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10301070200600"],"data":{"屆":8,"議案編號":"1010301070200600","會議代碼":"院會-8-1-3","會議代碼:str":"第8屆第1會期第3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9T04:27:16+08:00","提案日期":"2012-03-09","最新進度日期":"2012-12-11","法律編號":["01181"],"法律編號:str":["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議案名稱":"「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03/LCEWA01_080103_0001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03/LCEWA01_080103_0001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80103_00016/html"}],"關連議案":[{"議案編號":"1011212070300200","議案名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8人、委員邱議瑩等26人、委員陳亭妃等21人分別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慶華等17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汝芬等24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潘孟安等20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議案編號":"1010315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6人「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925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1人「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307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慶華等17人「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326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汝芬等24人「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21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潘孟安等20人「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人":["劉建國","蘇震清","蔡其昌"],"連署人":["劉櫂豪","陳節如","黃偉哲","吳宜臻","李俊俋","薛凌","吳秉叡","許添財","高志鵬","蔡煌瑯","林佳龍","葉宜津","陳亭妃","田秋堇","楊曜"],"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8-01-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2-03-09","2012-03-13"],"會議代碼":"院會-8-1-3"},{"會期":"08-01-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3-09","2012-03-13"],"會議代碼":"院會-8-1-3"},{"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12-05"],"會議代碼":"委員會-8-2-26-27"},{"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2-12-1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1,"字號":"院總第1475號委員提案第12926號","提案編號":"1475委12926","案由":"本院委員劉建國、蘇震清、蔡其昌等18人，鑒於國內多數農民從事農業之所得偏低，實難以維持獨立自主之經濟生活，而須仰賴子女或家人提供資助，爰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十二條修正草案」，免除65歲以上農民自行負擔之農民健康保險費，改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俾減輕生活負擔，並彰顯增進老農福利之美意，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按政府現行公辦保險制度中，軍公教人員及勞工均已享有退休或老年給付保障，透過此一給付得以維持老年生活之無虞。惟農民所參加之農民健康保險（簡稱農保）制度，其給付項目並無退休或老年給付，65歲以上農民固可領取老農津貼，但近年來因為國內物價不斷上漲，老農日常生活已經陷入左支右肘困境，顯見政府對於老農族群生活之制度性保障，確有未臻完善之處。\n二、現行農保制度，農民每月必需自行繳納78元保費，且須終生繳納，由於農民工作所得普遍偏低，多數農民並無能力自行籌措終老相關經費，況國內迄今尚未建立離農年金制度，造成多數65歲以上老農仍需從事農業工作延續農保資格，期能領取醫療、身心障礙及喪葬給付，以免落得晚年無力就醫、下葬之淒景。\n三、根據農民所得調查資料顯示，國內每戶農民家庭的平均所得，約為一般民眾家庭之百分之七十，甚至更低，可見農民收入低於一般勞動所得水準，且當農民年老無力耕種失去收入來源時，便僅能依賴老農津貼度日，經濟上顯係處於相對弱勢之地位。\n四、據統計2011年12月農保被保險人為1479148人，其中年滿六十五歲者共計743979人，準此，若65歲以上老農之部分負擔若改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一年所需預算約新台幣七億元，對國家財政應無構成負擔或影響之虞慮。\n五、末查前行政院長張俊雄曾於2008年3月12日第3083次行政院院會上指示：「六十五歲以上仍納農保的農民，不需再繳交保費，由政府全額負擔。本案今年所增加的補助經費約十八點五億元，其中十點五億元本院已核定，其餘八億元將由本院第二預備金支應。」，故本項政策之實施已有前例可循，是否進一步法制化，端視政府有無充分照顧老農之誠摯善意而定。","對照表":[{"law_id":"01181","law_name":"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　本保險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三十，政府補助百分之七十。\n\n政府補助之保險費，在直轄市，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四十，直轄市負擔百分之三十；在縣（市），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六十，縣（市）負擔百分之十。","law_content_id":"01181:01181:2000-05-26-修正:15","說明":"增列第三項明定：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被保險人，其自行負擔保險費部分，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全額補助之。","修正":"第十二條　本保險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三十，政府補助百分之七十。\n\n政府補助之保險費，在直轄市，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四十，直轄市負擔百分之三十；在縣（市），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六十，縣（市）負擔百分之十。\n\n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被保險人，其自行負擔保險費部分，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全額補助之。"}]}],"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3010702006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103010702006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103010702006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103010702006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