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202110157300000"],"data":{"屆":11,"議案編號":"202110157300000","會議代碼":"院會-11-3-27","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3會期第27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5-12-05T15:50:48+08:00","提案日期":"2025-08-29","最新進度日期":"2025-11-25","法律編號":["04106"],"法律編號:str":["公民投票法"],"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40703895/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10/LCEWA01_110410_0018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10/LCEWA01_110410_0018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10410_00189/html"}],"議案流程":[{"會期":"11-03-2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5-08-29"],"會議代碼":"院會-11-3-27"},{"會期":"11-03-2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復議","日期":["2025-08-29"],"會議代碼":"院會-11-3-27"},{"會期":"11-04-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日期":["2025-09-30"],"會議代碼":"院會-11-4-2"},{"會期":"11-04-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5-11-21","2025-11-25"],"會議代碼":"院會-11-4-10"},{"會期":"11-04-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5-11-21","2025-11-25"],"會議代碼":"院會-11-4-10"},{"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5-11-20"],"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5111742"},{"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5-11-21"],"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5112176"}],"關連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629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663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711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4人「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名稱":"「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議案狀態":"三讀","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4,"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黃國昌","張啓楷","陳昭姿"],"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5730號","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現行公民投票之舉行，與全國性選舉脫鉤，嚴重阻礙人民行使直接民權，為打破鳥籠公投，實踐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爰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4106","law_name":"公民投票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三條　公民投票日定於八月第四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起，每二年舉行一次。\n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law_content_id":"04106:04106:2019-06-17-修正:27","說明":"有鑑於現行公民投票之舉行，與全國性選舉脫鉤，嚴重阻礙人民行使直接民權，為打破鳥籠公投，實踐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爰修正本條之規定，明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修正":"第二十三條　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n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提案編號":"20委11015730","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57300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1573000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1573000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1573000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