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00421070200500"],"data":{"屆":7,"議案編號":"1000421070200500","會議代碼":"院會-7-7-11","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9T04:51:57+08:00","提案日期":"2011-04-29","最新進度日期":"2011-05-03","法律編號":["01515"],"法律編號:str":["遺產及贈與稅法"],"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黃淑英等25人","議案名稱":"「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02/pdf/07/07/11/LCEWA01_070711_0002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02/word/07/07/11/LCEWA01_070711_0002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70711_00026/html"}],"關連議案":[],"提案人":["黃淑英","林淑芬","蘇震清","潘孟安"],"連署人":["黃偉哲","蔡同榮","田秋堇","許添財","王幸男","陳明文","蔡煌瑯","翁金珠","邱議瑩","黃仁杼","陳瑩","余天","劉建國","簡肇棟","陳亭妃","涂醒哲","柯建銘","郭榮宗","徐少萍","吳清池","朱鳳芝"],"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7-07-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11-04-29","2011-05-03"]},{"會期":"07-07-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1-04-29","2011-05-0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7,"字號":"院總第24號委員提案第10472號","提案編號":"24委10472","案由":"本院委員黃淑英、林淑芬、蘇震清、潘孟安等25人，鑑於自2009年1月將遺產及贈與稅調降由十個稅率級距、最高邊際稅率50%，大幅調降為單一級距10%，導致遺產及贈與稅喪失所得重分配功能。並且，財政部於調降遺產及贈與稅之前宣稱降稅具有促使海外資金回流之功能，然施行至今，海外資金有淨流入亦有淨流出，並非僅是流入。其次，遺贈稅大幅調降，已造成熱錢回流，炒作房地產市場，房價因而屢創新高，一般民眾求一屋遮風避雨而不可得，而富人反而從炒作當中獲得利益。其次，調降遺產、贈與稅屢遭批評是為少數鉅富減稅，有為圖利鉅富之虞，並且有害租稅公平與分配正義，亦使國庫因降稅而徒增稅損，對債臺高築之國庫無疑是雪上加霜。為使遺產及贈與稅發揮原應具有之所得重分配效用，爰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回復依遺產及贈與淨額多寡，依十級稅率級距課徵遺產及贈與稅，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租稅透過量能課稅的設計，向來被認為具有所得重分配的功能，因而能夠促成社會公義的實現。而其中包含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等直接稅最具有如此的效果。其次，由於我國稅制的缺漏，資本利得幾乎未課稅，導致「以錢滾錢」的財團鉅富租稅負擔反而比一般受薪階級輕，也使得所得稅其所得重分配效果被打折扣。然而，在2009年1月修正遺產與贈與稅課徵級距之前，至少資本利得在其作為遺產或贈與時仍必須依其淨額，累進課徵稅額，某程度上稍稍平衡資本利得不課稅的惡果。但大幅調降至單一稅率之後，則此功能蕩然無存。\n二、其次，財政部於調降遺產及贈與稅之前宣稱降稅具有促使海外資金回流之功能，然2009年1月降稅迄今，海外資金有淨流入亦有淨流出，並非僅是流入，且進出之間似與投資環境變動有關，亦難證明與遺贈稅率調降有直接關連。而國際資金短期流入，反而造成匯市、房市熱錢橫流，房價不斷攀高，貧富差距日益擴大。\n三、再者，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自2009年遺產及贈與稅大幅調降後，房屋因贈與而移轉的棟數年年創新高，2009年較2008年增加1,496棟，達33,256棟，已創歷史新高。而99年贈與房屋棟數再增加2,305棟，達35,561棟，再次打破歷史紀錄。由於現行房地產贈與稅之課徵係依公告價格，即依房屋評定現值與土地公告現值，遠低於實際之市場價格，因此贈與房地產較贈與現金成本更低，其節稅利益較現金更大，促使富人於生前規劃將財產移轉子女的成本減輕，贈與案件與金額亦逐年增加，使得租稅更加不公平。","對照表":[{"law_id":"01515","law_name":"遺產及贈與稅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三條　遺產稅按被繼承人死亡時，依本法規定計算之遺產總額，減除第十七條、第十七條之一規定之各項扣除額及第十八條規定之免稅額後之課稅遺產淨額，課徵百分之十。","law_content_id":"01515:01515:2009-01-12-修正:22","說明":"一、租稅透過量能課稅的設計，向來被認為具有所得重分配的功能，因而能夠促成社會公義的實現。而其中包含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等直接稅最具有如此的效果。\n\n二、其次，由於我國稅制的缺漏，資本利得幾乎未課稅，導致「以錢滾錢」的財團鉅富租稅負擔反而較一般受薪階級輕，也使得所得稅其所得重分配效果被打折扣。然而，在2009年1月修正遺產與贈與稅課徵級距前，至少資本利得在其作為遺產或贈與時仍必須依其淨額，累進課徵稅額，某程度上稍稍平衡資本利得不課稅的惡果。然大幅調降至單一稅率之後，則此功能蕩然無存。\n\n三、為求租稅公平，回復遺產稅於2009年1月修正前之級距與稅率，爰為本條之修正。","修正":"第十三條　遺產稅按被繼承人死亡時，依本法規定計算之遺產總額，減除第十七條、第十七條之一規定之各項扣除額及第十八條規定之免稅額後之課稅遺產淨額，依下列規定稅率課徵之：\n一、六十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二。\n二、超過六十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四。\n三、超過一百五十萬元至三百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七。\n四、超過三百萬元至四百五十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十一。\n五、超過四百五十萬元至六百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十五。\n六、超過六百萬元至一千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二十。\n七、超過一千萬元至一千五百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二十六。\n八、超過一千五百萬元至四千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三十三。\n九、超過四千萬元至一億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四十一。\n十、超過一億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五十。"},{"現行":"第十九條　贈與稅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減除第二十一條規定之扣除額及第二十二條規定之免稅額後之課稅贈與淨額，課徵百分之十。\n\n一年內有二次以上贈與者，應合併計算其贈與額，依前項規定計算稅額，減除其已繳之贈與稅額後，為當次之贈與稅額。","law_content_id":"01515:01515:2009-01-12-修正:31","說明":"一、修正理由同前條。\n\n二、為求租稅公平，回復贈與稅於2009年1月修正前之級距與稅率，爰為本條之修正。","修正":"第十九條　贈與稅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減除第二十一條規定之扣除額及第二十二條規定之金額後之課稅贈與淨額，依下列規定稅率課徵之：\n一、六十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四。\n二、超過六十萬元至一百七十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六。\n三、超過一百七十萬元至二百八十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九。\n四、超過二百八十萬元至三百九十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十二。\n五、超過三百九十萬元至五百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十六。\n六、超過五百萬元至七百二十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二十一。\n七、超過七百二十萬元至一千四百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二十七。\n八、超過一千四百萬元至二千九百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三十四。\n九、超過二千九百萬元至四千五百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四十二。\n十、超過四千五百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五十。\n一年內有二次以上贈與者，應合併計算其贈與額，依前項規定計算稅額，減除其已繳之贈與稅額後，為當次之贈與稅額。"}]}],"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004210702005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004210702005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004210702005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004210702005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