為23億餘元,預估105年度止向勞保基金借款餘額為26億餘元,以平均借款利率2.84%計,105年度利息費用約7,500萬元。","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三讀)","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1人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本院委員張麗善等27人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審查報告","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二讀)","修正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三讀)","行政院函請審議「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報告","修正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三讀)","行政院函請審議「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許毓仁等24人、委員羅明才等19人、委員費鴻泰等16人、委員盧秀燕等16人及委員趙天麟等21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暨委員管碧玲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報告","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讀)","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三讀)","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0人擬具「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報告","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讀)","增訂專利法第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十二條、第五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二條及第一百四十二條條文(三讀)","本院委員邱泰源等25人擬具「關稅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報告","關稅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二讀)","修正關稅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三讀)","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讀)","增訂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之一、第三十九條之一及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三讀)","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讀)","修正消防法第九條、第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三讀)","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六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三讀)","農業金融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二讀)","刪除農業金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並修正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三讀)","修正特種勤務條例第三條、第七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三讀)","本院委員曾銘宗等20人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報告","教育部函送該部監督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06年度預算書案審查報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案(二讀)","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06年度預算案(三讀)"],"logs":[["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報告事項"],["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質詢事項"],["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討論事項"],["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反對者:43人"],["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棄權者:0人"],["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復疾病管制署積欠愛滋醫療費用等餘額自101年度之32.3億元,遽增至105年度預估之119.5億元,4年來增加87.2億元增速最快;國民健康署自103年度起將為子宮頸癌及年長婦女乳篩等預防保健業務約14億元,移由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編列經費支應,致積欠款大幅減少,然仍影響該基金財務健全"],["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除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每年度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外,中央應負擔款項包括中央政府保費補助、年金差額、勞保局行政管理費等3項103年度中央應負擔國民年金前揭款項,扣除公益彩券盈餘獲配收入、特種貨物及勞物稅稅課收入及責任準備等財源,103年度中央應負擔國民年金款項之實際短撥數為156億元104年度衛生福利部以公務預算編列167億元,用於償付前揭短撥數,惟中央遲未明定財源與籌措撥補,104年度預估國民年金仍產生資金缺口335億元;105年度衛生福利部賡續編列239億元償付上年度短撥數,惟如中央仍無其他財源挹注,預估國民年金資金缺口將擴大為381億元,2年即倍速成長"],["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農民健康保險由於費率偏低及未建立制度化之費率調整機制,自試辦起財務收支即不平衡,歷年來造成鉅額虧損,截至103年底累計虧損達1,449億餘元,104年度及105年度預估虧損數分別為40億餘元及41億餘元內政部每年度編列經費撥補農民健康保險虧損,然撥付款項常用以彌補以前年度發生虧損,當年度農民健康保險之保險收入不足支付保險給付之資金缺口,則以財務週轉方式向勞保基金借款103年度內政部撥補58億餘元較往年高,爰截至103年度止,農民健康保險向勞保基金借款餘額為23億餘元,預估105年度止向勞保基金借款餘額為26億餘元,以平均借款利率2.84%計,105年度利息費用約7,500萬元"],["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三讀)"],["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1人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本院委員張麗善等27人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審查報告"],["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二讀)"],["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修正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三讀)"],["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行政院函請審議「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報告"],["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修正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三讀)"],["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行政院函請審議「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許毓仁等24人、委員羅明才等19人、委員費鴻泰等16人、委員盧秀燕等16人及委員趙天麟等21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暨委員管碧玲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報告"],["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讀)"],["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三讀)"],["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0人擬具「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報告"],["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讀)"],["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增訂專利法第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十二條、第五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二條及第一百四十二條條文(三讀)"],["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本院委員邱泰源等25人擬具「關稅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報告"],["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關稅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二讀)"],["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修正關稅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三讀)"],["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讀)"],["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增訂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之一、第三十九條之一及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三讀)"],["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讀)"],["討論事項","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修正消防法第九條、第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三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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