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10426070202400"],"data":{"屆":8,"議案編號":"1010426070202400","會議代碼":"院會-8-1-10","會議代碼:str":"第8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9T04:04:24+08:00","提案日期":"2012-05-04","最新進度日期":"2013-10-29","法律編號":["02301"],"法律編號:str":["預算法"],"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6人","議案名稱":"「預算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10/LCEWA01_080110_0006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10/LCEWA01_080110_0006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80110_00063/html"}],"關連議案":[{"議案編號":"1021029070340100","議案名稱":"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薛凌等17人擬具「預算法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秀燕等36人擬具「預算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薛凌等23人擬具「預算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薛凌等24人擬具「預算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預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佳龍等26人擬具「預算法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議案編號":"1010305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薛凌等17人「預算法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20106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薛凌等23人「預算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20312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薛凌等24人「預算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20415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親民黨黨團「預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20509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佳龍等26人「預算法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人":["盧秀燕"],"連署人":["廖正井","陳鎮湘","紀國棟","廖國棟","呂學樟","陳淑慧","丁守中","江啟臣","蘇清泉","林正二","詹凱臣","王進士","羅淑蕾","鄭汝芬","費鴻泰","呂玉玲","楊麗環","羅明才","蔣乃辛","王廷升","蔡正元","吳育仁","吳育昇","陳根德","陳碧涵","潘維剛","徐少萍","林明溱","魏明谷","李桐豪","張嘉郡","林德福","曾巨威","陳雪生","盧嘉辰"],"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1-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12-05-04","2012-05-08"],"會議代碼":"院會-8-1-10"},{"會期":"08-01-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5-04","2012-05-08"],"會議代碼":"院會-8-1-10"},{"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10-21"],"會議代碼":"委員會-8-4-20-5"},{"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10-2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1,"字號":"院總第99號委員提案第13461號","提案編號":"99委13461","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6人，針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單位預算機關內同一工作計畫之分支計畫或用途別科目經費遇有經費不足，得由其他有賸餘之分支計畫或用途別科目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百分之三十。此設計雖考量到經費使用的彈性，但可流出額度彈性過大，容易產生浮濫弊端，造成預算的實質效益降低。考量國債狀況及財政健全，爰提案修正預算法第六十三條條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預算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應按中央主計機關之規定流用之。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其流用辦法根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單位預算機關內同一工作計畫之分支計畫或用途別科目經費遇有經費不足，得由其他有賸餘之分支計畫或用途別科目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百分之三十。\n二、但根據財政部國債鐘資料，截至今年二月底，中央政府債務達五兆一○二六億元，平均每人負擔債務二十二萬元，若加上潛藏負債、非營業基金舉債及地方政府債務等，政府總負債已超過十九兆元，換算平均每人負債逾八十萬元。在此財政拮据的狀況下，政府各級單位更需審慎使用預算，若有賸餘部分則應依規定解庫繳回。惟預算執行要點給予機關內同一計畫下之不同用途別科目有百分之三十的經費流出空間，此設計雖考量到經費使用的彈性，但可流出額度彈性過大，容易產生浮濫弊端，造成預算的實質效益降低。\n三、考量國債狀況及財政健全，爰提案修正預算法第六十三條條文，將「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中「科目流用」之規定納入母法，並限制其流出額度最高為百分之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其中流出額度百分之五以下由機關自行辦理，流出額度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者，須將經費流用情形表送立法院。","對照表":[{"law_id":"02301","law_name":"預算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預算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十三條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應按中央主計機關之規定流用之。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law_content_id":"02301:02301:1998-10-15-全文修正:67","說明":"「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單位預算機關內同一工作計畫之分支計畫或用途別科目經費遇有經費不足，得由其他有賸餘之分支計畫或用途別科目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百分之三十。\n\n此設計雖考量到經費使用的彈性，但可流出額度彈性過大，容易產生浮濫弊端，造成預算的實質效益降低。\n\n考量國債狀況及財政健全，爰提案修正預算法第六十三條條文，將「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中「科目流用」之規定納入母法，並限制其流出額度最高為百分之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其中流出額度百分之五以下由機關自行辦理，流出額度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者，須將經費流用情形表送立法院。","修正":"第六十三條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百分之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n其中流出額度百分之五以下由機關自行辦理，流出額度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者，須將經費流用情形表送立法院。"}]}],"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4260702024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104260702024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104260702024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10426070202400/meets","name":"meets"}]}