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10402070200800"],"data":{"屆":8,"議案編號":"1010402070200800","會議代碼":"院會-8-1-6","會議代碼:str":"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9T04:19:02+08:00","提案日期":"2012-04-06","最新進度日期":"2012-06-05","法律編號":["01177"],"法律編號:str":["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佳龍等22人","議案名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06/LCEWA01_080106_0003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06/LCEWA01_080106_0003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80106_00030/html"}],"關連議案":[{"議案編號":"1010605070300700","議案名稱":"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5人、委員林佳龍等22人及委員姚文智等30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三案。"},{"議案編號":"1010303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5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323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姚文智等30人「公職人員選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人":["林佳龍","陳歐珀","陳亭妃","陳明文"],"連署人":["何欣純","吳宜臻","蕭美琴","高志鵬","林淑芬","蘇震清","許智傑","魏明谷","劉櫂豪","蔡其昌","李俊俋","林正二","陳其邁","吳秉叡","黃文玲","姚文智","李桐豪","許忠信"],"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8-01-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12-04-06","2012-04-10"]},{"會期":"08-01-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4-06","2012-04-10"]},{"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05-09"],"會議代碼":"委員會-8-1-15-24"},{"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2-06-0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1,"字號":"院總第1044號委員提案第13205號","提案編號":"1044委13205","案由":"本院委員林佳龍、陳歐珀、陳亭妃、陳明文等22人，鑑於2012總統大選某網友於開票七日前即準確預測總統當選人得票數，以及台中市南區永和里1130投票所出現政黨選票高達93.28 %不正常投票率，引發民眾對本次大選投票、開票正確性以及是否有黑箱作業之嫌的爭議。爰此，有必要落實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第五項規定，各開票所於開票完畢後，即應將投開票報告表當場簽名並交付推薦候選人之政黨及非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所指派之人員。目前是項僅規定開票報告表立即交付政黨與無黨候選人，為維護每一選舉候選人的權益，亦應讓政黨提名之候選人於開票後第一時間掌握第一手開票資料。所有候選人皆應在開票後立即得到選舉委員會投開票報告表，以避免事後有電子統計資訊系統登記錯誤，或有操作錯誤票數影響選舉結果之空間。爰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之規定。","說明":"2012總統大選有網友於開票日7天前即正確預測當選人得票689萬票，政黨選舉時台中市南區永和里1130投票所出現高達93.28 %投票率，台中市第六選區南區永和里1130開票所，總統副總統投票率76.3 %，而區域立法委員投票率76.26，但是政黨票（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投票率居然高達93.28 %，1,772選舉人數竟然有1,653投票，比投總統、副總統1352人、區域立法委員1,343人票數明顯高出甚多。此些異常現象引發投票、開票正確性以及是否有作票的黑箱作業企圖影響選舉結果，讓台灣民主選舉蒙上陰影。目前第五十七條第五項僅規定開票報告表立即交付政黨與無黨候選人，為維護所有選舉候選人的權益，亦應讓政黨提名之候選人於第一時間掌握第一手開票資料，以避免有電子統計資訊系統登記錯誤或有操作錯誤票數空間影響選舉結果之空間。","對照表":[{"law_id":"01177","law_name":"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十七條　公職人員選舉，應視選舉區廣狹及選舉人分布情形，就機關（構）、學校、公共場所或其他適當處所，分設投票所。\n\n前項之投票所應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之場地，若無符合規定之無障礙場地，應使用相關輔具或器材協助行動不便者完成投票。選舉委員會應視場所之無障礙程度，適度增加投票所之工作人力，主動協助行動不便者。\n\n原住民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委員會得斟酌實際情形，單獨設置投票所或於\n\n區域選舉投票所內辦理投票。\n\n投票所除選舉人及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之家屬外，未佩帶各級選舉委員會製發證件之人員不得進入。但檢察官依法執行職務者，不在此限。\n\n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當眾唱名開票。開票完畢，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與主任監察員即依投開票報告表宣布開票結果，除於開票所門口張貼外，並應將同一內容之投開票報告表副本，當場簽名交付推薦候選人之政黨，及非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所指派之人員；其領取，以一份為限。\n\n投開票完畢後，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將選舉票按用餘票、有效票、無效票及選舉人名冊分別包封，並於封口處簽名或蓋章，一併送交鄉（鎮、市、區）公所轉送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保管。\n\n前項選舉票除檢察官或法院依法行使職權外，不得開拆；前項選舉人名冊自投票日後第二日起十日內，選舉人得憑本人國民身分證向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申請查閱，查閱以選舉人所屬投票所選舉人名冊為限；候選人或其指派人員得查閱所屬選舉區選舉人名冊。\n\n第六項選舉票及選舉人名冊，自開票完畢後，其保管期間如下：\n\n一、用餘票為一個月。\n\n二、有效票及無效票為六個月。\n\n三、選舉人名冊為六個月。\n\n前項保管期間，發生訴訟時，其與訴訟有關部分，應延長保管至裁判確定後三個月。","law_content_id":"01177:01177:2008-11-07-修正:67","說明":"目前第五項僅規定開票報告表立即交付政黨與無黨候選人，為維護每一選舉候選人的權益，亦應讓政黨提名之候選人於第一時間掌握第一手開票資料，以避免有電子統計資訊系統登記錯誤或有操作錯誤票數空間影響選舉結果之空間，爰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第五項規定增加亦應交付政黨提名之候選人。","修正":"第五十七條　公職人員選舉，應視選舉區廣狹及選舉人分布情形，就機關（構）、學校、公共場所或其他適當處所，分設投票所。\n\n前項之投票所應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之場地，若無符合規定之無障礙場地，應使用相關輔具或器材協助行動不便者完成投票。選舉委員會應視場所之無障礙程度，適度增加投票所之工作人力，主動協助行動不便者。\n\n原住民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委員會得斟酌實際情形，單獨設置投票所或於區域選舉投票所內辦理投票。\n\n投票所除選舉人及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之家屬外，未佩帶各級選舉委員會製發證件之人員不得進入。但檢察官依法執行職務者，不在此限。\n\n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當眾唱名開票。開票完畢，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與主任監察員即依投開票報告表宣布開票結果，除於開票所門口張貼外，並應將同一內容之投開票報告表副本，當場簽名交付推薦候選人之政黨、政黨提名之候選人及非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所指派之人員；其領取，以一份為限。\n\n投開票完畢後，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將選舉票按用餘票、有效票、無效票及選舉人名冊分別包封，並於封口處簽名或蓋章，一併送交鄉（鎮、市、區）公所轉送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保管。\n\n前項選舉票除檢察官或法院依法行使職權外，不得開拆；前項選舉人名冊自投票日後第二日起十日內，選舉人得憑本人國民身分證向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申請查閱，查閱以選舉人所屬投票所選舉人名冊為限；候選人或其指派人員得查閱所屬選舉區選舉人名冊。\n\n第六項選舉票及選舉人名冊，自開票完畢後，其保管期間如下：\n\n一、用餘票為一個月。\n\n二、有效票及無效票為六個月。\n\n三、選舉人名冊為六個月。\n\n前項保管期間，發生訴訟時，其與訴訟有關部分，應延長保管至裁判確定後三個月。"}]}],"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4020702008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104020702008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104020702008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104020702008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