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10423070200600"],"data":{"屆":8,"議案編號":"1010423070200600","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9T04:09:15+08:00","提案日期":"2012-05-24","最新進度日期":"2012-05-24","法律編號":["04517"],"法律編號:str":["公司法"],"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2人","議案名稱":"「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09/LCEWA01_080109_0027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09/LCEWA01_080109_0027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80109_00278/html"}],"關連議案":[],"提案人":["廖國棟","林明溱","徐耀昌"],"連署人":["黃昭順","陳節如","陳歐珀","黃志雄","賴士葆","林岱樺","簡東明","吳育仁","許添財","楊瓊瓔","陳鎮湘","潘維剛","蘇清泉","江惠貞","邱文彥","楊玉欣","詹凱臣","徐少萍","張嘉郡","鄭汝芬","孔文吉","鄭天財 Sra Kacaw"],"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05-24"],"會議代碼":"委員會-8-1-19-2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字號":"院總第618號委員提案第13409號","會期":1,"提案編號":"618委13409","案由":"本院委員廖國棟、林明溱、徐耀昌等25人，鑒於去年公司法已針對上市、上櫃公司董監事持股質押比過高限制其行使表決權，避免大股東可能於面臨財務危機時，做出損害投資大眾權益之情事，其規範主要係針對董事部份進行限制，導致董事會成員只須於表決權日前辭去相關職務即可以大股東身分行使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為了防止變相脫法行為出現，爰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4517","law_name":"公司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一百八十條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n\n股東會之決議，對依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law_content_id":"04517:04517:1966-07-05-全文修正:194","說明":"一、民國100年11月9日，為健全資本市場與強化公司治理，爰增訂公司法第197條之1第2項規定，針對設質比重過高之董事、監察人加強管控，將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設質股數超過選任時持有股數的二分之一，其股票原有表決權予以限制。\n\n二、限制董監事表決權利，係為防止董監事信用過度膨脹、避免多重授信，但董監察人卻能於表決日前辭去職務，以規避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之一第二項的規範，仍能藉其持股影響董監事之組成，若容許此類大股東於股東會選舉董事、監察人時，得就全數持有之股份行使選舉權，無異變相鼓勵脫法行為。\n\n三、公開發行公司之重要股東設定質權之股份超過持有股分數額之二分之一者，仍可能藉其持股影響董事、監察人之組成，如未予以限制，仍將發生蓄意規避之情事。例如：利用第三人擔任董事、監察人。\n\n四、另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均賦予持有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常會議案提案權、董事候選人提名權，足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者為公司之重要股東。為避免股權分散型公司被少數具高道德風險想法者把持，造成小股東的損失，爰提案修正本法第一百八十條。","修正":"第一百八十條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n\n股東會之決議，對依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n\n持有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一股份之股東，設定質權之股份超過持有股分數額之二分之一者，其超過之股份，於股東會選舉董事、監察人時，不得行使選舉權，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選舉權數。"}]}],"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4230702006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104230702006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104230702006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104230702006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